【經(jīng)】二十有二年,春,公伐邾,取須句。(須句雖別國,而削弱不能自通,為魯私屬,若顓臾之比。魯謂之社稷之臣,故滅、奔及反其君,皆略不備書,惟書伐邾,取須句?!薄?/em>比,必二反。)
[疏]注“須句”至“須句”。
○正義曰:上傳云“須句子”,則須句,子爵,故云雖別國,而不能自通,為魯私屬。若襄公之世,鄫國屬魯,故知如顓臾之比,略不備書也。
夏,宋公、衛(wèi)侯、許男、滕子伐鄭。
秋,八月,丁未,及邾人戰(zhàn)于升陘。升陘,魯?shù)?。邾人縣公胄于魚門,故深恥之。不言公,又不言師敗績。○陘音刑。縣音玄。胄,直救反。
冬,十有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戰(zhàn)于泓,宋師敗績。泓,水名。宋伐鄭,楚救之,故戰(zhàn)也。楚告命,不以主帥人數(shù),故略稱人。○帥,所類反。
【傳】二十二年,春,伐邾,取須句,反其君焉,禮也。(得恤寡小之禮。)
三月,鄭伯如楚。
夏,宋公伐鄭。子魚曰:“所謂禍在此矣?!?em>怒鄭至楚,故伐之為下泓戰(zhàn)起。
初,平王之東遷也,周幽王為犬戎所滅,平王嗣位,故東遷洛邑。辛有適伊川,見被發(fā)而祭於野者,辛有,周大夫。伊川,周地。伊,水也。○被,皮寄反,下注同。曰:“不及百年,此其戎乎!其禮先亡矣?!?em>被發(fā)而祭,有象夷狄。
[疏]“其禮先亡矣”。
○正義曰:其中國之禮先亡矣。
秋,秦、晉遷陸渾之戎于伊川。允姓之我居陸渾,在秦、晉西北。二國誘而徙之伊川,遂從戎號,至今為陸渾縣也。計(jì)此去辛有過百年,而云不及百年,傳舉其事驗(yàn),不必其年信?!?/em>渾,戶門反,一音胡困反。
[疏]注“允姓”至“年信”。
○正義曰:昭九年傳曰:“先王居梼杌于四裔,故允姓之奸居于瓜州。伯父惠公歸自秦,而誘以來?!笔谴巳譃樵市找病1俗⒃啤肮现?,今敦煌”。則陸渾是敦煌之地名也。徙之伊川,復(fù)以陸渾為名,故至今為陸渾縣。十一年傳稱“伊、洛之戎同伐京師”。則伊、洛先有戎矣。而以今始遷戎為辛有言驗(yàn)者,蓋今之遷戎始居被發(fā)祭野之處故耳。
晉大子圉為質(zhì)於秦,將逃歸,謂嬴氏曰:“與子歸乎?”嬴氏,秦所妻子圉,懷嬴也。○質(zhì)音致。妻,七計(jì)反。對曰:“子,晉大子,而辱於秦,子之欲歸,不亦宜乎?寡君之使婢子侍執(zhí)巾櫛,婢子,婦人之卑稱也”?!?/em>櫛,側(cè)已反。稱,尺證反,下之稱同。
[疏]注“婢子?jì)D人之卑稱”。
○正義曰:《曲禮》云“夫人自稱於其君曰小童。世婦以下自稱曰婢子?!笔擎咀訛閶D人之卑稱。
以固子也。從子而歸,棄君命也。不敢從,亦不敢言?!彼焯託w。傳終史蘇之占。
富辰言於王曰:“請召大叔。富辰,周大夫。大叔,王子帶,十二年奔齊?!?/em>大叔音泰,注同?!对姟吩唬骸畢f(xié)比其鄰,婚姻孔云?!?em>《詩·小雅》,言王者為政,先和協(xié)近親,則昏姻甚相歸附也。鄰,猶近也。孔,甚也。云,旋也?!?/em>比,毗志反。
[疏]“詩曰”至“孔云”。
○正義曰:《詩·小雅·正月》之篇也。毛傳云:“洽,合。鄰,近。云,旋也。”言王者和其近親,則昏姻甚回旋而相歸附。其詩之意,欲令王親親以及遠(yuǎn)。
吾兄弟之不協(xié),焉能怨諸侯之不睦?”王說。王子帶自齊復(fù)歸于京師,王召之也。傳終仲孫湫之言也,為二十四年天王出居于鄭起?!?/em>焉,於虔反。說音悅。湫,子小反。
邾人以須句故出師。公卑邾,不設(shè)備而御之。卑,小也。○御,本亦作御,音魚呂反。臧文仲曰:“國無小,不可易也。無備,雖眾不可恃也?!对姟吩唬骸畱?zhàn)戰(zhàn)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em>《詩·小雅》。言常戒懼?!?/em>易,以豉反,下同。兢,居陵反,本或作矜。又曰:‘敬之敬之,天惟顯思,顯,明也。思,猶辭也。命不易哉!’《周頌》。言有國宜敬戒,天明臨下,奉承其命甚難。
[疏]“敬之”至“易哉”。
○正義曰:《詩·周頌》臣進(jìn)戒成王之辭。言為國君者宜敬之哉,敬之哉!天之道唯明見思,言天之臨下,善惡必察,奉承天命不易哉!言其承天命甚為難。
先王之明德,猶無不難也,無不懼也,況我小國乎!君其無謂邾小,蜂蠆有毒,
[疏]“蜂蠆有毒”。
○正義曰:《說文》云:“蜂,飛蟲螫人者也。蠆,毒蟲也?!薄斗窖浴吩疲骸把嘹w謂蜂為蠓螉,其小者謂之衘螉?!薄锻ㄋ孜摹吩疲骸跋?,長尾謂之蝎,蝎毒傷人曰。張列反,字或作蜇?!?
而況國乎!弗聽。八月丁未,公及邾師戰(zhàn)于升陘,我?guī)煍】儭[ト双@公胄,縣諸魚門。胄,兜鍪。魚門,邾城門?!?/em>蜂,芳容反;本又作螽,俗作蜂,皆同。蠆,敕邁反,一音敕戒反;《字林》作蠆,丑介反,又他割反。升陘,本亦作“登陘”??h音玄。兜,丁侯反。鍪,莫侯反。
[疏]注“胄,兜鍪”。
○正義曰:《說文》云:“胄,兜鍪,首鎧也?!睍鴤鹘栽齐校瑹o兜鍪之文。言兜鍪,舉今以曉古,蓋秦漢以來語。
楚人伐宋以救鄭。宋公將戰(zhàn),大司馬固諫曰:“天之棄商久矣,君將興之,弗可赦也已?!?em>大司馬固,莊公之孫公孫固也。言君興天所棄,必不可不如赦楚,勿與戰(zhàn)。弗聽。
冬,十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戰(zhàn)于泓。宋人既成列,楚人未既濟(jì)。未盡渡泓水。司馬曰:子魚也。“彼眾我寡,及其未既濟(jì)也,請擊之?!惫唬骸安豢??!奔葷?jì)而未成列,又以告。公曰:“未可?!奔汝惗髶糁螏煍】?。公傷股,門官殲焉。門官,守門者,師行則在君左右。殲,盡也?!?/em>陳,直覲反。殲,子廉反。
[疏]注“門官”至“盡也”。正義曰:《周禮》:“虎賁氏掌先后王而趨以卒伍,軍旅、會同亦如之。舍則守王閑。王在國,則守王宮。國有大故,則守王門?!敝T侯之禮亡,其官屬不可得而知。此門官,蓋亦天子虎賁氏之類,故在國,則守門;師行,則在君左右。近公,故盡死也。“殲,盡”,《釋詁》文。舍人云:“殲,眾之盡也?!?
國人皆咎公。公曰:“君子不重傷,不禽二毛。二毛,頭白有二色。○咎,其九反。重,直用反,下同。古之為軍也,不以阻隘也。不因阻隘以求勝?!?/em>隘,於賣反。寡人雖亡國之馀,宋,商紂之后。不鼓不成列。”恥以詐勝。
[疏]“不鼓不成列”。
○正義曰:軍法鳴鼓以戰(zhàn),因謂交戰(zhàn)為鼓。彼不成列而鼓以擊之,是詐以求勝,故注云“恥以詐勝”。
子魚曰:“君未知戰(zhàn),勍敵之人隘而不列,天贊我也。勍,強(qiáng)也。言楚在險(xiǎn)隘,不得陳列,天所以佐宋?!?/em>勍,其京反。阻而鼓之,不亦可乎?猶有懼焉。雖因阻擊之,猶恐不勝。且今之勍者,皆吾敵也,
[疏]“且今”至“吾敵也”。
○正義曰:用兵之法,前敵無問彊弱,不可遺留,且復(fù)若留,彊者還為己害,故曰“且今之”。陳上不被損傷,材力彊者,皆能與吾相敵,若其不殺,還來害我,是以雖及胡聇,獲則取之,何有恩義於二毛之人。
雖及胡聇,
[疏]“雖及胡聇”。
○正義曰:《謚法》“保民耆艾曰胡”。胡是老之稱也?!夺屧b》云:“聇,壽也?!鄙崛嗽唬骸奥t,觤也。血?dú)饩A觤竭,言色赤黑如狗矣?!睂O炎曰:“聇,面如凍梨色,似浮垢老人壽徵也。”
獲則取之,何有於二毛?今之勍者,謂與吾競者。胡聇,元老之稱?!?/em>聇音茍。明恥教戰(zhàn),求殺敵也,明殺刑戮,以恥不果。傷未及死,如何勿重?言尚能害己。若愛重傷,則如勿傷;愛其二毛,則如服焉。言茍不欲傷殺敵人,則本可不須斗。
[疏]“若愛”至“服焉”。
○正義曰:如,猶不如,古人之語然,猶似敢即不敢。若愛彼重傷,則不如本勿傷之。若愛其二毛,不欲傷害,則不如早服從之,何須與戰(zhàn)?
三軍以利用也,為利興?!?/em>為,于偽反。金鼓以聲氣也,鼓以佐士眾之聲氣。
[疏]“金鼓以”至“聲氣”。
○正義曰:言金鼓以聲氣,謂金鼓佐士眾之聲氣。下文“聲盛致志”者,謂士眾由聞金鼓,聲氣滿盛,能致勇武之志以擊前敵,為此前敵,儳巖未陳,鼓而擊之可也。注不言金,當(dāng)以金有止眾之時(shí),不是盡以聲氣故也?!吨芏Y》:“鼓人掌教六鼓四金之音聲。以節(jié)聲樂,以和軍旅,以正田役。以金錿和鼓,以金鐲節(jié)鼓,以金鐃止鼓,以金鐸通鼓?!笔清t、鐲鐸皆助鼓以聲氣,其鐃則鳴之以止鼓。大司馬教戰(zhàn)法,亦云三刺之后,“乃鼓,退,鳴鐃且卻”。哀十一年傳書曰:“此行也,吾聞鼓而已,不聞金矣?!倍旁啤肮囊赃M(jìn)軍,金以退軍”。不聞金,言將死也。是金有止鼓之時(shí),非盡用以聲氣。注不言金,見此意也。
利而用之,阻隘可也,聲盛致志鼓,儳可也?!?em>儳,巖,未整陳。○儳,仕銜反。又仕減反。陳,直覲反,又如字。
丙子晨,鄭文夫人芊氏、姜氏勞楚子於柯澤。楚子還,過鄭。鄭文公夫人芊氏,楚女:姜氏,齊女也??聺?,鄭地?!?/em>芊,彌爾反,楚姓也。勞,力報(bào)反??乱舾?。
[疏]注“楚子”至“鄭地”。
○正義曰:以芊是楚姓,姜是齊姓,故云楚女、齊女耳,亦無明文言之。二者共以夫人冠之,蓋俱是夫人,禮無二適,而有兩夫人者,當(dāng)時(shí)僣恣,不如禮也。
楚子使師縉示之俘馘。師縉,楚樂師也。俘,所得囚。馘,所截耳?!?/em>縉音晉。俘,芳扶反,囚也。馘,古獲反,戰(zhàn)所獲。
[疏]注“師縉”至“截耳”。
○正義曰:書傳所言師曠、師曹、師蠲、師觸之類,皆是樂師,知此師縉亦樂師也。《釋詁》云:“俘,取也。馘,獲也。”李巡云:“囚敵曰俘,代執(zhí)之曰取。”郭璞云:“今以獲賊耳為馘?!薄睹妭鳌吩唬骸皻⒍I(xiàn)其耳曰馘。”鄭箋云:“馘所格者,左耳也?!比粍t俘者,生執(zhí)囚之;馘者,殺其人、截取其左耳,欲以計(jì)功也。
君子曰:“非禮也。婦人送迎不出門,見兄弟不逾閾,閾,門限。○閾音域,一音況域反。
[疏]注“閾,門限”。
○正義曰:《釋宮》云:“柣謂之閾?!睂O炎曰:“柣,門限也?!苯?jīng)、傳諸注皆以閾為門限,謂門下橫木,為外內(nèi)之限也。
戎事不邇女器?!?em>邇,近也。器,物也。言俘馘非近婦人之物。○近如字,又附近之近,下同。丁丑,楚子入饗于鄭,為鄭所饗?!?/em>為,于偽反。九獻(xiàn),用上公之禮,九獻(xiàn)酒而禮畢。
[疏]注“用上”至“禮畢”。
○正義曰:《周禮·大行人》云:“上公九獻(xiàn),侯伯七獻(xiàn),子、男五獻(xiàn)。”案《儀禮》:主人酌以獻(xiàn)賓,賓酢主人,主人又酌以酹賓,乃成一獻(xiàn)之禮。九獻(xiàn)者,九為獻(xiàn)酬而禮始畢也。楚賓子爵,以霸主自許,故鄭以極禮待之。
庭實(shí)旅百,庭中所陳,品數(shù)百也。
[疏]注“庭中”至“百也”。
○正義曰:饗禮既亡,庭實(shí)所有及所加籩豆,無以言之。然鄭注《周禮》享禮兼燕禮食禮,與飧禮略同?!墩瓶汀吩疲瑚羽q之禮,“其死牢如飧之陳”。上公飧五牢,飪一牢,陳在西階之前,正鼎九,牛一、羊二、豕三、魚四、臘五、腸胃六、膚七、鮮魚八、鮮臘九,從北南陳。又有陪鼎三,膷鼎一,在牛鼎之后。臐鼎一,在羊鼎之后。膮鼎一,在豕鼎之后。腥四牢,陳於東階之前,牢引九鼎,無陪鼎也。侯伯飧四牢,飪一牢,腥三牢。子男飧二牢,飪一牢,腥二牢,其陳列皆如上公。又上公醯六十甕,從陳於庭碑東,醢六十甕,從陳於碑西。侯伯醯醢百甕,子男八十甕,其陳如上公。又上公米百有二十筥,橫陳於醯、醢之間,侯伯百筥,子男八十筥,陳如上公。此飧禮庭實(shí)之物。饔餼亦然?!墩瓶汀飞瞎顾氖?,侯伯三十二,子男二十四。鄭注云:“公四十豆。堂上十六,西夾東夾各十二。侯伯三十二豆,堂上十二,西夾東夾各十。子男二十四豆,堂上十二,西夾東夾各六。”然籩數(shù)亦然,其籩豆之物者,《周禮》:“籩人掌四籩之實(shí),朝事之籩,其實(shí)黭、蕡、白、黑、形鹽、膴、鮑魚、鱰。饋食之籩,其實(shí)棗、栗、桃、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