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篇
此篇首明道之所自出,物之所自生,性之所自受,而作圣之功,下學(xué)之事,必達于此,而后不為異端所惑,蓋即太極圖說之旨而發(fā)其所函之蘊也。
太和所謂道,
太和,和之至也。道者,天地人物之通理,即所謂太極也。陰陽異撰,而其絪缊于太虛之中,合同而不相悖害,渾淪無間,和之至矣。未有形器之先,本無不和,既有形器之后,其和不失,故曰太和。
中涵浮沉、升降、動靜相感之性,是生絪缊相蕩、勝負屈伸之始。
涵,如水中涵影之象;中涵者其體,是生者其用也。輕者浮,重者沉,親上者升,親下者降,動而趨行者動,動而赴止者靜,皆陰陽和合之氣所必有之幾,而成乎情之固然,猶人之有性也。絪缊,太和未分之本然;相蕩,其必然之理勢;勝負,因其分數(shù)之多寡;乘乎時位,一盈一虛也。勝則伸,負則屈;勝負屈伸,衰王死生之成象,其始則動之幾也。此言天地人物消長死生自然之?dāng)?shù),皆太和必有之幾。
其來也幾微易簡,其究也廣大堅固。
來,謂始動而化之初;究,謂已成形體也。幾微,氣之初;動易簡者,唯陽健陰順而已。廣大,品物流形,堅固,體成而不易毀也。乾、坤有體則必生用,用而還成其體。體靜而用動,故曰“靜極而動,動極而靜”,動靜無端。
起知于易者《乾》乎!效法于簡者《坤》乎!
太和本然之體,未有知也,未有能也,易簡而已。而其所涵之性,有健有順,故知于此起,法于此效,而大用行矣。
散殊而可象為氣,清通而不可象為神。
太和之中,有氣有神。神者非他,二氣清通之理也。不可象者,即在象中。陰與陽和,氣與神和,是謂太和。人生而物感交,氣逐于物,役氣而遺神,神為使而迷其健順之性,非其生之本然也。
不如野馬、絪缊,不足謂之太和。
此言體道者不于物感未交、喜怒哀樂未倚之中,合氣于神,合神于性,以健順五常之理融會于清通,生其變化,而有滯有息,則不足以肖太和之本體,而用亦不足以行矣。敔按:清通者,心之神,變化者,心之化
語道者知此,謂之知道;學(xué)《易》者見此,謂之見《易》。
見,實證之于心也?!兑住吩唬骸瓣庩栂嗄Γ素韵嗍?,鼓之以雷霆,潤之以風(fēng)雨,日月運行,一寒一暑,乾道成男,坤道成女?!贝酥^也。健順合而太和,其幾必動,氣以成形,神以居理,性固具足于神氣之中,天地之生人物,人之肖德于天地者,唯此而已矣。
不如此,雖周公才美,其智不足稱也已。
待其已感、因事而效能者,才也;智則灼見道體,而知無不起,法無不效矣。敔按:知道見易,始謂之智;智不足而恃才,雖美如周公,亦不足稱
太虛無形,氣之本體;
于太虛之中具有而未成乎形,氣自足也,聚散變化,而其本體不為之損益。敔按:理具陰陽,陰陽具理,理氣渾然,是為本體
其聚其散,變化之客形爾。
日月之發(fā)斂,四時之推遷,百物之生死,與風(fēng)雨露雷乘時而興,乘時而息,一也,皆客形也。有去有來謂之客。發(fā)斂,謂日月出入之道
至靜無感,性之淵源;
于物感未交、至靜之中,健順之性承于天者,固有不失,有本而不窮。
有識有知,物交之客感爾。
識知者,五常之性所與天下相通而起用者也。知其物乃知其名,知其名乃知其義,不與物交,則心具此理,而名不能言,事不能成。赤子之無知,精未徹也;愚蒙之無知,物不審也。自外至曰客。
客感客形與無感無形,唯盡性者一之。
靜而萬理皆備,心無不正,動而本體不失,意無不誠,盡性者也。性盡,則生死屈伸一貞乎道,而不撓太虛之本體,動靜語默一貞乎仁,而不喪健順之良能,不以客形之來去易其心,不以客感之貞淫易其志,所謂“夭壽不貳,修身以俟之”,“不顯亦臨,無射亦?!币病Iw其生也異于禽獸之生,則其死也異于禽獸之死,全健順太和之理以還造化,存順而沒亦寧。其靜也異于下愚之靜,則其動也異于下愚之動,充五常百順之實以宰百為,志繼而事亦述矣。無他,人之生死、動靜有間,而太和之絪缊本無間也。
此上二章,兼動靜、生死而言。動靜之幾,盡性之事,死生之故,立命之事,而一動一靜,一屈一伸,理所必有而通于一,則一也。
天地之氣,雖聚散、攻取百途,然其為理也順而不妄。
聚則見有,散則疑無,既聚而成形象,則才質(zhì)性情各依其類。同者取之,異者攻之,故庶物繁興,各成品匯,乃其品匯之成各有條理,故露雷霜雪各以其時,動植飛潛各以其族,必?zé)o長夏霜雪、嚴冬露雷、人禽草木互相淆雜之理。故善氣恒于善,惡氣恒于惡,治氣恒于治,亂氣恒于亂,屈伸往來順其故而不妄。不妄者,氣之清通,天之誠也。
氣之為物,散入無形,適得吾體;聚為有象,不失吾常。
散而歸于太虛,復(fù)其絪缊之本體,非消滅也。聚而為庶物之生,自絪缊之常性,非幻成也。聚而不失其常,故有生之后,雖氣稟物欲相窒相梏,而克自修治,即可復(fù)健順之性。散而仍得吾體,故有生之善惡治亂,至形亡之后,清濁猶依其類。
太虛不能無氣,氣不能不聚而為萬物。萬物不能不散而為太虛。循是出入,是皆不得已而然也。
氣之聚散,物之死生,出而來,入而往,皆理勢之自然,不能已止者也。不可據(jù)之以為常,不可揮之而使散,不可挽之而使留,是以君子安生安死,于氣之屈伸無所施其作為,俟命而已矣。
然則圣人盡道其間,兼體而不累者,存神其至矣。
氣無可容吾作為,圣人所存者神爾。兼體,謂存順沒寧也。神清通而不可象,而健順五常之理以順,天地之經(jīng)以貫,萬事之治以達,萬物之志皆其所涵。存者,不為物欲所遷,而學(xué)以聚之,問以辨之,寬以居之,仁以守之,使與太和絪缊之本體相合無間,則生以盡人道而無歉,死以返太虛而無累,全而生之,全而歸之,斯圣人之至德矣。
彼語寂滅者,往而不返;釋氏以滅盡無余為大涅槃。
徇生執(zhí)有者,物而不化;
物,滯于物也。魏伯陽、張平叔之流,鉗魂守魄,謂可長生。
二者雖有間矣,
徇生執(zhí)有者尤拂經(jīng)而為必不可成之事。
以言乎失道則均焉。
皆不知氣之未嘗有有無而神之通于太和也。
此章乃一篇之大指,貞生死以盡人道,乃張子之絕學(xué),發(fā)前圣之蘊,以辟佛、老而正人心者也。朱子以其言既聚而散,散而復(fù)聚,譏其為大輪回。而愚以為朱子之說反近于釋氏滅盡之言,而與圣人之言異??鬃釉唬骸拔粗?,焉知死?!眲t生之散而為死,死之可復(fù)聚為生,其理一轍,明矣。《易》曰:“精氣為物,游魂為變。”游魂者,魂之散而游于虛也,為變,則還以生變化,明矣。又曰:“屈伸相感而利生焉?!鄙熘卸?,生而死也;屈之感而伸,非既屈者因感而可復(fù)伸乎?又曰:“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形而上,即所謂清通而不可象者也。器有成毀,而不可象者寓于器以起用,未嘗成,亦不可毀,器敝而道未嘗息也。以天運物象言之,春夏為生、為來、為伸,秋冬為殺、為往、為屈,而秋冬生氣潛藏于地中,枝葉槁而根本固榮,則非秋冬之一消滅而更無余也。車薪之火,一烈已盡,而為焰、為煙、為燼,木者仍歸木,水者仍歸水,土者仍歸土,特希微而人不見爾。一甑之炊,濕熱之氣,蓬蓬勃勃,必有所歸,若庵蓋嚴密,則郁而不散。汞見火則飛,不知何往,而究歸于地。有形者且然,況其絪缊不可象者乎!未嘗有辛勤歲月之積,一旦悉化為烏有,明矣。故曰往來,曰屈伸,曰聚散,曰幽明,而不曰生滅。生滅者,釋氏之陋說也。倘如散盡無余之說,則此太極渾淪之內(nèi),何處為其翕受消歸之府乎?又云造化日新而不用其故,則此太虛之內(nèi),亦何從得此無盡之儲,以終古趨于滅而不匱邪?且以人事言之,君子修身俟命,所以事天;全而生之,全而歸之,所以事親。使一死而消散無余,則諺所謂伯夷、盜跖同歸一丘者,又何恤而不逞志縱欲,不亡以待盡乎!惟存神以盡性,則與太虛通為一體,生不失其常,死可適得其體,而妖孽、災(zāi)眚、奸回、濁亂之氣不留滯于兩間,斯堯、舜、周、孔之所以萬年,而《詩》云“文王在上,於昭于天“,為圣人與天合德之極致。圣賢大公至正之道異于異端之邪說者以此,則謂張子之言非明睿所照者,愚不敢知也。
聚亦吾體,散亦吾體,知死之不亡者,可與言性矣。
聚而成形,散而歸于太虛,氣猶是氣也。神者,氣之靈,不離乎氣而相與為體,則神猶是神也,聚而可見,散而不可見爾,其體豈有不順而妄者乎!故堯、舜之神,桀、紂之氣,存于絪缊之中,至今而不易。然桀、紂之所暴者,氣也,養(yǎng)之可使醇,持之可使正,澄之可使清也;其始得于天者,健順之良能未嘗損也,存乎其人而已矣。
知虛空即氣,則有無、隱顯,神化、性命,通一無二,顧聚散、出入、形不形、能推本所從來,則深于《易》者也。
虛空者,氣之量;氣彌淪無涯而希微不形,則人見虛空而不見氣。凡虛空皆氣也,聚則顯,顯則人謂之有,散則隱,隱則人謂之無。神化者,氣之聚散不測之妙,然而有跡可見;性命者,氣之健順有常之理,主持神化而寓于神化之中,無跡可見。若其實,則理在氣中,氣無非理,氣在空中,空無非氣,通一而無二者也。其聚而出為人物則形,散而入于太虛則不形,抑必有所從來。蓋陰陽者氣之二體,動靜者氣之二幾,體同而用異則相感而動,動而成象則靜,動靜之幾,聚散、出入、形不形之從來也?!兑住分疄榈?,乾、坤而已,乾六陽以成健,坤六陰以成順,而陰陽相摩,則生六子以生五十六卦,皆動之不容已者,或聚或散,或出或入,錯綜變化,要以動靜夫陰陽。而陰陽一太極之實體,唯其富有充滿于虛空,故變化日新,而六十四卦之吉兇大業(yè)生焉。陰陽之消長隱見不可測,而天地人物屈伸往來之故盡于此。知此者,盡《易》之蘊矣。
若謂虛能生氣,則虛無窮,氣有限,體用殊絕,入老氏有生于無自然之論,不識所謂有無混一之常。
老氏以天地如橐龠,動而生風(fēng),是虛能于無生有,變幻無窮;而氣不鼓動則無,是有限矣,然則孰鼓其橐龠令生氣乎?有無混一者,可見謂之有,不可見遂謂之無,其實動靜有時而陰陽常在,有無無異也。誤解《太極圖》者,謂太極本末有陰陽,因動而始生陽,靜而始生陰。不知動靜所生之陰陽,為寒暑、潤燥、男女之情質(zhì),乃固有之蘊,其絪缊充滿在動靜之先。動靜者即此陰陽之動靜,動則陰變于陽,靜則陽凝于陰,一震、巽、坎、離、艮、兌之生于乾、坤也;非動而后有陽,靜而后有陰,本無二氣,由動靜而生,如老氏之說也。
若謂萬象為太虛中所見之物,則物與虛不相資,形自形,性自性,形性、天人不相待而有,陷于浮屠,以山河大地為見病之說。
浮屠謂真空常寂之圓成實性,止一光明,藏而地水火風(fēng)根塵等皆由妄現(xiàn),知見妄立,執(zhí)為實相。若謂太極本無陰陽,乃動靜所顯之影象,則性本清空,稟于太極,形有消長,生于變化,性中增形,形外有性,人不資氣而生而于氣外求理,則形為妄而性為真,陷于其邪說矣。
此道不明,正由懵者略知體虛空為性,
差愈于告子“食色性也”、荀子性惡之論爾。
不知本天道為用,
天即道為用,以生萬物。誠者,天之道也,陰陽有實之謂誠。
反以人見之小因緣天地。
但見來無所從,去無所歸,遂謂性本真空,天地皆緣幻立,事物倫理一從意見橫生,不睹不聞之中別無理氣。近世王氏之說本此,唯其見之小也。
明有不盡,則誣世界乾坤為幻化。幽明不能舉其要,遂躐等妄意而然。
未能窮理知性而言天人之際,是謂躐等。
不悟一陰一陽,范圍天地,通乎晝夜,三極大中之矩。
陰陽二氣充滿太虛,此外更無他物,亦無間隙,天之象,地之形,皆其所范圍也。散入無形而適得氣之體,聚為有形而不失氣之常,通乎死生猶晝夜也。晝夜者,豈陰陽之或有或無哉!日出而人能見物,則謂之晝,日入而人不見物,則謂之夜;陰陽之運行,則通一無二也。在天而天以為象,在地而地以為形,在人而人以為性,性在氣中,屈伸通于一,而裁成變化存焉,此不可逾之中道也。
遂使儒、佛、老、莊混然一途,語天道性命者,不罔于恍惚夢幻,則定以有生于無,為窮高極微之論。入德之途,不知擇術(shù)而求,多見其蔽于诐而陷于淫矣。
陷于佛者,如李翱、張九成之流,而富鄭公、趙清獻雖賢而不免;若陸子靜及近世王伯安,則屈圣人之言以附會之,說愈淫矣。陷于老者,如王弼注《易》及何晏、夏侯湛輩皆其流也;若王安石、呂惠卿及近世王畿、李贄之屬,則又合佛、老以溷圣道,尤其淫而無紀者也。
氣坱然太虛,
坱然,猶言滃然,充滿盛動貌。遍太虛中皆氣也。
升降飛揚,未嘗止息,《易》所謂“絪缊”,莊生所謂“生物以息相吹”、“野馬”者與!
升降飛揚,乃二氣和合之動幾,雖陰陽未形,而已全具殊質(zhì)矣。“生物以息相吹”之說非也,此乃太虛之流動洋溢,非僅生物之息也。引此者,言莊生所疑為生物之息者此也。
此虛實、動靜之極,陰陽、剛?cè)嶂肌?br />
虛者,太虛之量;實者,氣之充周也。升降飛揚而無間隙,則有動者以流行,則有靜者以凝止。于是而靜者以陰為性,雖陽之靜亦陰也;動者以陽為性,雖陰之動亦陽也。陰陽分象而剛?cè)岱中?,剛者陽之質(zhì),而剛中非無陰;柔者陰之質(zhì),而柔中非無陽。就象而言之,分陰分陽;就形而言之,分柔分剛;就性而言之,分仁分義;分言之則辨其異,合體之則會其通,故張子統(tǒng)言陰陽剛?cè)嵋愿胖C者,飛揚升降不容已之幾;始者,形象之所由生也。
浮而上者陽之清,降而下者陰之濁。
天地之法象,人之血氣表里、耳目手足,以至魚鳥飛潛,草木華實,雖陰陽不相離,而抑各成乎陰陽之體。就其昭明流動者謂之清,就其凝滯堅強者謂之濁;陽之清,引陰以偕升,陰之濁,挾陽以俱降,其神之清通者,則貫徹乎其中而未有礙也。
其感遇聚散,為風(fēng)雨,為雪霜,萬品之流形,山川之融結(jié),糟粕煨燼,無非教也。
感者,交相感;陰感于陽而形乃成,陽感于陰而象乃著。遇者,類相遇;陰與陰遇,形乃滋,陽與陽遇,象乃明。感遇則聚,聚已必散,皆升降飛揚自然之理勢。風(fēng)雨、雪霜、山川、人物,象之顯藏,形之成毀,屢遷而已結(jié)者,雖遲久而必歸其原,條理不迷,誠信不爽,理在其中矣。教者,朱子所謂“示人以理”是也。
氣聚,則離明得施而有形,
離明,在天為日,在人為目,光之所麗以著其形。有形則人得而見之,明也。
不聚,則離明不得施而無形。
無形則人不得而見之,幽也。無形,非無形也,人之目力窮于微,遂見為無也。心量窮于大,耳目之力窮于小。
方其聚也,安得不謂之客;方其散也,安得遽謂之無。
聚而明得施,人遂謂之有;散而明不可施,人遂謂之無。不知聚者暫聚,客也,非必為常存之主;散者,返于虛也,非無固有之實。人以見不見而言之,是以滯爾。
故圣人仰觀俯察,但云“知幽明之故”,不云“知有無之故”。
明則謂有,幽則謂無,眾人之陋爾;圣人不然。
盈天地之間者,法象而已矣。
示人以可見者,此而已矣。
文理之察,非離不相睹也。
法象中之文理,唯目能察之,而所察者止于此;因而窮之,知其動靜之機,陰陽之始,屈伸聚散之通,非心思不著。
方其形也,有以知幽之因;方其不形也,有以知明之故。
盡心思以窮神知化,則方其可見而知其必有所歸往,則明之中具幽之理;方其不可見而知其必且相感以聚,則幽之中具明之理;此圣人所以知幽明之故而不言有無也。言有無者,徇目而已;不斥言目而言離者,目其靜之形,敔按:成形則靜離其動之用也。敔按:藏用于動蓋天下惡有所謂無者哉!于物或未有,于事非無;于事或未有,于理非無;尋求而不得,怠惰而不求,則曰無而巳矣。甚矣言無之陋也!敔按:此即前章形不形之所從來也
氣之聚散于太虛,猶冰凝釋于水;知太虛即氣,則無無。
人之所見為太虛者,氣也,非虛也。虛涵氣,氣充虛,無有所謂無者。敔按:先子《和陳白沙六經(jīng)總在虛無里詩》云:“六經(jīng)總在虛無里,方信虛無不是無?!?br />
故圣人語性與天道之極,盡于參伍之神變易而已。
性天之旨盡于《易》,《易》卦陰陽互相叁伍,隨時變易,而天人之蘊,幽明之故,吉兇大業(yè)之至賾備矣?!肚酚辛?,《坤》有六陰;而其交也,至《屯》《蒙》而二陽參四陰,至《需》《訟》而二陰參四陽,非陰陽之有缺也。《屯》《蒙》之二陽麗于明,四陽處于幽,《需》《訟》之二陰處于明,四陰處于幽;其形而見者為《屯》《蒙》,其隱而未見者為《鼎》《革》;形而見者為《需》《訟》,隱而未見者為《晉》《明夷》余仿此:變易而各乘其時,居其位,成其法象,非所見者有,所不見者無也。故曰“《乾》《坤》其《易》之蘊邪”,言《易》藏畜陰陽,具足充滿,以因時而成六十二象。惟其富有,是以日新,有幽明而無有無,明矣。
諸子淺妄,有有無之分,非窮理之學(xué)也。
淺則據(jù)離明所得施為有,不得施為無,徇目而心不通;妄則誣有為無,莊、列、淮南之流以之;而近世以無善無惡為良知者,亦惟其淺而成乎妄也。
太虛為清,清則無礙,無礙故神;反清為濁,濁則礙,礙則形。
氣之未聚于太虛,希微而不可見,故清;清則有形有象者皆可入于中,而抑可入于形象之中,不行而至神也。反者,屈伸聚散相對之謂,氣聚于太虛之中則重而濁,物不能入,不能入物,拘礙于一而不相通,形之凝滯然也。其在于人,太虛者,心涵神也;濁而礙者,耳目口體之各成其形也。礙而不能相通,故嗜欲止于其所便利,而人己不相為謀;官骸不相易,而目不取聲,耳不取色;物我不相知,則利其所利,私其所私;聰明不相及,則執(zhí)其所見,疑其所罔。圣人知氣之聚散無恒而神通于一,故存神以盡性,復(fù)健順之本體,同于太虛,知周萬物而仁覆天下矣。
凡氣,清則通,昏則壅,
天有光風(fēng)霽月、曀陰霾霧之異,人有高明廣大、庸沓鄙陋之殊,其理一也。
清極則神。
不為形礙,則有形者昭明寧靜以聽心之用而清極矣。神則合物我于一原,達死生于一致,絪缊合德,死而不亡。
故聚而有間,則風(fēng)行而聲聞具達,清之驗與!
間,形中之虛也。心之種居形之間,惟存養(yǎng)其清通而不為物欲所塞,則物我死生,曠然達一,形不能礙,如風(fēng)之有牖即入,笙管之音具達矣。
不行而至,通之極與!
神,故不行而至。至清而通,神之效也。蓋耳目止于聞見,唯心之神徹于六合,周于百世。所存在此,則猶曠窅之墟,空洞之籟,無所礙而風(fēng)行聲達矣。
此二章言存神為圣功之極致。
由太虛,有天之名;由氣化,有道之名;合虛與氣,有性之名;合性與知覺,有心之名。
名者,言道者分析而名;言之各有所指,故一理而多為之名,其實一也。太虛即氣,絪缊之本體,陰陽合于太和,雖其實氣也,而未可名之為氣;其升降飛揚,莫之為而為萬物之資始者,于此言之則謂之天。氣化者,氣之化也。陰陽具于太虛絪缊之中,其一陰一陽,或動或靜,相與摩蕩,乘其時位以著其功能,五行萬物之融結(jié)流止、飛潛動植,各自成其條理而不妄,則物有物之道,鬼神有鬼神之道,而知之必明,處之必當(dāng),皆循此以為當(dāng)然之則,于此言之則謂之道。此二句兼人物言之;下言性心,則專言人矣。太虛者,陰陽之藏,健順之德存焉;氣化者,一陰一陽,動靜之幾,品匯之節(jié)具焉。秉太虛和氣健順相涵之實,而合五行之秀以成乎人之秉彝,此人之所以有性也。原于天而順乎道,凝于形氣,而五常百行之理無不可知,無不可能,于此言之則謂之性。人之有性,函之于心而感物以通,象著而數(shù)陳,名立而義起,習(xí)其故而心喻之,形也,神也,物也,三相遇而知覺乃發(fā)。故由性生知,以知知性,交涵于聚而有間之中,統(tǒng)于一心,由此言之則謂之心。順而言之,則惟天有道,以道成性,性發(fā)知道;逆而推之,則以心盡性,以性合道,以道事天。惟其理本一原,故人心即天;而盡心知性,則存順沒寧,死而全歸于太虛之本體,不以客感雜滯遺造化以疵類,圣學(xué)所以天人合一,而非異端之所可溷也。
鬼神者,二氣之良能也。
陰陽相感,聚而生人物者為神;合于人物之身,用久則神隨形敝,敝而不足以存,復(fù)散而合于絪缊者為鬼。神自幽而之明,成乎人之能,而固與天相通;鬼自明而返乎幽,然歷乎人之能,抑可與人相感。就其一幽一明者言之,則神陽也,鬼陰也,而神者陽伸而陰亦隨伸,鬼者陰屈而陽先屈,故皆為二氣之良能。良能者,無心之感合,成其往來之妙者也。凡陰用之分,不可執(zhí)一言者,類如此;學(xué)者因所指而詳察,乃無拘滯之失。若謂死則消散無有,則是有神而無鬼,與圣人所言“鬼神之德盛”者異矣。
圣者,至誠得天之謂;神者,太虛妙應(yīng)之目。
至誠體太虛至和之實理,與絪缊未分之道通一不二,是得天之所以為天也。其所存之神,不行而至,與太虛妙應(yīng)以生人物之良能一矣。如此則生而不失吾常,死而適得吾體,跡有屈伸,而神無損益也。
凡天地法象,皆神化之糟粕爾。
日月、雷風(fēng)、水火、山澤固神化之所為,而亦氣聚之客形,或久或暫,皆已用之余也,而況人之耳目官骸乎!故形有屈伸,而神無幽明之異。語寂滅者不知不亡之良能,執(zhí)有徇生者據(jù)糟粕為常,其迷均矣。
天道不窮,寒暑已;眾動不窮,屈伸已。
寒已而暑,暑已而寒,循環(huán)而如相反,四時之行,生殺之用,盡此矣:蓋二氣之噓吸也。屈者屈其所伸,伸者伸其所屈,群動之變,不能離此二用,動靜、語默、喜怒、行藏之變,盡此矣:蓋二氣之舒斂也。
鬼神之實,不越二端而已矣。
一噓一吸,一舒一斂,升降離合于太虛之中,乃陰陽必有之幾。則鬼神者,天之所顯而即人之藏也。靜以成形,鬼之屬也,而可以迎神而來;動而成用,神之屬也,而將成乎鬼以往。屈伸因乎時,而盡性以存神,則天命立于在我,與鬼神合其吉兇矣。
兩不立則一不可見,
陰陽未分,二氣合一,絪缊?zhí)椭骟w,非目力所及,不可得而見也。
一不可見則兩之用息。
其合一而為太和者,當(dāng)其未成乎法象,陰陽之用固息也。
兩體者,虛實也,動靜也,聚散也,清濁也,其究一而已。
虛必成實,實中有虛,一也。而來則實于此,虛于彼,往則虛于此,實于彼,其體分矣。止而行之,動動也;行而止之,靜亦動也:一也。而動有動之用,靜有靜之質(zhì),其體分矣。聚者聚所散,散者散所聚,一也。而聚則顯,散則微,其體分矣。清以為濁,濁固有清,一也。而清者通,濁者礙,其體分矣。使無一虛一實,一動一靜;一聚一散,一清一濁,則可疑太虛之本無有,而何者為一。惟兩端迭用,遂成對立之象,于是可知所動所靜,所聚所散,為虛為實,為清為濁,皆取給于太和絪缊之實體。一之體立,故兩之用行;如水唯一體,則寒可為冰,熱可為湯,于冰湯之異,足知水之常體。
感而后有通:不有兩,則無一。
陰陽合于太和,而性情不能不異;惟異生感,故交相欣合于既感之后,而法象以著。藉令本無陰陽兩體虛實清濁之實,則無所容其感通,而謂未感之先初無太和,亦可矣;今既兩體各立,則溯其所從來,太和之有一實,顯矣。非有一則無兩也。
故圣人以剛?cè)崃⒈荆肚贰独ぁ窔t無以見《易》。
圣人之存神,本合乎至一之太虛,而立教之本,必因陰陽已分、剛?cè)岢上笾w,蓋以由兩而見一也。乾之六陽,坤之六陰,健順之德具足于法象,故相摩相蕩,成六十二卦之變易,以盡天下之?dāng)蛿?。若陰陽不純備乎乾、坤,則六十二象之往來者何所從生邪,其何以見《易》乎,圣人成天下之盛德大業(yè)于感通之后,而以合絪缊一氣和合之體,修人事即以肖天德,知生即以知死,存神即以養(yǎng)氣,惟于二氣之實,兼體而以時用之爾。
游氣紛擾,合而成質(zhì)者,生人物之萬殊;
游氣,氣之游行也,即所謂升降飛揚。紛擾者,無心之化,無擇于施,陰陽老少互相遇而無一成之軌,乾、坤立而六子、五十六象多寡消長之無典要,成天下之至賾,乃其象矣。合者,陰陽之始本一也,而因動靜分而為兩,迨其成又合陰陽于一也。如男陽也而非無陰,女陰也而亦非無陽,敔按:如氣血魂魄之屬,男女畢具,是陽必具陰,陰必具陽也以至于草木魚鳥,無孤陽之物,亦無孤陰之物,唯深于格物者知之。時位相得,則為人,為上知;不相得,則為禽獸,為下愚;要其受氣之游,合兩端于一體,則無有不兼體者也。
其陰陽兩端,循環(huán)不已者,立天地之大義。
義者,居正有常而不易之謂。陰陽不偏,循環(huán)不息,守正以待感,物得其宜,為經(jīng)常不易之道,此仁義中正之理所從出。曰誠,曰無妄,曰不息,曰敦化,皆謂此也。然則萬殊之生,因乎二氣,二氣之合,行乎萬殊,天地生生之神化,圣人應(yīng)感之大經(jīng),概可知矣。
“日月相推而明生,寒暑相推而歲成?!?br />
《易·系傳》文。
神易無方體,
《易·系傳》云:“神無方而易無體。”無方者,無方而非其方,無體者,無體而非其體,屈伸不異明矣。
一陰一陽,
《系傳》云:“一陰一陽之謂道?!币灰徽撸瑓⑽橄嚯s合而有辨也。卦或五陽一陰,或五陰一陽,乃至純乾純坤,而陰陽并建以為《易》之蘊,亦一陰一陽也,則陰陽之不以屈伸而息亦明矣。
陰陽不測,
《系傳》云:“陰陽不測之謂神。”不測者,乘時因變,初無定體,非“幽明異致,陰陽分界”如邵子“四方八段”之說,亦非“死此生彼,各有分段”如浮屠之言明矣。
皆所謂通乎晝夜之道也。
晝夜者,非天之有異,乃日月出沒,而人之離明有得施不得施之別爾。日月寒暑之兩行,一陰一陽之殊建,人以睹其明,定其歲,而謂之為方體;實則無方無體,陰陽不測,合同于絪缊而任其變化,乃神易陰陽之固然也。晝夜分兩端,而天之運行一;生死分兩端,而神之恒存一;氣有屈伸,神無生滅,通乎其道,兩立而一見,存順沒寧之道在矣。
晝夜者,天之一息乎!寒暑者,天之晝夜乎!
氣之屈伸往來,一也。
天道春秋分而氣易,猶人一寤寐而魂交。
寤則魂交于明,寐則魂交于幽,神固未嘗亡也。
魂交成夢,百道紛紜,對寤而言,一身之晝夜也;氣交為春,萬物糅錯,對秋而言,天之晝夜也。
魂交者,專指寐而言。身內(nèi)為幽,身外為明;生物者客形爾,暫而不常,還原而忘其故,故如夢。秋冬斂物之精,適得太虛絪缊之體,故如寐之返于真也。晝?yōu)樯?,夜為死,氣通乎晝夜者,合寤寐而如一,故君子無不正之夢而與寤通理。
此篇之旨,以存神而全歸其所從生之本體,故以秋配晝寤,以春配夜夢。而下章推物欲之所自出,唯不能通夜于晝,而任魂交之紛紜,故有發(fā)無斂,流于濁而喪其清,皆隨氣遷流,神不存而成貞淫交感之勢也。
舊與下通一章,今按文義分為二章。
氣本之虛,則湛本無形,感而生則聚而有象。
湛,澄澈而止也。感而生,游氣交感而人資以生也。言太和絪缊為太虛,以有體無形為性,可以資廣生大生而無所倚,道之本體也。二氣之動,交感而生,凝滯而成物我之萬象,雖即太和不容已之大用,而與本體之虛湛異矣。
有象斯有對,對必反其為;有反斯有仇,仇必和而解。
以氣化言之,陰陽各成其象,則相為對,剛?cè)?、寒溫、生殺,必相反而相為仇;乃其究也,互以相成,無終相敵之理,而解散仍返于太虛。以在人之性情言之,已成形則與物為對,而利于物者損于己,利于己者損于物,必相反而仇;然終不能不取物以自益也,和而解矣。氣化性情,其機一也。
故愛惡之情同出于太虛,而卒歸于物欲,
相反相仇則惡,和而解則愛。陰陽異用,惡不容已;陰得陽,陽得陰,乃遂其化,愛不容已;太虛一實之氣所必有之幾也,而感于物乃發(fā)為欲,情之所自生也。
倏而生,忽而成,不容有毫發(fā)之間,其神矣夫!
愛惡之情無端而不暫息者,即太虛之氣一動一靜之幾;物無不交,則情無不起,蓋亦不疾而速,不行而至也。存神以合湛,則愛惡無非天理矣。
造化所成,無一物相肖者,
大同必有小異。
以是知萬物雖多,其實一物;無無陰陽者,
若使但依種性而成,則區(qū)別而各相肖;唯聚而成,散而毀,既毀而復(fù)聚,一唯陰陽之變合,故物無定情,無定狀,相同而必有異。足知陰陽行乎萬物之中,乘時以各效,全具一絪缊之體而特微爾。
以是知天地變化,二端而已。
一氣之中,二端既肇,摩之蕩之而變化無窮,是以君子體之,仁義立而百王不同法,千圣不同功。
萬物形色,神之糟粕,
生而榮,如糟粕之含酒醴;死而槁,如酒醴盡而糟粕存;其究糟粕亦有所歸,歸于神化。
“性與天道”云者,易而已矣。
神之有其理,在天為道,凝于人為性。易,變易也。陰陽摩蕩,八卦興,六十四象成,各有時位錯綜,而陰陽、剛?cè)?、仁義之體立,皆神之變易也?;ハ嘁锥f物各成其形色,變易之妙,健順五常之用為之,故圣人存神以盡性而合天。敔按:神無方,易即其方;易無體,神即其體
心所以萬殊者,摩外物為不一也,
心函絪缊之全體而特微爾,其虛靈本一。而情識意見成乎萬殊者,物之相感,有同異,有攻取,時位異而知覺殊,亦猶萬物為陰陽之偶聚而不相肖也。
天大無外,其為感者,絪缊二端而已。
絪缊之中,陰陽具足,而變易以出,萬物并育于其中,不相肖而各成形色,隨感而出,無能越此二端。人心萬殊,操縱、取舍、愛惡、慈忍,一唯此陰陽之翕辟,順其理則為圣,從其妄則為狂,圣狂之分,在心幾變易之間,非形色之有善惡也。
物之所以相感者,利用出入,莫知其鄉(xiāng)。一萬物之妙者與!敔按:此節(jié)言天人合一之原,故下文以“天與人交勝”發(fā)明其感通
此言圣人存神之妙,物無不相感應(yīng)之理。其出而加乎物,物入而應(yīng)乎己,用無不利,有不知其所以然而然之妙。蓋由萬物之生成,俱神為之變易,而各含絪缊?zhí)椭粴?,是以圣狂異趣,靈蠢異情,而感之自通,有不測之化焉。萬物之妙,神也;其形色,糟粕也;糟粕異而神用同,感之以神而神應(yīng)矣。
氣與志,天與人,有交勝之理。
氣者,天化之撰;志者,人心之主;勝者,相為有功之謂。唯天生人,天為功于人而人從天治也。人能存神異性以保合太和,而使二氣之得其理,人為功于天而氣因志治也。不然,天生萬殊,質(zhì)偏而性隱,而因任糟粕之嗜惡攻取以交相競,則濁惡之氣日充塞于兩間,聚散相仍,災(zāi)眚兇頑之所由彌長也。
圣人在上而下民咨,氣壹之動志也;鳳凰儀,志壹之動氣也。
堯、舜在上而下民有昏墊之咨,其時氣偶不順,于是圣人憂勤以相天之不足,氣專于偏戾,而圣人之志在勝天,不容不動也。地平天成,風(fēng)凰來儀,則圣人勝天之功用成,而天為之動矣。人物之生,皆絪缊一氣之伸聚,雖圣人不能有所損益于太和;而二氣既分,吉兇、善不善以時位而不齊,圣人貞其大常,存神以御氣,則為功于變化屈伸之際,物無不感而天亦不能違之,此圣道之所自立,而異于異端之徇有以私一己,滅有以忘天下之诐辭也。敔按:此言氣動志,志動氣,猶言天勝人,人勝天也。今《孟子大全集》以此釋本文,失其旨矣
參兩篇
此篇備言天地日月五行之理數(shù),理本于一而通極于萬變,以因象數(shù)而見理之一原。但所言日月疾遲與歷家之言異,太祖高皇帝嘗譏其非。天象高遠,不能定其孰是,而以二曜南北發(fā)斂遲疾例之,則陽疾陰遲之說未可執(zhí)。據(jù)愚謂在天者即為理,不可執(zhí)理以限天?!墩伞芬粫?,唯此為可疑,善讀者存之以待論可也。
地所以兩,分剛?cè)崮信е?,法也;天所以參,一太極兩儀而象之,性也。
天一地二,陽之爻函三為一而奇,陰之爻得三之二而偶,偶則分,奇則合。在天者渾淪一氣,凝結(jié)為地,則陰陽分矣。植物有剛?cè)嶂?,動物有男女之別。效者,效著以成形也。法者,物形之定則。凡山川、金石、草木、禽蟲以至于人,成乎形者皆地之效而物之法則立焉,兩者之分不可強而合矣。若其在天而未成乎形者,但有其象,絪缊渾合,太極之本體,中函陰陽自然必有之實,則于太極之中,不昧陰陽之象而陰陽未判,固即太極之象,合而言之則一,擬而議之則三,象之固然也。性以理言,有其象必有其理,惟其具太和之誠,故太極有兩儀,兩儀合而為太極,而分陰分陽,生萬物之形,皆秉此以為性。象者未聚而清,形者已聚而濁,清者為性為神,濁者為形為法。
此章引伸《周易》參天兩地之說,而推其所以然之理。而君子因有形之耳目官骸,即物而盡其當(dāng)然之則,進退、舒卷各有定經(jīng),體無形有象之性,以達天而存其清虛一大之神,故存心養(yǎng)性,保合太和,則參兩相倚以起化,而道在其中矣。
一物兩體,氣也。
絪缊?zhí)?,合于一氣,而陰陽之體具于中矣。
一故神,張子自注:兩在故不測
神者,不可測也,不滯則虛,善變則靈,太和之氣,于陰而在,于陽而在。其于人也,含于虛而行于耳目口體膚發(fā)之中,皆觸之而靈,不能測其所在。
兩故化,張子自注:推行于一
自太和一氣而推之,陰陽之化自此而分,陰中有陽,陽中有陰,原本于太極之一,非陰陽判離,各自孳生其類。故獨陰不成,孤陽不生,既生既成,而陰陽又各殊體。其在于人,剛?cè)嵯酀x利相裁,道器相需,以成酬酢萬變之理,而皆協(xié)于一。
此天之所以參也。
自其神而言之則一,自其化而言之則兩。神中有化,化不離乎神,則天一而已,而可謂之參。故陽爻奇,一合三于一;陰偶,一分一得二;陽爻具陰,陰爻不能盡有陽也,分則太極不離而離矣。
地純陰凝聚于中,天浮陽運旋于外,此天地之常體也。
此言天者,天之體也。聚而成形者謂之陰,動而有象者謂之陽。天包地外,地在天中,渾天之說如此。
恒星不動,純系乎天,與浮陽運旋而不窮者也。
恒星,三垣二十八宿之經(jīng)星。此言不動,謂其左旋者天體也。然以北斗回指言之,抑未可通。
日月五星逆天而行,并包乎地者也。
并包乎地,言居地之外,與地為體而同轉(zhuǎn)。以經(jīng)星屬天,以七政屬地,乃張子之創(chuàng)說。
地在氣中,雖順天左旋,其所系辰象隨之,稍遲則反移從而右爾;
所系辰象,謂日月五星也。七政隨天左旋,以遲而見為右轉(zhuǎn)。張子盡破歷家之說,未問孰是,而謂地亦動而順天以旋,則地之不旋,明白易見,竊所未安。
間有緩速不齊者,七政之性殊也。
如歷家之說,月最速,金、水、日次之,火次之,木次之,土星最遲。此隨天左旋之說反是。七政既隨地而行,又安得自行其性?此亦未安。
月陰精,反乎陽者也,故其右行最速;
右行最速,左行最緩也。
日為陽精,然其質(zhì)本陰,故其右行雖緩,亦不純系乎天,如恒星不動。
以外景內(nèi)暗《離》卦之象推之,故曰其質(zhì)本陰。不純系乎天者,謂并包乎地也。
金、水附日前后進退而行者,其理精深,存乎物感可知矣。
未詳。
鎮(zhèn)星地類,然根本五行,雖其行最緩,亦不純系乎地也。
謂根本五行者,木、火、水、金皆依土而生者也。行最緩,以不及天而行,如左旋之說,則其行于七政為最速。不純系乎地,二十八歲而其行始不及天一周,幾與天同其健行矣。
火者亦陰質(zhì),為陽萃焉,然其氣比日而微,故其遲倍日。
陽萃者,陽聚于外而含陰也。其遲差日一倍,二歲而一周天。
惟木乃歲一盛衰,故歲歷一辰。辰者,日月一交之次,有歲之象也。
辰,十有二次也;日月交者,一月則易一次而交之。說與歷家異。歷家以象起數(shù),此以理論數(shù),此其所以異乎!
凡圓轉(zhuǎn)之物,動必有機;既謂之機,則動非自外也。古今謂天左旋,此直至粗之論爾,不考日月出沒,恒星昏曉之變。
此直謂天體不動,地自內(nèi)圓轉(zhuǎn)而見其差,于理未安。
愚謂在天而運者,唯七曜而已。
即所謂系乎地而不系乎天也。系乎地,故與地偕動,遲緩但因其性爾。
恒星所以為晝夜者,直以地氣乘機左旋于中。故使恒星河漢因北為南,日月因天隱見。
“左”,當(dāng)作“右”。謂地氣圜轉(zhuǎn)。與歷家四游之說異。
太虛無體,則無以驗其遷動于外也。
太虛,至清之郛郭,固無體而不動;而坱然太虛之中,虛空即氣,氣則動者也。此義未安。
天左旋,處其中者順之,少遲則反右矣。
處其中者,謂日月五星。其說謂七曜亦隨天左旋,以行遲而不及天,人見其退,遂謂右轉(zhuǎn)。與歷家之說異,未詳孰是;而與前地旋而見天之左,抑不相通。
地,物也;天,神也;物無逾神之理,顧有地斯有天,若其配然爾。
天無體,太和絪缊之氣,為萬物所資始,屈伸變化,無跡而不可測,萬物之神所資也。聚而為物,地其最大者爾。逾,謂越此而別有也。地不能越天之神而自為物,成地者天,而天且淪浹于地之中,本不可以相配。但人之生也資地以生,有形乃以載神;則就人言之,地之德可以配天爾。知此,則抗方澤之祀于圜丘,伸母斬衰之服以齊于父,徇形重養(yǎng)而不恤義,后世所以淪乎幽而成乎亂也。張子之論韙矣。
地有升降,日有修短。地雖凝聚不散之物,然二氣升降其間,相從而不已也。
《月令》言“天氣下降,地氣上升”,謂氣也;此則言形隨氣而升降,未審然否。
陽日上,地日降而下者,虛也:陽日降,地日進而上者,盈也。
謂冬至以后,地日漸下,去日漸遠而晝長;夏至以后,地日漸高,去日漸近而晝短;與日行南北二陸之說異。虛,謂天地之間空曠;盈,謂天地相近而氣充滿。
此一歲寒暑之候也。
謂地高近日則暑,地下遠日則寒,不用南北二陸遠近之說。
至于一晝夜之盈虛升降,則以海水潮汐驗之為信:
以潮驗地之升降,謂地升則潮落,地降則潮生,地有一歲之大升降,又有一晝夜之小升降也。其謂寒暑因地之升降,皆自此測之。乃水亦地中之一物,故謂土為四行根本,而水必比地以安,則未可以水之盈虛驗地之升降矣。
然其間有小大之差,則系日月朔望,其精相感。
此說又與上異。水之盈虛與月相感,使誠因乎此,則非地之升降矣。不及專家之學(xué),以渾天質(zhì)測及潮汐南北異候驗之之為實也。敔按:質(zhì)測之說出近日,歷家謂據(jù)法象以質(zhì)實測之
日質(zhì)本陰,月質(zhì)本陽;
日,火之精也,火內(nèi)暗而外明,《離》中陰也;月,水之精也,水內(nèi)明而外暗,《坎》中陽也。日月不可知,以水火《坎》《離》測之。
故于朔望之際,精魄反交,則光為之食矣。
謂日精月魄交射,而易其外見之陰陽,故光為之奪。與歷家之說異,歷說為允。
虧盈法:
謂月晦朔弦望虧盈之理。
月于人為近,日遠在外,故月受日光常在于外,人視其初終如鉤之曲,及其中天也如半璧然,此虧盈之驗也。
此說未詳。虧盈之故,曉然易知,沈存中之說備矣。
月所位者陽,故受日之光,不受日之精,相望中弦則光為之食,精之不可以二也。
位,謂定位而成質(zhì)也。不受日之精,精相食則光亦不受,《坎》外之陰不為陽易也。此以理推度,非其實也。天者理所自出,在天者即為理,執(zhí)理以測之,必有所窒矣。日月食自以歷家之說為允,但暗虛之說,疑不可從爾。
日月雖以形相物,
因其形而各謂之一物。
考其道則有施受健順之差焉。
日施光而月受之,施者健,受者順也。所以謂日陽而月陰,道取諸此。
星月金水受光于火日,陰受而陽施也。
謂星亦受日光,近天文家亦有云然者。然以太白晝見驗之,與月之在晝而暗者異,則說亦難通。金水受光于日火,以鏡及止水驗之,亦物理之一端而已。
陰陽之精互藏其宅,則各得其所安。
精者,陰陽有兆而相合,始聚而為清微和粹,含神以為氣母者也。茍非此,則天地之間,一皆游氣而無實矣?;ゲ仄湔?,陽入陰中,陰麗陽中,坎、離其象也。太和之氣,陰陽渾合,互相容保其精,得太和之純粹,故陽非孤陽,陰非寡陰,相函而成質(zhì),乃不失其和而久安。
故日月之形,萬古不變。
互藏之精相得而不舍,則其相生也不窮,固與太虛之太和通理。天不變,故日月亦不變。
若陰陽之氣,則循環(huán)迭至,聚散相蕩,升降相求,絪缊相揉,蓋相兼相制,欲一之而不能。
此則就分陰分陽各成其氣以主群動者言也。循環(huán)迭至,時有衰王,更相為主也。聚散相蕩,聚則成而蕩其散者之弱,散則游而蕩其聚者之滯也。升降相求,陰必求陽,陽必求陰,以成生化也。絪缊相揉,數(shù)本虛清,可以互入,而主輔多寡之不齊,揉雜無定也。二氣所生,風(fēng)雷、雨雪、飛潛、動植、靈蠢、善惡皆其所必有,故萬象萬物雖不得太和之妙,而必兼有陰陽以相宰制,形狀詭異,性情區(qū)分,不能一也;不能一則不能久。
此其所以屈伸無方,運行不息,莫或使之,不曰性命之理,謂之何哉?
屈伸無方者,生死之所以不恒,而聚散不能仍復(fù)其故也。運行不息,則雖不復(fù)其故,而伸者屈,屈者必伸也。鼓動于太虛之中,因氣之純雜,而理之昏明、強柔,性各別矣。故自風(fēng)雷水火以至犬牛蛇虎,各成其性而自為理,變化數(shù)遷,無一成之法則也。以此論之,太和未分之前,初得其精者,日月也;陰陽成質(zhì)以后,而能全其精者,人也。人之所以繼天立極,與日月之貞明同其誠而不息;能無喪焉,斯圣矣。
“日月得天”,得自然之理也,非蒼蒼之形也。
此上二節(jié),皆因《易》“日月得天而能久照”之義而推言之。自然者,有自而然也。陰陽合而各有良能,神氣凝而為精,此日月之所自而能久照者,與太虛保合太和于無聲無臭之中者同其理,故日“得天”。
閏余生于朔,不盡周天之氣。
三百六十五日有奇而天氣一周,一歲之朔十二,止得三百五十四日有奇。不盡者,氣盈朔虛也。置閏者,所以合月于日。
而世傳交食法,與閏異術(shù),蓋有不知而作者爾。
合朔之法,以日月為朔望之準(zhǔn),用推閏余,乃使分秒之積不差,如穀梁子晦食食既朔之說,及《四分》《三統(tǒng)》諸歷有經(jīng)朔無定朔,皆不知而作也。此法今歷為密。
陽之德主于遂,陰之德主于閉。
德,謂性情功效;性情者其所自據(jù)之德,功效者見德于物也。遂,發(fā)生成物;閉,收藏自成。凡發(fā)生暘遂,皆陽之為而用夫陰;收斂成形,皆陰之為而保其陽。天地、水火、四時、百物、仁義、禮樂無不然者。
陰性凝聚,陽性發(fā)散;陰聚之,陽必散之,其勢均散。
天地之化,人物之生,皆具陰陽二氣。其中陽之性散,陰之性聚,陰抱陽而聚,陽不能安于聚必散,其散也陰亦與之均散而返于太虛。
陽為陰累,則相持為雨而降;陰為陽得,則飄揚為云而升。
雨云皆陰也,陰氣迫聚于空虛而陽不得下交,陽為陰累矣。然陽不久困,持于上而使陰不升,陰勢終抑而雨降,陽乃通矣。陰氣緩聚而欲升,與陽不相亢,而相入以相得也,則陽因其緩而受之。以其從容漸散輕清不聚者為陽,雖含陰氣亦陽也;其聚于地中與地為體者為陰,雖含陽氣亦陰也。凡陰陽之名義不一,陰亦有陰陽,陽亦有陰陽,非判然二物,終不相雜之謂。
故云物班布太虛者,陰為風(fēng)驅(qū),斂聚而未散者也。
陰氣上升,初尚輕微,無形無象,陽氣欲散之,而驅(qū)之太驟,則陰弗能即與相得,而相保以聚,有為雨之勢,故曰斂聚;然多不雨,彌久而后交于陽,故曰未散。前言飄揚而升者,倏起旋滅之云;此言班布太虛者,彌亙不散之云也。
凡陰氣凝聚,
凝聚于地上也。地天之際,人物之區(qū),陰陽往來之沖,氣為尤厚。天氣渾淪,入有入無,一也,而入有者以有礙而難散,則氣聚于其間,輪屯紛遝,天氣舒緩以入,地氣得之相挾以聚,因互相凝結(jié),即陽氣亦以聚而成陰矣。陰陽有定性而無定質(zhì)也,故獨言陰而不言陽。
陽在內(nèi)者不得出,則奮擊而為雷霆;
內(nèi),地中也。陰氣在外錮之,迫而怒發(fā)?!墩稹罚庡d一陽于內(nèi),雷從地出之象。
陽在外者不得入,則周旋不舍而為風(fēng)。
外,地上空界也。空而無礙,可恣其游衍周旋。不舍,八風(fēng)相報也。《巽》,二陽在一陰之上,風(fēng)行地上之象。
其聚有遠近、虛實,故雷風(fēng)有小大、暴緩。
聚,陰聚也。陰之所聚,陽所不得而出入也。遠則風(fēng)大而緩,近則風(fēng)小而暴,虛則雷易出而小,實則雷難出而暴。
和而散則為霜雪雨露,
雨雪則陰降入地中而任陽之出入,和而散其聚矣;霜露又其微而緩者。
不和而散則為戾氣曀霾;
陽急欲散而陰之凝結(jié)益固,然其勢必不能久聚,激為戾氣曀霾而后散焉。戾氣,雹類。
陰常散緩,受交于陽,則風(fēng)雨調(diào),寒暑正。
陰之必聚,其性然也。聚之緩而不惜散,則風(fēng)雨應(yīng)候,而不怙結(jié)以成戾,風(fēng)雨時,則寒暑有節(jié)而正矣。
此章言雷風(fēng)云雨之化,精極理勢,于篇中尤醇矣。
天象者,陽中之陰;風(fēng)霆者,陰中之陽。
輕清上浮者陽也,而有象有形,聚者為陰:出地而有實者陰也,而形無固形,究歸于散為陽。故曰“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非判然兩分而不相合也。
雷霆感動雖速,然其所由來亦漸爾。
陽氣積習(xí)于地中,盈而后奮。
能窮神化所從來,德之盛者與?
德盛于中,故神化疾速,于雷霆可驗:如伊尹樂堯舜之道,一介無非道義,故一出而伐夏救民,莫之能御,其所從來者盛也。
火日外光,能直而施;金水內(nèi)光,能辟而受。受者隨材各得,
大小、昏明各如其量而止。
施者所應(yīng)無窮。
容光必照,遠而不御。
神與形,天與地之道與?
形則限于其材,故耳目雖靈,而目不能聽,耳不能視。且見聞之知,止于已見已聞,而窮于所以然之理。神則內(nèi)周貫于五官,外泛應(yīng)于萬物,不可見聞之理無不燭焉,天以神施,地以形應(yīng),道如是也。地順乎天,則行無疆;耳目從心,則大而能化;施者為主,受者為役。明乎此,則窮神合天之學(xué)得其要矣。
此上二章,因天化以推心德之主宰,尤學(xué)者所宜盡心也。
“木曰曲直”,能即曲而反伸也;
既曲可伸,伸抑可曲。
“金曰從革”,一從革而不能自反也。
從者,不易其質(zhì),革者,其形可變。能從能革,具斯二德,此云不能自反,于義未安。
水火,氣也,故炎上潤下,與陰陽升降,土不得而制焉。
水火,有質(zhì)而勝用在氣,氣,故可旁達,與金木之用止于形中異矣。與陰陽升降者,以陰陽升降為體也。土不得制者,不受命于土也。炎以散寒,潤以解燥,與上升下燥各為二德,此獨就上下釋之。
木金者,土之華實也,
木者,土之敷榮;金,土之結(jié)而堅者爾。
其性有水火之雜。故水之為物,水漬則生,火然而不離也,蓋得土之浮華于水火之交也。金之為物,得火之精于土之燥,得水之精于水當(dāng)作土之濡,故水火相待而不相害,爍之反流而不耗,蓋得土之精實于水火之際也。
漬而生,然而不離,惟其中有水火之性也。水火之交,謂水火之氣與陰陽升降,融徹土中,故土感其氣,合同而化,以發(fā)生浮華,以此知土中具有燥濡之性,為水火所資生,雖不能制,自包函之。燥者,土函火;濡者,土函水,木受水火之氣,故??;金乃水火之精所結(jié),故實。相待,謂金有津潤還可生水,燧鏡還可生火,交相待以生,不相害,謂水火不能毀金,火雖爍金而金反流。流者,生動之機。火既去仍無所耗,若水則終不損金也。際者,兩相接而成之謂。水濡之,火燥之,土堅實而成金。
土者,物之所以成始而成終也。
始生于土,終歸于土,神有往來,土受之而成形。
地之質(zhì)也,
地一土而已,木金皆其所生,水火依之而成。
化之終也。
二氣變化,至形成而止矣。
水火之所以升降,
火依地而升,水依地而降,下徹黃壚,炎潤之性在焉。故無依空之水,火離土依空則息。
物兼體而不遺者也。
水、火、木、金皆與土為體,則萬匯之生,有形有質(zhì),土皆兼體而不遺矣。《洪范》之言五行,以人事言,利用厚生之資,故于土但曰稼穡。若自天化而言,即地也,四行所不得抗也。周子太極第一圖,太極之本體;第二圖,陰陽二氣,天之蘊也;第三圖,五行順布,地之撰也。第二圖陰陽分左右,而中有太極,陰陽分體太極,而太極自不雜,在天之極也;第三圖位土于中,周行水、火、木、金而別無太極,明上為在地之極也。土不待水火而生,而水火依土;木金、土之華實,非土外之有木金。張子此論,究極物理,與周子吻合。而術(shù)家之言謂火生土、木克土者,其陋明矣。蓋嘗論之,天以神御氣,地以氣成形,形成而后五行各著其體用。故在天唯有五星之象,在地乃有五行之形。五氣布者,就地而言。若七曜以上之天,極于無窮之高,入于無窮之深,不特五行之所不至,且無有所謂四時者。然則四時之行,亦地天之際氣應(yīng)所感,非天體之固然矣。人生于天地之際,資地以成形而得天以為性,性麗于形而仁、義、禮、智著焉,斯盡人道之所必察也。若圣人存神以合天,則渾然一誠,仁、義、禮、智初無分用,又豈有惻隱、羞惡、恭敬、是非之因感而隨應(yīng)者。然下學(xué)上達,必循其有跡以盡所得為,而豁然貫通之后,以至誠合天德,固未可躐等求也。
冰者,陰凝而陽未勝也;
“冰”當(dāng)作“水”。水本以陽為質(zhì),而依于土之至陰,比而不離,一陽在陷而不能勝陰,終與地為體而成乎陰。
火者,陽麗而陰未盡也。
火本以陰為質(zhì),而麗于陽木以發(fā),其光焰然,其中含陰暗,終不盡失其性,則固系乎地而不屬乎天。
火之炎,人之蒸,有影無形,能散而不能受光者,其氣陽也。
蒸,謂身之暖氣。陽散陰聚,陽施陰受,精含于內(nèi),氣發(fā)于外,故人知日火之炎明而不知其中之暗,知暖氣之蒸為炅熱而不知其中之寒。《素問》曰“陽虛故外熱”,得此旨矣。君子之自居德務(wù)保其精,而知人之明不取其外浮之氣,悉此理也。陽陷于陰為水,附于陰為火。
《坎》《離》其象也,皆以陽為主,君子詞也。
此篇首明道之所自出,物之所自生,性之所自受,而作圣之功,下學(xué)之事,必達于此,而后不為異端所惑,蓋即太極圖說之旨而發(fā)其所函之蘊也。
太和所謂道,
太和,和之至也。道者,天地人物之通理,即所謂太極也。陰陽異撰,而其絪缊于太虛之中,合同而不相悖害,渾淪無間,和之至矣。未有形器之先,本無不和,既有形器之后,其和不失,故曰太和。
中涵浮沉、升降、動靜相感之性,是生絪缊相蕩、勝負屈伸之始。
涵,如水中涵影之象;中涵者其體,是生者其用也。輕者浮,重者沉,親上者升,親下者降,動而趨行者動,動而赴止者靜,皆陰陽和合之氣所必有之幾,而成乎情之固然,猶人之有性也。絪缊,太和未分之本然;相蕩,其必然之理勢;勝負,因其分數(shù)之多寡;乘乎時位,一盈一虛也。勝則伸,負則屈;勝負屈伸,衰王死生之成象,其始則動之幾也。此言天地人物消長死生自然之?dāng)?shù),皆太和必有之幾。
其來也幾微易簡,其究也廣大堅固。
來,謂始動而化之初;究,謂已成形體也。幾微,氣之初;動易簡者,唯陽健陰順而已。廣大,品物流形,堅固,體成而不易毀也。乾、坤有體則必生用,用而還成其體。體靜而用動,故曰“靜極而動,動極而靜”,動靜無端。
起知于易者《乾》乎!效法于簡者《坤》乎!
太和本然之體,未有知也,未有能也,易簡而已。而其所涵之性,有健有順,故知于此起,法于此效,而大用行矣。
散殊而可象為氣,清通而不可象為神。
太和之中,有氣有神。神者非他,二氣清通之理也。不可象者,即在象中。陰與陽和,氣與神和,是謂太和。人生而物感交,氣逐于物,役氣而遺神,神為使而迷其健順之性,非其生之本然也。
不如野馬、絪缊,不足謂之太和。
此言體道者不于物感未交、喜怒哀樂未倚之中,合氣于神,合神于性,以健順五常之理融會于清通,生其變化,而有滯有息,則不足以肖太和之本體,而用亦不足以行矣。敔按:清通者,心之神,變化者,心之化
語道者知此,謂之知道;學(xué)《易》者見此,謂之見《易》。
見,實證之于心也?!兑住吩唬骸瓣庩栂嗄Γ素韵嗍?,鼓之以雷霆,潤之以風(fēng)雨,日月運行,一寒一暑,乾道成男,坤道成女?!贝酥^也。健順合而太和,其幾必動,氣以成形,神以居理,性固具足于神氣之中,天地之生人物,人之肖德于天地者,唯此而已矣。
不如此,雖周公才美,其智不足稱也已。
待其已感、因事而效能者,才也;智則灼見道體,而知無不起,法無不效矣。敔按:知道見易,始謂之智;智不足而恃才,雖美如周公,亦不足稱
太虛無形,氣之本體;
于太虛之中具有而未成乎形,氣自足也,聚散變化,而其本體不為之損益。敔按:理具陰陽,陰陽具理,理氣渾然,是為本體
其聚其散,變化之客形爾。
日月之發(fā)斂,四時之推遷,百物之生死,與風(fēng)雨露雷乘時而興,乘時而息,一也,皆客形也。有去有來謂之客。發(fā)斂,謂日月出入之道
至靜無感,性之淵源;
于物感未交、至靜之中,健順之性承于天者,固有不失,有本而不窮。
有識有知,物交之客感爾。
識知者,五常之性所與天下相通而起用者也。知其物乃知其名,知其名乃知其義,不與物交,則心具此理,而名不能言,事不能成。赤子之無知,精未徹也;愚蒙之無知,物不審也。自外至曰客。
客感客形與無感無形,唯盡性者一之。
靜而萬理皆備,心無不正,動而本體不失,意無不誠,盡性者也。性盡,則生死屈伸一貞乎道,而不撓太虛之本體,動靜語默一貞乎仁,而不喪健順之良能,不以客形之來去易其心,不以客感之貞淫易其志,所謂“夭壽不貳,修身以俟之”,“不顯亦臨,無射亦?!币病Iw其生也異于禽獸之生,則其死也異于禽獸之死,全健順太和之理以還造化,存順而沒亦寧。其靜也異于下愚之靜,則其動也異于下愚之動,充五常百順之實以宰百為,志繼而事亦述矣。無他,人之生死、動靜有間,而太和之絪缊本無間也。
此上二章,兼動靜、生死而言。動靜之幾,盡性之事,死生之故,立命之事,而一動一靜,一屈一伸,理所必有而通于一,則一也。
天地之氣,雖聚散、攻取百途,然其為理也順而不妄。
聚則見有,散則疑無,既聚而成形象,則才質(zhì)性情各依其類。同者取之,異者攻之,故庶物繁興,各成品匯,乃其品匯之成各有條理,故露雷霜雪各以其時,動植飛潛各以其族,必?zé)o長夏霜雪、嚴冬露雷、人禽草木互相淆雜之理。故善氣恒于善,惡氣恒于惡,治氣恒于治,亂氣恒于亂,屈伸往來順其故而不妄。不妄者,氣之清通,天之誠也。
氣之為物,散入無形,適得吾體;聚為有象,不失吾常。
散而歸于太虛,復(fù)其絪缊之本體,非消滅也。聚而為庶物之生,自絪缊之常性,非幻成也。聚而不失其常,故有生之后,雖氣稟物欲相窒相梏,而克自修治,即可復(fù)健順之性。散而仍得吾體,故有生之善惡治亂,至形亡之后,清濁猶依其類。
太虛不能無氣,氣不能不聚而為萬物。萬物不能不散而為太虛。循是出入,是皆不得已而然也。
氣之聚散,物之死生,出而來,入而往,皆理勢之自然,不能已止者也。不可據(jù)之以為常,不可揮之而使散,不可挽之而使留,是以君子安生安死,于氣之屈伸無所施其作為,俟命而已矣。
然則圣人盡道其間,兼體而不累者,存神其至矣。
氣無可容吾作為,圣人所存者神爾。兼體,謂存順沒寧也。神清通而不可象,而健順五常之理以順,天地之經(jīng)以貫,萬事之治以達,萬物之志皆其所涵。存者,不為物欲所遷,而學(xué)以聚之,問以辨之,寬以居之,仁以守之,使與太和絪缊之本體相合無間,則生以盡人道而無歉,死以返太虛而無累,全而生之,全而歸之,斯圣人之至德矣。
彼語寂滅者,往而不返;釋氏以滅盡無余為大涅槃。
徇生執(zhí)有者,物而不化;
物,滯于物也。魏伯陽、張平叔之流,鉗魂守魄,謂可長生。
二者雖有間矣,
徇生執(zhí)有者尤拂經(jīng)而為必不可成之事。
以言乎失道則均焉。
皆不知氣之未嘗有有無而神之通于太和也。
此章乃一篇之大指,貞生死以盡人道,乃張子之絕學(xué),發(fā)前圣之蘊,以辟佛、老而正人心者也。朱子以其言既聚而散,散而復(fù)聚,譏其為大輪回。而愚以為朱子之說反近于釋氏滅盡之言,而與圣人之言異??鬃釉唬骸拔粗?,焉知死?!眲t生之散而為死,死之可復(fù)聚為生,其理一轍,明矣。《易》曰:“精氣為物,游魂為變。”游魂者,魂之散而游于虛也,為變,則還以生變化,明矣。又曰:“屈伸相感而利生焉?!鄙熘卸?,生而死也;屈之感而伸,非既屈者因感而可復(fù)伸乎?又曰:“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形而上,即所謂清通而不可象者也。器有成毀,而不可象者寓于器以起用,未嘗成,亦不可毀,器敝而道未嘗息也。以天運物象言之,春夏為生、為來、為伸,秋冬為殺、為往、為屈,而秋冬生氣潛藏于地中,枝葉槁而根本固榮,則非秋冬之一消滅而更無余也。車薪之火,一烈已盡,而為焰、為煙、為燼,木者仍歸木,水者仍歸水,土者仍歸土,特希微而人不見爾。一甑之炊,濕熱之氣,蓬蓬勃勃,必有所歸,若庵蓋嚴密,則郁而不散。汞見火則飛,不知何往,而究歸于地。有形者且然,況其絪缊不可象者乎!未嘗有辛勤歲月之積,一旦悉化為烏有,明矣。故曰往來,曰屈伸,曰聚散,曰幽明,而不曰生滅。生滅者,釋氏之陋說也。倘如散盡無余之說,則此太極渾淪之內(nèi),何處為其翕受消歸之府乎?又云造化日新而不用其故,則此太虛之內(nèi),亦何從得此無盡之儲,以終古趨于滅而不匱邪?且以人事言之,君子修身俟命,所以事天;全而生之,全而歸之,所以事親。使一死而消散無余,則諺所謂伯夷、盜跖同歸一丘者,又何恤而不逞志縱欲,不亡以待盡乎!惟存神以盡性,則與太虛通為一體,生不失其常,死可適得其體,而妖孽、災(zāi)眚、奸回、濁亂之氣不留滯于兩間,斯堯、舜、周、孔之所以萬年,而《詩》云“文王在上,於昭于天“,為圣人與天合德之極致。圣賢大公至正之道異于異端之邪說者以此,則謂張子之言非明睿所照者,愚不敢知也。
聚亦吾體,散亦吾體,知死之不亡者,可與言性矣。
聚而成形,散而歸于太虛,氣猶是氣也。神者,氣之靈,不離乎氣而相與為體,則神猶是神也,聚而可見,散而不可見爾,其體豈有不順而妄者乎!故堯、舜之神,桀、紂之氣,存于絪缊之中,至今而不易。然桀、紂之所暴者,氣也,養(yǎng)之可使醇,持之可使正,澄之可使清也;其始得于天者,健順之良能未嘗損也,存乎其人而已矣。
知虛空即氣,則有無、隱顯,神化、性命,通一無二,顧聚散、出入、形不形、能推本所從來,則深于《易》者也。
虛空者,氣之量;氣彌淪無涯而希微不形,則人見虛空而不見氣。凡虛空皆氣也,聚則顯,顯則人謂之有,散則隱,隱則人謂之無。神化者,氣之聚散不測之妙,然而有跡可見;性命者,氣之健順有常之理,主持神化而寓于神化之中,無跡可見。若其實,則理在氣中,氣無非理,氣在空中,空無非氣,通一而無二者也。其聚而出為人物則形,散而入于太虛則不形,抑必有所從來。蓋陰陽者氣之二體,動靜者氣之二幾,體同而用異則相感而動,動而成象則靜,動靜之幾,聚散、出入、形不形之從來也?!兑住分疄榈?,乾、坤而已,乾六陽以成健,坤六陰以成順,而陰陽相摩,則生六子以生五十六卦,皆動之不容已者,或聚或散,或出或入,錯綜變化,要以動靜夫陰陽。而陰陽一太極之實體,唯其富有充滿于虛空,故變化日新,而六十四卦之吉兇大業(yè)生焉。陰陽之消長隱見不可測,而天地人物屈伸往來之故盡于此。知此者,盡《易》之蘊矣。
若謂虛能生氣,則虛無窮,氣有限,體用殊絕,入老氏有生于無自然之論,不識所謂有無混一之常。
老氏以天地如橐龠,動而生風(fēng),是虛能于無生有,變幻無窮;而氣不鼓動則無,是有限矣,然則孰鼓其橐龠令生氣乎?有無混一者,可見謂之有,不可見遂謂之無,其實動靜有時而陰陽常在,有無無異也。誤解《太極圖》者,謂太極本末有陰陽,因動而始生陽,靜而始生陰。不知動靜所生之陰陽,為寒暑、潤燥、男女之情質(zhì),乃固有之蘊,其絪缊充滿在動靜之先。動靜者即此陰陽之動靜,動則陰變于陽,靜則陽凝于陰,一震、巽、坎、離、艮、兌之生于乾、坤也;非動而后有陽,靜而后有陰,本無二氣,由動靜而生,如老氏之說也。
若謂萬象為太虛中所見之物,則物與虛不相資,形自形,性自性,形性、天人不相待而有,陷于浮屠,以山河大地為見病之說。
浮屠謂真空常寂之圓成實性,止一光明,藏而地水火風(fēng)根塵等皆由妄現(xiàn),知見妄立,執(zhí)為實相。若謂太極本無陰陽,乃動靜所顯之影象,則性本清空,稟于太極,形有消長,生于變化,性中增形,形外有性,人不資氣而生而于氣外求理,則形為妄而性為真,陷于其邪說矣。
此道不明,正由懵者略知體虛空為性,
差愈于告子“食色性也”、荀子性惡之論爾。
不知本天道為用,
天即道為用,以生萬物。誠者,天之道也,陰陽有實之謂誠。
反以人見之小因緣天地。
但見來無所從,去無所歸,遂謂性本真空,天地皆緣幻立,事物倫理一從意見橫生,不睹不聞之中別無理氣。近世王氏之說本此,唯其見之小也。
明有不盡,則誣世界乾坤為幻化。幽明不能舉其要,遂躐等妄意而然。
未能窮理知性而言天人之際,是謂躐等。
不悟一陰一陽,范圍天地,通乎晝夜,三極大中之矩。
陰陽二氣充滿太虛,此外更無他物,亦無間隙,天之象,地之形,皆其所范圍也。散入無形而適得氣之體,聚為有形而不失氣之常,通乎死生猶晝夜也。晝夜者,豈陰陽之或有或無哉!日出而人能見物,則謂之晝,日入而人不見物,則謂之夜;陰陽之運行,則通一無二也。在天而天以為象,在地而地以為形,在人而人以為性,性在氣中,屈伸通于一,而裁成變化存焉,此不可逾之中道也。
遂使儒、佛、老、莊混然一途,語天道性命者,不罔于恍惚夢幻,則定以有生于無,為窮高極微之論。入德之途,不知擇術(shù)而求,多見其蔽于诐而陷于淫矣。
陷于佛者,如李翱、張九成之流,而富鄭公、趙清獻雖賢而不免;若陸子靜及近世王伯安,則屈圣人之言以附會之,說愈淫矣。陷于老者,如王弼注《易》及何晏、夏侯湛輩皆其流也;若王安石、呂惠卿及近世王畿、李贄之屬,則又合佛、老以溷圣道,尤其淫而無紀者也。
氣坱然太虛,
坱然,猶言滃然,充滿盛動貌。遍太虛中皆氣也。
升降飛揚,未嘗止息,《易》所謂“絪缊”,莊生所謂“生物以息相吹”、“野馬”者與!
升降飛揚,乃二氣和合之動幾,雖陰陽未形,而已全具殊質(zhì)矣。“生物以息相吹”之說非也,此乃太虛之流動洋溢,非僅生物之息也。引此者,言莊生所疑為生物之息者此也。
此虛實、動靜之極,陰陽、剛?cè)嶂肌?br />
虛者,太虛之量;實者,氣之充周也。升降飛揚而無間隙,則有動者以流行,則有靜者以凝止。于是而靜者以陰為性,雖陽之靜亦陰也;動者以陽為性,雖陰之動亦陽也。陰陽分象而剛?cè)岱中?,剛者陽之質(zhì),而剛中非無陰;柔者陰之質(zhì),而柔中非無陽。就象而言之,分陰分陽;就形而言之,分柔分剛;就性而言之,分仁分義;分言之則辨其異,合體之則會其通,故張子統(tǒng)言陰陽剛?cè)嵋愿胖C者,飛揚升降不容已之幾;始者,形象之所由生也。
浮而上者陽之清,降而下者陰之濁。
天地之法象,人之血氣表里、耳目手足,以至魚鳥飛潛,草木華實,雖陰陽不相離,而抑各成乎陰陽之體。就其昭明流動者謂之清,就其凝滯堅強者謂之濁;陽之清,引陰以偕升,陰之濁,挾陽以俱降,其神之清通者,則貫徹乎其中而未有礙也。
其感遇聚散,為風(fēng)雨,為雪霜,萬品之流形,山川之融結(jié),糟粕煨燼,無非教也。
感者,交相感;陰感于陽而形乃成,陽感于陰而象乃著。遇者,類相遇;陰與陰遇,形乃滋,陽與陽遇,象乃明。感遇則聚,聚已必散,皆升降飛揚自然之理勢。風(fēng)雨、雪霜、山川、人物,象之顯藏,形之成毀,屢遷而已結(jié)者,雖遲久而必歸其原,條理不迷,誠信不爽,理在其中矣。教者,朱子所謂“示人以理”是也。
氣聚,則離明得施而有形,
離明,在天為日,在人為目,光之所麗以著其形。有形則人得而見之,明也。
不聚,則離明不得施而無形。
無形則人不得而見之,幽也。無形,非無形也,人之目力窮于微,遂見為無也。心量窮于大,耳目之力窮于小。
方其聚也,安得不謂之客;方其散也,安得遽謂之無。
聚而明得施,人遂謂之有;散而明不可施,人遂謂之無。不知聚者暫聚,客也,非必為常存之主;散者,返于虛也,非無固有之實。人以見不見而言之,是以滯爾。
故圣人仰觀俯察,但云“知幽明之故”,不云“知有無之故”。
明則謂有,幽則謂無,眾人之陋爾;圣人不然。
盈天地之間者,法象而已矣。
示人以可見者,此而已矣。
文理之察,非離不相睹也。
法象中之文理,唯目能察之,而所察者止于此;因而窮之,知其動靜之機,陰陽之始,屈伸聚散之通,非心思不著。
方其形也,有以知幽之因;方其不形也,有以知明之故。
盡心思以窮神知化,則方其可見而知其必有所歸往,則明之中具幽之理;方其不可見而知其必且相感以聚,則幽之中具明之理;此圣人所以知幽明之故而不言有無也。言有無者,徇目而已;不斥言目而言離者,目其靜之形,敔按:成形則靜離其動之用也。敔按:藏用于動蓋天下惡有所謂無者哉!于物或未有,于事非無;于事或未有,于理非無;尋求而不得,怠惰而不求,則曰無而巳矣。甚矣言無之陋也!敔按:此即前章形不形之所從來也
氣之聚散于太虛,猶冰凝釋于水;知太虛即氣,則無無。
人之所見為太虛者,氣也,非虛也。虛涵氣,氣充虛,無有所謂無者。敔按:先子《和陳白沙六經(jīng)總在虛無里詩》云:“六經(jīng)總在虛無里,方信虛無不是無?!?br />
故圣人語性與天道之極,盡于參伍之神變易而已。
性天之旨盡于《易》,《易》卦陰陽互相叁伍,隨時變易,而天人之蘊,幽明之故,吉兇大業(yè)之至賾備矣?!肚酚辛?,《坤》有六陰;而其交也,至《屯》《蒙》而二陽參四陰,至《需》《訟》而二陰參四陽,非陰陽之有缺也。《屯》《蒙》之二陽麗于明,四陽處于幽,《需》《訟》之二陰處于明,四陰處于幽;其形而見者為《屯》《蒙》,其隱而未見者為《鼎》《革》;形而見者為《需》《訟》,隱而未見者為《晉》《明夷》余仿此:變易而各乘其時,居其位,成其法象,非所見者有,所不見者無也。故曰“《乾》《坤》其《易》之蘊邪”,言《易》藏畜陰陽,具足充滿,以因時而成六十二象。惟其富有,是以日新,有幽明而無有無,明矣。
諸子淺妄,有有無之分,非窮理之學(xué)也。
淺則據(jù)離明所得施為有,不得施為無,徇目而心不通;妄則誣有為無,莊、列、淮南之流以之;而近世以無善無惡為良知者,亦惟其淺而成乎妄也。
太虛為清,清則無礙,無礙故神;反清為濁,濁則礙,礙則形。
氣之未聚于太虛,希微而不可見,故清;清則有形有象者皆可入于中,而抑可入于形象之中,不行而至神也。反者,屈伸聚散相對之謂,氣聚于太虛之中則重而濁,物不能入,不能入物,拘礙于一而不相通,形之凝滯然也。其在于人,太虛者,心涵神也;濁而礙者,耳目口體之各成其形也。礙而不能相通,故嗜欲止于其所便利,而人己不相為謀;官骸不相易,而目不取聲,耳不取色;物我不相知,則利其所利,私其所私;聰明不相及,則執(zhí)其所見,疑其所罔。圣人知氣之聚散無恒而神通于一,故存神以盡性,復(fù)健順之本體,同于太虛,知周萬物而仁覆天下矣。
凡氣,清則通,昏則壅,
天有光風(fēng)霽月、曀陰霾霧之異,人有高明廣大、庸沓鄙陋之殊,其理一也。
清極則神。
不為形礙,則有形者昭明寧靜以聽心之用而清極矣。神則合物我于一原,達死生于一致,絪缊合德,死而不亡。
故聚而有間,則風(fēng)行而聲聞具達,清之驗與!
間,形中之虛也。心之種居形之間,惟存養(yǎng)其清通而不為物欲所塞,則物我死生,曠然達一,形不能礙,如風(fēng)之有牖即入,笙管之音具達矣。
不行而至,通之極與!
神,故不行而至。至清而通,神之效也。蓋耳目止于聞見,唯心之神徹于六合,周于百世。所存在此,則猶曠窅之墟,空洞之籟,無所礙而風(fēng)行聲達矣。
此二章言存神為圣功之極致。
由太虛,有天之名;由氣化,有道之名;合虛與氣,有性之名;合性與知覺,有心之名。
名者,言道者分析而名;言之各有所指,故一理而多為之名,其實一也。太虛即氣,絪缊之本體,陰陽合于太和,雖其實氣也,而未可名之為氣;其升降飛揚,莫之為而為萬物之資始者,于此言之則謂之天。氣化者,氣之化也。陰陽具于太虛絪缊之中,其一陰一陽,或動或靜,相與摩蕩,乘其時位以著其功能,五行萬物之融結(jié)流止、飛潛動植,各自成其條理而不妄,則物有物之道,鬼神有鬼神之道,而知之必明,處之必當(dāng),皆循此以為當(dāng)然之則,于此言之則謂之道。此二句兼人物言之;下言性心,則專言人矣。太虛者,陰陽之藏,健順之德存焉;氣化者,一陰一陽,動靜之幾,品匯之節(jié)具焉。秉太虛和氣健順相涵之實,而合五行之秀以成乎人之秉彝,此人之所以有性也。原于天而順乎道,凝于形氣,而五常百行之理無不可知,無不可能,于此言之則謂之性。人之有性,函之于心而感物以通,象著而數(shù)陳,名立而義起,習(xí)其故而心喻之,形也,神也,物也,三相遇而知覺乃發(fā)。故由性生知,以知知性,交涵于聚而有間之中,統(tǒng)于一心,由此言之則謂之心。順而言之,則惟天有道,以道成性,性發(fā)知道;逆而推之,則以心盡性,以性合道,以道事天。惟其理本一原,故人心即天;而盡心知性,則存順沒寧,死而全歸于太虛之本體,不以客感雜滯遺造化以疵類,圣學(xué)所以天人合一,而非異端之所可溷也。
鬼神者,二氣之良能也。
陰陽相感,聚而生人物者為神;合于人物之身,用久則神隨形敝,敝而不足以存,復(fù)散而合于絪缊者為鬼。神自幽而之明,成乎人之能,而固與天相通;鬼自明而返乎幽,然歷乎人之能,抑可與人相感。就其一幽一明者言之,則神陽也,鬼陰也,而神者陽伸而陰亦隨伸,鬼者陰屈而陽先屈,故皆為二氣之良能。良能者,無心之感合,成其往來之妙者也。凡陰用之分,不可執(zhí)一言者,類如此;學(xué)者因所指而詳察,乃無拘滯之失。若謂死則消散無有,則是有神而無鬼,與圣人所言“鬼神之德盛”者異矣。
圣者,至誠得天之謂;神者,太虛妙應(yīng)之目。
至誠體太虛至和之實理,與絪缊未分之道通一不二,是得天之所以為天也。其所存之神,不行而至,與太虛妙應(yīng)以生人物之良能一矣。如此則生而不失吾常,死而適得吾體,跡有屈伸,而神無損益也。
凡天地法象,皆神化之糟粕爾。
日月、雷風(fēng)、水火、山澤固神化之所為,而亦氣聚之客形,或久或暫,皆已用之余也,而況人之耳目官骸乎!故形有屈伸,而神無幽明之異。語寂滅者不知不亡之良能,執(zhí)有徇生者據(jù)糟粕為常,其迷均矣。
天道不窮,寒暑已;眾動不窮,屈伸已。
寒已而暑,暑已而寒,循環(huán)而如相反,四時之行,生殺之用,盡此矣:蓋二氣之噓吸也。屈者屈其所伸,伸者伸其所屈,群動之變,不能離此二用,動靜、語默、喜怒、行藏之變,盡此矣:蓋二氣之舒斂也。
鬼神之實,不越二端而已矣。
一噓一吸,一舒一斂,升降離合于太虛之中,乃陰陽必有之幾。則鬼神者,天之所顯而即人之藏也。靜以成形,鬼之屬也,而可以迎神而來;動而成用,神之屬也,而將成乎鬼以往。屈伸因乎時,而盡性以存神,則天命立于在我,與鬼神合其吉兇矣。
兩不立則一不可見,
陰陽未分,二氣合一,絪缊?zhí)椭骟w,非目力所及,不可得而見也。
一不可見則兩之用息。
其合一而為太和者,當(dāng)其未成乎法象,陰陽之用固息也。
兩體者,虛實也,動靜也,聚散也,清濁也,其究一而已。
虛必成實,實中有虛,一也。而來則實于此,虛于彼,往則虛于此,實于彼,其體分矣。止而行之,動動也;行而止之,靜亦動也:一也。而動有動之用,靜有靜之質(zhì),其體分矣。聚者聚所散,散者散所聚,一也。而聚則顯,散則微,其體分矣。清以為濁,濁固有清,一也。而清者通,濁者礙,其體分矣。使無一虛一實,一動一靜;一聚一散,一清一濁,則可疑太虛之本無有,而何者為一。惟兩端迭用,遂成對立之象,于是可知所動所靜,所聚所散,為虛為實,為清為濁,皆取給于太和絪缊之實體。一之體立,故兩之用行;如水唯一體,則寒可為冰,熱可為湯,于冰湯之異,足知水之常體。
感而后有通:不有兩,則無一。
陰陽合于太和,而性情不能不異;惟異生感,故交相欣合于既感之后,而法象以著。藉令本無陰陽兩體虛實清濁之實,則無所容其感通,而謂未感之先初無太和,亦可矣;今既兩體各立,則溯其所從來,太和之有一實,顯矣。非有一則無兩也。
故圣人以剛?cè)崃⒈荆肚贰独ぁ窔t無以見《易》。
圣人之存神,本合乎至一之太虛,而立教之本,必因陰陽已分、剛?cè)岢上笾w,蓋以由兩而見一也。乾之六陽,坤之六陰,健順之德具足于法象,故相摩相蕩,成六十二卦之變易,以盡天下之?dāng)蛿?。若陰陽不純備乎乾、坤,則六十二象之往來者何所從生邪,其何以見《易》乎,圣人成天下之盛德大業(yè)于感通之后,而以合絪缊一氣和合之體,修人事即以肖天德,知生即以知死,存神即以養(yǎng)氣,惟于二氣之實,兼體而以時用之爾。
游氣紛擾,合而成質(zhì)者,生人物之萬殊;
游氣,氣之游行也,即所謂升降飛揚。紛擾者,無心之化,無擇于施,陰陽老少互相遇而無一成之軌,乾、坤立而六子、五十六象多寡消長之無典要,成天下之至賾,乃其象矣。合者,陰陽之始本一也,而因動靜分而為兩,迨其成又合陰陽于一也。如男陽也而非無陰,女陰也而亦非無陽,敔按:如氣血魂魄之屬,男女畢具,是陽必具陰,陰必具陽也以至于草木魚鳥,無孤陽之物,亦無孤陰之物,唯深于格物者知之。時位相得,則為人,為上知;不相得,則為禽獸,為下愚;要其受氣之游,合兩端于一體,則無有不兼體者也。
其陰陽兩端,循環(huán)不已者,立天地之大義。
義者,居正有常而不易之謂。陰陽不偏,循環(huán)不息,守正以待感,物得其宜,為經(jīng)常不易之道,此仁義中正之理所從出。曰誠,曰無妄,曰不息,曰敦化,皆謂此也。然則萬殊之生,因乎二氣,二氣之合,行乎萬殊,天地生生之神化,圣人應(yīng)感之大經(jīng),概可知矣。
“日月相推而明生,寒暑相推而歲成?!?br />
《易·系傳》文。
神易無方體,
《易·系傳》云:“神無方而易無體。”無方者,無方而非其方,無體者,無體而非其體,屈伸不異明矣。
一陰一陽,
《系傳》云:“一陰一陽之謂道?!币灰徽撸瑓⑽橄嚯s合而有辨也。卦或五陽一陰,或五陰一陽,乃至純乾純坤,而陰陽并建以為《易》之蘊,亦一陰一陽也,則陰陽之不以屈伸而息亦明矣。
陰陽不測,
《系傳》云:“陰陽不測之謂神。”不測者,乘時因變,初無定體,非“幽明異致,陰陽分界”如邵子“四方八段”之說,亦非“死此生彼,各有分段”如浮屠之言明矣。
皆所謂通乎晝夜之道也。
晝夜者,非天之有異,乃日月出沒,而人之離明有得施不得施之別爾。日月寒暑之兩行,一陰一陽之殊建,人以睹其明,定其歲,而謂之為方體;實則無方無體,陰陽不測,合同于絪缊而任其變化,乃神易陰陽之固然也。晝夜分兩端,而天之運行一;生死分兩端,而神之恒存一;氣有屈伸,神無生滅,通乎其道,兩立而一見,存順沒寧之道在矣。
晝夜者,天之一息乎!寒暑者,天之晝夜乎!
氣之屈伸往來,一也。
天道春秋分而氣易,猶人一寤寐而魂交。
寤則魂交于明,寐則魂交于幽,神固未嘗亡也。
魂交成夢,百道紛紜,對寤而言,一身之晝夜也;氣交為春,萬物糅錯,對秋而言,天之晝夜也。
魂交者,專指寐而言。身內(nèi)為幽,身外為明;生物者客形爾,暫而不常,還原而忘其故,故如夢。秋冬斂物之精,適得太虛絪缊之體,故如寐之返于真也。晝?yōu)樯?,夜為死,氣通乎晝夜者,合寤寐而如一,故君子無不正之夢而與寤通理。
此篇之旨,以存神而全歸其所從生之本體,故以秋配晝寤,以春配夜夢。而下章推物欲之所自出,唯不能通夜于晝,而任魂交之紛紜,故有發(fā)無斂,流于濁而喪其清,皆隨氣遷流,神不存而成貞淫交感之勢也。
舊與下通一章,今按文義分為二章。
氣本之虛,則湛本無形,感而生則聚而有象。
湛,澄澈而止也。感而生,游氣交感而人資以生也。言太和絪缊為太虛,以有體無形為性,可以資廣生大生而無所倚,道之本體也。二氣之動,交感而生,凝滯而成物我之萬象,雖即太和不容已之大用,而與本體之虛湛異矣。
有象斯有對,對必反其為;有反斯有仇,仇必和而解。
以氣化言之,陰陽各成其象,則相為對,剛?cè)?、寒溫、生殺,必相反而相為仇;乃其究也,互以相成,無終相敵之理,而解散仍返于太虛。以在人之性情言之,已成形則與物為對,而利于物者損于己,利于己者損于物,必相反而仇;然終不能不取物以自益也,和而解矣。氣化性情,其機一也。
故愛惡之情同出于太虛,而卒歸于物欲,
相反相仇則惡,和而解則愛。陰陽異用,惡不容已;陰得陽,陽得陰,乃遂其化,愛不容已;太虛一實之氣所必有之幾也,而感于物乃發(fā)為欲,情之所自生也。
倏而生,忽而成,不容有毫發(fā)之間,其神矣夫!
愛惡之情無端而不暫息者,即太虛之氣一動一靜之幾;物無不交,則情無不起,蓋亦不疾而速,不行而至也。存神以合湛,則愛惡無非天理矣。
造化所成,無一物相肖者,
大同必有小異。
以是知萬物雖多,其實一物;無無陰陽者,
若使但依種性而成,則區(qū)別而各相肖;唯聚而成,散而毀,既毀而復(fù)聚,一唯陰陽之變合,故物無定情,無定狀,相同而必有異。足知陰陽行乎萬物之中,乘時以各效,全具一絪缊之體而特微爾。
以是知天地變化,二端而已。
一氣之中,二端既肇,摩之蕩之而變化無窮,是以君子體之,仁義立而百王不同法,千圣不同功。
萬物形色,神之糟粕,
生而榮,如糟粕之含酒醴;死而槁,如酒醴盡而糟粕存;其究糟粕亦有所歸,歸于神化。
“性與天道”云者,易而已矣。
神之有其理,在天為道,凝于人為性。易,變易也。陰陽摩蕩,八卦興,六十四象成,各有時位錯綜,而陰陽、剛?cè)?、仁義之體立,皆神之變易也?;ハ嘁锥f物各成其形色,變易之妙,健順五常之用為之,故圣人存神以盡性而合天。敔按:神無方,易即其方;易無體,神即其體
心所以萬殊者,摩外物為不一也,
心函絪缊之全體而特微爾,其虛靈本一。而情識意見成乎萬殊者,物之相感,有同異,有攻取,時位異而知覺殊,亦猶萬物為陰陽之偶聚而不相肖也。
天大無外,其為感者,絪缊二端而已。
絪缊之中,陰陽具足,而變易以出,萬物并育于其中,不相肖而各成形色,隨感而出,無能越此二端。人心萬殊,操縱、取舍、愛惡、慈忍,一唯此陰陽之翕辟,順其理則為圣,從其妄則為狂,圣狂之分,在心幾變易之間,非形色之有善惡也。
物之所以相感者,利用出入,莫知其鄉(xiāng)。一萬物之妙者與!敔按:此節(jié)言天人合一之原,故下文以“天與人交勝”發(fā)明其感通
此言圣人存神之妙,物無不相感應(yīng)之理。其出而加乎物,物入而應(yīng)乎己,用無不利,有不知其所以然而然之妙。蓋由萬物之生成,俱神為之變易,而各含絪缊?zhí)椭粴?,是以圣狂異趣,靈蠢異情,而感之自通,有不測之化焉。萬物之妙,神也;其形色,糟粕也;糟粕異而神用同,感之以神而神應(yīng)矣。
氣與志,天與人,有交勝之理。
氣者,天化之撰;志者,人心之主;勝者,相為有功之謂。唯天生人,天為功于人而人從天治也。人能存神異性以保合太和,而使二氣之得其理,人為功于天而氣因志治也。不然,天生萬殊,質(zhì)偏而性隱,而因任糟粕之嗜惡攻取以交相競,則濁惡之氣日充塞于兩間,聚散相仍,災(zāi)眚兇頑之所由彌長也。
圣人在上而下民咨,氣壹之動志也;鳳凰儀,志壹之動氣也。
堯、舜在上而下民有昏墊之咨,其時氣偶不順,于是圣人憂勤以相天之不足,氣專于偏戾,而圣人之志在勝天,不容不動也。地平天成,風(fēng)凰來儀,則圣人勝天之功用成,而天為之動矣。人物之生,皆絪缊一氣之伸聚,雖圣人不能有所損益于太和;而二氣既分,吉兇、善不善以時位而不齊,圣人貞其大常,存神以御氣,則為功于變化屈伸之際,物無不感而天亦不能違之,此圣道之所自立,而異于異端之徇有以私一己,滅有以忘天下之诐辭也。敔按:此言氣動志,志動氣,猶言天勝人,人勝天也。今《孟子大全集》以此釋本文,失其旨矣
參兩篇
此篇備言天地日月五行之理數(shù),理本于一而通極于萬變,以因象數(shù)而見理之一原。但所言日月疾遲與歷家之言異,太祖高皇帝嘗譏其非。天象高遠,不能定其孰是,而以二曜南北發(fā)斂遲疾例之,則陽疾陰遲之說未可執(zhí)。據(jù)愚謂在天者即為理,不可執(zhí)理以限天?!墩伞芬粫?,唯此為可疑,善讀者存之以待論可也。
地所以兩,分剛?cè)崮信е?,法也;天所以參,一太極兩儀而象之,性也。
天一地二,陽之爻函三為一而奇,陰之爻得三之二而偶,偶則分,奇則合。在天者渾淪一氣,凝結(jié)為地,則陰陽分矣。植物有剛?cè)嶂?,動物有男女之別。效者,效著以成形也。法者,物形之定則。凡山川、金石、草木、禽蟲以至于人,成乎形者皆地之效而物之法則立焉,兩者之分不可強而合矣。若其在天而未成乎形者,但有其象,絪缊渾合,太極之本體,中函陰陽自然必有之實,則于太極之中,不昧陰陽之象而陰陽未判,固即太極之象,合而言之則一,擬而議之則三,象之固然也。性以理言,有其象必有其理,惟其具太和之誠,故太極有兩儀,兩儀合而為太極,而分陰分陽,生萬物之形,皆秉此以為性。象者未聚而清,形者已聚而濁,清者為性為神,濁者為形為法。
此章引伸《周易》參天兩地之說,而推其所以然之理。而君子因有形之耳目官骸,即物而盡其當(dāng)然之則,進退、舒卷各有定經(jīng),體無形有象之性,以達天而存其清虛一大之神,故存心養(yǎng)性,保合太和,則參兩相倚以起化,而道在其中矣。
一物兩體,氣也。
絪缊?zhí)?,合于一氣,而陰陽之體具于中矣。
一故神,張子自注:兩在故不測
神者,不可測也,不滯則虛,善變則靈,太和之氣,于陰而在,于陽而在。其于人也,含于虛而行于耳目口體膚發(fā)之中,皆觸之而靈,不能測其所在。
兩故化,張子自注:推行于一
自太和一氣而推之,陰陽之化自此而分,陰中有陽,陽中有陰,原本于太極之一,非陰陽判離,各自孳生其類。故獨陰不成,孤陽不生,既生既成,而陰陽又各殊體。其在于人,剛?cè)嵯酀x利相裁,道器相需,以成酬酢萬變之理,而皆協(xié)于一。
此天之所以參也。
自其神而言之則一,自其化而言之則兩。神中有化,化不離乎神,則天一而已,而可謂之參。故陽爻奇,一合三于一;陰偶,一分一得二;陽爻具陰,陰爻不能盡有陽也,分則太極不離而離矣。
地純陰凝聚于中,天浮陽運旋于外,此天地之常體也。
此言天者,天之體也。聚而成形者謂之陰,動而有象者謂之陽。天包地外,地在天中,渾天之說如此。
恒星不動,純系乎天,與浮陽運旋而不窮者也。
恒星,三垣二十八宿之經(jīng)星。此言不動,謂其左旋者天體也。然以北斗回指言之,抑未可通。
日月五星逆天而行,并包乎地者也。
并包乎地,言居地之外,與地為體而同轉(zhuǎn)。以經(jīng)星屬天,以七政屬地,乃張子之創(chuàng)說。
地在氣中,雖順天左旋,其所系辰象隨之,稍遲則反移從而右爾;
所系辰象,謂日月五星也。七政隨天左旋,以遲而見為右轉(zhuǎn)。張子盡破歷家之說,未問孰是,而謂地亦動而順天以旋,則地之不旋,明白易見,竊所未安。
間有緩速不齊者,七政之性殊也。
如歷家之說,月最速,金、水、日次之,火次之,木次之,土星最遲。此隨天左旋之說反是。七政既隨地而行,又安得自行其性?此亦未安。
月陰精,反乎陽者也,故其右行最速;
右行最速,左行最緩也。
日為陽精,然其質(zhì)本陰,故其右行雖緩,亦不純系乎天,如恒星不動。
以外景內(nèi)暗《離》卦之象推之,故曰其質(zhì)本陰。不純系乎天者,謂并包乎地也。
金、水附日前后進退而行者,其理精深,存乎物感可知矣。
未詳。
鎮(zhèn)星地類,然根本五行,雖其行最緩,亦不純系乎地也。
謂根本五行者,木、火、水、金皆依土而生者也。行最緩,以不及天而行,如左旋之說,則其行于七政為最速。不純系乎地,二十八歲而其行始不及天一周,幾與天同其健行矣。
火者亦陰質(zhì),為陽萃焉,然其氣比日而微,故其遲倍日。
陽萃者,陽聚于外而含陰也。其遲差日一倍,二歲而一周天。
惟木乃歲一盛衰,故歲歷一辰。辰者,日月一交之次,有歲之象也。
辰,十有二次也;日月交者,一月則易一次而交之。說與歷家異。歷家以象起數(shù),此以理論數(shù),此其所以異乎!
凡圓轉(zhuǎn)之物,動必有機;既謂之機,則動非自外也。古今謂天左旋,此直至粗之論爾,不考日月出沒,恒星昏曉之變。
此直謂天體不動,地自內(nèi)圓轉(zhuǎn)而見其差,于理未安。
愚謂在天而運者,唯七曜而已。
即所謂系乎地而不系乎天也。系乎地,故與地偕動,遲緩但因其性爾。
恒星所以為晝夜者,直以地氣乘機左旋于中。故使恒星河漢因北為南,日月因天隱見。
“左”,當(dāng)作“右”。謂地氣圜轉(zhuǎn)。與歷家四游之說異。
太虛無體,則無以驗其遷動于外也。
太虛,至清之郛郭,固無體而不動;而坱然太虛之中,虛空即氣,氣則動者也。此義未安。
天左旋,處其中者順之,少遲則反右矣。
處其中者,謂日月五星。其說謂七曜亦隨天左旋,以行遲而不及天,人見其退,遂謂右轉(zhuǎn)。與歷家之說異,未詳孰是;而與前地旋而見天之左,抑不相通。
地,物也;天,神也;物無逾神之理,顧有地斯有天,若其配然爾。
天無體,太和絪缊之氣,為萬物所資始,屈伸變化,無跡而不可測,萬物之神所資也。聚而為物,地其最大者爾。逾,謂越此而別有也。地不能越天之神而自為物,成地者天,而天且淪浹于地之中,本不可以相配。但人之生也資地以生,有形乃以載神;則就人言之,地之德可以配天爾。知此,則抗方澤之祀于圜丘,伸母斬衰之服以齊于父,徇形重養(yǎng)而不恤義,后世所以淪乎幽而成乎亂也。張子之論韙矣。
地有升降,日有修短。地雖凝聚不散之物,然二氣升降其間,相從而不已也。
《月令》言“天氣下降,地氣上升”,謂氣也;此則言形隨氣而升降,未審然否。
陽日上,地日降而下者,虛也:陽日降,地日進而上者,盈也。
謂冬至以后,地日漸下,去日漸遠而晝長;夏至以后,地日漸高,去日漸近而晝短;與日行南北二陸之說異。虛,謂天地之間空曠;盈,謂天地相近而氣充滿。
此一歲寒暑之候也。
謂地高近日則暑,地下遠日則寒,不用南北二陸遠近之說。
至于一晝夜之盈虛升降,則以海水潮汐驗之為信:
以潮驗地之升降,謂地升則潮落,地降則潮生,地有一歲之大升降,又有一晝夜之小升降也。其謂寒暑因地之升降,皆自此測之。乃水亦地中之一物,故謂土為四行根本,而水必比地以安,則未可以水之盈虛驗地之升降矣。
然其間有小大之差,則系日月朔望,其精相感。
此說又與上異。水之盈虛與月相感,使誠因乎此,則非地之升降矣。不及專家之學(xué),以渾天質(zhì)測及潮汐南北異候驗之之為實也。敔按:質(zhì)測之說出近日,歷家謂據(jù)法象以質(zhì)實測之
日質(zhì)本陰,月質(zhì)本陽;
日,火之精也,火內(nèi)暗而外明,《離》中陰也;月,水之精也,水內(nèi)明而外暗,《坎》中陽也。日月不可知,以水火《坎》《離》測之。
故于朔望之際,精魄反交,則光為之食矣。
謂日精月魄交射,而易其外見之陰陽,故光為之奪。與歷家之說異,歷說為允。
虧盈法:
謂月晦朔弦望虧盈之理。
月于人為近,日遠在外,故月受日光常在于外,人視其初終如鉤之曲,及其中天也如半璧然,此虧盈之驗也。
此說未詳。虧盈之故,曉然易知,沈存中之說備矣。
月所位者陽,故受日之光,不受日之精,相望中弦則光為之食,精之不可以二也。
位,謂定位而成質(zhì)也。不受日之精,精相食則光亦不受,《坎》外之陰不為陽易也。此以理推度,非其實也。天者理所自出,在天者即為理,執(zhí)理以測之,必有所窒矣。日月食自以歷家之說為允,但暗虛之說,疑不可從爾。
日月雖以形相物,
因其形而各謂之一物。
考其道則有施受健順之差焉。
日施光而月受之,施者健,受者順也。所以謂日陽而月陰,道取諸此。
星月金水受光于火日,陰受而陽施也。
謂星亦受日光,近天文家亦有云然者。然以太白晝見驗之,與月之在晝而暗者異,則說亦難通。金水受光于日火,以鏡及止水驗之,亦物理之一端而已。
陰陽之精互藏其宅,則各得其所安。
精者,陰陽有兆而相合,始聚而為清微和粹,含神以為氣母者也。茍非此,則天地之間,一皆游氣而無實矣?;ゲ仄湔?,陽入陰中,陰麗陽中,坎、離其象也。太和之氣,陰陽渾合,互相容保其精,得太和之純粹,故陽非孤陽,陰非寡陰,相函而成質(zhì),乃不失其和而久安。
故日月之形,萬古不變。
互藏之精相得而不舍,則其相生也不窮,固與太虛之太和通理。天不變,故日月亦不變。
若陰陽之氣,則循環(huán)迭至,聚散相蕩,升降相求,絪缊相揉,蓋相兼相制,欲一之而不能。
此則就分陰分陽各成其氣以主群動者言也。循環(huán)迭至,時有衰王,更相為主也。聚散相蕩,聚則成而蕩其散者之弱,散則游而蕩其聚者之滯也。升降相求,陰必求陽,陽必求陰,以成生化也。絪缊相揉,數(shù)本虛清,可以互入,而主輔多寡之不齊,揉雜無定也。二氣所生,風(fēng)雷、雨雪、飛潛、動植、靈蠢、善惡皆其所必有,故萬象萬物雖不得太和之妙,而必兼有陰陽以相宰制,形狀詭異,性情區(qū)分,不能一也;不能一則不能久。
此其所以屈伸無方,運行不息,莫或使之,不曰性命之理,謂之何哉?
屈伸無方者,生死之所以不恒,而聚散不能仍復(fù)其故也。運行不息,則雖不復(fù)其故,而伸者屈,屈者必伸也。鼓動于太虛之中,因氣之純雜,而理之昏明、強柔,性各別矣。故自風(fēng)雷水火以至犬牛蛇虎,各成其性而自為理,變化數(shù)遷,無一成之法則也。以此論之,太和未分之前,初得其精者,日月也;陰陽成質(zhì)以后,而能全其精者,人也。人之所以繼天立極,與日月之貞明同其誠而不息;能無喪焉,斯圣矣。
“日月得天”,得自然之理也,非蒼蒼之形也。
此上二節(jié),皆因《易》“日月得天而能久照”之義而推言之。自然者,有自而然也。陰陽合而各有良能,神氣凝而為精,此日月之所自而能久照者,與太虛保合太和于無聲無臭之中者同其理,故日“得天”。
閏余生于朔,不盡周天之氣。
三百六十五日有奇而天氣一周,一歲之朔十二,止得三百五十四日有奇。不盡者,氣盈朔虛也。置閏者,所以合月于日。
而世傳交食法,與閏異術(shù),蓋有不知而作者爾。
合朔之法,以日月為朔望之準(zhǔn),用推閏余,乃使分秒之積不差,如穀梁子晦食食既朔之說,及《四分》《三統(tǒng)》諸歷有經(jīng)朔無定朔,皆不知而作也。此法今歷為密。
陽之德主于遂,陰之德主于閉。
德,謂性情功效;性情者其所自據(jù)之德,功效者見德于物也。遂,發(fā)生成物;閉,收藏自成。凡發(fā)生暘遂,皆陽之為而用夫陰;收斂成形,皆陰之為而保其陽。天地、水火、四時、百物、仁義、禮樂無不然者。
陰性凝聚,陽性發(fā)散;陰聚之,陽必散之,其勢均散。
天地之化,人物之生,皆具陰陽二氣。其中陽之性散,陰之性聚,陰抱陽而聚,陽不能安于聚必散,其散也陰亦與之均散而返于太虛。
陽為陰累,則相持為雨而降;陰為陽得,則飄揚為云而升。
雨云皆陰也,陰氣迫聚于空虛而陽不得下交,陽為陰累矣。然陽不久困,持于上而使陰不升,陰勢終抑而雨降,陽乃通矣。陰氣緩聚而欲升,與陽不相亢,而相入以相得也,則陽因其緩而受之。以其從容漸散輕清不聚者為陽,雖含陰氣亦陽也;其聚于地中與地為體者為陰,雖含陽氣亦陰也。凡陰陽之名義不一,陰亦有陰陽,陽亦有陰陽,非判然二物,終不相雜之謂。
故云物班布太虛者,陰為風(fēng)驅(qū),斂聚而未散者也。
陰氣上升,初尚輕微,無形無象,陽氣欲散之,而驅(qū)之太驟,則陰弗能即與相得,而相保以聚,有為雨之勢,故曰斂聚;然多不雨,彌久而后交于陽,故曰未散。前言飄揚而升者,倏起旋滅之云;此言班布太虛者,彌亙不散之云也。
凡陰氣凝聚,
凝聚于地上也。地天之際,人物之區(qū),陰陽往來之沖,氣為尤厚。天氣渾淪,入有入無,一也,而入有者以有礙而難散,則氣聚于其間,輪屯紛遝,天氣舒緩以入,地氣得之相挾以聚,因互相凝結(jié),即陽氣亦以聚而成陰矣。陰陽有定性而無定質(zhì)也,故獨言陰而不言陽。
陽在內(nèi)者不得出,則奮擊而為雷霆;
內(nèi),地中也。陰氣在外錮之,迫而怒發(fā)?!墩稹罚庡d一陽于內(nèi),雷從地出之象。
陽在外者不得入,則周旋不舍而為風(fēng)。
外,地上空界也。空而無礙,可恣其游衍周旋。不舍,八風(fēng)相報也。《巽》,二陽在一陰之上,風(fēng)行地上之象。
其聚有遠近、虛實,故雷風(fēng)有小大、暴緩。
聚,陰聚也。陰之所聚,陽所不得而出入也。遠則風(fēng)大而緩,近則風(fēng)小而暴,虛則雷易出而小,實則雷難出而暴。
和而散則為霜雪雨露,
雨雪則陰降入地中而任陽之出入,和而散其聚矣;霜露又其微而緩者。
不和而散則為戾氣曀霾;
陽急欲散而陰之凝結(jié)益固,然其勢必不能久聚,激為戾氣曀霾而后散焉。戾氣,雹類。
陰常散緩,受交于陽,則風(fēng)雨調(diào),寒暑正。
陰之必聚,其性然也。聚之緩而不惜散,則風(fēng)雨應(yīng)候,而不怙結(jié)以成戾,風(fēng)雨時,則寒暑有節(jié)而正矣。
此章言雷風(fēng)云雨之化,精極理勢,于篇中尤醇矣。
天象者,陽中之陰;風(fēng)霆者,陰中之陽。
輕清上浮者陽也,而有象有形,聚者為陰:出地而有實者陰也,而形無固形,究歸于散為陽。故曰“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非判然兩分而不相合也。
雷霆感動雖速,然其所由來亦漸爾。
陽氣積習(xí)于地中,盈而后奮。
能窮神化所從來,德之盛者與?
德盛于中,故神化疾速,于雷霆可驗:如伊尹樂堯舜之道,一介無非道義,故一出而伐夏救民,莫之能御,其所從來者盛也。
火日外光,能直而施;金水內(nèi)光,能辟而受。受者隨材各得,
大小、昏明各如其量而止。
施者所應(yīng)無窮。
容光必照,遠而不御。
神與形,天與地之道與?
形則限于其材,故耳目雖靈,而目不能聽,耳不能視。且見聞之知,止于已見已聞,而窮于所以然之理。神則內(nèi)周貫于五官,外泛應(yīng)于萬物,不可見聞之理無不燭焉,天以神施,地以形應(yīng),道如是也。地順乎天,則行無疆;耳目從心,則大而能化;施者為主,受者為役。明乎此,則窮神合天之學(xué)得其要矣。
此上二章,因天化以推心德之主宰,尤學(xué)者所宜盡心也。
“木曰曲直”,能即曲而反伸也;
既曲可伸,伸抑可曲。
“金曰從革”,一從革而不能自反也。
從者,不易其質(zhì),革者,其形可變。能從能革,具斯二德,此云不能自反,于義未安。
水火,氣也,故炎上潤下,與陰陽升降,土不得而制焉。
水火,有質(zhì)而勝用在氣,氣,故可旁達,與金木之用止于形中異矣。與陰陽升降者,以陰陽升降為體也。土不得制者,不受命于土也。炎以散寒,潤以解燥,與上升下燥各為二德,此獨就上下釋之。
木金者,土之華實也,
木者,土之敷榮;金,土之結(jié)而堅者爾。
其性有水火之雜。故水之為物,水漬則生,火然而不離也,蓋得土之浮華于水火之交也。金之為物,得火之精于土之燥,得水之精于水當(dāng)作土之濡,故水火相待而不相害,爍之反流而不耗,蓋得土之精實于水火之際也。
漬而生,然而不離,惟其中有水火之性也。水火之交,謂水火之氣與陰陽升降,融徹土中,故土感其氣,合同而化,以發(fā)生浮華,以此知土中具有燥濡之性,為水火所資生,雖不能制,自包函之。燥者,土函火;濡者,土函水,木受水火之氣,故??;金乃水火之精所結(jié),故實。相待,謂金有津潤還可生水,燧鏡還可生火,交相待以生,不相害,謂水火不能毀金,火雖爍金而金反流。流者,生動之機。火既去仍無所耗,若水則終不損金也。際者,兩相接而成之謂。水濡之,火燥之,土堅實而成金。
土者,物之所以成始而成終也。
始生于土,終歸于土,神有往來,土受之而成形。
地之質(zhì)也,
地一土而已,木金皆其所生,水火依之而成。
化之終也。
二氣變化,至形成而止矣。
水火之所以升降,
火依地而升,水依地而降,下徹黃壚,炎潤之性在焉。故無依空之水,火離土依空則息。
物兼體而不遺者也。
水、火、木、金皆與土為體,則萬匯之生,有形有質(zhì),土皆兼體而不遺矣。《洪范》之言五行,以人事言,利用厚生之資,故于土但曰稼穡。若自天化而言,即地也,四行所不得抗也。周子太極第一圖,太極之本體;第二圖,陰陽二氣,天之蘊也;第三圖,五行順布,地之撰也。第二圖陰陽分左右,而中有太極,陰陽分體太極,而太極自不雜,在天之極也;第三圖位土于中,周行水、火、木、金而別無太極,明上為在地之極也。土不待水火而生,而水火依土;木金、土之華實,非土外之有木金。張子此論,究極物理,與周子吻合。而術(shù)家之言謂火生土、木克土者,其陋明矣。蓋嘗論之,天以神御氣,地以氣成形,形成而后五行各著其體用。故在天唯有五星之象,在地乃有五行之形。五氣布者,就地而言。若七曜以上之天,極于無窮之高,入于無窮之深,不特五行之所不至,且無有所謂四時者。然則四時之行,亦地天之際氣應(yīng)所感,非天體之固然矣。人生于天地之際,資地以成形而得天以為性,性麗于形而仁、義、禮、智著焉,斯盡人道之所必察也。若圣人存神以合天,則渾然一誠,仁、義、禮、智初無分用,又豈有惻隱、羞惡、恭敬、是非之因感而隨應(yīng)者。然下學(xué)上達,必循其有跡以盡所得為,而豁然貫通之后,以至誠合天德,固未可躐等求也。
冰者,陰凝而陽未勝也;
“冰”當(dāng)作“水”。水本以陽為質(zhì),而依于土之至陰,比而不離,一陽在陷而不能勝陰,終與地為體而成乎陰。
火者,陽麗而陰未盡也。
火本以陰為質(zhì),而麗于陽木以發(fā),其光焰然,其中含陰暗,終不盡失其性,則固系乎地而不屬乎天。
火之炎,人之蒸,有影無形,能散而不能受光者,其氣陽也。
蒸,謂身之暖氣。陽散陰聚,陽施陰受,精含于內(nèi),氣發(fā)于外,故人知日火之炎明而不知其中之暗,知暖氣之蒸為炅熱而不知其中之寒。《素問》曰“陽虛故外熱”,得此旨矣。君子之自居德務(wù)保其精,而知人之明不取其外浮之氣,悉此理也。陽陷于陰為水,附于陰為火。
《坎》《離》其象也,皆以陽為主,君子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