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部分

御纂周易折中 作者:清·李光地


  集說 陸氏希聲曰:《易》以《咸》、《恒》為夫婦之道,《漸》、《歸妹》為夫婦之義。
  《漸》四爻得正,故“女歸吉”?!稓w妹》四爻失正,故“征兇”。
  吳氏曰慎曰:卦以少女從長男,則非其配偶?!罢f以動”,則恣情縱欲。中爻不正,則陰陽皆失其常。三五柔乘剛則不順,宜其“兇”也。然四者又以“說以動”為重。
  案 中四爻皆失正位者,除《未濟》外,唯《睽》、《解》及此卦,而《家人》、《睽》、《漸》、《歸妹》,皆言男女之道者也。《家人》以得位而正,故《睽》以失位而乖,《漸》以得位而吉,故《歸妹》以失位而兇也,他卦有柔乘剛而義與《歸妹》不同者,義與卦變。
  豐,大也。明以動,故豐。
  本義 以卦德釋卦名義。
  程傳 “豐”者,盛大之義。離明而震動,明動相資而成豐大也。
  集說 楊氏簡曰:以明而動,故豐故亨。以昏而動,則反是矣。
  案 “明以動故豐”,亦非正釋名義,乃推明其所以致豐之故,以起釋辭之端,與《壯》、《萃》同?!耙浴弊峙c“而”字不同,“而”字有兩意,“以”字只是一意,重在首字。如以剛而動,所以致壯,可見處壯者之必貞也。以順而說,所以致聚,可見處《萃》者之必順也。以明而動,所以致豐??梢娞帯敦S》者之必明也。卦爻之義,皆欲其明而防其昏,故《傳》先發(fā)此義,以示玩辭之要。
  王假之,尚大也。勿憂宜日中,宜照天下也。
  本義 釋卦辭。
  程傳 王者有四海之廣,兆民之眾,極天下之大也。故《豐》大之道,唯王者能致之。所有既大,其保之治之之道亦當大也,故王者之所尚至大也。所有既廣,所治既眾,當憂慮其不能周及。宜如日中之盛明,普照天下,無所不至,則可勿慮矣。如是,然后能保其豐大。保有豐大,豈小才小知之所能也。
  集說 吳氏曰慎曰:所以“宜日中”者,恐“日中則昃”也。“照天下”,日中時。
  “昃”,日中后。
  日中則昃,月盈則食,天地盈虛,與時消息,而況于人乎?況于鬼神乎?本義 此又發(fā)明卦辭外意,言不可過中也。
  程傳 既言豐盛之至,復言其難常以為誠也。日中盛極,則當昃昳。月既盈滿,則有虧缺。天地之盈虛,尚與時消息,況人與鬼神乎!“盈虛”,謂盛衰?!跋ⅰ保^進退。
  天地之運,亦隨時進退也?!肮砩瘛?,謂造化之跡。于萬物盛衰可見其消息也,于豐盛之時而為此誡,欲其守中不至過盛,處《豐》之道,豈易也哉!
  集說 孔氏穎達曰:先陳天地,后言人鬼神者,欲以輕譬重,亦先尊后卑也。日月先天地者,承上“宜日中”之文。遂言其昃食,因舉日月以對。然后并陳天地,作文之體也。
  《朱子語類》云:《豐》卦《彖》許多言語,其實只在“日中則昃”“月盈則食”“天地盈虛”“與時消息”數語上,這盛得極,常須謹謹保守得日中時候方得。不然,便是偃仆傾壞了。
  問鬼神者造化之跡,然天地盈虛,即是造化之跡矣,而復言鬼神何耶?曰:大地舉全體而言,鬼神指其功用之跡,似有人所為者。
  毛氏璞曰:“豐”,大也,亦盈也。唯有道者明德若不足,未嘗中故不昃,未嘗盈故不食。日新則為大,反是則為盈。知日中之宜,則知日昃之可戒。
  林氏希元曰:卦辭“勿憂宜日中”,所以然處未之及,此方言之以補卦辭之所未及,故曰發(fā)明卦辭外意。言辭外之意也,雖曰辭外之意,然實有此意,但辭不及耳。
  案 林氏之說得之,朱子釋彖辭:爾曰盛極當衰也。
  旅,小亨。柔得中乎外而順乎剛,止而麗乎明,是以小亨。旅,貞吉也。
  本義 以體卦卦德釋卦辭。
  程傳 六上居五,“柔得中乎外”也。麗乎上下之剛,“順乎剛”也。下艮止,上離麗,“止而麗于明”也。柔順而得在外之中,所止能麗于明,是以“小亨”。得《旅》之貞正而吉也?!堵谩防е畷r,非陽剛中正有助于下,不能致大亨也。所謂得在外之中,中非一揆,《旅》有旅之中也。止麗于明,則不失時宜,然后得處《旅》之道。
  集說 王氏宗傳曰:用剛非旅道也,故莫尚乎用柔。然柔不可過也,故莫尚乎得中。
  以六居五,得中位而屬外體,麗乎二剛之間,故曰“柔得中乎外而順乎剛”。
  案 處《旅》之道,審幾度勢,貴于明也。待人接物,亦貴于明也。然明不可以獨用,故必以止靜為本而明麗焉,與《晉》、《睽》之主于順說者同。
  旅之時義大矣哉!
  程傳 天下之事,當隨時各適其宜。而《旅》為難處,故稱其時義之大。
  集說 俞氏琰曰:《旅》之時最難處,《旅》之義不可不知。蓋其亨雖小,其“時義”則大。圣人小其亨而大其時義,非大旅也,大其處《旅》之道也。
  錢氏一本曰:難處者,《旅》之時。難盡者,《旅》主義?;蛞浴堵谩放d,或以《旅》喪,所關甚大。
  重巽以申命。
  本義 釋卦義也,巽順而入,必究乎下。命令之象,“重巽”故為“申命”也。
  程傳 “重巽”者,上下皆巽也,上順道以出命,下奉命而順從,上下皆順,“重巽”之象也。又重為重復之義,君子體重巽之義,以申復其命令?!吧辍?,重復也,丁寧之謂也。
  集說 石氏介曰:巽者齊也,齊者申之以命令。
  朱氏震曰:巽為風,風者天之號令也,故巽為命。內巽者命之始,外巽者申前之命也。重巽之象,施之于“申命”。先儒謂不違其令,命乃行也。
  《朱子語類》問:申字是兩番降命令否,曰:非也,只是丁寧反復說,便是“申命”。
  巽風也,風之吹物,無處不入,無物不鼓動,詔令之人人,淪膚浹髓,亦如風之動物也。
  俞氏瑣曰:巽之取象,在天為風,在人君為命。風者天之號令,其入物也,無不至。
  命者人君之號令,其入人也,亦無不至。
  案 頒發(fā)號令以象天之風聲,是已,然須知巽者入也。王者欲知民之休戚,事之利弊,則必清問干下而察之周,告誡于上而行之切,此其所以“申命”也。蓋始則入民情之隱,而散其不善者,終乃入人心之深,而動其善者。
  剛巽乎中正而志行,柔皆順乎剛,是以小亨。利有攸往,利見大人。
  本義 以卦體釋卦辭?!皠傎愫踔姓拘小?,指九五。“柔”,謂初四。
  程傳 以卦才言也。陽剛居巽而得中正,巽順于中正之道也。陽性上,其志在以中正之道上行也。又上下之柔,皆巽順于剛。其才如是,雖內柔可以“小亨”也。巽順之道,無往不能入,故“利有攸往”。巽順雖善道,必知所從。能巽順于陽剛中正之大人則為利,故“利見大人”也。如五二之陽剛中正,大人也。巽順不于大人,未必不為過也。
  集說 胡氏瑗曰:利見大有德之人,以果斷而決白之,然后所申之命令,所行之事,施之于人,莫有不順之者。如風之及于物,罔有不入者也。
  朱氏震曰:“剛巽乎中正”,則所施當乎人心。是以志行乎上下。“柔皆順乎剛”,則物無違者。大人者九五,“剛巽乎中正”者也。
  李氏舜巨曰:柔順乎剛,“剛巽乎中正”者,所以為巽之休也。若徒以一陰潛伏謂之為巽,而不究乎陰畫在二陽之下,有順乎陽剛之象,陽畫在二五之位,有巽乎中正之 項氏安世曰:以卦體言之,“重巽”以“申命”,是“小亨”也。以九五言之,“剛巽乎中正而志行”,是“利有攸往”也。以初六六四言之,“柔皆順乎剛”,是“利見大人”也。彖辭與《旅》相類,皆總陳卦義,而用“是以”二字結之。
  趙氏汝楳曰:卦本乾體,一陰下生,剛有巽之之象,剛巽柔,居二五中正之位。柔既已生,皆在二五之下,有“順乎剛”之象。
  何氏楷曰:成卦之主,在初與四,陰始生而陽巽之,二瓦其最近者也?!皠傎愫踔姓保瑒t不暴急以忤物,故命不下格而志可行。初四各處卦下,柔皆順剛,無有違逆,所以教命得申,成“小亨”以下之義也。
  案 卦義是陰在內而陽入之,非陽在外而陰入之也。陰在內而陽入之者,將以制之也,制之者將以齊之也。剛以中正之德為巽,則能入而制之矣。至于柔皆順剛,則豈有不受其制,而至于不齊者乎?《彖傳》詞義甚明,李氏項氏何氏說皆合經意。
  兌,說也。
  本義 釋卦名義;集說 張氏雨若曰:此釋名義類《咸》,兌者無言之說,以說解兌,兌木為說,特以其說不在言而稱兌耳。
  剛中而柔外,說以利貞,足以順乎天而應乎人。說以先民,民忘其勞,說以犯難,民忘其死。說之大民勸矣哉。
  本義 以卦體釋卦辭而極言之。
  程傳 兌之義說也。一陰居二陽之上,陰說于陽而為陽所說也。陽剛居中,中心誠實之象。柔爻在外,接物和柔之象。故為說而能貞也?!袄憽保f之道宜正也。卦有剛中之德,能貞者也。說而能貞,是以上順天理,下應人心,說道之至正至善者也。若夫違道以干百姓之譽者,茍說之道,違道不順天,干譽非應人,茍取一時之說耳,非君子之正道。君子之道,其說于民,如天地之施,感于其心而說服無斁,故以之先民,則民心說隨而忘其勞。率之以犯難,則民心說服于義而不恤其死。說道之大,民莫不知勸。
  勸,謂信之而勉力順從。人君之道,以人心說服為本。故圣人贊其大。
  集說 王氏弼曰:說而違剛則諂,剛而違說則暴,“剛中而柔外”,所以“說以利貞”也,“剛中”故“利貞”,“柔外”故說亨。
  劉氏牧曰:“天之所助者順也,人之所助者信也。 ”。柔外為順,剛中為信,故得“順乎天而應乎人”。
  呂氏祖謙曰:當適意時而說,與處安平時而說,皆未足為難,唯當勞苦患難而說,始見真說。圣人以此先之,故能使之任勞苦而不辭,赴患難而不畏也。
  渙,亨,剛來而不窮,柔得位乎外而上同。
  程傳 《渙》之能“亨”者,以卦才如是也?!稖o》之成《渙》,由九來居二,六上居四也。剛陽之來,則不窮極于下,而處得其中。柔之往,則得正位于外,而上同于五之中。巽順于五,乃上同也。四五君臣之位,當《渙》而比,其義相通。同五,乃從中也,當《渙》之時而守其中,則不至于離散,故能“亨”也。
  集說 王氏弼曰:二以剛來居內則不窮于險,四以“柔得位乎外而與上同”。內剛而無險困之難,外順而無違逆之乖。是以“亨”也。
  孔氏穎達曰:此就九二剛德居險,六四得位從上,釋所以能釋險難而致亨通。
  馮氏椅曰:以二四往來明卦義,“不窮”“上同”明“亨”。剛來不窮,即《需》“剛健”“不陷”“義不困窮”之象。
  林氏希元曰:“柔得位乎外而上同”,是六四之柔,得位乎外卦,而上同九五。四五同德,斯足以濟渙矣,故“亨”?!侗玖x》已定,《語錄》雖謂未穩(wěn)而未及更改。
  案 “剛來而不窮”者,固其本也。“柔得位乎外而上同”者,致其用也。固本則保聚有其基,致用則聯屬有其具。
  王假有廟,王乃在中也。
  本義 “中”,謂廟中。
  程傳 “王假有廟”之義,在《萃》卦詳矣,天下離散之時,王者收合人心,至于“有廟”,乃是在其中也。在中,謂求得其中,攝其心之謂也。中者,心之象。“剛來而不窮”,“柔得位而上同”,卦才之義,皆主于中也。王者拯渙之道,在得其中而已。孟子曰: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亨帝立廟,民心所歸從也。歸人心之道無大于此,故云。至于“有廟”,拯渙之道極于此也。
  集說 何氏楷曰:“王乃在中”者,非在廟中之謂。王者之心,渾然在中。則“不薦”之孚,直有出于儀文之外者,宜其精神之與祖考相為感格也。
  利涉大川,乘木有功也。
  程傳 治《渙》之道,當濟于險難。而卦有乘木濟川之象,上巽木也,下坎水,大川也,利涉險以濟渙也。木在水上,乘木之象。乘木所以涉川也,涉則有濟渙之功,卦有是義有是象也。
  集說 胡氏炳文曰:《易》以巽言“利涉大川”者三,皆以木言?!兑妗吩弧澳镜滥诵小保吨墟凇吩弧俺四局厶摗保稖o》曰“乘木有功也”。十三卦“舟楫之利”,獨取諸《渙》,亦以此也。
  案 “王乃在中”,謂九五居中,便含至誠感格之意。“乘木有功”,謂木在水上,便含濟險有具之意。
  節(jié),亨,剛柔分而剛得中。
  本義 以卦體釋卦辭。
  集說 趙氏玉泉曰:統(tǒng)觀全體,而剛柔適均,則剛以濟柔,柔以濟剛,一張一弛,唯其稱也。析觀二體,而二五得中,則不失之過,不失之不及。一損一益,唯其宜也。
  由是以“制數度”而隆殺皆中,以“議德行”而進反皆中,此《節(jié)》之所以“亨”也。
  苦節(jié)不可貞,其道窮也。
  本義 又以理言。
  程傳 《節(jié)》至于極而苦,則不可堅固常守,其道已窮極也。
  集說 孔氏穎達曰:若以”苦節(jié)”為正,則其道困窮。
  吳氏應回曰:中節(jié)則和,否則不和。稼穡作甘,以得中央之土也?;鹧咨蟿t苦,亦以焦枯之極也。“剛得中”而能節(jié),乃為九五之甘。柔失中而過節(jié),則為上六之苦。故物得中則甘,失中則苦。
  俞氏炎曰:凡物過節(jié)則苦,味之過正,形之過勞,心之過思,皆謂之苦。節(jié)而苦,則非通行之道,故曰“其道窮也”。
  黃氏淳耀曰:合于中,即“甘”即“亨”。失其中,即“苦”即“窮”??嗯c甘反,窮與亨反。
  說以行險,當位以節(jié),中正以通。
  本義 又以卦德卦體言之,“當位”“中正”,指五。又坎為通。
  程傳 以卦才言也,內兌外坎,“說以行險”也。人于所說則不知已,遇艱險則思止,方說而止,為《節(jié)》之義。“當位以節(jié)”,五居尊,當位也。在澤上,有節(jié)也。當位而以節(jié),主節(jié)者也。處得中正,節(jié)而能通也。中正則通,過則苦矣。
  集說 孔氏穎達曰:更就二體及四五當位,重釋行節(jié)得亨之義,以明“苦節(jié)”之窮也。
  林氏希元曰:九五陽剛居尊,當位以主節(jié)于上。而所節(jié)者得其中正,是可以通行于天下。
  案 “說以行險”,先儒說義未明。蓋《節(jié)》有阻塞難行之象,所謂險也。而其所以“亨”者,則以其有安適之善,而無拘迫之苦,所謂說也。當位以位言,中正以德言。
  當位則有節(jié)天下之權,中正則能通天下之志。此三句,當依孔氏為總申彖辭之義。說則不苦,而通則不窮矣。蓋上文既以全卦之善言之,此又專主九五及卦德以申之,正與《漸》卦同例。
  天地節(jié)而四時成,節(jié)以制度,不傷財,不害民。
  本義 極言《節(jié)》道。
  程傳 推言《節(jié)》之道,天地有節(jié),故能成四時,無節(jié)則失序也。圣人立制度以為節(jié),故能不傷財害民。人欲之無窮也,茍非節(jié)以制度,則侈肆至于傷財害民矣。
  吳氏曰慎曰:《革》曰“天地革而四時成”,此曰“天地節(jié)而四時成”。限止之謂《節(jié)》,改易之謂《革》?!豆?jié)》淺而《革》深,《節(jié)》先而《革》后。四時舉其大者言之,天地之化,刻刻相節(jié),時時相革。
  中孚,柔在內而剛得中,說而巽,孚乃化邦也。
  本義 以卦體卦德釋卦名義。
  程傳 二柔在內,中虛為誠之象。二剛得上下體之中,中實為孚之象。卦所以為《中孚》也。“說而巽”,以二體言卦之用也。上巽下說,為上至誠以順巽于下,下有孚以說從其上。如是,其孚乃能化于邦國也。若人不說從,或違拂事理,豈能化天下乎?集說 張子曰:“孚”者,覆乳之象也。夫覆乳者必剛外而柔內。雖柔內,非陽則不生,故“剛得中”而為“孚”也。
  王氏宗傳曰:以成卦觀之,在二體則為中實,在全體則為中虛。蓋中不虛則有所累,有所累,害于信者也。中不實則無所主,無所主則又失其信矣,故曰《中孚》。
  案 “柔在內而剛得中”,其義甚精,非柔在內則中不虛矣,非剛得中則中又不實矣。地至虛也,然唯陰中有陽,故受天氣而生物。月至虛也,然唯水陰根陽,故受日光而發(fā)照。物之雌牝,受陽精而胎化者亦然。此卦之名,所以取于乳卵者此也。老子亦曰:髣兮髴,其中有物,窈兮冥,其中有精,真精之中,其中有信。蓋見及此也。
  又案《無妄》天德也,天德實,實則虛矣,故曰《無妄》,言其虛也?!吨墟凇返氐乱?,地德虛,虛則實矣,故曰《中孚》,言其實也。唯《無妄》之主于虛也,故六爻之義,皆貴乎無謀望作為之私,反是則有妄矣。唯《中孚》之主于實也,故六爻之義,皆貴乎有誠心實德之積,反是則非孚矣。二卦之義,實相表里。
  豚魚吉,信及豚魚也。利涉大川,乘木舟虛也。
  本義 以卦象言。
  程傳 信能及于“豚魚”,信道至矣,所以“吉”也。以“中孚”涉險難,其利如乘木濟用而以虛舟也。舟虛則無沈覆之患,卦虛中,為虛舟之象。
  集說 王氏弼曰:用《中孚》以涉難,若“乘木舟虛也”。
  鄭氏湘鄉(xiāng)曰:仁及草木,言草木難仁也。誠動金石,言金石難誠也。“信及豚魚”,言豚魚難信也。
  蔡氏清曰:木在澤上,既為乘木之象,外實內虛,又為舟虛之象。
  吳氏曰慎曰:“豚魚吉”,蓋信及豚魚者之吉,非豚魚吉也。故在卦辭不可以“豚魚吉”三字為句,當以“中孚豚魚”為讀。《彖傳》“信及豚魚”,即“中孚豚魚”也。
  中孚以利貞,乃應乎天也。
  本義 信而正,則應乎天”矣。
  集說 蘇氏軾曰:天道不容偽。
  小過,小者過而亨也。
  本義 以卦體釋卦名義與其辭。
  程傳 陽大陰小,陰得位,剛失位而不中,是“小者過”也,故為小事過。過之小小者與小事有時而當過,過之亦小,故為《小過》。事固有待過而后能亨者,過之所以能亨也。
  集說 孔氏穎達曰:順時矯俗,雖過而通。
  朱氏震曰:《小過》,小者過也。蓋事有失之于偏,矯其失,必待小有所過,然后偏者反于中。謂之過者,比之常理則過也。過反于中,則其用不窮而亨矣,故曰“小者過而亨也”。
  王氏宗傳曰:言以過故亨也。天下固有越常救失之事,如《象》所謂“過乎恭”、“過乎哀”、“過乎儉”是也,不有所過,安能亨哉?故曰“小者過而亨也”。
  案 此釋義,與“《遯》而亨也”同?!哆q》非得已之事,然必《遯》而后亨?!缎∵^》亦非得已之事,然必過而后亨,故其釋義同也。
  過以利貞,與時行也。
  程傳 過而利于貞,謂“與時行也”。時當過而過,乃非過也,時之宜也,乃所謂正也。
  集說 蘇氏軾曰:《彖》之所謂“利貞”,即《象》之所謂“過乎恭”“儉”與“哀”者,時當然也。
  朱氏震曰:君子制事,以天下之正理,所以《小過》者,時而已,故曰“過以利貞,與時行也”。
  蔡氏淵曰:“與時行”,謂隨《小過》之時而用其正也。
  龔氏煥曰:道貴得中,過非所尚,然隨時之宜,施當其可則過也,乃所以為中也,故曰“過以利貞,與時行也”?!芭c時行”而不失其貞,則過非過矣。
  柔得中,是以小事吉也。
  本義 以二五言。
  剛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
  本義 以三四言。
  程傳 《小過》之道,于小事有過則吉者,而《彖》以卦才言吉義?!叭岬弥小保寰又幸?。陰柔得位,能致“小事吉”耳,不能濟大事也?!皠偸欢恢小?,是以不可大事,大事非剛陽之才不能濟。三不中,四失位,是以“不可大事”?!缎∵^》之時,自“不可大事”,而卦才又不堪大事,與時合也。
  朱氏震曰:于小事有過而不失其正則吉,“柔得中”也。作大事非剛得位得中不能濟,失位則無所用其剛,不中則才過乎剛。是以《小過》之時,不可作大事也。
  胡氏炳文曰:矯大下之枉者,以過為正。然“剛過而中”為《大過》,“柔得中”為《小過》,是則事有當過者,而皆不可外乎中也。
  案 任大事貴剛,取其強毅,可以遺大投艱也。處小事貴柔,取其畏慎,為能種細勤小也,二者皆因乎時,得中者,適乎時之謂也。此卦“柔得中”,“剛失位而不中”,則有行小事適時,而行大事則非其時之象。
  有飛鳥之象焉,飛鳥遺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順也。
  本義 以卦體言。
  程傳 “有飛鳥之象焉”,此一句不類《彖》體。蓋解者之辭誤入《彖》中。中剛外柔,飛鳥之象。卦有此象,故就“飛鳥”為義。事有時而當過,所以從宜,然豈可甚過也。如“過恭”“過哀”“過儉”,《大過》則不可,所以在《小過》也。所過當如飛鳥之遺音,鳥飛迅疾,聲出而身已過,然豈能相遠也,事之當過者亦如是。身不能甚遠于聲,事不可遠過其常,在得宜耳。“不宜上宜下”,更就鳥音取宜順之義。過之道,當如飛鳥之遺音,夫聲逆而上則難,順而下則易,故在高則大。山上有雷,所以為過也。過之道,順行則吉,如飛鳥之遺音宜順也。所以過者,為順乎宜也。能順乎宜,所以大吉。
  集說 王氏弼曰:施過于不順,兇莫大焉。施過于順,過更變而為吉也。
  胡氏瑗曰:四陰在外,二陽在內,是內實外虛,故“有飛鳥之象”也。飛鳥翔空,無所依著,愈上則愈窮,是上則逆也。下附物則身可安,是下則順也。猶君子之人,過行其事以矯世勵俗,必下附人情,亦“宜下”而“不宜上”也。
  朱氏震曰:上逆也,故“不宜上”?!跋马槨币玻省耙讼隆??!缎∵^》之時,事有時而當過。所以從宜,不可過越已甚,不然必兇也。
  俞氏琰曰:溯風而上為“逆”,隨風而下為“順”。
  方氏時化曰:圣人因此卦有飛鳥之象,遂即象以戒之曰:“飛鳥有遺音云。遺音如何?言“不宜上宜下大吉”云耳。夫鳥上飛則逆,下飛則順,其大致也。今自謂宜下而不宜上焉,實為二陽諷也。
  吳氏曰慎曰:以卦體言,陰乘陽為“逆”,承陽為“順”,四陰分居上下,有逆順之象。
  案 四陽居中,則有棟梁之象,四陰居外,則有羽毛之象。君子之任大事,則為天下棟梁。修細行,則為天下羽儀。此二卦取象之意也。然以其陰陽皆過多也,故謂之《大過》、《小過》。事固有過以為中者,無嫌于過也。然必過而不失其中,乃歸于無過,故棟則惡其太剛而折。太重而橈,故宜隆于上,不可橈于下也。羽則惡其柔而無立,輕而不戢,故宜就于下,不可飏于上也。《大過》之《彖》曰“剛過而中”,不橈乎下,斯為 既濟,亨,小者亨也。
  本義 濟下疑脫小字。
  集說 陸氏銓曰:國家當極盛時,縱有好處,都只是尋常事,所以說“小者亨”。
  案 亨小之義,陸氏說善?!都葷分畷r,自然事事亨通。然特其小者爾,圣人之制治保邦也。制度之立,綱紀之修,以為小,而精神之運,心術之動,以為大。故《屯》難之時而大亨者,以其“動乎險中”,不敢安寧也?!都葷分畷r而亨小者,以其已安已治,四達不悖也?!跺琛匪匝浴俺跫K亂”者以此,《象》所以言“思患”“豫防”者亦以此。
  利貞,剛柔正而位當也。
  本義 以卦體言。
  程傳 《既濟》之時,大者固已亨矣,唯有小者未亨也。時《既濟》矣,固宜貞固以守之,卦才剛柔正當其位,當位者其常也。乃正固之義,利于如是之貞也。陰陽各得正位,所以為《既濟》也。
  集說 俞氏琰曰:三剛三柔,皆正而位皆當。六十四卦之中,獨此一卦而已,故特贊之也。
  初吉,柔得中也。
  本義 指六二。
  程傳 二以柔順文明而得中,故能成既濟之功。二居下體,方濟之初也,而又善處,是以吉也。
  集說 粱氏寅曰:《既濟》“柔得中”在下卦,則“初吉”而“終亂”。以文明已過,而坎險繼之也?!段礉啡岬弥性谏县?,則始末濟而終亨,以出乎坎險,而正當文明也。
  案 凡《易》義以剛中為善,而《既濟》,《未濟》皆善柔中者?!都葷芬詢蓉詾橹?,至外卦則向乎《未濟》矣?!段礉芬嘁詢蓉詾橹鳎镣庳詣t向乎《既濟》矣。亦猶《泰》之善在二,而《否》之善在五。
  終止則亂,其道窮也。
  程傳 天下之事,不進則退,無一定之理,擠之終不進而止矣,無常止也。衰亂至矣,蓋其道已窮極也。九五之才非不善也,時極道窮,理當必變也,圣人至此奈伺?曰:唯圣人為能通其變于未窮,不使至于極也,堯舜是也,故有終而無亂。
  集說 侯氏行果曰:由止故物亂而窮也。《乾鑿度》曰:《既濟》、《未濟》者,所以明戒慎,全王道也。
  胡氏瑗曰:天下久治,則人茍安,萬務易墜,禍患不警,故持盈守成之道,當須至兢至慎,然后可以久濟。茍止于逸樂,不自省懼,以為終安,亂斯至矣,此圣人深戒之 張氏清子曰:卦曰“終亂”,而《彖》曰“終止則亂”,非終之能亂也。于其終而有止心,此亂之所由生也。
  俞氏琰曰:人之常情,處無事則止心生,止則怠,怠則有患而不為之防,此所以亂也。當知“終止則亂”,不止則不亂也。
  未濟,亨,柔得中也。
  本義 指六五言。
  程傳 以卦才言也。所以能“亨”者,以“柔得中”也。五以柔居尊位,居剛而應剛,得柔之中也。剛柔得中,處《未濟》之時可以“亨”也。
  集說 蔡氏淵曰;《既濟》之后必亂,故主在下卦而“亨”取二?!段礉分蟊貪手髟谏县远昂唷比∥?。
  小狐汔濟,未出中也。濡其尾無攸利,不續(xù)終也。雖不當位,剛柔應也。
  程傳 據二而言也。二以剛陽居險中,將濟者也。又上應于五,險非可安之地。五有當從之理,故果于濟如“小狐”也。既果于濟,故有“濡尾”之患,未能出于險中也。
  其進銳者其退速,始雖勇于濟,不能繼續(xù)而終之,無所往而利也。雖陰陽不當位,然剛柔皆相應。當《未濟》而有與,若能重慎,則有可濟之理。二以“汔濟”,故“濡尾”也。卦之諸爻皆不得位,故為《末濟》?!峨s卦》云: “《未濟》,用之窮也”。謂三陽皆失位也。斯義也,聞之成都隱者。
  集說 《朱子語類》云:“小狐汔濟”,汔字訓幾,與《井》卦同。既曰幾,便是未出坎中。
  郭氏鵬海曰:《既濟》之吉,以“柔得中”?!段礉分昂唷?,亦以“柔得中”,則敬慎勝也?!都葷分皝y”以終止,《未濟》之“無攸利”以“不續(xù)終”,則克終難也。
  《既濟》之貞以“剛柔正”,《未濟》之可濟以“剛柔應”,則交濟之功也。既曰“柔得中”,而又有“不續(xù)終”之戒,可見濟事無可輕忽之時。既曰“不當位”,又著剛柔之應,可見得人無不可濟之享。
  吳氏曰慎曰:《既濟》曰“終止則亂”,此曰“無攸利,不續(xù)終也”,蓋事之《既濟》而生亂,與《未濟》而無終者,皆一念之怠為之,君子是以貴“自強不息”。
  象上傳本義 象者,卦之上千兩象。及兩象之六爻,周公所系之辭也。
  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
  本義 “天”,乾卦之象也。凡重卦皆取重義,此獨不然者,天一而已。但言“天行”,則見其一日一周,而明日又一周,若重復之象,非至健不能也。君子法之,不以人欲害其天德之剛,則“自強”而“不息”矣。
  程傳 卦下象,解一卦之象。爻下象,解一爻之象。諸卦皆取象以為法,乾道覆育之象至大,非圣人莫能體,欲人皆可取法也。故取其行健而已,至健固足以見天道也。
  “君子以自強不息”,法“天行”之“健”也。
  集說 游氏酢曰:至誠無息,“天行健”也,若文王之德之純是也。未能無息而不息者,料子之自強也,若顏子三月不違仁是也。
  《朱子語類》云:乾重卦上下皆《乾》,不可言兩天。昨日行,一天也。今日又行,亦一天也。其實一天而行健不已。有重天之象,此所以為“天行健”。坤重卦上下皆《坤》,不可言兩地,地平則不見其順,必其高下層層,有重地之象,此所以為“地勢坤”。
  問天運不息,“君子以自強不息”。曰:非是說天運不息,自家去趕逐,也要學它如此不息。只是常存得此心,則天理常行,而周流不息矣。又曰:天運不息,非特四時為然,雖一日一時,頃刻之間,其運未嘗息也。
  胡氏炳文曰:上經四卦,《乾》曰“天行”,《坤》曰“地勢”,《坎》曰“水洊至”,《離》曰“明兩作”,先體而后用也。下經四卦,《震》曰“洊雷”,《艮》曰“兼山”,《巽》曰“隨風”,《兌》曰“麗澤”,先用而后體也。乾坤不言重,異于六子也。稱健不稱乾,異于坤也。
  蔡氏清曰:孔子于釋卦名卦辭之后,而復加之以《大象》者,蓋卦名卦辭之說有限,而圣人胸中義理無窮。故自“天行健”至“火在水上《未濟》 ”,自“君子自強不息”至“慎辨物居方”,皆圣人之蘊,因卦以發(fā)者也。
  林氏希元曰:夫子贊《易》,既釋卦名卦辭,而有《彖傳》、《文言》諸作矣。見得《易》理無窮,又合二體之象,作《傳》以發(fā)明之。
  何氏楷曰:健而無息之謂乾,《中庸》言至誠無息者,通之于天也。自強言不息,不言無息,學之為法天事耳。始于不息,終于無息,故《中庸》于無息之下文,而推原之曰不息則久。自強之法何如?曰主敬,君子莊敬日強。
  案 《彖傳》釋名,或舉卦象,或舉卦德,或舉卦體?!洞笙髠鳌穭t專取兩象以立 潛龍勿用,陽在下也。
  本義 “陽”,謂九?!跋隆?,謂潛。
  程傳 陽氣在下,君子處微,未可用也。
  集說 胡氏炳文曰:夫子于《乾》、《坤》初爻,揭陰陽二字以明《易》之大義?!肚烦踉弧瓣栐谙隆保独ぁ烦踉弧瓣幨寄?。扶陽抑陰之意,已見于言辭之表。
  見龍在田,德施普也。
  程傳 見于地上,德化及物,其施已普也。
  集說 陸氏希聲曰:陽氣見于田,則生植利于民。圣人見于世,則教化漸于物。故曰“德施普也”。
  梁氏寅曰:“德施普”,正孟子所謂正己而物正者也。所謂“德施”,豈必博施濟眾,乃謂之施乎。蓋聞其風而興起者,無非其德之施也。
  終日乾乾,反復道也。
  本義 “反復”,重復踐行之意。
  程傳 進退動息,必以道也。
  集說 項氏安世曰:三以自修,故曰“反復”。四以自試,故曰進退。
  或躍在淵,進無咎也。
  本義 可以進而不必進也。
  程傳 量可而進,適其時則無咎也。
  集說 石氏介曰:“進無咎也”一句,是承“或躍在淵”言,非決其疑也。蓋曰如此而進,斯無咎耳。
  飛龍在天,大人造也。
  本義 “造”,猶作也。
  集說 徐氏幾曰:“大人造”者,圣人作也。龍以飛而在天,猶大人以作而居位?!按笕恕贬尅褒垺弊郑霸臁贬尅帮w”字。
  亢龍有悔,盈不可久也。
  程傳 盈則變,“有悔”也。
  集說 谷氏家杰曰:亢不徒以時勢言,處之者與時勢懼亢方謂之盈,“不可”二字,圣人深為處盈者致戒。
  用九,天德不可為首也。
  本義 言陽剛不可為物先,故六陽皆變而吉。
  “天行”以下,先儒謂之《大象》?!皾擙垺币韵拢热逯^之《小象》。后放此。
  程傳 “用九”,天德也。天德陽剛,復用剛而好先,則過矣。
  集說 谷氏家杰曰:一歲首春,一月首朔,似有首矣。然春即臘之底,朔即晦之極,渾渾全全,要之莫知所終,引之鳥有其始,更無可為首也?!坝镁拧闭撸w天德,循環(huán)不已,圣人之御天者此也。
  案 此“不可為首”,與“不可為典要”語勢相似,非戒辭也。若言恐用剛之太過,不可為先。則“天德”兩字,是至純至粹,無以復加之稱。非若剛柔仁義倚于一偏者之謂,尚恐其用之太過而不可為先,則非所以為天德矣。程子嘗曰:動靜無端,陰陽無始,蓋即“不可為首”之義。如所謂不可端倪,不可方物,亦此意也。
  地勢坤,君子以厚德載物。
  本義 地,坤之象,亦一而已。故不言重,而言其勢之順,則見其高下相因之無窮,至順極厚,而無所不載也。
  程傳 坤道之大猶乾也,非圣人孰能體之,地厚而其勢順傾,故取其順厚之象。而云“地勢坤”也,君子觀坤厚之象,以深厚之德,容載庶物。
  集說 《朱子語類》云:高下相因只是順,然唯其厚,所以高下只管相因去,只見得它順。若是薄底物,高下只管相因,則傾陷了,不能如此之無窮矣。君子體之,唯至厚為能載物。
  林氏希元曰:“地勢坤”,言地勢順也。于此就見其厚,故“君子以厚德載物”,蓋坤之象為地,重之又得《坤》焉。則是地之形勢,高下相因,頓伏相仍,地勢之順,亦唯其厚耳。不厚,則高下相因便傾陷了,安得如此之順。唯其厚,故能無不持載,故君子厚德以承載天下之物。夫天下之物多矣,君子以一身任天下之責。群黎百姓,倚我以為安。鳥獸昆蟲草木,亦倚我以為命。使褊心涼德,其何以濟,而天下之望于我者亦孤矣。
  履霜堅冰,陰始凝也,馴致其道,至堅冰也。
  程傳 “陰始凝”而為霜,漸盛則至于“堅冰”。小人雖微,長則漸至于盛,故戒于初?!榜Z”,謂習。習而至于盛。習,因循也。
  集說 孔氏穎達曰:“馴”,猶狎順也。若鳥獸馴狎然,言順其陰柔之道,習而不已,乃至“堅冰”也。于“履霜”而逆以“堅冰”為戒,所以防漸慮微,慎終于始。
  邱氏富國曰:《乾》韌九,《小象》釋之以“陽在下”?!独ぁ烦趿?,《小象》釋之以“陰始凝”。圣人欲明九六之為陰陽,故于《乾》、《坤》之初畫言之。
  胡氏炳文曰:上六曰“其道窮也”,由初六順習其道,以至于窮耳,兩其“道字”具載始末,經曰“堅冰至”,要其終也?!秱鳌吩弧爸翀员?,原其始也。
  六二之動,直以方也,不習無不利,地道光也。
  程傳 承天而動,“直以方”耳,“直方”則大矣?!爸狈健敝x,其大無窮。地道光顯,其功順成,豈習而后利哉。
  集說 王氏安石曰:六二之動者,六二之德,動而后可見也。因物之性而生之,是其“直’也。成物之形而不易,是其“方”也。
  王氏宗傳曰:《坤》之六二,以順德而處正位。六爻所謂盡地之道者,莫二若也,故曰“地道光也”。
  項氏安世曰:《乾》以九五為主爻,《坤》以六二為主爻。蓋二卦之中,唯此二爻既中且正。又五在天爻,二在地爻,正合乾坤之本義也。《乾》主九五,故于五言《乾》之大用,而九二止言乾德之美?!独ぁ分髁?,故于二言坤之大用,而六五止言坤德之美。六二之“直”,即至柔而動剛也。六二之“方”,即至靜而德方也。其“大”,即“后得王而有常,含萬物而化光也”。其“不習無不利”,即“《坤》道其順乎,承天而時行”也。六二蓋全具坤德者??鬃討秩瞬粫粤斡杉嬗星保式庵唬骸傲畡?,直以方也?!毖岳右矂偅阅苤币?。又懼人不曉六二何由無往不利,故又解之曰:“地道光也。”言地道主六二,猶《乾》之九五,言乃位乎天德也。
  蔡氏清曰:地道是直方,地道之光是直方而大處,直方而大,即便“不習無不利”。
  葉氏爾瞻曰:直以方,看一以字。六二之動方矣,然由其存乎內者直,是以見乎外者方也。
  含章可貞,以時發(fā)也,或從王事,知光大也。
  程傳 夫子懼人之守文而不達義也,又從而明之,言為臣處下之道,不當有其功善,必含晦其美,乃正而可常。然義所當為者,則以時而發(fā),不有其功耳,不失其宜,乃以時也。非含藏終不為也,含而不為,不盡忠者也?!盎驈耐跏隆保断蟆分慌e上句,解義則并及下文,它卦皆然?!盎驈耐跏隆倍堋盁o成有終”者,是其知之光大也。唯其知之光大,故能含晦。淺暗之人,有善惟恐人之不知,豈能“含章”也。
  集說 呂氏祖謙曰:《傳》云唯其知之光大,故能含晦。此極有意味,尋常人欲含 王氏申子曰:含非含藏終不發(fā)也,待時而后發(fā)也?!盎驈耐跏隆倍堋盁o成有終”者,必其知之光大也。淺暗者有善唯恐人不知,豈能含晦哉!
  括囊無咎,慎不害也。
  程傳 能慎如此,則無害也。
  黃裳元吉,文在中也。
  本義 文在中而見于外也。
  程傳 黃中之文,在中不過也。內積至美而居下,故為“元吉”。
  集說 谷氏家杰曰:“黃裳”,是中德之發(fā)為文治也?!断蟆酚滞票居谠谥校^文豈由外襲者哉!文德實具于中故也。中具于內曰“黃中”,中見于外曰“黃裳”。文在中乃暗然之章,不顯之文也,即美在其中意。
  龍戰(zhàn)于野,其道窮也。
  程傳 陰盛至于窮極,則必爭而傷也。
  集說 趙氏汝楳曰:《乾》曰“亢龍有悔,窮之災也?!薄独ぁ吩弧褒垜?zhàn)于野,其道窮也”?!肚分辽隙F則災,《坤》至上而窮則戰(zhàn),戰(zhàn)則不止于悔。
  用六永貞,以大終也。
  本義 初陰后陽,故曰“大終”。
  程傳 陰既貞固不足,則不能永終,故“用六”之道,利在盛大于終。能大于終,乃“永貞”也。
  集說 荀氏爽曰:陽欲“無首”,陰以“大終”。
  程氏迥曰:《乾》以元為本,所以“資始”。《坤》以貞為主,所以“大終”。
  《朱子語類》云:陽為大,陰為小,陰皆變?yōu)殛?,所謂“以大終”也,言始小而終大也。
  俞氏琰曰:《坤》體本小,變?yōu)椤肚穭t其用大,故曰“以大終也”。
  陸氏振奇曰:“元亨利貞”,雖《乾》、《坤》有同德,然《乾》重“元”,以元為統(tǒng)。
  《坤》重“貞”,以貞為安。
  程氏敬承曰:陽之極不為首,是“無首”也。陰之極“以大終”,是“無終也”。終始循環(huán),變化無端,造化之妙固如此。
  云雷屯,君子以經綸。
  本義 坎不言水而言云者,未通之意。“經綸”,治絲之事,經引之,綸理之也?!锻汀?程傳 坎不云“雨”而云“云”者,云為雨而未成者也,未能成雨,所以為《屯》。
  君子觀《屯》之象,經綸天下之事,以濟于屯難。經、緯、綸、緝,謂營為也。
  集說 李氏舜臣曰:坎在震上為《屯》,以云方上升,畜而未散也??苍谡鹣聻椤督狻?,以雨澤既沛,無所不被也。故雷雨作者,乃所以散《屯》。而云雷方興,則《屯》難之始也。
  項氏安世曰:經者立其規(guī)模,綸者糾合而成之,亦有艱難之象焉。經以象雷之震,綸以象云之合。
  馮氏椅曰:云雷方作而未有雨,有《屯》結之象。君子觀象以治世之《屯》,猶治絲者,既經之又綸之,所以解其結而使就條理也。
  吳氏澄曰:君子治世猶治絲,欲解其紛亂?!锻汀分畷r,必欲解其郁結也。
  雖磐桓,志行正也,以貴下賤,大得民也。
  程傳 賢人在下,時茍未利,“雖磐桓”未能遂往濟時之《屯》。然有濟屯之志,與濟屯之用,志在行其正也。九當屯難之時,以陽而來居陰下,為“以貴下賤”之象。方《屯》之時,陰柔不能自存,有一剛陽之才,眾所歸從也。更熊自處卑下,所以“大得民也”,或疑方《屯》于下,何有貴乎?夫以剛明之才,而下于陰柔,以能濟屯之才,而下于不能,乃“以貴下賤”也,況陽之于陰,自為貴乎!
  集說 王氏弼曰:不可以進,故“磐桓”也。非為晏安棄成務也,故“雖磐桓,志行正也”。
  楊氏萬里曰:“磐桓”不進,豈真不為哉!居正有待,而其志未嘗不欲行其正也。
  故周公言“居貞”,而孔子言“行正”。
  王氏申子曰:初“磐桓”有侍者,其志終欲行其正也。況當《屯》之時,陰柔者不能自存,有一陽剛之才,眾必從之以為主。而初又能“以貴下賤”,大得民心。在上者果能建之以為侯,則《屯》可濟矣,故利。
  胡氏炳文曰:《乾》、《坤》初爻,提出陰陽二字,此則以陽為貴,陰為賤,陽為君,陰為民,陰陽之義益嚴矣。
  六二之難,乘剛也。十年乃字,反常也。
  程傳 六二居《屯》之時,而又“乘剛”,為剛陽所逼,是其患難也。至于十年,則難久必通矣。乃得反其常,與正應合也。十,數之終也。
  即鹿無虞,以從禽也,君子舍之,往吝,窮也。
  程傳 事不可而妄動,以從欲也?!盁o虞”而“即鹿”,以貪禽也。當《屯》之時,不可動而動,猶“無虞”而“即鹿”,以有從禽之心也。君子則見幾而舍之不從,若往則可吝而困窮也。
  集說 楊氏簡曰:夫無虞而即鹿者,心在乎禽為禽所蔽。雖無虞猶漫往,不省其不 蔡氏清曰:從字重,是心貪乎禽也。故著以字,所謂禽荒者也,是以身徇物也。
  案 《象傳》有單字成文者,如此爻“窮”也,下爻“明”也,是即起例處。余卦放此。
  求而往,明也。
  程傳 知己不足,求賢自輔而后往,可謂明矣。居得致之地,已不能而遂已,至暗者也。
  集說 胡氏瑗曰:必待人求于己,然后往而應之。非君子性修智明,其能與于斯乎!
  俞氏琰曰:彼求而我往,則其往也,可以為明矣。如不待其招而往,則是不知去就之義,謂之明可乎!
  蔣氏悌生曰:指從九五,凡退下為“來”,進上為“往”。
  案 《傳》義皆謂己求人也,胡氏俞氏蔣氏,皆作人求己。而已往從之,于求而往三字語氣亦葉。又《易》例六四應初九,從九五,皆有吉義,故作從初從五俱可通。
  屯其膏,施未光也。
  程傳 膏澤不下及,是以德施未能光大也。人君之屯也。
  集說 谷氏家杰曰:“施”字當“澤”字,澤屯而不施,即“未光”,非謂得施而但未光也。
  泣血漣如,何可長也。
  程傳 《屯》難窮極,莫知所為,故至泣血。顛沛如此,其能長久乎?夫卦者事也,爻者事之時也。分三而又兩之,足以包括眾理:“引而伸之,觸類而長之,天下之能事畢矣”。
  集說 楊氏簡曰:“何可長”者,言何可長如此也。非唯深憫之,亦覬其變也,變則庶乎通矣。
  案 《象傳》凡言“何可長”者,皆言宜速反之,不可遲緩之意,如楊氏之說。
  山下出泉,蒙,君子以果行育德。
  本義 “泉”,水之始出者,必行而有漸也。
  程傳 “山下出泉”,出而遇險,未有所之,《蒙》之象也。若人蒙穉,未知所適也。
  君子觀《蒙》之象,“以果行育德”,觀其出而未能通行,則以果決其所行,觀其始出而未有所向,則以養(yǎng)育其明德也。
  集說 周子曰:“童蒙求我”,我正果行,如筮焉?!绑摺?,叩神也,再三則瀆矣,“瀆則不告”也?!吧较鲁鋈?,靜而清也。汨則亂,亂不決也。慎哉其唯時中乎!
  王氏宗傳曰:不曰“山下有水”,而曰“山下出泉”云者,泉者水之源,所謂純一而不雜者矣。
  徐氏幾曰:《蒙》而未知所造也,必體坎之剛中,以決果其行而達之?!睹伞范从兴σ?,必體艮之靜止,以養(yǎng)育其德而成之。
  蔡氏清曰:“果行育德”,是內外動靜交相養(yǎng)之道。養(yǎng)《蒙》之道,不外乎此。
  利用刑人,以正法也。
  本義 “發(fā)蒙”之初,法不可不正,懲戒所以正法也。
  程傳 治蒙之始,立其防限,明其罪罰,正其法也。使之由之,漸至于化也。或疑“發(fā)蒙”之初,遽用刑人,無乃不教而誅乎!不知立法制刑,乃所以教也。蓋后之論刑者,不復知教化在其中矣。
  集說 項氏安世曰:刑之于小,所以脫之于大,此圣人用刑之本心也。所以正法,非所以致刑也。至其極也,用師擊之,猶為御而不寇。蓋圣人之于蒙,哀矜之意常多。
  此九二之“包蒙”,所以為一卦之主也與。
  子克家,剛柔接也。
  本義 指二五之應。
  程傳 子而克治其家者,父之信任專也。二能主蒙之功者,五之信任專也。二與五剛柔之情相接,故得行其剛中之道,成“發(fā)蒙”之功。茍非上下之情相接,則二雖剛中,安能尸其事乎!
  勿用取女,行不順也。
  本義 “順”,當作慎,蓋“順”“慎”古字通用,荀子“順墨”作“慎墨”,且行不慎,于經意尤親切。
  程傳 女之如此,其行邪僻不順,不可取也。
  集說 熊氏良輔曰:《蒙小象》凡三順字,只是一般,不必以“不順”為“不慎”。
  蓋六三所行不順,故:勿用取之。
  困蒙之吝,獨遠實也。
  本義 實,葉韻去聲、程傳 《蒙》之時,陽剛為“發(fā)蒙”者,四陰柔而最遠于剛,乃愚蒙之人,而不比近賢者,無由得明矣。故困于蒙可羞吝者,以其獨遠于賢明之人也。不能親賢以致困,可吝之甚也?!皩崱保^陽剛也。
  集說 孔氏穎達曰:陽主生息,故稱“實”。陰主消損,故不得言實。
  項氏安世曰:初三近九二,五近上九,三五皆與陽應,唯六四所比所應皆陰:故曰 王氏申子曰:陽實陰虛,“獨遠實”者,謂于一卦之中,獨不能近陽實之賢,故困于蒙而無由達也。
  童蒙之吉,順以巽也。
  程傳 舍己從人,順從也。降志下求,卑巽也。能如是,優(yōu)于天下矣。
  集說 胡氏一桂曰:“順”,以爻柔言?!百恪?,以志應言。
  利用御寇,上下順也。
  本義 “御寇”以剛,上下皆得其道。
  程傳 “利用御寇”,上下皆得其順也。上不為過暴,下得擊去其蒙,“御寇“之義也。
  云上于天,需,君子以飲食宴樂。
  本義 “云上于天”,無所復為,待其陰陽之和而自雨爾。事之當需者,亦不容更有所為。但飲食宴樂,俟其自至而已。一有所為,則非需也。
  程傳 云氣蒸而上升于天,必待陰陽和洽,然后成雨。云方上于天,未成雨也,故為須待之義。陰陽之氣,交感而未成雨澤。猶君子畜其才德,而未施于用也。君子觀“云上于天,需”而為雨之象,懷其道德,安以待時,飲食以養(yǎng)其氣體,宴樂以和其心志,所謂居易以俟命也。
  集說 孔氏穎達曰:不言“天上有云”,而言“云上于天”者,若是天上有云,無以見欲雨之義,故云“云上于天”。是天之欲雨,待時而落,所以明《需》。
  胡氏瑗曰:“飲食”者所以養(yǎng)身也,“宴樂”者所以寧神也,是亦“樂天知命”,居易俟時耳。
  《朱子浯類》云:“需”,待也。“以飲食宴樂”,謂更無所為,待之而已。待之須有至時,學道者亦猶是也。
  吳氏澄曰:“宴”者,身安而它無所營作?!皹贰闭?,心愉而它無所謀慮也?!帮嬍场眲t素其位,而“宴樂”則不愿乎外也。
  谷氏家杰曰:“云上于天”,而后可以待雨。君子有為于前,而后可以待冶。不然,不幾于坐廢乎。
  需于郊,不犯難行也。利用恒無咎,未失常也。
  程傳 處曠遠者,不犯冒險難而行也,陽之為物,剛健上進者也。初能需待于曠遠之地,不犯險難而進,復宜安處不失其常,則可以“無咎”矣。雖不進而志動者。不能安其常也,君子之需時也,安靜自守,志雖有須,而恬然若將終身焉,乃能用常也。
  集說 孫氏質卿曰:不犯難而行,便是常。不失常,便是恒德。人唯中無常主,或為才能所使,或為意氣所動,或為事勢所激,雖犯難而不顧耳,所以不失常最難?!帮?需于沙,衍在中也,雖小有言,以吉終也。
  本義 “衍”,寬意。以寬居中,不急進也。
  程傳 “衍”,寬綽也。二雖近險,而以寬裕居中,故“雖小有言”語及之,“終”得其“吉”,善處者也。
  集說 楊氏簡曰:衍在中者,言胸中寬衍平夷。初不以進動其心,亦不以小言動其心,夫如是“終”“吉”,以九二得其道故也。
  需于泥,災在外也。自我致寇,敬慎不敗也。
  本義 “外”,謂外卦?!熬瓷鞑粩 保l(fā)明占外之占,圣人示人之意切矣。
  程傳 三切逼上體之險難,故云“災在外也”?!盀摹?,患難之通稱,對“眚”而言則分也。三之“致寇”,由己進而迫之,故云“自我”。寇自己致,若能敬慎,量宜而進,則無喪敗也?!缎琛分畷r,須而后進也。其義在相時而動,非戒其不得進也,直使敬慎毋失其宜耳。
  集說 《朱子語類》:問:“敬慎”,曰:敬字大,慎字細小,如人行路一直恁地去,便是敬,前面險處防有吃跌,便是慎。慎是唯恐有失之之意,如思慮兩字。思是恁地思去,慮是怕不恁地底意思。
  項氏安世曰:寇雖在外,然亦不自至,我有以致之則至。我敬慎而無失,則雖與之逼,亦無敗理。
  邱氏富國曰:坎險在外,未嘗逼人。由人急于求進,自逼于險,以致禍敗。《象》以“自我”釋之,明致災之由,不在它人也。
  需于血,順以聽也。
  程傳 四以陰柔居于險難之中,不能固處,故退出自穴。蓋陰柔不能與時競,不能處則退。是順從以聽于時,所以不至于兇也。
  集說 楊氏簡曰:六四入險而傷,然不言吉兇何也?能需而退聽故也。易之為道,無所不通,雖如四之入險而傷,其處之亦有道,六與四皆柔,故有順聽之象。
  吳氏澄曰:謂六四柔順以聽從于九五也。
  胡氏炳文曰:三能敬,則雖迫坎之險而不敗,四能順,則雖陷坎之險而可出,敬與順,固處險之道也。
  酒食貞吉,以中正也。
  程傳 需于酒食而貞且吉者,以五得中正而盡其道也。
  集說 梁氏寅曰:言以“中正”,見其飲宴者非耽樂也。
  張氏振淵曰:內多欲則有求治太急之患,德唯中正,所以需合于貞而得吉,中正,即孚貞意,是推原所以能需處。
  本義 以陰居上,是為當位,言“不當位”未詳。
  程傳 不當位,謂以陰而在上也,爻以六居陰為所安,《象》復盡其義,明陰宜在下,而后上為“不當位”也。然能敬慎以自處,則陽不能陵,終得其吉,“雖不當位”,而未至于大失也。
  集說 呂氏祖謙曰:《需》初九、九五二爻之吉,固不待言。至于余四爻,如二則“小有言終吉”,如三之象則曰“敬慎不敗”,四之象則曰“順以聽”也,上則曰“有不速之客三人來,敬之終吉”。大抵天下之事,若能款曲停待,終是少錯。
  蔡氏清曰:雖不當位,謂其陰居險極,正與《團》上六“困于葛藟,未當也”一般。
  天與水違行,訟。君子以作事謀始。
  本義 天上水下,其行相違,作事謀始,訟端絕矣。
  程傳 天上水下,相違而行,二體違戾,訟之由也。若上下相順,訟何由興,君子觀象,知人情有爭訟之道,故凡所作事,必謀其始,絕訟端于事之始,則訟無由生矣,謀始之義廣矣,若慎交結明契券之類是也。
  集說 吳氏澄曰:水行而下,天行而上,其行兩相背戾,是“違行”也。
  胡氏炳文曰:凡事有始有中有終《訟》“中吉終兇”,然能謀于其始,則訟端既絕,“中”與”終”不必言矣。
  林氏希元曰:訟不興于訟之日,而興于作事之始,作事不豫謀,此訟端之所由起也,故君子于其始而謀之,看事理有無違礙,人情有無違拂,終久有無禍患,凡其事之不善而可以致訟者,皆杜絕之而不為,則訟端無自起矣。
  不永所事,訟不可長也。雖小有言,其辯明也。
  程傳 六以柔弱而訟于下,其義固不可長永也,永其訟,則不勝而禍難及矣。又于“訟”之初,即戒訟非可長之事也,柔弱居下,才不能訟,雖“不永所事”,既訟矣,必有小災,故“小有言也”。既不永其事,又上有剛陽之正應,辯理之明,故終得其吉也,不然,其能免乎。在訟之義,同位而相應相與者也,故初于四為獲其辯明,同位而不相得相訟者也,故二與五為對敵也。
  集說 王氏申子曰:止訟于初者上也,故于“訟”之初,即以“訟不可長”為戒。
  俞氏琰曰:《彖傳》云“訟不可成”,蓋言訟之通義,而不欲其成。爻傳云“訟不可長”,蓋言初為訟端,而不欲其長。
  不克訟,歸逋竄也。自下訟上,患至掇也。
  本義 掇,自取也。
  程傳 義既不敵,故不能訟,歸而逋竄,避去其所也,自下而訟其上,義乖勢屈,禍患之至,猶拾掇而取之,言易得也。
  王氏申子曰:知義不克歸而逋竄,猶可免禍。若不知自反,則禍患之至,如掇拾而取之矣?!跺琛贩Q二“剛來而得中”,而爻義乃如此,蓋《彖》總言一卦之體,爻則據其時之用以言之也。
  食舊德,從上吉也。
  本義 從上吉,謂隨人則吉,明自主事則無成功也。
  程傳 守其素分,雖從上之所為非由己也,故無成而終得其吉也。
  集說 喬氏中和曰:三“食舊德”,其卒也,斯謀斯猷,皆我后之德。從王事而無成,何以訟為,故“從上吉”。
  復即命渝安貞,不失也。
  程傳 能如是則為無失矣,所以吉也。
  集說 邱氏富國曰:二沮于勢,四屈于理,此二之美所以止于“無眚”,而四之貞所以為“不失也”。
  訟元吉,以中正也。
  本義 中則聽不偏,正則斷合理。
  程傳 中正之道,何施而不“元吉”。
  集說 楊氏啟新曰:中正,則虛心盡下而聽不偏,因事求情而斷合理,此之謂大人也。
  以訟受服,亦不足敬也。
  程傳 窮極訟事,設使受服命之寵,亦且不足敬而可賤惡,況又禍患隨至乎。
  集說 蔡氏清曰:“亦不足敬”,且據其以訟得服言也,況終必見褫乎,猶《益》上九日“莫益之,偏辭也”。
  地中有水,師。君予以容民畜眾。
  本義 水不外于地,兵不外于民,故能養(yǎng)民則可以得眾矣。
  程傳 地中有水,水聚于地中,為眾聚之象,故為師也。君子觀地中有水之象,以容保其民,畜聚其眾也。
  集說 陳氏琛曰:地中有水,猶民中有兵,非《師》之象乎。君子觀《師》之象,必容保其民,必畜其兵眾焉。蓋田以民分,兵以賦出,故當無事之時,必制田里,教樹畜,使比閭族黨州鄉(xiāng)之民,無不各得其養(yǎng),民既有養(yǎng),則所謂伍兩卒旅軍師之眾,以為他日折衢御侮之用者,皆畜于此矣,茍平時誨之無其方,則緩急誰復為之用哉。
  師出以律,失律兇也。
  集說 蔡氏清曰:不曰“否臧兇”,而曰“失律兇”者,明否臧之為“失律”也。
  在師中吉,承天寵也。王三錫命,懷萬邦也。
  程傳 在師中吉者,以其承天之寵任也。天,謂王也。人臣非君寵任之,則安得專征之權,而有成功之吉,象以二專主其事,故發(fā)此義,與前所云世儒之見異矣。王三錫以恩命,褒其成功,所以“懷萬邦”也。
  集說 干氏寶曰:錫命,非私也,安萬邦而已。
  邱氏富國曰:王者用兵非得已,嗜殺豈其本心,故三錫之命,唯在于懷綏萬邦而已。
  谷氏家杰曰:不曰威而曰懷,見王者用師之本心。
  師或輿尸,大無功也。
  程傳 倚付二三,安能成功,豈唯無功,所以致兇也。
  集說 楊氏簡曰:行師之法,權歸一將,使眾主之,兇之道也。眾所不一,必無成功,九二既作帥,六三居二之上,有權不歸一之象。
  左次無咎,未失常也。
  本義 知難而退,師之常也。
  程傳 行師之道,因時施宜,乃其常也,故左次未為失也。如四退次,乃得其宜,是以無咎。
  集說 楊氏時曰:師以右為主,常也。左次則失常矣,然四以柔順之資,量敵而后進,慮勝而后會,退而左次,未為失常也。
  長子帥師,以中行也。弟子輿尸,使不當也。
  程傳 長子,謂二。以中正之德合于上,而受任以行,若復使其余者眾尸其事,是任使之不當也,其兇宜矣。
  集說 孔氏穎達曰:“以中行”,是九二居中也,“使不當”,謂六三失位也。
  大君有命,以正功也。小人勿用,必亂邦也。
  本義 圣人之戒深矣。
  程傳 大君持恩賞之柄,以正軍旅之功,師之終也,雖賞其功,小人則不可以有功而任用之,用之必亂邦,小人恃功而亂邦者,古有之矣。
  集說 楊氏簡曰:師之終功成,“大君有命”,所以賞功也。正功,言賞必當功,不可差失也。“開國承家”之始,其初不可用小人也,于此始占“勿用”者,因此賞功,原其始也,用小人為將帥,幸而成功,則難于不賞,使之開國承家,則害及民,必亂邦也,去一害民者,又用一害民者,以亂易亂,必不可。
  胡氏炳文曰:“王三錫命”,命于行師之始,“大君有命”,命于行師之終,懷邦亂邦, 邵氏寶曰:“弟子輿尸”,戒干師始?!靶∪宋鹩谩保溆趲熃K。始無弟子,則終無小人,即使有之,或賞而不封,或封而不任,不任亦不用也。
  地上有水,比,先王以建萬國,親諸侯。
  本義 地上有水,本比于地,不容有間,建國親侯,亦先王所以比于天下而無間者也,《彖》意人來比我,此取我往比人。
  程傳 夫物相親比而無間者,莫如水在地上,所以為比也,先王觀《比》之象,“以建萬國,親諸侯”,建立萬國,所以比民也,親撫諸侯,所以比天下也。
  集說 張氏浚曰:水行地上,小大相比,率以歸東,先王法之,“建萬國”以下比其民,“親諸侯”以上比其君,若身使臂,臂使指,小大相維,順以聽命,制得其道也。
  《朱子語類》云:伊川言建萬國以比民,民不可盡得而比,故建諸侯使比民,而天下所親者諸侯而已,這便是比天下之道。
  馮氏當可曰:地上之水,異源同流,畎澮相比,以比于川,九川相比,以比于海,如萬國諸侯,大小相比,而方伯連帥,率之以比于天子也。
  胡氏炳文曰:《師》之“客民畜眾”,井田法也,可以使民自相合而無間,《比》之建國親候,封建法也,可使君與民相合而無間。
  比之初六,有它吉也。
  程傳 言《比》之初六者,《比》之道在乎始也,始能有孚,則終致有它之吉,其始不誠,終焉得吉,上六之兇,由無首也。
  集說 蔣氏悌生曰:爻辭“有孚”凡兩更端,及“盈缶”等語,《象傳》皆略之,直舉初六為言,可見《比》之要道,在乎始先,此義與卦辭“后夫兇”之意相發(fā)明。
  比之自內,不自失也。
  本義 得正則不自失矣。
  程傳 守己中正之道,以待上之求,乃不自失也,《易》之為戒嚴密,二雖中正,質柔體順,故有貞吉自失之戒,戒之自守,以待上之求,無乃涉后兇乎。曰:士之修已,乃求上之道,降志辱身,非自重之道也,故伊尹武侯,救天下之心非不切,必待禮至然后出也。
  集說 朱氏震曰:六二柔也,恐其自失也,二處乎內,待上之求,然后應之,“比之自內”者也,故曰“不自失也”。
  比之匪人,不亦傷乎。
  程傳 人之相比,求安吉也,乃比于匪人,必將反得悔吝,其亦可傷矣,深戒失所比也。
  程傳 “外比”謂從五也,五剛明中正之賢,又居君位,四比之,是比賢且“從上”,所以吉也。
  顯比之吉,位正中也。舍逆取順,失前禽也。邑人不誡,上使中也。
  本義 由上之德,使不偏也。
  程傳 顯比所以吉者,以其所居之位得正中也,處正中之地,乃由正中之道也,比以不偏為善,故云“正中”。凡言“正中”者,其處正得中也,《比》與《隨》是也。言“中正”者,得中與正也,《訟》與《需》是也,禮取不用命者,乃是舍順取逆也,順命而去者皆免矣,比以向背而言,謂去者為逆,來者為順也,故所失者前去之禽也。言來者撫之,去者不迫也,不期誡于親近,上之使下,中平不偏,遠近如一也。
  集說 邱氏富國曰:“舍逆”,謂舍上一陰,陰以乘陽為逆也?!叭№槨?,謂取下四陰,陰以承陽為順也,失上一陰,故曰“失前禽”。
  胡氏炳文曰:《師》之使不當,誰使之,五也;《比》之使中,誰使之,亦五也。
  比之無首,無所終也。
  本義 以上下之象言之,則為“無首”,以終始之象言之,則為無終,無首則無終矣。
  程傳 《比》既“無首”,何所終乎。相比有首,猶或終違,始不以道,終復何保,故曰“無所終”也。
  集說 楊氏簡曰:由初而比之,其比也誠,比不于其初,及終而始求比,不忠不信,人所不與,兇之道也?!笆住?,初也、有始則有終,無始何以能終,故曰“無所終”也。
  蔣氏悌生曰:即卦辭“后夫兇”之義。
  風行天上,小畜,君子以懿文德。
  本義 風有氣而無質,能畜而不能久,故為小畜之象,“懿文德”,言未能厚積而遠施也。
  程傳 “乾之剛健而為巽所積,夫剛健之性,唯柔順為能畜止之,雖可以畜止之,然非能固制其剛健也,但柔順以擾系之耳,故為《小畜》也。君子觀《小畜》之義,以懿美其文德,畜聚為蘊畜之義。君子所蘊畜者,大則道德經綸之業(yè),小則文章才藝,君子觀《小畜》之象,以懿美其文德,文德方之道義為小也。
  集說 林氏希元曰:大風一過,草木皆為屈橈,過后則旋復其歸,足能畜而不能久也,有氣而無質故也。
  復自道,其義吉也。
  程傳 陽剛之才,由其道而復,其義吉也。初與四為正應,在畜時乃相畜者也。
  集說 張氏浚曰:能反身以歸道,其行己必不悖于理,是能自畜者也:故曰“其義 牽復在中,亦不自失也。
  本義 “亦”者,承上爻義。
  程傳 二居中得中者也,剛柔進退,不失乎中道也。陽之復,其勢必強,二以處中,故雖強于進,亦不互于過剛,過剛乃自失也。爻止言牽復而吉之義,象復發(fā)明其在中之美。
  集說 楊氏萬里曰:初安于復,故為“自復”,二勉于復,故為“牽復”,能勉于復,故亦許其不自失。
  俞氏琰曰:往而不復,則不能不自失。既復矣,則亦不自失也,云“亦”者,承上爻之義,以初九之不失而亦不失也。
  夫妻反目,不能正室也。
  本義 程于曰:說輻反目,三自為也。
  程傳 夫妻反目,蓋由不能正其室家也,三自處不以道,故四得制之不使進,猶夫不能正其室家,故致反日也。
  集說 項氏安世曰:下卦三陽,皆為巽所畜者也,初九止之于初、不施畜止而自復于道,無過可補,此畜之最美者也。九二已動而后牽之,牽而后復,畜而后止,已用力矣,以其在中而未遠,故亦不至于失道,“亦”之為言,猶可之辭也。九三剛已過中而后畜之,四當其上,其勢必至于相拂,如人已升輿輻說,系而止之,夫不行正,妻反目而爭之,故曰“不能正室”也。
  有孚惕出,上合志也。
  程傳 四既“有孚”,則五信任之,與之合志,所以得“惕出”而無咎也?!疤璩觥眲t“血去”可知,舉其輕者也,五既合志,眾陽皆從之矣。
  集說 郭氏忠孝曰:上合志者,合九五有孚之志,唯其上合志,是以能畜也。
  王氏宗傳曰:但云“惕出”,則“血去”可知,蓋謂恐懼猶免,則傷害斯遠矣,舉輕以見重也。
  有手攣如,不獨富也。
  程傳 “有孚攣如”,蓋其鄰類皆牽攣而從之,與眾同欲,不獨有其富也。君子之處艱厄,唯其至誠,故得眾力之助,而能濟其眾也。
  既雨既處,德積載也。君子征兇,有所疑也。
  程傳 “既雨既處”,言畜道積滿而成也。陰將盛極,君子動則有兇也。陰敵陽,則必消陽,小人抗君子,則必害君子,安得不疑慮乎?若前知疑慮而警懼,求所以制之,則不至于兇矣。
  上天下澤,履。君子以辨上下,定民志。
  本義 程傳備矣。
  程傳 天在上,澤居下,上下之正理也,人之所履當如是,故取其象而為《履》。
  君子觀《履》之象,以辨別上下之分,以定其民志。夫上下之分明,然后民志有定,民志定,然后可以言治。民志不定,天下不可得而治也。古之時,公卿大夫而下,位各稱其德,終身居之,得其分也。位未稱德,則君舉而進之,士修其學,學至而君求之,皆非有予于己也。農工商賈勤其事,而所享有限,故皆有定志,而天下之心可一。后世自庶士至于公卿,日志于尊榮,農工商賈,日志于富侈,億兆之心,交騖于利,天下紛然,如之何其可一也!欲其不亂難矣,此由上下無定志也。君子觀《履》之象,而分辨上下,使各當其分,以定民之心志也。
  集說 《朱子語類》問:《履》如何都作“禮”字說。曰:禮主卑下,履也。是那踐履處,所行若不由禮,自是乖戾,所以曰“履以和行”。
  王氏應麟曰:上天下澤《履》,此《易》之言禮;雷出地奮《豫》,此《易》之言樂。
  呂成公之說,本于《漢書》上天下澤,春雷奮作,先王觀象,爰制禮樂。
  何氏楷曰:天高地下,天尊地卑,澤又下之下卑之卑者。
  素履之往,獨行愿也。
  程傳 安履其素而往者,非茍利也,獨行其志愿耳。獨,專也。若欲貴之心,與行道之心,交戰(zhàn)于中,豈能安履其素也。
  集說 李氏心傳曰:“素履往”,即《中庸》所謂素位而行者也,獨行愿,即《中庸》所謂不愿乎其外者也。
  幽人貞吉,中不自亂也。
  程傳 履道在于安靜,其中恬正,則所履安裕。中若躁動,豈能安其所履?故必幽人則能堅固而吉,蓋其中心安靜,不以利欲自亂也。
  集說 谷氏家杰曰:初之素而曰“行愿”,二之坦而曰不亂,可見其身之履,皆由于志之定也。
  眇能視,不足以有明也。跛能履,不足以與行也。咥人之兇,位不當也。武人為于大君,志剛也。
  程傳 陰柔之人,其才不足,視不能明,行不能遠,而乃務剛,所履如此,其能免于害乎。以柔居三,履非其正,所以致禍害,被咥至而兇也。以武人為喻者,以其處陽,才弱而志剛也,志剛則妄動,所履不由其道,如武人而為大君也。
  集說 王氏申子曰:三質暗才弱,本不足以有為,以當《履》之時,一陰為主,適 愬愬終吉,志行也。
  程傳 能“愬愬”畏懼,則終得其吉者,志在于行而不處也,去危則獲吉矣。陽剛,能行者也;居柔,以順自處者也。
  集說 李氏過曰:畏懼,所以行其志也。
  王氏申子曰:三與四皆履虎尾者,三兇而四吉何也?三柔而志剛,勇于行而不知懼;四剛而志柔,謹于行而知所懼也。懼則能防,是以“終吉”,其吉者,上進之志行也。
  沈氏一貫曰:合而言之,則乾為虎,離而言之,唯五為虎,故九四亦有“履虎尾”之象,以九居四,正與六三相反,故其志行。
  夬履貞厲,位正當也。
  本義 傷于所恃。
  程傳 戒“夬履”者,以其正當尊位也,居至尊之位,據能專之勢而自任剛決,不復畏懼,雖使得正亦危道也。
  元吉在上,大有慶也。
  本義 若得元吉,則大有福慶也。
  程傳 上,履之終也。人之所履善而吉,至其終周旋無虧,乃大有福慶之人也,人之行貴乎有終。
  集說 林氏希元曰:在上,履之終也,言于履之終而得元吉,則大有福慶也:在上,是解所以“元吉”,“大有慶”,是正解元吉。
  天地交,泰。后以裁成天地之道,輔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
  本義 “裁成”以制其過,“輔相”以補其不及。
  程傳 天地交而陰陽和,則萬物茂遂,所以泰也。人君當體天地通泰之象,而以“裁成天地之道,輔相天地之宜”,以左右生民也;“裁成”,謂體天地交奉之道,而裁制成其施為之方也,“輔相天地之宜”,天地通泰,則萬物茂遂,人君體之而為法制,使民用天時,因地利,輔助化育之功,成其豐美之利也。如春氣發(fā)生萬物,則為播植之法,秋氣成實萬物,則為收斂之法,乃輔相天地之宜,以左右輔助于民也。民之生,必賴君上為之法制,以教率輔翼之,乃得遂其生養(yǎng),是左右之也。
  集說 《朱子語類》云:“裁成”,是截作段子。“輔相”,是佐助它,大地之化,亻龍侗相續(xù)下來,圣人便截作段子,如氣化一年一周,圣人于它截作春夏秋冬四時。
  蔡氏淵曰:氣化流行,亻龍侗相續(xù),圣人則為之裁制,以分春夏秋冬之節(jié),地形廣邈,經緯交錯,圣人則為之裁制,以分東西南北之限,此“裁成天地之道”也。春生秋殺,此時運之自然,高黍下稻,亦地勢之所宜,圣人則輔相之,使當春而耕,當秋而斂,高 拔茅征吉,志在外也。
  程傳 時將泰,則群賢皆欲上進,三陽之志欲進同也,故取茅茹匯征之象,志在外,上進也。
  集說 楊氏萬里曰:君子之志,在天下,不在一身,故曰“志在外也”。
  包荒得尚于中行,以光大也。
  程傳 《象》舉包荒一句,而通解四者之義,言如此則能配合中行之德,而其道光明顯大也。
  案 《傳》只舉“包荒”,非省文以包下。蓋“包荒”是治道之本,然“包荒”而得合乎中道者,以其正大光明,明斷無私,是以有“馮河”之決,有“不遐遺”乏照,有“朋亡”之公,以與“包荒”相濟,而中道無不合也。
  無往不復,天地際也。
  程傳 “無往不復”,言天地之交際也,陽降于下,必復于上,陰升于上,必復于下,屈伸往來之常理也。因天地交際之道,明《否》、《泰》不常之理,以為戒也。
  案 “天地際”,只是言乾坤交接之際也。自卦言之,外卦為陰往,自爻言之,》外卦又為陰來。
  翩翩不富,皆失實也。不戒以孚,中心愿也。
  本義 陰本居上,在上為“失實”。
  程傳 “翩翩”,下往之疾,不待富而鄰從者,以三陰在上,皆失其實故也,陰本在下之物,今乃居上,是“失實”也。不待告戒而誠意相與者,蓋其中心所愿故也,理當然者天也,眾所同者時也。
  集說 李氏簡曰:爻言“不富”,象言“失實”,是皆不以富貴驕人,而有虛中無我之意也。鄰,類也。謂五與上也,故四五皆稱行愿,在下卦之初,則明以匯交于上,在上卦之初,則明以鄰交于下,蓋“上下交而其志同”也。
  俞氏琰曰:“失實”,與《蒙》六四遠實同,皆指陽為實也。陰之從陽,猶貧之依富也,今三陰在外而失所依,故曰“皆失實也”。愿者,“上下交而其志同”也,泰之時,上下不相疑忌,蓋出其本心,故曰“中心愿也”。
  何氏楷曰:“失實”,即不富之謂。不富而其鄰從之者,以三爻皆不富而欲資于陽故也,不待期約而相孚,各出于其中心之所愿欲也。
  案 王弼以陰居上為“失實”,而傳義從之,考《易》中皆以陰陽分虛實,不因乎上下也,故凡陽爻為實為富,陰爻為虛為不富,則“失實”之為解不富,明矣。“失實”, 以祉元吉,中以行愿也。
  程傳 所以能獲祉福且元吉者,由其以中道合而行其志愿也,有中德,所以能任剛中之賢,所聽從者,皆其志愿也,非其所欲,能從之乎!
  集說 王氏宗傳曰:“中以行愿”,謂以柔中之德,而行此志愿以合乎下,故能受其祉福且元吉也,所謂“上下交而其志同”如此。
  城復于隍,其命亂也。
  本義 命亂故復否,告命所以治之也。
  程傳 城復于隍矣,雖其命之亂,不可止也。
  天地不交,否,君子以儉德辟難,不可榮以祿。
  本義 收斂其德,不形于外,以辟小人之難,人不得以祿位榮之。
  程傳 天地不相交通,故為否。否塞之時,君子道消,當觀否塞之象,而以儉損其德,辟免禍難,不可榮居祿位也。否者小人得志之時,君子居顯榮之地,禍患必及其身,故宜晦處窮約也。
  拔茅貞吉,志在君也。
  本義 小人而變?yōu)榫?,則能以愛君為念,而不計其私矣。
  程傳 爻以六自守于下,明君子處下之道,《象》復推明以象君子之心,君子固守其節(jié)以處下者,非樂于不進獨善也,以其道方否不可進,故安之耳。心固未嘗不在天下也,其志常在得君而進,以康濟天下,故曰“志在君也”。
  集說 王氏弼曰:志在于君,故不茍進。
  胡氏瑗曰:君子之志未嘗不在致君澤民也,雖當此否塞之時,引退守正,不茍務其進,俟時而后動者,亦志在致君澤民而已。
  郭氏雍曰:先人曰:先大夫有言,居廟堂之高,則憂其民,處江湖之遠,則憂其君,蓋《泰》言志在外,《否》言志在君之意也。卦象以內為小人,而爻以初為君子,伊川所謂隨時取義,變動無常也。志在君者,君子儉德辟難,豈忘君者哉,君臣之義,如之何其廢之,故荷條之徒,圣人無取焉。
  于氏宗傳曰:時方否塞,故以匯守正于下,若反否而為泰,則亦如初九之以匯征矣,故初九之《象》曰“志在外”,初六之《象》曰“志在君”,以言行止雖系于時,而君子之志于君,亦無往而不在也。
  案 此爻本義主小人說,故欲其以愛君為念,然卦象雖分別大小,而爻辭則皆系以君子之義,朱子嘗答陳亮書云,就其不遇,獨善其身,以明大義于天下,使天下之人,皆知道義之正而守之,以待上之使令,是亦所以報不報之恩,豈必進為而撫世哉,正此 大人否亨,不亂群也。
  本義 言不亂于小人之群。
  程傳 大人于《否》之時守其正節(jié),不雜亂于小人之群類,身雖否而道之亨也,故曰“否亨”。不以道而身亨,乃道之否也,不云君子而云大人,能如是則其道大也。
  集說 王氏宗傳曰:六二當上下不交之時,五雖正應,無由而通。“包承”,小人之常態(tài)也。乃若大人,則不以非道求合,身雖否而道亨,又豈務為包承之事,以雜亂于群流之中而不自知耶。
  包羞,位不當也。
  程傳 陰柔居否,而不中不正,所為可羞者處不當故也,處不當位,所為不以道也。
  集說 王氏弼曰:用小道以承其上,而位不當,所以“包羞”也。
  有命無咎,志行也。
  程傳 有君命則得“無咎”,乃可以濟否,其志得行也。
  大人之吉,位正當也。
  程傳 有大人之德,而得至尊之正位,故能休天下之否,是以吉也。無其位,則雖有其道,將何為乎,故圣人之位,謂之“大寶”。
  否終則傾,何可長也。
  程傳 否終則必傾,豈有長否之理,極而必反。理之常也,然反危為安,易亂為治,必有剛陽之才而后能也,故《否》之上九,則能傾否,《屯》之上六,則不能變屯也。
  集說 何氏楷曰:“則”字要歸到人事,謂否極則當思所以傾之,何可使長否也,正責成于人之意。
  天與火,同人,君子以類族辨物。
  本義 天在上而火炎上,其性同也,“類族辨物”,所以審異而致同也。
  程傳 不云火在天下,天下有火,而云“天與火”者,天在上,火性炎上,火與天同,故為同人之義。君子觀《同人》之象,而“以類族辨物”,各以其類族,辨物之同異也,若君子小人之黨,善惡是非之理,物情之離合,事理之異同,凡異同者,君子能辨明之,故處物不失其方也。
  集說 虞氏翻曰:“方以類聚,物以群分”,君子和而不同,故于同人“以類族辨物”也。
  《朱子語類》云:“類族”,是就人上說。“辨物”,是就物上說,天下有不可皆同之理,故隨它頭項去分別。
  程傳 “出門同人”于外,是其所同者廣,無所偏私,人之同也,有厚薄親疏之異,過咎所由生也,既無所偏黨,誰其咎之。
  集說 休氏希元曰:“出門同人”,是解“同人于門”,明于門為出門也,言出門外去同人,無私系而能同人者也,內不失己,外不失人,又誰得而咎之。
  何氏楷曰:同人于門,《傳》以“出門同人”釋之,加一出字而意愈明。
  同人于宗,吝道也。
  程傳 諸卦以中正相應為善,而在《同人》則為可吝,故五不取君義,蓋私比非人君之道,相同以私,為可吝也。
  集說 姜氏寶曰:必出門然后無咎,若于宗,則門內之人而已,此所以吝也。
  案 凡《易》例,九五六二雖正應,然于六二每有戒辭,《比》之“不自失”,《萃》之“志未變”是也。在《同人》之卦,其應尤專,故曰“吝道”。言若同于情之專,而不同于理之正,則其道可吝,亦因占設戒之辭爾,非與卦義異也。但在卦則通言應眾陽,而不專指九五之應,在爻則偏言與五位相應,而因以發(fā)大公之義,各不相悖。
  伏戎于莽,敵剛也,三歲不興,安行也。
  本義 言不能行。
  程傳 所敵者五,既剛且正,其可奪乎,故畏憚伏藏也,至于“三歲不興”矣,終安能行乎。
  案 敵者,應也,若《艮》言“敵應”,《中孚》言“得敵”,皆謂應爻也。
  乘其墉,義弗克也。其吉,則困而反則也。
  本義 “乘其墉”矣,則非其力之不足也,特以義之弗克而不攻耳,能以義斷,困而反于法則,故吉也。
  程傳 所以“乘其墉”而“弗克攻”之者,以其義之弗克也。以邪攻正,義不勝也,其所以得吉者,由其義不勝,困窮而反于法則也。二者,眾陽所同欲也,獨三四有爭奪之義者,二爻居二五之間也,初終遠,故取義別。
  同人之先,以中直也。大師相遇,言相克也。
  本義 “直”謂理直。
  程傳 先所以“號咷”者,以中誠理直,故不勝其忿切而然也,雖其敵剛強,至用“大師”,然義直理勝,終能克之,故言“能相克”也。相克,謂能勝,見二陽之強也。
  集說 董氏銖曰:雖大師相克,而后相遇,亦以義理之同,物終不得而間之故也。
  案 《易》凡言“號”者,皆寫心抒誠之謂,故曰“中直”,言至誠積于中也。當《同人》之時,二五正應,必以相克而后相遇者,因外卦以反異歸同取象,無它旁取也。
  同人于郊,志未得也。
  集說 蔡氏淵曰:未及乎野,非盡乎大同之道者也,故曰“志未得”。
  案 卦外有野象,于野曰亨。而此爻但曰“無悔”,則知郊去野猶一間,而大同之志未得也,孔子可謂善讀周公之文矣。
  火在天上,大有。君子以遏惡揚善,順天休命。
  本義 火在天上,所照者廣,為《大有》之象。所有既大,無以治之,則釁蘗萌于其間矣。天命有善而無惡,故遏惡揚善,所以順天,反之于身,亦若是而已矣。
  程傳 火高在天上,照見萬物之眾多,故為大有。大有,繁庶之義。君子觀《大有》之象,以遏絕眾惡,揚明善類,以奉順天休美之命,萬物眾多,則有善惡之殊,君子享大有之盛,當代天工,治養(yǎng)庶類,治眾之道,在遏惡揚善而已,惡懲善勸,所以順天命而安群生也。
  集說 王氏弼曰:大有,包容之象也。故遏惡揚善,成物之美,順夫天德休物之命。
  司馬氏光曰:火在天上,明之至也,至明則善惡無所逃。善則舉之,惡則抑之,慶賞刑威得其當,然后能保有四方,所以“順天休命”也。
  楊氏萬里曰:天討有罪,吾遏之以天,天命有德,吾揚之以天,吾何與焉,此舜禹有天下而不與也,故曰“順天休命”?!锻恕冯x在下,而權不敢專,故止于類而辨,《大有》離在上,而權由己出,故極于遏而揚。
  大有初九,無交害也。
  程傳 在《大有》之初,克念艱難,則驕溢之心,無由生矣,所以不交涉于害也。
  集說 陸氏振奇曰:保終之道,慎于厥始,必有克艱于初。而后有天祐于終,故初曰《大有》初九,上曰《大有》上吉,獨本末見大有焉。
  黃氏淳耀曰:“無交言”者,以九居初,是初心未變,無交故無害也。若過此而有交,則有害矣,安得不慎終如始,而一以艱處之也。
  大車以載,積中不敗也。
  程傳 壯大之車,重積載于其中,而不損敗,猶九二材力之強,能勝《大有》之任也。
  集說 郭氏雍曰:道積于中,無所往而不利,如大車之不可敗也。
  吳氏曰慎曰:積中不敗,與《詩》言“不輸爾載”相似。
  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害也。
  程傳 公當用亨于天子,若小人處之,則為害也。自古諸侯能守臣節(jié)。忠順奉上者,則蕃養(yǎng)其眾,以為王之屏翰。豐殖其財,以待上之征賦。若小人處之,則不知為臣奉上之道,以其為己之私,民眾財豐,則反擅其富強,益為不順。是小人大有則為害,又大 匪其彭,無咎,明辨皙也。
  本義 “皙”,明貌。
  程傳 能不處其盛而得無咎者,蓋有明辨之智也。皙,明智也。賢智之人,明辨物理,當其方盛,則知咎之將至,故能損抑,不敢至于滿極也。
  集說 梁氏寅曰:謂之“明辨”,而又謂之“皙”者,見其明智之極也。
  厥孚交如,信以發(fā)志也。
  本義 一人之信,足以發(fā)上下之志也。
  威如之吉,易而無備也。
  本義 太柔則人將易之,而無畏備之心。
  程傳 下之志,從乎上者也,上以孚信接于下,則下亦以誠信事其上,故“厥孚交如”。由上有孚信,以發(fā)其下孚信之志,下之從上,猶響之應聲也,威如之所以吉者,謂若無威嚴,則下易慢而無戒備也,謂無恭畏備上之道。備,謂備上之求責也。
  附錄 孔氏穎達曰:“信以發(fā)志”者,釋“厥孚交如”之義,由己誠信發(fā)起其志,故上下應之,與之交接也,“易而無備”者,釋“威如之吉”之義,所以“威如”者,以己不私于物,唯行簡易,無所防備,物自畏之,故云“易而無備”。
  案 孔氏之說亦有理,蓋言“威如”,則疑于上下相防矣,故申之曰:“易而無備”,明乎“遏惡揚善”,順理而行,非有所戒備也。
  大有上吉,自天祐也。
  程傳 《大有》之上,有極當變。由其所為順天合道,故“天祐”助之,所以吉也。
  君子滿而不溢,乃“天祐”也?!断缔o》復申之云:“天之所助者順也,人之所助者信也,履信思乎順,又以尚賢也,是以自天祐之,吉無不利也。 ”“履信”,謂履五。五虛中,信也,“思順”,謂謙退不居,“尚賢”,謂志從于五?!洞笥小分?,不可以盈豐,而復處盈焉,非所宜也,六爻之中,皆樂據權位,唯初上不處其位,故初九“無咎”,上九“無不利”,上九在上,履信思順,故在上而得吉,蓋自天祐也。
  集說 項氏安世曰:《象傳》曰:《大有》上吉,明事關全卦,非止上爻也,此猶《師》之上六,論師之事,至此而終,其言“大君”,蓋指六五,非謂上六為大君也。
  趙氏彥肅曰:五能尊上,此《大有》所以上吉也,君之大有,極于尊賢。
  地中有山,謙。君子以裒多益寡,稱物平施。
  本義 以卑蘊高,謙之象也?!百龆嘁婀选?,所以稱物之宜而平其施,損高增卑,以趨于平,亦謙之意也。
  集說 《朱子語類》:問:“裒多益寡”,是損高就低使教恰好,不是一向低去。曰:大抵人多見得在己者高,在人者卑,謙則抑己之高,而卑以下人,便是平也。
  馮氏椅曰;凡《大象》皆別立一意,使人知用《易》之理,“裒多益寡,稱物平施”,俾小大長短,各得其平,非君子謙德之象,乃君子治一世使《謙》之象也,《彖》與六爻無此意。
  蔡氏清曰:以卑蘊高,謙之象也。此與上本義山至高而地至卑,乃屈而止于其下不同。上所謂謙者主山言,謂高而能下也,此主地言,謂地雖卑,而中之所蘊則高,內充而外欿也。
  楊氏啟新曰:人之常情,自高之心常多,下人之心常寡,不裒而益之,則自處太高,處人太卑,而物我之間,不得其平。故抑其輕世傲物之心,而多者不使之多,增其謙卑遜順之意。而寡者不使之寡,多者裒之,則自視不見其有余,寡者益之,則視人不見其不足。而物我之施,各得其平矣,茲其為君子之謙與。
  案 諸說皆說向謙本義上,唯馮氏以為推說,亦可相備。
  謙謙君子,卑以自牧也。
  程傳 “謙謙”,謙之至也,謂君子以謙卑之道自牧也。自牧,自處也,《詩》云“自牧歸荑”。
  集說 孔氏穎達曰:“牧”,養(yǎng)也。解“謙謙君子”之義,恒以謙卑自養(yǎng)其德也。
  王氏宗傳曰:“謙”,卑德也。初,卑位也。養(yǎng)德之地,未有不基于至卑之所,所養(yǎng)也至,則愈卑而愈不卑矣,此自養(yǎng)之方也。
  張氏栻曰:“謙謙君子,卑以自牧”,如牧牛羊然,使之馴服,方可以言謙。今人往往反以驕矜為養(yǎng)氣,此特客氣,非浩然之氣也。
  俞氏琰曰:爻辭“謙謙”句點,爻《傳》乃以“君子”綴于“謙謙”之下,謂“謙謙”乃君子之德,非君子則不能“謙謙”也。
  鳴謙貞吉,中心得也。
  程傳 二之謙德,由至誠積于中,所以發(fā)于聲音,中心所自得也,非勉為之也。
  集說 胡氏瑗曰:“中心得”者,言君于所作所為皆得諸心,然后發(fā)之于外,故此謙謙皆由中心得之,以至于聲聞流傳于人,而獲至正之吉也。
  勞謙君子,萬民服也。
  程傳 能“勞謙”之君子,萬民所尊服也?!断缔o》云:“勞而不伐,有功而不德, 集說 吳氏澄曰:“萬民服”,謂有終而吉也。
  俞氏琰曰:爻辭本以“勞謙”句點,爻《傳》又以君子二字屬之,言勞而能謙,乃君子之德,非君子則不能如是也。
  無不利撝謙,不違則也。
  本義 言不為過。
  程傳 凡人之謙,有所宜施,不可過其宜也。如六五“或用侵伐”是也,唯四以處近君之地,據勞臣之上,故凡所動作,摩不利于施謙,如是然后中于法則,故曰“不違則”也,謂得其宜也。
  集說 《朱子語類》云:“不違則”,言不違法則,“撝謙”是合如此,不是過分事。
  利用侵伐,征不服也。
  程傳 征其文德謙巽昕不能服者也,文德所不能服,而不用威武,何以平治天下?非人君之中道謙之過也。
  集說 何氏楷曰;“侵伐”非黷武,以其不服,不得已而征之,正以釋征伐用謙之義。
  鳴謙,志未得也??捎眯袔?,征邑國也。
  本義 陰柔無位,才力不足,故其志未得,而至于行師,然亦適足以治其私邑而已。
  程傳 謙極而居上,欲謙之志未得,故不勝其切至于鳴也。雖不當位,謙既過極,宜以剛武自治其私,故云“利用行師,征邑國”也。
  集說 項氏安世曰:六二“鳴謙”,《象》以“中心”解之,上六“鳴謙”,《象》以“志”解之,《豫》之初六“鳴豫”,《象》又以“志”解之,然則凡言鳴者皆志也,志有憂有樂,皆寓于鳴。當豫之時,人志以從上為樂,當謙之時,人志在下,不以上為樂也。
  谷氏家杰曰:上之“鳴謙”,外雖有聲譽,而其心則欿然不自滿足,志猶未得也。“志未得”,正是謙處。
  何氏楷曰:“志未得”者,上居《謙》之極,方自視歉然,而猶以其謙為未足,如益贊于禹滿損謙益之意。
  案 《象傳》意,言上六之“鳴謙”,由其中心之志,欿然不自滿足故也,是以雖 雷出地奮,豫。先王以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
  本義 “雷出地奮”,和之至也,先王作樂,既象其聲,又取其義。殷,盛也。
  程傳 雷者,陽氣奮發(fā),陰陽相薄而成聲也。陽始潛閉地中,及其動,則出地奮震也,始閉郁,及奮發(fā)則通暢和豫,故為《豫》也。坤順震發(fā),和順積中而發(fā)于聲,樂之象也。先王觀雷出地而奮,和暢發(fā)于聲之象,作聲樂以褒崇功德,其殷盛至于薦之上帝,推配之以祖考?!耙蟆保⒁?。禮有殷奠,謂盛也,薦上帝,配祖考,盛之至也。
  集說 荀氏爽曰:樂者,圣人因人之豫而節(jié)之,所以養(yǎng)其正而閑其邪,其和可以感鬼神,而況于人乎。
  鄭氏康成曰:“奮”,動也。雷動于地上,萬物乃豫也,人至樂則手欲鼓之,足欲舞之,王者功成作樂,以文得之者作龠舞,以武得之者作萬舞,各充其德而為制,祀天帝以配祖考者,使與天同饗其功也,故《孝經》云,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也。
  胡氏炳文曰:《本義》云象其聲者,樂之聲法雷之聲,又取其義者,豫以和為義,雷所以發(fā)揚化功,而鼓天地之和,樂所以發(fā)揚功德,而召神人之和也。
  初六,鳴豫,志窮兇也。
  本義 窮,謂滿極。
  程傳 云初六,謂其以陰柔處下,而志意窮極,不勝其豫,至于鳴也,必驕肆而致兇矣。
  集說 楊氏簡曰:位之在下,未為窮也,豫而鳴,其志窮矣。
  趙氏汝楳曰:位方在初,時勢未窮,而競躁如此,是志已先窮,自取其兇者也。
  不終曰貞吉,以中正也。
  程傳 能‘不終日’而‘貞’且‘吉’者,以有中正之德也。中正故其守堅而能辨之早,去之速,爻言六二處豫之道,為教之意深矣。
  集說 黃氏淳耀曰:“中正”,即“介石”意,是推明所以“不終日”之故。
  盱豫有悔,位不當也。
  程傳 自處不當,失中正也,是以進退有悔。
  集說 王氏申子曰:此爻與六二相反,‘盱’則不能“介于石”,“遲”則不能“不終日”,中正與不中正故也。
  由豫大有得,志大行也。
  集說 喬氏中和曰;剛應而志行,蓋由四以陽剛為群陰所應,故其志得以大行也。
  六五貞疾,乘剛也。恒不死,中未亡也。
  程傳 貞而疾,由乘剛為剛所逼也?!昂悴凰馈?,中之尊位未亡也。
  集說 楊氏時曰:居豫之時,無剛健之才,逸于豫者也。孟子曰:入則無法家拂士,出則無敵國外患者,國常亡。六五之乘剛,有法家拂士敵國外患之謂也,左右救正之故以正為疾,雖未能執(zhí)其中而中未亡,則不死于安樂矣,故“常不死”。
  鄭氏汝諧曰:二與五皆不言豫,二靜晦,不為豫也,五乘剛,不敢豫也,若人得一固疾,雖不快于已,亦足以久其生者,有戒心也,是以終未亡而常存。
  胡氏炳文曰:豫最易以溺人,六二柔中且正,能不終日而去之。六五陰柔不正,未免溺于豫矣!猶得不死者,“中未亡”也。人莫不生于憂患,而死于逸樂,以六五之中,僅得不死,然則初之“鳴”,三之“盱”,上之“冥”,其不中者,皆非生道矣。
  冥豫在上,何可長也。
  程傳 昏冥于豫。至于終極,災咎行及矣,其可長然乎,當速渝也。
  集說 胡氏瑗曰:“何可長”者,言其悅豫過甚,至于情蕩性冥而不知所止,是“何可長”如此乎,言能渝變,則可以無咎也:王氏申子曰:豫至于上極矣,極則不可以久,速渝可也。
  澤中有雷,隨。君子以向晦入宴息。
  本義 雷藏澤中,隨時休息。
  程傳 雷震于澤中,澤隨震而動,為《隨》之象。君子觀象,以隨時而動,隨時之宜,萬事皆然,取其最明且近者言之。“君子以向晦入宴息”,君子晝則自強不息,及向昏晦,則入居于內,宴息以安其身,起居隨時,適其宜也。禮君子晝不居內,夜不居外,隨時之道也。
  集說 翟氏玄曰:“晦”者冥也,雷者陽氣,春夏用事,今在澤中,秋冬時也。故君子象之,日出視事,其將晦冥,退入宴寢而休息也。
  《朱子語類》:問:程子云澤隨雷動,君子當隨時宴息,是否?曰:既曰雷動,何不言君子以動作,卻言宴息,蓋其卦震下兌上,乃雷入地中之象,雷隨時伏藏,故君子亦“向晦入宴息”。
  官有渝,從正吉也。出門交有功,不失也。
  程傳 既有隨而變,必所從得正則吉也,所從不止。則有悔吝。出門而交,非牽于私,其交必正矣,正則無失而有功。
  集說 俞氏琰曰:卦以陽爻為主,為主者故不當隨人,而陽亦不當隨陰,然以正從正,則隨道之當然也。
  程傳 人之所隨,得正則遠邪,從非則失是,無兩從之理,二茍系初,則失五矣,弗能兼與也,所以戒人從正當專一也。
  案 九五、六二之應同也,在《比》、《萃》則“吉”,在《同人》則“吝”,在《隨》則“系小子”,而吝亦可知矣。所以然者。皆因卦義而變,卦義以剛下柔,柔必系之。
  故推之爻義,而知其“弗兼與也。”系丈失,志舍下也。
  程傳 既隨于上,則是其志舍下而不從也。舍下而從上,舍卑而從高也,于隨為善矣。
  集說 黃氏淳耀曰:人之取舍系乎志,三志既系于四,則所舍必在于初矣。在二則因系以明其弗兼,在三則因舍以堅其所系。
  案 此爻何以知其志舍下,以無剛來下之,則必從上之剛矣,四近而初遠故也。卦義以剛下柔,而此爻以柔從剛,于時義則不合,而不失乎陽唱陰隨之常理,故圣人猶嘉其志焉。
  隨有獲,其義兇也。有孚在道,明功也。
  程傳 居近君之位而有獲,其義固兇,能有孚而在道則無咎,蓋明哲之功也。
  集說 袁氏樞曰:其義兇者,有兇之理也,處得其道如下所云,則無咎矣。
  案 義者,謂卦義也,卦義剛下于柔,而四剛為柔隨,且處近君之地,尤有招納之嫌,故曰“其艾兇也”。
  孚于嘉,吉。位正中也。
  程傳 處正中之位,由正中之道,孚誠所隨者正中也,所謂“嘉”也,其吉可知。
  所孚之嘉謂六二也,隨以得中為善,隨之所防者過也,蓋心所說隨,則不知其過矣。
  案 當隨之時,居尊位而有正中之德,則所孚者皆善矣,初五皆言吉,而五尤吉,以其正中故爾。
  拘系之,上窮也。
  本義 “窮”,極也。
  程傳 隨之固如“拘系”維持,隨道之窮極也。
  案 上窮則有高亢之意,在人如絕世離群,往而不返者是也。卦之陰爻皆云“系”,至上六獨曰“拘系之”,故未子發(fā)明其義,以為因上六之不易系也。
  山下有風,蠱。君子以振民育德。
  本義 “山下有風”,物壞而有事矣。而事莫大于二者,乃治己治人之道也。
  程傳 “山下有風”,風遇山而回,則物皆散亂,故為有事之象。君子觀有事之象, 集說 李氏舜臣曰:“山下有風”,則風落山之謂。山木摧落,蠱敗之象。飭蠱者,必須有以振起之。“振民”者,猶巽風之鼓為號令也?!坝隆闭撸q艮山之養(yǎng)成材力也。
  《易》中育德多取于山,故《蒙》亦曰“果行育德”。
  楊氏文煥曰:振萬物者莫如風,育萬物者莫如山。
  李氏簡曰:“山下有風”,振物之象也?!缎M》之時,民德敗矣,敗而育之,必振動之,使離其故習可也,猶風之撓物,適所以養(yǎng)之也。
  俞氏琰曰:《小畜》之風在天上,《觀》之風在地上,《渙》之風在水上,并無所阻,故皆言行?!缎M》之風則止于山下,為山所阻,而不能條達,故不言行而言有。
  沈氏一貫曰:風遇山而回,物皆擾亂,是為有事之象,君子以振起民心而育其德,“作新民”也。
  案 諸家“以振民育德”,懼為治人之事。與傳義不同,考其文意似為得之,蓋治己不應后于治人,而《蒙》之“果行育德”,亦施于蒙者之事也,若《漸》之“居賢德善俗”,為治己治人,則語次先后判然,且“居”與“育”亦有別。
  干父之蠱,意承考也。
  程傳 子干父蠱之道,意在承當于父之事也,故祗敬其事,以置父于無咎之地,常懷惕厲,則終得其吉也,盡誠于父事,吉之道也。
  集說 項氏安世曰:“干父之蠱”,跡若不順,意則承之也。跡隨時而遷,久則有敝,何可承也。孝子之于父,不失其忠愛之意而已。
  楊氏簡曰:不得已而干父之蠱,其意未嘗不順承者也。其意則承,其事則不可得而承矣,承其事則蠱不除,乃所以彰父之惡,非孝也。
  張氏清子曰:不承其事而承其意,此善繼父之志者也。
  楊氏啟新曰:前人以失而致蠱,未必無悔過之心?!案筛钢M”,乃承考之意,而置之無過之地也,此圣人以子之賢善,歸之于父,為訓之義大矣。
  案 “意承考”,釋“考”所以無咎,如楊氏之說。
  干母之蠱,得中道也。
  程傳 二得中道而不過剛,干母蠱之善者也。
  集說 吳氏曰慎曰:爻曰“不可貞”,所以戒占者,《傳》:曰“得中道”,則是本爻象。言其能不至于貞者也,貞則非中道矣。
  干父之蠱,終無咎也。
  程傳 以三之才,干父之蠱,雖小有悔,終無大咎也。蓋剛斷能干,不失正而有順,所以“終無咎也”。
  集說 蔡氏清曰:不曰無大咎,而只曰“無咎”,蓋不但無大咎也,有進而勉之之意。
  程傳 以四之才,守常居寬裕之時則可矣,欲有所往,則未得也,加其所任,則不勝矣。
  集說 趙氏汝楳曰:謂重柔之往,未得遂其有事之志,斯其為于蠱者之吝。
  干父用譽,承以德也。
  程傳 干父之蠱,而用有令譽者,以其在下之賢,承輔之以剛中之德也。
  集說 項氏安世曰:六五得尊位,行大中,能以令名掩前人之蠱者也。故曰“干父用譽,承以德也”,言不以才干,而以德干也。
  鄭氏維岳曰:既曰蠱矣,何德之可承,夫使人不曰承敝而承德,若不知其為前人之蠱然者。
  案 《程傳》謂九二承以剛中之德,然凡言“承”者,皆就父子之繼而言,故初之“意承考”,此之“承以德”,文義相似也,不以事承考,而以意承考。不承父以事,而承父以德,父之德著,則譽亦彰矣,承以德,正釋“用譽”之意。
  不事王侯,志可則也。
  程傳 如上九之處事外,不累于世務,不臣事于王侯,蓋進退以道,用舍隨時,非賢者能之乎,其所存之志,可為法則也。
  集說 陸氏銓曰:士何事尚志,志可則也,正是“高尚其事”。
  澤上有地,臨。君子以教思無窮,容保民無疆。
  本義 地臨于澤,上臨下也,二者皆臨下之事,教之無窮者兌也,容之無疆者坤也。
  程傳 澤之上有地,澤岸也,水之際也。物之相臨與含容,無若水之在地,故澤上有地為臨也。君于觀親臨之象,則教思無窮,親臨于民,則有教導之意思也,“無窮”,至誠無敦也,觀含容之象,則有容保民之心;“無疆”,廣大無疆限也,含容有廣大之意,故為無窮無疆之義。
  集說 王氏弼曰:相臨之道,莫若悅順,不恃威制,得物之誠,故物無違也。是以“君子教思無窮,容保民無疆”。
  劉氏牧曰:岸高于澤,俯臨之也。
  胡氏炳文曰:不徒曰教,而曰“教思”,其意思如兌澤之深,不徒曰“保民”,而曰“容保民”,其度量如坤土之大。
  俞氏琰曰:《臨》有二義,以爻之陰陽言,則為大臨小,以象之地澤言,則為上臨下。
  蔡氏清曰:“教思”,謂其一段教育成就人底意思也,教人以善謂之忠,味“忠”之一字,方見此之所謂“教思”者。
  又曰:勞之來之,匡之直之,輔之翼之,使自得之,又從而振德之,此可見君子教 案 臨者,大也?!皾缮嫌械亍薄芍M,將與地平,大之義也?!敖趟紵o窮”,容保無疆,蓋言王澤之盛大,所以淪浹之深,而漸被之廣者。
  咸臨,貞吉,志行正也。
  程傳 所謂貞吉,九之志在于行正也,以九居陽,又應四之正,其志正也。
  集說 吳氏曰慎曰:有守正,有行正,《臨》初正與《屯》同。
  咸臨,吉無不利,未順命也。
  本義 未詳。
  程傳 未者非遽之辭。孟子或問勸齊伐燕有諸,曰:未也。又云:仲子所食之粟,伯夷之所樹與,抑亦盜跖之所樹與,是未可知也?!妒酚洝泛钯唬喝斯涛匆字9湃擞米种饨匀绱?。今人大率用對巳字,故意似異,然實不殊也。九二與五感應以臨下,蓋以剛德之長,而又得中,至誠相感,非由順上之命也,是以“吉”而“無不利”。五順體而二說體,又陰陽相應,故象特明其非由說順也。
  案 君子道長,天之命也,然命不于常,故《彖》言“八月有兇”,而《傳》:言“消不久”,君子處此,唯知持盈若虛,所謂大亨以正天之道者,則順道而非順命矣,以二為剛長之主,即卦主也,故特發(fā)此義,以與《彖》意相應。凡天之命,消長焉而已,方其長也,則不順命,不受命,知盈不可久,而進不可恃也。及其消也,則志不舍命。知物不可窮,而往之必復也,《易》之大義,盡在于斯。
  甘臨,位不當也。既憂之,咎不長也。
  程傳 陰柔之人,處不中正,而居下之上,復乘二陽,是處不當位也。既能知懼而憂之,則必強勉自改,故其過咎不長也。
  集說 李氏簡曰:六三不中不正,處不當位,雖甘說此位,亦安足以有臨乎?能知而憂之,強勉自改,則過咎不長也。
  案 三之爻位不當,而四之爻位當,故其德有善否。然三之所處,位高勢盛,不可甘也,而甘之,此其所以為不當也。四之所處,與下相親,最切至也,而能至焉,此其所以為當也。是為借爻位之當不當,以明所處位之當不當,《易》之例也。
  至臨,無咎,位當也。
  程傳 居近君之位,為得其任,以陰處四,為得其正,與初相應,為下賢,所以“無咎”,蓋由位之當也。
  集說 鄭氏汝諧曰:其位在上下之際,《臨》之切至也,凡上之臨下,唯患其遠而不相通,四既近于下,其所處之位至當,是以“無咎”。
  程傳 君臣道合,蓋以氣類相求,五有中德,故能倚任剛中之賢,得“大君之宜”,成“知臨”之功,蓋由行其中德也。人君之于賢才,非道同德合,豈能用也。
  集說 沈氏該曰:能以其知行中者也。
  敦臨之吉,志在內也。
  程傳 志在內,應乎初與二也,志順剛陽而敦篤,其吉可知也。
  集說 張氏振淵曰:志在內,即萬物一體之意。所以能敦,若將天下國家置在度外,雖有些小德澤,終是淺薄。
  案 此志在內,當與《泰》初“志在外”反觀,同是天下國家也,自初言之則為外,自上言之則為內。伊尹躬耕,而自任以天下之重,可謂志在外矣。堯舜耄期倦勤,而念不忘民,可謂志在內矣。
  風行地上,觀。先王以省方觀民設教。
  本義 “省方”以“觀民”,“設教”以為“觀”。
  程傳 “風行地上”,周及庶物,為游歷周覽之象。故先王體之,為省方之禮,以觀民俗而設政教也,天子巡省四方,觀視民俗,設為政教,如奢則約之以儉,儉則示之以禮是也。“省方”,觀民也,“設教”,為民觀也。
  集說 《九家易》曰:“風行地上,草木必偃,故以省察四方,觀視民俗,而設其教也。”劉氏牧曰:“風行地上”,無所不至,散采萬國之聲詩,省察其俗,有不同者,教之使同。
  初六,童觀,小人道也。
  程傳 所觀不明如童稚,乃小人之分,故曰“小人道也”。
  集說 王氏申子曰:卑下而無遠見,在凡民為可恕,在君子為可羞。
  窺觀女貞,亦可丑也。
  本義 在丈夫則為丑也。
  程傳 君子不能觀見剛陽中正之大道,而僅窺覘其仿佛,雖能順從,乃同女子之貞,亦可羞丑也。
  集說 郭氏忠孝曰:男女吉兇不同,故《恒》卦曰:“婦人吉,夫子兇?!眲t知“利女貞”者,固為男之丑也。
  觀我生進退,未失道也。
  程傳 觀己之生,而進退以順乎宜,故未至于失道也。
  案 “道”,即進退之道。量而后入,則不失乎進退之道矣。
  程傳 君子懷負才業(yè),志在乎兼善天下,然有卷懷自守者,蓋時無明君,莫能用其道,不得已也!豈君子之志哉。故孟子曰:中天下而立,定四海之民,君子樂之,既觀見國之盛德光華。古人所謂非常之遇也,所以志愿登進王朝,以行其道,故云“觀國之光尚賓也”。尚,謂志尚,其志意愿慕賓于王朝也。
  集說 楊氏簡曰:言其國貴“尚”賓賢,可以進也。
  觀我生,觀民也。
  本義 此夫子以義言之,明人君現己所行,不但一身之得失,又當觀民德之善否,以自省察也。
  程傳 我生出于己者,人君欲觀己之施為善否,當觀于民,民俗善則政化善也。王弼云,觀民以察己之道是也。
  集說 胡氏瑗曰:觀流則可以知源,觀影則可以知表,觀民則可以知己政之得失也。
  觀其生,志未平也。
  本義 “志未平”,言雖不得位,未可忘戒懼也。
  程傳 雖不在位,然以人觀其德,用為儀法,故當自慎省。觀其所生,常不失于君子,則人不失所望而化之矣。不可以不在于位,故安然放意無所事也,是其志意未得安也,故云“志未平”也?!捌健?,謂安寧也。
  集說 陸氏希聲曰:民之善惡,由我德化,其志未平,憂民之未化也。
  雷電,噬嗑。先王以明罰敕法。
  本義 “雷電”當作“電雷”。
  程傳 象無倒置者,疑此文互也?!袄纂姟毕囗毑⒁娭?,亦有嗑象,電明而雷威,先王觀“雷電”之象,法其明與威,以明其刑罰,飭其法令。法者,明事理而為之防者也。
  集說 侯氏行果曰:雷所以動物,電所以照物,雷電震照,則萬物不能懷邪,故先王則之,明罰敕法,以示萬物也。
  項氏安世曰:陰陽相噬而有聲則為雷,有光則為電,二物因噬而嗑,故曰“雷電噬嗑”。
  徐氏幾曰:“明罰”者,所以示民而使之知所避;“敕法”者,所以防民而使之知所畏。此先王忠厚之意也,未至折獄致刑處,故與《豐》象異。
  張氏清子曰:蔡邕石經本作“電雷”。
  蔡氏清曰:先王以明罰敕法,此以立法言,故曰“先王”,若《豐》折獄致刑,以用法言,則曰君子矣。
  薛氏瑄曰:《噬嗑》、《賁》、《豐》、《旅》四卦論用刑,皆離火之用,以是見用法貴 屨校滅趾,不行也。
  本義 “滅趾”,又有不進于惡之象。
  程傳 “屨?!倍鴾鐐渲海瑒t知懲誡而不敢長其惡,故云“不行也”。古人制刑,有小罪則校其趾,蓋取禁止其行,使不進于惡也。
  集說 胡氏炳文曰:下卦為震,“滅趾”使其不敢如震之動也,動則進于惡矣。
  噬膚滅鼻,乘剛也。
  程傳 深至滅鼻者,“乘剛”故也?!俺藙偂蹦擞眯逃趧倧娭?,不得不深嚴也,深嚴則得宜,乃所謂中也。
  集說 孔氏穎達曰:乘剛者,釋“噬膚滅鼻”之義,以其乘剛,故用刑深也。
  遇毒,位不當也。
  程傳 六三以陰居陽,處位不當。自處不當,故所刑者難服,而反毒之也。
  案 此亦借爻位之不當,以明其所處之難爾。非其所行有不當也,若所行有不當,則施之刑獄,其失大矣,安得無咎,又豈獨“小吝”而已乎。
  利艱貞吉,未光也。
  程傳 凡言“未光”,其道未光大也。戒于“利艱貞”,蓋其所不足也,不得中正故也。
  集說 方氏應樣曰:慮聽訟者之心有所末光,故以“利艱貞”為戒。
  貞厲無咎,得當也。
  程傳 所以能“無咎”者,以所為得其當也,所謂“當”,居中用剛,而能守正慮危也。
  集說 趙氏汝楳曰:釋《彖》言“不當位”,此言“得當”者,釋《彖》以位言,此以事言。六五以柔用獄,行以正厲,其“無咎”者,得用獄之當者也。
  林氏希元曰:“得當”,即是得用刑之道,不就爻位說。若果是說位得中,當以解“得黃金”,不宜以解“貞厲無咎”矣。
  何校滅耳,聰不明也。
  本義 “滅耳”,蓋罪其聽之不聰也,若能審聽而早圖之,則無此兇矣。
  程傳 人之聾暗不悟,積其罪惡以至于極,古人制法,罪之大者,何之以校,為其無所聞知,積成其惡,故以校而滅傷其耳,誡“聰”之“不明”也。
  集說 胡氏炳文曰:上卦為離,“滅耳”,言其不能如離之明也。
  山下有火,賁。君子以明庶政,無敢折獄。
  本義 “山下有火”,明不及遠;“明庶政”,事之小者;“折獄”,事之大者,內離明而外艮止,故取象如此。
  程傳 山者,草木百物之所聚生也,火在其下而上照:庶類皆被其光明,為賁飾之象也。君子觀山下有火,明照之象,以修明其庶政,成文明之治,而無敢果于“折獄”也。“折獄”者,人君之所致慎也,豈可恃其明而輕自用乎,乃圣人之用心也,為戒深矣。象之所取,唯以山下有火,明照庶物,以用明為戒。而《賁》亦自有“無敢折獄”之義,折獄者專用情實,有文飾則沒其情矣,故無敢用文以折獄也。
  集說 王氏弼曰:處賁之時,止物以文明,不可以威刑,故“君子以明庶政,而無敢折獄”。
  《朱子語類》:問:“明庶政,無敢折獄”。曰:此與《旅》卦都說刑獄事,但爭艮與離之在內外,故其說相反。止在外,明在內,故明政而不敢折獄。止在內,明在外,故明謹用刑而不敢留獄。如今州縣治獄,禁勘審覆,自有許多節(jié)次,過乎此而不決,便是留獄,不及乎此而決,便是敢于折獄,《尚書》要囚至于旬時,它須有許多時日,與《周禮秋官》同意。
  蔡氏淵曰:有山之材,而照之以火,則光彩外著,《賁》之象也?!懊魇?,離明象,政者治之具,所當文飾也,“無敢折獄”,艮止象,折獄貴乎情實,賁則文飾而沒其情矣。
  何氏楷曰:《呂刑》曰:非佞折獄,惟良折獄,茍恃其明察,而緣飾以沒其情,民且有含冤矣。故言刻核者曰深文,言鍛煉者曰文致,法曰文綱,弄法者曰舞文,治獄之多冤,未有不起于文者,此皆敢心誤之也。
  舍車而徒,義弗乘也。
  本義 君子之取舍,決于義而已。
  程傳 “舍車而徒”行者,于義不可以乘也,初應四正也,從二非正也,近舍二之易,而從四之難,舍車而徒行也,君子之賁,守其義而已。
  賁其須,與上興也。
  程傳 以須為象者,謂其與上同興也,隨上而動,動止唯系所附也,猶加飾于物,因其質而賁之,善惡在其質也。
  集說 候氏行果曰:自三至上,有《頤》之象,二在《頤》下,須之象也,上無其應,三亦無應,若能上承于三,與之同德,雖俱無應,可相與而興起也。
  袁氏樞曰:陰不能以自明也,得陽而后明;柔不能以自立也,得剛而后立;下不能以自興也,得上而后興也。
  永貞之吉,終莫之陵也。
  程傳 飾而不常且非正,人所陵侮也,故戒能永正則言也,其賁既常而正,誰能陵之乎。
  集說 蔡氏淵曰:“陵”,侮也。三能“永貞”,則二柔雖比己而“濡如”,然終莫之陵侮,而不至陷溺也。
  沈氏一貫曰:下三爻皆取離義,至三而文明極矣,有溺質之象。唯“永貞”則濟之以艮止,故吉而莫之陵。
  六四,當位疑也。匪寇婚媾,終無尤也。
  本義 “當位疑”,謂所當之位可疑也。“終無尤”,謂若守正而不與,亦無它患也。
  程傳 四與初相遠,而三介于其間,是所當之位為可疑也,雖為三寇仇所隔,未得親于婚媾,然其正應,理直義勝,終必得合,故云“終無尤也”。“尤”,怨也。終得相賁,故無怨尤也。
  集說 朱氏震曰:純白無偽,誰能間之,始疑而終合,故曰“終無尤也”。
  郭氏雍曰:四雖自飾,亦有“皤如”之質,猶丘園之賁,虛己待物之象也。初飾其趾而來,翰如之馬也,以剛下柔而來,應匪寇也,婚媾之道也,四雖懷疑,終何尤哉。
  六五之吉,有喜也。
  程傳 能從人以成賁之功,享其吉美?是“有喜”也。
  集說 方氏應祥曰:于文勝之時,而為丘園之賁,豈不甚可喜乎。非自喜也,為世道喜也。
  案 《傳》:于五位多言“有慶”,慶大而喜小也,此爻居尊而返樸祟儉,亦可以易俗移風,而但曰有喜者,且就一身無過言爾。如《無妄》五、《損》四、《兌》四之例,皆以無疾為喜,若推其用,則化成天下,慶在其中矣。
  白賁無咎,上得志也。
  程傳 “白賁無咎”,以其在上而得志也。上九為得志者,在上而文柔,成賁之功,六五之君,又受其賁,故雖居無位之地,而實尸賁之功,為得志也。與它卦居極者異矣,既在上而得志,處賁之極,將有華偽失實之咎,故戒以質素則無咎,飾不可過也。
  集說 《朱子語類》:問:何謂得志。曰:居卦之上,在事之外,不假文飾,而有自然之文,便是優(yōu)游自得也。
  項氏安世曰:六二柔來而文剛,主內卦之文者也,內卦以文為文,故曰:“賁其須”,須之麗于身,最為虛文也,然陽氣不盛,不足以賁其須,故曰“與上興也”,二與上交而成卦,二以上為主,猶須以陽為主也,深明文之與質,未嘗相離,故不言吉兇,吉兇系于質也,上九分剛上而文柔,主外卦之文者也,外卦以質為文,故曰“白賁”。白本 案 項氏以“與上興”為上九,不如指九三言為當。
  山附于地,剝。上以厚下安宅。
  程傳 艮重于坤,“山附于地”也。山高起于地而反附著于地,圮剝之象也。上,謂人君與居人上者,觀《剝》之象,而厚固其下,以安其居也,下者上之本,未有基本固而能剝者也。故上之剝必自下,下剝則上危矣。為人上者,知理之如是,則安養(yǎng)人民,以厚其本,乃所以安其居也,《書》曰:民唯邦本,本固邦寧。
  集說 虞氏翻曰:山高絕于地,今附地者,明被剝矣,君當厚錫于下,然后得安其居。
  劉氏牧曰:山以地為基,厚具地,則山保其高;君以民為本,厚其下,則君安于上。
  司馬氏光曰:基薄則墻頹,下薄則上危,故君子厚其下者,所以自安其居也。
  《朱子語類》云:唯其地厚,所以山安其居而不搖,人君厚下以得民,則其位亦安而不搖,猶所謂本固邦寧也。
  剝床以足,以滅下也。
  程傳 取床足為象者,以陰侵沒陽于下也,“滅”,沒也,侵滅正道,自下而上也。
  集說 虞氏翻曰:床所以安人,在下故稱足。先從下剝,漸及于上,故曰“以滅下也”。
  剝床以辨,未有與也。
  本義 言未大盛。
  程傳 陰之侵剝于陽,得以益盛,至于剝“辨”者,以陽未有應與故也。小人侵剝君子。若君子有與,則可以勝小人,不能為害矣。唯其無與,所以被“蔑”而兇。當消剝之時,而無徒與,豈能自存也。言未有與,剝之未盛,“有與”,猶可勝也,示人之意深矣。
  集說 崔氏憬曰:“辨”當在第足之間,是床梐也,“未有與”者,言至三則應,故二“未有與也”。
  吳氏澄曰:若六三之剝之,唯其有與也。
  龔氏渙曰:六二陰柔中正,使上有陽剛之與,則必應之助之,而不為剝矣,唯其無與,所以雜于群陰之中而為剝,若三則有與,故雖不如二之中正而得無咎。
  案 崔氏、吳氏、龔氏之說,皆得文意,六三不中正而辭優(yōu)于二,故圣人以“未有與”失上下明之。
  本義 “上下”,謂四陰。
  程傳 三居剝而“無咎”者,其所處與上下諸陰不同。是與其同類相失,于處剝之道為“無咎”,如東漢之呂強是也。
  集說 王氏弼曰:三上下各有二陰,而三獨應于陽,則“失上下”也。
  邱氏富國曰:上謂四五,下謂初二,違去四陰而獨從剛,故曰“失上下也”。
  剝床以膚,切近災也。
  程傳 五為君位,剝已及四,在人則剝其膚矣,剝及其膚,身垂于亡矣,“切近”于災禍也。
  以宮人寵,終無尤也。
  程傳 群陰消剝于陽,以至于極,六五若能長率群陰,駢首順序,反獲寵愛于陽,則終無過尤也,于剝之將終,復發(fā)此義,圣人勸遷善之意,深切之至也。
  案 五以陰居尊,取后妃之象,而為“貫魚以宮人寵”,則豈有妒害潰亂,以剝其君之尤哉。
  君子得輿,民所載也。小人剝廬,終不可用也。
  程傳 正道消剝既極,則人復思治,故陽剛君子,為民所承載也。若小人處剝之極,則小人之窮耳?!敖K不可用也”,非謂九為小人,但言剝極之時,小人則是也。
  集說 《朱子語類》云:唯君子乃能覆蓋小人,小人必賴君子以保其身。今小人欲剝君子,則君子亡,而小人亦無所容其身,如自剝其廬也。且看自古小人欲害君子,到害得盡后,國破家亡,其小人曾有存活得者否?故圣人于《象》曰:“君子得輿,民所載也,小人剝廬,終不可用也”。
  雷在地中,復。先王以至日閉關,商旅不行,后不省方。
  本義 安靜以養(yǎng)微陽也。月令,是月齋戒,掩身以待陰陽之所定。
  程傳 雷者,陰陽相薄而成聲,當陽之微,未能發(fā)也?!袄自诘刂小?,陽始復之時也,陽始生于下而甚微,安靜而后能長,先王順天道,當至日陽之始生,安靜以養(yǎng)之,故閉關使商旅不得行,人君不省視四方。觀《復》之象而順天道也,在一人之身亦然,當安靜以養(yǎng)其陽也。
  集說 劉氏蛻曰:“雷在地中”,殷殷隆隆,陽來而復,復來而天下昭融乎。
  蘇氏舜欽曰:“復,其見天地之心乎”,王弼解云,復者反本之謂,天地以本為心,寂然至無,是其本也,故動息地中,乃天地之心見矣。予竊惑焉,夫復也者,以一陽始生而得名也,《象》曰“剛反”,又曰“剛長”,安得謂寂然至無耶,安得謂動息耶?《象》曰“雷在地中,復”,雷者陽物也,動物也,今在地中,則是有陽動之象也,輔嗣昧舉卦之體,乃以寂然至無為復,斯失之矣!又云,冬至陰之復,夏至陽之復,何冬夏陰陽 《朱子語類》:問:陽始生甚微,安靜而后能長,故《復》之《象》曰:“先王以至日閉關”,人善端之萌亦甚微,須莊敬持養(yǎng),然后能大。不然復亡之矣。曰:然。
  問純坤之月,可謂至靜,然昨日之靜,所以養(yǎng)成今日之動,一陽之復,乃是純陰養(yǎng)得出來,在人則主靜而后善端始復。曰:固有此意,但不是此卦大義,《大象》所謂“至日閉關”者,正是于已動之后,要以安靜養(yǎng)之。
  楊氏啟新曰:“閉關”,靜以養(yǎng)陽:“施命”,動以制陰。干者于《姤》、《復》,用意深矣。
  不遠之復,以修身也。
  程傳 不遠而復者,君子所以修其身之道也,學問之道無它也,唯其知不善,則速改以從善而已。
  集說 王氏弼曰:所以不遠速復者,以能修正其身,有過則改故也。
  休復之吉,以下仁也。
  程傳 為復之體美而占者,以其能下仁也。仁者天下之公,善之本也。初復于仁,二能親而下之,是以吉也。
  集說 孔氏穎達曰;陽為仁行,已在其上,附而順之,是降下于仁,所以吉也。
  張氏栻曰:《易》三百八十四爻未嘗言仁,此獨言之,蓋有深旨??思簭投Y為仁,克其私心,復其天理,所以為仁;二去初未遠,上無系應,能從初而復,所以為下仁也;至四但言從道,而不謂之仁,蓋道者舉其大凡,不若仁為至切也。
  俞氏琰曰:仁者心之德,善之本,初九修身而反本復善,可以為仁矣。二之吉,蓋以親近初九而吉也。
  頻復之厲,義無咎也。
  程傳 頻復頻失。雖為危厲,然復善之義則“無咎”也。
  中行獨復,以從道也。
  程傳 稱其“獨復”者,以其從陽剛君子之善道也。
  集說 郭氏雍曰:《剝》六三乃《復》六四反對,其義相類。在《剝》取其失上下以應乎陽,在《復》則取其獨復以從道。
  敦復無悔,中以自考也。
  本義 “考”,成也。
  程傳 以中道自成也。五以陰居尊,處中而體順,能敦篤其志,以中道自成,則可以“無悔”也。自成,謂成其中順之德。
  集說 王氏安石曰:能以中道自考,則動作不離于中。
  李氏簡曰:“中以自考”,非自有降衷之性,則亦不能成此德也。
  粱氏寅曰:中以自考,言以其有中德,故能自考其善不善也。
  迷復之兇,反君道也。
  程傳 復則合道,既迷于復,與道相反也,其兇可知?!耙云鋰齼础保^其“反君道也”。人君居上而治眾,當從天下之善,乃迷于復,反君之道也。非止人君,凡人迷于復者,皆反道而兇也。
  集說 楊氏啟新曰:心為天君,唯君能役群動,而反以群動役,與心之道相背弛者也。
  天下雷行,物與無妄。先王以茂對時育萬物。
  本義 “天下雷行”,震動發(fā)生,萬物各得其性命,是物物而與之以無妄也。先王法此以對時育物,因其所性而不為私焉。
  程傳 雷行于天下,陰陽交和,相薄而成聲,于是驚蟄藏,振萌芽,發(fā)生萬物,其所賦與,洪纖高下,各正其性命,無有差妄,物與無妄也。先王觀天下雷行發(fā)生賦與之象,而以茂對天時,養(yǎng)育萬物,使各得其宜,如天與之無妄也。“茂”,盛也。茂對之為言,猶盛行永言之比,“對時”,謂順合天時,天道生萬物,各正其性命而不妄,王者體天之道,養(yǎng)育人民,以至昆蟲草木,使各得其宜,乃對時育物之道也。
  集說 《九家易》曰:“天下雷行”,陽氣普遍,無物不與,故曰“物與”也。
  《朱子語類》:問:“物與無妄”眾說不同。文蔚曰:是“各正性命”之意。曰:然。
  一物與它一個無妄。
  俞氏琰曰:天有是時,先王非能先后之也,對而循之耳;物有是生,先王非能損益之也,育而成之耳。《中庸》之所謂“誠”,即《易》之所謂“無妄”也,《中庸》云:“唯天下至誠為能盡其性,能盡其性,則能盡人之性,能盡人之性,則能盡物之性,能盡物之性,則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則可以與天地參矣。”子思之說,蓋本于此。
  蔡氏清曰:“物與無妄”者,萬物各正其性命也,對時育物者,因其所性而不為私,乃圣人盡物之性也。
  無妄之往,得志也。
  程傳 以無妄而往,無不得其志也,蓋誠之于物,無不能動,以之修身,則身正,以之治事,則事得其理,以之臨人,則人感而化,無所往而不得其志也。
  不耕獲,未富也。
  本義 “富”,如非富天下之富,言非計其利而為之也。
  集說 豐氏寅初曰:“未”,猶非也。“富”,謂利也。不于力耕之際,遽有望獲之心,乃仁人不計功謀利,而天德全矣,其行之所以利也。
  行人得牛,邑人災也。
  程傳 行人得牛,乃邑人之災也,有得則有失,何足以為得乎。
  集說 豐氏寅初曰:“邑人之災”,所謂“無妄之災”,然無故被誣者,反己無怍,君子求其無妄而已,禍福聽之于天,悉置度外也。
  可貞無咎,固有之也。
  本義 “有”,猶守也:程傳 貞固守之,則無咎也。
  集說 蘇氏軾曰:“固有之”者,生而性之,非外掠而取之也。
  王氏宗傳曰:正者人之性也,非外鑠我者,我固有之也。因其固有而不失之,故曰“可貞無咎”。
  無妄之藥,不可試也。
  本義 既已無妄,而復藥之,則反為妄而生疾矣。“試”,謂少嘗之也。
  程傳 人之有妄,理必修改,既無妄矣,復藥以治之,是反為妄也,其可用乎,故云“不可試也”?!霸嚒?,暫用也,猶曰少嘗之也。
  集說 林氏希元曰:既無妄,而復藥,則為以“無妄之疾”,試無妄之藥,反為妄而生疾矣,然則所處既當于理,豈可因非意之事而改圖乎。
  錢氏志立曰:九五陽剛中正,本無致疾之道而有疾焉,此“無妄之疾”也,唯守正安常以處之,疾且自去。而試之藥焉,則必以吾之常者為非,而悉反其道,斯紛紛召疾之方至矣,故曰“無妄之藥,不可試也”。
  無妄之行,窮之災也。
  程傳 無妄既極,而復加進,乃為妄矣,是窮極而為災害也。
  集說 趙氏玉泉曰:無妄之行,宜無災矣,但處時之窮,則有其德而無其時,故有災也。
  何氏楷曰:“無妄之行”,猶《彖傳》所云“無妄之往”,上九《乾》之“窮”,與《乾》“亢龍”義同,故二《小象》亦同,以其意于行,故曰“眚”,以其時位使然,故曰“災”。
  天在山中,大畜,君子以多識前言往行,以畜其德。
  本義 “天在山中”,不必實有是事,但以其象言之耳。
  集說 楊氏時曰:君子多識前言往行,非徒資聞見而已,所以畜德也。畜德則所畜大矣,世之學者,夸多斗靡以資見聞而已,亦烏用學為哉。
  邱氏富國曰:《大畜》言“畜”“德”,《小畜》言“懿文德”,“畜”“德”雖同,而“文德”則德之小者也。
  張氏清子曰:天在山中,畜其氣也。凡山中有雷雨云風之氣,皆天也。
  有厲利已,不犯災也。
  程傳 有危則宜巳,不可犯災危而行也。不度其勢而進,有災必矣。
  輿說輹,中無尤也。
  程傳 “輿說輹”而不行者,蓋其處得中道,動不失宜,故無過尤也。善莫善于剛中,柔中者,不至于過柔耳;剛中,中而才也。初九處不得中,故戒以有危宜已,二得中,進止自無過差,故但言“輿說輹”,謂其能不行也,不行則無尤矣。初與二,乾體剛健而不足以進,四與五,陰柔而能止,時之盛衰,勢之強弱,學《易》者所宜深識也。
  集說 呂氏祖謙曰;二以剛而居中,能度其宜,見其不可,自說其輿輹而不行也,故曰“中無尤”。
  利有攸往,上合志也。
  程傳 所以“利有攸往”者,以與在上者合志也,上九陽性上進,且畜已極,故不下畜三,而與合志上進也。
  集說 趙氏汝楳曰:它卦陰陽應為得,此則為畜,它卦陰陽敵為不胥與,此則為合。
  六四元吉,有喜也。
  程傳 天下之惡已盛而止之,則上勞于禁制,而下傷于刑誅,故畜止于微小之前,則大善而吉,不勞而無傷,故可喜也,四之畜初是也,上畜亦然。
  六五之吉,有慶也。
  程傳 在上者不知止惡之方,嚴刑以敵民欲,則其傷甚而無功,若知其本,制之有道,則不勞無傷而俗革,天下之福慶也。
  集說 呂氏大臨曰:六四六五,皆以柔畜剛,止健者也。牛之剛健在角,豕之剛健在牙。初九居健之始,其健未著,若童牛然。禁于未發(fā),以牿閑之,及其長也,無所用其健,豈特不暴而已。安于馴柔,可駕而服,故有喜也。九二居健之中,其健已具,若豕之牙,漸不可制。六五居尊守中,能以柔道殺其剛暴之氣,若豮豕然,其牙雖剛,莫之能暴,可以養(yǎng)畜而無虞,故“有慶也”。
  蔡氏清曰:五不如四所處之易者,時不同也,四不如五所濟之廣者,位不同也。
  何天之衢,道大行也。
  程傳 何以謂之天衢,以其無止礙,道路大通行也。以天衢非常語,故《象》特設問曰:何謂天之衢?以道路大通行,取空豁之狀也,以《象》有“何”字,故爻下亦誤加之。
  集說 游氏酢曰:畜道之成,賢路自我而四達矣,故曰“何天之衢亨”,《彖》曰“剛上而尚賢”,則大畜之義,主于上九也。崇俊良以列庶位,摧轂賢路,使天下無家食之賢者,上九之任也,天下至于無家食之賢,則道之大行,孰盛于此。
  沈氏該曰:“何天之衢”,尚賢也。大畜之時,已獨居上,五以柔尚之,畜盛德而處上,止眾賢而聚王庭,以天衢之亨,為己之任,畜道至此,賢路不塞,其道盛矣,故曰“道大行也?!眳问献嬷t曰:畜極則散,如伊尹樂堯舜之道,居畝犬畝之中,其畜可謂大矣,必佐湯以發(fā)其所蘊,是得時如天之衢也,故曰道行,得時行道之謂也。
  何氏揩曰:備于身之謂德,達于世之謂道。道可大行,其亨可知,《彖》所謂“不家食吉”而“利涉大川”者此也。
  山下有雷,頤。君子以慎言語,節(jié)飲食。
  本義 二者養(yǎng)德養(yǎng)身之切務。
  程傳 以二體言之,山下有雷,雷震于山下,山之生物,皆動其根荄,發(fā)其萌芽,為養(yǎng)之象;以上下之義言之,良止而震動,上止下動,頤頷之象;以卦形言之,上下二陽,中含四陰,外實中虛,頤口之象??谒责B(yǎng)身也,故君子觀其象以養(yǎng)其身,“慎言語”以養(yǎng)其德,“節(jié)飲食”以養(yǎng)其體,不唯就口取養(yǎng)義,事之至近而所系至大者,莫過于言語飲食也。在身為言語,于天下則凡命令政教,出于身者皆是,慎之則必當而無失。
  在身為飲食,于天下則凡貨資財用,養(yǎng)于人者皆是。節(jié)之則適宜而無傷,推養(yǎng)之道,養(yǎng)德養(yǎng)天下,莫不然也。
  集說 《朱子語類》:或云諺有禍從口出,病從口入,甚好。曰:此浯前輩曾用以解頤之象:“慎言語,節(jié)飲食。”馮氏椅曰:法雷之動,以慎其所出,法山之止,以節(jié)其所入。
  趙氏汝楳曰:雷之聲為言浯,山之養(yǎng)為飲食,言語飲食出入乎頤者也。
  俞氏琰曰:頤乃口頰之象,故取其切于頤者言之。曰“慎言語,節(jié)飲食?!背浯搜哉Z之類,則凡號令政教之出于己者,皆所當慎,而不可悖出,充此飲食之類,則凡貨財賦稅之入于上者,皆所當節(jié),而不可悖入。
  觀我朵頤,亦不足貴也。
  集說 楊氏簡曰:明其本有良貴,今觀夫“朵頤”,則失其所謂貴矣。
  俞氏琰曰:孟子云:“養(yǎng)其大體為大人,養(yǎng)其小體為小人。”又云:“飲食之人,則人賤之矣,”今初九陽德之大,本有可貴之質,乃內舍其大而外觀其小,豈不為人所賤,故曰”亦不足貴也”。
  六二征兇,行失類也。
  本義 初上皆非其類也。
  程傳 征而從上則兇者,非其類故也,往求而失其類,得兇宜矣。行,往也。
  十年勿用,道大悖也。
  程傳 所以戒終不可用,以其所由之道,大悖義理也。
  集說 項氏安世曰:“拂頤貞”三字當連讀?!额U》之卦辭曰:“頤貞吉?!比侈o曰:“拂頤貞兇”。卦中唯此一爻,與卦義相反,故曰“道大悖也”。
  顛頤之吉,上施光也。
  程傳 顛倒求養(yǎng)而所以吉者,蓋得剛陽之應以濟其事,致己居上之德施,光明被于天下,吉孰大焉。
  集說 谷氏家杰曰:養(yǎng)逮于下,則上施光,是養(yǎng)賢及民也。
  居貞之吉,順以從上也。
  程傳 “居貞之吉”者,謂能堅固順從于上九之賢,以養(yǎng)天下也。
  集說 張氏清子曰:五能柔順以從上九之賢,賴之以養(yǎng)天下,真圣人養(yǎng)賢以及萬民之事也。
  由頤厲吉,大有慶也。
  程傳 若上九之當大任如是,能兢畏如是,天下被其德澤,是大有福慶也。
  集說 王氏宗傳曰:《豫》之九四,天下由之以豫。故曰“大有得”?!额U》之上九,天下由之以頤,故曰“大有慶”。
  項氏安世曰:六五上九二爻,皆當以《小象》解之,六五之“居貞”,非自守也,貞于從上也。故曰“居貞之吉,順以從上也”。上九之“厲吉”,非能自吉也,得六五之委任而吉也,故曰“由頤厲吉,大有慶也”。
  澤滅木,大過。君予以獨立不懼,遯世無悶。
  本義 “澤滅于木”,大過之象也。不懼無悶,大過之行也。
  集說 劉氏牧曰:用之則“獨立不懼”,舍之則“遯世無悶”。
  趙氏汝楳曰:“獨立”如巽木,“無悶”如兌說。
  李氏簡曰:君子進則大有為,“獨立不懼”可也?;蜻t而窮居,則堅貞不移,“遯世無悶”可也,皆大過之事。
  藉用白茅,柔在下也。
  程傳 以陰柔處卑下之道,唯當過于敬慎而已。以柔在下,為以茅藉物之象,敬慎之道也。
  集說 錢氏志立曰:以卦象論之,初與四應而在下,初者四之本也,本弱而藉茅,則敬慎之至以善處者,故四之棟不至于傾也。
  案 高以下為基,剛以柔為本,柔在下,對剛在上。
  老夫女妻,過以相與也。
  程傳 老夫之說少女,少女之順老夫,其相與過于常分,謂九二初六陰陽相與之和,過于常也。
  集說 王氏申子曰:老夫而女妻,雖過乎常,然陰陽相與,以成生育之功,則無不利也。
  棟橈之兇,不可以有輔也。
  程傳 剛強之過,則不能取于人,人亦不能親輔之,如“棟橈”折,不可支鋪也。
  棟當室之中,不可加助,是“不可以有輔也”。
  集說 楊氏時曰:棟居中而眾材輔之者也,九三以剛居剛,過而不中也,剛過而不中則不可以有輔,此棟之所以橈也。
  項氏安世曰:全卦有“棟橈”之象,而九三乃獨有之,全卦有利往之象,而九二乃獨有之,蓋九二當剛過之時,獨能居柔而用中,在六爻之中,獨此一爻不過,故“無不利”也,卦體本以中太強而本末弱,是以為“橈”,九三以剛居剛,在六爻之中,獨此一爻為過,故棟愈橈而不可輔也。
  棟隆之吉,不橈乎下也。
  程傳 “棟隆”起則吉,不橈曲以就下也,謂不下系于初也。
  枯楊生華,何可久也。老婦士夫,亦可丑也。
  程傳 枯楊不生根而生華,旋復枯矣,安能久乎!老婦而得士夫,豈能成生育之功, 集說 蘇氏軾曰:“稊”者,顛而復蘗,反其始也;“華”者,盈而畢發(fā),速其終也。
  項氏安世曰:二五皆無正應,而過以與陰者也。二所與者初,初,本也,故為“稊”。
  稊者,木根新生之芽也,過而復芽,故有往亨之理。五所與者上。上,末也,故為華。
  木已過而生華,故無久生之理也。
  王氏申子曰:木枯而華,是速其枯,老婦士夫,是過乎常,而為柔邪所惑。
  何氏楷曰:盛極將枯而又生華以自耗竭,不能久矣。二以剛居柔,初以柔居剛,此未甚過者也,又在卦初,故過以相與,可成生育之功:五以剛居剛,上以柔居柔,皆過者也,又在卦終,故陰陽相比,只以為“丑”,其相反如此。
  過涉之兇,不可咎也。
  程傳 過涉至溺,乃自為之,不可以有咎也,言無所怨咎。
  集說 蘇氏軾曰:過涉至于“滅頂”,將有所救也,勢不可救,而徒犯其害,故兇。
  然其義則“不可咎也”。
  水洊至,習坎。君予以常德行,習教事。
  本義 治己治人,皆必重習,然后熟而安之。
  程傳 坎為水,水流仍洊而至。兩坎相習,水流仍洊之象也。水自涓滴,至于尋丈,至于江海,洊習而不驟者也。其因勢就下,信而有常,故君子觀坎水之象,取其有常,則常久其德行。人之德行不常,則偽也,故當如水之有常,取其洊習相受,則以習熟其教令之事。夫發(fā)政行教,必使民熟于聞聽,然后能從,故三令五申之,若驟告未喻,譴責其從,雖嚴刑以驅之,不能也,故當如水之洊習。
  集說 司馬氏光曰;水之流也,習而不已,以成大川,人之學也,習而不止,以成大賢,故“君子以常德行,習教事”。
  蘇氏軾曰:事之待教而后能者,教事也。君子平居,常其德行,故遇險而不變,習其教事,故遇險而能應。
  陸氏佃曰:《離》言“明兩作”,《坎》言“水洊至”,起而上者作也,趨而下者至也。
  王氏宗傳曰:坎者水之科也,故以“水洊至”為習坎之象。上坎既盈,至于下坎,此孟子所謂盈科而后進也。盈科而后進,不舍其晝夜之功也,君子德行貴其有常,而教事貴于習熟,此不舍晝夜之功也。
  俞氏琰曰:“常德行”,謂德行有常而不改,“習教事”,謂教事練習而不輟。
  習坎入坎,失道兇也。
  程傳 由習坎而更入坎窞,失道也,是以兇。能出于險,乃不失道也。
  集說 朱氏震曰:君子處險,當以正道,乃可出險。初六不正,不能出險,失道而兇也。
  錢氏志立曰:行險而不失其信,此是出險之道,若小人行險以僥幸,則為初六上六 求小得,未出中也。
  程傳 方為二陰所陷,在險之地,以剛中之才,不至陷于深險,是所求小得,然未能出坎中之險也。
  集說 郭氏雍曰:一離乎中,則失之矣,故《象》言“未出中也”。
  許氏聞至曰:君子不為險困者,非能遽出于險之外也,但能心安于險之中而已。人在險中,思旦夕出于險者,求其大得,君子第從其小者而求之,所謂“有孚”“心亨”者以此。
  來之坎坎,終無功也。
  程傳 進退皆險,處又不安,若用此道,當益入于險,終豈能有功乎!以陰柔處不中正,雖平易之地,尚致悔咎,況處險乎!險者人之所欲出也,必得其道,乃能去之,求去而失其道,益困窮耳,故圣人戒如三所處,不可用也。
  樽酒簋貳,剛柔際也。
  本義 晁氏曰:陸氏《釋文》本無“貳”字,今從之。
  程傳 《象》只舉首句,如此比多矣,“樽酒簋貳”,質實之至,剛柔相際接之,道能如此,則可終保無咎,君臣之交,能固而常者,在誠實而已。“剛柔”,指四與五,謂君臣之交際也。
  集說 王氏弼曰:剛柔相比而相親焉,“際”之謂也。
  姜氏寶曰:觀禮于《小象》,以“樽酒簋貳”為句,則晁氏之說以“貳用缶”為句者非矣。
  坎不盈,中未大也。
  本義 有中德而未大。
  程傳 九五剛中之才,而得尊位,當濟天下之險難,而坎尚不盈,乃未能平乎險難,是其剛中之道,未光大也。險難之時,非君臣協(xié)力,其能濟乎!五之道未大,以無臣也,人君之道,不能濟天下之險難,則為未大,不稱其位也。
  集說 《朱子語類》云:水之為物,其在坎只能平,自不能盈,故曰“不盈”,盈者高之義,中未大者,平則是得中,“不盈”是“未大也”。
  項氏安世曰:水流而不盈,謂不止也??膊挥?,謂不滿也,不止故有“孚,不滿故“中未大”,凡物盈則止,水盈則愈行,故坎有時而盈,水無時而盈也。
  陸氏振奇曰:知二之得小,則知五之未大矣。
  陳氏仁錫曰:水流不盈,才盈便橫流泛溢,五爻曰“不盈”,《象》曰“未大”,以五有中德,故不侈然自大?!拔创蟆?,明其所以不盈。
  程傳 以陰柔而自處極險之地,是其“失道”也,故其兇至于“三歲”也,“三歲”之久而不得免焉,終兇之辭也。言久有曰十,有曰三,隨其事也,陷于獄,至于“三歲”,久之極也,它卦以年數言者,亦各以其事也,如“三歲不興”,“十年乃字”是也。
  集說 朱氏震曰:上六無出險之才,處險極之時,如人陷于狴犴之中,坐而省過,雖上罪也,不過三歲得出矣,妄動求出,則陷之愈深,雖三歲豈得出哉。
  明兩作,離。大人以繼明照于四方。
  本義 作,起也。
  程傳 若云兩明,則是二明,不見“繼明”之義,故云“明兩”,明而重兩,謂相繼也。作離,“明兩”而為離,“繼明”之義也。震巽之類,亦取洊隨之義,然離之義尤重也。“大人”,以德言則圣人,以位言則王者,大人觀離明相繼之象,以世繼其明德,照臨于四方,大凡以明相繼,皆繼明也,舉其大者,故以世襲繼照言之。
  集說 王氏弼曰:“繼”謂不絕也,明照相繼,不絕曠也。
  孔氏穎達曰:繼續(xù)其明,乃照于四方,若明不繼續(xù),則不得久為照臨。
  《朱子語類》云:“明兩作”,猶言“水洊至”,今日明,來日又明,“明”字便是指日而言,只是一個“明”,兩番作。
  徐氏在漢曰:“繼明”者,無時不明也,照于四方者,無處不照也。唯其無時不明,所以無處不照,是之謂明,明德于天下也。
  履錯之敬,以辟咎也。
  程傳 “履錯”然欲動,而知敬慎不敢進,所以求辟免過咎也,居明而剛,故知而能“辟”,不剛明則妄動矣。
  集說 徐氏在漢曰:“敬以直內”,坤之德也,“履錯之敬”,是體坤之德,所謂“畜牝牛吉”者也,咎不期遠而自遠,故曰“以辟咎也”。
  黃離元吉,得中道也。
  程傳 所以“元吉”者,以其“得中道也”,不云“正”者,離以中為重,所以成文明由中也,正在其中矣。
  集說 郭氏忠孝曰:離之所以“亨”,柔麗乎中正,故“亨”也,“黃離”之所以“元吉”,文明而用中,故“元吉”也,故盡一卦之美,其唯六二乎。
  日昃之離,何可久也。
  程傳 日既傾昃,明能久乎!明者知其然也,故求人以繼其事,退處以休其身,安常處順,何足以為兇也。
  案 “日昃”,喻心德之昏也,心德明則常繼,昏則不能以久。
  本義 “無所容”,言“焚”“死”“棄”也。
  程傳 上陵其君,不順所承。人惡眾棄,天下所不容也。
  案 “突如其來如”,《書》所謂昏暴者是也,非人不容之,自若無所容爾。
  六五之吉,離王公也。
  程傳 六五之吉者,所麗得王公之正位也。據在上之勢,而明察事理,畏懼憂虞以持之,所以能言也,不然,豈能安乎。
  集說 趙氏彥肅曰:明極故憂深,憂深故禍弭,義麗于尊位,故致“言”也。
  蔡氏清曰:味“離王公也”之詞,則知諸卦之五,所謂尊位者,不必皆謂天王,凡諸侯之各君其國者,亦足當五也。
  王用出征,以正邦也。
  程傳 王者用此上九之德,明照而剛斷,以察除天下之惡,所以正治其邦國,剛明,居上之道也。
  象下傳山上有澤,咸,君子以虛受人。
  本義 山上有澤,以虛而通也。
  程傳 澤性潤下,土性受潤,澤在山上,而其漸潤通徹,是二物之氣相感通也。君子觀山澤通氣之象,而虛其中以受于人,夫人中虛則能受,實則不能入矣,虛中者無我也,中無私主,則無感不通,以量而容之,擇合而受之,非圣人有感必通之道也。
  集說 崔氏憬曰:山高而降,澤下而升,山澤通氣,《咸》之象也。
  呂氏大臨曰:澤居下而山居高,然山能出云而致雨者,山內虛而澤氣通也,故君子居物之上,物情交感者,亦“以虛受”也。
  郭氏雍曰:唯虛故受,受故能感,不能感者,以不能受故也,不能受者,以不能虛故也。
  胡氏炳文曰:“以虛受人”,無心之感也。
  陳氏琛曰:山上有澤,澤以潤而感乎山,山以虛而受其感,《咸》之象也。君子體之,則虛其心以受人之感焉!蓋心無私主,有感皆通,若有一豪私意自蔽,則先人者為主,而感應之機窒矣,雖有所受,未必其所當受,而所當受者,反以為不合而不之受矣。
  何氏楷曰:六爻之中,一言思,三言志。思何可廢,而至于明從則非虛;志何可無,而末而外而隨人,則非虛。極而言之,天地以虛而感物,圣人以虛而感人心,三才之道,盡于是矣。
  吳氏曰慎曰:虛者《咸》之貞也,天地之常,以其心普萬物而無心,圣人之常,以其情順萬事而無情者,虛而已。君子之學,廓然大公,物來順應,所謂“以虛受人”也。
  咸其拇,志在外也。
  程傳 初志之動,感于四也,故曰“在外”,志雖動而感未深,如拇之動,未足以進也。
  集說 虞氏翻曰:志在外,謂四也。
  孔氏穎達曰:與四相應,所感在外。
  俞氏琰曰:初與四感應以相與,則志之所之,在于外矣。
  雖兇居吉,順不害也。
  程傳 二居中得正,所應又中正,其才本善,以其在咸之時,質柔而上應,故戒以先動求君則兇,居以自守則吉?!断蟆窂兔髦?,非戒之不得相感,唯順理則不害,謂 集說 顧氏象德曰:雖兇而居則吉者,蓋能順理以為感,不為躁動害也。居非專靜、特不妄動而已。
  咸其股,亦不處也。志在隨人,所執(zhí)下也。
  本義 言“亦”者,因前二爻皆欲動而云也,二爻陰躁,其動也宜,九三陽剛,居止之極,宜靜而動,可吝之甚也。
  程傳 云“亦”者,蓋象辭本不與易相比,自作一處,故諸爻之象辭,意有相續(xù)者,此言“亦”者,承上爻辭也,上云“咸其拇志在外也”,“雖兇居吉順不害也”,“咸其股亦不處也”。前二陰爻皆有感而動,三雖陽爻亦然,故云“亦不處也”?!安惶帯?,謂動也,有剛陽之質,而不能自主,志反在于隨人,是所操執(zhí)者卑下之甚也。
  貞吉悔亡,未感害也。憧憧往來,未光大也。
  本義 “感害”,言不正而感,則有害也。
  程傳 貞則吉而悔亡,未為私感所害也,系私應則害于感矣,“憧憧往來”,以私心相感,感之道狹矣,故云“未光大也”。
  集說 陸氏九淵曰:《咸》九四一爻,圣人以其當心之位,其言感通為尤至,曰“貞吉悔亡”,而《象》以為“未感害也”,蓋未為私感所害,則心之本然,無適而不正,無感而不通。曰“憧憧往來朋從爾思”,而《象》以為“未光大也”。蓋“憧憧往來”之私心,其所感必狹,從其思者,獨其私朋而已,圣人之洗心,其諸以滌去“憧憧往來”之私而全其本然之正也與,此所以“退藏于密”,而能同乎民,交乎物,而不墮于膠焉溺焉之一偏者也。
  咸其脢,志末也。
  本義 “志末”謂不能感物。
  程傳 戒使背其心而咸脢者,為其存心淺末,系二而說上,感于私欲也。
  集說 李氏鼎祚曰:“末”,猶上也,五比于上,故“咸其脢,志未”者,謂五志感于上也。
  朱氏震曰:卦以初為本,上為末。
  王氏宗傳曰:謂五有“咸其脢”之象者,以其志意之所向,在于一卦之末,故欲“咸其脢”以背去之也。
  何氏楷曰:謂五志在與仁相感也?!断缔o》曰:“其初難知,其上《易》知,本末也。 ”《大過彖傳》“本末弱”,“末”指上六可知矣。
  咸其輔頰舌,滕口說也。
  本義 “滕”“騰”通用。
  程傳 唯至誠為能感人,乃以柔說騰揚于口舌言說,豈能感于人乎。
  雷風恒,君子以立不易方。
  程傳 君子觀雷風相與成《恒》之象,以常久其德,自立于大中常久之道,不變易其方所也。
  集說 呂氏大臨曰:雷風雖若非常,其所以相與則恒。
  胡氏炳文曰:雷風雖變,而有不變者存,體雷風之變者,為我之不變者,善體雷風者也。
  案 說此象者,用烈風雷雨弗迷,說震象者,用迅雷風烈必變,皆非也?!袄罪L”者,大地之變而不失其常也;“立不易方者”,君子之歷萬變而不失其常也;“洊雷”者,天地震動之氣也;恐懼修省者,君子震動之心也。
  浚恒之兇,始求深也。
  程傳 居恒之始,而求望子上之深,是知常而不知度勢之甚也。所以“兇”,陰暗不得恒之宜也。
  集說 朱氏震曰:初居巽下,以深入為恒,上居震極,以震動為恒,在始而求深,在上而好動,皆兇道也。
  郭氏雍曰:進道有漸而后可久,在《恒》之初,浚而深求,非其道也。
  王氏申子曰:可恒之道,以久而成,始而求深,是施諸己則欲速不達,施諸人則責之太遽者也,故兇。
  蘇氏濬曰:凡人用功之始,立志太銳,取效太急,便有欲速不助長之病,故曰“始求深”,盂子言“深造必以道”,正是此意。
  九二悔亡,能久中也。
  程傳 所以得“悔亡”者,由其能恒久于中也,人能恒久于中,豈止亡其悔,德之善也!
  集說 胡氏炳文曰:九二獨提“能久中”。諸爻不中,故不久可見。
  不恒其德,無所容也。
  程傳 人既無恒,何所容處,當處之地,既不能恒,處非其據,豈能恒哉?是不恒之人,尤所容處其身也。
  案 此“無所容”,與《離》四相似,皆謂德行無常度,自若無所容,非人不容之也。
  久非其位,安得禽也。
  程傳 處“非其位”,雖久何所得乎,以田為喻,故云“安得禽”也。
  集說 王氏弼曰:恒“非其位”,雖勞無獲也。
  婦人貞吉,從一而終也。夫子制義,從婦兇也。
  程傳 如五之從二,在婦人則為正而吉,婦人以從為正,以順為德,當終守于從一。
  夫子則以義制者也,從婦人之道,則為兇也。
  集說 項氏安世曰:九二以剛中為常,故“悔亡”,六五以柔中為恒,在二可也,在五,則夫也父也君也,而可乎。婦人從夫則吉,夫子從婦則兇矣。
  楊氏啟新曰:爻辭只曰“婦人吉”,《象傳》又添一“貞”字,明“恒其德,貞”,為婦人之貞也。
  振恒在上,大無功也。
  程傳 居上之道,必有恒德,乃能有功。若躁動不常,豈能有所成乎!居上而不恒,其兇甚矣,《象》又言其不能有所成立,故曰“大無功也”。
  集說 王氏安石曰:終乎動,以動為恒者也,以動為恒,而在物上,其害大矣。
  王氏申子曰:此所謂天下本無事,庸人自擾之。其好功生事之過乎。故圣人折之曰“大無功”,言振擾于守恒之時,決無所成也。
  天下有山,遯。君子以遠小人,不惡而嚴。
  本義 天體無窮,山高有限,《遯》之象也?!皣馈闭?,君子自守之常,而小人自不能近。
  程傳 天下有山,山下起而乃止,天上進而相違,是遯避之象也,君子觀其象,以避遠乎小人。遠小人之道,若以惡聲厲色,適足以致其怨忿,唯在乎矜莊威嚴,使知敬畏,則自然遠矣。
  集說 石氏介曰:“不惡而嚴”,外順而內正也,尚惡則小人憎,不嚴則正道消。
  張子曰:“惡”讀為憎惡之“惡”,“遠小人”不可示以惡也,惡則患及之,又焉能遠?“嚴”之為言,敬小人而遠之之意也。
  楊氏時曰:天下有山,其藏疾也無所拒,然亦終莫之陵也,此君子遠小人不惡而嚴之象也。
  郭氏雍曰:君子當遯之時,畏小人之害,志在遠之而已。遠之之道何如?不惡其人而嚴其分是也??鬃釉唬杭仓焉?,亂也。不惡則不疾矣。
  俞氏琰曰:君子觀象以遠小人,豈有它哉!不過危行言遜而已。遜其言則不惡,不使之怨也;危其行則有不可犯之嚴,不使之不遜也。此“君子遠小人”之道也。
  案 “天下有山”,以山喻小人,以天喻君子,似未切。蓋“天下有山”,山之高峻極于天也,山之高峻者,未嘗絕人,而自不可攀躋,故有“不惡而嚴”之象。楊氏之說,蓋是此意。
  程傳 見幾先循,固為善也,遯而為尾,危之道也,往既有危,不若不往而晦藏,可免于災,處危故也。古人處微下,隱亂世,而不去者多矣。
  案 《程傳》以不遯為免災,朱子以晦處勿有所行為免災,故朱子嘗欲劾韓伏胄,占得此爻而止。
  執(zhí)用黃牛,固志也。
  程傳 上下以中順之道相固結,其心志甚堅,扣執(zhí)之以牛革也。
  集說 侯氏行果曰:上應貴主,志在輔時,不隨物遯,獨守中直,堅如革束,執(zhí)此之志,“莫之勝說”,殷之父師,當此爻矣。
  蔡氏清曰:謂自固其志,“不可榮以祿也”。
  附錄 孔氏穎達曰:“固志”者,堅固遯者之志,使不去己也。
  系遯之厲,有疾憊也。畜臣妾吉,不可大事也。
  程傳 遯而有系累,必以困憊致危。其有疾乃憊也。蓋力亦不足矣,以此昵愛之心,畜養(yǎng)臣妾則吉,豈可以當大事乎。
  集說 張氏清子曰:當遯而系,故有疾而厲,至于憊乏也。唯當以剛自守,止下二陰,而畜之以臣妾之道,然后獲吉,又豈可當大事乎。
  案 “不可大事”,言末可直行其志,危言危行也,與《彖》“小貞言”,《大》“不惡而嚴”之意,皆相貫。
  君子好遯,小人否也。
  程傳 君子雖有好而能遯,不失于義,小人則不能勝其私意,而至于不善也。
  集說 俞氏琰曰:爻辭云:“好遯,君子吉小人否”,爻傳不及吉字,蓋謂唯君子為能“好遯”,小人則不能“好遯”也。既“好遯”,則遯而亨,其吉不假言矣。
  嘉遯貞吉,以正志也。
  程傳 志正則動必由正,所以為遯之嘉也。居中得正而應中正,是其志正也。所以為吉,人之遯也止也,唯在正其志而已矣。
  集說 張子曰:居正處中,能正其志,故獲“貞吉”。
  案 君子之志,不在寵利,故進以禮而退以義,所謂“正志”也。
  肥遯無不利,無所疑也。
  程傳 其遯之遠,無所疑滯也。蓋在外則已遠,無應則無累,故為剛決無疑也。
  集說 侯氏行果曰:最處外極,無應于內,心無疑戀,超世高舉,安時無悶,故“肥遯無不利”。
  趙氏汝楳曰:四陽之中,三系于陰,四五應于陰,皆不能不自疑,至上則疑慮盡亡, 李氏心傳曰:“無所疑也”,此及《升》之九三并言之,此決于退,彼決于進,時之宜耳。
  雷在天上,大壯。君子以非禮弗履。
  本義 自勝者強。
  程傳 雷震于天上,大而壯也,君子觀《大壯》之象以行其壯。君子之大壯者,莫若克己復禮。古人云,自勝之謂強,《中庸》于和而不流,中立而不倚,皆曰強哉矯,赴湯火,蹈白刃,武夫之勇可能也,至于克己復禮,則非君子之大壯,不可能也,故云“君子以非禮弗履”。
  張子曰:克己反禮,壯莫盛焉。
  《朱子語類》云:雷在天上,是甚生威嚴,人之克己,須是如雷在天上方能克去非禮。
  項氏安世曰:君子所以養(yǎng)其剛大者,亦曰非禮勿履而已。
  壯于趾,其孚窮也。
  本義 言必窮困。
  程傳 在最下而用壯以行,可必信其窮困而兇也。
  集說 王氏申子曰:居下而用壯,任剛而決行,信乎其窮而兇也。
  九二貞吉,以中也。
  程傳 所以貞正而吉者,以其得中道也,中則不失正,況陽剛而乾體乎。
  集說 孔氏穎達曰:以其居中履謙,行不違禮,故得正而吉也。
  案 卦言“大壯利貞”,唯九二剛德則為大,健體則為壯,而居中則為處壯之貞,乃卦之主也,故《傳》言“以中”,明《大壯》之“貞”在于中也。
  小人用壯,君子罔也。
  本義 小人以壯敗,君子以罔困。
  程傳 在小人則為用其強壯之力,在君子則為用罔,志氣剛強,蔑視于事,靡所顧憚也。
  集說 項氏安世曰:君子用罔,說者不同,然觀爻辭之例,如“小人吉,大人否亨”、“君子吉,小人否”、“婦人吉,夫子兇”,皆是相反之辭,又《象辭》曰:“小人用壯,君子罔也”,全與“君子好遯,小人否也”句法相類,《詩》、《書》中“罔”字與“弗”字“勿”字“毋”字通用,皆禁止之義也。
  楊氏簡曰:九三雖益進,勢雖壯,君子之心未嘗以為意焉,唯小人則自嘉已勢之壯,而益肆益壯,是謂小人用壯。罔,無也。言君子之所用,異乎小人之用也,故曰“小人用壯,君子罔也”。
  俞氏琰曰:孔子恐后世疑爻辭有兩“用”字,以為小人之“用”與君子同,故特去其一。
  藩決不羸,尚往也。
  程傳 剛陽之長,必至于極,四雖已盛,然其往未止也,以至盛之陽,用壯而進,故莫有當之,藩決開而不羸困其力也?!吧型?,其進不已也。
  集說 項氏安世曰:九四以剛居柔,有能正之吉,無過剛之悔?!柏懠薄盎谕觥彼淖?,既盡之矣,又曰“藩決不羸,壯于大輿之輹”者,恐人以居柔為不進也,故以“尚往”明之。
  喪羊于易,位不當也。
  程傳 所以必用柔和者,以陰柔居尊位故也。若以陽剛中正得尊位,則下無壯矣。
  以六五位不當也,故設“喪羊于易”之義。然大率治壯不可用剛,夫君臣上下之勢,不相侔也,茍君之權足以制乎下,則雖有強壯跋扈之人,不足謂之壯也,必人君之勢有所不足,然后謂之治壯。故治壯之道,不可以剛也。
  集說 王氏安石曰:剛柔者所以立本,變通者所以趨時。方其趨時,則位正當而有咎兇,位不當而無悔者有矣。大壯之時,得中而處之以柔,能喪其很者也。
  案 “位當”、“位不當”,《易》例多借爻位,以發(fā)明其德與時地之相當不相當也。
  此“位不當”,不止謂以陰居陽,不任剛壯而已,蓋謂四陽已過矣,則五所處非當壯之位也!于是而以柔中居之,故為“喪羊于易”。
  不能退不能遂,不詳也。艱則吉,咎不長也。
  程傳 非其處而處,故講退不能。是其自處之不詳慎也?!捌D則吉”,柔遇艱難,又居壯終,自當變矣,變則得其分,過咎不長,乃吉也。
  集說 胡氏炳文曰:《臨》六三,《壯》上六,皆“無攸利”,皆曰“咎不長”。蓋六三之憂,上六之艱,不貴無過而貴改過也。
  俞氏琰曰:人之處事,以為易則不詳審,以為艱則詳審。向也既以不詳審而致咎,令詳審而不輕率,則其“咎不長也”。
  明出地上,晉。君子以自昭明德。
  本義 “昭”,明之也:程傳 “昭”,明之也:傳曰昭德塞違,昭其度也君子觀“明出地上”而益明盛之象。而以自昭其明德,之蔽致知,昭明德于己也。明明德于天下,昭明德于外也,明明 集說 胡氏炳文曰:至健莫如天,君子以之“自強”,至明莫如日,君子以之“自昭”。
  俞氏琰曰:“明德”,君子固有之德也;自昭者,自有此德而自明之也。人德本明,人欲蔽之,不能不少昏昧,其本然之明,固未嘗息。知所以自明,則本然之明,如日之出地,而其昭著初無增損也?!洞髮W》所謂“明明德”,所謂“自明”,與此同旨。
  晉如摧如,獨行正也。裕無咎,未受命也。
  本義 初居下位,未有官守之命。
  程傳 無進無抑,唯獨行正道也。寬裕則無咎者,始欲進而未當位故也。君子之于進退,或遲或速,唯義所當,未嘗不裕也。圣人恐后之人,不達寬裕之義,居位者廢職失守以為裕,故特云初六裕則無咎者,始進未受命當職任故也。若有官守,不信于上而失其職,一日不可居也,然事非一概,久速唯時,亦容有為之兆者。
  集說 劉氏曰:君子之于正,不可以人之不見知而改其度。
  張氏振淵曰:“獨行正”,是原所以見摧之故。大凡君子處世,枉己易合,直道難容,唯正所以見摧,然安可因摧而自失其正,正與爻互相發(fā)明。
  案 “未受命”,與《臨》九二同?!杜R》、《晉》皆君子道長向用之卦也,然君子無急于乘勢趨時之意,當其臨也,至誠感物,如忘其勢,當其進也,守道優(yōu)游,若將終身然,故一則曰“未順命”,一則曰“未受命”。
  受茲介福,以中正也。
  程傳 “受茲介福,以中正”之道也,人能守中正之道,久而必亨,況大明在上而同德,必受大福也。
  集說 楊氏時曰:六二以柔順處乎眾陰,而獨無應,是不見知也,故“晉如愁如”,然居中守正,素位而行,鬼神其福之矣?!对姟吩唬骸熬腹矤栁唬檬钦?,神之聽之,介爾景福。”此之謂也。
  何氏楷曰:《爾雅》云:“父之妣為王母?!薄缎∵^》六二遇妣,即此言“王母”,二五德同位應,二受“介?!保云渎闹械谜?。
  眾允之,志上行也。
  程傳 “上行”,上順麗于大明也。上從大明之君,眾志之所同也。
  集說 李氏過曰:初之“罔孚”,眾未允也;二之“愁如”,猶有悔也;三德孚于眾,進得所愿而“悔亡”也。
  鼬鼠貞厲,位不當也。
  程傳 賢者以正德宜在高位,不正而處高位,則為非據,貪而懼失則畏人,固處其地,??芍病?br />  失得勿恤,往有慶也。
  程傳 以大明之德,得下之附,推誠委任,則可以成天下之大功,是往而有福慶也。
  維用伐邑,道未光也。
  程傳 “維用伐邑”,既得“吉”而“無咎”,復云“貞吝”者,其道未光大也。以正理言之,尤可吝也,夫道既光大,則無不中正,安有過也。今以過剛自治,雖有功矣,然其道未光大,故亦可吝,圣人言盡善之道。
  案 “道未光”,乃推原所以伐邑之故。蓋進之極,則于道必未光也,如勢位重,則有居成功之嫌,爵祿羈,則失獨行愿之志,故必克治其私,然后高而不危,免于亢悔也?!秹肺逯爸形垂狻蓖?br />  明入地中,明夷。君子以蒞眾,用晦而明。
  程傳 明所以照,君子無所不照,然用明之過,則傷于察,太察則盡事而無含弘之度,故君子觀“明入地中”之象,于“蒞眾”也,不極其明察而“用晦”,然后能容物和眾,眾親而安。是用晦乃所以為明也。若自任其明,無所不察,則己不勝其忿疾,而無寬厚含容之德,人情睽疑而不安,失蒞眾之道,適所以為不明也,古之圣人設前旒屏樹者,不欲明之盡乎隱也。
  集說 孔氏穎達曰:冕旒垂目,黃主纊塞耳,無為清凈,民化不欺,若運其聰明,顯其智慧,民即逃其密綱,奸詐愈生。豈非藏明用晦,反得其明也。
  張子曰;不任察而不失其治也。
  林氏希元曰:“用晦而明”,不是以晦為明,亦不是晦其明。蓋雖明而用晦,雖用晦而明也。“用晦而明”,只是不盡用其明,蓋盡用其明,則傷于太察,而無含弘之道,唯明而用晦,則既不汶汶而暗,亦不察察而明,雖無所不照,而有不盡照者,此古先帝王所以蒞眾之術也。
  何氏楷曰:晦其明,謂藏明于晦;晦而明,謂生明于晦。意實相發(fā)。
  君子于行,義不食也。
  本義 唯義所在不食可也。
  程傳 君子遯藏而困窮,義當然也。唯義之當然,故安處而無悶,雖不食可也。
  集說 王氏申子曰:義所不食,則于飛攸往,義所當行亦明矣,去之可不速乎,此伯夷太公之事。
  六二之吉,順以則也。
  程傳 六二之得吉者,以其順處而有法則也?!皠t”,謂中正之道。能順而得中正,所以處明傷之時,而能保其吉也。
  王氏申子曰:以柔順處之而不失其中正之則,昔者文王用明夷之道,其如是乎。
  南獰之志,乃大得也。
  程傳 夫以下之明,除上之暗,其志在去害而已,如商周之湯武,豈有意于利天下乎。“得其大首”,是能去害而大得其志矣。志茍不然,乃悖亂之事也。
  入于左腹,獲心意也。
  程傳 “入于左腹”,謂以邪僻之道,入于君而得其心意也,得其心,所以終不悟也。
  箕子之貞,明不可息也。
  程傳 箕子晦藏,不失其貞固,雖遭患難,其明自存,不可滅息也。若逼禍患,遂失其所守,則是亡其明,乃滅息也。古之人,如揚雄者是也。
  集說 蘇氏軾曰:六五之于上六,正之則勢不敵,救之則力不能,去之則義不可,此最難處者也,如箕子而后可,箕子之處于此,身可辱也,而“明不可息也”。
  初登于天,照四國也。后入于地,失則也。
  本義 “照四國”,以位言。
  程傳 “初登于天”,居高而明,則當照及四方也,乃被傷而昏暗,是“后人于地”,火明之道也?!笆t”,失其道也。
  集說 胡氏炳文曰:“則”者,不可逾之理,失則所以為紂,順則所以為文王。
  風自火出,家人。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恒。
  本義 身修則家治矣。
  程傳 正家之本,在正其身。正身之道,一言一動,不可易也,君子觀風自火出之象,知事之由內而出,故所言必有物,所行必有恒也?!拔铩?,謂事實?!昂恪?,謂常度法則也。德業(yè)之著于外,由言行之謹于內也,言慎行修,則身正而家治矣。
  集說 孔氏穎達曰:“物”,事也。言必有事,即口無擇言。行必有常,即身無擇行,正家之義,修于近小,言之與行,君子樞機,出身加人,發(fā)邇化遠,故舉言行以為之誡。
  楊氏時曰:言忠信則有物,行篤敬則有常。
  胡氏炳文曰:風自火出,一家之化,自吾言行出,皆由內及外,自然薰蒸而咸者也。
  俞氏琰曰:齊家之道,自修身始,此風自火出,所以為《家人》之象也。君子知風之自,于是齊家以修身為本,而修身以言行為先,言必有物而無妄,行必有恒而不改。
  “物”,謂事實,言而誠實則有物,不誠實,則無物也?!昂恪保^常度,行而常久則有恒,不常久,則無恒也。
  本義 志未變而豫防之。
  程傳 閑之于始,家人志意未變動之前也。正志未流散,變動而閑之,則不傷恩,不失義,處家之善也,是以“悔亡”。志變而后治,則所傷多矣,乃有悔也。
  集說 蘇氏軾曰:忘閑焉則志變矣,及其未變而閑之,故“悔亡,”楊氏簡曰:治家之道,當防閑其初,及其心志未變而閑之以禮,邪僻之意,無由而興矣。
  六二之吉,順以巽也。
  程傳 二以陰柔居中正,能順從而卑巽者也,故為婦人之貞吉也。
  案 六二六四之力順同,順者女之貞也,四位高,故曰順在位,二位卑,故曰“順以巽”。
  家人嗃嗃,未失也。婦子嘻嘻,失家節(jié)也。
  程傳 雖“嗃嗃”于治家之道,未為甚失,若“婦子嘻嘻”,是無禮法,失家之節(jié),家必亂矣。
  集說 王氏弼曰:以陽處陽,剛嚴者也。處下體之極,為一家之長者也。行與其慢,寧過乎恭,家與其瀆,寧過乎嚴,是以家人雖“嗃嗃悔厲”,猶得其道,“婦子嘻嘻”,乃失其節(jié)也。
  富家大吉,順在位也。
  程傳 以巽順而居正,位正而巽順,能保有其富者也,“富家”之“大吉”也。
  集說 俞氏琰曰:《禮運》云,父子篤,兄弟睦,夫婦和,家之肥也。豈以多財為吉哉,以順居之,則滿而不溢,可以保其家而長守其富,吉孰大焉。
  王假有家,交相愛也。
  本義 程子曰:夫愛其內助,婦愛其刑家。
  程傳 “王假有家”之道者,非止能使之順從而已,必致其心化誠合,夫愛其內助,婦愛其刑家,“交相愛”也。能如是者,文王之妃乎,若身修法立而家末化,未得為“假有家”之道也。
  集說 郭氏雍曰: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婦婦、同大順而無逆焉者,“交相愛”之義也。
  龔氏煥曰:“交相愛”則一家之父子兄弟,夫婦長幼,莫不相愛,非特夫婦而已也。
  威如之吉,反身之謂也。
  本義 謂非作威也,反身自治,則人畏服之矣。
  程傳 治家之道,以正身為本,故云“反身之謂”。爻辭謂治家當有威嚴,而夫子 集說 朱氏震曰:威非外求,反諸身而已,反身則正,正則誠,誠則不怒而威,后世不知所謂威嚴者正其身也,或不正而尚威怒,則父子相夷,愈不服矣,安得吉。
  郭氏雍曰:《象》明“言有物而行有恒”,而此又言“反身之謂”者,家人之道,所以成始成終者,修身而已。
  趙氏汝楳曰:爻于初言“閑”,三言“嗃嗃”,上言“威”。圣人慮后世以為威嚴有余,而親睦不足,故特釋之以“反身”。謂“威如”者,非嚴厲以為威。反求諸己而已。
  上火下澤,睽,君子以同而異。
  本義 二卦合體,而性不同。
  程傳 “上火下澤”,二物之性違異,所以為睽離之象。君子觀睽異之象,于大同之中,而知所當異也。夫圣賢之處世,在人理之常,莫不大同,于世俗所同者,則有時而獨異。蓋于秉彝則同矣,于世俗之失則異也,不能大同者,亂常拂理之人也,不能獨異者,隨俗習非之人也,要在同而能異耳?!吨杏埂吩缓投涣魇且病?br />  集說 荀氏爽曰:火性炎上,澤性潤下,故曰睽也。大歸雖同,小事當異,百官殊職,四民異業(yè),文武并用,威德相反,共歸于治,故曰“君子以同而異”也。
  項氏安世曰:同象《兌》之“說”,異象《離》之“明”。
  見惡人,以辟咎也。
  程傳 睽離之時,人情乖違,求和合之,且病其不能得也,若以惡人而拒絕之,則將眾仇于君子,而禍咎至矣,故必見之,所以免避怨咎也,無怨咎,則有可合之道。
  遇主于巷,未失道也。
  本義 本其正應,非有邪也。
  程傳 當睽之時,君心未合,賢臣在下,竭力盡誠,期使之信合而已。至誠以感動之,盡力以扶持之,明義理以致其知,杜蔽惑以誠其意,如是宛轉以求其合也。“遇”非枉道迎逢也,“巷”非邪僻由徑也,故夫子特云“遇主于巷,未失道也”,未非此也,非必謂失道也。
  集說 王氏申子曰:處上下睽離之時,不得不委曲以求合,故曰“未失道”,言于正道未為失也。
  見輿曳,位不當也。無初有終,遇剛也。
  程傳 以六居三,非正也。非正則不安,又在二陽之間,所以有如是艱厄,由“位不當也,無初有終”者,終必與上九相遇而合,乃“遇剛也”,不正而合,未有久而不離者也,合以正道,自無終睽之理,故賢者順理而安行,知者知幾而固守。
  集說 胡氏瑗曰:“無初有終,遇剛也”者,言初為上之見疑,然終則知己之誠而 案 爻有兩喻,而《象傳》偏舉者,舉其重者也,此舉“見輿曳”,以乘剛也,《困》三舉“據于蒺藜”,亦以乘剛也,《易》例乘剛之危最甚。
  交孚無咎,志行也。
  程傳 初四皆陽剛君子,當睽乖之時,上下以至誠相交,協(xié)志同力,則其志可以行,不止無咎而已。卦辭但言“無咎”,夫子又從而明之,云可以行其志,救時之睽也,蓋以君子陽剛之才,而至誠相輔,何所不能濟也,唯有君子,則能行其志矣。
  厥宗噬膚,往有慶也。
  程傳 爻辭但言“厥宗噬膚”,則可以往而無咎,《象》復推明其義,言人君雖己才不足,若能信任賢鋪,使以其道深入于己,則可以有為,是往而有福慶也。
  集說 項氏安世曰:二以五為主,而委曲以入之,巷雖曲而通諸道,“遇主于巷”,將以行道,非為邪也。五以二為宗而親之,二五以中道相應,當睽之時,其間也,微而易合,如膚之柔,噬之則人,豈獨“無咎”,又將“有慶”,二五陰陽正應,故其辭如此。
  何氏楷曰:“厥宗”既“噬膚”矣,往則有相合之慶,蓋決之也。
  遇雨之吉,群疑亡也。
  程傳 “雨”者,陰陽和也,始睽而能終和,故吉也。所以能和者,以群疑盡亡也,其始睽也,無所不疑,故云“群疑”,睽極而合,則皆亡也。
  集說 孔氏穎達曰:“群疑亡”者,往與三合,如雨之和,向之“見豕”、“見鬼”、“張弧”之疑,并消釋矣,故曰“群疑亡也”。
  王氏安石曰:上九《睽》極有應而疑之,夫《睽》之極,則物有似是而非者,雖明猶疑,疑之已甚,則以無為有,無所不至,況于不明者乎,上九剛過中,用明而過者也,故其始不能無疑。
  《朱子語類》云:諸爻立象,圣人必有所據,非是自撰,但今不可考耳。到孔子方不說象,如“見豕負涂”、“載鬼一車”之類,孔子只說“群疑亡也”,便見得上面許多,皆是狐惑可疑之事而已,到后人解說,便多牽強。
  趙氏汝楳曰:怪力亂神,圣人所不語,而此卦言之甚詳,故圣人斷之曰“疑”。蓋心疑則境見,心明則疑亡,知此者,志怪之書可焚,無鬼之論可熄。
  王氏申子曰:孤生于睽,睽生于疑,今群疑既亡,則睽而合,合而和,所以吉也。
  山上有水,蹇。君子以反身修德。
  程傳 山之峻阻。上復有水,坎水為險陷之象,上下險阻,故為蹇也。君子觀蹇難之象,而以“反身修德”,君子之遇艱阻,必反求諸己而益自修。孟子曰: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諸己。故遇艱蹇,必自省于身有失而致之乎,是反身也,有所未善,則改之。無歉于心,則加勉,乃自修其德也,君子修德以俟時而已。
  《朱子語類》云:潘謙之書曰:《蹇》與《困》相似,“致命遂志”,“反身修德”亦一般,殊不知不然。《象》曰“澤無水,困”,處困之極,事無可為者,故只得“致命遂志”,若蹇則猶可進步,如山上之泉,曲折多艱阻,然猶可行,故教人以“反身修德”,只觀“澤無水,困”,與“山上有水,蹇”二句,便全不同。
  項氏安世曰:反身象艮之背,修德象坎之勞。
  往蹇來譽,宜待也。
  程傳 方蹇之初,進則益蹇,時之未可進也,故宜見幾而止,以待時可行而后行也。
  諸爻皆蹇往而善來,然則無出蹇之義乎。曰:在蹇而往,則蹇也,蹇終則變矣,故上已有碩義。
  集說 王氏申子曰:往而行險,不如居易以俟之為宜也。
  龔氏煥曰:居止之初,去險尚遠,見險而即止,《彖傳》之所謂知也。
  王臣蹇蹇,終無尤也。
  本義 事雖不濟,亦無可尤。
  程傳 雖艱厄于蹇時,然其志在濟君難,雖未能成功,然終無過尤也,圣人取其志義而謂其“無尤”,所以勸忠藎也。
  集說 侯氏行果曰:二上應于五,五在坎中,險而又險,志在匡弼,匪惜其躬,故曰“王臣蹇蹇,匪躬之故”,輔君以此,“終無尤也”。
  往蹇來反,內喜之也。
  程傳 “內”,在下之陰也。方蹇之時,陰柔不能自立,故皆附于九三之陽而喜愛之。九之處三,在蹇為得其所也,處蹇而得下之心,可以求安,故以“來”為“反”,猶春秋之言歸也。
  集說 孔氏穎達曰:內卦三爻,唯九三一陽,居二陰之上,是內之所恃,故云“內喜之也”。
  往蹇來連,當位實也。
  程傳 四當蹇之時,居上位,不往而來,與下同志,固足以得眾矣,又以陰居陰,為得其實,以誠實與下,故能連合而下之。二三亦各得其實,初以陰居下,亦其實也,當同患之時,相交以實其合可知,故來而連者,當位以實也,處蹇難,非誠實何以濟,當位不曰正而曰實,上下之交,主于誠實,用各有其所也。
  集說 荀氏爽曰:處正承陽,故曰“當位實也”。
  沈氏該曰:四當位可進,而陰柔不能獨濟,來而承五,連于陽實,則得所輔也。
  案 荀氏、沈氏、姜氏之說皆是,然如此,則當位兩字,宜著。九五說,言當尊位者有實德也,如“敵剛也”之例。
  大蹇朋來,以中節(jié)也。
  程傳 “朋”者,其朋類也。五有中正之德,而二亦中正,雖大蹇之時,不失其守,蹇與蹇以相應助,是以其中正之節(jié)也。上下中正而弗濟者,臣之才不足也。自古守節(jié)秉義,而才不足以濟者,豈少乎,漢李固、王允,晉周豈頁、王導之徒是也。
  集說 孔氏穎達曰:得位履中,不改其節(jié),則同志者自遠而來,故曰“朋來”。
  案 《蹇》卦之義,在乎進止得宜,爻之往來,即進止也。九五雖不言往來,而傳明其為“中節(jié)”,則進止之宜不失,可以濟難而不至于犯難矣。裴度云,朝延處置得宜,有以服其心,其“中節(jié)”之謂乎。
  往蹇來碩,志在內也。利見大人,以從貴也。
  程傳 上六應三而從五,志在內也。蹇既極而有助,是以碩而吉也。六以陰柔當蹇之極,密近剛陽中正之君,自然其志從附以來自濟,故“利見大人”,謂從九五之貴也,所以云“從貴”,恐人不知大人為指五也。
  集說 蘇氏軾曰:內與貴,皆五之謂。
  雷雨作,解。君子以赦過宥罪。
  程傳 天地解散而成雷雨,故“雷雨作”而為解也,與“明兩”而作離語不同?!吧狻?,釋之;“宥”,寬之。過失則赦之可也,罪惡而赦之,則非義也,故寬之而已。君子觀雷雨作解之象,體其發(fā)育,則施恩仁,體其解散,則行寬釋也。
  集說 孔氏穎達曰:“赦”謂放免;“過”謂誤失;“宥”謂寬宥;“罪”謂故犯。過輕則赦,罪重則宥,皆解緩之義也。
  趙氏汝楳曰:雷者天之威,雨者天之澤,威中有澤,猶刑獄之有赦宥。
  剛柔之際,義無咎也。
  程傳 初四相應,是剛柔相際接也。剛柔相際,為得其宜,艱既解而處之,剛柔得宜,其“義無咎”也。
  集說 蘇氏淵曰:柔居解初,而承剛應剛,得剛柔交際之宜,難必解矣,故曰“義無咎也”。
  案 初本以居最內最后得來復之義,故無咎,孔子恐人謂其一無所為也,故以從陽補其義,在后之例,與《遯》初同。
  九二貞吉,得中道也。
  程傳 所謂“貞吉”者,得其中道也。除去邪惡,使其中直之道得行,乃正而吉也。
   負且乘,亦可丑也。自我致戎,又誰咎也。
  程傳 負荷之人,而且乘載,為可丑惡也,處非其據,德不稱其器,則寇戎之致,乃己招取,將誰咎乎?圣人又于《系辭》明其致寇之道,謂作《易》者其知盜乎!盜者乘釁而至,茍無釁隙,則盜安能犯?“負者小人之事,乘者君子之器”,以小人而乘君子之器,非其所能安也,故盜乘釁而奪之,小人而居君子之位,非其所能堪也,故滿假而陵慢其上,侵暴其下,盜則乘其過惡而伐之矣?!胺ァ闭?,聲其罪也,“盜”,橫暴而至者也,貨財而輕慢其藏,是教誨乎盜使取之也!女子而夭冶其容,是教海淫者使暴之也,小人而乘君子之器,是招盜使奪之也,皆自取之之謂也。
  集說 雷氏思曰:“負且乘”,小人自以為榮,而君子所恥,故“可丑”,寇小則為盜,大則為戎,任使非人,則變解而蹇,天下起戎矣。
  案 雷氏說,極得此《傳》及《系傳》之意,此《傳》所謂致戎,《系傳》所謂“盜斯伐之”,皆謂有國家者也。
  解而拇,未當位也。
  程傳 四雖陽剛,然居陰,于正疑不足,若復親比小人,則其失正必矣,故戒必“解其拇”,然后能來君子,以其處未當位也。“解”者,本合而離之也,必解拇而后朋孚,蓋君子之交,而小人容于其間,是與君子之誠未至也。
  集說 鄭氏汝諧曰:四之所自處者不當,宜小人之所附麗也。必解去之,然后孚于其朋?!芭蟆保瑒傟栔??!澳础?,在下之陰。
  案 德非中正,而應初比三,故曰“未當位”。
  君子有解,小人退也。
  程傳 君子之所解者,謂退去小人也,小人去,則君子之道行,是以吉也。
  集說 吳氏曰慎曰:君子能有解,則小人退矣。小人若未退,則是君子未能解也,以小人之退,驗君子之解,雖不言有孚,而有孚之義明矣。
  案 如鄭氏說,則須云君子果能有解,則雖小人亦信之,而回心易行,不待黜抑而自退矣。
  公用射隼,以解悖也。
  程傳 至解終而未解者,悖亂之大者也,射之所以解之也,解則天下平矣。
  集說 吳氏曰慎曰:天下之難,由小人作,群比如拇,邪媚如狐,鷙害如隼。解拇獲狐射隼而難解矣,故《解》卦以去小人為要義。
  案 五以前所解者,但總名之為小人耳,此則曰“?!保瑑葋y外亂之別也,在有虞則共驩者內亂也,三苗者外亂也。
  本義 君子修身所當損者,莫切于此。
  程傳 山下有澤,氣通上潤與深下以增高,皆損下之象。君子觀《損》之象,以損于己,在修己之道所當損者,唯“忿”與“欲”,故以懲戒其忿怒,窒塞其意欲也。
  集說 虞氏翻曰:兌說故“懲忿”,艮止故“窒欲”。
  孔氏穎達曰:“懲”者,息其既往?!爸稀闭?,閉其將來,“懲”“窒”互文而相足也。
  楊氏時曰:“損”,德之修也。所當損者,唯“忿”“欲”而已。故九思始于視聽貌言,終于忿思難,見得思義者,以此。
  《朱子語類》:問:何以“窒欲”,伊川云思,此莫是欲心一萌,當思禮義以勝之否。
  曰:然。
  王氏申子曰:和說則無忿,知止則無欲,故曰修德之要也。
  案 凡大象配兩體之德者,皆先內后外,故當以虞氏之說為是,《益》象亦然。
  已事遄往,尚合志也。
  本義“尚”“上”通。
  程傳 “尚”,上也。時之所崇用為尚,初之所尚者,與上合志也。四賴于初,初益于四,與上合志也。
  案 《易》例,初九與六四雖正應,卻無往從之之義,在下位不援上也。唯《損》初爻言“遄往”,而《傳》謂“上合志”,蓋當損下益上之時故也。
  九二利貞,中以為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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