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貿(mào)易門

六壬銀河櫂 作者:


  日為人,辰為物。

  買物則以辰為我,日為彼,用神為物。

  賣物則以日為我,辰為彼,用神為物。

  日傳辰則賣物成,辰傳日則賣物售。

  日辰俱吉,則物貴而宜賣。日辰俱傷,則物賤而宜買。

  日財旺相,物雖濫惡而必售。

  日辰上乘青龍而日辰克之,物雖珍異而必獲。

  日用俱吉,貨物得利。日辰發(fā)用相傷,得物難售。

  日吉辰傷,物雖售而利少。日傷辰吉,售雖遲而利厚。

  元武克日辰,買賣須防失脫。

  見六達刑沖,防物損。

  凡課傳用神、類神旺相者貴,休囚者賤。

  類神乘蛇而旺相,物雖賤而可居。

  乘蛇而囚死,價雖賤而勿取。

  類神與日辰相生,三傳旺相,又乘吉將,或見成神,其物或買或賣,俱易成而有利。

  若物類不見課傳,雖見而空亡入墓,休囚無氣,及與日辰相制害者,則買與賣均不成矣。

  交易之地,宜于青龍所臨之方。

  三交、元首、無依、贅婿、重審、知一等課,并主交易。

  四季為貨,及月將加日,為末經(jīng)報稅私貨。見魯都加陰,或貴人乘馬加支,勾陳乘月將加日辰,不可漏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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