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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三 通玄妙論

卜筮全書 作者:


  一、無鬼無氣:

  鬼者,無形而有用;卦中不可無,宜靜不宜動。帶吉神動,亦能為福;加兇煞動,無不為殃。

  占身無鬼,資財聚散無常,多招兄弟嫉妒。

  占婚無鬼,婚難成;縱成,夫當夭折。

  占官無鬼,功名難就;卦中縱有貴人,終為貴而無位。

  占失脫無鬼,必自遺失;不然,賊亦難獲。

  求財無鬼,兄弟必爭權;主在他人手下趁財,財亦薄。

  占宅無鬼,謂之無氣。

  鬼者,財之主也。財雖旺,必有主張,然后能聚;無鬼無主也,必主破耗多端、資財不聚。

  占病無鬼,必無叩告之門,乃天年命盡也,其病難療。

  惟有占產、出行、行人、田蠶,無鬼方為大吉之兆也。

  二、絕處逢生:

  且如申日占卦,遇用爻屬木,木見申則絕,木爻無用矣。若得水爻發(fā)動來相生,木爻仍復有用。譬人當困窮之際,得遇貴人扶持,必有寒谷回春之象,此乃是絕處逢生也。

  占婚:遇世應絕處逢生,事將解而后成,意久淡而后濃?;蚩蓴嗥湄毞o力,得人扶策,其事亦可成。

  占產:遇子孫絕處逢生,子將死而復生。

  妻財:遇妻財絕處逢生,妻將危而有救。財幾失而仍得,先難后獲,其利反厚。非比旺相之財有限,資生之財無窮也。

  占官:遇父母絕處逢生,文書雖有阻節(jié),終有貴人主張,其事必成。

  占訟:遇官鬼絕處逢生,訟必有理。若見財動相生,須用資財囑托。

  出行:遇世爻絕處逢生,本意已懶,被人糾合。

  行人:若應爻絕處逢生,必遇故人同回。

  家宅:吉神逢絕處逢生,復有興隆之象;兇神絕處逢生,災欲退而禍復來,病治瘥而官事至。

  占?。河秘撑c吉神絕處逢生,病將死而復活。鬼爻與忌神絕處逢生,病欲安而復作。

  三、合處逢沖:

  且如占得雷地豫卦。世應相生,六爻相合,吉無不利,乃事事可成之象也。卻在子日占得,子沖應上午、害世上未,此乃合處逢沖也。

  占婚遇之,必然被人毀謗,當見將成而解。

  占官遇官鬼文書暗沖,其中尚有反復變動。

  占財遇之,財將入手而不得。

  謀事遇之,必因人阻滯,將成而有變。

  惟有占訟與病,喜遇合處逢沖。合則事必成,逢沖災必散。決然事將危而有救、病欲死而復生。

  吉神合處不可沖,兇神合處喜逢沖也。

  四、隨官入墓:

  隨官入墓,其目有三:有身隨鬼入墓,有世隨鬼入墓,有命隨鬼入墓。

  且如丑日,占得雷水解卦。身鬼俱在五爻,乃身隨鬼入墓也。(注)

  若未日,占得山天大畜。世在二爻屬木,乃世隨鬼入墓也。

  又如未日,寅生人占得地雷復,卯生人占得火澤睽,本命皆在鬼爻,此乃命隨鬼入墓也。

  以上三墓,不問占何事,意皆非吉兆。

  占身遇之,須防目下有災,終身不能顯達。

  占婚,遇世隨鬼入墓,男家貧乏,女財不備。

  占產,遇命隨鬼入墓,須防妻命入黃泉。

  求官遇之,事體難成。雖成,終不能振。若入殺墓,更為大兇。(殺墓者,丁未、戊戌是也。)

  占訟遇之,有牢獄禁系之憂,或訟散身危,或訟中有病。

  求財遇之,勤勞備歷,終歸他人。

  出行遇之,多是去不成,若去愈為不美,必主去后有病。

  家宅遇之,宅長有憂。

  占病遇之,十占九死。

  略舉一二卦為例,其余各以類推。

  虎易注:(且如丑日,占得雷水解卦。身鬼俱在五爻,乃身隨鬼入墓也。)此句所說的"身",不是指"卦身",而是指的"世身"。

  關于卦身和世身的用法,請參看《卜筮全書》的相關內容。

  五、逢沖暗動:

  且如六爻安靜,不遇沖則不動。若日辰相沖,名曰暗動。暗動者,有吉有兇,各有所用,不可一概而論。若遇兇煞暗動,傷身克世,件件皆非所宜。吉神暗動,合世生身,事事無不為吉。余推其義,暗者必非明也,乃陰私潛伏也。福來而不知,禍來而未覺。爻吉則暗中有補,爻兇則暗中有傷。

  占婚遇之,吉則暗中有人網維,兇則暗中有人破敗。

  占產遇胎爻或子孫暗動,必會轉胎。

  求官遇之,吉則有無心之機會,兇則陰中有人損害。

  占訟遇之,吉則得人解救,兇則被人暗算。

  失脫遇之,吉則暗中捕捉可獲,兇則暗味難尋。

  求財遇之,吉則隱然求之,利益殊厚;兇則被人劫騙,利不可得。

  行人遇之,吉則心欲動而未發(fā),兇則暗中有阻,未能起身。

  家宅遇之,吉則暗中有補,福已至而不知;兇則暗中有害,禍欲萌而未覺。

  占病亦隨其所遇之神,而定其吉兇也。

  六、助鬼傷身:

  生助官鬼者,不過妻財也。不宜發(fā)動,動則衰鬼變成旺鬼。旺鬼遇之,其勢愈兇。

  且如申日占得離卦,鬼臨應爻克世,本非佳兆,更兼妻財發(fā)動,生助鬼爻,其兇愈不可當。此乃助鬼傷身也。凡卦鬼克身世者,無財兇有限。若有兩財皆動,其禍不可勝言。倘得子孫發(fā)動,福神來解,庶可反兇成吉,轉禍為祥。

  虎易注:此助鬼傷身之論,學者要注意其運用條件。

  一、助鬼:助鬼之爻只有妻財爻。妻財臨日、月,或在卦中發(fā)動,都可以生助鬼爻,使衰鬼變旺,旺鬼更旺。

  二、傷身:此處所指之"身",就是世爻,或者是卦身爻。鬼爻傷身,也就是卦中鬼爻沖、克世爻或者卦身爻。一般情況下,鬼爻明動或者暗動,可以沖、克世爻或卦身爻。

  三、在鬼爻可以傷克世爻(卦身)的情況下,妻財爻又動來助鬼,就是"助鬼傷身"了。

  三、"倘得子孫發(fā)動,福神來解,庶可反兇成吉,轉禍為祥"。一句,是指的卦中只有子孫發(fā)動的情況。學者千萬不要和前句連在一起去理解運用。否則就會失之千里了。因為子孫發(fā)動可以克官鬼,如果妻財同動的話,子孫不但不克官鬼,反而子孫生財,財又生官,形成連續(xù)相生,使官鬼更旺。

  七、六親取用:

  1、父母:

  生我者謂之父母也。能為兇,能為吉,各有所用。遇財則有傷本體,逢鬼則增長光輝。發(fā)動則克傷子孫,生扶兄弟。審其動靜衰旺,各有所宜,學者自宜詳玩。

  2、兄弟:

  比和者謂之兄弟也。大抵不能為福,亦不能為大兇,無非破敗、克剝、阻滯之神也。怕逢官鬼發(fā)動,則受制,喜遇父母興隆,則有依。動則傷克妻財、扶持福德。此理弘深,自宜推測。

  3、子孫:

  我生者謂之子孫也。逢之者無不為佳,背之者莫能為福。卦無父母則無克,爻有兄弟則有依,動則生財傷克官鬼。

  4、妻財:

  我克者謂之妻財也。諸事逢之無不為吉。惟占父母及文書不宜見之。值兄弟則有損,遇福德則愈佳,逢官鬼則泄氣。動、靜皆吉。雖然動則生鬼,亦不宜發(fā)動也。后之學易者,自當通變。

  5、官鬼:

  克我者謂之官鬼也。大抵為兇處多,為福處少。所畏者福德,所恃者妻財。動則克傷兄弟,生扶父母。然卦中雖兇而不可無,但宜靜而不宜動耳。占身命,帶貴人,當為貴用,加兇煞仍作鬼推。遇吉必進祿加官,逢兇必喪亡疾病。占婚姻為夫。旺相帶青龍者,必聰明俊雅之人。加貴人必有勾當,不然亦是宦家子弟。若在胎養(yǎng)沐浴爻上,今雖末仕,他日必貴。最宜持世,或臨陽象,皆名得地。其余所占,不及盡述,詳具《天玄賦》總論中。

  八、斷易總論:

  且如四時之旺相,實專八卦之吉兇。春木旺而夏火炎,秋金堅而冬水盛。

  木火兼用于春天,火土用事于夏月,金水專三秋之令,水木主一冬之權。

  臨用爻為福不淺,臨忌爻為禍非輕。

  先定財官出現(xiàn)伏藏,次論支神休囚旺相。

  父母輔佐于官鬼,子孫輔佐于妻財。父母與官鬼同氣相求,子孫與妻財同聲相應。

  私用以妻財為主,公用以官鬼為尊。

  最忌動搖,大宜安靜。

  出現(xiàn)旺相可為遠日之圖,有氣伏藏只利暫時之用。用神無氣伏藏,急要日辰生合。日辰旺相,方能生合相扶;用爻休囚,最怕逢空沖克。

  旺相能克休囚,休囚難克旺相;交重能克單拆,單拆難克交重。

  伏藏不論旬空,(旬空者:甲子旬中戌亥空之類)出現(xiàn)怕臨月破。(假如正月建寅,用爻是申,為月破也。)

  用官忌子孫持世,求財忌兄弟臨身。財官若遇生扶,謀望并無阻滯。身世若無救助,所為必主參商。

  兄弟動搖,買婢求財空費力;子孫興發(fā),求官應舉枉勞心。

  父母為饕餮(1)之神,兄弟為克剝之鬼。尋常占卜不宜父母交重,一應謀為切忌兄爻發(fā)作。

  鬼動禍起,切莫與人交爭;財動耗財,甚勿與人爭訟。

  父母動,勞心勞力;兄弟興,為詐為虛。

  用官宜伏父母,用財宜伏子孫。官伏子孫,用官必無成就。財伏父母,用財一半虧傷。用財伏官,怕侵匿之擾。用官伏兄,怕阻隔之撓。用父伏財皆為患,用財伏兄總不中。

  用神要拱合生扶,忌神須刑沖克破。

  散官治病,全賴子孫。興訟求名,須憑官鬼。

  口舌是非爭競,為緣兄弟爻興。謀為重迭艱辛,皆因父母爻動。

  應動事變,托人相反不相從。世動理虧,凡事改求宜改作。世應相生人扶助,世應相克事遲疑。應空吉兇不成,間動謀為多阻。

  月建臨于用爻,求官必定遷高職。月破臨于用爻,作事無成病不痊。

  八純克世克用,作事有始無終。五墓臨世臨身,問病一生九死。

  明用爻之得失、定事體之吉兇。

  求安求樂求長久,最宜爻象安寧;圖借圖賒圖脫卸,看取用爻興旺。

  休囚獨發(fā)事體遲疑,旺相若興事情急速。世臨五墓如醉如癡,用值三刑遭傷遭損。

  略言機妙,全在推詳。外演爻辭定六親之象,內占八卦決百事之疑。洞燭纖毫,包含萬象,下通人事,上應天時。

  生辟字注釋:(1)【饕餮】讀音:tao,一聲。tie,四聲。比喻貪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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