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卷四

藏山雷學 作者:


  在納支理論中,除了日月條件集世應六親和五神生克之外,還有很多補助性的斷卦法度和技巧。本章只能就其中較為重要的幾個問題--卦爻之間的沖合刑害、飛神伏神、進神退神、反吟伏吟、內(nèi)外神煞以及應期占斷進行探究,而各門類的具體占斷法度就無暇細論了。讀者只要從根本上掌握了納支法的基本原則和法度,自可舉一反三,觸類旁通。

第一節(jié) 沖合之間

  [一]

  我們在《預置條件》一節(jié)里已講述了日月建對於卦爻的沖合作用,本節(jié)將討論卦爻之間的沖合以及六沖卦、六合卦以及三合化局,并順便討論一下刑害。卦中爻之沖合組合形態(tài)有四類:

  1、靜爻之間的沖合;

  2、動靜爻之間的沖合;

  3、動爻之間的沖合;

  4、動變爻之間的沖合。

  現(xiàn)分別論之。

  靜爻之間的沖合--

  靜爻不變動,缺乏主動影響他爻的動力,故靜爻之間的沖合僅為一種動態(tài)平恒中的聚力或張力。它們一般不反映目前事件的變化,只反應主客雙方目前的局勢。譬如說,應爻或用神旺而合世,說明對方經(jīng)常幫扶自己,或局勢對己有利,沖世則對方時常在算計自己或局勢對已不利、暗藏沖擊力量之類。大凡得日月、動爻生扶者有力量沖合無生扶者,其中日建重於月建,月內(nèi)月建重於動爻,出月動爻重於月建,可綜合判斷。

  占近事,靜爻之間的沖合還必須結(jié)合動爻綜合判斷,若占遠事,則靜爻之沖合可單獨主事。試舉兩例:

  例66,1994年7月5日,夏先生求測財運得藏山卜“井”:

  斷:

  1、財爻持世而臨君爻,必在經(jīng)濟部門擔任領(lǐng)導,非子午卯酉,當是副職〔實為某公司副經(jīng)理〕;

  2、官鬼酉金與世爻辰土相合,88年〔辰年〕升遷,去年〔酉年〕,事業(yè)興旺,在單位上權(quán)力更大了。

  ……

  按:此是靜爻相合,相合就是同一,故辰酉兩年都有信息顯示。辰年身旺,得官相合且財能生官主升遷,酉年官旺,得財相合,主權(quán)力增大,收入增多。亦可作交換的判斷,這就要靠直覺輔助了。

  例67,同日有楊先生測身運,得藏山卜“晉”之“坤”:

  斷:

  1、六沖變六沖,外卦伏吟,近幾年工作上有較大的波折,動蕩不安;

  2、父母丑土持世得官鬼巳火動而生之,85年〔丑年〕和89〔巳年〕本有升遷之喜,不宜卦逢六沖且外卦伏吟,事有反復周折而終不遂意;

  3、財爻卯木日建生之,這幾年財運還不錯,尤其是86年87年〔寅卯年〕更隹,不過去年兄臨太歲而沖克財爻,財運不濟且有退財之苦;巳酉丑合兄局,事業(yè)上受挫折。

  按:酉年退財是靜爻之間的沖克。

  沖合與生克兼斷時,總是先論沖合,次論生克,因為沖合屬於動變體系,其力量大於生克,正如我們只論動爻對靜爻的生克不論靜爻對動爻的生克一樣。

  沖與合對生克的影響是不同的。合兼克時論合不論克,因合意味著“同一”、“自我相關(guān)”,不存在著對立;生而合之仍然是同一,故可兼看,而克意味著對立,故論合不論克。前人雖有“合中帶克,先好後壞”之說,純是紙上談兵,實測中很少有人這么斷,頂多加一句“貪合忘克”,實質(zhì)上仍是論合不論克。至於極個別卦例以“克合”斷事而得驗者,只能屬心易的范疇。

  六沖不存在兼生,卻是要兼論克的。沖為分裂,克為對立克制,故受沖克之方為害最烈,只受沖而不受克為害則輕。

  動靜爻之間的沖合以及動爻之間的沖合--

  動爻〔包括明動暗動〕合靜爻,謂之化扶;動爻沖靜爻,謂之“擊”,有沖擊打擊之意,沖而克之打擊更重。兩爻俱動而合,謂之合絆,反不能動之意,也有相互幫扶的含義,不過事成須到?jīng)_合之日月。這是一般常識,但也有其他靈活的用法,須根據(jù)具體的卦象具體分析。試舉一例:

  例68,1994年1月22日,友人之妹趙女士測財,得藏山卜“大有”之“豐”:

  斷:

  兄弟申金動而化進,今日為申日,本應今日退財,但官鬼動而合之,此財又退不了,將來也不會退財,因變出來的官鬼巳火克制住了化進之酉金。是不是今天錢借給了別人或是在單位上集了資?趙告知,因房屋改革,住房商品化,今日交了伍仟元購房費給單位。

  這是兩動爻相合之例,反映了具體的事件。兩動爻相沖亦能反映具體事件,可參閱例65。這類具體細節(jié)對於卜筮趨吉避兇的有效性常有舉足輕重的作用。又如:

  例69,1993年11月6日友人之女張浩丹介紹一女友測婚,得京房式“家人”之“頤”:

  斷:

  1、官爻伏藏,男友在外地工作;

  2、應動生世,男友對自己曾是一片癡心而追求,不宜子父雙動而相沖,對方父母極力反對,男友開始動搖;

  3、世應俱化回頭之克,官鬼又不上卦,此婚恐難成;世靜而應動,是對方主動反悔,其原因仍是父母反對;

  4、兩財靜而互沖,世財化回頭之克,應旁之財未土雖空而得臨近子孫之生且化進神戌土,得日建之合,本月正好是戌月,可能對方已在物色新的對象;

  5、父動有信至,亥日〔十月一日〕有音信,信至之日即子孫被克之時。應有心理準備。

  姑娘告之,男友在外地工作,久未通音信;十月一日是自己的生日,男友可能回家。後張浩丹告訴作者,一切均如所測,十月一日其男友已回家,女友打電話去詢問,對方父母一囗回絕,要她再莫去打擾。女友因早有心理準備,覺得一飲一啄莫非前定,故也不感到傷心。次日毅然剪去長發(fā),準備開始新的生活。此卦例雖未改變局勢,但由於分析得仔細具體,且斷卦時婉言勸慰,曉之以人生之理,故其女友避免了過度的心靈創(chuàng)傷,多少也起了心理醫(yī)生的作用。

  動爻與變爻之間的沖合--

  動而化合謂之回頭合,也有動爻得到幫扶或被絆住的意思,可根據(jù)具體卦例靈活用之;若回頭生合,得幫扶的意味更濃。動化沖謂之回頭沖,若回頭沖而不克多主散;回頭沖且克,主動爻受傷而散。古法只看動爻之回頭沖合,我們對靜爻的回頭沖合也一并論之。動爻之回頭沖合多為主測之事、顯性事件或中短期事件;靜爻回頭沖合多為兼測之事、隱性事件或遠期事件。例如:

  例70,1993年10月28日,縣新華書店學門囗門市部姚老師因年終結(jié)算時出現(xiàn)一萬多元的虧欠,曾到某卜者處求測,其人說是店內(nèi)有人貪污所致,又求作者預測,得京房式“需”之“巽”:

  斷:

  1、子孫持世,世應相生,兄鬼不動,無貪污盜竊的跡象,又世爻空亡,也是記憶喪失之象,定是自己遺忘了;

  2、父母爻為帳目,伏於官鬼之下,且官與財爻回頭合,此為帳目有誤之征。靜爻回頭合多主隱性事件;若此官鬼明動,則要以偷盜論了。又巽卦主“出入”,也意味著帳目有出入;

  3、兩財動,一動化回頭合,一動化回頭刑,主要錯了兩大筆帳目,子丑相合是帳目絞錯了花,書款還在店內(nèi);子卯相刑而財化官,是發(fā)貨到單位上沒有收款又沒有上往來帳;

  4、申日世爻出空,記憶開始恢復,子財與丑土相合,沖合之日〔午未日〕第一筆帳會查出來,而未收款之部分也會在十天之內(nèi)查出,因卦變六沖,禍事將散且速也。

  後姚老師告知:的確是錯了兩大筆帳,一筆是帳目絞錯了花,另一筆是某中學運去課本忘記上往來帳。

  靜爻回頭合斷兼測之遠事可參見例71,其中父動化子、子丑相合應丑年父親得孫女之例。

  [二]

  本段討論六沖卦與六合卦。

  前人對此有詳細的論述,一般來說,六合卦和六沖卦俱有好壞之分,吉事宜合而忌沖,兇事宜沖而忌合。吉逢六合主事易成而持久,逢六沖主吉易散而不長遠;兇逢六沖易散,逢合兇事纏綿難脫身。

  此外,六合卦和六沖卦還可自變互變。一般來說,六沖變六沖,散之又散;六合變六合,成之又成;六合變六沖,先合後散,六沖變六合,先散而後成。但是,拋開用神和世應,離開具體的預測事項的性質(zhì),一味看六沖和六合的大象是不符合納甲法以地支運算為主體的基本原則的。

  我們分別論之,先看六沖卦。

  六沖卦三組地支相互沖克,確有動蕩不安和變化激烈、事態(tài)復雜的特點。一般來說,吉事宜平穩(wěn)發(fā)展,不宜沖克太多,但某些事項卻是宜動不宜靜的,譬如說工作調(diào)動、出國留學、參軍等等,不沖則難動;只要用神吉,逢六沖反倒是能夠如愿之象。當然,只有用神單獨逢沖為最隹,主事無大的周折,而卦逢六沖只不過是“動”的過程牽涉面廣一點、事態(tài)復雜一點,從整體上看不為不吉。試舉兩例:

  例71,1993年12月5日縣外貿(mào)張先生測子參軍能去否?得京房式“乾”之“蠱”:

  斷:

  代測仍以世爻為其子,官鬼為用神;世爻主其子能否動而宜逢沖,官鬼主軍職,宜得生。

  1、卦逢六沖,兄動主競爭激烈,子孫動沖克官鬼,事有阻隔,此為周折甚多之象;

  2、但財爻暗動而生官,有人幫忙周旋,子動化回頭之合,阻力可被牽制;

  3、官動生世且官又有財動而生扶,用神得力,逢六沖反為能成動之象;

  4、官化戌土,世爻亦為戌土,將去西北方;

  5、子日官鬼得連續(xù)之相生,可成。

  後經(jīng)其父努力爭取,甲子日〔12月9日〕穿上了軍裝,將去西北方。

  此為六沖亦主吉,只不過周折多一點;若用神更吉,六沖不但不為兇,反而有速動之象。例如:

  例72,1993年10月12日,毛女士問能否回本單位恢復工作,得京房式“乾”之“中孚”:

  斷:

  1、世爻空亡,是休閑在家;

  2、應動沖世,沖空則起,已有動之跡象;

  3、官動而生世,領(lǐng)導已同意你回單位工作;

  4、世化回頭合,也是回單位之象;

  5、此處之六沖主事情進行迅速,三天後午日官星值日而生世,可開始上班了,而且會有一定的職位。

  毛女士說:斷得完全正確,領(lǐng)導已找我談話,三天後上班。

  不僅調(diào)動之類不全忌六沖,其他有關(guān)項目亦然。

  例73,1993年2月10日在校友夏先生家,其小舅子在駐深圳辨事處工作,測今年財運如何,得京房式“坎”之“井”:

  斷:

  1、世落空亡,又是兄弟持世,求財不利;

  2、卦逢六沖,去冬兄旺而沖財,有退財之苦,坎為盜,可能遇到了偷盜〔實為去年冬乘火車回鄉(xiāng)被扒走兩仟多元〕;

  3、妻財午火動而沖世,是進財之兆,今年午月將有一筆財喜,有數(shù)萬元,除這筆財之外,余無可求;

  4、卦逢六沖,在外恐難持久,官爻暗動也是工作有變。

  下半年其小舅子已調(diào)回單位并告知,除午月進了幾萬元之外,其余各月均無所得。

  總之,六沖卦之吉兇必須結(jié)合用神和具體情況而作具體分析,不可一概而論。

  我們再看六合卦。

  我們對六沖卦的態(tài)度亦可適用六合卦以及六合卦與六沖卦的自變和互變。仍以工作調(diào)動為例,反倒是六合難動而六沖易動。試舉一例:

  例74,作者孫則嗚之女在市郊中學工作多年,想調(diào)到市區(qū)來,一直不能如愿。93年7月2日測今年能動否,得京房式“節(jié)”之“坎”:

  斷:

  1、前卦六合,難動之象,應以前一直調(diào)動不成。六合變六沖,沖則能動,逢六沖則主時間甚快;

  2、世化回頭生亦主能夠成功;

  3、應爻父母申金為所去之學校,在原校之西南方;

  4、後卦寅申相沖,成在申月。

  後8月20日〔申月癸酉日〕得已動之信,8月31日〔申月甲申日〕得調(diào)往會龍山中學〔在原校西南方〕之調(diào)令。

  當然,在常規(guī)情況下,吉事宜得六合,但六合僅為大象,還要細審用神和世應。譬如說,同為求測財運,財爻持世之六合與兄爻持世之六合應有所不同,後者求財雖然順遂,但財不生合世而生合旁爻,則往往主別人〔指與此求項目有關(guān)的人,如伙計、合伙中、經(jīng)紀人等等〕得多而本人得少之類。

  在我們實測中,發(fā)現(xiàn)與傳統(tǒng)說法差別最大的是測婚中的六合卦。前人都主張測婚逢六合則婚姻喜美,若先沖後合主先散後聚,而我們在實測中無論是采用京房式還是藏山卜,實際情況多與此不符。我們開始曾按古法斷之,屢屢不驗,試舉其中一例:

  例75,某先生測婚,得京房式“遁”之“否”:

  原斷:

  1、世應相克,夫妻不和,應落空亡而財伏世下,是自己希望離婚而妻有不愿。原因是妻有外遇,鬧矛盾始於午年至去年加劇。某先生告之,確如所測,因自己無生育,現(xiàn)妻卻生了兒子,如何不鬧離婚?

  2、作者根據(jù)卦變六合,財伏世下,兄雖動而財伏避克,斷其離不了婚;既使離了婚日後又會復婚,并好言勸解。後某先生告之,兩人終於離異,且前妻已再婚。此條全然不驗。類似的卦案不止一例。

  後經(jīng)仔細研究再合參實踐,發(fā)現(xiàn)無論男女測婚,若卦逢六合,多為各有所歡之象。若前卦為六合,用神吉,多為各有所歡但婚姻尚穩(wěn)定,用神兇則多主離異;前卦吉而變六合,其婚為吉,若前卦兇而變六合,多為重新組織成兩個新家庭而非破鏡重圓。試舉兩例:

  例76,94年1月27日某女士測婚,得藏山卜“未濟”之“解”疊老陰:

  斷:

  凡屬是測婚,事關(guān)重大,預測者說話稍有不注意,輕者造成對方心靈之創(chuàng)傷,重者甚至釀成家庭悲劇。故我們一般開始時都不囗述,先寫幾條委婉的參考意見,對方認為符合事實後,方婉言解說,好言勸慰。切不可危言聳聽,添油加醋,炫耀自己的“神奇”。我們不妨把此卦的占斷過程詳述如下:

  1、作者先在紙上寫下十個字:“參考意見:夫婦各有所歡?!?br />
  求測者點頭承認後,作者又寫下第二條斷語〔我們測其他項目均是大部分斷語一次性寫完〕:

  2、四月〔巳月〕起有人追求自己,丈夫上月〔子月〕也有了相好。求測者再次點頭承認。作者再好言勸慰,要他們雙方調(diào)整好夫妻關(guān)系,避免更大的矛盾,影響終身幸福,又指出婚姻決不會破裂。求測者滿意而去。

  解:卦逢六合,官不合世而合旁爻,疊爻官鬼子水動而合子孫丑土,加強本卦之暗示,是子月丈夫已有新歡;應爻兄弟巳火動而合世,故斷巳月自己受人追求,有了相好。卦逢六合,主卦官鬼無動變〔疊爻只主近期突發(fā)性事件〕,且得日月之合,世是不會離異之象。只是應爻巳火化巳火而合世,自己一時難以擺脫別人的糾纏。

  例77,1994年3月6日某先生測婚得“坎”之“比”:

  斷:

  1、前卦六沖,妻爻空亡,前妻已離異;

  2、寅卯為子,有一子一女;

  3、卦變六合,并非分而又復合,是重新組織成兩個家庭之象。兩官相沖而外官動,前妻已再婚,自己尚無著落。復婚已不可能;

  4、世為寅,變卦寅亥相合,自己的婚姻要到亥年方可成就。

  5、卦見兩兄弟爻,加上世爻,手足三人;

  6、父母申金化兄弟,前年〔壬申年〕兄弟起了新屋或遷了新居;

  7、鬼動化父,父臨坤宮,母已亡故。

  以上七條,除第四條尚未反饋信息外,余皆占驗。求測者已四十多歲,且前妻已再婚,這破鏡重圓是基本上不可能了。我們遇到的卦變六合,凡已離異者俱不驗分而又合,唯未婚者主可成婚姻,但往往也不是目前談的這一個。

  為什么我們在預測中,論婚遇六合所應多與前人不合?我們認為有主客觀的兩方面原因。

  從客觀上看,六合卦本身的內(nèi)稟結(jié)構(gòu),無論是京房式還是藏山卜,大都是世爻與非財官的應爻相合,而財官多與旁爻相合,也就是世爻和財官爻各有所合,何得不為夫妻各有所歡之象?

  在京房式里,應爻為財官的六合卦只有火山旅,其世為子孫而應為妻財,男測婚妻財可與世爻相合,而女測婚則官爻與旁爻相合。在藏山卜里,應為財官的比例大一點,但也有一半的機率是夫妻各有所合的卦象??梢娏县员旧淼膬?nèi)稟結(jié)構(gòu)就潛伏著夫妻不睦的因素。既然如此,為什么前人測婚逢六合主和美又往往得驗呢?我們認為這是社會觀念和用神取用標準所導致,而前者是更重要的原因。

  納甲法斷卦法度的創(chuàng)立與歷史有點關(guān)系,中國的古代社會是男尊女卑的秩序,一夫多妻制盛行,男子既使沒有三妻四妾,出外尋花問柳亦是常事,只要不影響仕途和家庭穩(wěn)定,并不怎么受人譴責;只要與家里的正妻婚姻穩(wěn)定,則可視為婚姻和美;而善於處理妻妾之間的表面和平共處者,還被認為是艷福不淺。至於女方則必須貞潔,若偶有非分之舉就會背上淫亂的罵名。這一觀念在斷卦法度中也有反映,卜書云:“女測婚多合則主淫”。說穿了,認為男方婚姻和美并不意味著男方?jīng)]有妻妾或外遇,僅僅是妻子三從四德,不敢吵鬧乃至導致離婚罷了。反之,女方若有不軌之念、非分之舉,男方其可容忍?男測婚逢六合主和美而女遇六合主淫就是這么一回事。此論有野鶴老人的兩個驗卦為證:

  例78,巳月丁未日占夫妻偕老否,得“無妄”變“觀”卦:

  原斷:

  滿盤俱是財爻,世爻變出未土與世爻相合,此未土之財,乃正妻也,臨日建遇生扶,不獨偕老,且許賢此周南。果此公令美妾十余,正夫人賢而無妒。夫妻同庚而生,妻活八旬有一,夫年八十有二。此卦若以世應相沖相克而斷之,遠如天壤。

  辛巳日占夫婦將來和好否,得“泰”卦:

  原斷:

  兄弟持世,以克妻財,幸財爻亥水酉月生之,財旺難於克害。彼曰:目下不睦,將來和好否?余曰:巳日沖動亥水,又臨驛馬,妻財驛馬而暗動,心去難留,生離之象。此人自此以後,常為此事而占,十有余次,若非兄弟持世,定化退財,後竟生離。

  這兩個卦例雖短,可謂一部過往歷史中的血淚婚姻史。

  前一卦為六沖卦,所幸者是上卦回頭合,世動而生主卦之兩財,又合變出之財,妻妾滿堂,分明是一個荒淫的好色之徒,野鶴還滿囗稱贊“正夫人賢而無妒”,殊不知這僅僅是旁觀者眼中的主觀臆測,而實際上正妻內(nèi)心中的妒恨和無奈〔世應相沖中可反映,應爻沖克世爻,但自化回頭克,有沖克世爻之心而無沖克世爻之力〕,美妾之間爭寵的明爭暗斗〔從主卦兩財相沖而不動中可反映〕,是不言而喻的。此外,此公美妾十余,其間是否還有夭折的、遺棄的,還是不可知之數(shù)。僅因為此公權(quán)高威重,而能夠攝伏眾多的妻妾,反而落一個婚姻和美的令譽。

  後一卦為六合卦,兄弟持世而克妻,定是本人醋心太重,疑神疑鬼,對妻子多方猜忌,自己在外又有新歡〔從世與應爻酉金相合可看出〕。若女方真要有什么不軌之行為和把柄落在其人手中,不早早離婚才怪。財爻暗動必是其妻不堪其猜妒,何得不暗生去心?順便提一句,這連測之十余卦雖測準了,但預測之本身對離婚何嘗不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水能載舟,亦可覆舟,預測工作者可不慎哉。方今一些江湖術(shù)士,信囗雌黃,往往釀成求測者家庭的悲劇。因求測而導致家庭不睦之例,并不少見。據(jù)我們所知,我地就有人給別人測婚而信口雌黃、危言聳聽,求測者被嚇得心臟病發(fā)作而住院之例。

  現(xiàn)代時尚變遷,無論男方女方,倘有新歡,便稱不上婚姻和美了。六合卦里被封建時代所隱蔽的不穩(wěn)定因素顯現(xiàn)出來。這才是六合卦所主婚姻狀況的更深層次的原因。

  另一個主觀因素是用神取用法度不同所致。若強調(diào)六合卦的大象,以應爻代妻,預測之前心理上預置這一條件或曰先驗范式,沿用舊法亦可測得準。而我們預測,更注重用神的作用,更追求分析大象共性中隱含的性質(zhì)各異的個性,特別強調(diào)用神的作用,所以測婚遇六合卦,往往與他人之斷不合。這兩種不同的斷法并無誰優(yōu)誰劣,讀者可自行選擇。

  六合卦測婚不一定和美,必須以用神為重,根據(jù)生克沖合的基本原則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此原則同樣適合其他預測項目。試舉一例:

  例80,93年109日某管理處劉先生測工作情況,得京房式“困”之“遁”:

  斷:

  1、主卦六合,自從參加工作還是比較順暢稱心的,財爻持世而臨初爻,本人是基層財務(wù)工作者。

  2、不宜多爻動變,最近必有不順心之事;鬼動臨勾陳,是經(jīng)濟上出了差錯和糾紛;兩父母爻動變,臨玄武朱雀,是多處帳目不清,并為此事有囗舌是非。

  3、卦逢六合,此帳目上的糾葛一時難以清了。

  ……

  以上諸占皆驗。按:測工作一要看官爻,二要看世爻。須得官旺且生合世爻方為美。此卦官臨日建且動,本為旺相,不宜官動生合他爻而不生合世爻,且官父同動,連續(xù)相生而生兄弟爻,并不生世爻,故不能以吉判。

  順便提及,藏山卜的六沖六合卦的安排獨有特色,一是六沖卦除八純卦之外,還有游魂卦地火明夷和火地晉為六沖卦,有在外動蕩不安的意味,且明夷卦為日入地中、韜晦而不吉之象。六合卦共八個,兩兩相對,一偏吉一偏兇。澤天 、地水師、火水未濟世應刑合,而天澤履、水地比、水火既濟世應正合,形成對比;山風蠱兩官兩財,有淫亂蠱惑或之象,而風山漸則無此格局。

  [三]

  地支三合之理,前已論述。三合局的基本用法,前人也有詳細的介紹,現(xiàn)綜述如下:

  三合化局的形式--

  三合局共有四種形式:

  1、卦中合局之三支,若三爻皆動,則合局可成;

  2、卦中合局之三支,若兩動一靜,謂之“虛三待一”,待靜爻之支值日月,便可成局。若預測之時該支正值日月,立即可成局〔兩動包括明暗動〕;

  3、同一經(jīng)卦之一、三爻都可能與變爻合局。故卦中的一三爻或四六爻同動,都可能與變爻合局;

  4、一動爻可能與日月合局,如申爻動,而日月臨子水辰土即可成局。

  三合局有可成與不可成之分:

  1、三合局三支缺一不可,須三支湊足方可成局。除了虛三待一外,若三支中有一空破,須待實空實破縫破之日月方可成局。實空實破是指空破之爻臨日月建之時,縫破指破爻逢合之日月;

  2、三合局之支,多一支發(fā)動也不可成局,必須把多余的一支沖去或合住方可成局;

  3、三合局中之一支若受傷克〔被日月建或變爻傷克〕其局難成。廖墨香先生主張,三合局里中間的一支為“中神”,即本書所說的“局中”如申子辰水局的子水,最不宜受傷,傷則合局難成,傷其局頭為傷其始,合局之力?。粋渚治矠閭浣K,合局之力猶存;三者都無傷者合局之力大;唯局中被傷則合局難成。此說甚是。

  三合局的用途--

  三合局的用途取決於它與用神的關(guān)系。

  一般來說,三合成用神局者,若世入局為吉,若世不入局而用神局生世扶世亦吉,生應不生世,利應不利世,克世不吉〔求財而財局克世者例外〕。三合原神局生世生用亦同此論。若合成忌神局主阻力破耗而重重不吉。測財運、婚姻、家庭、事業(yè)等吉事,若成合局主永久穩(wěn)固,長期受益;測訟非禍患之事若三合局成,主患難消失。測出行,行人得三合,世用被合在局內(nèi),主被事物絆住不能行。

  這里特別要談一談三合局與六沖的關(guān)系。每一個六沖卦里一定隱含兩個三合局,沖多之卦內(nèi)必有一個三合局,此局可能在世應之間搖擺,其間沖合之變化尤為微妙,宜細番察。六沖卦之一、三、五爻可成一局,應在局內(nèi),可稱應局;二、四、六爻則為世局。世局與應局的關(guān)系,有比和、克世、生世、世生、世克五種。宜細番察。試舉幾例說明:

  例81,兩村爭水致毆,得“離”之“坤”卦〔《卜筮正宗》〕:

  原斷:

  內(nèi)為我村,外為彼村,內(nèi)卦亥卯未為木局,外卦巳酉丑為金局,金來克木,幸衰金難克,又日辰制金,不足為畏也。況六沖化沖,不至為非,其事果驗。合成內(nèi)外兩局,即分彼此,不動不成局,即看世用,今且人眾同心,彼我合局,神之妙用也。

  按:此例把內(nèi)卦視為己而外卦視為彼,這是活用。其實不換角度則更加貼合,試改判如下:

  1、世為己方而應為對方,世應俱動而相沖,兩村相斗也:應官沖克世兄,外村欺內(nèi)村也;

  2、世應俱動化三合局,雙方都發(fā)動了不少人;世合成金局而反沖克應之木局,內(nèi)村有備無患而不致於受欺也;又由於金局衰而木局旺,內(nèi)村僅有反守為攻之心而無反攻之力也;

  3、六沖變六沖,其災必散。

  《卜筮正宗·十八問》的第四問“三合八卦成局”里舉了十一個三合局的例子,其中主卦為六沖卦的就有五個,這是六沖卦易於成局的緣故。其余的非六沖卦,本身隱含有三合局的必是自身結(jié)構(gòu)為兩沖一比之格局者〔見圖〕,這一類卦象,往往動變一爻之差,局勢迥別,以求官而逢“山水蒙”〔藏山卜〕為例:

  此卦若一、四、六爻動而合官局,世在局內(nèi)求官可得;若一、三、六爻動而合官局,應在局內(nèi),且官局不生世,則為官與本人無緣。還有這種可能,即一、三、四、六爻俱動,多出一支,沖去或合去其中一支,其局可成。但此局是屬世局還是應局呢?這就要看此相同之二支受生克之不同,受生者在局內(nèi)而受克者在局外。如山水蒙之雷天大壯:

  此例兩申金同動,都可能入局,由於三爻申金化回頭克,故到午日第三爻申金被克掉之後,世即可成局。余可類推。

  [四]

  最後我們談?wù)勑毯?-

  刑害是納甲法地支結(jié)構(gòu)四互一局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們對於維系納甲系統(tǒng)結(jié)構(gòu)的自洽和穩(wěn)定起了重要的作用,但在卜筮中的作用卻微乎其微。特別是六害,野鶴老人據(jù)自己長期的實踐,認為“全無應驗,刪之?!敝领度蹋苞Q說:“〔三刑〕予屢試之,或因用神休囚,又兼他爻之克,內(nèi)有兼犯三刑者,則見兇。從而獨犯三刑,得驗者少。占過數(shù)十年,只驗得一卦。”而且,他所驗得之一卦,也是預測時不理會三刑而作吉斷,實際應驗卻為兇象,而“始悟”三刑之用。本來,既使是一個卦例斷準了也不足以證明三刑的功能,何況是馬後炮?

  我們考察了許多卜書之驗案,其中三刑也僅僅是一種輔助的參數(shù),其作用與六神之白虎、藤蛇差不多。也就是說,它們僅僅是一種特殊形式的外應,若用神吉而而遇三刑則可不予理采,若用神兇而遇三刑,可從“無禮之刑”、“忘恩之刑”、“恃勢之刑”的三種名稱上去輔助判斷災害的大致性質(zhì),而三刑本身與吉兇判斷是無關(guān)的。為什么刑害在地支結(jié)構(gòu)中如此重要,而在預測中如此微不足道呢?

  我們認為,這一問題可從更深的層次中理解。

  四互一局是卦爻間的五種基本作用力,由其相互作用而構(gòu)成自洽自足的系統(tǒng)。四互一局中的沖、合、三合局是我們?nèi)粘I钪锌梢杂^控的作用力,而三刑和相害則只起維持六爻穩(wěn)定的特殊作用,在卜筮中可以忽略不計。

第二節(jié) 飛伏溯源

  [一]

  飛伏是指飛神和伏神。自古飛伏之論,諸書所言俱不甚明。因為飛神伏神的概念源自於京房易,而京房易又絕大部分失傳,故造成後世的分歧。我們認為,在未發(fā)現(xiàn)原始根據(jù)之前,我們完全有可能從另外的角度來探討納甲法的合理內(nèi)核。

  首先我們來看,什么叫“飛”和“伏”。《京氏易傳》論世應飛伏云:“大抵辯三易,運五行,正四時,謹二十四氣,志七十二候,而位五星,降二十八宿,其進退以幾而為一卦之主者,謂之世;奇耦相與,據(jù)一以起二而主之相者謂之應。世之所位而陰陽之肆者謂之飛,陰陽肇乎所配而終不脫乎本,以隱顯佐神明者謂之伏?!边@段話分明指出:世爻之位是陰陽交換的市場,稱它為“飛”,而陰陽未變化之前的本來面目謂之“伏”??梢姟帮w”和“伏”的最初面目僅只指“世位”,世位上飛變出來的是“飛神”、“飛爻”,飛變出來之前這一爻為“伏神”或“伏爻”。之所以稱“飛”,一則“飛”有變之意,二則京房各世卦是逐爻變上變下,就像是在“飛”。

  在《京氏易傳》中六十四卦飛伏的具體介紹也是只看世位。其具體方法是:

  1、純卦之世位取錯卦之爻為伏爻,即乾與坤、震與巽、坎與離、艮與兌互取飛伏,因為純卦可以認為是錯卦變來的。

  2、一世卦至五世卦的世位全是純卦陰陽互變而來,故以本宮首卦即純卦各對應爻位為伏。

  3、五世卦不能再往上飛變了,否則就會變成他宮之八純卦,這時又回過頭來又向下飛變,等於是由他宮逐漸變回本宮,所以伏爻不能從本宮首卦中?。挥位曦允菑奈迨镭缘纳县燥w變回來的,故從五世卦之上卦取伏爻。飛到歸魂卦時,下卦本來已變成了本宮的錯卦,而游魂卦是變回本宮,所以世下之伏神從本宮純卦的錯卦中取。

  以京房式乾宮為例,乾卦之錯卦為坤卦,首卦世爻之伏取坤卦之上爻酉金;一世卦至五世卦世下依次取乾卦之子、寅、辰、午、申;五世卦上卦為艮卦,游魂卦之伏爻取艮卦四爻之戌土;歸魂卦下卦坤變回乾卦,故世下取坤卦第三爻之卯木。乾宮各卦之飛伏如下:

  [圖]

  余可類推。

  京房易取飛伏的合理內(nèi)核是,陰與陽是互根互變的,變出之爻是果而其前身是因,仍然隱藏在果的後面。故每一飛爻〔即世爻〕下面都藏有伏爻。京房易取飛伏之法在實測中有一個缺陷,就是卦內(nèi)用神不現(xiàn)時,不一定伏在世下,必然需要擴大伏神的范圍。

  麻衣道長在《火珠林》里規(guī)定:“卦定根源,六親為主;爻究旁通,五行而取。”具體說,這就是當今流傳最廣之法,同一宮內(nèi)以八純卦為一宮之主,為主宮,其於七卦為旁宮。旁宮六爻都稱為飛爻,又叫飛象,每一爻之下都有伏爻又叫伏象,就是主宮之地支和六親,首卦因六親俱全,不取伏神。

  京房之“飛”為指世爻,只有世爻下有伏,而火珠林把“飛爻”廣展為“飛象”即“飛卦”,因首卦六親齊備,全部伏於旁宮六爻之下,無論卦怎么變,缺少用神的障礙已全部掃清。

  火珠林飛伏之法的作眼點從單個的爻廣展成整體性的卦,彌補了京房易用神取不顯的缺陷,加之法度簡單一致,易記易用,故後世民間易和絕大部分卜筮名家多沿用此法。但是,此法亦有不足:其一,從理論上看,飛神本是陰陽互變互根的產(chǎn)物,所謂“世之所位而陰陽之肆者謂之飛”,而根據(jù)易學陰陽互根的理論,理應陰伏陽而陽伏陰,但火珠林法中卻出現(xiàn)了陽伏陽、陰伏陰的伏神。以天風女后的伏神為例:

  伏爻  飛爻

  父母戍→父母戍、

  兄弟申→兄弟申、

  官鬼午→官鬼午、應

  父母辰→兄弟酉、

  妻財寅→子孫亥、

  子孫子→父母丑、世

  除初爻是陽伏陰之外,其余五爻都是陽伏陽。且上卦三爻之伏神就是自已,徒有虛名,根本夠不上甚么伏神的資格,也起不了“以隱顯佐神明”的作用。

  其二,前人斷卦,首重世下之伏,所謂“六爻都有飛伏神,唯有世下為最要”,京房易每一卦之世爻下都有伏神,而火珠林之八純卦和歸魂卦世下就沒有伏神了。習慣此法者也覺得是一種不足。

  張星元則走向了另一個極端,把京房易八純卦取伏神之法推廣到六十四卦之中,嚴格按陰陽互伏的規(guī)律取用神。他在《易林補遺》里主張:“飛伏在二儀交換,定然陽伏陰,陰伏陽。”其法度是“乾坤來往換,震巽兩邊求,艮兌相抽取,坎離疊送流。”也就是任何一卦,陰伏陽下,陽伏陰下,皆取其錯卦為伏神,例如,乾為天與坤為地互為飛伏,天風 與地雷復互為飛伏,余可類推,唯歸魂卦則取本宮的第四卦為伏。

  張星元之法有幾大優(yōu)點:其一,每一爻之下都有了伏神,且除歸魂卦之外,均陰陽互伏,符合陰陽互根互變之易理;其二,法度也簡潔一致,易記易用;其三,它既彌補了京房易用神不夠的缺陷,也避免了火珠林中的一些不足,確有獨到之處。

  但是,張星元方法也有嚴重的缺陷,即根據(jù)錯卦取飛伏,但是,飛神伏神本是由爻變游宮引出的一個有機系統(tǒng),具有陰陽消長的時序性和整體性。張星元法里這一陰陽消長的時序性消失,而且各卦各自為政取伏神,成了孤立的個體,每一宮在伏神取用中的整體性特征也完全泯滅了。正因為如此,張星元之法沿用者并不普遍?!舶矗骸兑琢盅a遺》一書我們手邊沒有,本書中張星元取伏神之法是《卜筮正宗》介紹的,不知是否有誤?〕

  也許是為了彌補兩家的不足,曹九錫的《易隱》則采取了折中的辦法,每一宮中,除歸魂卦之外,凡屬是變卦皆取八純卦為伏;已變之經(jīng)卦按張星元之法取伏神,而歸魂卦則取第四卦為伏。以乾宮為例,乾為天取坤為地為伏; 卦、遁卦、否卦,以地天泰為伏,觀卦剝卦晉卦皆伏乾為天,而大有卦伏第四卦天地否?!兑纂[》之法不倫不類,最不可取。

  我們認為,納甲預測既是隨機預測系統(tǒng),只要是基本上符合易理的某一個主要的基本原理,各種方法都可使用,上述四法不存在對錯之分,而只有優(yōu)劣之別,只是相對而言,火珠林的伏神法的法度更嚴謹、簡潔,更適宜於卜筮。此法流傳最廣便是明證,本書則采用此說。

  [二]

  伏神往往可以蘊含豐富的信息。洞林秘訣論飛伏云:“六爻皆有飛伏神,世下一爻為最要。伏神如影飛如體,飛喻神兮陰伏比。古賢深訪此由來,探索幽微為最要。伏神隱伏飛神現(xiàn),凡占皆放方盡善?!?br />
  照理說,六爻皆有飛伏,如體影相隨,那么每一爻之伏神都可能儲藏信息,但也肯定其中還含有冗余信息。由於伏神無動爻,我們不可能把每一個伏神分析一通,很難判斷哪一個伏神真正儲備了真實的信息。所以古人重視兩種伏神,一是世下之伏神,二是飛象上不現(xiàn)的用神。他神之伏多不論。

  我們認為,凡屬是主卦飛象中不現(xiàn)的六親,不管它是用神、忌神、原神還是仇神和閑神,均應觀察,它們都有可能儲備了真實信息。因為飛象六親俱備即五行不缺才符合動力平衡的自洽總則,若有一親不現(xiàn),五行則有偏亢,從而影響全局,這與四柱命理的原理是相通的。故世下之伏神和所有不現(xiàn)之伏神均應重視。

  在觀察各種飛伏所主之前,我們先討論一下飛伏生克的總則。古歌云:

  伏去克飛為出暴,飛來克伏反傷身;伏去生飛名泄氣,飛來生伏得長生;

  爻逢伏克飛無事,用見飛傷伏不寧;飛伏比和為有助,伏藏出現(xiàn)審來因。

  這八句囗訣,有的是站在伏神的角度說的,有的則是站在飛神的立場說的,試一一分析。

  站在伏神的角度的共有五句:

  1、飛來生伏得長生

  如果飛神生伏神,伏神容易得出而有用,其力綿綿;

  2、飛來克伏反傷身

  飛神克伏神,伏神受傷,難以引拔而出;

  3、伏去生飛為泄氣

  伏神生飛神,伏神耗力泄氣而變得衰弱,不過比受飛神克制的伏神稍強,若得引拔,比後者易得出,只是力量不強罷了。

  4、伏克飛神為出暴

  我們見到的著作中,此句解釋最含糊。有的說:出暴者,兇而快。這“兇”字值得商榷,因為克飛神的伏神有吉神與兇神之分,不可概以兇推。我們認為,出暴是快而出人意料之外的意思。如測避禍而見伏神官鬼克飛神兄弟,若官鬼得引拔而出,此禍即“快而兇”;測財以妻財為用,若妻財出暴則主很快很突然地得到了意外之財。余可類推。

  5、用見飛傷伏不寧

  伏神若為用神,受飛神之傷克,則用神受傷而不得安寧。這是對“飛來克伏反傷身”的再次強調(diào),而且著重指出用神不能被飛神傷克。這句話也要兩解:主吉之用神受飛神之傷克,求測者當然不得安寧;若主兇之用神受飛神之傷克,兇神自己不得安寧,求測者反倒消災解厄了。

  站在飛神角度說的有:

  6、爻逢伏克飛無事

  意為,若飛神為用神,伏神難克飛神而不能傷害飛神,故日“飛無事”。

  站在雙方角度說的有:

  7、飛伏比和為有助

  意思是飛神伏神比和,雙方都有幫助。有的書此句為“飛伏不和為無助”,是從反面說的。

  下面再談?wù)劮裼杏脽o用之法。

  伏神有無用的總原則是:得日、月、動爻、飛爻生多克少者易得出而有用;受日、月、動爻、飛爻克多生少者難出而無用。其中伏神與伏上之飛神最為緊要:若飛生伏,伏最易出,且飛神宜動宜有力而不宜空破,若空破則無力生助伏神。若為其他情況,包括飛克伏、伏克飛和伏生飛,飛神若空亡或被沖克,則伏神易出?!饵S金策》曰:“空下伏神易於引拔”是不全面的,應當不包括“飛生伏”之格局。

  具體來說伏神有用之法有二:

  1、飛生伏,伏最易得出,此時飛神宜生旺而不宜空破,宜得其他動變爻和日月的生扶。其中,若有動爻克伏神,因伏神伏藏避克,動爻克不到伏神反而生飛神,伏神得飛神之生助而易得出。如藏山卜《井》之《蹇》:

  二爻財動而克不到伏神亥水,反生飛神酉金,酉金官鬼得生扶而有力,可生起伏神亥水,余可類推。

  2、若伏克飛、伏生飛、飛克伏,伏欲得出,必須得日、月和其他動爻之生扶方可得出;若飛神受日、月、動爻之沖克,或飛神空破休囚或入墓,伏神也易得出。

  伏神無用之法有三:

  1、若飛生伏,而飛神受日、月、動爻之傷克或空破休囚,無力生伏,伏不易出;

  2、伏神受日月沖克或被旺相之飛神克害者不易得出;

  3、伏神休囚值空不易得出;墓於日建亦不易出。

  上述有用無用之論,以飛伏關(guān)系和動爻與伏神的關(guān)系為主。月建作為條件集,只在近事預測中有效,測遠事可不顧。

  [三]

  前人十分重視世下之伏神,但如何運用則論焉不詳。世下之伏我們可以從兩種角度考察。

  從伏神的角度考察--

  用神伏在世下與伏在其他飛爻之下的用法有共性,也有不同之個性。用神伏他爻之下,若飛克伏,伏神很難得出而有用。若伏世下則不在此例。

  《火珠林》論“占財伏兄”云:“用財伏兄,囗舌相侵;若在世下,旺相可成。注云:財伏兄弟之下,本無氣無財,卻喜財爻旺相,貼世下透出,值日辰方有?;騿枺河秘敺?,囗舌相侵矣,緣何在世下旺相可成?答曰:財伏在兄弟之下,是財被他人把住,故生囗舌。若伏世下,世持兄弟,我去克財,財又旺相,豈不得成?”又論“官伏子孫”云:“鬼伏子孫,去路無門,官乘旺相,透出可分,注云:鬼伏子孫,只宜散憂,若用官透出值日辰方可。若子孫旺相,占看夫病即死?;騿枺汗俜訉O,去路無門?答曰,羝羊觸藩,不能進退;若官爻旺相在世下,世上旁爻子孫無氣落空,則不如比斷;倘子孫旺相,官爻無氣落空,亦不如此看,可斷有人關(guān)節(jié),或官吏阻滯而已?!?br />
  從論財論官可看出,用神貼世下,雖為飛克伏,畢竟是屬己之物,雖不如飛生伏那么順暢,但只要等到伏神值日月變得旺相時即可得出而有用。飛克伏尚且如此,其他如伏克飛伏生飛亦可類推。

  從飛神的角度考察--

  六親不現(xiàn)而伏世下,京房式里只有十五卦,不到總數(shù)的四分之一〔在藏山卜中只有八卦〕,而且因預測項目的不同,這十五卦中世下之伏神被視為用神的比例還要大打折扣,古人如此看重世下之伏神,而且飛伏生克歌訣中有“爻逢伏克飛無事,”和“飛伏比和為有助”之句,可見他們還從飛爻的角度觀察伏神對飛爻的影響。角度一換,斷卦的法度便得改:

  1、伏生飛為暗中有人幫助自己之類。

  2、伏克飛為有人暗中算計自己之類,只不過世爻不致受傷而已。求財則不在此例,因為“財克世,財必得”;

  3、飛克伏,主暗中有需要掃清的障礙之類;

  4、飛生伏,主暗中有損耗或有人扯後腿成了累贅之類;

  5、飛伏比和,主互有幫助之類。

  總之,可根據(jù)飛伏的生克關(guān)系靈活占斷。伏神所主何事何人,則根據(jù)六親所屬而斷之。此法我們的友人奉寒青先生常用之,而我們自已則很少用它,故無例可舉,僅聊備一說。

  [四]

  用神伏藏,是伏神的最主要用法。

  諸書認為,用神不現(xiàn),若變爻出現(xiàn)用神,或主變卦無用神而日月臨用,可不查伏神,直接取變爻或日月為用神。我們認為,用神不現(xiàn),伏必有因,無論變爻和日月臨不臨用神,伏藏之用神均需排出。一方面,我們可以根據(jù)飛伏的生克關(guān)系考察事件的具體細節(jié)和趨勢,另一方面,根據(jù)內(nèi)秉神煞的原理,還可能蘊含其他方面的信息,可詳見《內(nèi)外神煞》之節(jié)。

  [五]

  用神不現(xiàn)僅是伏神之一,它是伏神中要考慮的主要爻位,其他的原神、忌神、仇神、閑神的伏藏,前人少有論述。其實,他神之伏藏也要觀察。

  其一,他神是否得引拔而出,它們對用神有何影響也是要考慮的,即所謂“暗藏之禍福”。

  其二,由於一卦可以兼測,用神可不斷轉(zhuǎn)換,五神的身份也會隨視角而變化,它們都可能變成他事之用神。

  試分別論之。

  對於主測之事而言,他神之伏藏能否得出常會引起局勢的微妙變化,前人對此少有論述。

  前人測吉,多主張忌神不上卦為吉象,此說并不全面,以測財為例,兄弟爻為劫財之神,若兄弟爻伏藏主無競爭對手,僅求此財而言固是美事,但原神子孫無兄生發(fā),主財源太窄。類似的論述前人早已有之,如求財“無鬼無氣”,因無鬼克制弟兄,競爭太激烈;卦無兄弟亦應同此理。所以,一卦之內(nèi)須是六親俱全,原神和用神生旺,且卦靜身安方稱得上大吉之卦。

  原神、忌神、仇神伏藏,是否能得出而有用。我們不能全部照搬用神能否得出之法,因為用神是生克循環(huán)圈的判斷中心,其他環(huán)節(jié)須以此為準的而討論,不能循環(huán)論證。

  譬如說,兄動而克財,子孫不動,我們不能說子孫值日之時,兄可生子,子可生財,連續(xù)相生而財大旺。

  同樣,伏藏之原神、忌神、仇神和閑神是否能夠得出而對用神產(chǎn)生作用,也必須有條件,即只能限制在“飛生伏”的范圍之內(nèi)。若此伏神又得日月動爻之生扶,特別是飛神發(fā)動之時,則可得出而發(fā)揮作用。如例36中,測小姨子病體吉兇,忌神官鬼酉金伏藏,飛神辰土動而生金,官鬼得出,兄弟寅木受克而亡故即是一例。再如:

  例82,1994年6月12日,智慧書店張女士測財運,得藏山卜“謙”之“復”:

  斷:

  1、七天前〔戌日〕退財,可能是被騙盜。

  2、目前財運不太景氣,要到立冬之後才能轉(zhuǎn)旺。

  3、家住五樓。

  4、卯酉之年,兄弟有天折。

  5、子年添侄兒。

  ……

  俱驗。七天前〔戍日〕遭搶,搶走一條金項鏈;87年〔卯年〕一兄弟夭折。家住五樓,84年〔子年〕添侄兒。

  何以斷七天前被騙?因三爻父母戍土動而生伏神兄弟酉金,酉金克財,且三爻動臨玄式。這是忌神得出而為害之例。

  例83,張女土再測失物,得藏山卜地水師之雷地豫,遭搶之象明現(xiàn)其中矣:

  斷:

  1、兩鬼動而夾世,是兩個人把你夾在中間搶走的金項鏈。二爻又是戍土動,仍主戍日〔丑土雖動而不空,戍土動而空,故暗示是戍日官鬼不逢空之日〕。戌土動變酉金,是搶走後逃住西北方再住西方去了。

  張女士說:確是兩人把我夾在中間搶走的項鏈,逃住西北方郊區(qū)方向去了。

  2、子孫休囚,破案不力;

  3、財臨日建而生合世爻,不宜巳火入動墓戍土,隨鬼入墓,且世又化兄弟亥水沖克財爻。此項鏈難追回。

  按:同一事件,在兩卦里以不同的形式體現(xiàn)出來。前卦問財運,附帶的失竊事件以伏藏忌神的形式體現(xiàn),後卦直接問失竊,故以明動的形式反映具體情況。

  我們在實測中,更多的情況則是六親伏藏兼測六親的其他有關(guān)事項而得驗,本書的卦例中多有論述,本節(jié)之卦例中也有反映。這里就不再舉例了。

第三節(jié) 進退反伏

  [一]

  諸卜書對京房易進神退神反吟伏吟之論雖詳,亦有不當之處。而藏山卜之進退有其特殊性,一并論之。

  所謂化進指動爻地支動而化同五行之地支且進位,又叫化進神,包括亥化子、寅化卯、巳化午、申化酉、丑化辰、辰化未、未化戍、戍化丑?;藙t與之相反,如子化亥、卯化寅等。化進為力量增強之象,化退為力量削弱之征。所以,吉神宜化進,兇神宜化退。

  吉神化進,則一派生機,如雨后春筍;吉神化退則先吉後兇,先喜後憂,虎頭蛇尾;兇神化進,如虎添翼,兇危日熾;兇神化退,則轉(zhuǎn)危為安,禍散災消。野鶴老人《增刪卜易》進退之論常被後人引用,但其中不乏自我矛盾之處。

  先錄《增刪卜易》進退八法如下:

  化進四法--

  1、動旺相化旺相,乘勢而進;

  2、動休囚化休囚,待時而進;

  3、動爻變爻有一值休囚,亦待旺相之日而進;

  4、動爻變爻有一而逢空破,待填實之日而進。

  化退四法--

  1、動旺相而化旺相,或有明動爻生扶占進事得時而不退;

  2、動休因而化休囚,及時而退;

  3、動爻變爻有一而旺相,待休囚之時而退;

  4、動爻變爻有一而逢空破,待填實之日而退。

  看來野鶴老人的邏輯是:化進主力量增強,動變爻自然是處在旺相之時方可進;化退主力量減弱,力量本來弱的馬上可變得更弱,力量本來強的,要過一段時間方可慢慢變?nèi)酢5倪M退八法都有矛盾:

  其一、化進也好,化退也好,動爻和變爻都是五行相同的地支,同一月之內(nèi)除辰戍丑未四土稍有區(qū)別之外,旺則同旺,衰則同衰,不存在著什么動變爻一旺一衰之說;

  其二,野鶴老人認為動休囚化休囚,可及時而退;然而動變爻有一而逢空破,是十分休囚了,為何不及時而退,卻要填實之時方可退?要知道,填實之日,實際上是退爻旺相之日,正好與前論相反。

  從野鶴老人在《進退章》里舉的例子來看,也根本體現(xiàn)不出爻之旺相休囚對進退之緩急有什么明顯的影響,有的卦例倒是與他的論點恰恰相反。試舉二例:

  例84,占求婚成否,得“噬嗑”變“比”卦:

  原斷:

  財爻持世化進神,巳火動而生世。但因巳火化子水回頭之克,必待午日沖去子水,午火又合世爻,其婚必成。果於午日允婚?;蛟唬骸伴g爻酉金鬼動豈無阻邪?”余曰:“鬼化退神,雖有阻而無力也?!贝素允镭澄赐霖敾?,古以財化旬空謂之動,日月而化空且不能進,無力動,散而化空亦能進也。

  例85,酉月甲辰日因被論占自陳何如?得“師”之“明夷”:

  原斷:

  世化回頭之克,官化退神,子孫化進神,三爻皆非吉象,大兇之兆,果於次年革職拿問。古以動日月化空破謂之不退,此卦官動臨日辰。又曰動日月化空破謂之不進,此卦子孫動休囚而化空破,進者進而退者竟退。

  我們試比較此兩卦爻之旺衰與進退之緩急:

  前一卦用神妻財未土化進,然月建克之,日建沖之,可謂休囚,子孫雖動而生之,但又化回頭之克,官爻動而泄耗妻財之力,財更休囚,照野鶴之說,理應待時而進,亦即要到財爻未土生旺之巳午未月方可進,但實際上斷其午日〔只過5天〕就大功告成,何曾“待時”?

  後一卦用神官鬼辰土雖臨日建卻休囚於月建,財雖動而生之卻化回頭之克,子孫寅木又動化進神克官鬼,再過十天到寅卯日子孫即可出空而克官鬼了,綜合起來用神官鬼應當是“休囚化休囚”,理應“及時而退”吧?但實際上卻是第二年方革職拿辦,哪里是什么“及時而退”?

  我們還分析了許多本卜書中的驗卦,都沒有明顯的如野鶴所論的遲速規(guī)律。其實,進退之法也很簡單,可歸納為三條:

  1、若無其他動爻影響,進退之爻臨值則可進退,遠應年月、近應日時。遠近亦無一定之規(guī),一要看事件的大小和性質(zhì),二要靠直覺幫助判斷。如測議婚之卦,一般是應日或月,不會拖得太久,而測官運一般不會近幾天就發(fā)生變故,則多應月、年??傊荒莒`活占斷。無一定之規(guī);

  2、進退之神若值空破,則出空填實之時即可進退;

  3、進退神若受其他動爻生克沖合的干擾,則可按斷應期的一般規(guī)律綜合分析判斷。

  從理論上分析,進退之緩急與爻之旺衰無必然相反的區(qū)別,因為“進”與“退”都是一種運動,都需要“動力”;“進”固然要有力量進,“退”時也需要有力量用來“退”。君不見兵敗如山倒,那些逃兵打仗雖沒有本領(lǐng),而逃跑的力量和速度,恐怕比沖鋒還有過之而無不及呢。

  [二]

  按理說,事物的發(fā)展應有三種形式,一是形勢朝好的方面發(fā)展,一是向壞的方面發(fā)展,還有一種是不好也不壞,基本上保持原狀。在納甲法之進退中,前者用化進反映,第二種是用化退來表示。而第三種情況,有兩種表達方式:

  第一種是靜卦或靜爻。靜卦和靜爻表示的是情況沒有劇烈的變化,平穩(wěn)地發(fā)展,若象吉是慢慢地變吉,若象兇也是緩緩地變兇。

  靜卦或靜爻固然可以反映事物平穩(wěn)發(fā)展的一個側(cè)面,但不能反映事物還在進行的“動”的另一個側(cè)面。譬如調(diào)動工作,或組織機構(gòu)改革,個人的職位可能有三種狀態(tài),升為化進,降為化退,那中間狀態(tài)的不升不降但的確又發(fā)生了變動,應當是用神動化比和,我們可稱之為“化本神”,指動爻自己變成自己,如寅化寅,卯化卯等即是。

  京房易中有“化本神”的卦象,那就是所謂伏吟。伏吟指卦動變了,但整個經(jīng)卦的地支全部未變,在京房式中是乾震互變,在藏山卜里是離坤互變。

  伏吟表事有反復,呻吟不安。為什么伏吟能表示事有反復之象?道理很簡單,整個經(jīng)卦全變,意味著勞師動眾、變化激烈;但變來變?nèi)?,最後依然回復到初始狀態(tài)了,如何不是事有反復,何得不呻吟不安?

  伏吟,有內(nèi)卦伏吟,外卦伏吟,內(nèi)外俱伏吟之分。藏山卜中,坤為地和離為火納支相同,彼此互化為內(nèi)外伏吟,外卦伏吟如地天泰和火天大有互化;內(nèi)卦伏吟如風地觀和風火家人互化者即是。余可類推。

  伏吟主憂郁在身,悲傷呻吟,憂思難解,有反復。但大象吉者〔用神旺相或生扶多而克害少〕,待沖用神之年、月、日之時解脫可成。內(nèi)外伏吟,主內(nèi)外不安,內(nèi)卦伏吟主內(nèi)不安,外卦伏吟主外不安。試舉兩例:

  例86,93年1月25日,會龍山彩色印刷廠某職工測兄長在外地情況如何,得京房式“升”之“巽”:

  斷:

  作者據(jù)外卦伏吟,且世爻與日月構(gòu)成丑戌未三刑,斷其兄在外因錢財或女人與官府發(fā)生沖突,出了亂子,呻吟不安。求測者告之,其兄因在外地倒賣黃金被公安人員槍傷足部而被扣押,臥床不起,問結(jié)局如何?作者又據(jù)兄子同動,連續(xù)相生而克制官鬼,又卦變六沖,斷其禍事將散。又問:何時能回家?作者再根據(jù)用克世,人必回,兄弟卯木動而克世,斷卯日月可回。五天後,元月 10 日〔卯日〕其兄果歸。

  按:當時排卦時主卦排錯了地支,後整理資料時才發(fā)現(xiàn)。此是外卦伏吟,故其兄在外呻吟不安。因大象吉,故可解除憂慮。又,此卦若不排錯則為外卦反吟之象,亦可反映此事,試重排於下:

  斷:

  1、兄伏鬼下,外卦反吟,巳被官府扣押,在外呻吟不安;

  2、卦變六沖,禍事將散。官父連續(xù)相生,提起兄弟可得出;上爻官鬼酉金化兄弟卯木回頭沖,卯木沖破飛神酉金之時飛神得出,故卯日月其兄可歸。在大部分情況下,排錯卦斷準了,改正過來反而不合,此案是例外。

  伏吟之卦,至少是三爻同變化本神,藏山卜中還有一種特殊的一爻獨變化本神之象,亦可稱“爻之伏吟”。故藏山卜爻之進退有三種:化進神,化退神,化本神。

  藏山卜化本神之卦是震卦與離卦互化。上卦互化是第六爻巳化巳,下卦互化是第三爻亥化亥。

  化本神也是一種輕度的伏吟,其中亥化亥為自刑,伏吟的意味更濃。試舉二例:

  例87,1994年1月11日,沅江市經(jīng)委友人何柏材先生測機構(gòu)改革,本人職務(wù)變動情況如何,得藏山卜“震”之“晉”:

  斷:

  1、六沖變六沖,主動蕩不安;正與機構(gòu)改革之象相符;

  2、卦見兩官,以應爻之官為用。子孫巳火動而克官,但應官化回頭之生,巳酉丑合成官局,官星旺相而無傷。子孫巳火化巳火,主反復而保持原狀,本人的職位無變化。

  後果幾次醞釀機構(gòu)改革,該單位終於還是沒有發(fā)生變化,何先生保留原有職務(wù)。

  按:化本神亦有輕度反復之象,但比伏吟的程度輕微多了。

  我們在實測中還沒有遇到過亥化亥的例子,現(xiàn)就同一事項仿造一個亥化亥的卦案以資比較:藏山卜“豐”之“震”:

  斷:

  卦變六沖,機構(gòu)將進行改革;卦見兩官,五爻為現(xiàn)有之職,應爻為未來之職。官星月破,兄弟亥水動而沖克原神巳火,應官化卯木回頭之克,且亥卯未合子孫局克官星,將有降職之苦;亥化亥自刑,是因自己工作中有誤而遭受處分。應在本月卯日,子孫卯木出空之日。

  [三]

  與伏吟相對應的是反吟。反吟包括卦之反吟和爻之反吟。所謂反吟,實際上是卦變沖克,爻變沖克。沖克多主動蕩不安,使人痛苦呻吟,故稱之為反吟。

  卦之反吟--

  卦之反吟,指卦變沖克,而動爻與變爻并不一定沖克。

  易測以後天八卦為用,後天八卦中相對之宮相沖克,故乾巽互變、兌震互變、坤艮互變和坎離互變?yōu)樨灾匆鳌?nèi)外卦互變?yōu)閮?nèi)外反吟,內(nèi)卦互變?yōu)閮?nèi)卦反吟,外卦互變?yōu)橥庳苑匆鳌?br />
  反吟主行事悖亂,動亂反復而呻吟不安。內(nèi)卦反吟內(nèi)不安,外卦反吟外不寧;內(nèi)外反吟內(nèi)外俱不安寧。

  前人雖然在理論上有卦之反吟一說,但在實際中并不驗或不用;間有用之也是內(nèi)外反吟,實際上是六沖變六沖的卦象,卦之反吟之說都是一種假象。單純的內(nèi)卦反吟或外卦反吟不予理采者,卜書中比比皆是。例如本書引用《增刪卜易》的三個卦例,例16為占鄉(xiāng)試,得雷風恒之澤風大過,上卦震變兌而回頭沖克,不獨無在外呻吟不安之狀,反而“今秋折桂,來春占鰲頭”。例83占婚,得火雷噬嗑之水地比,上卦離變坎,回頭既沖又克,其婚五日後即成;例84因被論占自陳,得地水師之地火明夷,下卦坎變離,回頭只沖而不克,其象雖兇,完全是因用神被克所致,且此二卦只字未提“卦之反吟”四字。試再舉一例:

  例88,戍月己酉日占文書,得“小畜”變“蠱”卦〔《增刪卜易》〕:

  原斷:

  世爻臨巳火父母,又為文書。酉日生子,化丑合之,疊疊文書,旺動於卦中。應戊子日成其文書。

  按:此卦內(nèi)卦乾變巽而反吟,但野鶴也根本不提及,實際上很順利地成其文書。

  不僅是《增刪卜易》根本不理會卦之內(nèi)卦反吟和外卦反吟,其他卜書中絕大多數(shù)驗卦都是如此。倒是《卜筮正宗》里舉了兩個內(nèi)外卦之反吟的驗卦,不妨轉(zhuǎn)錄如下:

  例89,未月丁巳日,占復病吉兇如何?得“剝”之“坤”卦:

  原斷:

  外卦艮變坤,乃卦之反吟也,明是病愈而復病也。但不宜寅木用神化酉金回頭之克,又墓於未月,日辰刑之,此病危於申日,果驗。

  按:此卦象兇,是由於用神化回頭之克,且卦變六沖,久病逢六沖則殆。至於說到外卦反吟而斷其“愈而復病”,是求測者已經(jīng)提到了嫂復病,占卜者又從卦中找根據(jù),這是不足為訓的。我們再看一例:

  例90,巳月戊申日占往前脫貨有利否?得“小畜”之“乾”:

  原斷:

  小畜卦變乾,是卦之反吟也,所喜世與財爻長生於日,指此處,占以應爻作地頭,臨午火回頭生合,比前利息更倍。此人往返三次,俱得倍利。

  按:此卦與反吟更加掛不上鉤,因為“往返三次,俱得倍利”與“事有反復,呻吟不安”根本就是兩回事,如果說此人“往返三次,始得倍利”那倒還可以與反吟沾上邊。此外,往返幾次也可以從卦變六沖中找到解譯,犯不上勉強把“反吟”扯進來。作為“卦之反吟”這一斷卦法度應當有較強的普適性。同是反吟之卦,若驗之實際而無反復,則反吟二字根本不提,若沾上了邊則又搬出反吟來作為囗實,是不足為法的。至於內(nèi)外卦一齊反吟,我們所看到的例子全是假象。

  《增刪卜易》有四個卦之內(nèi)外反吟的例子,試作分析:

  例91,卯月辛巳日來人不言所事,占得巽卦變乾卦。

  原斷:問之所占何事,伊曰:“代卜長輩功名?!庇柙唬骸肮γ氁H占,代占難取用神,從不敢斷。幸此卦顯而易見,巽木化乾金,即化回頭來克,為絕卦也,不必問名,壽亦不久。”果于午月削職,七月而終。

  按:原卦納支后如下:

  此卦反吟是假象。占功名看官父,此卦兩財動而克父,原神酉金空破,又是六沖變六沖,何來功名之有?妻財未土化午火回頭生合,五月傷官值月,克制官鬼,故削職。根據(jù)泛因果聯(lián)帶效應,父母重重受克,故壽亦不久。

  我們也可按自占來斷其父的吉兇:

  卯木持世,仇神丑未聯(lián)動而克制原神亥水;忌神酉金雖然空破,但忌神兩動助鬼傷身,七月忌神出空,世爻受克則殆。

  例92,又如午月丙寅日占主病,得離卦變坎卦〔增刪卜易〕。

  原斷:離火變坎水回頭來克,但因午月火旺,許之冬令必危。果卒于九月丁亥日。此皆不看用神之衰旺也。李我平曰,《易冒》墓絕章云,日月當令非真,卻不知兇事將來,神機早兆。日月當時雖旺,過時則有虧消,即如此篇占主病午月得離變坎。目今夏火雖炎,冬來豈不絕耶。《易胃》反伏章云,日月從往,則非空破,從往則重。又曰,半從住半從來,半兇半吉。種種擬議皆非經(jīng)驗。卦體如人之根本,卦變克絕如樹連根出土,目前枝葉雖青,能保長不朽乎?當時雖旺,過時而衰,空破雖虛,填實則應。且半兇半吉之論難作后人法。此書只以回頭克者為兇。余見《易胃》反伏章中之占驗明是回頭之克,誤作反復休囚。

  按:原卦納支后如下:

  世爻巳火化回頭之克,原神卯木化退,逢亥子之月日,巳火受克而危。如果以父母為用神也是一樣:卯木化退,原神逢空,兩子化進而助忌神酉金,九月為戌,仇神正旺,故殆。

  例93,如寅月癸酉日占長子病,得“震”之“兌”:

  原斷:此非震木化兌金回頭之克耶?此二卦竟末看出土遭木克,木被金傷。猶以震為長男,占長之所以不吉。殊不知卦變回頭之克,少女亦難保也。今以彼之占驗而謂彼之錯誤無他說也。

  按:原卦納支后為:

  子孫為用,子化父而父化子,主兩子有?!舶垂欧ù藯l可不看〕;雖有寅木動而生子,但官鬼申金化進而克兄,故申酉之月日其子危矣。可見卦之內(nèi)外反吟之說全是假象。

  僅從驗卦中去考察卦之反吟驗否并不能徹底證明什么,我們還必須從理論上究其根源。

  為什么爻之反吟得驗而卦之反吟不驗呢?道理也很簡單:納甲法是地支運算系統(tǒng),而經(jīng)卦運算是梅花易數(shù)的邏輯基礎(chǔ),二者不能強加紐合。“卦之反吟”之論是受梅花易數(shù)的影響,而梅花易和納甲法合參斷吉兇是根本不可能的,我們在上一章《異法同參》節(jié)里巳有有論述了,可與此節(jié)合參。

  爻之反吟--

  爻之反吟是指爻變之後,主卦三爻〔或六爻〕與變卦三爻〔或六爻〕全部相互沖克。京房式里,巽卦與坤卦互變則構(gòu)成爻之內(nèi)外反吟。

  卯、世 ←→ 酉〃世

  巳、  ←→ 亥〃

  未〃  ←→ 丑〃

  酉、應 ←→ 卯〃應

  亥、  ←→ 巳〃

  丑〃  ←→ 未〃

  若只有內(nèi)卦巽坤互變則為內(nèi)卦反吟,外卦互變則為外卦反吟。如風天小畜與地天泰外卦反吟,天風 與天地否內(nèi)卦反吟。要構(gòu)成爻之反吟必須有一個條件,就是兩卦所納地支全部相同,唯內(nèi)外卦換一下位置,這好比是把一個八純卦橫排到了兩個卦里,八卦上下之六沖變成了兩卦平行的六沖。京房式中的坤巽二卦就是這樣。

  藏山卜兩卦地支相同而順序相反的只有震巽二卦,不過由於此二卦納支的順逆相反,故其六沖的形式比較特殊:

  此局真正動爻與變爻相互沖克的只有二五兩爻,并且,此局勢還有一個特點,震巽互為覆卦,必須六爻全動方可互變;就一個經(jīng)卦來說也得三爻同動方可互變。六爻亂動或三爻多動亦主動蕩不安,故我們也可以把它們看成是反吟。只不過只有二、五爻為用神時受傷最重,其余各爻則可根據(jù)通用法度以斷之。我們在實測中尚未遇到過藏山卜的爻之反吟的實例?,F(xiàn)舉一京房式的驗案:

  例94,1993年1月30日,在友人危先生家聚會,有戰(zhàn)先生求測財運,得“泰”之“巽”:

  斷:

  1、主卦六合,財爻兩動,且子孫動而生之,多處求財,今年賺了不少錢;

  2、惜兄弟持世,且外卦反吟,在外求財反復而不安定,卦變六沖,先聚後散,所剩無幾。丑月又花去了不少,因妻財子水被兄弟丑土合去之故也。

  ……

  戰(zhàn)先生告知,本人為醫(yī)生,在外四處行醫(yī),一年賺了三四萬,除去花銷,僅剩兩千元。年底〔丑月〕就花去五千塊。

  按:同是六合卦,兄弟持世與子財持世應有所不同。此卦除卦變六沖之外,外卦反吟之象也很明顯地符合實際情況。

第四節(jié) 內(nèi)外神煞

  [一]

  在術(shù)數(shù)中,神煞是一個重要的分支,幾乎大多數(shù)的術(shù)數(shù)重要門類都要結(jié)合神煞系統(tǒng),有的結(jié)合得比較成功,有的則并不怎么水乳交融。納甲法的發(fā)展過程中也不例外。京房的八宮體系上承兩漢卦氣說,運用建候積算法與星宿降位理論,將陰陽五行、六親、世應、飛伏月建、積算、五星升降、二十八宿進退等陰陽術(shù)數(shù)統(tǒng)統(tǒng)納於八宮六十四卦中,形成一個龐大復雜的象數(shù)體系。

  京房的建侯積算法已經(jīng)失傳,五星升降和二十八宿進退之法也鮮為後世運用。除了六獸和神煞之外,我們還發(fā)現(xiàn)了一種內(nèi)稟的神煞用法。

  現(xiàn)分論述之,我們先看六獸。

  六獸又稱六神,其配卦的方法是:根據(jù)日辰的天干,從初爻起逐爻輪配六獸,其囗訣為:甲乙起青龍,丙丁起朱雀,戊起勾陳、己起騰蛇,庚辛起白虎,壬癸起玄武。見下表:

  六獸所主有歌訣:

  青龍百事盡和諸,朱雀文書公事來;

  勾陳克世爭田土,藤蛇入夢十分乖;

  白虎多主驚與厄,若臨玄武失其財。

  青龍屬木,吉則主吉利之事,兇則主酒色之災;朱雀屬火,兇則主囗舌是非,吉則主文書喜厭;白虎屬金,主血光兇災;勾陳屬土,主有關(guān)田土及爭訟之事; 蛇屬土,主虛驚怪異之事;玄武屬水,為暗昧盜竊之事。

  據(jù)廖墨香先生研究,六獸還可以幫助看性格職業(yè),如青龍在用爻世上,主其人正直,公職者較多,但如休囚時,則主其人固執(zhí)。朱雀主文印囗舌,旺相主性格活潑,囗才好,其職業(yè)如教師,推銷員等,須用話來表態(tài)的職業(yè)。勾陳其性格不夠圓滑,約束力強,屬於專業(yè)支術(shù)方面的職業(yè)。騰蛇其性格多猜疑,手段高明,屬於外交接待人員等職業(yè)。白虎主其性格多慮,深沉,善工計,職業(yè)有關(guān)醫(yī)生,律師、屠夫等。玄武主其性格輕浮,語言常華而不實,風流無節(jié)制,工作屬於風月場所,投機行業(yè)等。

  據(jù)前人論述,六神空亡,吉不成其吉,兇不成其兇。此外,世爻和用神發(fā)動,其五行克制六獸五行,亦是一樣,如爻位上火爻發(fā)動,其下屬金的白虎不能成其災,余可類推。

  神煞的取法是從日干日支出發(fā),和四柱取神煞之規(guī)一致。如甲日逢丑爻為天乙貴人,巳酉丑的逢亥爻為馬星,余可類推。

  神煞之論在舊卜書中尤為重之,甚至單純以神煞而斷吉兇。但長期的實踐證明,使用神煞而撇開用神多不應驗,既或應驗,也僅只是任運巧合規(guī)律在其中起著極其有限的作用。

  劉基早正在《黃金策》總斷中明確地指出了僅用神煞和六獸斷吉兇之謬,如“虎兇而遇吉神,不害其為吉;龍動而逢兇曜,難掩其為兇。玄武主盜賊之事,亦必官爻;朱雀本囗舌之神,然須兄弟。疾病大宜天喜,若臨兇煞必生悲;出行最怕往亡,如系吉神終獲利。是故,吉兇神煞之端,何如生克制化之一理?!?br />
  諸書都承認僅憑神煞六獸斷吉兇多不驗,但又提出了個折衷的方案:爻吉逢吉神為“錦上添花”,爻兇逢兇神為“雪上加霜”。我們認為,六獸和神煞對於吉兇大象判斷全無作用,那種“錦上添花”和“雪上加霜”之說根本就是一種假象。這正如運用梅花易來輔助納甲法斷吉兇全然無效的道理完全一致。

  譬如斷病人之生死,全憑用神受生克之多少,若用神多重受克而無生,必死無疑;克多而有生,臨危有救,克少生多,其病易愈,有生無克,甚至可以不藥而愈,至於動爻、用神、忌神臨白虎或青龍,絲毫也不會改變上述結(jié)論。所謂“雪上加霜”或“”錦上添花“是要有比較對象的,而每一次預測都是一個孤立事件,根本沒有比較對象,何來”添加“之有?

  我們考察過前人大量的經(jīng)驗卦例,已發(fā)現(xiàn)拋開六獸和神煞,絲毫也不會影響原有的大象吉兇程度的判斷。

  為什么六獸和神煞對於吉兇判斷這樣無效?這是因為神煞和六獸是附加的第三種吉兇參數(shù),它們之中沒有五行生克關(guān)系。比如,我們不可能規(guī)定”貪青龍而忘生克“或”貪白虎而忘生克“之類的法度。另外,六獸的配卦法度也十分機械,無內(nèi)稟的合理規(guī)律。六神中只有一個吉神青龍,其余全為兇神,以論婚為例,用神臨青龍主貌美而實,那么作為自己的世爻必然臨兇神,難道貌美的賢妻必然配丑陋的惡丈夫不成?

  又由於六獸之組合十分機械,故在實測中常常導致吉兇判斷的自相矛盾。試舉一例:

  例95,寅月己酉日占壽,得”剝“之”無妄“卦〔《增刪卜易》〕:

  原斷:

  世化申金回頭之生,不宜寅月為破又嫌戍土未土動而克水,有克而無生也。須防卯歲。果卒於卯年,乃應戍土逢合之年而克世也。

  按:原卦沒有配上六獸?,F(xiàn)配上六獸後,未土動克世而臨 蛇,戍土動克世臨青龍。蛇動主喪而龍動主喜,龍蛇同動,喜焉?喪焉?添花焉?加霜焉?

  至於神煞是從日干支出發(fā)在卦爻上配神煞的,日月建對卦爻尚且無生殺之主宰大權(quán),何況是節(jié)外生支的神煞?此外,此神煞在吉兇判斷的也會遇到與六獸同樣的障礙。

  曾有的學者認為,用卦內(nèi)是否有馬星可以判斷其人是否可以出國留學,而且不一定要臨用神或動爻,只要卦內(nèi)有馬星即可,據(jù)說很應驗。盡管這樣的驗卦不正一個,我們?nèi)愿械綉岩桑驗樨詢?nèi)至少有六個地支,加上變卦,可多達九個甚至十二個地支,故出現(xiàn)馬星的機率十分大??梢哉f絕大部分的有動爻的卦內(nèi)都有馬星出現(xiàn)。由此可見,單純以馬星判斷出國留學并無根本的參考價值,主要還得依靠卦本體的內(nèi)秉結(jié)構(gòu)。

  總之,六獸和神煞對於納甲法吉兇判斷全無參考價值。

  [二]

  六獸和神煞雖然沒有吉兇判斷的參考價值,但對於事件的性實和狀態(tài)還是有部分輔助作用??梢哉J為,它們相當於一種特殊形式的”外應“。譬如說,卦見鬼動主兇,但屬何種性資的兇災在卦象本體中是不清晰的。這時預測者心有不明,順便配上六獸,動臨白虎可考慮血光之災,特別是金動克木時;朱雀動可考慮囗舌是非,青龍動可考慮桃色事件,玄武動臨官鬼兄弟可考慮偷盜詐騙等等,并且必須是六獸和神煞之象與卦本體的大象相符,且術(shù)者直覺上感到圓融和諧時方能作出準確的判斷。

  一般情況下,六獸排滿之後,不能逐爻輪看,只能在信息強烈而又性狀模糊的爻位上作為參考。常見的爻位是動變的世爻、用神、忌神等處可酌情參考??蓞⒁娗懊娴呢岳?。也有少數(shù)情況下,各動爻所臨之六神俱有參考作用。如例 64 里,五爻官鬼動臨玄武而沖世是遭詐騙,世動化回頭之克而臨藤蛇,此次遭騙是怪異之事,有說不清的苦楚,初爻財動化退而臨朱雀,為此還有囗舌是非?!矓嘭詴r,心有所動,據(jù)此而斷,并非事後諸葛亮地從六獸中尋找根據(jù)〕,像這種每一動爻上的六獸各有所主的情況是很少的。

  還有的卦象之六獸,并不一定要根據(jù)動爻,只要心有所動亦可占驗。例如:

  例96,1994年1月8日,有新邵縣×××求測今年運勢,得藏山卜”艮“之”晉“:

  斷:

  作者看過卦象後說:你是因女人和錢財之事闖了禍,有人找你的麻煩。來人點頭稱是。作者又說,此事你從中做了手腳,有不光彩的內(nèi)幕。來人矢囗否認。作者又說:肯定你有不可推托的責任。來人說:我?guī)蓚€女同鄉(xiāng)到廣州打工,她們自尋了門路,後來她們的親人誣告我賣掉了女人。作者說:不是誣告,你確是從中得了好處,如果不是這樣,這一卦就不準,也就用不著測下去了。這時來人才承認,自己作介紹人,從中得了手續(xù)費,但不是拐賣女人,并問如何才能退災。作者告誡他說,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只有把不義之財退還,幫人家把女同鄉(xiāng)找回去方可退災。來人再三感謝指點而去。

  分析:卦中世應相沖,兄動劫財,財爻暗動。且世臨玄武為詐騙,故有上述斷語。若單純看兄動臨勾陳,亦可斷為經(jīng)濟糾紛,但作者對世臨玄武印象深刻,據(jù)此而斷之,故十分準確。

  諸書都以官鬼動臨玄武方為盜為騙,其實六獸本來就是一種外應式的參數(shù),不一定要生搬硬套,如例 82 中,三爻父母臨玄武動而提起伏神兄弟而劫財,亦斷其遇偷遇騙,同樣可以得驗。再如:

  例97,93年9月21日,何先生測生意如何,得京房式”蹇“之”家人“:

  斷:

  1、財伏官鄉(xiāng),買賣遭傷,且財爻空而又破,上爻子孫子水動而臨玄武,子卯相刑,父又動而克子,5天前〔子日〕被騙;

  2、月建為酉金,立秋之後生意一直清淡;

  3、子水動而化財,立冬之後可稍好轉(zhuǎn)。

  全驗。不過是6天前〔亥日〕被騙,相差一天。

  按:傳統(tǒng)斷法是官鬼動臨玄武方主偷盜詐騙,此卦子孫動而驗玄武,結(jié)合財爻空破伏於鬼下,斷其被騙亦驗??梢娨拦欧ǘ槐鼐心囔豆欧?。另,此卦亦有錯排。

  六獸和神煞時有得驗,并非神煞的內(nèi)稟功能,完全是一種任運巧合現(xiàn)象,與外應、空亡之理相同。所以古人對於六獸和神煞的種種繁瑣規(guī)定可以一概不理,僅以”心動“作為取用的標準即可。

  [三]

  六親本身還有另外的名稱:子孫為福神,妻財為財神,父母為辛苦之神,兄弟為阻節(jié)之神、爭奪之神,官鬼為憂患之神,實測中常以此斷吉兇和性狀,這是一種內(nèi)稟的神煞。其用法大部分情況下俱按五行生克而用之,有時又可超越五行生克以斷吉兇。

  納甲之六親與四柱之六神一脈相通。內(nèi)稟神煞的作用在四柱命理的名稱中更加明顯。

  四柱之六神即六親有偏正之分,其中偏印又叫梟神、偏官 又叫七煞,加上劫財、傷官,都有兇煞的含義,雖然在四柱推命中見之并不絕對等同於惡煞。納甲法里的官鬼、父母、兄弟也有此用法,其中尤以官鬼為最。

  《增刪卜易》在疾病章里說:“用化鬼、鬼化用慎防不測,忌化用用化忌最難調(diào)治。注云:自占病不宜世爻變鬼及化回頭克;占兄弟妻子皆不宜鬼變弟兄妻子及弟兄妻子而變鬼。又不宜兄變財、財化兄、子化父、父化子。野鶴云:鬼乃父母之原神,父動化鬼乃為化生,輕病者即愈,久病者鬼化父、父化鬼皆主危亡?!?br />
  此論中,“忌化用和用化忌最難調(diào)治”,是由五行生克而來。而“用化鬼,鬼化用慎防不測”中的官鬼已經(jīng)超脫五行生克而成為了內(nèi)稟神煞。尤其是父母化鬼本為回頭生,若久病重病官父互化主危亡更為典型。

  在預測中,動變爻之間如果不強調(diào)五行生克,而把動爻看成是事之始,變爻看成是事之未,則屬於內(nèi)稟神煞的用法。

  有的是吉神化兇神,如:財爻化鬼是禍胎:財神化憂患之神;財化父,有財在前,辛苦在後:財神化辛苦之神。

  有的是兇神化吉神,如:〔兄弟〕化子卻如意:阻節(jié)之神化福神;父化妻爻,當涉艱辛始得:辛苦之神化財神。

  有的是吉神化吉神,如:〔子孫〕化財加倍榮:福神化出財神。

  ……

  余可類推。

  這種內(nèi)稟神煞的用法可虛可實。以父化子為例,有時是指化出了新的財源,這是虛;有時是“化子進人丁”,這是實,十分靈活。

  內(nèi)稟神煞除了“互化”的形式外,還有直接看主卦動爻之法。

  以求財為例,有“父動艱難鬼動災”之說,這是指艱辛之神和憂患之神發(fā)動。又如測考試而兄弟動主競爭激烈,考試以父母爻為用神,財為忌神,兄弟為閑神,若財動兄亦動,主兄弟克制忌神財爻,若財爻不動而兄弟獨動,其作用就轉(zhuǎn)化為“爭奪之神”了。

  我們在實測中,常把這種內(nèi)稟神煞的用法推廣到一事多測中去,如兄鬼互化,子鬼互化,父鬼互化,兄子父伏鬼下,無論旺衰,常主親人有大災厄甚至死亡,尤其是六親同時又遇旬空的時候。讀者可細細體味本書的卦例。但是,內(nèi)稟神煞僅是一種輔助性判斷方法,同一六親所主,有兇有吉。以測身運官鬼持世為例,有可能是其人從政,也有可能是災禍纏身?!饵S金策〕中論身命云:“父母持世,辛勤勞碌;鬼爻持世,疾病纏綿?!弊⒔庵杏衷疲骸叭糍F人見之不以此斷?!比羟鬁y者事先不聲明自己是測官運還是測避禍,單憑卦本體是無法作出判斷的。有些卜書吹噓自己測來意如何神驗,而這種“神驗”是易卜邏輯系統(tǒng)本身不能解決的,還要靠其他的手段,如來人言語、體態(tài)、神色的暗示,或通過直覺、氣功態(tài)、特異感知、面相手相,四柱等等作為輔助工具才能作出準確的判斷。

  如果從直接功利的目的出發(fā),求測者和預測者相互配合,交流信息,加上面相、手相等手段的輔助,可以使每一個具體的實測更加準確,這是無可非議的,也是必要的。但是,如果是為了對卜筮系統(tǒng)本體的邏輯結(jié)構(gòu)及內(nèi)稟功能進行研究,以便對它作出正確的評價,并努力完善它本身的內(nèi)稟功能,最好是不要借助於這些外加的判斷手段〔直覺判斷除外〕。我們在對卜筮系統(tǒng)的研究中就是力求達到這一目的。

第五節(jié) 恍惚應期

  [一]

  應期即所預測事件發(fā)生的準確日期,它是預測中十分重要的一環(huán)。預測的目的是指導人們實踐,趨吉避兇。僅只知事件的吉兇,則吉兇無從趨避;只有吉兇的正確判斷和準確的應期相結(jié)合,預測才能有真正的實踐價值。

  根據(jù)不同事項的需要,應期的精確程度也有不同的要求。有的只需要精確到年就夠了,有的還需要精確到月、日甚至時。年、月、日、時,有時相差一字則失之千里,其他方面的判斷再準確的預測也等同於零。

  我們在第三章第四節(jié)里所舉的應期斷錯兩天而不能免除斷手之災便是一例,似這種預測,有何作用?僅僅是讓求測者提前擔驚受怕罷了,甚至可以認為不預測要比預測好。相對而言,納甲法應期的推算方法比其他預測分支來得精細,但有些問題還需要進一步探討。

  應期的第一道難關(guān)就是過去和未來之分。

  本來,作為預測來說,過去所發(fā)生的事件是無須知道的,只要能夠準確地判斷未來的事件也就百分之百地達到目的了。但是一般求測者都一種心理障礙:你所預測的未來之事是否可以信賴,在很大程度上需要根據(jù)你能否測準過去之事。過去之事很準確,那么你對未來的推算才有參考價值;否則,誰知道你對未來的預測是否真能應驗?正因為如此,準確地預測過去成了每一個易測者必修的一個重要項目。

  傳統(tǒng)的權(quán)威說法是主卦中的老陽主過去之事,老陰主未來之事,有一些卜書也有依此而斷準了的驗卦。我們曾對前人的大量驗卦進行了研究,發(fā)現(xiàn)二者并無必然的聯(lián)系,我們自己在實測中也有同樣的體會。所以,僅憑為數(shù)不多的幾個驗卦并不能說明什么問題;我們同樣也可以根據(jù)其他一些驗卦而說“老陰主過去”而“老陽主未來”。能夠說這是一條較普適的規(guī)律嗎?

  能否以主卦和之卦的地支來判斷過去未來呢?也不能。因為納甲法之應期,是根據(jù)具體的地支來實指時日。主變卦的地支所實指的時間有兩種情況:

  1、本卦的地支反映應期;

  2、之卦的地支反映應期。

  如果把本卦、之卦與過去未來合并起來考察則有四種情況。

  1、本卦的地支反映過去的應期;

  2、本卦的地支反映未來的應期;

  3、之卦的地支反映過去的應期;

  4、之卦的地支反映未來的應期。

  又由於納甲法可以一卦多測,而且地支的數(shù)目又多,很有可能四種應期在同一卦象中并存,造成極復難的局面。我們不妨舉幾個實例說明:

  例98,1994年7月22日,在翠竹花圓商品住宅區(qū)施工的崔先生測承包基建項目能成否?得藏山卜“頤”之“噬嗑”:

  斷:

  1、世克應,他隨我愿;應落空亡,對方暫時未允;

  2、兄爻卯木暗動而劫財,有競爭對手,但世持鬼動而克之,故自己準能獲勝。世爻申金動化丑土財爻而回頭之生,承包能成功;所化之財月破,出月不破,立秋以後不幾天即可成功,時在申丑之日?!舶矗哼@是主卦地支論月,之卦地支論日,以應未來之事〕;

  3、上爻辰土財爻化巳火回頭之生,98 年〔己巳年〕起,本人財運開始轉(zhuǎn)隹,接下去巳午未之年財運日漸轉(zhuǎn)旺。申酉之年世臨太歲而旺,旺可勝財,又化財回頭生之,財運更加興旺〔按:據(jù)主卦地支斷過去之事〕;

  4、卦見兩子孫爻,一陰一陽,有子女各一。主卦子孫午火得月建未土為財而合之,90年〔午年〕得一女〔按:這是據(jù)主卦地支應過去之事〕。

  ……

  以上各斷語全驗,唯膝下為兩個女兒,小有差別。崔先生89年起開始當基建包頭,財運日漸升級,90年生一女兒。求測時因承包中競爭激烈,對手後臺強硬,自認無望。誰知柳暗花明,8月2日〔庚申日〕事有轉(zhuǎn)機,甲方已囗頭答應由崔承包,8月8日立秋後,不幾天就辦妥了全部承包手續(xù)。當然,這一卦雖然應驗的事多,應期也不止一個,但實際上很簡單,主測之事應未來之月日,兼測之事應過去之年份。但并非所有的卦都是這樣。

  有動爻全主過去之例,如:

  例99,1993年8月18日熊先生問生意如何?得京房式“履”之“否”:

  斷:

  1、卯木鬼動臨玄武,今年卯月遭騙;

  2、巳火父母動而克子孫,今年巳月虧本;

  3、財爻不現(xiàn)而伏世下,世爻子孫申金又暗動,飛生伏而財爻得出,今年立秋之後生意開始好轉(zhuǎn);

  4、卦變六合,且財爻為水,下半年生意一直不錯,特別是冬季生意最旺。

  全驗。

  也有動爻全部主未來之事的,如例58劉先生測財,兩子爻午火動而生財,一為重一為交,應三天後之午日進兩筆財。

  也有過去與未來錯陳顯現(xiàn)於動變爻之中的。如:

  例100,1993年10月23日,校友徐先生測財運得京房式“困”之“需”:

  斷:

  1、卦逢六合,求財如意;上爻未土父爻暗動面與午火官鬼相合,是與某單位聯(lián)系與文書方面有關(guān)的業(yè)務(wù),時在午未之月;

  2、世應俱動而合,明動三爻,必是三人合伙同求;

  3、世持寅木妻財?shù)米铀仡^之生,應為亥水而合世,亥子之月可得財。

  全驗。實為三人合伙與某單位聯(lián)系一設(shè)計業(yè)務(wù),交涉在午月,成交在未月;子月得到了報酬。

  例94重全主過去之事,例58一重一交全主未來之事,此例交〔包括暗動〕主過去之事,重主未來之事。一般來說,主測之事多驗未來,兼測之事多驗過去,但也有不少兼測之事驗未來之例,如例22,曾先生主測求財者兼斷父病,俱應未來即是。也有同一動爻兼驗過去未來之例,如:

  例101a,1994年5月8日,友人豐先生測財運,得藏山卜“鼎”之“未濟”:

  斷:

  1、子孫持世本為利於求財之象,不宜財爻酉金動而化退,去年〔酉年〕賺了不少錢,今年卻有退財之勢〔實為去年賺了不少錢,今年全部投入新項目,一直收不回成本〕;

  2、子孫未土持世而化進,91年財運特隹,92年〔申年〕亦有財,但不如91年,因財化退之故;

  3、日月為兄而生世,卦中兄多且旺,多有朋友和貴人幫扶,但兄爻太旺太多而劫財,財有分散。卦見三兄,日月兩兄,是五個人合伙求財;

  4、兩兄旬空,有兩個伙計有退出合作之想;

  5、86年87年太歲沖克世爻,時運不濟,多遭困頓。

  6、酉金動而沖克父母,父為陰爻值離宮,當是母親去年〔酉年〕重病一場,今年酉月還要注意。

  ……

  例101b,94年8月14日豐先生又因另一件事情求測得藏山卜《無妄》疊老陽:

  作者斷了其他事項之後,見陰爻亥水父母之下伏鬼,兩財夾父,且疊爻妻財戍土動克父母,疊爻動多主怪異之事,因道:你還要防母親有變故,上一次的卦也有此象。豐先生說:母親7月21日〔戍申日〕已中風入院,現(xiàn)巳稍愈出院,看以後可有危險?作者說:根據(jù)卦象,你母親難打過酉月,要小心照料。後其母立秋後病重入院,9月26日〔癸酉月乙卯日〕亡故。

  按:例A中酉金動而沖克父母,雖然酉金化退,但我們在兼測中是不論五神之間的綜合狀態(tài),只看兩爻之間的生克的;例B中,妻財戍土動克父母,又有酉金官鬼伏於父母之下,加之戍土動變官鬼酉金,加強了酉月有禍的暗示,兩卦結(jié)合在一起則暗示酉月有災厄。前一卦妻財酉動克父母卯木,已明現(xiàn)酉月卯日有厄。由於是兼測,作者只斷了月,不敢妄斷日辰,若卦技過硬,可以斷得更精細。其中酉金財爻動克父母,一應過去之酉年母有大病〔小病在老年人中是常事,不能算準確〕,二應未來之酉月母喪,三應酉年之后財運化退,此類聯(lián)帶效應有一定的理論研究價值。

  [二]

  易測應期的第二個難題是應期的遠近。

  梅花易應期主要靠卦數(shù),奇門主要靠天干,而納甲法靠地支。相對而言,斷應期以納甲法最為精細完善,但納甲法自身的形式邏輯也無法解決應期的遠近。納甲法之遠近,前人有過一些論述,如:卜書以為明動則急而暗動為緩,野鶴老人在《增刪卜易·暗動章》里指出:“占以暗動,福來而不知,禍來而不覺。又曰,吉兇之應,動急遲緩,此應則緩,非此論也。何嘗不知不覺,報應亦非緩也?!币苞Q老人還舉例說明了暗動應期之不緩。

  另有以世爻爻位的高低論遲緩的,以經(jīng)卦相克於月建的旺衰論遲緩的,我們考察了大量驗卦,均無明顯的的規(guī)律。

  我們認為,就納甲系統(tǒng)本身的結(jié)構(gòu)而言,是不具備顯示應期緩急遠近的指征的,這正如應期之過去與未來卦本體的邏輯是無能為力的。怎樣才能正確判斷應期的過去未來和遠近呢?對此是沒有法定之規(guī)的。現(xiàn)只能談一談我們的部分體會。

  第一,首先要了解納甲法所能包容的時限。

  納甲法是一種中短期預測,其最有效的時限一般應當限制在十二地支所能反映的一個周期內(nèi),故最長時限一般是十二年,最短則是十二個時辰。除個別事件〔多為已經(jīng)發(fā)生了的事件〕,一般不會超過十二年。又由於所主測的事件一般是近期事件,可根據(jù)應期之地支與目前的時間作出大致的合理判斷。例如,在亥年之寅月求測,而事件的應期為寅卯之支,則應期可能是今年的寅卯之月日,不會是前後寅卯之年;若應期為酉戍之支,不會是十一年以後的事:若應期是子丑之支,則可能是去年或今年的子丑之月或明年後年子丑之年,不會是十一年前的事,等等。若為兼測之事,則不在此例。余可類推。

  第二,可以根據(jù)所具體求測的事件性質(zhì)以及它本身的一般發(fā)展規(guī)律推斷大致的遠近。有的時限很明顯,如問今年能否考上大學,則不存在應期的障礙。如果測行人何時歸,若為臨時性的出差,一般應月日,如果是長期在外工作,應期可能推廣到年,等等??傊唧w情況具體分析。

  第三,看外應之遲速,如,根據(jù)求測者的站和坐以定遲速。此法還可推而廣之,如見一車飛馳而過,可斷應期速,對方說話慢條斯理可斷應期遲;斷某事時有人來,可斷未來之事,有人出去可斷過去之事,等等。讀者可舉一反三。

  第四,根據(jù)上述規(guī)律限定了大致的時限之後,仍有模糊的話,則需要直覺去捕捉自己的感受。另外,我們在平時要把卦爻的結(jié)構(gòu)特征玩味熟練,我們一旦進入實測,就要排除邏輯,因越是左右分析比較就越會出錯。

  第五、要排除雜念,心無旁騖,泯滅是非功利觀念,不要怕斷錯,不要患得患失了。這是一種長期的自我修養(yǎng);高明的預測,也是一種高尚情操的陶治。捕捉求測者言談舉止當然也是一種重要的輔助判斷手段,但是我們不能被求測者的言談舉止左右。當我們的直覺與對方的言談舉止相矛盾時,要相信自己的直覺。

  我們的經(jīng)驗是,越是自己一無所知的陌生人求測,特別是長途電話求測,就越容易測準,因為沒有先入之見左右自己的判斷。既使是陌生人,對方說的話越少,也越不容易出錯。這一原則既實用於吉兇之判斷,也能用於應期的判斷。往往求測者的言談導致誤判的主要原因是:他自己對事情前景的判斷本來就是錯的,術(shù)者若被對方的判斷左右了,必錯無疑。我們有過正反兩方面的經(jīng)驗和教訓。試舉幾例:

  1994年3月,友人謝先生求測財運,卦見六沖,大象不吉。謝先生近兩年做生意很順利,能力又強,作者不太相信此卦會準,又在用神、忌神、閑神之間左右分析,當然也會找出兇中藏吉的跡象,作了一些推斷。一年下來,當然是全部不準,而最初的判斷卻無一不驗。類似的例子不止一個。下例就不同了:

  例102,1993年11月22日,莫先生籌辨孔道學會,求測學會興衰,得京房式“大畜”之“損”:

  斷:

  辨學會以父母為用神。此卦父母伏藏不現(xiàn),雖伏於官鬼寅木之下,有飛生伏的可能,但原神官鬼空亡且墓於日建,無力生伏。卦見兩財,目前臨月建,當是財力充足,而且有人資助,但日建克之,世動制之,無力生官〔按:若父爻明現(xiàn),則財不宜旺動;若父爻伏藏,則宜財動生官,旺官可救衰父〕。卦內(nèi)兩兄辰戍相沖,必有阻隔。世動主日前四處奔波,不久化退就會灰心泄氣了。

  在預測之前,莫先生介紹了一番大好的形勢,信心十足。作者不為所動,按卦實告。莫先生頗不以為然,又數(shù)番到別處求測,俱得吉斷,歡天喜地而回。新年一過,尚信心十足,再過了兩個月,遇到了作者的熟人就顧左右而言他了。如果當時被對方的言辭行動,在卦內(nèi)還是以找出幾分希的。如:官鬼寅木被日建合起飛來生伏得長生;世爻雖動而劫財,但兄弟化退,官鬼寅木又化進,此事當可兇中藏吉,終有轉(zhuǎn)機云云。

  上面是吉兇判斷因?qū)Ψ降母蓴_的得失,下面就是應期因?qū)Ψ降母蓴_的得失。例如:

  1993年9月4日〔庚午日〕友人曾先生求測,時有鄧伯超先生同來。曾先生說,岳父患老年性癡呆病,時常出走,前幾天在長沙找到了,昨天送回了家,求測病體吉兇。所得卦象大兇,將故於寅卯之日,直覺里隱約感到其岳父已故,但對方是朋友,又言之鑿鑿“昨天送回了家”,猶豫再三,斷其下一個寅卯之日將會亡故。測畢,曾先生大笑道:“老實告訴你,我岳父三天前亡故,昨天送上了山了,〔按:正為卯日亡故〕故說’送回了家‘。我倆人在打賭,看你是不是測得準?!?br />
  下一例,作者不受求測者的干擾,應期就斷得很準。

  例103,1994年5月31日,市聯(lián)運公司胡女士測被扣的汽車何時能回,得京房式“大過”之“遁”:

  斷:

  卦見兩父,取世爻父母為用神。

  1、世爻父母亥水月破,又有兩財動而克父,近期內(nèi)回不了;

  2、兩財相沖,是撞傷了女人而被扣;

  3、世爻暗動又化子孫午火而泄氣,財爻丑土旬空,出空之後還有繼續(xù)找麻煩增加罰款的可能;

  4、要到未月合住子孫午火,沖去丑土財爻方可贖回。

  胡女士說,不可能拖這么久,我們單位已出面交涉,本月就可以贖回來。作者仍然堅持己見。後單位出面仍然無濟於事,上面要增加罰款,到未月方贖回??梢?,通過雙方的配合,捕捉信息,以求得正確的判斷,有一利必有一弊,倒不如直接從卦本體上求索正確的結(jié)論來得更加根本。

上一章目錄下一章

Copyright ? 讀書網(wǎng) ranfinancial.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備15019699號 鄂公網(wǎng)安備 4201030200161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