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章我們從宏觀的角度探討了納甲預測法的基礎理論。從本章起將對納支法的一些重要的具體斷卦法則進行討論。
地支的五行生克是納支法斷卦的優(yōu)選基礎邏輯,替換成較具體的用事概念就是用神、原神、忌神、仇神和閑神,合稱“五神”。本章擬探討此五神的取用法度和斷卦的原則技巧。
第一節(jié) 用神邏輯
[一]
用神又稱主事爻、用爻,要正確定準用神,首先要規(guī)定六親和世應各自的“指代”。
六親所主雖然復雜,但可以分為兩大類,第一大類主人際關系,第二大類指代事物。為了論述方便,我們可稱前者所對應的用神為“人爻”或“人神”,後者為“事爻”或“事神”。前人對“人爻”和“人爻”的取用有很多矛盾,最有代表意義的有如下幾種:
人爻--
人爻中分歧最大的是兄弟爻和財官。
1、兄弟爻:
王洪緒在《卜筮正宗》里說:“又曰占兄弟之妻,妻之姐妹,以財爻為用;占夫之兄弟,以官爻為用,何也?答曰:兄弟之妻,妻之姐妹,與妻子同輩之人也。既夫占妻財爻為用,皆是財爻為用矣;夫之兄弟,與夫同輩人也,既要占夫以官爻為用,皆是官爻為用矣?!?br />
野鶴老人在《增刪卜易》中則說:“占姐夫妹夫以世爻為用神予屬得驗。占表兄弟以兄弟爻為用神而不驗,還以應爻為用神?!?br />
廖墨香在《周易預測學指南》里則主張:兄弟、姐妹、妻子兄弟、族中兄弟、姑表姊妹、關系好的朋友、妹夫姐夫,都是以兄弟爻為用神。
以上諸說,孰是孰非?
2、官鬼與妻財:
古以女測婚官為用爻,男測婚財為用爻。近人陳鼎龍先生則有不同看法,他說:女的結(jié)婚以後從屬男的,為妻,社會往往又將女人的當作男人的財產(chǎn),故又稱妻財。但結(jié)婚以前,男的和女的關系并非如此,是男的求女的,好象去見官的一般,故在婚前不能當妻財看,而應以官鬼來論。這兩種分歧很有典型意義,它牽涉到兩種關系:六親與人倫輩分有何關系?六親與社會規(guī)范有何關系?
顯而易見,父母爻、兄弟爻、子孫爻是據(jù)血緣關系而來,即父母為生我之爻,兄弟為同我之爻,子孫為我生之爻,也就是以輩份論六親。夫妻沒有血緣關系,是由社會的倫理關系而來。一般來講,女人好比是男人所管制的財產(chǎn),而丈夫則是管制妻子的長官,故女以克我之官鬼為用,而男以我克之妻財為用,也就是以社會關系論。
王洪緒論兄弟爻時,把“輩份”之論加以引伸,初看似乎有道理,但六親實際上是一個五行生克圈的變體,若隨意引伸,怪事就會出現(xiàn)。譬如說:父親是父母爻,祖母生父親應為生父母爻的官鬼爻,祖父克祖母應為子孫爻,父親是祖父的兒子則又變成了妻財爻,父親克母親,母親又就成了父母爻……如是類推,循環(huán)無窮。
也許反駁者會說,我們論輩份取用神,只限於“同輩”之人,不同輩者不按此論。
其實,既使添加“同輩”的規(guī)定也無濟於事。丈夫與妻子不是同輩嗎?何以男女論婚不取兄弟爻為用神?我們又退一步,再規(guī)定男性取男性的同輩,女性取女性的同輩,那么自己的哥哥弟弟是兄弟爻,而自己的姐姐妹妹是妻子的同輩,那么姐姐妹妹也應是妻財爻了。而諸書中對其他的親屬用神取用雖有分歧,但自己的兄弟姐妹俱以兄弟爻為用卻是一致的??梢妴渭冋撦叿萑∮蒙袷菬o論如何也不能自圓其說的。
對於那些與本人無親屬關系的人,取用神矛盾依然存在。譬如說,與自己關系不密切的人應取應爻為用神,何以盜賊、良將、醫(yī)生不取應爻?醫(yī)生治病克制官鬼可視為子孫爻,但他救護病人又何當不是父母爻?忠臣良將殺敵平叛克制官鬼可以是子孫爻,但他們護衛(wèi)君主可以是父母爻,而受君王的驅(qū)使,為何不取妻財爻?類似的矛盾我們還可以推衍出很多。
事爻──
上面討論的是人際關系,“事神”的取用同樣會陷入二律背反的怪圈。前人對“事神”的取用,是根據(jù)事物本身的主要屬性特征對“我”的生克制化關系而定。但事物的主要屬性特征是多方面的,人們對它的主觀判斷因人而異;同時其主要特征的顯現(xiàn)也會因事而異、因時而異。
譬如,車輛是私人財產(chǎn),可視為妻財爻,但車可載人,是庇護人的東西,又可視為父母爻,這是因觀察角度不同而異。
同一事物,在不同的具體環(huán)境中,其主要作用往往也有顯著的變化。譬如手帕,在平時為使用之物,可視為財爻;下雨時用來遮頭,應看成父母爻;用來包扎傷囗,便是子孫爻;若一旦用它上吊,又成了官鬼爻。這又是因事而異。
同一事物在不同時代,觀念不同,用神的取用也會有區(qū)別。以“官職”為例,中國社會往往是“官本位”觀念,一朝及第,便可操士民生殺大權(quán),故為官鬼。在商品社會里,諸大財團之長,也是“官”,但他們主要的權(quán)力是把管財源,是否應視為子孫爻? 若在“人民公仆”的觀念中,是否應視為妻財?
[二]
事實上,六親在本質(zhì)上還是五行生克的一種變體,而五行生克是一個無限循環(huán)的圓圈,欲使此循環(huán)產(chǎn)生功用,就必須使它產(chǎn)生破缺,形成一個邏輯的起點,此邏輯的起點是“我”,而“我”在六親中就象是一種“中宮奇點”,這個中宮奇點必須“寄宮”入六親之中--在六親中,此奇點就是與兄弟爻,兄弟爻實際上就是“我”。
[圖]
由於六親關系源於人倫關系,故生兄弟〔即“我”〕者為父母,兄弟〔即“我”〕所生者為子孫。但人倫中的夫或妻與“我”〔即兄弟〕是無血緣關系的,我們可以取兄弟〔即“我”〕所克之爻為妻,而克兄弟之爻〔即“我”〕為官鬼;也可以作相反的規(guī)定,即兄弟所克為夫,克兄弟者為妻。但為什么取前者而不取後者呢?這在以血緣關系為基礎的六親關系是無法得到解釋的,此答案必須從六親的互補邏輯中去找。
卜筮體系是扶陽而抑陰的--為男、為陽,故取克兄弟〔即“我”〕之官鬼為丈夫,兄弟〔即“我”〕所克之妻財為妻。這才是男官女財?shù)谋驹础?br />
無庸置疑,扶陽抑陰的“邏輯取向”,反映到六親關系中的確帶上了父系社會的烙印,實際上這是用單邊邏輯描述現(xiàn)實的結(jié)果。但是作為一種抽象化的邏輯系統(tǒng),它是可以消除這種烙印所帶來的消極影響的,因為六親系統(tǒng)也是一種遁甲系統(tǒng)。
在遁甲系統(tǒng)中,作為奇點的“我”是可以與六爻任何一親同體的--“我”就如同是“甲木”,“世爻”就是如同是“戊土”,而能土寄生於四季,“我”也跟隨“世爻”與任何“一親”同體。父爻持世則父爻即為“我”,子爻持世“我”即為子孫,馀可類推。
表面上看,妻財受“我”克,而丈夫克“我”,但由於“我”可以與任何一親同體,所以此邏輯系統(tǒng)可以反映出夫妻之間的任何一種相互關系:夫妻恩愛者,是世爻與用神相生而并非“我”去克妻財,或官鬼來克“我”;夫妻關系惡劣者則反映為世爻與用神相克,妻子欺侮丈夫的是妻財爻克世,丈夫欺侮妻子的則是官鬼爻克世。此外,若拋開具體婚姻狀況,從純理論角度考察,代表妻子的財爻和表丈夫的官爻也是相生關系而非相克關系,也不存在著什么男尊女卑的氣息。
我們還可以反過來再說,如果易學邏輯的取向改成“扶陰抑陽”,豈不成了女尊男卑?作為有邊邏輯,必然是扶陽抑陰或扶陰抑陽,二者必居其一,決不可能陰陽平等,若陰陽平等就沒有了區(qū)別,邏輯系統(tǒng)便不復存在。
[三]
明白了六親的邏輯本原,六親所主就不難處理了。我們分析六親所主,必須掌握三條原則:
1、人倫關系是六親的邏輯本原,而“我”則是邏輯的起點。
2、六親所主是有層次性的。凡與“我”的相互關系明顯的,則以“我”為參照系定六親;其中丈夫、妻子、父母、子女、兄弟姊妹是特指,是第一個層次,而其馀的人際關系則為泛指,是下一個層次。當具體人和事與“我”的關系不清晰時,就要從第一層次中選擇輔助的參照系。而人倫關系中的夫妻則是最基本的關系,故財官是“我”之後的條二個參照系。
3、有常規(guī),亦可權(quán)變。
我們可按此三原則分析常規(guī)中的六親所主。
官鬼──特指女占丈夫。泛指凡能拘束“我”、克制“我”的人和事物,如占官吏、上司、領導、亂臣、盜賊、敵軍、工作、功名、疾病、禍患、邪崇、鬼神等,俱以官鬼為用。
妻財──特指男占妻。凡受“我”驅(qū)使、制約的人和事物,如占奴仆、部下、學徒、錢財、糧食、器皿等,俱以妻財為用神。
父母──特指父親、母親。凡能庇護“我”的人和事物,如一切長輩、老師、房屋、舟車、雨具、衣服、天地、池墻俱以父母為用神。
兄弟──特指“我”的親兄弟姐妹。泛指除妻子、丈夫、情人以外的任何一切與“我”同輩的人。故姑表兄弟、姐夫妹夫、大舅小姨、聯(lián)襟妯娌、同事、朋友〔包括丈夫妻子的朋友〕,都可視為兄弟爻。
子孫爻──子孫為“我”生之爻,特指兒女。泛指一切晚輩,如媳婦女婿、甥男侄女、孫輩的一切人、學生、信徒等等。
有些人和事物,與“我”的關系不明或模棱兩可,如忠臣良將、醫(yī)生、盜賊等則以“官鬼”和“妻財”作為輔助參照系定用神:
1、忠臣、良將、士卒、公安人員、醫(yī)生、僧道、醫(yī)藥等與“我”之關系曖昧不明,因他〔它〕們的主要職能是分別制伏亂臣賊子、敵軍、盜賊、傷病、邪崇,故取制伏官鬼的子孫為用神。
2、六畜是財之源,故六畜取子孫為用神,取其能生妻財之義。又兄可劫財,故與我爭財?shù)纳虡I(yè)競爭對手,可取兄弟爻。此外,盜賊騙子一方面是我之禍患,可取為官鬼,又劫我之財,亦可視為兄弟,故官動臨玄武、兄動臨玄武,都可斷為盜賊騙子。
雖然財官都可作為輔助參照系,但在陽手征邏輯中,陽為主而陰為輔,故一般以官鬼為輔助參照系,只有連“我”和“官鬼”都不容易判斷屬性的“六畜”之類,才以妻財為參照系定為子孫。
3、傳統(tǒng)用神中最特殊的是與文書有關的父母爻。這一用神的取用亦源於官鬼爻的推論,因父母爻在四柱命理中稱為“印”,“印”是“官印、印綬”的意思,當了官就有“印信”在身,而“印信”便能庇護自己行使職權(quán),故“印信”就是“父母”,印信離不開文字,故與文字有關的書信、文章、調(diào)令、文契、考試〔文試〕都被定為父母爻。故四柱推命中最講究“財官印”俱全而且得地,所謂“官系福身之物,財是養(yǎng)命之源,印乃資生之本,在人最為切要”,因財能生官、官能生父,父可生“我”,連續(xù)相生,有錢有權(quán)又能庇護“我”,為何不是好命?
上面的規(guī)定是一般的常規(guī),但由於六親是五行生克的循環(huán)圈,而“我”又可以同任何五行之地支同體,加之卜筮是一種臨機巧合預測系統(tǒng),我們只要“意在卦先”,那么,一切都可以權(quán)變。比如,設有一件易成之婚,無論男女,若均以財為用神,則有官爻或子爻持世的卦象與之對應;若均以官為用神,則有父爻或財爻持世的卦象與之對應;若均以兄為用神,則有子孫或父母持世與之對應……總之,只要是用神生世或世生用神之卦象都可表示同樣的吉兇狀態(tài)。這就是前人對同一種事物取用神的標準不同,但都可以測得準的根本原因。
作者對此也深有體會,試舉二例以說明:
例37A,1993年7月27日,作者孫則鳴接到小姨子病危的長途電話,占得京房式“困”之“解”:
斷:
當時未假思索,以妻財為用神。財爻寅木,日辰克之,兄動劫之,太歲制之,又休囚於月建,一派有克無生之象,且久病逢合則死。目前寅木旬空暫不受克,寅卯之日出空病將加劇。寅木出空後尚有應爻亥水生合用神,尚不至危,辰日亥水入墓必殆矣。
作為親人,總希望這一卦未必準確,小姨正值壯年,何得早夭?轉(zhuǎn)念想到小姨乃自己的同輩人,情同手足,復以兄弟爻為用神占得“頤”之“革”:
例37B,京房式
斷:
兄弟寅木旬空,動而入墓,且日辰克之,亦主大兇。有父母子水動而生之,忌神不現(xiàn),本應有救,但兩財動而克制原神,一手難敵雙拳,盡管有人救護而回天乏力;又原神入動墓辰土,辰日原神入墓,忌神官鬼被飛神提起,用神有克無生必殆。後果死於七天後之丙辰日未時。
類似的驗卦我們經(jīng)常遇到〔可參見第八章〕,從這個意義出發(fā),納支法還可以取消六親,直接取應爻為用神,根據(jù)純地支的運算以斷吉兇,本書下冊第七章“六支法”就是這樣的方法。
當然,我們并不主張納支法全部改成六支法,對于經(jīng)驗豐富者來說,二者各有其短長,相互不可替代。
另外,我們也不主張不按法度隨意取用神,有法度是常軌,不拘成法是從權(quán)--我們只有在心理恍惚無憑之時才用。
[四]
最後,我們談一談如何靈活取用神的一些體會,概括起來,主要有三點:
第一點,大凡用神與“我”的關系不清楚時,可以用妻財、官鬼和應爻統(tǒng)攝之。
如果是測人,男性統(tǒng)統(tǒng)取官鬼為用,女性以妻財為用;如果是測事,偏向於個人之私事則取妻財為用,偏向於公事則取官鬼為用。此說首見於麻衣道長《火珠林》論“公私用事”:
陰陽男女,次第推排;
公用取官,私用取財。
占病鬼崇,占失看賊,占求官事,占官問訟,占婚問夫,以上皆看官爻。占買賣財,占家事,占婚婢事,占求財事,占婚姻事,以上皆看財爻?;騿枺貉怨接檬拢谎载敼?,而不及父子兄弟,何也?答曰:天下之事,散而言之,紛若物色;總而言之,不出財官二字。占官必用父母,占財必用子孫。兄弟是破財之人,不為主、不為輔,何必看也。凡卜筮者,但用心於財官,則括天下之理,此法簡而最捷,若分支劈脈、瑣碎求之,則萬物紛然,無以折衷,用心多,功力少。《元龜》“六神”之類是也。故吾捷法,惟以財官伏五鄉(xiāng)而定吉兇,自然神妙。
此論可推廣到任何不便取用神的人和事。
除了財官二爻外,還可以應爻統(tǒng)之。王洪緒在《卜筮正宗》里說:“凡占無尊卑之稱呼,未曾深交之朋友、九流術(shù)士、仇人、敵國、或?qū)嵵改程幍仡^、或?qū)嵵复松酱怂⒋怂麓藟Φ阮?,俱以應爻為用神也?!?br />
這兩種方法都可測準,試舉二例:
例38a,93年9月14日,友人汽運公司鄧先生測同事出差何時歸,因其為女性,便以妻財為用神,得京房式“損”之“中孚”:
斷:
妻財子水動而合世,後天〔子日〕可歸。
例38b,9月17日,鄧復來作者家玩,言及上一卦不準未見同事回來,因再測一卦,作者又以應爻為用神占得京房式“既濟”之“遁”:
斷:
用神應爻兄弟又臨子水而動,子日必已動身,既濟卦主事已結(jié)束,遁主歸隱,主卦父兄子同動連續(xù)相生,是母子相會,家人團聚;應化官不作回頭克論,是夫妻團圓,昨天子日一定回了益陽,只不過沒到單位上來,是徑直回家與家人團聚去了。後鄧告之,果於所測。
按:此二卦用兩種不同的方案取用神而主象完全一致。
第二點,大凡用神取用兩可時,取與常規(guī)斷卦法度不相矛盾的用神為隹。比如測失物,有些失物如車輛、票據(jù)等,可看成私人財產(chǎn)而取妻財爻,又可依它們本身的特征而取父母爻,這兩種方法都可測準,試舉二例:
例39,辰月丙辰日某人測丟失支票能找到否?得地天泰卦?!惨娏文恪吨芤着c現(xiàn)代經(jīng)濟預測》〕
原斷:
“支票、票據(jù)為文書,取父母爻為用神……用神巳火父母伏藏於二爻寅木之下,二爻為宅,失物就在家中……卦中帶合〔包括六合卦〕,失物在盒形之器具內(nèi);用神有氣生世爻,伏於寅木,又是飛生伏,得長生,此物定可找到,在木制的’大盒形‘家俱內(nèi)?!册嵊洝炒巳斯断挛缟陼r在書廚的書中找到了支票。應申時者,申沖寅木而合巳火,此為沖飛神,合伏神,而用神引撥而出?!?br />
例40A,1990年10月16日,萬某失糧票一扎,測能找回否。搖得“鼎”之“ “〔見王為民《六爻預測學》〕
原斷:
用神伏子孫,但小孩只三歲,拿不到;世應相生,物失是假,財臨日辰,失物未散,又長生於飛,財?shù)贸?;財在?nèi)卦家中找。我說,糧票未失,在家中,可找到。復起問事時間卦驗證。得”大壯“之”恒“〔例37B〕:
原斷:
財在內(nèi)卦,失於家中;用克世,本易尋,但值空化空物難找;騰蛇臨世,自己忘記。她說:“物未失,就是記不起放在何處?!比齻€月後,無意在抽屜內(nèi)發(fā)現(xiàn)。
按:同為票據(jù),一取父母,一取妻財,都可測準。但是,失物一般在觀念中是財物失散,兄弟持世之象多主失財,故取父母為用時多造成分析中的混亂。試舉二例:
例41A,邵偉華先生測趙某失車,得“坎”之“比”:
原斷:
“不用急,車子明天下午申時定會找到?!壁w聽後高興地上班去了,第二天下午四點鐘〔申時〕,果然在路邊找到了車子。
解:《坎》為車,父母申金為用神,用神臨日建而生世,妻財午火又化子孫卯木回頭生,是不失之象。卦中官鬼辰土動是人偷,第二天酉金之日,辰與酉合化金臨用神,生世爻子水,也是不失之象。
例41B,邵又測劉某失自行車,得“既濟”之“屯”卦:
原斷:
《既濟》卦,本主成事之卦,但求財失物遇此多不利。……“這次丟的車子也找不回來?!蔽艺f。後果未找到。
解:父母申金為用神,空化空,又逢死絕和墓於月建,是不回之象。卦中兄弟二重,兄弟亥水持世旺地臨動。兄世兄動主劫財,破財,車子難以找到。
按:這兩卦雖然都測得很準,但分析中時有矛盾。兩卦都以父母為用神,又似乎同時又以財爻為用;同為兄弟持世,大象吉則不言兄劫財,而大象不吉就說兄劫財。須知,失物若取父母為用神,最宜兄弟持世,因父能生世故也。後卦之所以不吉,并非兄持世而劫財。恰恰是世持兄弟化回頭之克的緣故。所以,凡失物俱取妻財為用則不易產(chǎn)生判斷中的恍惚。當然,只要明理,各種取用法都是一樣。
第三點,同樣的人和事,取不同的用神時,一般必須意在卦先,不能成卦之後再去游移不定地選擇用神,因為有時用神取用不同,同一卦的大象吉兇截然相反。當然,也有這樣的情況,按自己常用的用神取用法斷卦而卦象恍惚,此時若心有所動,靈活變換用神亦可得驗。試舉一例:
例42,94年1月20日某先生測婚,得藏山卜“鼎”之“蒙”:
斷:
婆媳不和,夫妻不睦,妻有外遇,兩人已分居。全如所測。
解:財爻酉金動而沖克父母,是婆媳不和,四爻子孫丑土動而沖克世爻,且世應相克,是夫妻不睦。財爻化退而應落空亡,本可斷已離異,但有兩子動而生財,故僅為分居。何以斷妻有外遇?一則世爻子孫未土和四爻子孫丑土俱動而生財且丑未相沖,是本人和另一男子爭妻之象,加之官鬼亥水伏於財下,按傳統(tǒng)的斷法是官伏財下為男方有外遇,此卦卻表現(xiàn)為妻之背後暗中有情人;若執(zhí)古法,則會錯判。又如:
例43,1992年3月2日,老同學李女士測子婚,得京房式“豫”之“坤”:
斷:
世為男方,應為女方,應爻子孫動而克官,官又空亡,兒子之婚有變,是女方變心;應爻動化丑土,去年丑月女方又找了新朋友,兒子尚無新朋友。全如所測。
此卦之用神較靈活,若拘泥于子孫為兒子,就會據(jù)子孫動化妻財丑土而誤判兒子丑月找了新朋友了。
第二節(jié) 代測疑難
[一]
代測是實測中最常見的形式,然而前人對於代測的論述最模糊,尤其是代測的用神如何取用尚無清晰的論述。本節(jié)則探討代測中的一些疑難問題。一般卜筮書都只含糊提到,代測取用神關系密切者按六親取用,關系疏遠者取應爻。然而,代測之用神有兩種情況:
第一種,只要取代人之用神,即人爻,如問某人何時歸、某人疾病之吉兇,不牽涉到被代測之人與其他事件的關系,這一類代測較好辦,只看人爻本身之吉兇即可。
第二種,要同時取人神和事神,如代人測婚姻、求財、升學等,矛盾就出現(xiàn)了。如果人神恰好是事神的忌神,則會出現(xiàn)兩難的局面。
例如,代兄弟測求財,以兄弟爻代兄弟而財爻代財喜。兄弟爻不能衰,衰則不能勝財,受克則兄弟有災;然而兄弟爻若旺則克財,財不能求。其他如代子測升學求職,代兄弟測婚,代妻測壽元評職稱、代父輩測子嗣都會遇到這種兩難局面。
此外,這些代測項目中,怎樣看待世爻呢?是表示求測者本人呢,還是表示其他什么呢?這些問題前人都沒有明確論述過。
其實解決這個問題也并不太困難。我們在前面已經(jīng)多次論證了,納支法中的六親所指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預測者的預置。例如測失物,你把支票證券規(guī)定為父母爻,則卦象就以父母爻論吉兇的面貌出現(xiàn);你把它們規(guī)定為妻財爻,妻財爻就取代了父母爻--換言之,六親所指在一定程度上是預測者主觀規(guī)定的產(chǎn)物。
同樣,我們也可以在預測之前規(guī)定代測的人神就是世爻即可,也就是說,代誰測,誰就是世爻。它實際上也是一種自測,只不過改由別人代為搖卦罷了。如例42中,李女士代子測婚,我們就是把世爻當成李女士的兒子。我們在代測中,絕大部分情況下都是這么處理的。
事實上,前人早已這么作了,只是沒有從理論上澄清,在解析中理法不明罷了。試舉幾則驗卦以說明:
例44,1986年二月二十五日酉時,邵偉華先生為劉大夫測其子下半年能考上大學否,得《比》之《萃》卦:
原斷:
官鬼卯木臨月建,旺而持世,又化官星,父母旺也。子孫申金處死地,動化水,為泄氣之象,不但無妨,反得水生官星,今年定能考上。后劉見我高興地說:“邵師傅,我兒子考上大學,又叫你算準了,謝謝你呀?!?br />
按:本卦實際上把世爻看成了其兒子。分析卦時雖提到“子孫申金處死地,動化水,為泄氣之象”,但此子孫不能是指劉大夫的兒子,而是忌神。否則,其子“處死地,又泄氣”,其子不吉了。
例45a,1990年8月13日下午6時15分,龔為幼兒園老師胡某測考學成績能及格否。搖得“豫”卦〔本卦例和下一卦例見王為民《六爻預測學》〕
原斷:
測同事,兄弟為用,用臨青龍,但休囚旬空,不吉;測考試,看官父。官旺;父伏,但長生於月旺相得出,可是飛得日拱旺而克伏,伏又不得出,按日重於月論,父爻無用;又虎臨財爻持世,“難登黃甲”。結(jié)論是“不及格”。〔10月14日知,考試不及格?!?br />
按:測考學“兄為奪標之忌”,為競爭對手,宜衰宜靜宜空,旺動反而不利考學。此卦兄弟爻休囚旬空本為吉象,主無競爭對手,事實上老師參加考試不比升學,也的確不存在競爭對手。之所以考試不及格,是父母爻伏藏,且受日建和飛神世爻所克的緣故。故兄弟爻不能看成是同事,同事應當是世爻。王先生還有幾則代測的驗卦,則根本不再提被代測人的用神問題,已經(jīng)自覺不自覺地把世爻看成是被代測之人了?,F(xiàn)舉一例:
例45b、c,1990年8月13日下午7時55分和8時25分,某還代張某和李某搖卦測考試,時為六〔申〕月二十三〔庚戊〕日:
張得“困”之“小過”:
李得《艮》之《大畜》。
原斷:
兩卦情況基本相同:官父均衰,世爻空破。前者雖逢六合,但用神世爻不吉,亦無用。均不及格。10月14日知,均不及格。
按:此兩卦同樣是為同事代測,已明言“用神世爻”了。此外,前面的例子里,兄弟爻旬空,與不吉之大象恰好相同,則把它當成卦不吉的理由;而代張所測之卦兄弟爻得月建之拱扶,且得官父動而連續(xù)相生,不為不旺,代李測之卦中,兄弟爻亦動,且得父動而生之,也是旺相之爻,正因為兄旺而父母泄氣,是考不及格的因素之一。
從這三個卦的對比中可以看出,兄弟爻無論是旺是衰,均不代表被測之人,而其正代被測人的則是世爻。我們在實測中,此類代測項目均按自測的方法只取“事神”,不另取“人神”,斷卦就省去了許多猶豫。
[二]
用世爻指代被代測之人,雖然可以解決人神與事神之間的矛盾,但此法所測得之卦象有時既反映出被代測人的事件,同時往往又反映出求測者本人的某些信息。例如:
例46,1994年3月25日,某先生測女兒的婚事,得藏山卜“既濟”:
斷:
1、一般情況下女方測婚以世為女方,官鬼為用神,此卦逢六合本來是婚姻易成之象,但應爻子孫寅木逢空,官爻辰土暗動不合世而合父母酉金,不能拘泥於成法:當是此婚男方很主動,父母也趁心,唯女兒還心存猶豫,問之果然;
2、由於代女兒之爻明顯地落到了應爻上,寅木不合官鬼而合兄弟亥水,女兒之婚要到今冬明春寅亥之月方許成功;
3、作者又試以世爻指代某先生斷他本人之事:逢六合而兄弟持世,本人工作很順心,但無職無權(quán);父爻月破為陰爻,卯酉相沖,87年〔卯年〕母親或岳母亡故〔實為87年岳母亡故〕。
例47,1994年1月20日,胡女士測女兒身運,得藏山卜“泰”之“明夷”:
斷:
1、子孫持世,為人樂觀,逍遙快樂;
2、財官不現(xiàn),目前還沒有參加工作,運勢不開;財伏父下,靠父母養(yǎng)育在家;官鬼空伏兄下,因競爭激烈,一直找不到工作;
3、卦變六沖,世化回頭之生,九二子孫爻臨馬星動而化進,立秋之后女兒將出外謀生,且有人相助。〔胡女士告之,女兒已應親友之請,下半年將去外省謀職〕;
4、子月沖開飛神午火,丑月沖開飛神未土,財官得出,屆時可找到較稱心的工作;
5、鬼伏兄爻未土之下,兄又化鬼,91年〔辛未年〕她的哥哥或姐姐曾有大的災難?!矊崬榻憬?1年遭禍?!骋陨鲜瞧渑畠旱倪\勢,下面則是斷求測者本人的情況:
6、卦中兄弟爻疊見,其女兒應當是手足甚多;轉(zhuǎn)而從胡女士的角度看,因卦見三子,當是子女三人;
7、父爻午火化回頭之克,90年〔庚年年〕父親或公公有重病?!矊崬楣?0年大病一場〕;
8、父母爻臨三六爻,三爻臨日建,本人家住三樓。
以上8條,除第4條未反饋信息外,其馀全驗。
此二例之兼測尚為一些無關緊要的事項,下例就不同了。
例48a,1994年9月22日友人宮先生測母親健康情況,得藏山卜“大畜”之“小畜”:
斷:
測母而父母爻動,動在五爻午火,當是心有疾〔實有心臟病〕。用神受日建克之而不旺,動而泄氣,雖有病,但無妨,因忌神不上卦,不足為害。
例48B,宮先生又測自己的工作情況,得“巽”之“歸妹”疊老陽:
斷:
據(jù)卦斷了他一些身運方面的事,又看到疊爻父母未土動化未土,為伏吟之象,未土又沖應爻父母丑土,加之五爻父化鬼,暗自沉吟:“此爻所主何事?聯(lián)系上卦父母午火動而泄氣,此卦疊爻又現(xiàn)此象,且疊爻多主近期意外的變化”。故說:“下星期五〔未日〕一定有一件意外的事情發(fā)生,但拿不準是什么事,可能是母親得病,也許是接到什么意外的信件,不妨注意,反正只有一天”。
宮先生回去后,留心照看母親,未日沒有什么意外,不料次日凌晨〔申日〕本人高血壓心臟病發(fā)而入院,病了一個多月。復查此二卦,恍然大悟:前卦父動克世爻申金,第二卦疊爻未土動而伏吟,而世爻亦是未土化鬼,分明是本人有疾病而呻吟不安之象。
此卦雖未測準,但也給我們以啟示:藏山納甲系統(tǒng)本來就是一個牽一發(fā)可動全身系統(tǒng);既然自測可以兼測六親,代測六親亦可兼測自己,這是聯(lián)帶效應的體現(xiàn)之一,類似的卦例并不少見。
第三節(jié) 原仇閑忌
[一]
納支法中,生用神之爻為原神,克用神之爻為忌神,生忌神之爻為仇神,此外還有用神所生之爻沒有名稱,我們稱之為“閑神”,取閑時作用不大,有用時則不閑之意,合稱五神。五神生克關系如下圖:
[圖,五神生克圖]
前人對于用神、原神、忌神的用法論述較多,仇神的用法論述較少,閑神的用法則更少提到。本節(jié)將從新的角度全面地討論它們的相互關系及用法,其中五神多現(xiàn)多用則是本節(jié)的重點。
前人討論用神的用法多以“吉兇”論之,這種提法很不嚴謹,因為所謂吉兇,在常規(guī)中對求測人有利者為吉,反之為兇,但是就用神本身而言就有吉神兇神之分,用神本身的吉兇對求測人的吉兇有不同的判斷。如測功名時官鬼為吉神,而測疾病盜賊時官鬼就成了兇神。對于求測者來說吉神得生為吉受克則兇,而兇神得生反為兇而受克反成吉。所以最嚴謹?shù)恼f法是“有用”、“無用”,此一術(shù)語可以普適于五神。此外,原神不一定是吉神,忌神、仇神也不一定是兇神;若用神本身是吉神,自然原神為吉神而仇忌為兇神;若用神本身是兇神,那么原仇忌的吉兇名稱就要互換了。
五神之吉兇總法則是:吉神宜有用,兇神宜無用;吉神宜得生而忌沖克,兇神宜受沖克而忌得生。
五神之有用無用取決于生、克、沖、合。其總法度是得生有用而受克無用;有克有生則視生克之多少,生多克少是有用,克多生少則無用。
能夠生克五神的對象,按傳統(tǒng)的說法是月建、日建、動爻和相對于動爻的變爻。根據(jù)我們的觀點是:
1、日建能生克沖合五神,無論動靜;
2、動爻能生克沖合安靜的五神;
3、五神變出的變爻能回頭生克沖合五神;
4、占近事月建在月內(nèi)能生克沖合五神,出月之后或占遠事,月建可不論,只把月建當成流年流月使用。
以上前四條,若全來生合五神,此神有用;若兩生一克有用,兩克一生無用。此原則適用于五神,但由于用神是生克的判斷中心,故我們的綜合判斷主要以用神為作用點來進行分析。
[二]
用神有廣義與狹義之分。廣義的用神,是泛指預測中牽涉到的主要事項所指代之爻。以測病為例,病人的用神是人神,自己測病以世爻為用,代占則根據(jù)其人與求測者的關系按六親取用,如父病以父爻為用。其他有關的因素或人也稱用神,如病因以官鬼為用神,醫(yī)生或醫(yī)藥以子孫爻為用。狹義的用神是指生克的判斷中心。
不同的事項有不同的生克判斷中心。一般來說,關系到所測之人的生命安危的預測項目,則以此人之人神為判斷中心,例如測病人安危,行人吉兇、何時回家等等。斷吉兇則主要以此判斷中心之“人神”所受生克沖合以論之。例如,測行人何時歸,日月動爻對世爻的生克沖合是不予考慮的,我們只論行人之用神得生受克以論吉兇;若自測病、測官訟、避禍等,這才論世爻所受生克沖合。
當所測之事主要是考察此事能否成功時,吉兇判斷中心則在主事爻上,而日月動爻對世爻的生克一般是不予考慮的。例如占求官而父母持世,卦中官鬼安靜,若日月動爻為財爻,我們只考慮財生官而官可得,并不考慮財克世而斷世爻逢兇;至于因聯(lián)帶效應而兼斷的其他事項,并且是與主測之事無直接關系的,那么,將不影響主測之事的成敗。
原神、忌神、仇神是否能對原神產(chǎn)生作用,取決于它們的力量強弱,總原則是一樣的。具體來說,有三種情況:
單獨動──
原神獨動而不化回頭克,能生原神而有用;化回頭生、化進、得日建之生助更有力;若被日建克制,生原神之力減弱;若化回頭克,則先有用后無用。忌神獨動克制用神,有用無用與上相同。
仇神獨動,不克用神而克制原神,雖不利用神,但為害比忌神獨動為輕。以求財為例,父動克子,但不克財,主求財艱難,因財源受制之故也;雖難亦有所得。仇神之有用無用與上同。閑神一般情況下不宜動,因其動而泄用神之氣;只有忌神動時,它才宜動而制服忌神。
兩神動──
原忌兩動,連續(xù)相生,用神更有力。仇忌兩動,忌得仇之生而克用神之力最強,故求財有“父兄同動,水中撈月”之說。仇原兩動,原神動而受制,先有用而后無用。閑忌兩動,忌神受制,忌神先有用而后無用。閑仇兩動,閑神生助仇神而克制原神,仇神克制原神之力更強。
以上是兩爻動的主要格局,其他情況可依此類推,靈活分析占斷。
三神動、四神動和五神動──
我們先討論三神同動。爻若多動的原則是動爻生克動爻先于生克靜爻。但若三爻以上多動,就很難說清楚誰先誰后了。
比如說,忌神、原神、用神同動,忌神是先去克用神呢還是先去生原神呢?能不能以“貪生忘克”論之呢?我們認為不能;若此論能成立,那么閑神、仇神、忌神、原神用神同動應當是順次連續(xù)生到用神身上,不存在著什么“六爻亂動事難明”了。故大凡三爻以上同動的卦象我們只能以用神為生克判斷中心,看用神所受生克之多少以論大象之吉兇了,所謂貪生忘克只適用于兩爻動的卦象。此外,多爻動既使是大象偏吉,也是事情復雜麻煩、周折甚多的局面。試舉一例:
例53,94年1月6日,卜先生測財運得藏山卜“觀”之“蠱”:
斷:
1、多爻動,求財遇到了不少波折。無鬼無氣,競爭激烈。兄臨太歲而動,93〔癸酉〕年一年求財不利。因酉金動而沖克財爻,丑土動而克制原神,立秋之后財運更差;
2、世持子孫亥水,財為卯木而臨日建,亥水動而生財,春節(jié)以后為亥年,卯月之后方可轉(zhuǎn)隹,但無官鬼制兄,終難大富;
3、兄弟酉金化父,兄為陰爻,癸酉年姐妹遷了新居;
4、初爻父母未土月破而化鬼,91〔辛未〕年母親患重??;
5、兄弟酉金動而沖克財爻,癸酉年兄弟夫妻不睦,關系惡劣;
6、父母丑土臨君爻又值月建而化官,父親有一定的官職,非普通工作人員。
以上6條全驗。
按:此卦父兄子、原忌仇三神同動,且俱化回頭之生,其力俱強,若執(zhí)“貪生忘克”而論之,父動而生兄,兄動而生子,子動又生財,連續(xù)相生,財又臨日建,酉年必發(fā)大財。似此類多動之格局,必須以財爻卯木為判斷中心綜合論之;換言之,貪生忘克必須是兩動一靜構(gòu)成穩(wěn)定的三角形結(jié)構(gòu)方能生效。此外,多爻動多有其他事件與之相應,可分而斷之。
[三]
用神多現(xiàn),取何為用?前人有不同的意見。
一般的看法是:舍其閑爻而用持世,舍其無權(quán)而用日月,舍其安靜而用動爻,舍其月破而用不破,舍其旬空而用不空。如上述情況都不出現(xiàn),選其靠近世爻的為用神。
王洪緒在《卜筮正宗》中的主張略有差異:“予屢驗者,舍其閑爻而用持世,舍其無權(quán)而用月日,舍其安靜而用動爻,舍其不破而用月破,舍其不空而用旬空。天機盡泄于有病之間,斷法總在醫(yī)藥之處?!?br />
兩種主張的區(qū)別主要在空與不空,破與不破之上。無庸置疑,兩種取法都有驗案,何以這兩種主張都能測準?其實道理很簡單,用神多現(xiàn)必有多現(xiàn)的現(xiàn)象與之相對應,多現(xiàn)可以多用,各有各的派場。用神多現(xiàn)多用,前人早已在個別預測項目的論述和實踐中這么作了。例如:
測婚──《黃金策》曰:“財官疊見,重為一度之新人。注云:男占女卦有兩財,女占男卦有兩鬼,必是斷弦再續(xù),重為一度新人。兩財皆無損,必一正一偏,若一旺一空,則前妻已喪;兩鬼發(fā)動,必有兩家爭娶,如一旺一空,則前夫已亡?!?br />
產(chǎn)育──《黃金策》曰:“雙胎雙福必雙生。注云:卦有兩子又有胎爻,皆雙生之象也,若二爻一陰一陽,則一男一女;一旺一空,則一生一死?!?br />
疾病──《黃金策》曰:“官化官,新舊兩病。”
求名──《黃金策》曰:“身官化鬼月扶,則鵬程連步蟾宮。注云:官臨身發(fā)動又化官爻,而得月建生合者,大吉之兆,必主聯(lián)科及第,非特京省一捷而已?!?br />
官訟──《黃金策》曰:“內(nèi)外有官,事涉一司終不了;上下有父,詞興兩度始能成。注云:官不上卦,無官主張。內(nèi)外有官,權(quán)不歸一,主事件反復,必經(jīng)兩司然后了事;不然則有舊事再發(fā),或被他人又告。官化官亦然,空則勿斷。官父二爻不宜重見,主有轉(zhuǎn)變不定之象,其事必主纏綿,率難了結(jié)。如告狀遇有此象,再告方成。若月日動變,諸爻俱帶文書,重疊太過者,雖告數(shù)次亦難成?!?br />
……
若用神兩現(xiàn)于主卦,且一空破一不空破,那么此兩現(xiàn)的用神所主之事有如下幾種可能:
第一種可能是都主過去;第二種可能是都主未來;第三種可能是:一主過去一主未來;或空破主過去;或空破主未來。
若用神兩現(xiàn)于主卦和之卦,則主卦主過去,而之卦主未來。
若用神三現(xiàn)或四現(xiàn),俱可類推。
正因為用神多現(xiàn)所反映的事件有如此復雜的情況,而若只專測目前之一事,我們一般只取一個用神,那么有時空破之爻反映此事,有時不空不破之爻反映此事,那么,就導致兩種相反的用神取用法都能測準了。
我們在實測中,對于用神多現(xiàn)一般按兩種情況區(qū)別對待。第一種情況:求測者不指定專測特定的一人或一事時,則用神多現(xiàn)多用〔指廣義的用神〕試舉幾例:
例54,1993年11月11日某先生測婚得京房式“解”之“未濟”:
斷:
1、卦見兩財,財爻持世而落空,第一個妻子非死則離;上爻戌財動而沖世且生應爻官鬼,第二妻已離且下嫁他人;世爻化出第三財,現(xiàn)在是第三次論婚。卦無父母,世爻又空,尚無頭緒;
2、世爻空化空,且寅木暗動而克世克財,此婚恐難成功。
果如所測。
按:此卦主卦兩財俱不吉,可能是第二次論婚,也可能是第三次論婚,全靠直覺輔助判斷,不可以此為實,機械套用。此例是狹義的用神多現(xiàn)多用。
例55,1993年11月10日,新星汽車修理廠姚先生工具箱被盜而求測,得京房式之“山澤損”:
斷:
失物以妻爻為用神,工具又是財之源,子孫爻亦可輔助判斷。偷盜之人以官鬼為用,這是廣義的用神。
1、卦見兩鬼寅木卯木,兩人所偷。外賊逃必動,此卦安靜,必是家賊;
2、從字形上看,“卯”形長而“寅”形方,一為瘦高個,一為方形臉;
3、子孫爻伏世下,工具箱藏地距廠房不遠,子臨三爻,又財爻距世爻是兩爻,估計只有兩三里路之遙,在東南方,該處曾有牛棚或放過牛。東南方者,斷時心神一恍把申金判為東南;牛棚者,丑為牛也,金之庫也;
4、世爻丑土暗動而提起伏神申金,且財爻子水與世爻相合,俱為能回之象。今日可回廠查詢,明天子孫值日可回。
姚先生據(jù)提供的線索,當日回廠找兩個有嫌疑的工人,一瘦高個,一方形驗,經(jīng)說服,次日送回了工具箱。據(jù)供,確放在東南方約兩三里路之處,唯該處是否放過?;蛴信E锊豢险f明。
按:“心神一恍”,誤判反得驗,這也是斷卦的操作狀態(tài)的一個組成部分,即常說的心易。此卦官鬼兩現(xiàn)兩用。
例56A,1994年1月3日,益陽縣某公司賀先生測貨船何時到,得藏山卜“師”之“困”:
斷:
測貨船可以貨物為主,取妻財為用。應財化鬼,子又化財,當是兩船貨。卦逢六合,且妻財巳火化鬼,事有勾連,鬼動亦主出了麻煩。五爻子孫動而克制官鬼且子化財爻巳火,元月7日〔巳日〕有一船可至。
例56B,元月6日船尚未到,賀光生心急如焚,再測一卦,得藏山卜“隨”卦:
斷:
此卦財爻又兩現(xiàn),上爻未土財爻空破而臨騰蛇,出了意外之災,日建兄弟克之,可能是遭扣遭搶。二爻丑土用克世可歸。雖有意外,但官不上卦且六爻安靜,當無大礙。未日〔元月9日〕沖動丑土,一船可歸。
后元月7日回來了一條船,元月9日又回來一條船,此船確遭人騷亂,貨物稍有損失,故拖延了幾天。
按:這兩卦用神兩現(xiàn)兩用,前一卦變爻巳火應未日遇災之船,而后一卦應第二條船,此船有災,在第一卦里有反應,第一條船無恙在第二卦中也表現(xiàn)出來了。此外,車船一般以父母為用,我們根據(jù)具體情況作了調(diào)整亦驗,于此可悟預制條件的作用。本卦還有一些非常規(guī)的處理,讀者可自行分析。
第二種情況:當求測特指某人某事而用神多現(xiàn)時,方存在用神選用的問題。我們一般按《卜筮正宗》之法,因為求測大都是有事而來,而卦中信息最強的爻就是所測的對象,而所謂信息最強的無非是世爻、動爻、應爻、臨日月建之爻和空破之爻。但在具體情況中也可不拘泥此法。試舉幾例:
例57,93年3月22日友人楊先生測工廠前景如何,得京房式“恒”之“師”:
斷:
辦廠以官鬼為用神,妻財為原神。
1、卦見兩鬼,以世爻官鬼為用。官爻酉金月破目前工廠不景氣面臨危機,卦中忌神子孫動而克世,且世又化回頭克,工廠必倒斃。午火旬空,午月出空后工廠難能為繼了。
又,五爻官鬼暗動而化父,本人有另謀他就之心。楊先生說廣東友人辨廠,請我去當技術(shù)廠長,你看此行如何?作者仍以前卦兼斷:
2、五爻暗動化父母文書,正應去擔任技術(shù)廠長之行。此卦動變之兩子孫不僅克工廠〔官鬼〕,又克自己〔世爻〕,此行不利,卦又變歸魂卦,不久就會打道回府。
楊說:你說工廠會倒斃到有可能,但我去廣東卻是萬無一失。對方是朋友,每月給薪金兩仟元,產(chǎn)品設計成功了還可分紅;分紅且不說,這兩仟元一月的工資是跑不了的。
后該工廠果于午月倒斃,楊去廣東不久亦返鄉(xiāng)了,因?qū)Ψ降姆N種允諾變卦,工資減至每月一仟元。回來后,兩人言及大笑。
按:此卦專指一事而測,用神自然有取舍,但未取的另一用神仍有別的用途。此卦是主測之事取破爻而舍其不破。
例58,1994年1月6日,某女士測女兒下落,得藏山卜“遁”卦:
斷:
1、卦見兩子,一子臨世,一子臨應爻之外的上爻,當有二子,一子在家,一子已失散;
2、戍土父母暗動而克子,是戍年或戍月被人拐走;
3、六爻安靜,其子無恙。但日辰克之,暗動之爻亦克之,難以找回。子水為北,可往北方或?qū)_之南方尋其下落。
該女士告之。壬戍〔82〕年甲辰月辛已日辰時在醫(yī)院生一雙胞胎,醫(yī)院告之死一留一。后得知被抱走一個,現(xiàn)在南方某處,已知去處。彼生長良好。因無真實憑證,不便索回。
按:卦有兩子,按古法應取世爻之子為用神,若拘此法,則不能如此契合。又預測時并不知為雙胞胎,而卦象上兩子孫爻都為子水,兩子兩財兩父,雙胞胎分屬兩個家庭之象亦十分明顯。另卦中兩父因暗動而相沖,并不明沖,也符合實際情況。若卦技過硬,理應斷得更加精細準確。
[三]
不僅用神多現(xiàn)可多用,原神、忌神、仇神、閑神多現(xiàn)亦可多用。試舉例說明。
例59,93年9月8日,校友劉先生測財運,得京房式“解”之“升”:
斷:
1、財爻辰土持世而臨日建,上六妻財戍土暗動,兩子孫午火明動而生財,子孫為財源,最近有兩筆財進;
2、四爻子孫動而化財,三爻子孫動而化官,此二財一筆是私人交易,一筆是因公而得財;子化財主私人之交易可全歸己,子化官則財大部分歸公;
3、子孫午火旬空,后天〔午日〕出空即有財可得。
劉先生笑道:“我又不做生意,哪來的財喜?你這一卦肯定不準。要真準了我請客。”
9月9日劉先生后來告之:“昨日果進兩筆財,一是我女兒調(diào)至深圳農(nóng)業(yè)銀行,我代交了五仟元城市增容費,昨天女兒打電話告訴我這五仟元已退回;二是昨天幫單位聯(lián)系了一筆業(yè)務,得到了部分酬勞?!倍艘蜻M餐館對酌。
按:此是用神、原神兩現(xiàn)兩用;若無兩子午火同動。也斷不出一日連進二財。
例60a,93年11月25日,好友陳先生測一筆業(yè)務能成否,得京房式“鼎”之“履”:
斷:
1、財動化回頭之生而生世,且兩子同動而生財,此業(yè)務可成,其財可得;
2、巳酉丑合財局而生世,巳日可成交易。三合局者,是三方合伙求財;
3、原神子孫兩動,財源出自兩個單位,本人從中得利;
4、兩子爻遙沖,日后此兩家單位將有沖突,但對己無礙。
陳告之,廣東某商業(yè)公司需一批藍色玻璃,是本人聯(lián)系的業(yè)務,本市一公司聘請本人處理,由市玻璃廠供貨,事成后自己可得到部分酬勞。
按:此例原神兩動兩用。
例60b,11月30日,陳先生告知,業(yè)務已聯(lián)系好,但貨車一直沒有安排好,問何時可以發(fā)車,得京房式“既濟”之“節(jié)”:
斷:
1、世為心而應為足,心動而遭回頭克,足因二爻官鬼動而合之不能動,為有事牽絆不能動身;
2、三天后〔午日〕方可動身,因午日沖動子水而足可動也;
3、不過世化回頭之克,又有二爻官鬼動而克世,出外要分外小心;二爻動臨朱雀,三爻動臨勾陳,恐是經(jīng)濟糾紛和口舌是非;幸喜鬼動遭回頭之克,世化之鬼有日辰克之,可逢兇化吉。總之小心為妙;
4、世持兄弟而動本為無財可求之象,有兩鬼制兄,財又貼世下,反可進財。不過兄持世且動,此財有分散。
后果于12月2日〔巳日〕聯(lián)系好了貨車裝好了貨,以應上卦之巳日可成,12月3日〔午日〕出發(fā),12月7日回家。所得酬勞與另一聯(lián)系人共分。
例60c,陳先生此行去廣東一路平安,無任何糾葛。誰知后來廣東購貨單位將玻璃賣給某廠家,安裝后發(fā)現(xiàn)質(zhì)量不符,要拆掉重裝,損失嚴重。該購貨單位與玻璃廠打官司,最后牽連到了介紹人陳的頭上,并狀告陳先生。1994年9月26日陳再求測此官司結(jié)局,得藏山卜“豐”之“小過”:
斷:
1、鬼爻持世而日辰克之,官司纏身之征;父母酉金暗動,今日當有信至〔實為當日陳得到四川法院傳票〕;
2、初爻鬼動主有官司,但鬼化回頭之克,且日辰克之,此官司對己無礙;
3、鬼雖動而與世比和,且世應相生,對方并非找你的麻煩,只是通過你作見證人把真像澄清;
4、卦變小過,主卦兄爻與財爻相沖,小有破耗可保無虞。
后陳聘請律師澄清事情原委,對方只要求陳出示旁證材料,此事已與陳無關。其間經(jīng)濟小有破耗。
按:此三卦歷時近一年,三卦中五神多動之象各有所主,且一一應驗。
第一卦兩財一為回頭生,一為回頭克,有得有失之象已顯,生多而克少故得多失少;財源兩子相沖,已潛伏危機,莫單謂子動可生財;
第二卦鬼爻三現(xiàn),一明動、一回頭克、一被日辰合起,事涉三家,有兩家找陳之麻煩;
第三卦又是鬼爻三現(xiàn),出面找麻煩的只有一家。因事關復雜,用神屢變,說不清是何神多現(xiàn),反正是各爻各有其用。
例60d,陳先生也知易,94年7月30日自己排卦測吉兇,得京房式“巽”之“坤”:
斷:
陳先生見六沖變六沖,外卦爻之反吟,主卦官鬼動而沖克世爻,世又化回頭沖克,鬼為酉金,擔心自己申酉之月日有禍,故又來求作者為其預測,搖得藏山卜“大過”之“困”,例60e。
斷:
此卦又見兄弟持世,官鬼酉金動而沖克世爻。不過官鬼化退,又有日辰克之而無大禍。申酉日特別是酉日還是小心為妙,兄爻持世恐有財退,僅退財不多而已。
第三四天就是申酉日,陳上班時不騎自行車,小心翼翼傍屋而行,尤其是酉日中午早早歸家不準備再出去,心想再無禍患可生。誰知椅子還沒有坐熱,有人報信,兒子突然橫馬路,一輛三輪機動車急馳而至,見有人橫路猛拐彎撞在電線桿上,車已被撞壞,其子已隨其去修理車子去了。陳急忙趕去,賠了修理費這才了事。
當時斷卦時注意力都集中在陳先生自己是否有禍,沒有考慮其他因素,現(xiàn)在冷靜地分析這兩個卦象,種種預兆俱在其中。
其一,前一卦世爻兄弟卯木動是退財,有官鬼動而克之,退財不多;
其二,官雖克世,但一則有日建制鬼,又有父動生世,自己并無大禍,且六沖變六沖,有禍也散得快;
其三,父動沖克子孫爻,子孫又化回頭之克,是兒子有禍,而且是車禍,但兄動生子,子臨日建,故可逢兇化吉。
后卦,鬼動沖克世爻而化退,有日辰制鬼,初爻子孫巳火化回頭之克,大象與第一卦全部類似。
另外,此二卦中兄弟卯木受傷最歷害,按我們平常的斷卦習慣,會順便提及防兄弟有災,當時沒有引起重視。今年2月24日〔乙亥年戊寅月丙戌日〕陳先生的兄長突發(fā)腦溢血而不幸病故。
回過頭來看,前后5卦俱巳暗藏殺機。
卦A中,6爻兄弟巳火月破且化墓戌土,應亥年戌日有難;
卦B中,兄弟亥水動化官鬼丑土回頭之克,旁爻丑土官鬼亦動而克兄,應亥年兄故;
卦C中,兄弟又為亥水,初爻官鬼動而克之,兄又化鬼爻戌土,亥年戌日的信息又出現(xiàn);
卦D和卦E都有鬼動克兄弟卯木,也暗藏寅卯月兄弟有厄。
這一組卦象提示我們,同一人前前后后的筮例綜合在一起,的確可成為觀察各種事件的相互影響的一個好辦法,它可以幫助我們加深對關聯(lián)效應的理解。
例61,1994年1月10日,王先生測生意成敗,得藏山卜“升”之“解”疊陽爻:
斷:
1、財爻丑土持世而臨月建,目前業(yè)務量較大;
2、旁爻丑土財爻化鬼而臨騰蛇,且疊爻兄弟寅木暗動而劫財,子孫又旬空無力生財,騰蛇主怪異,疊爻暗動也主意外事故,七天前〔丑日〕必有意外之災而退財;
3、世爻丑財又動而化鬼且臨白虎,本人又準備出門求財,明日鬼爻酉金值日,不可輕舉妄動,否則又會出類似的事故。
王先生告知,七天前長途販運香煙,被稽查隊沒收了七萬多元貨物;明日準備再次出行,想撈回老本,將聽從勸告而放棄此行。
按:財為用神,官為閑神,此處兩現(xiàn)兩用。有時候多爻動,我們也不管它是什么“神”,多動多用也有得驗。
例62,1993年10月26日,航運公司徐老師測行人〔同事之子〕,得京房式“泰”之“未濟”:
斷:
取應爻子孫為用神。
1、子孫旬空而動化父母回頭之克且臨騰蛇,初爻白虎亦動,一派兇象,幸喜之四爻兄弟動而生合子孫,為危中有救,克用神者為父母為車,當是車禍。徐告之,已出車禍受傷;
2、初、三、四、上爻同動,足、腰、頭都受傷,上爻遭回頭克而空亡,頭部受傷最重--主昏迷不醒〔實為此三處受傷,頭部受傷最重,至今昏迷不醒〕;
3、巳酉丑合子孫局,子孫爻在局內(nèi),日月和兩動爻生合用神,可保無虞。但卦逢六合,一時難愈。
果如所測。
按:古法有近病逢合則死之說,亦不可一概而論,還要兼看用神之吉兇。此卦雖逢六合,但動而合用神局,且多得生扶,故可逢兇化吉。此外,爻動反應了受傷的部位,此亦多爻多用之一法。
我們在上面分開來分析五神多現(xiàn)多用,是為了說明多現(xiàn)多用之功能,而在實際運用中則沒有必要詳分何神多現(xiàn),我們根據(jù)六親多現(xiàn)多用的相互關系逐爻實斷即可。
另,有時候用神多現(xiàn),而所測之事又有專指實指,如何取用神?據(jù)我們的體會,大致上有兩種情況:
第一種,兩個用神吉兇相同,無選用神的必要。例如:
例63,1993年8月29日,友人熊先生所在之公司與其他單位合伙收購苧麻,問財喜如何,得京房式“無妄”之“履”:
斷:
1、卦逢六沖,求財不利,事有周折;
2、兄動化進而劫財,且父爻暗動生兄,劫財之力更力,父兄同動無異于水中撈月;
3、幸子孫持世,兄動生世而不生應,對方虧大本,自己虧小本。
熊說:“對方出資金請我們幫忙收購,我們又不出本錢,何來虧損之有?”后因收購的苧麻價格猛跌,對方大虧其本,己方也耗費了來往旅差、交際方面的費用。
按:卦見兩財辰土和戌土,大象無異,不需挑選用神。
第二種,用神兩現(xiàn)而安靜,有空破與否之分,取兩種用神都有可能應驗,究竟以取何爻為準?一是要靠自己的直覺判斷,二是卦中其他跡象往往可以輔助判斷。例如:
例64,1991年7月18日,友人危先生測子分配,得京房式“恒”之“小過”:
斷:
分配工作以官爻為用,此卦官鬼兩現(xiàn),午火空亡。若取午火為用,則將分配到南方;若取巳火,則分配到東南方。卦中二爻化出午火,且子孫爻又伏在午火之下,故應取午火為用。
1、兒子分配在東南方一廠家,自己希望到南方之廠家去;
2、世應比和,雙方愿意,且財動而生官,可速去聯(lián)系,定可成功;
3、官爻午火旬空,午日出空廠方可接收。子孫亥水伏在廠方官鬼午火下,空飛下之伏易得出,巳日亥水逢沖可上班。
危先生去南方之燈泡廠聯(lián)系,7月23日〔甲午日〕廠方同意接收,8月1日〔癸卯日〕報到,8月3日〔乙巳日〕上班。
按:旬空之午火為接收單位,但官鬼巳火不空亦應有所主,故斷其先分配在東南方,而南方僅為希望去的單位。另,本卦也排錯了地支和宮,到寫書時才發(fā)現(xiàn),此亦“錯有正應”之理。又,危之子在燈泡廠工作了一段時間,次年又到廣東深圳去學制版技術(shù)去了。原卦官爻兩現(xiàn),初爻官鬼化父母,“官化父,文書許”,已明顯卦中,可見用神之多現(xiàn),大都并非空穴來風。
[四]
五神之說,是對一卦中主測之事而言。當我們一卦多斷時,用神不斷轉(zhuǎn)換,是否每兼測一事時都要通盤考慮原、仇、閑、忌?
我們的實測經(jīng)驗是:主測之事應當用原仇閑忌五神綜合判斷,而兼測之事則只需看用神與同它生克沖合關系十分明顯的另一支即可。從理論上看,五神本來是為了預測出主測之事的復雜關系而設;若對兼測之事亦考慮通盤的生克制化,則不是短短一卦所能面面俱到地相互契合的。下面,我們詳細分析一例,說明五神的兩種用法。
例65,1994年3月11日同事楊女士測糾紛,得藏山卜“隨”之“小過”:
斷:
先看主測之事:
1、巳火鬼動沖世,卯木財動而化退,本人遭騙而退財,就在本月,因財臨月建而退;
2、世雖持子孫,但應克世,且世遭回頭之克,雖欲告而難勝訴,且財化退,四爻財又化回頭之克,此財難索回。
驗:楊托人買金器,誰知此金器為走私品,被官方?jīng)]收。五爻官動沖世,一方面體現(xiàn)了遭騙,又體現(xiàn)了官方?jīng)]收財物以及上告無門之象。此卦里的用神妻財、原神子孫、忌神兄弟、仇神父母、閑神官鬼都派上了用場。
再看兼測之事。
3、應克世,官沖世,夫妻時有囗角;
4、五爻官鬼巳火化父母,89〔己巳〕年隨夫一道搬了新居〔89年未搬新居,但舊房擴建〕;
5、二爻父母丑土化子孫子水而子丑相合,子為陰爻,84年〔乙丑年〕父親添孫女,本人添侄女;
6、四爻卯木妻財化兄弟酉金,卯酉相沖,去年為酉年,兄長夫妻不和,沖突激烈。
按:二爻父母丑土化子孫子水相合,靈機一動,斷其父母抱孫女而得驗,以后常以此法占斷,準確率較高。本書所介紹的一些新斷法〔如斷家中兄弟幾何,子女多少,所住幾樓,五神多現(xiàn)多用,等等〕都是這樣模索得來??梢姡瑢W易者不應過分拘泥成法,而應伺機求變。
地支的五行生克是納支法斷卦的優(yōu)選基礎邏輯,替換成較具體的用事概念就是用神、原神、忌神、仇神和閑神,合稱“五神”。本章擬探討此五神的取用法度和斷卦的原則技巧。
第一節(jié) 用神邏輯
[一]
用神又稱主事爻、用爻,要正確定準用神,首先要規(guī)定六親和世應各自的“指代”。
六親所主雖然復雜,但可以分為兩大類,第一大類主人際關系,第二大類指代事物。為了論述方便,我們可稱前者所對應的用神為“人爻”或“人神”,後者為“事爻”或“事神”。前人對“人爻”和“人爻”的取用有很多矛盾,最有代表意義的有如下幾種:
人爻--
人爻中分歧最大的是兄弟爻和財官。
1、兄弟爻:
王洪緒在《卜筮正宗》里說:“又曰占兄弟之妻,妻之姐妹,以財爻為用;占夫之兄弟,以官爻為用,何也?答曰:兄弟之妻,妻之姐妹,與妻子同輩之人也。既夫占妻財爻為用,皆是財爻為用矣;夫之兄弟,與夫同輩人也,既要占夫以官爻為用,皆是官爻為用矣?!?br />
野鶴老人在《增刪卜易》中則說:“占姐夫妹夫以世爻為用神予屬得驗。占表兄弟以兄弟爻為用神而不驗,還以應爻為用神?!?br />
廖墨香在《周易預測學指南》里則主張:兄弟、姐妹、妻子兄弟、族中兄弟、姑表姊妹、關系好的朋友、妹夫姐夫,都是以兄弟爻為用神。
以上諸說,孰是孰非?
2、官鬼與妻財:
古以女測婚官為用爻,男測婚財為用爻。近人陳鼎龍先生則有不同看法,他說:女的結(jié)婚以後從屬男的,為妻,社會往往又將女人的當作男人的財產(chǎn),故又稱妻財。但結(jié)婚以前,男的和女的關系并非如此,是男的求女的,好象去見官的一般,故在婚前不能當妻財看,而應以官鬼來論。這兩種分歧很有典型意義,它牽涉到兩種關系:六親與人倫輩分有何關系?六親與社會規(guī)范有何關系?
顯而易見,父母爻、兄弟爻、子孫爻是據(jù)血緣關系而來,即父母為生我之爻,兄弟為同我之爻,子孫為我生之爻,也就是以輩份論六親。夫妻沒有血緣關系,是由社會的倫理關系而來。一般來講,女人好比是男人所管制的財產(chǎn),而丈夫則是管制妻子的長官,故女以克我之官鬼為用,而男以我克之妻財為用,也就是以社會關系論。
王洪緒論兄弟爻時,把“輩份”之論加以引伸,初看似乎有道理,但六親實際上是一個五行生克圈的變體,若隨意引伸,怪事就會出現(xiàn)。譬如說:父親是父母爻,祖母生父親應為生父母爻的官鬼爻,祖父克祖母應為子孫爻,父親是祖父的兒子則又變成了妻財爻,父親克母親,母親又就成了父母爻……如是類推,循環(huán)無窮。
也許反駁者會說,我們論輩份取用神,只限於“同輩”之人,不同輩者不按此論。
其實,既使添加“同輩”的規(guī)定也無濟於事。丈夫與妻子不是同輩嗎?何以男女論婚不取兄弟爻為用神?我們又退一步,再規(guī)定男性取男性的同輩,女性取女性的同輩,那么自己的哥哥弟弟是兄弟爻,而自己的姐姐妹妹是妻子的同輩,那么姐姐妹妹也應是妻財爻了。而諸書中對其他的親屬用神取用雖有分歧,但自己的兄弟姐妹俱以兄弟爻為用卻是一致的??梢妴渭冋撦叿萑∮蒙袷菬o論如何也不能自圓其說的。
對於那些與本人無親屬關系的人,取用神矛盾依然存在。譬如說,與自己關系不密切的人應取應爻為用神,何以盜賊、良將、醫(yī)生不取應爻?醫(yī)生治病克制官鬼可視為子孫爻,但他救護病人又何當不是父母爻?忠臣良將殺敵平叛克制官鬼可以是子孫爻,但他們護衛(wèi)君主可以是父母爻,而受君王的驅(qū)使,為何不取妻財爻?類似的矛盾我們還可以推衍出很多。
事爻──
上面討論的是人際關系,“事神”的取用同樣會陷入二律背反的怪圈。前人對“事神”的取用,是根據(jù)事物本身的主要屬性特征對“我”的生克制化關系而定。但事物的主要屬性特征是多方面的,人們對它的主觀判斷因人而異;同時其主要特征的顯現(xiàn)也會因事而異、因時而異。
譬如,車輛是私人財產(chǎn),可視為妻財爻,但車可載人,是庇護人的東西,又可視為父母爻,這是因觀察角度不同而異。
同一事物,在不同的具體環(huán)境中,其主要作用往往也有顯著的變化。譬如手帕,在平時為使用之物,可視為財爻;下雨時用來遮頭,應看成父母爻;用來包扎傷囗,便是子孫爻;若一旦用它上吊,又成了官鬼爻。這又是因事而異。
同一事物在不同時代,觀念不同,用神的取用也會有區(qū)別。以“官職”為例,中國社會往往是“官本位”觀念,一朝及第,便可操士民生殺大權(quán),故為官鬼。在商品社會里,諸大財團之長,也是“官”,但他們主要的權(quán)力是把管財源,是否應視為子孫爻? 若在“人民公仆”的觀念中,是否應視為妻財?
[二]
事實上,六親在本質(zhì)上還是五行生克的一種變體,而五行生克是一個無限循環(huán)的圓圈,欲使此循環(huán)產(chǎn)生功用,就必須使它產(chǎn)生破缺,形成一個邏輯的起點,此邏輯的起點是“我”,而“我”在六親中就象是一種“中宮奇點”,這個中宮奇點必須“寄宮”入六親之中--在六親中,此奇點就是與兄弟爻,兄弟爻實際上就是“我”。
[圖]
由於六親關系源於人倫關系,故生兄弟〔即“我”〕者為父母,兄弟〔即“我”〕所生者為子孫。但人倫中的夫或妻與“我”〔即兄弟〕是無血緣關系的,我們可以取兄弟〔即“我”〕所克之爻為妻,而克兄弟之爻〔即“我”〕為官鬼;也可以作相反的規(guī)定,即兄弟所克為夫,克兄弟者為妻。但為什么取前者而不取後者呢?這在以血緣關系為基礎的六親關系是無法得到解釋的,此答案必須從六親的互補邏輯中去找。
卜筮體系是扶陽而抑陰的--為男、為陽,故取克兄弟〔即“我”〕之官鬼為丈夫,兄弟〔即“我”〕所克之妻財為妻。這才是男官女財?shù)谋驹础?br />
無庸置疑,扶陽抑陰的“邏輯取向”,反映到六親關系中的確帶上了父系社會的烙印,實際上這是用單邊邏輯描述現(xiàn)實的結(jié)果。但是作為一種抽象化的邏輯系統(tǒng),它是可以消除這種烙印所帶來的消極影響的,因為六親系統(tǒng)也是一種遁甲系統(tǒng)。
在遁甲系統(tǒng)中,作為奇點的“我”是可以與六爻任何一親同體的--“我”就如同是“甲木”,“世爻”就是如同是“戊土”,而能土寄生於四季,“我”也跟隨“世爻”與任何“一親”同體。父爻持世則父爻即為“我”,子爻持世“我”即為子孫,馀可類推。
表面上看,妻財受“我”克,而丈夫克“我”,但由於“我”可以與任何一親同體,所以此邏輯系統(tǒng)可以反映出夫妻之間的任何一種相互關系:夫妻恩愛者,是世爻與用神相生而并非“我”去克妻財,或官鬼來克“我”;夫妻關系惡劣者則反映為世爻與用神相克,妻子欺侮丈夫的是妻財爻克世,丈夫欺侮妻子的則是官鬼爻克世。此外,若拋開具體婚姻狀況,從純理論角度考察,代表妻子的財爻和表丈夫的官爻也是相生關系而非相克關系,也不存在著什么男尊女卑的氣息。
我們還可以反過來再說,如果易學邏輯的取向改成“扶陰抑陽”,豈不成了女尊男卑?作為有邊邏輯,必然是扶陽抑陰或扶陰抑陽,二者必居其一,決不可能陰陽平等,若陰陽平等就沒有了區(qū)別,邏輯系統(tǒng)便不復存在。
[三]
明白了六親的邏輯本原,六親所主就不難處理了。我們分析六親所主,必須掌握三條原則:
1、人倫關系是六親的邏輯本原,而“我”則是邏輯的起點。
2、六親所主是有層次性的。凡與“我”的相互關系明顯的,則以“我”為參照系定六親;其中丈夫、妻子、父母、子女、兄弟姊妹是特指,是第一個層次,而其馀的人際關系則為泛指,是下一個層次。當具體人和事與“我”的關系不清晰時,就要從第一層次中選擇輔助的參照系。而人倫關系中的夫妻則是最基本的關系,故財官是“我”之後的條二個參照系。
3、有常規(guī),亦可權(quán)變。
我們可按此三原則分析常規(guī)中的六親所主。
官鬼──特指女占丈夫。泛指凡能拘束“我”、克制“我”的人和事物,如占官吏、上司、領導、亂臣、盜賊、敵軍、工作、功名、疾病、禍患、邪崇、鬼神等,俱以官鬼為用。
妻財──特指男占妻。凡受“我”驅(qū)使、制約的人和事物,如占奴仆、部下、學徒、錢財、糧食、器皿等,俱以妻財為用神。
父母──特指父親、母親。凡能庇護“我”的人和事物,如一切長輩、老師、房屋、舟車、雨具、衣服、天地、池墻俱以父母為用神。
兄弟──特指“我”的親兄弟姐妹。泛指除妻子、丈夫、情人以外的任何一切與“我”同輩的人。故姑表兄弟、姐夫妹夫、大舅小姨、聯(lián)襟妯娌、同事、朋友〔包括丈夫妻子的朋友〕,都可視為兄弟爻。
子孫爻──子孫為“我”生之爻,特指兒女。泛指一切晚輩,如媳婦女婿、甥男侄女、孫輩的一切人、學生、信徒等等。
有些人和事物,與“我”的關系不明或模棱兩可,如忠臣良將、醫(yī)生、盜賊等則以“官鬼”和“妻財”作為輔助參照系定用神:
1、忠臣、良將、士卒、公安人員、醫(yī)生、僧道、醫(yī)藥等與“我”之關系曖昧不明,因他〔它〕們的主要職能是分別制伏亂臣賊子、敵軍、盜賊、傷病、邪崇,故取制伏官鬼的子孫為用神。
2、六畜是財之源,故六畜取子孫為用神,取其能生妻財之義。又兄可劫財,故與我爭財?shù)纳虡I(yè)競爭對手,可取兄弟爻。此外,盜賊騙子一方面是我之禍患,可取為官鬼,又劫我之財,亦可視為兄弟,故官動臨玄武、兄動臨玄武,都可斷為盜賊騙子。
雖然財官都可作為輔助參照系,但在陽手征邏輯中,陽為主而陰為輔,故一般以官鬼為輔助參照系,只有連“我”和“官鬼”都不容易判斷屬性的“六畜”之類,才以妻財為參照系定為子孫。
3、傳統(tǒng)用神中最特殊的是與文書有關的父母爻。這一用神的取用亦源於官鬼爻的推論,因父母爻在四柱命理中稱為“印”,“印”是“官印、印綬”的意思,當了官就有“印信”在身,而“印信”便能庇護自己行使職權(quán),故“印信”就是“父母”,印信離不開文字,故與文字有關的書信、文章、調(diào)令、文契、考試〔文試〕都被定為父母爻。故四柱推命中最講究“財官印”俱全而且得地,所謂“官系福身之物,財是養(yǎng)命之源,印乃資生之本,在人最為切要”,因財能生官、官能生父,父可生“我”,連續(xù)相生,有錢有權(quán)又能庇護“我”,為何不是好命?
上面的規(guī)定是一般的常規(guī),但由於六親是五行生克的循環(huán)圈,而“我”又可以同任何五行之地支同體,加之卜筮是一種臨機巧合預測系統(tǒng),我們只要“意在卦先”,那么,一切都可以權(quán)變。比如,設有一件易成之婚,無論男女,若均以財為用神,則有官爻或子爻持世的卦象與之對應;若均以官為用神,則有父爻或財爻持世的卦象與之對應;若均以兄為用神,則有子孫或父母持世與之對應……總之,只要是用神生世或世生用神之卦象都可表示同樣的吉兇狀態(tài)。這就是前人對同一種事物取用神的標準不同,但都可以測得準的根本原因。
作者對此也深有體會,試舉二例以說明:
例37A,1993年7月27日,作者孫則鳴接到小姨子病危的長途電話,占得京房式“困”之“解”:
斷:
當時未假思索,以妻財為用神。財爻寅木,日辰克之,兄動劫之,太歲制之,又休囚於月建,一派有克無生之象,且久病逢合則死。目前寅木旬空暫不受克,寅卯之日出空病將加劇。寅木出空後尚有應爻亥水生合用神,尚不至危,辰日亥水入墓必殆矣。
作為親人,總希望這一卦未必準確,小姨正值壯年,何得早夭?轉(zhuǎn)念想到小姨乃自己的同輩人,情同手足,復以兄弟爻為用神占得“頤”之“革”:
例37B,京房式
斷:
兄弟寅木旬空,動而入墓,且日辰克之,亦主大兇。有父母子水動而生之,忌神不現(xiàn),本應有救,但兩財動而克制原神,一手難敵雙拳,盡管有人救護而回天乏力;又原神入動墓辰土,辰日原神入墓,忌神官鬼被飛神提起,用神有克無生必殆。後果死於七天後之丙辰日未時。
類似的驗卦我們經(jīng)常遇到〔可參見第八章〕,從這個意義出發(fā),納支法還可以取消六親,直接取應爻為用神,根據(jù)純地支的運算以斷吉兇,本書下冊第七章“六支法”就是這樣的方法。
當然,我們并不主張納支法全部改成六支法,對于經(jīng)驗豐富者來說,二者各有其短長,相互不可替代。
另外,我們也不主張不按法度隨意取用神,有法度是常軌,不拘成法是從權(quán)--我們只有在心理恍惚無憑之時才用。
[四]
最後,我們談一談如何靈活取用神的一些體會,概括起來,主要有三點:
第一點,大凡用神與“我”的關系不清楚時,可以用妻財、官鬼和應爻統(tǒng)攝之。
如果是測人,男性統(tǒng)統(tǒng)取官鬼為用,女性以妻財為用;如果是測事,偏向於個人之私事則取妻財為用,偏向於公事則取官鬼為用。此說首見於麻衣道長《火珠林》論“公私用事”:
陰陽男女,次第推排;
公用取官,私用取財。
占病鬼崇,占失看賊,占求官事,占官問訟,占婚問夫,以上皆看官爻。占買賣財,占家事,占婚婢事,占求財事,占婚姻事,以上皆看財爻?;騿枺貉怨接檬拢谎载敼?,而不及父子兄弟,何也?答曰:天下之事,散而言之,紛若物色;總而言之,不出財官二字。占官必用父母,占財必用子孫。兄弟是破財之人,不為主、不為輔,何必看也。凡卜筮者,但用心於財官,則括天下之理,此法簡而最捷,若分支劈脈、瑣碎求之,則萬物紛然,無以折衷,用心多,功力少。《元龜》“六神”之類是也。故吾捷法,惟以財官伏五鄉(xiāng)而定吉兇,自然神妙。
此論可推廣到任何不便取用神的人和事。
除了財官二爻外,還可以應爻統(tǒng)之。王洪緒在《卜筮正宗》里說:“凡占無尊卑之稱呼,未曾深交之朋友、九流術(shù)士、仇人、敵國、或?qū)嵵改程幍仡^、或?qū)嵵复松酱怂⒋怂麓藟Φ阮?,俱以應爻為用神也?!?br />
這兩種方法都可測準,試舉二例:
例38a,93年9月14日,友人汽運公司鄧先生測同事出差何時歸,因其為女性,便以妻財為用神,得京房式“損”之“中孚”:
斷:
妻財子水動而合世,後天〔子日〕可歸。
例38b,9月17日,鄧復來作者家玩,言及上一卦不準未見同事回來,因再測一卦,作者又以應爻為用神占得京房式“既濟”之“遁”:
斷:
用神應爻兄弟又臨子水而動,子日必已動身,既濟卦主事已結(jié)束,遁主歸隱,主卦父兄子同動連續(xù)相生,是母子相會,家人團聚;應化官不作回頭克論,是夫妻團圓,昨天子日一定回了益陽,只不過沒到單位上來,是徑直回家與家人團聚去了。後鄧告之,果於所測。
按:此二卦用兩種不同的方案取用神而主象完全一致。
第二點,大凡用神取用兩可時,取與常規(guī)斷卦法度不相矛盾的用神為隹。比如測失物,有些失物如車輛、票據(jù)等,可看成私人財產(chǎn)而取妻財爻,又可依它們本身的特征而取父母爻,這兩種方法都可測準,試舉二例:
例39,辰月丙辰日某人測丟失支票能找到否?得地天泰卦?!惨娏文恪吨芤着c現(xiàn)代經(jīng)濟預測》〕
原斷:
“支票、票據(jù)為文書,取父母爻為用神……用神巳火父母伏藏於二爻寅木之下,二爻為宅,失物就在家中……卦中帶合〔包括六合卦〕,失物在盒形之器具內(nèi);用神有氣生世爻,伏於寅木,又是飛生伏,得長生,此物定可找到,在木制的’大盒形‘家俱內(nèi)?!册嵊洝炒巳斯断挛缟陼r在書廚的書中找到了支票。應申時者,申沖寅木而合巳火,此為沖飛神,合伏神,而用神引撥而出?!?br />
例40A,1990年10月16日,萬某失糧票一扎,測能找回否。搖得“鼎”之“ “〔見王為民《六爻預測學》〕
原斷:
用神伏子孫,但小孩只三歲,拿不到;世應相生,物失是假,財臨日辰,失物未散,又長生於飛,財?shù)贸?;財在?nèi)卦家中找。我說,糧票未失,在家中,可找到。復起問事時間卦驗證。得”大壯“之”恒“〔例37B〕:
原斷:
財在內(nèi)卦,失於家中;用克世,本易尋,但值空化空物難找;騰蛇臨世,自己忘記。她說:“物未失,就是記不起放在何處?!比齻€月後,無意在抽屜內(nèi)發(fā)現(xiàn)。
按:同為票據(jù),一取父母,一取妻財,都可測準。但是,失物一般在觀念中是財物失散,兄弟持世之象多主失財,故取父母為用時多造成分析中的混亂。試舉二例:
例41A,邵偉華先生測趙某失車,得“坎”之“比”:
原斷:
“不用急,車子明天下午申時定會找到?!壁w聽後高興地上班去了,第二天下午四點鐘〔申時〕,果然在路邊找到了車子。
解:《坎》為車,父母申金為用神,用神臨日建而生世,妻財午火又化子孫卯木回頭生,是不失之象。卦中官鬼辰土動是人偷,第二天酉金之日,辰與酉合化金臨用神,生世爻子水,也是不失之象。
例41B,邵又測劉某失自行車,得“既濟”之“屯”卦:
原斷:
《既濟》卦,本主成事之卦,但求財失物遇此多不利。……“這次丟的車子也找不回來?!蔽艺f。後果未找到。
解:父母申金為用神,空化空,又逢死絕和墓於月建,是不回之象。卦中兄弟二重,兄弟亥水持世旺地臨動。兄世兄動主劫財,破財,車子難以找到。
按:這兩卦雖然都測得很準,但分析中時有矛盾。兩卦都以父母為用神,又似乎同時又以財爻為用;同為兄弟持世,大象吉則不言兄劫財,而大象不吉就說兄劫財。須知,失物若取父母為用神,最宜兄弟持世,因父能生世故也。後卦之所以不吉,并非兄持世而劫財。恰恰是世持兄弟化回頭之克的緣故。所以,凡失物俱取妻財為用則不易產(chǎn)生判斷中的恍惚。當然,只要明理,各種取用法都是一樣。
第三點,同樣的人和事,取不同的用神時,一般必須意在卦先,不能成卦之後再去游移不定地選擇用神,因為有時用神取用不同,同一卦的大象吉兇截然相反。當然,也有這樣的情況,按自己常用的用神取用法斷卦而卦象恍惚,此時若心有所動,靈活變換用神亦可得驗。試舉一例:
例42,94年1月20日某先生測婚,得藏山卜“鼎”之“蒙”:
斷:
婆媳不和,夫妻不睦,妻有外遇,兩人已分居。全如所測。
解:財爻酉金動而沖克父母,是婆媳不和,四爻子孫丑土動而沖克世爻,且世應相克,是夫妻不睦。財爻化退而應落空亡,本可斷已離異,但有兩子動而生財,故僅為分居。何以斷妻有外遇?一則世爻子孫未土和四爻子孫丑土俱動而生財且丑未相沖,是本人和另一男子爭妻之象,加之官鬼亥水伏於財下,按傳統(tǒng)的斷法是官伏財下為男方有外遇,此卦卻表現(xiàn)為妻之背後暗中有情人;若執(zhí)古法,則會錯判。又如:
例43,1992年3月2日,老同學李女士測子婚,得京房式“豫”之“坤”:
斷:
世為男方,應為女方,應爻子孫動而克官,官又空亡,兒子之婚有變,是女方變心;應爻動化丑土,去年丑月女方又找了新朋友,兒子尚無新朋友。全如所測。
此卦之用神較靈活,若拘泥于子孫為兒子,就會據(jù)子孫動化妻財丑土而誤判兒子丑月找了新朋友了。
第二節(jié) 代測疑難
[一]
代測是實測中最常見的形式,然而前人對於代測的論述最模糊,尤其是代測的用神如何取用尚無清晰的論述。本節(jié)則探討代測中的一些疑難問題。一般卜筮書都只含糊提到,代測取用神關系密切者按六親取用,關系疏遠者取應爻。然而,代測之用神有兩種情況:
第一種,只要取代人之用神,即人爻,如問某人何時歸、某人疾病之吉兇,不牽涉到被代測之人與其他事件的關系,這一類代測較好辦,只看人爻本身之吉兇即可。
第二種,要同時取人神和事神,如代人測婚姻、求財、升學等,矛盾就出現(xiàn)了。如果人神恰好是事神的忌神,則會出現(xiàn)兩難的局面。
例如,代兄弟測求財,以兄弟爻代兄弟而財爻代財喜。兄弟爻不能衰,衰則不能勝財,受克則兄弟有災;然而兄弟爻若旺則克財,財不能求。其他如代子測升學求職,代兄弟測婚,代妻測壽元評職稱、代父輩測子嗣都會遇到這種兩難局面。
此外,這些代測項目中,怎樣看待世爻呢?是表示求測者本人呢,還是表示其他什么呢?這些問題前人都沒有明確論述過。
其實解決這個問題也并不太困難。我們在前面已經(jīng)多次論證了,納支法中的六親所指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預測者的預置。例如測失物,你把支票證券規(guī)定為父母爻,則卦象就以父母爻論吉兇的面貌出現(xiàn);你把它們規(guī)定為妻財爻,妻財爻就取代了父母爻--換言之,六親所指在一定程度上是預測者主觀規(guī)定的產(chǎn)物。
同樣,我們也可以在預測之前規(guī)定代測的人神就是世爻即可,也就是說,代誰測,誰就是世爻。它實際上也是一種自測,只不過改由別人代為搖卦罷了。如例42中,李女士代子測婚,我們就是把世爻當成李女士的兒子。我們在代測中,絕大部分情況下都是這么處理的。
事實上,前人早已這么作了,只是沒有從理論上澄清,在解析中理法不明罷了。試舉幾則驗卦以說明:
例44,1986年二月二十五日酉時,邵偉華先生為劉大夫測其子下半年能考上大學否,得《比》之《萃》卦:
原斷:
官鬼卯木臨月建,旺而持世,又化官星,父母旺也。子孫申金處死地,動化水,為泄氣之象,不但無妨,反得水生官星,今年定能考上。后劉見我高興地說:“邵師傅,我兒子考上大學,又叫你算準了,謝謝你呀?!?br />
按:本卦實際上把世爻看成了其兒子。分析卦時雖提到“子孫申金處死地,動化水,為泄氣之象”,但此子孫不能是指劉大夫的兒子,而是忌神。否則,其子“處死地,又泄氣”,其子不吉了。
例45a,1990年8月13日下午6時15分,龔為幼兒園老師胡某測考學成績能及格否。搖得“豫”卦〔本卦例和下一卦例見王為民《六爻預測學》〕
原斷:
測同事,兄弟為用,用臨青龍,但休囚旬空,不吉;測考試,看官父。官旺;父伏,但長生於月旺相得出,可是飛得日拱旺而克伏,伏又不得出,按日重於月論,父爻無用;又虎臨財爻持世,“難登黃甲”。結(jié)論是“不及格”。〔10月14日知,考試不及格?!?br />
按:測考學“兄為奪標之忌”,為競爭對手,宜衰宜靜宜空,旺動反而不利考學。此卦兄弟爻休囚旬空本為吉象,主無競爭對手,事實上老師參加考試不比升學,也的確不存在競爭對手。之所以考試不及格,是父母爻伏藏,且受日建和飛神世爻所克的緣故。故兄弟爻不能看成是同事,同事應當是世爻。王先生還有幾則代測的驗卦,則根本不再提被代測人的用神問題,已經(jīng)自覺不自覺地把世爻看成是被代測之人了?,F(xiàn)舉一例:
例45b、c,1990年8月13日下午7時55分和8時25分,某還代張某和李某搖卦測考試,時為六〔申〕月二十三〔庚戊〕日:
張得“困”之“小過”:
李得《艮》之《大畜》。
原斷:
兩卦情況基本相同:官父均衰,世爻空破。前者雖逢六合,但用神世爻不吉,亦無用。均不及格。10月14日知,均不及格。
按:此兩卦同樣是為同事代測,已明言“用神世爻”了。此外,前面的例子里,兄弟爻旬空,與不吉之大象恰好相同,則把它當成卦不吉的理由;而代張所測之卦兄弟爻得月建之拱扶,且得官父動而連續(xù)相生,不為不旺,代李測之卦中,兄弟爻亦動,且得父動而生之,也是旺相之爻,正因為兄旺而父母泄氣,是考不及格的因素之一。
從這三個卦的對比中可以看出,兄弟爻無論是旺是衰,均不代表被測之人,而其正代被測人的則是世爻。我們在實測中,此類代測項目均按自測的方法只取“事神”,不另取“人神”,斷卦就省去了許多猶豫。
[二]
用世爻指代被代測之人,雖然可以解決人神與事神之間的矛盾,但此法所測得之卦象有時既反映出被代測人的事件,同時往往又反映出求測者本人的某些信息。例如:
例46,1994年3月25日,某先生測女兒的婚事,得藏山卜“既濟”:
斷:
1、一般情況下女方測婚以世為女方,官鬼為用神,此卦逢六合本來是婚姻易成之象,但應爻子孫寅木逢空,官爻辰土暗動不合世而合父母酉金,不能拘泥於成法:當是此婚男方很主動,父母也趁心,唯女兒還心存猶豫,問之果然;
2、由於代女兒之爻明顯地落到了應爻上,寅木不合官鬼而合兄弟亥水,女兒之婚要到今冬明春寅亥之月方許成功;
3、作者又試以世爻指代某先生斷他本人之事:逢六合而兄弟持世,本人工作很順心,但無職無權(quán);父爻月破為陰爻,卯酉相沖,87年〔卯年〕母親或岳母亡故〔實為87年岳母亡故〕。
例47,1994年1月20日,胡女士測女兒身運,得藏山卜“泰”之“明夷”:
斷:
1、子孫持世,為人樂觀,逍遙快樂;
2、財官不現(xiàn),目前還沒有參加工作,運勢不開;財伏父下,靠父母養(yǎng)育在家;官鬼空伏兄下,因競爭激烈,一直找不到工作;
3、卦變六沖,世化回頭之生,九二子孫爻臨馬星動而化進,立秋之后女兒將出外謀生,且有人相助。〔胡女士告之,女兒已應親友之請,下半年將去外省謀職〕;
4、子月沖開飛神午火,丑月沖開飛神未土,財官得出,屆時可找到較稱心的工作;
5、鬼伏兄爻未土之下,兄又化鬼,91年〔辛未年〕她的哥哥或姐姐曾有大的災難?!矊崬榻憬?1年遭禍?!骋陨鲜瞧渑畠旱倪\勢,下面則是斷求測者本人的情況:
6、卦中兄弟爻疊見,其女兒應當是手足甚多;轉(zhuǎn)而從胡女士的角度看,因卦見三子,當是子女三人;
7、父爻午火化回頭之克,90年〔庚年年〕父親或公公有重病?!矊崬楣?0年大病一場〕;
8、父母爻臨三六爻,三爻臨日建,本人家住三樓。
以上8條,除第4條未反饋信息外,其馀全驗。
此二例之兼測尚為一些無關緊要的事項,下例就不同了。
例48a,1994年9月22日友人宮先生測母親健康情況,得藏山卜“大畜”之“小畜”:
斷:
測母而父母爻動,動在五爻午火,當是心有疾〔實有心臟病〕。用神受日建克之而不旺,動而泄氣,雖有病,但無妨,因忌神不上卦,不足為害。
例48B,宮先生又測自己的工作情況,得“巽”之“歸妹”疊老陽:
斷:
據(jù)卦斷了他一些身運方面的事,又看到疊爻父母未土動化未土,為伏吟之象,未土又沖應爻父母丑土,加之五爻父化鬼,暗自沉吟:“此爻所主何事?聯(lián)系上卦父母午火動而泄氣,此卦疊爻又現(xiàn)此象,且疊爻多主近期意外的變化”。故說:“下星期五〔未日〕一定有一件意外的事情發(fā)生,但拿不準是什么事,可能是母親得病,也許是接到什么意外的信件,不妨注意,反正只有一天”。
宮先生回去后,留心照看母親,未日沒有什么意外,不料次日凌晨〔申日〕本人高血壓心臟病發(fā)而入院,病了一個多月。復查此二卦,恍然大悟:前卦父動克世爻申金,第二卦疊爻未土動而伏吟,而世爻亦是未土化鬼,分明是本人有疾病而呻吟不安之象。
此卦雖未測準,但也給我們以啟示:藏山納甲系統(tǒng)本來就是一個牽一發(fā)可動全身系統(tǒng);既然自測可以兼測六親,代測六親亦可兼測自己,這是聯(lián)帶效應的體現(xiàn)之一,類似的卦例并不少見。
第三節(jié) 原仇閑忌
[一]
納支法中,生用神之爻為原神,克用神之爻為忌神,生忌神之爻為仇神,此外還有用神所生之爻沒有名稱,我們稱之為“閑神”,取閑時作用不大,有用時則不閑之意,合稱五神。五神生克關系如下圖:
[圖,五神生克圖]
前人對于用神、原神、忌神的用法論述較多,仇神的用法論述較少,閑神的用法則更少提到。本節(jié)將從新的角度全面地討論它們的相互關系及用法,其中五神多現(xiàn)多用則是本節(jié)的重點。
前人討論用神的用法多以“吉兇”論之,這種提法很不嚴謹,因為所謂吉兇,在常規(guī)中對求測人有利者為吉,反之為兇,但是就用神本身而言就有吉神兇神之分,用神本身的吉兇對求測人的吉兇有不同的判斷。如測功名時官鬼為吉神,而測疾病盜賊時官鬼就成了兇神。對于求測者來說吉神得生為吉受克則兇,而兇神得生反為兇而受克反成吉。所以最嚴謹?shù)恼f法是“有用”、“無用”,此一術(shù)語可以普適于五神。此外,原神不一定是吉神,忌神、仇神也不一定是兇神;若用神本身是吉神,自然原神為吉神而仇忌為兇神;若用神本身是兇神,那么原仇忌的吉兇名稱就要互換了。
五神之吉兇總法則是:吉神宜有用,兇神宜無用;吉神宜得生而忌沖克,兇神宜受沖克而忌得生。
五神之有用無用取決于生、克、沖、合。其總法度是得生有用而受克無用;有克有生則視生克之多少,生多克少是有用,克多生少則無用。
能夠生克五神的對象,按傳統(tǒng)的說法是月建、日建、動爻和相對于動爻的變爻。根據(jù)我們的觀點是:
1、日建能生克沖合五神,無論動靜;
2、動爻能生克沖合安靜的五神;
3、五神變出的變爻能回頭生克沖合五神;
4、占近事月建在月內(nèi)能生克沖合五神,出月之后或占遠事,月建可不論,只把月建當成流年流月使用。
以上前四條,若全來生合五神,此神有用;若兩生一克有用,兩克一生無用。此原則適用于五神,但由于用神是生克的判斷中心,故我們的綜合判斷主要以用神為作用點來進行分析。
[二]
用神有廣義與狹義之分。廣義的用神,是泛指預測中牽涉到的主要事項所指代之爻。以測病為例,病人的用神是人神,自己測病以世爻為用,代占則根據(jù)其人與求測者的關系按六親取用,如父病以父爻為用。其他有關的因素或人也稱用神,如病因以官鬼為用神,醫(yī)生或醫(yī)藥以子孫爻為用。狹義的用神是指生克的判斷中心。
不同的事項有不同的生克判斷中心。一般來說,關系到所測之人的生命安危的預測項目,則以此人之人神為判斷中心,例如測病人安危,行人吉兇、何時回家等等。斷吉兇則主要以此判斷中心之“人神”所受生克沖合以論之。例如,測行人何時歸,日月動爻對世爻的生克沖合是不予考慮的,我們只論行人之用神得生受克以論吉兇;若自測病、測官訟、避禍等,這才論世爻所受生克沖合。
當所測之事主要是考察此事能否成功時,吉兇判斷中心則在主事爻上,而日月動爻對世爻的生克一般是不予考慮的。例如占求官而父母持世,卦中官鬼安靜,若日月動爻為財爻,我們只考慮財生官而官可得,并不考慮財克世而斷世爻逢兇;至于因聯(lián)帶效應而兼斷的其他事項,并且是與主測之事無直接關系的,那么,將不影響主測之事的成敗。
原神、忌神、仇神是否能對原神產(chǎn)生作用,取決于它們的力量強弱,總原則是一樣的。具體來說,有三種情況:
單獨動──
原神獨動而不化回頭克,能生原神而有用;化回頭生、化進、得日建之生助更有力;若被日建克制,生原神之力減弱;若化回頭克,則先有用后無用。忌神獨動克制用神,有用無用與上相同。
仇神獨動,不克用神而克制原神,雖不利用神,但為害比忌神獨動為輕。以求財為例,父動克子,但不克財,主求財艱難,因財源受制之故也;雖難亦有所得。仇神之有用無用與上同。閑神一般情況下不宜動,因其動而泄用神之氣;只有忌神動時,它才宜動而制服忌神。
兩神動──
原忌兩動,連續(xù)相生,用神更有力。仇忌兩動,忌得仇之生而克用神之力最強,故求財有“父兄同動,水中撈月”之說。仇原兩動,原神動而受制,先有用而后無用。閑忌兩動,忌神受制,忌神先有用而后無用。閑仇兩動,閑神生助仇神而克制原神,仇神克制原神之力更強。
以上是兩爻動的主要格局,其他情況可依此類推,靈活分析占斷。
三神動、四神動和五神動──
我們先討論三神同動。爻若多動的原則是動爻生克動爻先于生克靜爻。但若三爻以上多動,就很難說清楚誰先誰后了。
比如說,忌神、原神、用神同動,忌神是先去克用神呢還是先去生原神呢?能不能以“貪生忘克”論之呢?我們認為不能;若此論能成立,那么閑神、仇神、忌神、原神用神同動應當是順次連續(xù)生到用神身上,不存在著什么“六爻亂動事難明”了。故大凡三爻以上同動的卦象我們只能以用神為生克判斷中心,看用神所受生克之多少以論大象之吉兇了,所謂貪生忘克只適用于兩爻動的卦象。此外,多爻動既使是大象偏吉,也是事情復雜麻煩、周折甚多的局面。試舉一例:
例53,94年1月6日,卜先生測財運得藏山卜“觀”之“蠱”:
斷:
1、多爻動,求財遇到了不少波折。無鬼無氣,競爭激烈。兄臨太歲而動,93〔癸酉〕年一年求財不利。因酉金動而沖克財爻,丑土動而克制原神,立秋之后財運更差;
2、世持子孫亥水,財為卯木而臨日建,亥水動而生財,春節(jié)以后為亥年,卯月之后方可轉(zhuǎn)隹,但無官鬼制兄,終難大富;
3、兄弟酉金化父,兄為陰爻,癸酉年姐妹遷了新居;
4、初爻父母未土月破而化鬼,91〔辛未〕年母親患重??;
5、兄弟酉金動而沖克財爻,癸酉年兄弟夫妻不睦,關系惡劣;
6、父母丑土臨君爻又值月建而化官,父親有一定的官職,非普通工作人員。
以上6條全驗。
按:此卦父兄子、原忌仇三神同動,且俱化回頭之生,其力俱強,若執(zhí)“貪生忘克”而論之,父動而生兄,兄動而生子,子動又生財,連續(xù)相生,財又臨日建,酉年必發(fā)大財。似此類多動之格局,必須以財爻卯木為判斷中心綜合論之;換言之,貪生忘克必須是兩動一靜構(gòu)成穩(wěn)定的三角形結(jié)構(gòu)方能生效。此外,多爻動多有其他事件與之相應,可分而斷之。
[三]
用神多現(xiàn),取何為用?前人有不同的意見。
一般的看法是:舍其閑爻而用持世,舍其無權(quán)而用日月,舍其安靜而用動爻,舍其月破而用不破,舍其旬空而用不空。如上述情況都不出現(xiàn),選其靠近世爻的為用神。
王洪緒在《卜筮正宗》中的主張略有差異:“予屢驗者,舍其閑爻而用持世,舍其無權(quán)而用月日,舍其安靜而用動爻,舍其不破而用月破,舍其不空而用旬空。天機盡泄于有病之間,斷法總在醫(yī)藥之處?!?br />
兩種主張的區(qū)別主要在空與不空,破與不破之上。無庸置疑,兩種取法都有驗案,何以這兩種主張都能測準?其實道理很簡單,用神多現(xiàn)必有多現(xiàn)的現(xiàn)象與之相對應,多現(xiàn)可以多用,各有各的派場。用神多現(xiàn)多用,前人早已在個別預測項目的論述和實踐中這么作了。例如:
測婚──《黃金策》曰:“財官疊見,重為一度之新人。注云:男占女卦有兩財,女占男卦有兩鬼,必是斷弦再續(xù),重為一度新人。兩財皆無損,必一正一偏,若一旺一空,則前妻已喪;兩鬼發(fā)動,必有兩家爭娶,如一旺一空,則前夫已亡?!?br />
產(chǎn)育──《黃金策》曰:“雙胎雙福必雙生。注云:卦有兩子又有胎爻,皆雙生之象也,若二爻一陰一陽,則一男一女;一旺一空,則一生一死?!?br />
疾病──《黃金策》曰:“官化官,新舊兩病。”
求名──《黃金策》曰:“身官化鬼月扶,則鵬程連步蟾宮。注云:官臨身發(fā)動又化官爻,而得月建生合者,大吉之兆,必主聯(lián)科及第,非特京省一捷而已?!?br />
官訟──《黃金策》曰:“內(nèi)外有官,事涉一司終不了;上下有父,詞興兩度始能成。注云:官不上卦,無官主張。內(nèi)外有官,權(quán)不歸一,主事件反復,必經(jīng)兩司然后了事;不然則有舊事再發(fā),或被他人又告。官化官亦然,空則勿斷。官父二爻不宜重見,主有轉(zhuǎn)變不定之象,其事必主纏綿,率難了結(jié)。如告狀遇有此象,再告方成。若月日動變,諸爻俱帶文書,重疊太過者,雖告數(shù)次亦難成?!?br />
……
若用神兩現(xiàn)于主卦,且一空破一不空破,那么此兩現(xiàn)的用神所主之事有如下幾種可能:
第一種可能是都主過去;第二種可能是都主未來;第三種可能是:一主過去一主未來;或空破主過去;或空破主未來。
若用神兩現(xiàn)于主卦和之卦,則主卦主過去,而之卦主未來。
若用神三現(xiàn)或四現(xiàn),俱可類推。
正因為用神多現(xiàn)所反映的事件有如此復雜的情況,而若只專測目前之一事,我們一般只取一個用神,那么有時空破之爻反映此事,有時不空不破之爻反映此事,那么,就導致兩種相反的用神取用法都能測準了。
我們在實測中,對于用神多現(xiàn)一般按兩種情況區(qū)別對待。第一種情況:求測者不指定專測特定的一人或一事時,則用神多現(xiàn)多用〔指廣義的用神〕試舉幾例:
例54,1993年11月11日某先生測婚得京房式“解”之“未濟”:
斷:
1、卦見兩財,財爻持世而落空,第一個妻子非死則離;上爻戌財動而沖世且生應爻官鬼,第二妻已離且下嫁他人;世爻化出第三財,現(xiàn)在是第三次論婚。卦無父母,世爻又空,尚無頭緒;
2、世爻空化空,且寅木暗動而克世克財,此婚恐難成功。
果如所測。
按:此卦主卦兩財俱不吉,可能是第二次論婚,也可能是第三次論婚,全靠直覺輔助判斷,不可以此為實,機械套用。此例是狹義的用神多現(xiàn)多用。
例55,1993年11月10日,新星汽車修理廠姚先生工具箱被盜而求測,得京房式之“山澤損”:
斷:
失物以妻爻為用神,工具又是財之源,子孫爻亦可輔助判斷。偷盜之人以官鬼為用,這是廣義的用神。
1、卦見兩鬼寅木卯木,兩人所偷。外賊逃必動,此卦安靜,必是家賊;
2、從字形上看,“卯”形長而“寅”形方,一為瘦高個,一為方形臉;
3、子孫爻伏世下,工具箱藏地距廠房不遠,子臨三爻,又財爻距世爻是兩爻,估計只有兩三里路之遙,在東南方,該處曾有牛棚或放過牛。東南方者,斷時心神一恍把申金判為東南;牛棚者,丑為牛也,金之庫也;
4、世爻丑土暗動而提起伏神申金,且財爻子水與世爻相合,俱為能回之象。今日可回廠查詢,明天子孫值日可回。
姚先生據(jù)提供的線索,當日回廠找兩個有嫌疑的工人,一瘦高個,一方形驗,經(jīng)說服,次日送回了工具箱。據(jù)供,確放在東南方約兩三里路之處,唯該處是否放過?;蛴信E锊豢险f明。
按:“心神一恍”,誤判反得驗,這也是斷卦的操作狀態(tài)的一個組成部分,即常說的心易。此卦官鬼兩現(xiàn)兩用。
例56A,1994年1月3日,益陽縣某公司賀先生測貨船何時到,得藏山卜“師”之“困”:
斷:
測貨船可以貨物為主,取妻財為用。應財化鬼,子又化財,當是兩船貨。卦逢六合,且妻財巳火化鬼,事有勾連,鬼動亦主出了麻煩。五爻子孫動而克制官鬼且子化財爻巳火,元月7日〔巳日〕有一船可至。
例56B,元月6日船尚未到,賀光生心急如焚,再測一卦,得藏山卜“隨”卦:
斷:
此卦財爻又兩現(xiàn),上爻未土財爻空破而臨騰蛇,出了意外之災,日建兄弟克之,可能是遭扣遭搶。二爻丑土用克世可歸。雖有意外,但官不上卦且六爻安靜,當無大礙。未日〔元月9日〕沖動丑土,一船可歸。
后元月7日回來了一條船,元月9日又回來一條船,此船確遭人騷亂,貨物稍有損失,故拖延了幾天。
按:這兩卦用神兩現(xiàn)兩用,前一卦變爻巳火應未日遇災之船,而后一卦應第二條船,此船有災,在第一卦里有反應,第一條船無恙在第二卦中也表現(xiàn)出來了。此外,車船一般以父母為用,我們根據(jù)具體情況作了調(diào)整亦驗,于此可悟預制條件的作用。本卦還有一些非常規(guī)的處理,讀者可自行分析。
第二種情況:當求測特指某人某事而用神多現(xiàn)時,方存在用神選用的問題。我們一般按《卜筮正宗》之法,因為求測大都是有事而來,而卦中信息最強的爻就是所測的對象,而所謂信息最強的無非是世爻、動爻、應爻、臨日月建之爻和空破之爻。但在具體情況中也可不拘泥此法。試舉幾例:
例57,93年3月22日友人楊先生測工廠前景如何,得京房式“恒”之“師”:
斷:
辦廠以官鬼為用神,妻財為原神。
1、卦見兩鬼,以世爻官鬼為用。官爻酉金月破目前工廠不景氣面臨危機,卦中忌神子孫動而克世,且世又化回頭克,工廠必倒斃。午火旬空,午月出空后工廠難能為繼了。
又,五爻官鬼暗動而化父,本人有另謀他就之心。楊先生說廣東友人辨廠,請我去當技術(shù)廠長,你看此行如何?作者仍以前卦兼斷:
2、五爻暗動化父母文書,正應去擔任技術(shù)廠長之行。此卦動變之兩子孫不僅克工廠〔官鬼〕,又克自己〔世爻〕,此行不利,卦又變歸魂卦,不久就會打道回府。
楊說:你說工廠會倒斃到有可能,但我去廣東卻是萬無一失。對方是朋友,每月給薪金兩仟元,產(chǎn)品設計成功了還可分紅;分紅且不說,這兩仟元一月的工資是跑不了的。
后該工廠果于午月倒斃,楊去廣東不久亦返鄉(xiāng)了,因?qū)Ψ降姆N種允諾變卦,工資減至每月一仟元。回來后,兩人言及大笑。
按:此卦專指一事而測,用神自然有取舍,但未取的另一用神仍有別的用途。此卦是主測之事取破爻而舍其不破。
例58,1994年1月6日,某女士測女兒下落,得藏山卜“遁”卦:
斷:
1、卦見兩子,一子臨世,一子臨應爻之外的上爻,當有二子,一子在家,一子已失散;
2、戍土父母暗動而克子,是戍年或戍月被人拐走;
3、六爻安靜,其子無恙。但日辰克之,暗動之爻亦克之,難以找回。子水為北,可往北方或?qū)_之南方尋其下落。
該女士告之。壬戍〔82〕年甲辰月辛已日辰時在醫(yī)院生一雙胞胎,醫(yī)院告之死一留一。后得知被抱走一個,現(xiàn)在南方某處,已知去處。彼生長良好。因無真實憑證,不便索回。
按:卦有兩子,按古法應取世爻之子為用神,若拘此法,則不能如此契合。又預測時并不知為雙胞胎,而卦象上兩子孫爻都為子水,兩子兩財兩父,雙胞胎分屬兩個家庭之象亦十分明顯。另卦中兩父因暗動而相沖,并不明沖,也符合實際情況。若卦技過硬,理應斷得更加精細準確。
[三]
不僅用神多現(xiàn)可多用,原神、忌神、仇神、閑神多現(xiàn)亦可多用。試舉例說明。
例59,93年9月8日,校友劉先生測財運,得京房式“解”之“升”:
斷:
1、財爻辰土持世而臨日建,上六妻財戍土暗動,兩子孫午火明動而生財,子孫為財源,最近有兩筆財進;
2、四爻子孫動而化財,三爻子孫動而化官,此二財一筆是私人交易,一筆是因公而得財;子化財主私人之交易可全歸己,子化官則財大部分歸公;
3、子孫午火旬空,后天〔午日〕出空即有財可得。
劉先生笑道:“我又不做生意,哪來的財喜?你這一卦肯定不準。要真準了我請客。”
9月9日劉先生后來告之:“昨日果進兩筆財,一是我女兒調(diào)至深圳農(nóng)業(yè)銀行,我代交了五仟元城市增容費,昨天女兒打電話告訴我這五仟元已退回;二是昨天幫單位聯(lián)系了一筆業(yè)務,得到了部分酬勞?!倍艘蜻M餐館對酌。
按:此是用神、原神兩現(xiàn)兩用;若無兩子午火同動。也斷不出一日連進二財。
例60a,93年11月25日,好友陳先生測一筆業(yè)務能成否,得京房式“鼎”之“履”:
斷:
1、財動化回頭之生而生世,且兩子同動而生財,此業(yè)務可成,其財可得;
2、巳酉丑合財局而生世,巳日可成交易。三合局者,是三方合伙求財;
3、原神子孫兩動,財源出自兩個單位,本人從中得利;
4、兩子爻遙沖,日后此兩家單位將有沖突,但對己無礙。
陳告之,廣東某商業(yè)公司需一批藍色玻璃,是本人聯(lián)系的業(yè)務,本市一公司聘請本人處理,由市玻璃廠供貨,事成后自己可得到部分酬勞。
按:此例原神兩動兩用。
例60b,11月30日,陳先生告知,業(yè)務已聯(lián)系好,但貨車一直沒有安排好,問何時可以發(fā)車,得京房式“既濟”之“節(jié)”:
斷:
1、世為心而應為足,心動而遭回頭克,足因二爻官鬼動而合之不能動,為有事牽絆不能動身;
2、三天后〔午日〕方可動身,因午日沖動子水而足可動也;
3、不過世化回頭之克,又有二爻官鬼動而克世,出外要分外小心;二爻動臨朱雀,三爻動臨勾陳,恐是經(jīng)濟糾紛和口舌是非;幸喜鬼動遭回頭之克,世化之鬼有日辰克之,可逢兇化吉。總之小心為妙;
4、世持兄弟而動本為無財可求之象,有兩鬼制兄,財又貼世下,反可進財。不過兄持世且動,此財有分散。
后果于12月2日〔巳日〕聯(lián)系好了貨車裝好了貨,以應上卦之巳日可成,12月3日〔午日〕出發(fā),12月7日回家。所得酬勞與另一聯(lián)系人共分。
例60c,陳先生此行去廣東一路平安,無任何糾葛。誰知后來廣東購貨單位將玻璃賣給某廠家,安裝后發(fā)現(xiàn)質(zhì)量不符,要拆掉重裝,損失嚴重。該購貨單位與玻璃廠打官司,最后牽連到了介紹人陳的頭上,并狀告陳先生。1994年9月26日陳再求測此官司結(jié)局,得藏山卜“豐”之“小過”:
斷:
1、鬼爻持世而日辰克之,官司纏身之征;父母酉金暗動,今日當有信至〔實為當日陳得到四川法院傳票〕;
2、初爻鬼動主有官司,但鬼化回頭之克,且日辰克之,此官司對己無礙;
3、鬼雖動而與世比和,且世應相生,對方并非找你的麻煩,只是通過你作見證人把真像澄清;
4、卦變小過,主卦兄爻與財爻相沖,小有破耗可保無虞。
后陳聘請律師澄清事情原委,對方只要求陳出示旁證材料,此事已與陳無關。其間經(jīng)濟小有破耗。
按:此三卦歷時近一年,三卦中五神多動之象各有所主,且一一應驗。
第一卦兩財一為回頭生,一為回頭克,有得有失之象已顯,生多而克少故得多失少;財源兩子相沖,已潛伏危機,莫單謂子動可生財;
第二卦鬼爻三現(xiàn),一明動、一回頭克、一被日辰合起,事涉三家,有兩家找陳之麻煩;
第三卦又是鬼爻三現(xiàn),出面找麻煩的只有一家。因事關復雜,用神屢變,說不清是何神多現(xiàn),反正是各爻各有其用。
例60d,陳先生也知易,94年7月30日自己排卦測吉兇,得京房式“巽”之“坤”:
斷:
陳先生見六沖變六沖,外卦爻之反吟,主卦官鬼動而沖克世爻,世又化回頭沖克,鬼為酉金,擔心自己申酉之月日有禍,故又來求作者為其預測,搖得藏山卜“大過”之“困”,例60e。
斷:
此卦又見兄弟持世,官鬼酉金動而沖克世爻。不過官鬼化退,又有日辰克之而無大禍。申酉日特別是酉日還是小心為妙,兄爻持世恐有財退,僅退財不多而已。
第三四天就是申酉日,陳上班時不騎自行車,小心翼翼傍屋而行,尤其是酉日中午早早歸家不準備再出去,心想再無禍患可生。誰知椅子還沒有坐熱,有人報信,兒子突然橫馬路,一輛三輪機動車急馳而至,見有人橫路猛拐彎撞在電線桿上,車已被撞壞,其子已隨其去修理車子去了。陳急忙趕去,賠了修理費這才了事。
當時斷卦時注意力都集中在陳先生自己是否有禍,沒有考慮其他因素,現(xiàn)在冷靜地分析這兩個卦象,種種預兆俱在其中。
其一,前一卦世爻兄弟卯木動是退財,有官鬼動而克之,退財不多;
其二,官雖克世,但一則有日建制鬼,又有父動生世,自己并無大禍,且六沖變六沖,有禍也散得快;
其三,父動沖克子孫爻,子孫又化回頭之克,是兒子有禍,而且是車禍,但兄動生子,子臨日建,故可逢兇化吉。
后卦,鬼動沖克世爻而化退,有日辰制鬼,初爻子孫巳火化回頭之克,大象與第一卦全部類似。
另外,此二卦中兄弟卯木受傷最歷害,按我們平常的斷卦習慣,會順便提及防兄弟有災,當時沒有引起重視。今年2月24日〔乙亥年戊寅月丙戌日〕陳先生的兄長突發(fā)腦溢血而不幸病故。
回過頭來看,前后5卦俱巳暗藏殺機。
卦A中,6爻兄弟巳火月破且化墓戌土,應亥年戌日有難;
卦B中,兄弟亥水動化官鬼丑土回頭之克,旁爻丑土官鬼亦動而克兄,應亥年兄故;
卦C中,兄弟又為亥水,初爻官鬼動而克之,兄又化鬼爻戌土,亥年戌日的信息又出現(xiàn);
卦D和卦E都有鬼動克兄弟卯木,也暗藏寅卯月兄弟有厄。
這一組卦象提示我們,同一人前前后后的筮例綜合在一起,的確可成為觀察各種事件的相互影響的一個好辦法,它可以幫助我們加深對關聯(lián)效應的理解。
例61,1994年1月10日,王先生測生意成敗,得藏山卜“升”之“解”疊陽爻:
斷:
1、財爻丑土持世而臨月建,目前業(yè)務量較大;
2、旁爻丑土財爻化鬼而臨騰蛇,且疊爻兄弟寅木暗動而劫財,子孫又旬空無力生財,騰蛇主怪異,疊爻暗動也主意外事故,七天前〔丑日〕必有意外之災而退財;
3、世爻丑財又動而化鬼且臨白虎,本人又準備出門求財,明日鬼爻酉金值日,不可輕舉妄動,否則又會出類似的事故。
王先生告知,七天前長途販運香煙,被稽查隊沒收了七萬多元貨物;明日準備再次出行,想撈回老本,將聽從勸告而放棄此行。
按:財為用神,官為閑神,此處兩現(xiàn)兩用。有時候多爻動,我們也不管它是什么“神”,多動多用也有得驗。
例62,1993年10月26日,航運公司徐老師測行人〔同事之子〕,得京房式“泰”之“未濟”:
斷:
取應爻子孫為用神。
1、子孫旬空而動化父母回頭之克且臨騰蛇,初爻白虎亦動,一派兇象,幸喜之四爻兄弟動而生合子孫,為危中有救,克用神者為父母為車,當是車禍。徐告之,已出車禍受傷;
2、初、三、四、上爻同動,足、腰、頭都受傷,上爻遭回頭克而空亡,頭部受傷最重--主昏迷不醒〔實為此三處受傷,頭部受傷最重,至今昏迷不醒〕;
3、巳酉丑合子孫局,子孫爻在局內(nèi),日月和兩動爻生合用神,可保無虞。但卦逢六合,一時難愈。
果如所測。
按:古法有近病逢合則死之說,亦不可一概而論,還要兼看用神之吉兇。此卦雖逢六合,但動而合用神局,且多得生扶,故可逢兇化吉。此外,爻動反應了受傷的部位,此亦多爻多用之一法。
我們在上面分開來分析五神多現(xiàn)多用,是為了說明多現(xiàn)多用之功能,而在實際運用中則沒有必要詳分何神多現(xiàn),我們根據(jù)六親多現(xiàn)多用的相互關系逐爻實斷即可。
另,有時候用神多現(xiàn),而所測之事又有專指實指,如何取用神?據(jù)我們的體會,大致上有兩種情況:
第一種,兩個用神吉兇相同,無選用神的必要。例如:
例63,1993年8月29日,友人熊先生所在之公司與其他單位合伙收購苧麻,問財喜如何,得京房式“無妄”之“履”:
斷:
1、卦逢六沖,求財不利,事有周折;
2、兄動化進而劫財,且父爻暗動生兄,劫財之力更力,父兄同動無異于水中撈月;
3、幸子孫持世,兄動生世而不生應,對方虧大本,自己虧小本。
熊說:“對方出資金請我們幫忙收購,我們又不出本錢,何來虧損之有?”后因收購的苧麻價格猛跌,對方大虧其本,己方也耗費了來往旅差、交際方面的費用。
按:卦見兩財辰土和戌土,大象無異,不需挑選用神。
第二種,用神兩現(xiàn)而安靜,有空破與否之分,取兩種用神都有可能應驗,究竟以取何爻為準?一是要靠自己的直覺判斷,二是卦中其他跡象往往可以輔助判斷。例如:
例64,1991年7月18日,友人危先生測子分配,得京房式“恒”之“小過”:
斷:
分配工作以官爻為用,此卦官鬼兩現(xiàn),午火空亡。若取午火為用,則將分配到南方;若取巳火,則分配到東南方。卦中二爻化出午火,且子孫爻又伏在午火之下,故應取午火為用。
1、兒子分配在東南方一廠家,自己希望到南方之廠家去;
2、世應比和,雙方愿意,且財動而生官,可速去聯(lián)系,定可成功;
3、官爻午火旬空,午日出空廠方可接收。子孫亥水伏在廠方官鬼午火下,空飛下之伏易得出,巳日亥水逢沖可上班。
危先生去南方之燈泡廠聯(lián)系,7月23日〔甲午日〕廠方同意接收,8月1日〔癸卯日〕報到,8月3日〔乙巳日〕上班。
按:旬空之午火為接收單位,但官鬼巳火不空亦應有所主,故斷其先分配在東南方,而南方僅為希望去的單位。另,本卦也排錯了地支和宮,到寫書時才發(fā)現(xiàn),此亦“錯有正應”之理。又,危之子在燈泡廠工作了一段時間,次年又到廣東深圳去學制版技術(shù)去了。原卦官爻兩現(xiàn),初爻官鬼化父母,“官化父,文書許”,已明顯卦中,可見用神之多現(xiàn),大都并非空穴來風。
[四]
五神之說,是對一卦中主測之事而言。當我們一卦多斷時,用神不斷轉(zhuǎn)換,是否每兼測一事時都要通盤考慮原、仇、閑、忌?
我們的實測經(jīng)驗是:主測之事應當用原仇閑忌五神綜合判斷,而兼測之事則只需看用神與同它生克沖合關系十分明顯的另一支即可。從理論上看,五神本來是為了預測出主測之事的復雜關系而設;若對兼測之事亦考慮通盤的生克制化,則不是短短一卦所能面面俱到地相互契合的。下面,我們詳細分析一例,說明五神的兩種用法。
例65,1994年3月11日同事楊女士測糾紛,得藏山卜“隨”之“小過”:
斷:
先看主測之事:
1、巳火鬼動沖世,卯木財動而化退,本人遭騙而退財,就在本月,因財臨月建而退;
2、世雖持子孫,但應克世,且世遭回頭之克,雖欲告而難勝訴,且財化退,四爻財又化回頭之克,此財難索回。
驗:楊托人買金器,誰知此金器為走私品,被官方?jīng)]收。五爻官動沖世,一方面體現(xiàn)了遭騙,又體現(xiàn)了官方?jīng)]收財物以及上告無門之象。此卦里的用神妻財、原神子孫、忌神兄弟、仇神父母、閑神官鬼都派上了用場。
再看兼測之事。
3、應克世,官沖世,夫妻時有囗角;
4、五爻官鬼巳火化父母,89〔己巳〕年隨夫一道搬了新居〔89年未搬新居,但舊房擴建〕;
5、二爻父母丑土化子孫子水而子丑相合,子為陰爻,84年〔乙丑年〕父親添孫女,本人添侄女;
6、四爻卯木妻財化兄弟酉金,卯酉相沖,去年為酉年,兄長夫妻不和,沖突激烈。
按:二爻父母丑土化子孫子水相合,靈機一動,斷其父母抱孫女而得驗,以后常以此法占斷,準確率較高。本書所介紹的一些新斷法〔如斷家中兄弟幾何,子女多少,所住幾樓,五神多現(xiàn)多用,等等〕都是這樣模索得來??梢姡瑢W易者不應過分拘泥成法,而應伺機求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