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經(jīng)需傳卷二 需
需:有孚,光亨貞吉,利涉大川。
《彖》曰:需,須也,險(xiǎn)在前也。剛健而不陷,其義不困窮矣?!靶栌墟?,光亨貞吉”,位乎天位,以正中也(1)。利涉大川,往有功也(2)。
(1)謂五也,位乎天位,用其中正,以此待物,需道畢矣,故“光亨貞吉”?!?2)乾德獲進(jìn),往輒亨也。
《象》曰:云上於天,需,君子以飲食宴樂(1)。
(1)童蒙已發(fā),盛德光亨,飲食宴樂,其在茲乎!
初九:需于郊,利用恒,無咎(1)。
《象》曰:“需于郊”,不犯難行也?!袄煤銦o咎”,未失常也。
(1)居需之時(shí),最遠(yuǎn)於難,能抑其進(jìn)以遠(yuǎn)險(xiǎn)待時(shí),雖不應(yīng)幾,可以保常也。
九二:需于沙,小有言,終吉(1)。
《象》曰:“需于沙”,衍在中也。雖“小有言”,以終吉也。
(1)將近於難,故曰“需於沙”也。不至致寇,故曰“小有言”也。近不逼難,遠(yuǎn)不后時(shí),履健居中,以待其會(huì),雖“小有言”,以吉終也。
九三:需于泥,致寇至(1)。
《象》曰:“需于泥”,災(zāi)在外也。白我致寇,敬慎不敗也。
(1)以剛逼難,欲進(jìn)其道,所以招寇而致敵也。猶有須焉,不陷其剛??苤畞硪玻晕宜?,敬慎防備,可以不敗。
六四:需于血,出自穴(1)。
《象》曰:“需于血”,順以聽也。
(1)凡稱血者,陰陽相傷者也。陰陽相近而不相得,陽欲進(jìn)而陰塞之,則相害也。穴者,陰之路也,處坎之始,居穴者也。九三剛進(jìn),四不能距,見侵則辟,順以聽命者也,故曰“需于血,出自穴”也。
九五:需于酒食,貞吉(1)。
《象》曰:“酒食貞吉”,以中正也。
(1)“需”之所須,以待達(dá)也。已得天位,暢其中正,無所復(fù)須,故酒食而已獲“貞吉”也。
上六:入于穴,有不速之客三人來,敬之,終吉(1)。
《象》曰:不速之客來,“敬之終吉”。雖不當(dāng)位,未大失也(2)。
(1)六四所以“出自穴”者,以不與三相得而塞其路,不辟則害,故不得不“出自穴”而辟之也。至於上六,處卦之終,非塞路者也。與三為應(yīng),三來之已,乃為己援,故無畏害之辟,而乃有入穴之固也。三陽所以不敢進(jìn)者,須難之終也。難終則至,不待召也。己居難終,故自來也。處無位之地,以一陰而為三陽之主,故必敬之而后終吉?!?2)處無位之地,不當(dāng)位者也。敬之則得終吉,故雖不當(dāng)位,未大失也。
上經(jīng)需傳卷二 訟
訟:有孚,窒惕,中吉(1),終兇。利見大人,不利涉大川。
(1)窒謂窒塞也。能惕,然后可以獲中吉。
《彖》曰:訟,上剛下險(xiǎn),險(xiǎn)而健,訟?!霸A有孚,窒惕中吉”,剛來而得中也?!敖K兇”,訟不可成也?!袄姶笕恕?,尚中正也?!安焕娲蟠ā保胗跍Y也(1)。
(1)凡不和而訟,無施而可,涉難特甚焉。唯有信而見塞懼者,乃可以得吉也。猶復(fù)不可終,中乃吉也。不閉其源使訟不至,雖每不枉而訟至終竟,此亦兇矣。故雖復(fù)有信,而見塞懼猶,不可以為終也。故曰“訟有孚,窒惕中吉,終兇”也。無善聽者,雖有其實(shí),何由得明?而令有信塞懼者得其“中吉”,必有善聽之主焉,其在二乎?以剛而來正夫群小,斷不失中,應(yīng)斯任也。
《象》曰:天與水違行,訟。君子以作事謀始(1)。
(1)“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無訟在於謀始,謀始在於作制。契之不明,訟之所以生也。物有其分,職不相濫,爭(zhēng)何由興?訟之所以起,契之過也。故有德司契而不責(zé)於人。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終吉(1)。
《象》曰:“不永所事”,訟不可長(zhǎng)也。雖“小有言”,其辯明也。
(1)處訟之始,訟不可終,故“不永所事”,然后乃吉。凡陽唱而陰和,陰非先唱者也。四召而應(yīng),見犯乃訟。處訟之始,不為訟先,雖不能不訟,而了訟必辯明矣。
九二:不克訟,歸而逋其邑。人三百戶,無眚(1)。
《象》曰:“不克訟”,歸逋竄也。自下訟上,患至掇也。
(1)以剛處訟,不能下物,自下訟上,宜其不克。若能以懼歸竄其邑,乃可以免災(zāi)。邑過三百,非為竄也。竄而據(jù)強(qiáng),災(zāi)未免也。
六三:食舊德,貞厲,終吉?;驈耐跏拢瑹o成(1)。
《象》曰:“食舊德”,從上吉也。
(1)體夫柔弱以順於上,不為九二自下訟上,不見侵奪,保全其有,故得食其舊德而不失也。居爭(zhēng)訟之時(shí),處兩剛之間,而皆近不相得,故曰“貞厲”。柔體不爭(zhēng),系應(yīng)在上,眾莫能傾,故曰“終吉”。上壯爭(zhēng)勝,難可忤也,故或從王事,不敢成也。
九四:不克訟(1)。復(fù)即命,渝,安貞吉(2)。
《象》曰:“復(fù)即命渝”,安貞不失也。
(1)初辯明也?!?2)處上訟下,可以改變者也,故其咎不大。若能反從本理,變前之命,安貞不犯,不失其道,“為仁猶已”,故吉從之。
九五:訟,元吉(1)。
《象》曰:“訟,元吉”,以中正也。
(1)處得尊位,為訟之主,用其中正以斷枉直,中則不過,正則不邪,剛無所溺,公無所偏,故訟“元吉”。
上九:或錫之韖帶,終朝三褫之(1)。
《象》曰:以訟受服,亦不足敬也。
(1)處訟之極,以剛居上,訟而得勝者也。以訟受錫,榮何可保?故終朝之間,褫帶者三也。
上經(jīng)需傳卷二 師
師:貞,丈人吉,無咎(1)。
(1)丈人,嚴(yán)莊之稱也。為師之正,丈人乃吉也。興役動(dòng)眾無功,罪也,故吉乃無咎也。
《彖》曰:師,眾也。貞,正也。能以眾正,可以王矣。剛中而應(yīng),行險(xiǎn)而順,以此毒天下而民從之,吉又何咎矣(1)?
(1)毒猶役也。
《象》曰:地中有水,師。君子以容民畜眾。
初六:師出以律,否臧,兇(1)。
《象》曰:“師出以律”,失律兇也。
(1)為師之始,齊師者也。齊眾以律,失律則散。故師出以律,律不可失。失律而臧,何異於否?失令有功,法所不赦。故師出不以律,否臧皆兇。
九二:在師中,吉,無咎,王三錫命(1)。
《象》曰:“在師中吉”,承天寵也?!巴跞a命”,懷萬邦也。
(1)以剛居中,而應(yīng)於上,在師而得其中者也。承上之寵,為師之主,任大役重,無功則兇,故吉乃無咎也。行師得吉,莫善懷邦,邦懷眾服,錫莫重焉,故乃得成命。
六三:師或輿尸,兇(1)。
《象》曰:“師或輿尸”,大無功也。
(1)以陰處陽,以柔乘剛,進(jìn)則無應(yīng),退無所守,以此用師,宜獲“輿尸”之兇。
六四:師左次,無咎(1)。
《象》曰:“左次無咎”,未失常也(2)。
(1)得位而無應(yīng),無應(yīng)不可以行,得位則可以處,故左次之,而無咎也。行師之法,欲右背高,故左次之?!?2)雖不能有獲,足以不失其常也。
六五:田有禽,利執(zhí)言,無咎。長(zhǎng)子帥師,弟子輿尸,貞兇(1)。
《象》曰:“長(zhǎng)子帥師”,以中行也。“弟子輿尸”,使不當(dāng)也。
(1)處師之時(shí),柔得尊位,陰不先唱,柔不犯物,犯而后應(yīng),往必得直,故“田有禽”也。物先犯己,故可以執(zhí)言而無咎也。柔非軍帥,陰非剛武,故不躬行,必以授也。授不得王,則眾不從,故“長(zhǎng)子帥師”可也。弟子之兇,故其宜也。
上六:大君有命,開國(guó)承家,小人勿用(1)。
《象》曰:“大君有命”,以正功也?!靶∪宋鹩谩?,必亂邦也。
(1)處師之極,師之終也。大君之命,不失功也。開國(guó)承家,以寧邦也。小人勿用,非其道也。
上經(jīng)需傳卷二 比
比:吉,原筮,元永貞,無咎。不寧方來,后夫兇。
《彖》曰:比,吉也。比,輔也,下順從也?!霸?,元永貞,無咎”,以剛中也(1)?!安粚幏絹怼?,上下應(yīng)也(2)?!昂蠓騼础保涞栏F也(3)。
(1)處比之時(shí),將原筮以求無咎,其唯元永貞乎?夫群黨相比,而不以“元永貞”,則兇邪之道也。若不遇其主,則雖永貞而猶未足免於咎也。使永貞而無咎者,其唯九五乎? (2)上下無陽以分其民,五獨(dú)處尊,莫不歸之,上下應(yīng)之,既親且安,安則不安者讬焉,故不寧方所以來,“上下應(yīng)”故也。夫無者求有,有者不求所與,危者求安,安者不求所保?;鹩衅溲祝吒街?。故已茍安焉,則不寧之方皆來矣。 (3)將合和親而獨(dú)在后,親成則誅,是以兇也。
《象》曰:地上有水,比。先王以建萬國(guó),親諸侯(1)。
(1)萬國(guó)以“比”建,諸侯以“比”親。
初六:有孚比之,無咎。有孚盈缶,終來,有它吉(1)。
《象》曰:比之初六,“有它吉”也。
(1)處比之始,為比之首者也。夫以不信為比之首,則禍莫大焉,故必“有孚盈缶”,然后乃得免比之咎,故曰“有孚比之,無咎”也。處比之首,應(yīng)不在一,心無私吝,則莫不比之。著信立誠(chéng),盈溢乎質(zhì)素之器,則物終來無衰竭也。親乎天下,著信盈缶,應(yīng)者豈一道而來?故必“有他吉”也。
六二:比之自內(nèi),貞吉(1)。
《象》曰:“比之自內(nèi)”,不自失也。
(1)處比之時(shí),居中得位,而系應(yīng)在五,不能來它,故得其自內(nèi)貞吉而已。
六三:比之匪人(1)。
《象》曰:“比之匪人”,不亦傷乎!
(1)四自外比,二為五貞,近不相得,遠(yuǎn)則無應(yīng),所與比者,皆非已親,故曰“比之匪人”。
六四:外比之,貞吉(1)。
《象》曰:外比於賢,以從上也。
(1)外比於五,復(fù)得其位,比不失賢,處不失位,故“貞吉”也。
九五:顯比。王用三驅(qū),失前禽。邑人不誡,吉(1)。
《象》曰:“顯比”之吉,位正中也。舍逆取順,“失前禽”也?!耙厝瞬徽]”,上使中也。
(1)為比之主而有應(yīng)在二,“顯比”者也。比而顯之,則所親者狹矣。夫無私於物,唯賢是與,則去之與來,皆無失也。夫三驅(qū)之禮,禽逆來趣已則舍之,背已而走則射之,愛於來而惡於去也,故其所施,?!笆扒荨币?。以“顯比”而居王位,用三驅(qū)之道者也,故曰“王用三驅(qū),失前禽也”。用其中正,征討有常,伐不加邑,動(dòng)必討叛,邑人無虞,故“不誡”也,雖不得乎大人之吉,是“顯比”之吉也。此可以為上之使,非為上道也。
上六:比之無首,兇(1)。
《象》曰:“比之無首”,無所終也。
(1)無首,后也,處卦之終,是后夫也。親道已成,無所與終,為時(shí)所棄,宜其兇也。
上經(jīng)需傳卷二 小畜
小畜:亨(1)。密云不雨,自我西郊。
(1)不能畜大止健,剛志故行,是以亨。
《彖》曰:小畜,柔得位而上下應(yīng)之,曰“小畜”(1)。健而巽,剛中而志行,乃亨?!懊茉撇挥辍?,尚往也;“自我西郊”,施未行也(2)。
(1)謂六四也,成卦之義,在此爻也。體無二陰,以分其應(yīng)故上下應(yīng)之也。既得其位,而上下應(yīng)之,三不能陵,小畜之義?!?2)小畜之勢(shì),足作密云,乃“自我西郊”,未足以為雨也。何由知未能為雨?夫能為雨者,陽上薄陰,陰能固之,然后焌而為雨。今不能制初九之“復(fù)道”,固九二之“牽復(fù)”,九三更以不能復(fù)為劣也。下方尚往,施豈得行?故密云而不能為雨,尚往故也。何以明之?去陰能固之,然后乃雨乎。上九獨(dú)能固九三之路,故九三不可以進(jìn)而“輿說輻”也。能固其路而安於上,故得“既雨既處”。若四、五皆能若上九之善畜,則能雨明矣。故舉一卦而論之,能為小畜密云而已。陰茍不足以固陽,則雖復(fù)至盛,密云自我西郊,故不能雨也。雨之未下,即施之未行也。《彖》至論一卦之體,故曰“密云不雨”?!断蟆犯餮砸回持?,故曰“既雨既處”也。
《象》曰:風(fēng)行天上,小畜。君子以懿文德(1)。
(1)未能行其施者,故可以懿文德而已。
初九:復(fù)自道,何其咎?吉(1)。
《象》曰:“復(fù)自道”,其義吉也。
(1)處乾之始,以升巽初,四為已應(yīng),不距已者也。以陽升陰,復(fù)自其道,順而無違,何所犯咎,得義之吉。
九二:牽復(fù),吉(1)。
《象》曰:“牽復(fù)”在中,亦不自失也。
(1)處乾之中,以升巽五,五非畜極,非固已者也。雖不能若陰之不違,可牽以獲復(fù),是以吉也。
九三:輿說輻。夫妻反目(1)。
《象》曰:“夫妻反目”,不能正室也。
(1)上為畜盛,不可牽征,以斯而進(jìn),故必“說輻”也。已為陽極,上為陰長(zhǎng),畜於陰長(zhǎng),不能自復(fù),方之“夫妻反目”之義也。
六四:有孚,血去惕出,無咎(1)。
《象》曰:有孚惕出,上合志也。
(1)夫言“血”者,陽犯陰也。四乘於三,近不相得,三務(wù)於進(jìn),而已隔之,將懼侵克者也。上亦惡三而能制焉,志與上合,共同斯誠(chéng),三雖逼己,而不能犯,故得血去懼除,保“無咎”也。
九五:有孚攣如,富以其鄰(1)。
《象》曰:“有孚攣如”,不獨(dú)富也。
(1)處得尊位,不疑於二,來而不距。二牽已攣,不為專固,“有孚攣如”之謂也。以陽居陽,處實(shí)者也。居盛處實(shí)而不專固,富以其鄰者也。
上九:既雨既處,尚德載,婦貞厲,月幾望,君子征,兇(1)。
《象》曰:“既雨既處”,德積載也。“君子征兇”,有所疑也(2)。
(1)處小畜之極,能畜者也。陽不獲亨,故“既雨”也。剛不能侵,故“既處”也。體《巽》處上,剛不敢犯,“尚德”者也。為陰之長(zhǎng),能畜剛健,德積載者也。婦制其夫,臣制其君,雖貞近危,故曰“婦貞厲”也。陰之盈盛莫盛於此,故曰“月幾望”也。滿而又進(jìn),必失其道,陰疑於陽,必見戰(zhàn)伐,雖復(fù)君子,以征必兇,故曰“君子征兇”?!?2)夫處下可以征而無咎者,唯泰也則然。坤本體下,又順而弱,不能敵剛,故可以全其類,征而吉也。自此以往,則其進(jìn)各有難矣。夫巽雖不能若艮之善畜,猶不肯為坤之順從也,故可得少進(jìn),不可盡陵也。是以初九、九二,其復(fù)則可,至於九三,則“輿說輻”也。夫大畜者,畜之極也。畜而不已,畜極則通,是以其畜之盛在於四、五,至于上九,道乃大行。小畜積極而后乃能畜,是以四、五可以進(jìn),而上九說征之輻。
上經(jīng)需傳卷二 履
履虎尾,不哸人,亨。
《彖》曰:履,柔履剛也。說而應(yīng)乎乾,是以“履虎尾,不哸人,亨”(1)。剛中正,履帝位而不疚,光明也(2)。
(1)凡“彖”者,言乎一卦之所以為主也,成卦之體在六三也?!奥幕⑽病闭?,言其危也。三為履主,以柔履剛,履危者也。履虎尾而不見哸者,以其“說而應(yīng)乎乾”也。乾,剛正之德者也。不以說行夫佞邪,而以說應(yīng)乎《乾》,宜其“履虎尾”不見哸而亨。 (2)言五之德。
《象》曰:上天下澤,履。君子以辯上下、定民志。
初九:素履往,無咎(1)。
《象》曰:素履之往,獨(dú)行愿也。
(1)處履之初,為履之始,履道惡華,故素乃無咎。處履以素,何往不從?必獨(dú)行其愿,物無犯也。
九二:履道坦坦,幽人貞吉(1)。
《象》曰:“幽人貞吉”,中不自亂也。
(1)履道尚謙,不喜處盈,務(wù)在致誠(chéng),惡夫外飾者。也而二以陽處陰,履於謙也。居內(nèi)履中,隱顯同也。履道之美,於斯為盛。故“履道坦坦”,無險(xiǎn)厄也。在幽而貞,宜其吉。
六三:眇能視,跛能履。履虎尾,哸人兇。武人為于大君(1)。
《象》曰:“眇能視”,不足以有明也。“跛能履”,不足以與行也。哸人之兇,位不當(dāng)也。“武人為于大君”,志剛也。
(1)居“履”之時(shí),以陽處陽,猶曰不謙,而況以陰居陽,以柔乘剛者乎?故以此為明眇目者也,以此為行跛足者也,以此履危見哸者也。志在剛健,不修所履,欲以陵武於人,“為于大君”,行未能免於兇,而志存于五,頑之甚也。
九四:履虎尾,愬愬,終吉(1)。
《象》曰:“愬愬終吉”,志行也。
(1)逼近至尊,以陽承陽,處多懼之地,故曰:“履虎尾,愬愬”也。然以陽居陰,以謙為本,雖處危懼,終獲其志,故“終吉”也。
九五:夬履,貞厲(1)。
《象》曰:“夬履,貞厲”,位正當(dāng)也。
(1)得位處尊,以剛決正,故曰“夬履貞厲”也。履道惡盈而五處尊,是以危。
上九:視履考祥,其旋元吉(1)。
《象》曰:“元吉”在上,大有慶也。
(1)禍福之祥,生乎無所履,處履之極,履道成矣,故可“視履”而“考祥”也。居極應(yīng)說,高而不危,是其旋也。履道大成,故“元吉”也。
上經(jīng)需傳卷二 泰
泰:小往大來,吉亨。
《彖》曰:“泰,小往大來,吉亨”,則是天地交而萬物通也,上下交而其志同也。內(nèi)陽而外陰,內(nèi)健而外順,內(nèi)君子而外小人。君子道長(zhǎng),小人道消也。
《象》曰:天地交,泰。后以財(cái)成天地之道,輔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1)。
(1)泰者,物大通之時(shí)也。上下大通,則物失其節(jié),故財(cái)成而輔相,以左右民也。
初九:拔茅茹,以其匯,征吉(1)。
《象》曰:“拔茅”、“征吉”,志在外也。
(1)茅之為物,拔其根而相牽引者也?!叭恪保酄恳惨?。三陽同志,俱志在外,初為類首,已舉則從,若“茅茹”也。上順而應(yīng),不為違距,進(jìn)皆得志,故以其類“征吉”。
九二:包荒,用馮河,不遐遺,朋亡。得尚于中行(1)。
《象》曰:“包荒”,“得尚于中行”,以光大也。
(1)體健居中而用乎“泰”,能包含荒穢,受納“馮河”者也。用心弘大,無所遐棄,故曰“不遐遺”也。無私無偏,存乎光大,故曰“朋亡”也。如此乃可以“得尚于中行”。尚,尤配也?!爸行小保^五。
九三:無平不陂,無往不復(fù)。艱貞無咎。勿恤其孚,于食有福(1)。
《象》曰:“無往不復(fù)”,天地際也(2)。
(1)乾本上也,坤本下也,而得泰者,降與升也。而三處天地之際,將復(fù)其所處。復(fù)其所處,則上守其尊,下守其卑,是故無往而不復(fù)也,無平而不陂也。處天地之將閉,平路之將陂,時(shí)將大變,世將大革,而居不失其正,動(dòng)不失其應(yīng),艱而能貞,不失其義,故“無咎”也。信義誠(chéng)著,故不恤其孚而自明也,故曰“勿恤其孚,于食有?!币?。 (2)天地將各分復(fù)之際。
六四:翩翩,不富以其鄰。不戒以孚(1)。
《象》曰:“翩翩不富”,皆失實(shí)也?!安唤湟枣凇?,中心愿也。
(1)乾樂上復(fù),坤樂下復(fù),四處坤首,不固所居,見命則退,故曰“翩翩”也。坤爻皆樂下,已退則從,故不待富而用其鄰也。莫不與已同其志愿,故不待戒而自孚也。
六五:帝乙歸妹,以祉元吉(1)。
《象》曰:“以祉元吉”,中以行愿也。
(1)婦人謂嫁曰“歸”?!疤闭撸庩柦煌ㄖ畷r(shí)也。女處尊位,履中居順,降身應(yīng)二,感以相與,用中行愿,不失其禮。“帝乙歸妹”,誠(chéng)合斯義。履順居中,行原以祉,盡夫陰陽交配之宜,故“元吉”也。
上六:城復(fù)于隍,勿用師。自邑告命,貞吝(1)。
《象》曰:“城復(fù)于隍”,其命亂也。
(1)居泰上極,各反所應(yīng),泰道將滅,上下不交,卑不上承,尊不下施,是故“城復(fù)子隍”,卑道崩也。“勿用師”,不煩攻也。“自邑告命,貞吝”,否道已成,命不行也。
上經(jīng)需傳卷二 否
否之匪人,不利君子貞。大往小來。
《彖》曰:“否之匪人,不利君子貞,大往小來”,則是天地不交,而萬物不通也;上下不交,而天下無邦也。內(nèi)陰而外陽,內(nèi)柔而外剛,內(nèi)小人而外君子,小人道長(zhǎng),君子道消也。
《象》曰:天地不交,否。君子以儉德辟難,不可榮以祿。
初六:拔茅茹,以其匯,貞吉,亨(1)。
《象》曰:拔茅貞吉,志在君也(2)。
(1)居否之初,處順之始,為類之首者也。順非健也,何可以征?居否之時(shí),動(dòng)則入邪,三陰同道,皆不可進(jìn)。故“茅茹”以類,貞而不諂,則“吉亨”?!?2)志在於君,故不茍進(jìn)。
六二:包承,小人吉,大人否,亨(1)。
《象》曰:“大人否亨”,不亂群也。
(1)居“否”之世,而得其位,用其至順,包承於上,小人路通,內(nèi)柔外剛,大人“否”之,其道乃“亨”。
六三:包羞(1)。
《象》曰:“包羞”,位不當(dāng)也。
(1)俱用小道以承其上,而但不當(dāng),所以“包羞”也。
九四:有命無咎。疇離祉(1)。
《象》曰:“有命無咎”,志行也。
(1)夫處“否”而不可以有命者,以所應(yīng)者小人也。有命於小人,則消君子之道者也。今初志在君,處乎窮下,故可以有命無咎而疇麗福也。疇謂初也。
九五:休否,大人吉。其亡其亡,系于苞桑(1)。
《象》曰:大人之吉,位正當(dāng)也。
(1)居尊得位,能休否道者也。施否於小人,否之休也。唯大人而后能然,故曰“大人吉”也。處君子道消之時(shí),已居尊位,何可以安?故心存將危,乃得固也。
上九:傾否,先否后喜(1)。
《象》曰:否終則傾,何可長(zhǎng)也?
(1)先傾后通,故“后喜”也。始以傾為“否”,后得通乃喜。
上經(jīng)需傳卷二 同人
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利君子貞。
《彖》曰:同人,柔得位得中而應(yīng)乎乾,曰“同人”(1)?!锻恕吩唬骸巴擞谝?,亨,利涉大川?!鼻幸?2)。文明以健,中正而應(yīng),君子正也(3)。唯君子為能通天下之志(4)。
(1)二為同人之主?!?2)所以乃能“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非二之所能也,是乾之所行,故特曰“同人曰”?!?3)行健不以武,而以文明用之,相應(yīng)不以邪,而以中正應(yīng)之,君子正也,故曰“利君子貞”?!?4)君子以文明為德。
《象》曰:天與火,同人(1)。君子以類族辨物(2)。
(1)天體在上,而火炎上,同人之義也?!?2)君子小人,各得所同。
初九:同人于門,無咎(1)。
《象》曰:出門同人,又誰咎也?
(1)居同人之始,為同人之首者也。無應(yīng)於上,心無系吝,通夫大同,出門皆同。故曰“同人于門”也。出門同人,誰與為咎?
六二:同人于宗,吝(1)。
《象》曰:“同人于宗”,吝道也。
(1)應(yīng)在乎五,唯同於主,過主則否。用心扁狹,鄙吝之道。
九三:伏戎于莽,升其高陵,三歲不興(1)。
《象》曰:“伏戎于莽”,敵剛也?!叭龤q不興”,安行也(2)。
(1)居同人之際,履下卦之極,不能包弘上下,通夫大同;物黨相分,欲乖其道,貧於所比,據(jù)上之應(yīng);其敵剛健,非力所當(dāng),故“伏戎于莽”,不敢顯亢也。“升其高陵”,望不敢進(jìn),量斯勢(shì)也,三歲不能興者也。三歲不能興,則五道亦以成矣,安所行焉? (2)安,辭也。
九四:乘其墉,弗克攻,吉(1)。
《象》曰:“乘其墉”,義弗克也。其吉,則困而反則也。
(1)處上攻下,力能乘墉者也。履非其位,以與人爭(zhēng),二自五應(yīng),三非犯己,攻三求二,尢而效之,違義傷理,無所不與,故雖乘墉而不克也。不克則反,反則得吉也。不克乃反,其所以得吉,“困而反則”者也。
九五:同人先號(hào)唃,而后笑,大師克相遇(1)。
《象》曰:同人之先,以中直也。大師相遇,言相克也。
(1)《彖》曰:“柔得位得中,而應(yīng)乎乾,曰同人?!比粍t體柔居中,眾之所與;執(zhí)剛用直,無所未從,故近隔乎二剛,未獲厥志,是以“先號(hào)唃”也。居中處尊,戰(zhàn)必克勝,故“后笑”也。不能使物自歸而用其強(qiáng)直,故必須大師克之,然后相遇也。
上九:同人于郊,無悔(1)。
《象》曰:“同人于郊”,志未得也(2)。
(1)郊者,外之極也。處“同人”之時(shí),最在於外,不獲同志,而遠(yuǎn)於內(nèi)爭(zhēng),故雖無悔吝,亦未得其志?!?2)凡處同人而不泰焉,則必用師矣。不能大通,則各私其黨而求利焉。楚人亡弓,不能亡楚。愛國(guó)愈甚,益為它災(zāi)。是以同人不弘剛健之爻,皆至用師也。
上經(jīng)需傳卷二 大有
大有:元亨(1)。
(1)不大通,何由得“大有”乎?“大有”則必元亨矣。
《彖》曰:大有,柔得尊位大中,而上下應(yīng)之,曰“大有”(1)。其德剛健而文明,應(yīng)乎天而時(shí)行,是以“元亨”(2)。
(1)處尊以柔,居中以大,體無二陰以分其應(yīng),上下應(yīng)之,靡所不納,大有之義也?!?2)德應(yīng)於天,則行不失時(shí)矣。剛健不滯,文明不犯,應(yīng)天則大,時(shí)行無違,是以“元亨”。
《象》曰:火在天上,“大有”。君子以遏惡揚(yáng)善,順天休命(1)。
(1)《大有》,包容之象也。故遏惡揚(yáng)善,成物之性,順天休命,順物之命。
初九:無交害。匪咎,艱則無咎(1)。
《象》曰:大有初九,無交害也。
(1)以夫剛健為大有之始,不能履中,滿而不溢,術(shù)斯以往,后害必至。其欲匪咎,“艱則無咎也”。
九二:大車以載(1),有攸往,無咎(2)。
《象》曰:“大車以載”,積中不敗也。
(1)任重而不危?!?2)健不違中,為五所任,任重不危,致遠(yuǎn)不泥,故可以往而“無咎”也。
九三: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弗克(1)。
《象》曰:“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害也。
(1)處“大有”之時(shí),居下體之極,乘剛健之上,而履得其位,與五同功,威權(quán)之盛,莫此過焉。公用斯位,乃得通乎天子之道也。小人不克,害可待也。
九四:匪其彭,無咎(1)。
《象》曰:“匪其彭,無咎”,明辯晢也(2)。
(1)既失其位,而上近至尊之威,下比分權(quán)之臣,其為懼也,可謂危矣。唯夫有圣知者,乃能免斯咎也。三雖至盛,五不可舍,能辯斯數(shù),專心承五,常匪其旁,則“無咎”矣。旁謂三也?!?2)明猶才也。
六五:厥孚交如,威如,吉(1)。
《象》曰:“厥孚交如”,信以發(fā)志也。“威如”之吉,易而無備也。
(1)君尊以柔,處大以中,無私於物,上下應(yīng)之,信以發(fā)志,故其孚交如也。夫不私於物,物亦公焉。不疑於物,物亦誠(chéng)焉。既公且信,何難何備?不言而教行,何為而不威如?為“大有”之主,而不以此道,吉可得乎?
上九:自天祐之,吉無不利(1)。
《象》曰:大有上吉,自天祐也。
(1)“大有”,豐富之世也。處“大有”之上而不累於位,志尚乎賢者也。馀爻皆乘剛,而已獨(dú)乘柔順也。五為信德,而已履焉,履信之謂也。雖不能體柔,而以剛乘柔,思順之義也。居豐有之世,而不以物累其心,高尚其志,尚賢者也。爻有三德,盡夫助道,故《系辭》具焉。
上經(jīng)需傳卷二 謙
謙:亨。君子有終。
《彖》曰:謙,亨,天道下濟(jì)而光明,地道卑而上行。天道虧盈而益謙,地道變盈而流謙,鬼神害盈而福謙,人道惡盈而好謙。謙尊而光,卑而不可逾,君子之終也。
《象》曰:地中有山,謙。君子以裒多益寡,稱物平施(1)。
(1)多者用謙以為裒,少者用謙以為益,隨物而與,施不失平也。
初六:謙謙君子,用涉大川,吉(1)。
《象》曰:“謙謙君子”,卑以自牧也(2)。
(1)處謙之下,謙之謙者也。能體“謙謙”,其唯君子。用涉大難,物無害也?!?2)牧,養(yǎng)也。
六二:鳴謙,貞吉(1)。
《象》曰:“鳴謙貞吉”,中心得也。
(1)鳴者,聲名聞之謂也。得位居中,謙而正焉。
九三:勞謙君子,有終,吉(1)。
《象》曰:“勞謙君子”,萬民服也。
(1)處下體之極,履得其位,上下無陽以分其民,眾陰所宗,尊莫先焉。居謙之世,何可安尊?上承下接,勞謙匪解,是以吉也。
六四:無不利,撝謙(1)。
《象》曰:“無不利,撝謙”,不違則也。
(1)處三之上,而用謙焉,則是自上下下之義也。承五而用謙順,則是上行之道也。盡乎奉上下下之道,故“無不利”?!爸笓帧苯灾t,不違則也。
六五:不富以其鄰,利用侵伐,無不利(1)。
《象》曰:“利用侵伐”,征不服也。
(1)居於尊位,用謙與順,故能不富而用其鄰也。以謙順而侵伐,所伐皆驕逆也。
上六:鳴謙。利用行師,征邑國(guó)(1)。
《象》曰:“鳴謙”,志未得也??捎眯袔煟罢饕貒?guó)”也(2)。
(1)最處於外,不與內(nèi)政,故有名而已,志功未得也。處外而履謙順,可以邑一國(guó)而已。 (2)夫吉兇悔吝,生乎動(dòng)者也。動(dòng)之所起,興於利者也。故飲食必有訟,訟必有眾起,末有居眾人之所惡而為動(dòng)者所害,處不競(jìng)之地而為爭(zhēng)者所奪,是以六爻雖有失位,無應(yīng)乘剛,而皆無兇咎悔吝者,以謙為主也?!爸t尊而光,卑而不可逾”,信矣哉!
上經(jīng)需傳卷二 豫
豫:利建侯行師。
《彖》曰:豫,剛應(yīng)而志行,順以動(dòng),豫。豫順以動(dòng),故天地如之,而況“建侯行師”乎?天地以順動(dòng),故日月不過,而四時(shí)不忒,圣人以順動(dòng),則刑罰清而民服。豫之時(shí)義大矣哉!
《象》曰:雷出地奮,豫。先王以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
初六:鳴豫,兇(1)。
《象》曰:“初六鳴豫”,志窮兇也。
(1)處豫之初,而特得志於上,樂過則淫,志窮則兇,豫何可鳴?
六二:介于石,不終日,貞吉(1)。
《象》曰:“不終日貞吉”,以中正也。
(1)處豫之時(shí),得位履中,安夫貞正,不求茍“豫”者也。順不茍從,豫不違中,是以上交不諂,下交不瀆。明禍福之所生,故不茍說;辯必然之理,故不改其操介如石焉?!安唤K日”明矣。
六三:盱豫,悔;遲,有悔(1)。
《象》曰:盱豫有悔,位不當(dāng)也。
(1)居下體之極,處兩卦之際,履非其位,承“動(dòng)豫”之主。若其睢盱而豫,悔亦生焉。遲而不從,豫之所疾,位非所據(jù),而以從豫進(jìn)退,離悔宜其然矣。
九四:由豫,大有得。勿疑,朋盍簪(1)。
《象》曰:“由豫,大有得”,志大行也。
(1)處豫之時(shí),居動(dòng)之始,獨(dú)體陽爻,眾陰所從,莫不由之以得其豫,故曰“由豫,大有得”也。夫不信於物,物亦疑焉,故勿疑則朋合疾也。盍,合也。簪,疾也。
六五:貞疾,恒不死(1)。
《象》曰:六五,“貞疾”,乘剛也?!昂悴凰馈?,中未亡也。
(1)四以剛動(dòng)為豫之主,專權(quán)執(zhí)制,非已所乘,故不敢與四爭(zhēng)權(quán),而又居中處尊,未可得亡,是以必常至于“貞疾,恒不死”而已。
上六,冥豫成,有渝,無咎(1)。
《象》曰:“冥豫”在上,何可長(zhǎng)也?
(1)處“動(dòng)豫”之極,極豫盡樂,故至于“冥豫成”也。過豫不已,何可長(zhǎng)乎?故必渝變?nèi)缓鬅o咎。
需:有孚,光亨貞吉,利涉大川。
《彖》曰:需,須也,險(xiǎn)在前也。剛健而不陷,其義不困窮矣?!靶栌墟?,光亨貞吉”,位乎天位,以正中也(1)。利涉大川,往有功也(2)。
(1)謂五也,位乎天位,用其中正,以此待物,需道畢矣,故“光亨貞吉”?!?2)乾德獲進(jìn),往輒亨也。
《象》曰:云上於天,需,君子以飲食宴樂(1)。
(1)童蒙已發(fā),盛德光亨,飲食宴樂,其在茲乎!
初九:需于郊,利用恒,無咎(1)。
《象》曰:“需于郊”,不犯難行也?!袄煤銦o咎”,未失常也。
(1)居需之時(shí),最遠(yuǎn)於難,能抑其進(jìn)以遠(yuǎn)險(xiǎn)待時(shí),雖不應(yīng)幾,可以保常也。
九二:需于沙,小有言,終吉(1)。
《象》曰:“需于沙”,衍在中也。雖“小有言”,以終吉也。
(1)將近於難,故曰“需於沙”也。不至致寇,故曰“小有言”也。近不逼難,遠(yuǎn)不后時(shí),履健居中,以待其會(huì),雖“小有言”,以吉終也。
九三:需于泥,致寇至(1)。
《象》曰:“需于泥”,災(zāi)在外也。白我致寇,敬慎不敗也。
(1)以剛逼難,欲進(jìn)其道,所以招寇而致敵也。猶有須焉,不陷其剛??苤畞硪玻晕宜?,敬慎防備,可以不敗。
六四:需于血,出自穴(1)。
《象》曰:“需于血”,順以聽也。
(1)凡稱血者,陰陽相傷者也。陰陽相近而不相得,陽欲進(jìn)而陰塞之,則相害也。穴者,陰之路也,處坎之始,居穴者也。九三剛進(jìn),四不能距,見侵則辟,順以聽命者也,故曰“需于血,出自穴”也。
九五:需于酒食,貞吉(1)。
《象》曰:“酒食貞吉”,以中正也。
(1)“需”之所須,以待達(dá)也。已得天位,暢其中正,無所復(fù)須,故酒食而已獲“貞吉”也。
上六:入于穴,有不速之客三人來,敬之,終吉(1)。
《象》曰:不速之客來,“敬之終吉”。雖不當(dāng)位,未大失也(2)。
(1)六四所以“出自穴”者,以不與三相得而塞其路,不辟則害,故不得不“出自穴”而辟之也。至於上六,處卦之終,非塞路者也。與三為應(yīng),三來之已,乃為己援,故無畏害之辟,而乃有入穴之固也。三陽所以不敢進(jìn)者,須難之終也。難終則至,不待召也。己居難終,故自來也。處無位之地,以一陰而為三陽之主,故必敬之而后終吉?!?2)處無位之地,不當(dāng)位者也。敬之則得終吉,故雖不當(dāng)位,未大失也。
上經(jīng)需傳卷二 訟
訟:有孚,窒惕,中吉(1),終兇。利見大人,不利涉大川。
(1)窒謂窒塞也。能惕,然后可以獲中吉。
《彖》曰:訟,上剛下險(xiǎn),險(xiǎn)而健,訟?!霸A有孚,窒惕中吉”,剛來而得中也?!敖K兇”,訟不可成也?!袄姶笕恕?,尚中正也?!安焕娲蟠ā保胗跍Y也(1)。
(1)凡不和而訟,無施而可,涉難特甚焉。唯有信而見塞懼者,乃可以得吉也。猶復(fù)不可終,中乃吉也。不閉其源使訟不至,雖每不枉而訟至終竟,此亦兇矣。故雖復(fù)有信,而見塞懼猶,不可以為終也。故曰“訟有孚,窒惕中吉,終兇”也。無善聽者,雖有其實(shí),何由得明?而令有信塞懼者得其“中吉”,必有善聽之主焉,其在二乎?以剛而來正夫群小,斷不失中,應(yīng)斯任也。
《象》曰:天與水違行,訟。君子以作事謀始(1)。
(1)“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無訟在於謀始,謀始在於作制。契之不明,訟之所以生也。物有其分,職不相濫,爭(zhēng)何由興?訟之所以起,契之過也。故有德司契而不責(zé)於人。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終吉(1)。
《象》曰:“不永所事”,訟不可長(zhǎng)也。雖“小有言”,其辯明也。
(1)處訟之始,訟不可終,故“不永所事”,然后乃吉。凡陽唱而陰和,陰非先唱者也。四召而應(yīng),見犯乃訟。處訟之始,不為訟先,雖不能不訟,而了訟必辯明矣。
九二:不克訟,歸而逋其邑。人三百戶,無眚(1)。
《象》曰:“不克訟”,歸逋竄也。自下訟上,患至掇也。
(1)以剛處訟,不能下物,自下訟上,宜其不克。若能以懼歸竄其邑,乃可以免災(zāi)。邑過三百,非為竄也。竄而據(jù)強(qiáng),災(zāi)未免也。
六三:食舊德,貞厲,終吉?;驈耐跏拢瑹o成(1)。
《象》曰:“食舊德”,從上吉也。
(1)體夫柔弱以順於上,不為九二自下訟上,不見侵奪,保全其有,故得食其舊德而不失也。居爭(zhēng)訟之時(shí),處兩剛之間,而皆近不相得,故曰“貞厲”。柔體不爭(zhēng),系應(yīng)在上,眾莫能傾,故曰“終吉”。上壯爭(zhēng)勝,難可忤也,故或從王事,不敢成也。
九四:不克訟(1)。復(fù)即命,渝,安貞吉(2)。
《象》曰:“復(fù)即命渝”,安貞不失也。
(1)初辯明也?!?2)處上訟下,可以改變者也,故其咎不大。若能反從本理,變前之命,安貞不犯,不失其道,“為仁猶已”,故吉從之。
九五:訟,元吉(1)。
《象》曰:“訟,元吉”,以中正也。
(1)處得尊位,為訟之主,用其中正以斷枉直,中則不過,正則不邪,剛無所溺,公無所偏,故訟“元吉”。
上九:或錫之韖帶,終朝三褫之(1)。
《象》曰:以訟受服,亦不足敬也。
(1)處訟之極,以剛居上,訟而得勝者也。以訟受錫,榮何可保?故終朝之間,褫帶者三也。
上經(jīng)需傳卷二 師
師:貞,丈人吉,無咎(1)。
(1)丈人,嚴(yán)莊之稱也。為師之正,丈人乃吉也。興役動(dòng)眾無功,罪也,故吉乃無咎也。
《彖》曰:師,眾也。貞,正也。能以眾正,可以王矣。剛中而應(yīng),行險(xiǎn)而順,以此毒天下而民從之,吉又何咎矣(1)?
(1)毒猶役也。
《象》曰:地中有水,師。君子以容民畜眾。
初六:師出以律,否臧,兇(1)。
《象》曰:“師出以律”,失律兇也。
(1)為師之始,齊師者也。齊眾以律,失律則散。故師出以律,律不可失。失律而臧,何異於否?失令有功,法所不赦。故師出不以律,否臧皆兇。
九二:在師中,吉,無咎,王三錫命(1)。
《象》曰:“在師中吉”,承天寵也?!巴跞a命”,懷萬邦也。
(1)以剛居中,而應(yīng)於上,在師而得其中者也。承上之寵,為師之主,任大役重,無功則兇,故吉乃無咎也。行師得吉,莫善懷邦,邦懷眾服,錫莫重焉,故乃得成命。
六三:師或輿尸,兇(1)。
《象》曰:“師或輿尸”,大無功也。
(1)以陰處陽,以柔乘剛,進(jìn)則無應(yīng),退無所守,以此用師,宜獲“輿尸”之兇。
六四:師左次,無咎(1)。
《象》曰:“左次無咎”,未失常也(2)。
(1)得位而無應(yīng),無應(yīng)不可以行,得位則可以處,故左次之,而無咎也。行師之法,欲右背高,故左次之?!?2)雖不能有獲,足以不失其常也。
六五:田有禽,利執(zhí)言,無咎。長(zhǎng)子帥師,弟子輿尸,貞兇(1)。
《象》曰:“長(zhǎng)子帥師”,以中行也。“弟子輿尸”,使不當(dāng)也。
(1)處師之時(shí),柔得尊位,陰不先唱,柔不犯物,犯而后應(yīng),往必得直,故“田有禽”也。物先犯己,故可以執(zhí)言而無咎也。柔非軍帥,陰非剛武,故不躬行,必以授也。授不得王,則眾不從,故“長(zhǎng)子帥師”可也。弟子之兇,故其宜也。
上六:大君有命,開國(guó)承家,小人勿用(1)。
《象》曰:“大君有命”,以正功也?!靶∪宋鹩谩?,必亂邦也。
(1)處師之極,師之終也。大君之命,不失功也。開國(guó)承家,以寧邦也。小人勿用,非其道也。
上經(jīng)需傳卷二 比
比:吉,原筮,元永貞,無咎。不寧方來,后夫兇。
《彖》曰:比,吉也。比,輔也,下順從也?!霸?,元永貞,無咎”,以剛中也(1)?!安粚幏絹怼?,上下應(yīng)也(2)?!昂蠓騼础保涞栏F也(3)。
(1)處比之時(shí),將原筮以求無咎,其唯元永貞乎?夫群黨相比,而不以“元永貞”,則兇邪之道也。若不遇其主,則雖永貞而猶未足免於咎也。使永貞而無咎者,其唯九五乎? (2)上下無陽以分其民,五獨(dú)處尊,莫不歸之,上下應(yīng)之,既親且安,安則不安者讬焉,故不寧方所以來,“上下應(yīng)”故也。夫無者求有,有者不求所與,危者求安,安者不求所保?;鹩衅溲祝吒街?。故已茍安焉,則不寧之方皆來矣。 (3)將合和親而獨(dú)在后,親成則誅,是以兇也。
《象》曰:地上有水,比。先王以建萬國(guó),親諸侯(1)。
(1)萬國(guó)以“比”建,諸侯以“比”親。
初六:有孚比之,無咎。有孚盈缶,終來,有它吉(1)。
《象》曰:比之初六,“有它吉”也。
(1)處比之始,為比之首者也。夫以不信為比之首,則禍莫大焉,故必“有孚盈缶”,然后乃得免比之咎,故曰“有孚比之,無咎”也。處比之首,應(yīng)不在一,心無私吝,則莫不比之。著信立誠(chéng),盈溢乎質(zhì)素之器,則物終來無衰竭也。親乎天下,著信盈缶,應(yīng)者豈一道而來?故必“有他吉”也。
六二:比之自內(nèi),貞吉(1)。
《象》曰:“比之自內(nèi)”,不自失也。
(1)處比之時(shí),居中得位,而系應(yīng)在五,不能來它,故得其自內(nèi)貞吉而已。
六三:比之匪人(1)。
《象》曰:“比之匪人”,不亦傷乎!
(1)四自外比,二為五貞,近不相得,遠(yuǎn)則無應(yīng),所與比者,皆非已親,故曰“比之匪人”。
六四:外比之,貞吉(1)。
《象》曰:外比於賢,以從上也。
(1)外比於五,復(fù)得其位,比不失賢,處不失位,故“貞吉”也。
九五:顯比。王用三驅(qū),失前禽。邑人不誡,吉(1)。
《象》曰:“顯比”之吉,位正中也。舍逆取順,“失前禽”也?!耙厝瞬徽]”,上使中也。
(1)為比之主而有應(yīng)在二,“顯比”者也。比而顯之,則所親者狹矣。夫無私於物,唯賢是與,則去之與來,皆無失也。夫三驅(qū)之禮,禽逆來趣已則舍之,背已而走則射之,愛於來而惡於去也,故其所施,?!笆扒荨币?。以“顯比”而居王位,用三驅(qū)之道者也,故曰“王用三驅(qū),失前禽也”。用其中正,征討有常,伐不加邑,動(dòng)必討叛,邑人無虞,故“不誡”也,雖不得乎大人之吉,是“顯比”之吉也。此可以為上之使,非為上道也。
上六:比之無首,兇(1)。
《象》曰:“比之無首”,無所終也。
(1)無首,后也,處卦之終,是后夫也。親道已成,無所與終,為時(shí)所棄,宜其兇也。
上經(jīng)需傳卷二 小畜
小畜:亨(1)。密云不雨,自我西郊。
(1)不能畜大止健,剛志故行,是以亨。
《彖》曰:小畜,柔得位而上下應(yīng)之,曰“小畜”(1)。健而巽,剛中而志行,乃亨?!懊茉撇挥辍?,尚往也;“自我西郊”,施未行也(2)。
(1)謂六四也,成卦之義,在此爻也。體無二陰,以分其應(yīng)故上下應(yīng)之也。既得其位,而上下應(yīng)之,三不能陵,小畜之義?!?2)小畜之勢(shì),足作密云,乃“自我西郊”,未足以為雨也。何由知未能為雨?夫能為雨者,陽上薄陰,陰能固之,然后焌而為雨。今不能制初九之“復(fù)道”,固九二之“牽復(fù)”,九三更以不能復(fù)為劣也。下方尚往,施豈得行?故密云而不能為雨,尚往故也。何以明之?去陰能固之,然后乃雨乎。上九獨(dú)能固九三之路,故九三不可以進(jìn)而“輿說輻”也。能固其路而安於上,故得“既雨既處”。若四、五皆能若上九之善畜,則能雨明矣。故舉一卦而論之,能為小畜密云而已。陰茍不足以固陽,則雖復(fù)至盛,密云自我西郊,故不能雨也。雨之未下,即施之未行也。《彖》至論一卦之體,故曰“密云不雨”?!断蟆犯餮砸回持?,故曰“既雨既處”也。
《象》曰:風(fēng)行天上,小畜。君子以懿文德(1)。
(1)未能行其施者,故可以懿文德而已。
初九:復(fù)自道,何其咎?吉(1)。
《象》曰:“復(fù)自道”,其義吉也。
(1)處乾之始,以升巽初,四為已應(yīng),不距已者也。以陽升陰,復(fù)自其道,順而無違,何所犯咎,得義之吉。
九二:牽復(fù),吉(1)。
《象》曰:“牽復(fù)”在中,亦不自失也。
(1)處乾之中,以升巽五,五非畜極,非固已者也。雖不能若陰之不違,可牽以獲復(fù),是以吉也。
九三:輿說輻。夫妻反目(1)。
《象》曰:“夫妻反目”,不能正室也。
(1)上為畜盛,不可牽征,以斯而進(jìn),故必“說輻”也。已為陽極,上為陰長(zhǎng),畜於陰長(zhǎng),不能自復(fù),方之“夫妻反目”之義也。
六四:有孚,血去惕出,無咎(1)。
《象》曰:有孚惕出,上合志也。
(1)夫言“血”者,陽犯陰也。四乘於三,近不相得,三務(wù)於進(jìn),而已隔之,將懼侵克者也。上亦惡三而能制焉,志與上合,共同斯誠(chéng),三雖逼己,而不能犯,故得血去懼除,保“無咎”也。
九五:有孚攣如,富以其鄰(1)。
《象》曰:“有孚攣如”,不獨(dú)富也。
(1)處得尊位,不疑於二,來而不距。二牽已攣,不為專固,“有孚攣如”之謂也。以陽居陽,處實(shí)者也。居盛處實(shí)而不專固,富以其鄰者也。
上九:既雨既處,尚德載,婦貞厲,月幾望,君子征,兇(1)。
《象》曰:“既雨既處”,德積載也。“君子征兇”,有所疑也(2)。
(1)處小畜之極,能畜者也。陽不獲亨,故“既雨”也。剛不能侵,故“既處”也。體《巽》處上,剛不敢犯,“尚德”者也。為陰之長(zhǎng),能畜剛健,德積載者也。婦制其夫,臣制其君,雖貞近危,故曰“婦貞厲”也。陰之盈盛莫盛於此,故曰“月幾望”也。滿而又進(jìn),必失其道,陰疑於陽,必見戰(zhàn)伐,雖復(fù)君子,以征必兇,故曰“君子征兇”?!?2)夫處下可以征而無咎者,唯泰也則然。坤本體下,又順而弱,不能敵剛,故可以全其類,征而吉也。自此以往,則其進(jìn)各有難矣。夫巽雖不能若艮之善畜,猶不肯為坤之順從也,故可得少進(jìn),不可盡陵也。是以初九、九二,其復(fù)則可,至於九三,則“輿說輻”也。夫大畜者,畜之極也。畜而不已,畜極則通,是以其畜之盛在於四、五,至于上九,道乃大行。小畜積極而后乃能畜,是以四、五可以進(jìn),而上九說征之輻。
上經(jīng)需傳卷二 履
履虎尾,不哸人,亨。
《彖》曰:履,柔履剛也。說而應(yīng)乎乾,是以“履虎尾,不哸人,亨”(1)。剛中正,履帝位而不疚,光明也(2)。
(1)凡“彖”者,言乎一卦之所以為主也,成卦之體在六三也?!奥幕⑽病闭?,言其危也。三為履主,以柔履剛,履危者也。履虎尾而不見哸者,以其“說而應(yīng)乎乾”也。乾,剛正之德者也。不以說行夫佞邪,而以說應(yīng)乎《乾》,宜其“履虎尾”不見哸而亨。 (2)言五之德。
《象》曰:上天下澤,履。君子以辯上下、定民志。
初九:素履往,無咎(1)。
《象》曰:素履之往,獨(dú)行愿也。
(1)處履之初,為履之始,履道惡華,故素乃無咎。處履以素,何往不從?必獨(dú)行其愿,物無犯也。
九二:履道坦坦,幽人貞吉(1)。
《象》曰:“幽人貞吉”,中不自亂也。
(1)履道尚謙,不喜處盈,務(wù)在致誠(chéng),惡夫外飾者。也而二以陽處陰,履於謙也。居內(nèi)履中,隱顯同也。履道之美,於斯為盛。故“履道坦坦”,無險(xiǎn)厄也。在幽而貞,宜其吉。
六三:眇能視,跛能履。履虎尾,哸人兇。武人為于大君(1)。
《象》曰:“眇能視”,不足以有明也。“跛能履”,不足以與行也。哸人之兇,位不當(dāng)也。“武人為于大君”,志剛也。
(1)居“履”之時(shí),以陽處陽,猶曰不謙,而況以陰居陽,以柔乘剛者乎?故以此為明眇目者也,以此為行跛足者也,以此履危見哸者也。志在剛健,不修所履,欲以陵武於人,“為于大君”,行未能免於兇,而志存于五,頑之甚也。
九四:履虎尾,愬愬,終吉(1)。
《象》曰:“愬愬終吉”,志行也。
(1)逼近至尊,以陽承陽,處多懼之地,故曰:“履虎尾,愬愬”也。然以陽居陰,以謙為本,雖處危懼,終獲其志,故“終吉”也。
九五:夬履,貞厲(1)。
《象》曰:“夬履,貞厲”,位正當(dāng)也。
(1)得位處尊,以剛決正,故曰“夬履貞厲”也。履道惡盈而五處尊,是以危。
上九:視履考祥,其旋元吉(1)。
《象》曰:“元吉”在上,大有慶也。
(1)禍福之祥,生乎無所履,處履之極,履道成矣,故可“視履”而“考祥”也。居極應(yīng)說,高而不危,是其旋也。履道大成,故“元吉”也。
上經(jīng)需傳卷二 泰
泰:小往大來,吉亨。
《彖》曰:“泰,小往大來,吉亨”,則是天地交而萬物通也,上下交而其志同也。內(nèi)陽而外陰,內(nèi)健而外順,內(nèi)君子而外小人。君子道長(zhǎng),小人道消也。
《象》曰:天地交,泰。后以財(cái)成天地之道,輔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1)。
(1)泰者,物大通之時(shí)也。上下大通,則物失其節(jié),故財(cái)成而輔相,以左右民也。
初九:拔茅茹,以其匯,征吉(1)。
《象》曰:“拔茅”、“征吉”,志在外也。
(1)茅之為物,拔其根而相牽引者也?!叭恪保酄恳惨?。三陽同志,俱志在外,初為類首,已舉則從,若“茅茹”也。上順而應(yīng),不為違距,進(jìn)皆得志,故以其類“征吉”。
九二:包荒,用馮河,不遐遺,朋亡。得尚于中行(1)。
《象》曰:“包荒”,“得尚于中行”,以光大也。
(1)體健居中而用乎“泰”,能包含荒穢,受納“馮河”者也。用心弘大,無所遐棄,故曰“不遐遺”也。無私無偏,存乎光大,故曰“朋亡”也。如此乃可以“得尚于中行”。尚,尤配也?!爸行小保^五。
九三:無平不陂,無往不復(fù)。艱貞無咎。勿恤其孚,于食有福(1)。
《象》曰:“無往不復(fù)”,天地際也(2)。
(1)乾本上也,坤本下也,而得泰者,降與升也。而三處天地之際,將復(fù)其所處。復(fù)其所處,則上守其尊,下守其卑,是故無往而不復(fù)也,無平而不陂也。處天地之將閉,平路之將陂,時(shí)將大變,世將大革,而居不失其正,動(dòng)不失其應(yīng),艱而能貞,不失其義,故“無咎”也。信義誠(chéng)著,故不恤其孚而自明也,故曰“勿恤其孚,于食有?!币?。 (2)天地將各分復(fù)之際。
六四:翩翩,不富以其鄰。不戒以孚(1)。
《象》曰:“翩翩不富”,皆失實(shí)也?!安唤湟枣凇?,中心愿也。
(1)乾樂上復(fù),坤樂下復(fù),四處坤首,不固所居,見命則退,故曰“翩翩”也。坤爻皆樂下,已退則從,故不待富而用其鄰也。莫不與已同其志愿,故不待戒而自孚也。
六五:帝乙歸妹,以祉元吉(1)。
《象》曰:“以祉元吉”,中以行愿也。
(1)婦人謂嫁曰“歸”?!疤闭撸庩柦煌ㄖ畷r(shí)也。女處尊位,履中居順,降身應(yīng)二,感以相與,用中行愿,不失其禮。“帝乙歸妹”,誠(chéng)合斯義。履順居中,行原以祉,盡夫陰陽交配之宜,故“元吉”也。
上六:城復(fù)于隍,勿用師。自邑告命,貞吝(1)。
《象》曰:“城復(fù)于隍”,其命亂也。
(1)居泰上極,各反所應(yīng),泰道將滅,上下不交,卑不上承,尊不下施,是故“城復(fù)子隍”,卑道崩也。“勿用師”,不煩攻也。“自邑告命,貞吝”,否道已成,命不行也。
上經(jīng)需傳卷二 否
否之匪人,不利君子貞。大往小來。
《彖》曰:“否之匪人,不利君子貞,大往小來”,則是天地不交,而萬物不通也;上下不交,而天下無邦也。內(nèi)陰而外陽,內(nèi)柔而外剛,內(nèi)小人而外君子,小人道長(zhǎng),君子道消也。
《象》曰:天地不交,否。君子以儉德辟難,不可榮以祿。
初六:拔茅茹,以其匯,貞吉,亨(1)。
《象》曰:拔茅貞吉,志在君也(2)。
(1)居否之初,處順之始,為類之首者也。順非健也,何可以征?居否之時(shí),動(dòng)則入邪,三陰同道,皆不可進(jìn)。故“茅茹”以類,貞而不諂,則“吉亨”?!?2)志在於君,故不茍進(jìn)。
六二:包承,小人吉,大人否,亨(1)。
《象》曰:“大人否亨”,不亂群也。
(1)居“否”之世,而得其位,用其至順,包承於上,小人路通,內(nèi)柔外剛,大人“否”之,其道乃“亨”。
六三:包羞(1)。
《象》曰:“包羞”,位不當(dāng)也。
(1)俱用小道以承其上,而但不當(dāng),所以“包羞”也。
九四:有命無咎。疇離祉(1)。
《象》曰:“有命無咎”,志行也。
(1)夫處“否”而不可以有命者,以所應(yīng)者小人也。有命於小人,則消君子之道者也。今初志在君,處乎窮下,故可以有命無咎而疇麗福也。疇謂初也。
九五:休否,大人吉。其亡其亡,系于苞桑(1)。
《象》曰:大人之吉,位正當(dāng)也。
(1)居尊得位,能休否道者也。施否於小人,否之休也。唯大人而后能然,故曰“大人吉”也。處君子道消之時(shí),已居尊位,何可以安?故心存將危,乃得固也。
上九:傾否,先否后喜(1)。
《象》曰:否終則傾,何可長(zhǎng)也?
(1)先傾后通,故“后喜”也。始以傾為“否”,后得通乃喜。
上經(jīng)需傳卷二 同人
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利君子貞。
《彖》曰:同人,柔得位得中而應(yīng)乎乾,曰“同人”(1)?!锻恕吩唬骸巴擞谝?,亨,利涉大川?!鼻幸?2)。文明以健,中正而應(yīng),君子正也(3)。唯君子為能通天下之志(4)。
(1)二為同人之主?!?2)所以乃能“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非二之所能也,是乾之所行,故特曰“同人曰”?!?3)行健不以武,而以文明用之,相應(yīng)不以邪,而以中正應(yīng)之,君子正也,故曰“利君子貞”?!?4)君子以文明為德。
《象》曰:天與火,同人(1)。君子以類族辨物(2)。
(1)天體在上,而火炎上,同人之義也?!?2)君子小人,各得所同。
初九:同人于門,無咎(1)。
《象》曰:出門同人,又誰咎也?
(1)居同人之始,為同人之首者也。無應(yīng)於上,心無系吝,通夫大同,出門皆同。故曰“同人于門”也。出門同人,誰與為咎?
六二:同人于宗,吝(1)。
《象》曰:“同人于宗”,吝道也。
(1)應(yīng)在乎五,唯同於主,過主則否。用心扁狹,鄙吝之道。
九三:伏戎于莽,升其高陵,三歲不興(1)。
《象》曰:“伏戎于莽”,敵剛也?!叭龤q不興”,安行也(2)。
(1)居同人之際,履下卦之極,不能包弘上下,通夫大同;物黨相分,欲乖其道,貧於所比,據(jù)上之應(yīng);其敵剛健,非力所當(dāng),故“伏戎于莽”,不敢顯亢也。“升其高陵”,望不敢進(jìn),量斯勢(shì)也,三歲不能興者也。三歲不能興,則五道亦以成矣,安所行焉? (2)安,辭也。
九四:乘其墉,弗克攻,吉(1)。
《象》曰:“乘其墉”,義弗克也。其吉,則困而反則也。
(1)處上攻下,力能乘墉者也。履非其位,以與人爭(zhēng),二自五應(yīng),三非犯己,攻三求二,尢而效之,違義傷理,無所不與,故雖乘墉而不克也。不克則反,反則得吉也。不克乃反,其所以得吉,“困而反則”者也。
九五:同人先號(hào)唃,而后笑,大師克相遇(1)。
《象》曰:同人之先,以中直也。大師相遇,言相克也。
(1)《彖》曰:“柔得位得中,而應(yīng)乎乾,曰同人?!比粍t體柔居中,眾之所與;執(zhí)剛用直,無所未從,故近隔乎二剛,未獲厥志,是以“先號(hào)唃”也。居中處尊,戰(zhàn)必克勝,故“后笑”也。不能使物自歸而用其強(qiáng)直,故必須大師克之,然后相遇也。
上九:同人于郊,無悔(1)。
《象》曰:“同人于郊”,志未得也(2)。
(1)郊者,外之極也。處“同人”之時(shí),最在於外,不獲同志,而遠(yuǎn)於內(nèi)爭(zhēng),故雖無悔吝,亦未得其志?!?2)凡處同人而不泰焉,則必用師矣。不能大通,則各私其黨而求利焉。楚人亡弓,不能亡楚。愛國(guó)愈甚,益為它災(zāi)。是以同人不弘剛健之爻,皆至用師也。
上經(jīng)需傳卷二 大有
大有:元亨(1)。
(1)不大通,何由得“大有”乎?“大有”則必元亨矣。
《彖》曰:大有,柔得尊位大中,而上下應(yīng)之,曰“大有”(1)。其德剛健而文明,應(yīng)乎天而時(shí)行,是以“元亨”(2)。
(1)處尊以柔,居中以大,體無二陰以分其應(yīng),上下應(yīng)之,靡所不納,大有之義也?!?2)德應(yīng)於天,則行不失時(shí)矣。剛健不滯,文明不犯,應(yīng)天則大,時(shí)行無違,是以“元亨”。
《象》曰:火在天上,“大有”。君子以遏惡揚(yáng)善,順天休命(1)。
(1)《大有》,包容之象也。故遏惡揚(yáng)善,成物之性,順天休命,順物之命。
初九:無交害。匪咎,艱則無咎(1)。
《象》曰:大有初九,無交害也。
(1)以夫剛健為大有之始,不能履中,滿而不溢,術(shù)斯以往,后害必至。其欲匪咎,“艱則無咎也”。
九二:大車以載(1),有攸往,無咎(2)。
《象》曰:“大車以載”,積中不敗也。
(1)任重而不危?!?2)健不違中,為五所任,任重不危,致遠(yuǎn)不泥,故可以往而“無咎”也。
九三: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弗克(1)。
《象》曰:“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害也。
(1)處“大有”之時(shí),居下體之極,乘剛健之上,而履得其位,與五同功,威權(quán)之盛,莫此過焉。公用斯位,乃得通乎天子之道也。小人不克,害可待也。
九四:匪其彭,無咎(1)。
《象》曰:“匪其彭,無咎”,明辯晢也(2)。
(1)既失其位,而上近至尊之威,下比分權(quán)之臣,其為懼也,可謂危矣。唯夫有圣知者,乃能免斯咎也。三雖至盛,五不可舍,能辯斯數(shù),專心承五,常匪其旁,則“無咎”矣。旁謂三也?!?2)明猶才也。
六五:厥孚交如,威如,吉(1)。
《象》曰:“厥孚交如”,信以發(fā)志也。“威如”之吉,易而無備也。
(1)君尊以柔,處大以中,無私於物,上下應(yīng)之,信以發(fā)志,故其孚交如也。夫不私於物,物亦公焉。不疑於物,物亦誠(chéng)焉。既公且信,何難何備?不言而教行,何為而不威如?為“大有”之主,而不以此道,吉可得乎?
上九:自天祐之,吉無不利(1)。
《象》曰:大有上吉,自天祐也。
(1)“大有”,豐富之世也。處“大有”之上而不累於位,志尚乎賢者也。馀爻皆乘剛,而已獨(dú)乘柔順也。五為信德,而已履焉,履信之謂也。雖不能體柔,而以剛乘柔,思順之義也。居豐有之世,而不以物累其心,高尚其志,尚賢者也。爻有三德,盡夫助道,故《系辭》具焉。
上經(jīng)需傳卷二 謙
謙:亨。君子有終。
《彖》曰:謙,亨,天道下濟(jì)而光明,地道卑而上行。天道虧盈而益謙,地道變盈而流謙,鬼神害盈而福謙,人道惡盈而好謙。謙尊而光,卑而不可逾,君子之終也。
《象》曰:地中有山,謙。君子以裒多益寡,稱物平施(1)。
(1)多者用謙以為裒,少者用謙以為益,隨物而與,施不失平也。
初六:謙謙君子,用涉大川,吉(1)。
《象》曰:“謙謙君子”,卑以自牧也(2)。
(1)處謙之下,謙之謙者也。能體“謙謙”,其唯君子。用涉大難,物無害也?!?2)牧,養(yǎng)也。
六二:鳴謙,貞吉(1)。
《象》曰:“鳴謙貞吉”,中心得也。
(1)鳴者,聲名聞之謂也。得位居中,謙而正焉。
九三:勞謙君子,有終,吉(1)。
《象》曰:“勞謙君子”,萬民服也。
(1)處下體之極,履得其位,上下無陽以分其民,眾陰所宗,尊莫先焉。居謙之世,何可安尊?上承下接,勞謙匪解,是以吉也。
六四:無不利,撝謙(1)。
《象》曰:“無不利,撝謙”,不違則也。
(1)處三之上,而用謙焉,則是自上下下之義也。承五而用謙順,則是上行之道也。盡乎奉上下下之道,故“無不利”?!爸笓帧苯灾t,不違則也。
六五:不富以其鄰,利用侵伐,無不利(1)。
《象》曰:“利用侵伐”,征不服也。
(1)居於尊位,用謙與順,故能不富而用其鄰也。以謙順而侵伐,所伐皆驕逆也。
上六:鳴謙。利用行師,征邑國(guó)(1)。
《象》曰:“鳴謙”,志未得也??捎眯袔煟罢饕貒?guó)”也(2)。
(1)最處於外,不與內(nèi)政,故有名而已,志功未得也。處外而履謙順,可以邑一國(guó)而已。 (2)夫吉兇悔吝,生乎動(dòng)者也。動(dòng)之所起,興於利者也。故飲食必有訟,訟必有眾起,末有居眾人之所惡而為動(dòng)者所害,處不競(jìng)之地而為爭(zhēng)者所奪,是以六爻雖有失位,無應(yīng)乘剛,而皆無兇咎悔吝者,以謙為主也?!爸t尊而光,卑而不可逾”,信矣哉!
上經(jīng)需傳卷二 豫
豫:利建侯行師。
《彖》曰:豫,剛應(yīng)而志行,順以動(dòng),豫。豫順以動(dòng),故天地如之,而況“建侯行師”乎?天地以順動(dòng),故日月不過,而四時(shí)不忒,圣人以順動(dòng),則刑罰清而民服。豫之時(shí)義大矣哉!
《象》曰:雷出地奮,豫。先王以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
初六:鳴豫,兇(1)。
《象》曰:“初六鳴豫”,志窮兇也。
(1)處豫之初,而特得志於上,樂過則淫,志窮則兇,豫何可鳴?
六二:介于石,不終日,貞吉(1)。
《象》曰:“不終日貞吉”,以中正也。
(1)處豫之時(shí),得位履中,安夫貞正,不求茍“豫”者也。順不茍從,豫不違中,是以上交不諂,下交不瀆。明禍福之所生,故不茍說;辯必然之理,故不改其操介如石焉?!安唤K日”明矣。
六三:盱豫,悔;遲,有悔(1)。
《象》曰:盱豫有悔,位不當(dāng)也。
(1)居下體之極,處兩卦之際,履非其位,承“動(dòng)豫”之主。若其睢盱而豫,悔亦生焉。遲而不從,豫之所疾,位非所據(jù),而以從豫進(jìn)退,離悔宜其然矣。
九四:由豫,大有得。勿疑,朋盍簪(1)。
《象》曰:“由豫,大有得”,志大行也。
(1)處豫之時(shí),居動(dòng)之始,獨(dú)體陽爻,眾陰所從,莫不由之以得其豫,故曰“由豫,大有得”也。夫不信於物,物亦疑焉,故勿疑則朋合疾也。盍,合也。簪,疾也。
六五:貞疾,恒不死(1)。
《象》曰:六五,“貞疾”,乘剛也?!昂悴凰馈?,中未亡也。
(1)四以剛動(dòng)為豫之主,專權(quán)執(zhí)制,非已所乘,故不敢與四爭(zhēng)權(quán),而又居中處尊,未可得亡,是以必常至于“貞疾,恒不死”而已。
上六,冥豫成,有渝,無咎(1)。
《象》曰:“冥豫”在上,何可長(zhǎng)也?
(1)處“動(dòng)豫”之極,極豫盡樂,故至于“冥豫成”也。過豫不已,何可長(zhǎng)乎?故必渝變?nèi)缓鬅o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