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水家用標竿確定立穴放棺之前后左右上下深淺部位的方法。繆希雍《葬經(jīng)翼?倒杖總論》:“倒杖者,葬家立穴放棺消息準的之要法也?!钡拐确殴祝秋L水術中乘生氣的最后關健一環(huán),縱然形好勢佳,葬法一誤,則前功盡棄。郭璞《葬經(jīng)》所云“穴吉葬兇,與棄尸同”即指此。是以立穴放棺,切忌傷脈離脈,深淺干濕不辨,高低深淺不可有分寸之違,否則不惟無吉,亦且有兇,玉元子《天寶經(jīng)?葬法第一》云:“陰陽二路若能明,例杖應須一枚成,即識標竿深與淺、仍明后援也前迎,接迎若誤難為福,順逆才差有廢興?!闭燃礃烁?,倒杖之法,即于穴后水三分之處立一竿,以空前水三合之處立一竿,立繩牽系,以為標準,然后以龍脈來勢之低昂緩急逆順,定穴之深淺、左右、前后?!对峤?jīng)翼?倒仗總論》云:“大較各因其入首星辰脈絡自然之勢,順適其情,不違其理的知生氣所鐘,因為棺以乘之,俾前后左右,合乎天然。”風水家杖法有十二,曰順杖、逆杖、縮杖、綴杖、穿杖、離杖、沒杖、對杖、開杖、截杖、頓杖、犯杖。前十者為吉法,后二者為兇法。揚筠松《十二杖法》、繆希雍《葬經(jīng)翼?十二倒杖》均有圖論,所述甚詳。
補十二杖法:
順杖——順接來脈,正面點穴。此種穴位一般位于主山俊拔端正,落脈逶迤而下的山麓之地。此處脈氣不強不弱,不軟不硬。站在這兒觀看巒頭,仰角一般為30度,因而不會產(chǎn)生壓抑感。此外朝山案山遠近相迎,龍砂虎砂左右護送,形勢理想,故用順枚。
逆杖——逆接來脈,背向受穴。此杖法適合于選擇那些祖山聳披清秀,而主山卻細嫩無脊、平淡無奇的穴位。不過它要求祖山和主山之間必須開闊無障,保持相當距離,即所謂“兩旁開睜,而不避壓”。因為只有疏遠,才能使權充朝案的祖山不致喧賓奪主,對主山構成威脅。
縮杖——氣聚山頂,紹脈受穴。此法多用在四周山勢過于挺拔而來脈又小很強硬的情況下。為了不使居者感到壓抑、將穴位選在落脈上部。這樣,可以使“諸煞自然低伏”。
綴枚——如線綴衣,聯(lián)穴于脈。多用在“龍勢雄急”、“落脈強健”、山形陡削之地。為了不使主山逼壓居者,所以要適當遠離山麓一段距離,“就龍脈將盡不盡之處定穴”,以降低仰角。由于這種杖法有似綴扣于衣,故名綴杖。
開杖——山脊如刃.“龍勢直沖,當頭有殺”,故在脈之兩旁分開受穴。山脊風大,這是常識。因此,閃開山脊線(即所謂的脈氣),在其兩側點穴有一定的科學道理。
穿杖——脈自旁來,于腰點穴,有似于線穿針眼、柄塞斧孔,故名穿杖。多見于龍脈直來橫接或斜來正接。其環(huán)境要求不外乎前有朝案,后有巒頭.龍虎彎抱,堂水中聚。
離杖——脫離來脈,遠處受穴。此法常用于龍脈頓跌,而龍砂、虎砂又遠離主山的情況下。如此點穴,據(jù)說是因為:“脈急難停,脫落平坦,如蠶之脫繭,蟬之脫殼,形體雖在此,而生氣別脫出于外也?!逼鋵崳嬲脑騽t在于主山立陡,龍虎遠衛(wèi),因而,若離開來脈相當距離選擇穴位,既可收到綴杖之效果,使主山不致于抑居者,又可平衡其與周邊的關系,使入位不至于過分臣服于后山而相對疏遠了左龍右虎與朝砂、案砂。所謂處世之道,不即不離;做人之要,貴拉關系。人際如此,山水亦然。
沒杖——陰來陽受,龍勢雄急,急落開窩,氣沉窩底。脈既深沉而來,則穴必深藏而受,故用沒杖。所謂“陰來”,是指山無凸形,多呈凹狀,猶如單人沙發(fā)。此穴形多見之于山間小盆地。將穴位選在“窩底,即盆地的最低處。雖然不無壓抑之虞,但在盆地過小,因而也難以使用綴杖、離杖的情況下,也是—種沒有辦法的辦法。當然,若窩太深,又應使用“架法”;將穴位選在盆地的邊沿上。
對杖一一將杖頭對準前后左右,取其四勢登對而中心受穴。在龍真穴正,四勢和平,可是落脈卻沒有“窩、鉗、乳、突”這些明顯的地貌持征可資選擇的山間小盆地,用窩杖等法比較困難,于是,堪輿家就只好將手杖對準前后左有心“天心十道”之法定穴,故名對杖
截杖一—截去穴前多余之氣即吐出之舌,以受穴位。此種穴形的持征是:來脈兩水夾出,一水橫攔,呈長崗之形,左有雖為龍虎夾拱,卻難包其長吐之舌.故立穴宜裁去其多余之氣,于“舌根”正中騎脊立穴。長舌猶如“本”字,去其豎劃下部,即成“太”字。明十三陵之首的長陵,就用的是裁杖,所截去的長舌(即史書所說的北坡),足有兩里長。
犯杖——傷犯來脈,鑿山受穴。此法適合于在四周眾山高大,其中一龍低小的條件下選擇穴位。它與縮杖的相同點是都在高處點穴,而不同點則是縮杖中的來脈雖然低小,可是卻款款而行,落勢平緩,因而即使高處,也有寬敞之地可以受穴。而犯杖就不同了,其中的落脈不僅低小,而且落勢峻急,峭拔聳立,因而,欲在高處點穴,就不能不大挖土石,清理場地。這在古人看來,總有點傷犯脈氣,故稱之為犯杖。
頓欽一—頓起高丘,以壘穴山。適于選擇的穴位的特征是:四周眾山低小,其中龍獨高,可來龍去脈不太清晰,給人種孤單感。為避“私生子”之嫌、所以要“堆客土以聚生氣,培假阜以配真局”,用人廠堆山的方法再造一個小主山,從而使此龍上升到“爺”字輩,成為祖山。明十三陵之一的泰陵,其背后為筆架山,雖然脈絡比較清楚.四周眾山也不低小,可是由于背山險峻,來勢雄急,故而為避其殺氣,也使用了頓杖之法,在穴后山前堆起—小圓丘。
補十二杖法:
順杖——順接來脈,正面點穴。此種穴位一般位于主山俊拔端正,落脈逶迤而下的山麓之地。此處脈氣不強不弱,不軟不硬。站在這兒觀看巒頭,仰角一般為30度,因而不會產(chǎn)生壓抑感。此外朝山案山遠近相迎,龍砂虎砂左右護送,形勢理想,故用順枚。
逆杖——逆接來脈,背向受穴。此杖法適合于選擇那些祖山聳披清秀,而主山卻細嫩無脊、平淡無奇的穴位。不過它要求祖山和主山之間必須開闊無障,保持相當距離,即所謂“兩旁開睜,而不避壓”。因為只有疏遠,才能使權充朝案的祖山不致喧賓奪主,對主山構成威脅。
縮杖——氣聚山頂,紹脈受穴。此法多用在四周山勢過于挺拔而來脈又小很強硬的情況下。為了不使居者感到壓抑、將穴位選在落脈上部。這樣,可以使“諸煞自然低伏”。
綴枚——如線綴衣,聯(lián)穴于脈。多用在“龍勢雄急”、“落脈強健”、山形陡削之地。為了不使主山逼壓居者,所以要適當遠離山麓一段距離,“就龍脈將盡不盡之處定穴”,以降低仰角。由于這種杖法有似綴扣于衣,故名綴杖。
開杖——山脊如刃.“龍勢直沖,當頭有殺”,故在脈之兩旁分開受穴。山脊風大,這是常識。因此,閃開山脊線(即所謂的脈氣),在其兩側點穴有一定的科學道理。
穿杖——脈自旁來,于腰點穴,有似于線穿針眼、柄塞斧孔,故名穿杖。多見于龍脈直來橫接或斜來正接。其環(huán)境要求不外乎前有朝案,后有巒頭.龍虎彎抱,堂水中聚。
離杖——脫離來脈,遠處受穴。此法常用于龍脈頓跌,而龍砂、虎砂又遠離主山的情況下。如此點穴,據(jù)說是因為:“脈急難停,脫落平坦,如蠶之脫繭,蟬之脫殼,形體雖在此,而生氣別脫出于外也?!逼鋵崳嬲脑騽t在于主山立陡,龍虎遠衛(wèi),因而,若離開來脈相當距離選擇穴位,既可收到綴杖之效果,使主山不致于抑居者,又可平衡其與周邊的關系,使入位不至于過分臣服于后山而相對疏遠了左龍右虎與朝砂、案砂。所謂處世之道,不即不離;做人之要,貴拉關系。人際如此,山水亦然。
沒杖——陰來陽受,龍勢雄急,急落開窩,氣沉窩底。脈既深沉而來,則穴必深藏而受,故用沒杖。所謂“陰來”,是指山無凸形,多呈凹狀,猶如單人沙發(fā)。此穴形多見之于山間小盆地。將穴位選在“窩底,即盆地的最低處。雖然不無壓抑之虞,但在盆地過小,因而也難以使用綴杖、離杖的情況下,也是—種沒有辦法的辦法。當然,若窩太深,又應使用“架法”;將穴位選在盆地的邊沿上。
對杖一一將杖頭對準前后左右,取其四勢登對而中心受穴。在龍真穴正,四勢和平,可是落脈卻沒有“窩、鉗、乳、突”這些明顯的地貌持征可資選擇的山間小盆地,用窩杖等法比較困難,于是,堪輿家就只好將手杖對準前后左有心“天心十道”之法定穴,故名對杖
截杖一—截去穴前多余之氣即吐出之舌,以受穴位。此種穴形的持征是:來脈兩水夾出,一水橫攔,呈長崗之形,左有雖為龍虎夾拱,卻難包其長吐之舌.故立穴宜裁去其多余之氣,于“舌根”正中騎脊立穴。長舌猶如“本”字,去其豎劃下部,即成“太”字。明十三陵之首的長陵,就用的是裁杖,所截去的長舌(即史書所說的北坡),足有兩里長。
犯杖——傷犯來脈,鑿山受穴。此法適合于在四周眾山高大,其中一龍低小的條件下選擇穴位。它與縮杖的相同點是都在高處點穴,而不同點則是縮杖中的來脈雖然低小,可是卻款款而行,落勢平緩,因而即使高處,也有寬敞之地可以受穴。而犯杖就不同了,其中的落脈不僅低小,而且落勢峻急,峭拔聳立,因而,欲在高處點穴,就不能不大挖土石,清理場地。這在古人看來,總有點傷犯脈氣,故稱之為犯杖。
頓欽一—頓起高丘,以壘穴山。適于選擇的穴位的特征是:四周眾山低小,其中龍獨高,可來龍去脈不太清晰,給人種孤單感。為避“私生子”之嫌、所以要“堆客土以聚生氣,培假阜以配真局”,用人廠堆山的方法再造一個小主山,從而使此龍上升到“爺”字輩,成為祖山。明十三陵之一的泰陵,其背后為筆架山,雖然脈絡比較清楚.四周眾山也不低小,可是由于背山險峻,來勢雄急,故而為避其殺氣,也使用了頓杖之法,在穴后山前堆起—小圓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