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尹翁歸傳

白話漢書 作者:漢·班固


  尹翁歸字子兄,河?xùn)|平陽人,遷到杜陵。

  翁歸少時喪父,與叔父同住。

  翁歸曾任小吏,通曉法令條文;愛好擊劍,人不能擋。

  此時大將軍霍光掌權(quán),諸霍在平陽,他們的奴仆門客持刀械入市斗毆擾亂,吏卒不能制止,到翁歸任市吏時,沒有誰敢違犯的。

  翁歸公正廉潔不受饋贈,各種買賣人都怕他。

  后來拋棄官職閑居家中。

  逢田延年做河?xùn)|太守,巡視到了平陽,召集所有原來的官吏五六十人,延年親臨接見,命令有文才的人站在東邊,有武功的站到西邊。

  檢閱數(shù)十人,依次到翁歸,翁歸獨伏地不起,回答說:“歸文武兼?zhèn)?,聽憑安排?!惫Σ芤詾檫@人倨傲不謙遜。

  延年說“:妨礙什么呢?”便召上前用文辭問他,認為他的回答很出奇,任命為卒吏,便隨田延年歸府。

  翁歸考問事情揭發(fā)壞人非常清楚徹底。

  延年很看重翁歸,自己認為能力不及他,調(diào)任督郵。

  河?xùn)|二十八縣,分為兩部,閎孺督促糾察汾北,翁歸督促糾察汾南。

  翁歸檢舉揭發(fā)以及處理問題都符合法度,下屬各縣官吏即使受到傷害,也沒有怨恨的。

  選拔廉正時,翁歸做了緱氏縣尉,歷任郡中守丞,任職時治理得很好,提升補做都內(nèi)令,選拔廉正時做了弘農(nóng)都尉。

  翁歸被朝廷征召任命為東海太守,臨行時到廷尉于定國府上辭行。

  定國家在東海,想囑托邑人之子二人給他,讓二人在后堂等待見面。

  定國與翁歸談話終日,不敢叫邑人之子見面。

  翁歸走后,定國才對邑人之子說“:他真是賢將啊!你們不能在他門下做事,又不能憑私人關(guān)系求他。”翁歸治理東海仔細清楚,郡中吏民好壞,以及奸邪有罪名的全知道。

  每個縣各有記載。

  親自決斷奸邪之事,民情以為急酷就稍寬一些;百姓稍有松懈,就按籍處分。

  凡狡猾霸道的吏民被抓者,就審問判罪,嚴重者判死刑。

  拘捕人一般在秋冬,考核官吏及巡視縣時,不在無事時。

  如有被抓獲的,懲辦一個以警告一百,官吏百姓都順從,害怕爾后改過自新。

  東海郯縣大豪許仲孫奸險狡猾,破壞地方法紀,郡中人被他害苦。

  郡守打算拘捕他,但他總倚仗權(quán)勢狡詐解脫,最終不能制服。

  翁歸一到任,就判許仲孫斬頭示眾,全郡恐懼,沒有誰敢違犯禁令。

  東海的社會秩序十分安定。

  翁歸因政績優(yōu)異調(diào)到右扶風(fēng)做太守,滿一年就轉(zhuǎn)為正式。

  翁歸選用廉潔公正憎恨奸邪的官吏做右職,以禮接待,和他們同好惡;如果背棄翁歸,一定處罰。

  治理辦法也像在東海一樣,奸邪有罪名的也縣縣有記載。

  盜賊發(fā)生在左右相鄰的五保中,翁歸就召見那個縣的長吏,把奸狡主名告訴他,教他使用類推盜賊經(jīng)過和歸投蹤跡法,類推結(jié)果常常像翁歸說的,沒有遺脫。

  對于小弱的緩辦,對于豪強的急辦。

  豪強者有判罪的,送給掌畜官管制勞動,規(guī)定犯人每天的勞動量,不準互相取代,完不成者就笞責(zé)。

  京師人等畏其威嚴,扶風(fēng)治理很安定,考查盜賊發(fā)生情況,常常是三輔中最好的。

  翁歸治理政事雖然用刑,他在公卿之間清廉自守,談不到謀私情況,又溫和善良謙遜忍讓,在朝廷中有很好的名譽。

  任職幾年,元康四年(前62)因病去世。

  家里沒有剩余的財產(chǎn),天子認為他很好,制詔給御史說:“朕白天夜晚求賢為上,不分親疏遠近,務(wù)必在安定百姓而已,扶風(fēng)翁歸廉潔正直,治理百姓特異出眾,不幸早死,不能完成他的功業(yè),朕很可憐他。

  希望賜給翁歸子黃金百斤,用來尊奉他的祠堂?!蔽虤w三個兒子都做過郡守,小兒子位居九卿,直到任后將軍。

  而閎孺也做到廣陵相,有好名聲。

  因此世稱田延年慧眼識人。

上一章目錄下一章

Copyright ? 讀書網(wǎng) ranfinancial.com 200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鄂ICP備15019699號 鄂公網(wǎng)安備 4201030200161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