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元褒傳

白話隋書 作者:唐·魏征等


  元褒字孝整,熟習(xí)弓馬,年少即有成人的度量。

  十歲而成為孤兒,為各位兄長所撫養(yǎng)。

  他性情友悌,殷勤地侍奉各位兄長。

  兄長們商議,想讓他分居,他哭泣勸諫,不成。

  元家一向富有,多有金寶,元褒一樣都不要,只身離家,被州里稱贊。

  長大后,元褒寬厚大度,涉獵書史。

  仕北周,官至開府、北平縣公、趙州刺史。

  隋高祖為北周丞相后,元褒隨韋孝寬進(jìn)攻尉遲迥,因有軍功,越級提升為柱國,晉爵為河間郡公,食邑二千戶。

  開皇二年(582),授為安州總管。

  一年多后,調(diào)任原州總管。

  有個(gè)商人,被賊人偷竊,這個(gè)商人懷疑是一起住的人,而抓了他。

  元褒看他面有受冤之色而言辭正壯,于是放了他。

  商人到朝廷告元褒受金放賊,皇上派使者去窮究。

  使者責(zé)問元褒說:“你為什么貪財(cái)而放走竊賊呢?”元褒立即承認(rèn)自己這么做了,沒有異詞。

  使者與元褒一起到京師,元褒因過錯(cuò)被免職。

  那個(gè)竊賊不久在別處被抓。

  皇上對元褒說:“你是朝廷的老臣,地位、聲望都很高。

  受金放賊不是好事,你為什么自己誣陷自己呢?”元褒回答說:“我受托治理一州,不能平息盜賊,這是我的第一個(gè)罪過。

  州民被人誹謗,我不交給司法部門處理,就放了人,這是我的第二個(gè)罪過。

  我自以為心里誠實(shí),不避嫌疑,不用文書約束,以至被人懷疑,這是我的第三個(gè)罪過。

  我有此三罪,怎能逃脫罪責(zé)?我如不說自己受賄,使者必然窮究,這樣就會牽連很多好人,加重我的罪過。

  因此我自己誣陷自己?!被噬蠂@賞驚異很久,稱贊他是忠厚的長者。

  開皇十四年,他以行軍總管身份屯兵防守邊疆。

  遼東戰(zhàn)爭中,他又以行軍總管身份隨漢王楊諒,到柳城而回。

  仁壽初,嘉州的夷人、獠人為寇,元褒率領(lǐng)二萬步兵、騎兵,打平了他們。

  煬帝即位后,授他齊州刺史,繼而改授齊郡太守,吏民很安定。

  到發(fā)動遼東戰(zhàn)爭時(shí),郡官督事前后相連。

  有個(gè)當(dāng)西曹掾的應(yīng)上前線,詐稱有病,元褒質(zhì)問他,西曹掾理屈,元褒讓人用棍子打他,西曹掾于是大聲說:“我將到行宮處去告你!”元褒大怒,因此打了他一百多棍。

  過了幾天,西曹掾死了。

  元褒坐罪被免職,在家中去世,時(shí)年七十三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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