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盧粲傳

白話舊唐書 作者:后晉·劉昫等


  盧粲,幽州范陽縣人,北魏侍中盧陽烏的五代孫。祖父盧彥卿,撰有《后魏紀(jì)》二十卷,流傳于當(dāng)時,官做到合肥縣令。叔父盧行嘉,也有學(xué)識修養(yǎng),高宗時任雍王記室。盧粲廣泛閱覽經(jīng)書史籍,二十歲時考中進士。景龍二年(708),升任給事中。當(dāng)時節(jié)愍太子剛剛被立為太子,韋庶人因他不是自己生的,非常忌恨,便勸中宗下詔命太子回頭取衛(wèi)府封地上的東西,以供每年使用。盧粲辯駁進言道:“皇太子處在繼承大統(tǒng)、主持宗廟祭祀的崇高重要的地位,一年四季的用度,自可由百官供給準(zhǔn)備。又據(jù)《周官》所載,各種應(yīng)用財物,年終時都要總計,只有君王及太子應(yīng)用的物品,都不用記賬。這樣說來便是儲君的費用,都與君王相同。如今太子與各諸侯國諸侯一樣納入分封,豈是所謂昔日的典章制度,可以留傳于將來呢!如果說東宮初開太子剛立,一應(yīng)物品所需,自當(dāng)從庫藏之物中廣為支取,不可長期保存藩國分封形式。”皇帝詔令采納了他的意見。

  后來安樂公主的丈夫武崇訓(xùn)被節(jié)愍太子所殺,特追封為魯王,而命司農(nóng)少卿趙履溫監(jiān)護殯葬事宜。履溫暗示公主上書請求按永泰公主的先例,為崇訓(xùn)建造陵墓?;噬显t命依從了公主的請求。盧粲上奏辯駁道:

  “尋繹陵的名稱,本來只屬于帝王以及太子。自有帝王家族以來,諸王及公主的墓,沒有稱為陵的。只有永泰公主承蒙皇恩特別殯葬,事情超出了常規(guī),不應(yīng)引以作為行事的名義?!洞呵镒笫蟼鳌飞嫌涊d:‘衛(wèi)國的孫桓子與齊國軍隊作戰(zhàn)。衛(wèi)國的新筑大夫仲叔于奚前去援救孫桓子,桓子因此幸免于難。衛(wèi)國人要賞賜城邑給于奚,于奚謝絕了,而請求享用諸侯才能使用的樂器及馬服帶飾,以諸侯資格朝見君王,結(jié)果答應(yīng)了他的要求??鬃勇犝f后,嘆道:“可惜,還不如多給他城邑。只有表示等級的稱號與車服儀制,不能夠給人。如果拿來送人,就是送給人政權(quán),政權(quán)喪失了,則國家也就會隨之而滅亡?!薄ト四軌蛴呻[微而知昭彰,由小而見大,此事不可不慎重。魯王殯葬追悼的隆重禮儀,誠然特別承蒙恩寵,然而國家的表示等級的稱號及車服儀制,豈可隨便送人!再者墳塋墓地的稱呼,不應(yīng)該借永泰公主為名,請比照貞觀以來諸王的舊例辦理,足可獲得豐厚的待遇?!?br />
  皇帝手書答道:“安樂公主與永泰公主沒有什么不同。夫婦死后同葬一個墓穴的意義,古今一樣。魯王事援用特為建陵的禮儀制度,不必?zé)﹦趫猿旨阂??!北R粲又上書談道:

  “臣下聽說陵的名稱,用于至尊的人,不屬于王公以下的人。況且若就親疏等級次序而論,魯王不比雍王親。雍王的墓,尚且不稱作陵,魯王自不能因為娶公主為妻而提高名號。而且君王的所作所為,都記載在典籍上,有的可以從以往的典章制度中得到考證,有的可以考查前代史籍記載。臣下遍檢貞觀以來的典籍,駙馬的墓沒有稱陵的。況且為人君王的禮義準(zhǔn)則,是使一旁期待的人們服膺已極,那就要不只是親近他的親人,不只是愛護他的子女。陛下把對女兒的恩愛之情,移加到她的丈夫身上,贈送財物資助祭品,殯葬追悼的禮儀隆重完備,怎么能夠讓上下尊卑無法分辨,君王臣子完全一樣呢!安樂公主承蒙天地的恩澤,在享有福祿的基礎(chǔ)上,指比南山以賜年壽,仰似北辰而永獲庇護。魯王的殯葬、車服有法規(guī);提高等級的禮儀,具有一定的制度。墓地的稱呼,不應(yīng)借永泰公主的特例為名,那不是所謂傳法于將來,為諸侯卿士樹立榜樣的做法。”

  皇帝最后依允了盧粲上奏的意見。公主大為憤怒,盧粲因忤逆皇帝旨意被貶為陳州刺史。后轉(zhuǎn)任秘書少監(jiān)。開元初年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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