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忽辛傳

白話元史 作者:明·宋濂等


  忽辛,賽典赤贍思丁之第三子,至元初即以功臣貴族之子而入宿衛(wèi)軍。至元十四年(1277),授兵部郎中。十五年,出任河南等路宣慰司同知。河南地方多強盜,往往群聚山林,劫殺過往旅客,官軍無力剿捕。忽辛實行招安政策,遣土豪持官府文書去曉諭盜賊。不久,賊二人自動投誠,忽辛賜他們冠巾,對他們說:“過去你們做賊,如今既然投誠,就是良民,要安分守己?!卑阉麄兎呕兀钏麄儗⒄薪档母媸巨D(zhuǎn)告其同黨。數(shù)日后,又招來為首的盜賊十來人。忽辛命下屬官吏登記其姓名,使他們侍奉于左右,夜間住在戶外,時常召他們?nèi)胧屹n予飲食,皆大歡喜。其他盜賊也相繼前來投誠。

  至元二十一年,授云南諸路轉(zhuǎn)運使。二十二年,轉(zhuǎn)為陜西道轉(zhuǎn)運使。二十三年,授燕南河北道宣慰司同知,不久任命為南京總管。三十年,授兩浙鹽運使。大德元年(1297),晉升為江東道宣慰使,后改任陜西行臺御史中丞,再改為云南行省右丞。

  忽辛至云南后,向宗王呈報許多不便于民的政務(wù),請改革更張,宗王不同意。忽辛與左丞劉正返回京師報告朝廷,朝廷旨令宗王協(xié)力施行忽辛所提改革建議。從此,一切有害于民的政務(wù)全加革新。豪民為逃避官府徭役,往往投入王府充當宿衛(wèi),官府對他們供應(yīng)不暇。忽辛按朝廷原所規(guī)定王府宿衛(wèi)人數(shù),凡超出規(guī)定數(shù)額者,全登記為民,如此減去宿衛(wèi)三分之二。馬龍州酋長謀反,暗中與外賊勾結(jié)。事情被揭發(fā)后,宗王為左右所蒙蔽,擬將已逮捕謀叛分子開釋不問。忽辛與劉正反復(fù)審訊,盡得其反叛的罪狀,一律處斬。軍糧的供應(yīng),地理遠近不同,官吏從中作弊,忽辛登記軍戶姓名及倉廩處所,輪流支給,官吏不能從中舞弊。

  原先贍思丁為云南平章時,曾建立孔廟作為學(xué)校,撥田五頃以供祭祀教育費用。贍思丁死后,學(xué)田為大德寺所占,忽辛仍按學(xué)廟舊日籍冊,奪歸學(xué)廟。又在諸郡縣普遍設(shè)立學(xué)校,選文學(xué)之士為教官,于是文風(fēng)大興。王府養(yǎng)馬繁多,都牧放于城郊,損害民間莊稼,而且牧馬人又在百姓家食宿,擾害平民。忽辛在適當?shù)胤浇⒛翀?,建屋?shù)十間作為牧所,人民因此得以安寧。

  蒙古軍平定云南后,沙奴頑梗不服。忽辛派人去把他請來,待之以禮,留住數(shù)月。沙奴要求回去,忽辛說:“回去可以,但必須交出印來?!鄙撑坏靡讯延〗怀觥:鲂猎O(shè)酒宴款待,并勸他入朝去拜見皇帝。世祖大喜。

  大德五年(1301),緬國國王恃其地形險固,不肯向元朝稱臣,忽辛遣人去告諭說“:我是老賽典赤平章之子,一心遵循先父的遺訓(xùn),凡我官府對你國有不便的事,完全為你們更改?!本拠鴩趼勚?,便與使者同來,獻白象一頭給朝廷,成宗賜國王以“世子”稱號。烏蠻等部應(yīng)交租賦,每年要派軍隊去索取,忽辛榜示諸部,說明利害,不派一兵一卒,租賦都送來了。

  大德八年,出任四川行省左丞,后改任江浙行省左丞。至大元年(1308),拜榮祿大夫、江西行省平章政事。至大二年,辭職回家奉養(yǎng)老母。至大三年正月卒。天歷元年(1328),贈守德宣惠敏政功臣、上柱國、雍國公,謚“忠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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