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歐陽玄傳

白話元史 作者:明·宋濂等


  歐陽玄,字原功,祖籍廬陵,與歐陽修同宗,曾祖父時遷居瀏陽,故為瀏陽人。玄幼年時智慧超群,母親授以《孝經(jīng)》、《論語》、小學各書,八歲拜本鄉(xiāng)張貫之為師,已能日記千字,并能做文。一次部使者巡視時,令學生做梅花詩,他立即寫了十首,到晚上增加到百首,人們都很驚駭。十四歲學習詞章,能提筆成文,在校考試成績皆為優(yōu)秀。二十歲左右閉門讀書,經(jīng)史百家,無不研究,對于宋代程頤、程顥諸儒的學說淵源,尤其融會貫通。

  延..元年(1314),科舉得了貢生。次年賜進士,任命為岳州路平江州同知。后調為太平路蕪湖縣尹。在他任職期間,長期積壓的疑案都做了處理。對不法的豪強,公正地判罪,得到民眾的擁護,全境出現(xiàn)太平景象。后調任為武岡縣尹。這里是少數(shù)民族雜居的地方,常有武斗。玄到任一個多月后,赤水太清兩洞聚眾,互相攻殺,官府對此束手無策。玄帶著兩個隨從,獨自騎馬去肇事地點,看見雙方仍在戰(zhàn)斗,傷亡者遍地皆是。獠人得知歐陽玄來此,立即放下兵器下拜,并說:“我等并非不畏法,只因訴訟時縣官不能秉公執(zhí)法,反加重徭役,因之被迫武斗。不意清官來此。”玄對他們講明武斗的禍福,并恰當?shù)靥幚砹嗽V訟案件,獠人信服,不再鬧事。

  以后被任命為國子博士,升為國子監(jiān)丞。致和元年(1328)升遷為翰林待制,兼國史院編修官。時值興兵,玄每日都參與宮廷的軍機大事,凡遠近調發(fā),都由他草擬詔書,傳令施行。不久改元為“天歷”,一切公文書寫由他起草。還條陳時政數(shù)十事,也多推行。次年初設奎章閣學士院,后又設藝文監(jiān)附屬于它,推選清廉和威望高的人任職,文宗親自任命玄為藝文少監(jiān)。玄奉詔編纂修訂《經(jīng)世大典》,升藝文太監(jiān),以及檢校書籍事。

  元統(tǒng)元年(1333)改任太常禮儀院事,拜為翰林直學士,編修四朝實錄,不久又兼國子祭酒,后又召到中都商討事務,升為侍講學士,再兼國子祭酒。后至元五年(1339),因足患麻木癥,請假南歸醫(yī)治,順帝未允。授予翰林學士,不久懇請辭官,順帝仍未允,讓他上朝時免于行禮,改元“至正”,更改朝政,凡行不便的事,在宮廷中議政時,玄都直言無忌。不久南歸,后又起任翰林學士,因病未行。

  皇上下詔修遼、金、宋三代歷史,玄任總裁官。他為此制定統(tǒng)一的條例,文中有不合要求者,玄親筆改正,至于論、贊、表、奏都由玄執(zhí)筆。至正五年(1345),順帝因他歷任幾朝的官職,且修三史有功,又任命他為翰林學士承旨。不久玄又請求辭官,順帝仍未答應,御史臺奏請任命玄為福建廉訪使,行至浙西,舊病復發(fā),請求退休,隱居南山。后又任翰林學士承旨。玄多次懇切辭官,未獲批準,于是授給湖廣行中書省右丞的職務,并賜白玉束帶,給以終身的俸養(yǎng)。正要動身,順帝又不同意,仍命其任翰林學士承旨,進階為光祿大夫。

  至正十四年(1354),汝、潁義軍風起,蔓延于附近各州縣,玄獻上招捕之策,雖條條可行,但當時不能用。十七年春,玄又請求辭官,想由蜀地返鄉(xiāng),順帝未同意。當時要大赦天下,宣布玄赴內府。玄長期生病,不能行走,丞相傳皇帝圣旨,準坐轎子到延春閣下轎,這實在是特殊的待遇。這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卒于崇教里的寓所,享年八十五歲。順帝賜給優(yōu)厚的財物厚葬。并贈崇仁昭德推忠守正功臣、大司徒、柱國等稱號,追封為楚國公,謚號文。

  玄氣度寬宏,生活節(jié)儉,為官清廉。做官四十多年,有四分之三的時間在朝廷,三任成均,兩任祭酒,六入翰林,三次拜承旨。編纂《實錄》、《大典》及遼、金、宋三史,皆是大部頭著作。多次任科舉主考官,兩次任知貢舉及閱卷官,凡宗廟朝廷的雄文要令,皆出自玄手。海內名川大山,佛道廟宇,王公貴人之碑都以得到玄的文辭為榮。片言只字,流傳社會,都很寶貴。著有《圭齋文集》若干卷傳于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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