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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季馴傳

白話明史 作者:清·張廷玉 等


  潘季馴,字時良,烏程人。嘉靖二十九年(1550)的進士。授職為九江推官。升任御史,為廣東巡按。推行均平里甲法,廣東的人覺得大為便利。臨到將離職時,他還上奏請求告誡后來的人遵守此法,皇帝依從了他。晉升為大理寺丞。四十四年,他由左少卿晉升為右僉都御史,總管河道。他與朱衡共同開挖新河,被加封為右副都御史。不久因奔父母的喪事而離職。

  隆慶四年(1570),黃河在邳州和睢寧決堤。他出任原職,再度負責河道,堵塞決口。第二年,工程完成,因驅(qū)使漕運船只進入新河漂散沉沒了很多而獲罪,被勘河給事中雒遵彈劾而遭罷免。

  萬歷四年(1576)夏天,他再次出任官職,擔任江西巡撫。第二年冬天,被召為刑部右侍郎。當時,黃河在崔鎮(zhèn)決口,滔滔黃水向北奔流,清河口淤塞,整個淮河河床南移,高堰的湖堤嚴重損壞,淮、揚、高郵、寶應(yīng)地區(qū)都是一片汪洋。大學士張居正很憂慮。河漕尚書吳桂芳提議恢復先前的黃河故道,但是總河都御史傅希摯想堵塞決口,約束河水回歸河槽,兩個人的意見不合。遇上吳桂芳去世,六年的夏天,皇帝任命潘季馴任右都御史兼任工部左侍郎取代他。潘季馴認為黃河故道長期廢置,雖然再疏浚,它的深度和寬度必定不如現(xiàn)在的河道,提議在崔鎮(zhèn)筑堤堵塞決口,筑長堤以防止?jié)Q。又上奏:“淮河清澈黃河混濁,淮河水弱黃河水強,一斗黃河水,沙占十分之六,夏秋時期達到十分之八,如果不是很湍急,必然導致淤塞滯流。應(yīng)借淮河的清水沖刷黃河的濁水,在高堰筑堤約束淮河的水流入清口,使之與黃河的水勢匹敵,兩條河水合流,那么??诰妥匀皇杩A恕>褪菂枪鸱妓_辟的草灣也可以不再修治?!彼麠l陳六件事,詔令同意他的意見。

  第二年冬天,兩條河的工程完工。第三年春天,他被加封為太子太保,升任工部尚書兼左副都御史。潘季馴初次到黃河上游,視察虞城、夏邑、商丘,估量地勢。舊黃河的上游,從新集經(jīng)過趙家圈、蕭縣,徐州小浮橋,水勢極為深廣。自從嘉靖中期黃河北移,河床變淺,遷移無常,曹、單、豐、沛地區(qū)人民常受淹沒之苦,他上奏請求恢復舊河道。給事中王道成認為剛在崔鎮(zhèn)、高堰筑堤,很難同時興工。河南的撫按大臣也陳述三個困難,于是終止了此議。他調(diào)任南京兵部尚書。萬歷十一年(1583)正月他改任刑部職務(wù)。

  潘季馴的復出,是因為張居正的支持。張居正死后,家屬全部被幽禁,兒子張敬修上吊自殺。潘季馴勸諫:“張居正的母親年過八十,早晚會去世,請求下詔以特別的恩惠寬恕她。”又認為治張居正的罪太急迫了,宣稱張居正的家屬死于此案的已達數(shù)十人。在此之前,御史李植、江東等人與大臣申時行、楊巍相互攻擊。潘季馴極力支持申時行、楊巍,痛斥言官,言官們很惱怒。于是李植彈劾潘季馴與張居正結(jié)黨相庇護,將他削職為民。

  萬歷十三年(1585),御史李棟上奏替他鳴冤:“隆慶年間,黃河在崔鎮(zhèn)決口,將漕運通道阻梗。多年來,百姓定居,黃河水安然流淌,人們都說:‘這是潘尚書的功勞?!^去已故大臣宋禮治理會通河,至今都受益,陛下應(yīng)允了督臣萬恭的請求,給予他謚號和蔭庇。現(xiàn)在潘季馴的功績不在宋禮之下,卻在身存之日,成為一般平民,難道這不損害大臣建功立業(yè)之心,損害朝廷酬報功勛的典制嗎?”御史董子行也稱潘季馴的罪行輕處罰重。詔令將他們的俸祿全部剝奪了,此后舉薦的人不斷。

  萬歷十六年(1588),給事中梅國樓又舉薦他。于是啟用潘季馴任右都御史,全權(quán)督察河道。從吳桂芳之后,治河與漕運由一人總理,此時又設(shè)置專職官吏。第二年,黃河水暴漲,沖入夏鎮(zhèn),毀壞田園房屋,居民多被淹死。潘季馴又筑堤堵塞決口。十九年冬天,他被加封為太子太保、工部尚書兼右都御史。

  潘季馴總計四次奉命治理黃河,前后達二十七年,熟習地形的險夷。增筑堤防,設(shè)置專員,修建水閘,以至于木石舂埽,他都處理周詳,因此積勞成疾。多次上奏請求退休,皇帝不允許。萬歷二十年(1592),泗州發(fā)大水,城中積水達三尺高,禍患到祖陵。議論者有的主張挖開傅寧湖從六合入江,有的主張疏浚周家橋注入高、寶諸湖,有的人主張開挖壽州的瓦埠河分流淮河上游的水,有的人主張開放張福堤由淮河排泄河水。潘季馴稱祖陵的王氣不能輕易排泄,但是巡撫周肕、陳于陛,巡按高舉稱周家橋在祖陵之后百里之地,可以疏浚,意見不一,都給事中楊其休請求允許潘季馴離去。他回鄉(xiāng)三年后去世,享年七十五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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