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蔡時鼎傳

白話明史 作者:清·張廷玉 等



  蔡時鼎,字臺甫,漳浦人。萬歷二年(1574)進士,歷任桐鄉(xiāng)、元城知縣,為官清廉。提升為御史。太和山提督中官田玉兼理守備之事,蔡時鼎認為不可,并談到田玉不守法紀的事。御史丁此呂因為彈劾高啟愚被貶,蔡時鼎為他爭辯,言語觸怒楊巍、申時行,被報復。不久,巡撫兩淮。將他結余的錢都捐為開通淮河的費用,購買學田。

  回到朝廷,正好碰上因營求中舉卻未能如愿的外戚子弟生事,誣陷順天考官張一桂私下照顧他的門客馮詩、章維寧和編修史鈳的兒子記純,又濫取假冒的五個人。皇上發(fā)怒,命逮捕馮詩、章維寧,解除張一桂、史鈳的官職。申時行為他們辯解,皇上更加不高興,奪去史鈳的職務,將馮詩、章維寧下獄。法司百般拷問也沒有得到證據,以違背圣旨斥責他們。官卒將兩人枷囚了一個月,而將張一桂調往南京。蔡時鼎認為事情揭發(fā)不是外廷,直接來自宮中,因此極力說小人在皇上面前上陳流言蜚語,此風不可以長,況且全部是懷疑大臣與御史有私情,則是皇上左右耳目都不可相信,可以相信的是哪些人呢?皇上發(fā)了脾氣,親筆寫詔書叫內閣治他的罪。那時,申時行和王錫爵在休假,許國、王家屏僅擬定停發(fā)他的俸祿,且請求稍為減少馮詩、章維寧枷鎖囚禁的時間,以保全他們的性命?;噬喜宦?,責備蔡時鼎懷疑、嘲諷皇上,降為最邊遠地方的小吏。又派人偵察,發(fā)現對那些冒籍者多較寬縱,責備府尹沈思孝報告詳情。許國、王家屏又上言說:“做皇帝的貴在明白事理而不在詳察。假如以自己所見所聞,猜忌防范苛刻,縱使對聽到的精心審查,對治理國家又有什么用呢?而且使奸臣乘機中傷忠臣,禍患怎么能夠說呢?愿陛下停止察訪而推崇大禮,寬容御史官以彰明皇上的氣度。”皇上不高興,下詔書責備他們。這一天,皇上想起申時行,遣宦官到他家慰問。許國等已經被責備,上疏謝罪,爭執(zhí)如初。等到皇帝怒氣稍稍平息后,才批下奏疏說知道了。蔡時鼎竟然貶為馬邑典史,回家休假。過了二年,吏部擬定讓他按制度升遷,皇上不許。御史王世揚請如石星、海瑞、鄒元標的舊例,在列入罷免官員之名冊中啟用,沒有得到批復。過了一些時候,起用為太平推官,升南京刑部主事,就近改為吏部。

  萬歷十八年(1590)冬,又上疏彈劾申時行,大意說:“近年天災,老百姓貧困,綱紀紊亂,吏治敗壞。陛下深居宮中,臣民的呼吁聲聽不到。群臣上言,還恩準得到寬赦。輔臣申時行拉幫結黨,更加憎恨言論。不必要明白地指出他們的過失,即使意見與他們稍有出入,就會遭到中傷,或者在當時就遭到嚴厲地斥責,或者在以后被慢慢地斥退。致使天下阿諛佞幸成風,正氣消失。內廷當托付雅量之人,外廷當托付給清正、廉潔之士,這是圣賢所以重防似是而非,嚴明亂德的懲戒。謀求私利的念頭重,則廉潔奉公的想法必然沒有;巧詐的機謀熟練,忠誠的氣節(jié)必然減退。自從張居正死去,張四維因喪事離職,申時行為首輔。懲治前任專權之人,矯正為謙虛退讓,鑒于前任嚴明苛刻,矯之以寬緩、平和的政策,并不是顯示寬容的氣度,培養(yǎng)和平的氣象,而是患得患失,逐漸失去不可則止的古義。貌似退讓而內心貪于升遷,外表寬容而內心嫉恨苛刻。私心假意萌發(fā),欲蓋彌彰。張居正的害處在于徇私滅公,然而他執(zhí)法、做事,還是對國家有所補益?,F在將他好的一面予以改變革除,而繼承其徇私的一面;將他維護天下之心全部除掉,而增加他欺騙天下的權術。想把好處攬于一身,不顧國家,這樣的人,可以做天下人的宰相嗎?”因此歷數申時行的十條過失,勸他反省、改正。奏疏被留于禁中。不久,蔡時鼎提拔為南京禮部郎中,死于任上。他家因貧困不能買下棺木,士大夫們捐錢將他安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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