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李若星傳

白話明史 作者:清·張廷玉 等


  李若星,字紫垣,河南息縣人。萬歷三十二年(1604)進(jìn)士,歷任棗強(qiáng)、真定知縣。提拔御史,首先彈劾南京兵部尚書黃克纘。巡視國庫,陳述禍國病商的四種弊端,請求核察十座國庫的收入和支出情況,杜絕貪污浪費(fèi),沒有批復(fù)。巡按山西,請求撤除稅使。于是再次彈劾黃克纘是沈一貫的私黨,湯賓尹的好友,應(yīng)該罷免,皇帝不聽。回到朝廷,被派出擔(dān)任福建右參議,稱病回家。

  天啟初年,他被起用到陜西當(dāng)官,召回朝廷擔(dān)任尚寶少卿,又提升他為大理右少卿。天啟三年(1623)春天,李若星以右僉都御史的身份巡撫甘肅。向皇帝辭行,揭發(fā)魏忠賢、客氏的邪惡。第二年派遣將領(lǐng)丁孟科、官維賢攻打河套松山各部鎮(zhèn)的少數(shù)民族,斬首二百四十多級。捷報傳來,沒有登記論功。有人傳言李若星將要發(fā)動義兵清除皇帝身邊的壞蛋。魏忠賢聽說了,就命令許顯純把他列入汪文言的供詞中,誣陷他賄賂趙南星,竊取權(quán)力。五年三月將李若星除名,交給河南撫按官審問。第二年,官司交上來,打了一百棍,流放到廉州充邊。

  莊烈帝即位,赦免他回朝。崇禎元年(1628)起用李若星為工部右侍郎兼右僉都御史,總理河道。追論甘肅的功績,加二品官級。黃河大決口,流過泗州,淹沒了睢寧城。李若星請求修復(fù)祖陵,將睢寧縣治移到別處,皇帝同意了。京城戒嚴(yán),派兵回京師保衛(wèi)。他得病回家,碰上父親去世。很久之后,召回任命為兵部右侍郎。十一年以兵部右侍郎兼任右僉都御史,代替朱燮元總督川、湖、云、貴的軍務(wù),兼貴州巡撫。討伐安位的余黨安隴璧及苗仲各強(qiáng)盜,有功。

  福王時,被解職。由于家鄉(xiāng)城邑殘破,寓居貴州。桂王遷武岡,召用他為吏部尚書。沒有到任,碰上戰(zhàn)亂,在戰(zhàn)爭中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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