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春秋大義 作者:熊逸


  這時候我們再來回顧一下孔子和孟子,人家可從來沒有講過什么“忠君”哎,且不談孟子的“民貴君輕”思想,就算孔子著名的那句“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其中或許也有一種“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的精神——老板如果對咱夠意思,咱就盡到咱的本份;老板如果不夠意思,嘿,老子不干了,拍屁股走人!——如果你“君不君”,那就別怪我“臣不臣”。

  時代變了,傳統(tǒng)儒家的思想行不通了,該講無條件的忠君了,該對著龍椅宣誓效忠了。其中原因難道僅僅是“老板是老天爺?shù)娜碎g代理”嗎?——未必,天命一說其實早在儒家尚未出現(xiàn)的商、周兩代就有了,并不是董仲舒的原創(chuàng),而且,這個理論同時還有著這樣一層意思:如果老天爺變主意了,改朝換代就是理所當然的了,真到了那時候,投靠新主子也不是什么丟人的事,無非是順應(yīng)天意嘛。

  但這層意思最好讓它只在理論上存在(所以漢景帝要搞那個“吃馬肉不吃馬肝”的學(xué)術(shù)禁區(qū)),而且,從“天人感應(yīng)”來看,只要不斷出現(xiàn)祥瑞,就說明天命依然站在當今圣上一邊。既然如此,大家伙兒無條件的效忠皇上自然是天經(jīng)地義的。也就是說,不管老板對你夠不夠意思,你都得對老板夠意思。

  當然,說歸說,這其中還有著一個很現(xiàn)實的因素,那就是“大一統(tǒng)帝國”的威力。帝國越是大一統(tǒng),忠君的思想束縛就越強,原因很簡單:異見分子沒地方跑。——“天人感應(yīng)”一說在兩漢時代還比較清楚明白,越到后來就越有些含含糊糊了,畢竟黑社會老大在私心之中也不大喜歡巡府大人的“另一面”。

  這里還有著很有趣的一點:我們?nèi)粢直鏆v代的知識分子們對這個問題是什么態(tài)度,一般來說,只要看看他們怎么評價孟子就可以了?!幸稽c特別值得留心:咱們現(xiàn)在一提儒家思想就說“孔孟之道”,實際上“孔孟之道”這個說法是晚到北宋才有的,以前人們說的是“周孔之道”,是把周公和孔子并稱。孟子是到了唐朝才經(jīng)韓愈的“再發(fā)現(xiàn)”,后來又得到一些宋儒的推崇,這才有了后來的名滿天下。

  整個歷史上,學(xué)孟子、像孟子最出名的應(yīng)該得算王安石,當時人們讀他的文章,以為是孟子復(fù)生,而王安石還曾借權(quán)勢之便親手把《孟子》列入了科舉考試必讀書。而作為王安石的大對頭,司馬光自然是頭一個反孟子的,他寫了一篇《疑孟》,大批孟子,說孟老頭兒很會拿圣人之學(xué)給自己謀求天價講課費,而最重要的是,孟老頭兒混淆君臣之義,對國君的召見竟然故意不睬,哪像人家孔子,就算魯哀公那樣的昏庸之君,只要派秘書給打個電話,孔子馬上就畢恭畢敬地跑去了,這才是為人臣之禮?。。ㄓ腥さ氖?,司馬光那個家教嚴謹?shù)膬鹤铀抉R溫卻很是推崇孟子,曾對皇帝說:“《孟子》這書最是淳正,把王道講得最是明白?!保├钣M也是反孟子的,說孔子之道是君君臣臣的尊卑秩序,孟子之道卻是人人可以為君,這還了得!——看來,做奴隸也是會讓人上癮的。費正清曾經(jīng)列舉過自1607年以后中國的幾位擁有超長任期的統(tǒng)治者,然后得出結(jié)論說:“這可以說明,中國人愿意接受一個至高無上的個人權(quán)威,而不是法律的至高無上。”i我不清楚的是,如果承認他的這個結(jié)論,是否意味著下面這句話也應(yīng)該是相應(yīng)成立的:“中國人天生就有奴性”?

  我希望大家能把這個問題理解為反問句,但無論如何,相對于自由,很多人卻寧愿選擇服從;相對于直立行走,很多人卻寧愿選擇屈膝爬行,這恐怕既是人的天性所致,也是專制之下的斯德哥爾摩綜合癥吧?

  ——這種情形直到現(xiàn)代社會也依然不絕,擁有了自由的人們卻開始逃避自由,或許自由是一種“不安全”的狀態(tài),而弱小的人類在天性上就是需要“集體”的,正如弗洛姆概括的那樣:“……極權(quán)主義運動吸引著渴望逃避自由的人們?,F(xiàn)代人獲得了自由,然而在內(nèi)心深處卻渴望逃避自由?,F(xiàn)代人擺脫了中世紀的束縛,卻沒有能夠自由地在理性與愛的基礎(chǔ)之上營造一種有意義的生活,于是,他便想以順從領(lǐng)袖、民族或國家的方式,以尋求新的安全感?!眎i——相形之下,孟子的精神就更顯得難能可貴了,他老人家的簡單真理卻原來在根子上就是在和基本人性作對啊。

  孟子思想里的知識分子獨立人格和“民貴君輕”在大一統(tǒng)時代里確實處境尷尬,忠君就得無條件地一忠到底才是正理,而當這類“忠”的意識已經(jīng)在很多人的腦海里根深蒂固的時候,僅僅是“忠”卻又顯得不夠了:一定要以“更忠”來超越“忠”,就像追求平等的領(lǐng)袖們從不會滿足于平等,而要再接再厲地去追求“更平等”。

  宋朝開國初年的宰相范質(zhì)算得上“忠”的歷史上的一個里程碑式的人物,他的經(jīng)歷對后世知識分子的盡忠觀念影響極大。據(jù)《宋史·范質(zhì)傳》,范質(zhì)小時候是個神童,文采出類拔萃,十三歲就開始鉆研《尚書》——這可是一部超級難讀的大部頭啊,而且他這么小小年紀就開始教學(xué)生了。范質(zhì)生逢五代亂世,在這五代當中,他在四代里邊都當過官,進入后周的時候,范質(zhì)早已是幾朝元老,后來周世宗病危,范質(zhì)便是一位托孤大臣。

  亂世就是亂世,在周世宗咽氣不久,小娃娃恭帝即位,隨即便發(fā)生了一件眾所周知的大事:后周武官趙匡胤陳橋兵變,黃袍加身,從此改朝換代,中國歷史進入了北宋時期。范質(zhì)面對這突如其來的變化,一時還沒有緩過神來,可他既然已經(jīng)歷仕幾朝,看看老天爺又變心思了,便也不在乎繼續(xù)為這個新建立的宋朝效力,于是,范元老又作了趙家王朝的宰相。

  范質(zhì)此番為相,來了一個意義深遠的破舊立新之舉:此前,宰相和皇帝議事都是坐著講話,但范質(zhì)這時候可能覺得趙匡胤太偉大了,自己太渺小了,對坐議事實在說不過去,干脆,有事就寫折子遞上去讓皇帝自己慢慢看吧。范質(zhì)這一改規(guī)矩,趙匡胤也欣然接受,從此之后直到清朝,被范質(zhì)改變的這個傳統(tǒng)再也沒有恢復(fù)回去。iii

  范質(zhì)在去世之后又立起了一座里程碑——宋太祖看范質(zhì)死了,感嘆他辛辛苦苦操勞了這么多年,再看他家無余財,房子也只有自住的一套,也不經(jīng)營什么產(chǎn)業(yè),更是覺得這人不錯。(從趙匡胤的這些感慨里,我們可以反推出當時的很多的大臣肯定都是大炒房地產(chǎn)成風,同時還利用權(quán)力經(jīng)營產(chǎn)業(yè)。)趙匡胤一挑大指:“這才是真宰相??!”——更重要的評語是宋太宗趙光義作的,他說:“宰輔當中若論守規(guī)矩、慎名節(jié)、重操守,沒人能比得過范質(zhì)。范質(zhì)這人哪兒都好,但是,可惜了一點啊——他欠周世宗一死?。 保ㄔ纵o中能循規(guī)矩、慎名器、持廉節(jié),無出質(zhì)右者,但欠世宗一死,為可惜爾。iv)

  宋太宗這個“但是”意義重大,《宋史》后文評論道:

  【【五季至周之世宗,天下將定之時也。范質(zhì)、王溥、魏仁浦,世宗之所拔擢,而皆有宰相之器焉。宋祖受命,遂為佐命元臣,天之所置,果非人之所能測歟。質(zhì)以儒者曉暢軍事,及其為相,廉慎守法。溥刀筆家子,而好學(xué)終始不倦。仁浦嘗為小史,而與溥皆以寬厚長者著稱,豈非絕人之資乎。質(zhì)臨終,戒其后勿請謚立碑,自悔深矣。太宗評質(zhì)惜其欠世宗一死。嗚呼,《春秋》之法責備賢者,質(zhì)可得免乎!】】

  這段是說:五代到了周世宗的時候,天下已經(jīng)快要歸于平定了。范質(zhì)、王溥、魏仁浦這三個人都是周世宗提拔起來的,都有宰相之才。宋太祖接受天命當了皇帝之后,把這些超級能干的前朝舊臣一塊兒給收編了,老天爺?shù)男乃颊娌皇欠踩四軌虼y的啊。范質(zhì)是儒生出身,卻通曉軍事,當了宰相以后廉潔奉公,謹守法度?!顿|(zhì)臨終前,一再叮囑孩子們不可以給自己請謚立碑,看來他心中是有著很深的悔恨啊。宋太宗評論范質(zhì),說他“欠(周)世宗一死”。嗚乎,《春秋》筆法責備賢者,范質(zhì)是逃不了這個責備嘍!

  ——依咱們現(xiàn)代人看,宋太宗這就叫得了便宜還賣乖,但開國初期的皇帝們都是這樣,打天下的時候是一個邏輯,坐天下的時候又是一個邏輯,打天下的時候是一個天命,坐天下的時候又是一個天命,而且還得想方設(shè)法讓大家把打天下時候的邏輯和天命都給忘了,讓老百姓們把打天下的時候?qū)λ麄兊脑S諾都給忘了,誰要敢舊事重提誰就是犯禁,必須給以嚴懲。這就是伯夷、叔齊的經(jīng)典悖論,也是漢景帝那句“吃馬肉不吃馬肝”的另一種體現(xiàn)。想那范質(zhì),到底是周世宗的托孤之臣,從這一點上來說,范質(zhì)也確實有點兒對周世宗不住。這個問題一經(jīng)宋太宗的渲染,就成了:皇恩浩蕩,臣子應(yīng)當肝腦涂地。這個邏輯進一步會演變成:不管皇帝睬沒睬你,只要你生在這個皇朝,那么,這個皇朝就對你皇恩浩蕩,你就應(yīng)該對這個皇朝肝腦涂地,如果這個皇朝被篡奪了,你就應(yīng)當為此獻出生命——是這個皇朝給了你生存權(quán),所以,你自然也就欠這個皇朝一條命。(這會兒就不提天命了。)

  “欠世宗一死”,這句話自宋太宗以后,就一直飄蕩在歷代知識分子的頭頂,在一代代皇朝更替的時候起著鬼頭刀的作用,嗯,再不能像五代那樣歷仕新朝了呀,必須從一而終,必要的時候就要勇于死節(jié)——因為你欠老皇帝一條命。

  吳梅村那句最著名的詩句“浮生所欠只一死,塵世無由識九還”,出處就在這里,在那個明清易代之際,吳梅村因為自己沒去自殺而日日夜夜地受到良心的譴責。

  “皇恩浩蕩,臣子應(yīng)當肝腦涂地”,這兩者之間真有因果關(guān)系嗎?可能在宋朝的時候還有,到了后來就越發(fā)地淡了。一個典型的例子是:被電視劇渲染得清正廉明的雍正爺在真實的歷史上曾經(jīng)對臣下的一份奏折中“君恩深重,涓埃難報”這句話大為光火——我們一時恐怕很難理解,這八個響當當?shù)淖址置魇窃诒碇倚牡难?,難道還有什么不對嗎?這的確是表忠心的,也的確說得不對,雍正駁斥說:“你只管去盡臣節(jié),說哪門子君恩深淺呀!”是呀,無論皇帝對你恩深還是恩淺,甚至冤枉了你,你也得盡忠,不能有絲毫二心,這個“忠”,總是要無條件一忠到底的。但這里也可能有個語境隔閡:奏折里所謂的“君恩深重”也許正是前文講過的《菊與刀》的那種無所不在的“恩情”。

  自從伍子胥時代消逝之后,對“忠”的認識上普遍都是雍正主義的,其影響波及之廣甚至讓我們現(xiàn)代人也深有切膚之感。比如,在談到太平天國史的重要史料《李秀成供詞》的時候,潘旭瀾為我們講述的關(guān)于這份供詞的真?zhèn)沃妫?br />
  【【1956年,有人撰文認為,從內(nèi)容上看,李秀成不應(yīng)向曾國藩談?wù)薪祮栴};從字跡上而言,有司法部法醫(yī)研究所筆跡專家鑒定與李秀成字跡不同為根據(jù),斷言是曾國藩偽造。1962年曾氏后人將李秀成原稿交臺灣世界書局影印出版……當偽造說已經(jīng)根本不能立足之時,政治權(quán)威出面說話了:“白紙黑字,鐵證如山,晚節(jié)不忠,不足為訓(xùn)?!边@個批語,現(xiàn)在看來,有很高的策略水平。以肯定供詞真實性為潛臺詞,超越了對真?zhèn)螁栴}論爭的表態(tài),轉(zhuǎn)而為對李秀成的評價。重點在于忠字,尤其是晚節(jié)的忠不忠。隨著“白紙黑字,鐵證如山”這種用于斷大案的嚴峻語氣,給李秀成做了一個“晚節(jié)不忠”這樣一個既從根本上否定而又有點彈性的結(jié)論。要忠于什么,不言自明。晚節(jié)不忠,最是要不得。無論什么情況下,無論出于什么動機,無論被忠的對象如何,都必須一忠到底到死。最后從“古為今用”著眼,以“不足為訓(xùn)”警世。有人體會出深刻含意,寫了長文解讀,說李秀成是叛徒,狠批“叛徒哲學(xué)”,借題發(fā)揮,影射現(xiàn)實,很快成為最高層官員之一。v】】

  這是多么近的事情,顯然,“封建傳統(tǒng)的大包袱”對我們來說從沒有真實存在過,“儒家思想的大包袱”的真實性就更成問題,真正成為我們現(xiàn)代人的“大包袱”的或許正是綿延兩千多年的專制傳統(tǒng)吧?“忠”的意義就是其中一例。

  一般人都認為“忠君”是儒家思想,其實原本不是的,孔孟不講這一套,法家才講,比如韓非子,談忠孝一點兒不比后儒遜色?!俄n非子》里專門有一篇“忠孝”,其中舉了這個一個例子:做兒子的如果常常稱贊別人的爸爸,開口閉口就說:“瞧人家誰誰他爸,每天都早起晚睡,努力工作來掙錢養(yǎng)家,離過勞死只有一步之遙,真是個稱職的好爸爸呀!”做兒子的如果盡說這種話,這不分明是在指責自己的爸爸么,這樣的兒子可絕對不是個孝子。同樣的道理,如果做臣子的整天都說先王如何如何好,這不也是等于在罵自己的主子么,這樣的臣子也絕對不是忠臣。那么,怎樣才是忠臣呢?——很簡單,別提堯舜湯武那些古代圣王如何如何的好,別提先烈們?nèi)绾稳绾蔚某绺撸灰M力守法,忠心不二地服侍主子,這才叫做忠臣。vi

  那么,不符合韓非子這個忠臣標準的臣子又該如何呢?《韓非子·初見秦》告訴我們:“為人臣不忠,當死?!?br />
  再看這樣一段話:“為人臣則忠,為人父則慈,為人子則孝,能審行此,無官不治,無志不徹,為人上則明,為人下則圣。君鬼(懷)臣忠,父慈子孝,政之本也?!薄@是我們很熟悉的“父慈子孝,兄友弟恭”那套,分明是儒家無疑了,但是,這段話的出處卻是和儒家最無緣的——是睡虎地秦簡里的《為吏之道》,是以嚴刑峻法著稱的秦政府派發(fā)給公務(wù)員的行為準則。

  看看,這是很多人以為是儒家思想的東西,其實卻未必真是儒家,這就是隨著社會進入專制時代之后,儒家思想開始與時俱進,法家的一些妙處就這么不動聲色地融到儒家思想當中了,在“儒家”這個大標簽下,其實是一鍋大雜燴,而董仲舒就是以“君權(quán)神授”在傳統(tǒng)儒家思想和法家的無條件忠君思想之間巧妙地搭了一座橋梁。

  董仲舒果然厲害,把問題的源頭推到老天身上,大體上彌縫了理論破綻。可我們?nèi)绻鄦栆痪涞脑挘骸八耐普撜娴哪敲磭烂軉??”呵呵,也不一定哦?br />
  我們知道,“君權(quán)神授”的說法中國有,外國也有,外國董仲舒也做過一套非常相似的論證,而且正如他們一貫所表現(xiàn)的那樣,更在意論述的嚴謹性,他們說:亞當?shù)纳龣?quán)是上帝授予的,所以是神圣不可侵犯的,進一步所以,亞當和他以后的父親們對自己所生育的子女也就擁有著絕對的權(quán)威。這個論證是有著《圣經(jīng)》來作支持的,因為《圣經(jīng)》的“十誡”中勸告人們服從君王所用的表達是“孝順你的父親”。

  歸納一下來說:上帝授予了人類第一個男子亞當以“絕對父權(quán)”,而“絕對父權(quán)”等同于“絕對君權(quán)”,后世的統(tǒng)治者是從亞當那里傳承下來這個“絕對父權(quán)/君權(quán)”的,所以他們對子民有具有天然的生殺予奪的權(quán)力,而子民們則要對統(tǒng)治者報以絕對的服從。

  別以為這僅僅是理論上的說法——首先,原始部落里確實有著這樣的父權(quán)例子,比如人類學(xué)家愛德華·泰勒以巴西森林中的低級野蠻部族為例,說在那里“父親可以隨意處置他的妻子和孩子,甚至把他們賣為奴隸,而鄰近的人既沒有權(quán)力、也不愿干涉他的處理”,vii而愛倫·坡的詩中以“偉大”來定義的羅馬令人吃驚地也曾是這般“絕對父權(quán)”的領(lǐng)地:“最古的羅馬法律允許家長進行嚴厲的統(tǒng)治,其嚴厲性是我們新時代人的思想所難以理解的,因為父親可以對自己成年的兒子進行體罰或者把他們處死,可以強迫他們結(jié)婚或跟妻子分離,甚至把他們賣掉”;viii其次,就在我們著名的中國盛世,就在比董仲舒稍早些的時代里,絕對父權(quán)和絕對君權(quán)就曾經(jīng)有過一次真實的聯(lián)手——這是漢朝初定的時候,戰(zhàn)亂方歇,民生凋敝,糧食價格暴漲,《漢書·食貨志》記載說:人吃人,全國人口減半,劉邦下令,準許人民群眾賣掉孩子,準許到蜀漢地區(qū)逃荒。ix

  這無論如何也是無可奈何之下的權(quán)宜之計,可權(quán)宜到這種份上,總有點兒讓人毛骨悚然。我們可以想像一下在那個大饑荒的歲月里,“賣掉孩子”是怎樣的一種情境?怕不會是“易子而食”吧?

  “準許賣掉孩子”,這一法令的言下之意就是:孩子不是“人”?!獨v史上的殺嬰現(xiàn)象是層出不窮的,老百姓們雖然沒什么文化,或許也沒受過多少“孝道”的宣傳,但在實際生活當中也對親生骨肉行使著家長的權(quán)力。日本學(xué)者西山榮久曾經(jīng)研究中國的殺嬰現(xiàn)象,把原因居然歸納出十三條之多,后來江紹原還補充了駭人聽聞了一點:“西山榮久并且在末段‘贅言’中辯明‘幼兒的尸體遺棄’與Infanticide不能混為一談。他說殤兒被視為討債的冤鬼,故不埋葬。但我們可以補充一兩句:幼兒的尸體不但拋棄了‘一任犬鴉的嚙食’,而且許被斫幾刀,或剁成幾塊,以防其再來投胎(今春漢口便發(fā)生過這種事,見《大陸報》,原文附在篇末)。又,怪胎往往也享不到埋葬的權(quán)利……”x看來,無論談不談父權(quán)問題,父親確實天然就比孩子有“權(quán)”,而在那古老的社會里,從父權(quán)到君權(quán)似乎也是順理成章的。

  那么,如果我們就在文明社會遠遠地冷眼旁觀,會怎樣理解這種父權(quán)和君權(quán)呢?上帝真的賦予了亞當以“絕對父權(quán)”了嗎?這種“絕對父權(quán)”又真的可以合法演變成“絕對君權(quán)”嗎?——讓我們再想一步:如果老天爺或上帝暫時退席,君權(quán)的合法性難道就論證不出來了嗎?

  呵呵,也不盡然,比如十七世紀的英國政治學(xué)者費爾瑪就大有“道法自然”的精神,說:既然“自然”建立了父權(quán),那么,由一個人來統(tǒng)治大家是非常合乎自然之道的。xi

  的確,想像一下人類社會的自然發(fā)展,好像還真是這么回事,而且,兒子/子民的服從同樣也是自然而然的:“即使在最民主的社會里,這種片面性和不可逆性也總是建立在社會模仿的基礎(chǔ)上,也就是說,建立在家庭的基礎(chǔ)上。因為父親一直是并且永遠是他兒子的第一位主人、神父和榜樣。每一個社會,即使今天的社會,都是從這種方式開始的?!蹦箍凭S奇引用了塔德的這一段話,并且說道:“服從與家庭相互依附,接受一個就意味著接受另一個。這種聯(lián)系一旦建立,群體心理學(xué)就把它引向邏輯的極端,并把父親轉(zhuǎn)變成每一種領(lǐng)袖的先兆。”xii

  是呀,從父權(quán)很容易推論出君權(quán),從絕對父權(quán)也很容易推論出絕對君權(quán),兩者之中全都暗含著子女/子民對父家長與君主的“依賴和恐懼”(這兩個詞是套用弗洛姆的說法xiii),而當時代演進之后,絕對君權(quán)也很容易推論出“絕對國家之權(quán)”——如果我們刻意混淆“國家”的諸多定義的話。這些理論都是一脈相承的,像蔡元培這樣的近現(xiàn)代開明大學(xué)者就曾提出:每個國民的性命和財產(chǎn)都是國家賜予的,所以,當國家遇到危難的時候,每個國民都應(yīng)當勇于舍棄自己的財產(chǎn)和性命來作衛(wèi)國之戰(zhàn)?!绻覀儼巡淘嗟摹懊窦s國家”這個前提刻意拋開的話,那么他這番話就和董仲舒等人的君權(quán)之論沒什么差別了,遺憾的是,很多人都在有意無意地忽略這個前提。

  那么,絕對父權(quán)和絕對君權(quán)是可以反駁的嗎?

  注釋:

  i [美]費正清:《觀察中國》(傅光明/譯,世界知識出版社2002年第1版,第115頁)

  ii [美]弗洛姆:《健全的社會》(孫愷詳/譯,王馨缽/校,貴州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1版,作者前言)

  iii 可參看錢穆:《中國歷代政治得失》(三聯(lián)書店2005年第2版),第69頁:相權(quán)低落之反面,即是君權(quán)之提升。即以朝儀而言,唐代群臣朝見,宰相得有座位,并賜茶。古所謂“三公坐而論道”,唐制還是如此。迨到宋代,宰相上朝,也一同站著不坐。這一類的轉(zhuǎn)變,說來甚可慨惜。但歷史演變,其間也不能盡歸罪于一切是黑暗勢力之作祟,或某某一二人之私心故意作造出。宋太祖在后周時,原是一個殿前都檢點,恰似一個皇帝的侍衛(wèi)長。他因緣機會,一夜之間就做了皇帝,而且像他這樣黃袍加身做皇帝的,宋太祖也并不是第一個,到他已經(jīng)是第四個了。幾十年中間,軍隊要誰做皇帝,誰就得做。趙匡胤昨天還是一殿前都檢點,今天是皇帝了,那是五代亂世最黑暗是表記。若把當時皇帝來比宰相,宰相卻有做上一二十年的。相形之下,皇帝反而不像樣?!F(xiàn)在若要撥亂反正,尊王是首先第一步。而且皇帝的體統(tǒng)尊嚴不如宰相,也易啟皇帝與宰相之間的猜嫌。據(jù)說當時宰相為了避嫌起見,為了表示忠誠擁戴新皇帝起見,所以自過謙抑,遜讓不坐,這樣才把政府尊嚴皇帝尊嚴漸漸提起,漸漸恢復(fù)了。

  iv 《宋史·范質(zhì)傳》

  v 潘旭瀾:《太平雜說》(百花文藝出版社2000年第1版,第279-280頁)

  vi 《韓非子·忠孝》:夫為人子而常譽他人之親曰:“某子之親,夜寢早起,強力生財以養(yǎng)子孫臣妾”,是誹謗其親者也。為人臣常譽先王之德厚而愿之,是誹謗其君者也。非其親者知謂之不孝,而非其君者天下此賢之,此所以亂也。故人臣毋稱堯、舜之賢,毋譽湯、武之伐,毋言烈士之高,盡力守法,專心于事主者為忠臣。

  vii愛德華·泰勒:《人類學(xué)》(連樹聲/譯,上海文藝出版社1993年第1版)

  viii愛德華·泰勒:《人類學(xué)》(連樹聲/譯,上海文藝出版社1993年第1版)

  ix 《漢書·食貨志》:漢興,接秦之敝,諸侯并起,民失作業(yè)而大饑饉。凡米石五千,人相食,死者過半。高祖乃令民得賣子,就食蜀、漢。

  x江紹原著、陳泳超整理:《民俗與迷信》(北京出版社,2003年第1版,第126-128頁)“中國民間嬰孩殺害的原因”(原載《新女性》四卷9期,1929年9月1日)。西山榮久歸納的十三條原因是:(1)迷信——舉《史記·孟嘗君列傳》及《癸辛雜識》不舉五月五日子為例。(2)懷孕時有奇特的故事——舉例:《詩經(jīng)·大雅·生民》篇后稷之被棄;《指月錄·五祖弘忍傳》生后之被拋于濁港中。(3)孝道——郭世道瘞兒養(yǎng)母;《明史·孝義列傳》中《沈德四傳》,江伯兒母疾愈,殺兒還愿。(4)為自己的利益以媚人——易牙殺子為菜以獻齊桓公。(5)一時偏激的情感。(6)家庭不和。(7)妻妾間的妒忌。(8)戰(zhàn)亂時。(9)男女間的失倫。(10)兒女的身體不完備——未舉例,只云“這是中國各地通行的”。(11)子女過多。(12)迫于饑餓。(13)慮一家將來的負擔。

  ——說點兒閑話:寫此文時,正值社會上廢除中醫(yī)之聲又起,網(wǎng)絡(luò)之上論辯正酣,不知有人想起沒,這位江紹原前輩反中醫(yī)的一位先驅(qū),他認為中醫(yī)處在醫(yī)學(xué)發(fā)展的“玄學(xué)階段”。好幾十年過去了,大家又開始以新熱情論辯老問題了。

  xi “道法自然”,這個“自然”并非現(xiàn)代人所謂的“大自然”,而是約略等于“自然而然”,比如王充在《論衡·自然》里的用法:天地合氣,萬物自生,猶夫婦合氣,子自生矣。萬物之生,含血之類,知譏知寒。見五谷可食,取而食之;見絲麻可衣,取而衣之?;蛘f以為天生五谷以食人,生絲麻以衣人。此謂天為人作農(nóng)夫、桑女之徒也。不合自然,故其義疑,未可從也。試依道家論之。

  xii [法]莫斯科維奇《群氓的時代》(許列民、薛丹云、李繼紅/譯,江蘇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1版,第236頁)

  xiii 弗洛姆的這段話很有參考價值:“那種認為孩子在愛其他人之間,先‘愛’自己的父母的想法,應(yīng)當被看成是想當然的幻想。對這個年齡的孩子來說,父母是依賴和恐懼的對象,而不是愛的對象。就其性質(zhì)而言,愛的基礎(chǔ)是平等和獨立。如果我們把對父母的愛與充滿深情然而卻是被動的依戀與習(xí)慣上的畏懼性的順從區(qū)別開來,那么,對父母的愛(如果要發(fā)展的話)則是在后期而不是在童年才得到發(fā)展,雖然(在有利條件下)我們可以在較早的年齡發(fā)現(xiàn)這種愛的萌芽……” [美]弗洛姆:《健全的社會》(孫愷詳/譯,王馨缽/校,貴州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1版,第31頁注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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