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說中的統(tǒng)治者顓頊(據(jù)說生活于公元前的第三個千年)有一孫女,她在織布時吞了在她附近的一枚玄鳥卵。她因此懷孕并生一子,其子的后裔中包括輔助傳說中的統(tǒng)治者舜和禹的一批人。這就是秦王室和旁系的趙王室(它統(tǒng)治中國西北毗鄰秦國的趙國)的神話中的起源。[1]
但是,對那些對神話不感興趣的人來說,秦的真實的史事始于非子,此人是一個小酋長和高明的牧馬人,在公元前897年(按傳統(tǒng)的年表),他得到周王賜給的一小塊封地(附庸),這樣就可以為周王室牧養(yǎng)馬匹;此后不久,他的后裔得到了公的稱號。[2] 這個稱為秦的附庸位于今甘肅省的天水,在今西安市(陜西)之西渭水上游約190英里之處。后來,幾次遷都使秦越來越東移,主要的幾次遷移發(fā)生在公元前677年,那一年在雍(今陜西鳳翔,約在西安西北偏西約90英里)建立了新都,公元前350年終于又遷往咸陽(西安西北約12英里)。本章不打算系統(tǒng)地提供公元前361年(那一年改革者商鞅來秦)以前的大事記,而只涉及少數(shù)幾個突出的特征。
秦初期的幾個統(tǒng)治者把大部分精力專門放在與稱為戎的“野蠻人”的軍事斗爭方面,戎生活在西方和北方,在公元前822年殺死了秦的一個統(tǒng)治者。但在公元前623年秦的二次大勝后,隨著秦日趨強大和日益卷進諸夏內(nèi)部的戰(zhàn)爭和陰謀,關(guān)于戎的材料就變得很少了。戎對秦的最后一次進攻見于史籍關(guān)于公元前430年的記載中,一個世紀后,在公元前315年,秦攻占了戎的二十五座城邑,這說明那時,這個一度以游牧為生的民族,至少有一部分人已經(jīng)定居了。
毫無疑問,秦的統(tǒng)治者和人民在文化上——很可能還在種族上——深受其鄰近部落的影響。在秦的整個歷史中,秦曾以野蠻和“非諸夏”之國而聞名。公元前266年,毗鄰的魏國的某貴族向魏王驚呼道:“秦與戎翟同俗,有虎狼之心……不識禮義德行。”[3] 秦帝國的未來丞相李斯在公元前237年向未來的秦始皇上疏:“夫擊甕叩缶彈箏搏髀,而歌呼嗚嗚快耳者,真秦之聲也?!保?]
《史記》卷五中有幾條記載說明,秦逐漸采用了其他國家的制度和禮儀。公元前753年秦政府開始專設(shè)史官紀事。在公元前676年,秦采用了稱之為伏的夏祭和節(jié)日,前326年,它又采用了稱為臘的更為重要的冬祭(它在整個漢代仍然是主要的新年節(jié)日)。
有兩個其價值尚模糊不清的文化貢獻與殉葬有關(guān)。在商代,殺人為死亡的顯貴殉葬的做法在華夏文化區(qū)已普遍實行,并且持續(xù)到周代后期,當時出現(xiàn)了以陶俑或木俑代替受害的真人的動向。到漢代,用真人殉葬的做法已在中國本土消失。③
公元前678年秦武公死時,據(jù)記載,“初以人從死,從死者六十六人?!惫?21年秦穆公死,史籍記載從死者177人,這是已知的最大數(shù)字。[5] 公元前384年,這種做法在秦正式被禁止,這可能是因為這時人道主義的思想有了發(fā)展。但在公元前210年秦始皇死時,他的許多妃子連同營造他陵墓的許多勞工隨葬,以防止他陵墓的秘密被泄露出去。
另一種顯然是秦從其東鄰借鑒而舉行的人祭,它只見于關(guān)于公元前417年的記載中。據(jù)記載,〔秦〕公主“首次”嫁〔黃〕河為妻。這段記載反映了鄰國魏國每年選美女給稱為河伯的黃河之神當妻子的習(xí)俗。美女穿著結(jié)婚的華麗服飾,被放在類似喜床的浮筏上,最后浮筏與其美麗的受害者一起沉入河中。[6]
在行政和經(jīng)濟方面,公元前456年是秦設(shè)置一個縣的無可爭辯第一年。[7] 史籍記載,公元前408年開始征糧稅;這段記載很重要,因為它標志著秦的農(nóng)民可能從為所依附的封建主服勞役轉(zhuǎn)為以實物繳納土地稅(可能最后直接繳給國家政府)。在此以前,其他國家已經(jīng)有了類似的發(fā)展。
在政治方面,公元前770年秦開始脫穎而出,當時在殺死了周平王之父的戎的一次進攻以后,周平王將國都東遷時秦襄公給他提供了保護。作為報答,周平王將秦的領(lǐng)地從附庸提高到正式的國的地位,從此秦的統(tǒng)治者能以平等的地位與其他的國君打交道了。公元前750年,在秦打敗戎之后,它就對周政府東遷后留在周原來版圖中的人民行使主權(quán)。
在公元前4世紀以前最杰出的統(tǒng)治者為秦穆公(公元前659—前621年),曾經(jīng)產(chǎn)生了許多以他為中心的傳說。公元前645年,通過與鄰國晉的戰(zhàn)爭,他擴大了秦的領(lǐng)土,囊括了黃河以西的一切地方。公元前623年,在吞并了戎的大片領(lǐng)土后,周王承認它“遂霸西戎”。[8] 可是政治上的這種發(fā)展沒有持續(xù)下去。經(jīng)過公元前412—前408年的長期斗爭以后,魏(晉分成三國之一)成功地收復(fù)了晉以前喪失的黃河西部的全部領(lǐng)土。公元前361年秦孝公即位時,《史記》說其他國家仍把他的國家看成一個次等的盟外之國。
?。?] 商(周以前的王朝)王室同樣在吞咽玄鳥卵所引起的一個奇跡般想法中尋根。關(guān)于祖先起源的各種神話,見張光直:《藝術(shù)、神話和禮儀:古代中國取得政治權(quán)力之道路》(坎布里奇,1983),第10—13頁。
?。?] 非子及其三個最接近的繼承者在統(tǒng)治時都沒有確定的貴族頭銜,但從莊公(公元前821—前778年)起直至公元前325年,所有秦統(tǒng)治者都有公的爵位。
[3] 《史記》卷四四,第1857頁(沙畹:《〈史記〉譯注》第5卷,第179頁)。禮、義、德行均為儒家用詞。
[4] 《史記》卷八七,第2543—2544頁(卜德:《中國第一個統(tǒng)一者》,第19頁)。
?。?] 《詩經(jīng)》第131首詩深切地哀悼了其中的三人,見阿瑟·韋利:《詩經(jīng)》(倫敦,1937),第311—312頁;高本漢:《詩經(jīng)》(斯德哥爾摩,1950),第84頁。
?。?] 阿瑟·韋利的《九歌》(倫敦,1955)第48—52頁中對河神及其傳說有詳細的描述。約在報道秦的這種習(xí)俗的同時,根據(jù)傳說所說它在魏被一名著名官員所革除,當他看到女巫負責每年選新娘時,就下令把她們本人投入河中,這樣她們就成了河神的非自愿的新娘。雖然蒂莫特斯·波科拉博士對這個故事的真實性提出疑問,但看來他對河神崇拜本身,包括“結(jié)婚”儀式的真實性并不懷疑,見其作:《傳說和歷史中的西門豹》,載《古東方研究》,8(1981),第265—298頁,特別是268—272頁。見《史記》,卷一二六第3211—3212頁的官方傳記(波科拉:《西門豹》,第268—270頁;J.J.德格羅特:《中國的宗教制度》[萊頓,1892—1910,臺北1964年再版],第6卷第1196—1198頁)。
?。?] 關(guān)于郡縣制的情況及記載第一個縣的年代,見注10。
?。?] 另一個表示他“偉大”的跡象是前面提到的一個事實:他在公元前621年死去時,有177人從死。
但是,對那些對神話不感興趣的人來說,秦的真實的史事始于非子,此人是一個小酋長和高明的牧馬人,在公元前897年(按傳統(tǒng)的年表),他得到周王賜給的一小塊封地(附庸),這樣就可以為周王室牧養(yǎng)馬匹;此后不久,他的后裔得到了公的稱號。[2] 這個稱為秦的附庸位于今甘肅省的天水,在今西安市(陜西)之西渭水上游約190英里之處。后來,幾次遷都使秦越來越東移,主要的幾次遷移發(fā)生在公元前677年,那一年在雍(今陜西鳳翔,約在西安西北偏西約90英里)建立了新都,公元前350年終于又遷往咸陽(西安西北約12英里)。本章不打算系統(tǒng)地提供公元前361年(那一年改革者商鞅來秦)以前的大事記,而只涉及少數(shù)幾個突出的特征。
秦初期的幾個統(tǒng)治者把大部分精力專門放在與稱為戎的“野蠻人”的軍事斗爭方面,戎生活在西方和北方,在公元前822年殺死了秦的一個統(tǒng)治者。但在公元前623年秦的二次大勝后,隨著秦日趨強大和日益卷進諸夏內(nèi)部的戰(zhàn)爭和陰謀,關(guān)于戎的材料就變得很少了。戎對秦的最后一次進攻見于史籍關(guān)于公元前430年的記載中,一個世紀后,在公元前315年,秦攻占了戎的二十五座城邑,這說明那時,這個一度以游牧為生的民族,至少有一部分人已經(jīng)定居了。
毫無疑問,秦的統(tǒng)治者和人民在文化上——很可能還在種族上——深受其鄰近部落的影響。在秦的整個歷史中,秦曾以野蠻和“非諸夏”之國而聞名。公元前266年,毗鄰的魏國的某貴族向魏王驚呼道:“秦與戎翟同俗,有虎狼之心……不識禮義德行。”[3] 秦帝國的未來丞相李斯在公元前237年向未來的秦始皇上疏:“夫擊甕叩缶彈箏搏髀,而歌呼嗚嗚快耳者,真秦之聲也?!保?]
《史記》卷五中有幾條記載說明,秦逐漸采用了其他國家的制度和禮儀。公元前753年秦政府開始專設(shè)史官紀事。在公元前676年,秦采用了稱之為伏的夏祭和節(jié)日,前326年,它又采用了稱為臘的更為重要的冬祭(它在整個漢代仍然是主要的新年節(jié)日)。
有兩個其價值尚模糊不清的文化貢獻與殉葬有關(guān)。在商代,殺人為死亡的顯貴殉葬的做法在華夏文化區(qū)已普遍實行,并且持續(xù)到周代后期,當時出現(xiàn)了以陶俑或木俑代替受害的真人的動向。到漢代,用真人殉葬的做法已在中國本土消失。③
公元前678年秦武公死時,據(jù)記載,“初以人從死,從死者六十六人?!惫?21年秦穆公死,史籍記載從死者177人,這是已知的最大數(shù)字。[5] 公元前384年,這種做法在秦正式被禁止,這可能是因為這時人道主義的思想有了發(fā)展。但在公元前210年秦始皇死時,他的許多妃子連同營造他陵墓的許多勞工隨葬,以防止他陵墓的秘密被泄露出去。
另一種顯然是秦從其東鄰借鑒而舉行的人祭,它只見于關(guān)于公元前417年的記載中。據(jù)記載,〔秦〕公主“首次”嫁〔黃〕河為妻。這段記載反映了鄰國魏國每年選美女給稱為河伯的黃河之神當妻子的習(xí)俗。美女穿著結(jié)婚的華麗服飾,被放在類似喜床的浮筏上,最后浮筏與其美麗的受害者一起沉入河中。[6]
在行政和經(jīng)濟方面,公元前456年是秦設(shè)置一個縣的無可爭辯第一年。[7] 史籍記載,公元前408年開始征糧稅;這段記載很重要,因為它標志著秦的農(nóng)民可能從為所依附的封建主服勞役轉(zhuǎn)為以實物繳納土地稅(可能最后直接繳給國家政府)。在此以前,其他國家已經(jīng)有了類似的發(fā)展。
在政治方面,公元前770年秦開始脫穎而出,當時在殺死了周平王之父的戎的一次進攻以后,周平王將國都東遷時秦襄公給他提供了保護。作為報答,周平王將秦的領(lǐng)地從附庸提高到正式的國的地位,從此秦的統(tǒng)治者能以平等的地位與其他的國君打交道了。公元前750年,在秦打敗戎之后,它就對周政府東遷后留在周原來版圖中的人民行使主權(quán)。
在公元前4世紀以前最杰出的統(tǒng)治者為秦穆公(公元前659—前621年),曾經(jīng)產(chǎn)生了許多以他為中心的傳說。公元前645年,通過與鄰國晉的戰(zhàn)爭,他擴大了秦的領(lǐng)土,囊括了黃河以西的一切地方。公元前623年,在吞并了戎的大片領(lǐng)土后,周王承認它“遂霸西戎”。[8] 可是政治上的這種發(fā)展沒有持續(xù)下去。經(jīng)過公元前412—前408年的長期斗爭以后,魏(晉分成三國之一)成功地收復(fù)了晉以前喪失的黃河西部的全部領(lǐng)土。公元前361年秦孝公即位時,《史記》說其他國家仍把他的國家看成一個次等的盟外之國。
?。?] 商(周以前的王朝)王室同樣在吞咽玄鳥卵所引起的一個奇跡般想法中尋根。關(guān)于祖先起源的各種神話,見張光直:《藝術(shù)、神話和禮儀:古代中國取得政治權(quán)力之道路》(坎布里奇,1983),第10—13頁。
?。?] 非子及其三個最接近的繼承者在統(tǒng)治時都沒有確定的貴族頭銜,但從莊公(公元前821—前778年)起直至公元前325年,所有秦統(tǒng)治者都有公的爵位。
[3] 《史記》卷四四,第1857頁(沙畹:《〈史記〉譯注》第5卷,第179頁)。禮、義、德行均為儒家用詞。
[4] 《史記》卷八七,第2543—2544頁(卜德:《中國第一個統(tǒng)一者》,第19頁)。
?。?] 《詩經(jīng)》第131首詩深切地哀悼了其中的三人,見阿瑟·韋利:《詩經(jīng)》(倫敦,1937),第311—312頁;高本漢:《詩經(jīng)》(斯德哥爾摩,1950),第84頁。
?。?] 阿瑟·韋利的《九歌》(倫敦,1955)第48—52頁中對河神及其傳說有詳細的描述。約在報道秦的這種習(xí)俗的同時,根據(jù)傳說所說它在魏被一名著名官員所革除,當他看到女巫負責每年選新娘時,就下令把她們本人投入河中,這樣她們就成了河神的非自愿的新娘。雖然蒂莫特斯·波科拉博士對這個故事的真實性提出疑問,但看來他對河神崇拜本身,包括“結(jié)婚”儀式的真實性并不懷疑,見其作:《傳說和歷史中的西門豹》,載《古東方研究》,8(1981),第265—298頁,特別是268—272頁。見《史記》,卷一二六第3211—3212頁的官方傳記(波科拉:《西門豹》,第268—270頁;J.J.德格羅特:《中國的宗教制度》[萊頓,1892—1910,臺北1964年再版],第6卷第1196—1198頁)。
?。?] 關(guān)于郡縣制的情況及記載第一個縣的年代,見注10。
?。?] 另一個表示他“偉大”的跡象是前面提到的一個事實:他在公元前621年死去時,有177人從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