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泰昌朝,1620年8月至9月

劍橋中國明代史 作者:


  盡管萬歷朝的最后幾年在政治、經(jīng)濟,特別是軍事上造成了災(zāi)難,但1620年的大多數(shù)敏銳的觀察家完全不相信王朝已經(jīng)沒有希望。不過他們知道面臨嚴重的問題。例如,在1620年4月,自從1618年東北的軍事情況變得嚴重以來,第三次增加了田賦。[1] 由于大家都知道萬歷皇帝的內(nèi)庫決不是空的,他只不過拒絕用自己的錢財來保衛(wèi)這個帝國,因此舉國上下對這次增加田賦都很不高興。1620年夏,御史張銓代表他的許多同事率直地警告皇上說,繼續(xù)加賦不能解救遼東,但能耗盡國家剩余的財力,從而為內(nèi)亂創(chuàng)造條件。[2]

  張銓在1621年慷慨就義,因其忠勇,死后受到朝廷追贈,他并不反對軍事行動本身。他只是認為,中國人必須在充分認識本朝有限的物力、財力的條件下去抵抗?jié)M洲人。鑒于明朝軍隊前兩年在東北蒙受的災(zāi)難,[3] 這種見解也許是有道理的。但這種見解在朝廷和軍隊中受到輕率分子有效的反對,最后給中國一方帶來悲慘的結(jié)局。

  雖然張銓的奏議對政府的政策沒有直接的影響,他關(guān)于內(nèi)亂危險的警告卻不是沒有根據(jù),因為那時北京就接到報告,說中國北方出現(xiàn)了新的反政府活動的浪潮。許多這類活動是由所謂白蓮教的成員帶頭的,白蓮教是一個類似宗教的組織,在這個王朝的早期,它曾引起不小的麻煩,當(dāng)萬歷朝后期山東和北直隸的經(jīng)濟情況開始惡化時,它再度變得活躍起來。[4] 這樣,明朝當(dāng)局就受到雙重的威脅,因為在萬歷皇帝于1620年8月18日去世之前不久,滿洲軍隊繼他們頭年的驚人勝利之后,又在遼東各地對中國居民點和軍隊的前哨基地進行了毀滅性的襲擊。

  朱常洛登基

  盡管有這些危險和困難,許多1620年住在北京的人(包括朝廷許可住在那里的少數(shù)耶穌會會士),把萬歷朝48年統(tǒng)治——其中許多年充滿了爭吵——的結(jié)束,看作是王朝從頭開始的一個機會。許多人把希望寄托在太子朱常洛(1582—1620年)身上,在經(jīng)過萬歷皇帝和他的大臣們在繼承問題上的長期激烈爭論之后,他于1601年被指定為皇位繼承人。[5] 部分地由于朱常洛不是他父親的選擇,部分地由于他們父子的關(guān)系從來不密切,新皇帝的支持者希望他能迅速地完全改變他父親的一些不得人心的政策,進行他們認為必要的改革。他們沒有失望。1620年8月19日,在萬歷皇帝死后僅一天和朱常洛正式即位前14天,從內(nèi)庫中拿出了白銀100萬兩供邊防之用。同時,取消了自16世紀90年代以來一直引起爭吵的礦稅和商稅,并召回萬歷皇帝派往各地督稅的受人憎恨的太監(jiān)。[6]

  我們不知道朱常洛是否根據(jù)他父親的遺詔發(fā)出這些命令,因為據(jù)說萬歷皇帝在臨死時終于承認了他的錯誤。在中華帝國后期,“遺詔”常常被竄改,以適合新統(tǒng)治者或朝廷重臣的需要和愿望。十分清楚的是,朱常洛繼續(xù)使他父親從前的批評者高興。8月21日,他從皇室積蓄中又拿出100萬兩用于遼東。

  新皇帝在1620年8月28日正式即位,按照慣例,在這種時候宣布下一個太陰年的第一天(1621年1月22日)是他的統(tǒng)治正式開始的日子。朱常洛選擇“泰昌”一詞作他的年號,它使人想起和平與繁榮?;实酆退念檰杺冇眠@種方式表明他們決心扭轉(zhuǎn)王朝衰落的命運,這種命運籠罩著萬歷皇帝在位的最后幾年。

  泰昌皇帝登基后,在他面臨的所有問題中最需要他迫切注意的,也許就是給帝國的官僚機構(gòu)配備人員了。因為萬歷皇帝在他去世之前的二十多年中,對大臣們懇請他任命已經(jīng)空出的職位,一直不予理睬。結(jié)果,到1620年夏,北京和一些地方的許多部門和機構(gòu),人員嚴重不足,官紀不振,效率低下。新皇帝立即行動起來,恢復(fù)了許多人的官職,這些人有的是被他父親革職的,有的是因?qū)φ聞?wù)的處理不滿憤而辭職的。在最先召回的人中有鄒元標(1551—1624年)和馮從吾(1556—1627?年),兩人都與開始為人所知的東林運動有聯(lián)系。[7]

  這個“運動”實際上包括兩個相互間既有聯(lián)系又有區(qū)別的組織。第一個組織由不滿現(xiàn)實的學(xué)者和退職的官吏組成,他們聚集在無錫附近的東林書院,從事講學(xué)和哲學(xué)討論,致力于促進整個中國社會在道德上的復(fù)興。他們深信當(dāng)時的腐敗和道德淪喪是由于傳統(tǒng)的儒家教育和價值觀念的衰落,認為只有當(dāng)從事教育的老師們再次培養(yǎng)出正直不阿的官吏和學(xué)者時,才有可能恢復(fù)好的政府和一個功能正常的社會。

  第二個組織更具有政治性,以卷入朝中持續(xù)的黨派論爭的人為代表,他們企圖恢復(fù)政府人員的正直。[8] 這些人的確跟東林書院有聯(lián)系,但跟書院的許多成員不同,他們都是政治上的積極行動者。不論他們在具體問題上可能有多么大的分歧,他們在目標和理想上有足夠的一致使他們的敵人把他們列為一“黨”,在一個把忠誠、一致和政治上的團結(jié)看得很高的社會里,“黨”是一個含有貶義的詞。東林的積極分子以同樣的方法回敬,他們在朝廷里同其他黨派的斗爭成為萬歷朝的一個突出的政治特點。[9] 在這里具有特別重要意義的事實是,后來參加到東林事業(yè)中去的人,在16世紀80年代和90年代關(guān)于皇位繼承的爭論中,曾支持過朱常洛。當(dāng)朱常洛終于登上皇位,雖然不確切知道他的政治意圖,但他似乎是樂意慷慨地報答他們的。的確,在1620年8月和9月的一個短時期中,鄒元標、馮從吾和他們的朋友們很像是控制了政府。

  紅丸案

  這時災(zāi)難突然發(fā)生——至少對那些指望泰昌皇帝完成政府改革的人來說是如此。9月6日,在任命了幾個東林黨人擔(dān)任政府要職后一天,38歲的皇帝突然患了重病。京城幾乎立即充滿了關(guān)于一個暗殺陰謀和與此關(guān)連的宮廷密謀的謠言,據(jù)傳這涉及萬歷和泰昌兩個皇帝的后妃、太監(jiān)和各種宮廷人員。

  雖然不知道詳情,但據(jù)說泰昌皇帝病后不久,一個同鄭貴妃[10] (約1568—1630年,她的兒子在繼承皇位上是泰昌皇帝的主要競爭者)相勾結(jié)的太監(jiān),給皇帝吃了什么藥,引起無法控制的腹瀉?;实蹠簳r在床上繼續(xù)做一些工作,但到9月17日,他衰弱下去,不久就開始公開談到他的迫近的死亡。最后,在9月25日,他命令一個聲稱有靈丹妙藥的次要官員將藥送至寢宮。不顧大臣和御醫(yī)們關(guān)于此藥可疑的警告,泰昌皇帝服了兩粒這個官員所進的紅丸。他在第二天早晨黎明時死去,在此后好幾年,稱為紅丸案的互相指控給政治辯論增加了黨派色彩。[11]

  移宮案

  從泰昌皇帝生病的消息傳開時起,朝廷的官員,包括忠于東林黨的人如兵科右給事中楊漣( 1571—1625年)和御史左光斗(1575—1625年),_0642_2[12] 就擔(dān)心皇帝的權(quán)力落入宮中奸人之手。他們的擔(dān)憂來自這樣一個事實,即沒有母親的14歲的太子朱由校(1605—1627年)[13] 據(jù)說處于泰昌皇帝的寵妃李氏的影響之下。李氏有政治野心,皇帝死前不久有一次接見大臣,她闖進來,要求封她為皇后,這個地位將使她對繼承人有相當(dāng)大的法定權(quán)力?;实劬芙^了她,這表明皇帝也不信任她。

  當(dāng)9月26日早晨皇帝的死訊傳出后,楊漣、禮部尚書劉一燝(1567—1635年)[14] 和其他大臣去到乾清宮,要求見太子。起初,他們的要求遭到同情李選侍的太監(jiān)的拒絕。以楊漣為首的大臣們強行入宮,并查問朱由校的下落。一個曾經(jīng)在別的事情上與東林黨人合作過的太監(jiān),這時護送太子出來見他們。他被帶到附近的文華殿,群臣在那里正式叩見他們的下一個皇帝。

  宮廷里的政治斗爭是邪惡的。李選侍拒絕離開乾清宮,雖然朱由校已經(jīng)脫離了她的控制,但她宣稱,太子在個人生活和國家大事上都需要她的幫助和指點。但楊漣、左光斗和其他東林領(lǐng)袖不打算把太子交給一個他們根本不能信任的人,因為他們剛失去一個與他們志同道合的皇帝,為此他們曾等待了二十多年。左光斗指出,一個未婚男子和一個既不是他母親又不是他父親的法定妻子的女人住在一起是非禮的,他實際上是指責(zé)李選侍圖謀篡位,像唐朝的武后那樣。[15] 這樣的指責(zé)引起李選侍及其支持者的忿恨,但達到了預(yù)期的目的。9月30日,她移居到紫禁城內(nèi)的另一個住處。東林勢力雖然贏得了一個重要勝利,但權(quán)力斗爭并未緩和。實際上這樁移宮案只不過剛剛開始。

 ?。?] 這個布告很可能對朝鮮人比對日本人更有影響。關(guān)于原文,見國史編纂委員會編:《朝鮮王朝實錄》[93](《李朝實錄》)(1400—1445年;第二次印刷,1603—1606年,摹印本,漢城,1968—1970年),30,第1—2葉。

 ?。?] 見《明人傳記辭典》[191],第731頁。

 ?。?] 《日本在亞洲大陸的擴張:日本史研究,特別是關(guān)于它和中國、朝鮮和俄國的國際關(guān)系》[296](伯克利,1937—1940年),Ⅰ,第171頁。但是,使用這部著作必須慎重,因為它帶有濃厚的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前日本國家主義的色彩。桑塞姆說,朝鮮國土上的全部侵略軍達到接近的數(shù)量,都是“一級作戰(zhàn)人員”。見桑塞姆:《日本史》[445],第539頁注19。

  [4] 見陳璘傳記,《明人傳記辭典》[191],第167—174頁。

 ?。?] 《朝鮮王朝實錄》[93](《李朝實錄》),30,第16葉(97);第4—5葉(55—63)。

 ?。?] 1619年的這些軍事活動,在我的論文《1619年的遼東戰(zhàn)役》[252]中作了充分的分析,《遠東》,28(1981年),第30—54頁。加里·萊迪亞德教授曾建議我利用朝鮮資料。

 ?。?] 竺可楨:《中國近五千年來氣候變動的初步研究》[106],見《中國科學(xué)》,16,2(1973年5月),第240—245、252頁。

  [8] 何炳棣:《中國人口研究,1368—1953年》[205](坎布里奇,1959年),第3—23頁;和德懷特·H.珀金斯:《中國的農(nóng)業(yè)發(fā)展,1368—1968年》[424](芝加哥,1969年),第194—201頁。

 ?。?] 韓大成:《明代商品經(jīng)濟的發(fā)展與資本主義的萌芽》[197],見《中國資本主義萌芽問題討論集》(北京,1957年),第1048—1050頁。又見吉爾伯特·羅茲曼:《中國清代和日本德川幕府時代的城市網(wǎng)》[440](普林斯頓,1973年),第41—45頁。

 ?。?0] 見海倫·鄧斯坦:《晚明的時疫:一個初步調(diào)查》[149],見《清史問題》,3,3(1975年11月),第9—10頁和第52—59頁上的地圖。

 ?。?1] 例如,在《金瓶梅》的幾乎任何一章中都有這方面的描寫,見克萊門特·埃杰頓譯:《金蓮:譯自小說的中文原文》[150],4卷(倫敦,1939年)。

 ?。?2] 何炳棣:《中國會館史論》[204](臺北,1966年),第40頁;和彭信威:《中國貨幣史》[421](1954年;第3版,上海,1965年),第741—752頁。

 ?。?3] 關(guān)于這些改革,見梁方中(音):《中國的一條鞭法稅制》[337],王毓銓譯(坎布里奇,1956年):黃仁宇;《16世紀明代的稅收和政府財政》[254](劍橋,1974年),第112—133頁;和杰里·登納林:《財政改革與地方控制:官紳聯(lián)盟經(jīng)受住征服》[143],見《中華帝國晚期的沖突與控制》[528],小弗雷德里克·韋克曼和卡羅琳·格蘭特編(伯克利和洛杉磯,1975年),第86—120頁。

 ?。?4] 威拉德·J.彼得森:《匏瓜:方以智與思想變革的動力》[425](紐黑文和倫敦,1979年),第64—80頁;和袁清(音):《城市的暴亂和騷動》[623],見《從明至清:17世紀中國的征服、地域和連續(xù)性》[476],喬納塞恩·D.斯彭斯和小約翰·E.威爾斯編(紐黑文和倫敦,1979年),第280—320頁。

 ?。?5] 全漢升和李龍華:《明代中葉后太倉歲出銀兩的研究》[122],《中國文化研究所學(xué)報》,6,1(1973年12月),第169—24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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