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朝廷的并存
弘光時期,給許多從北方到南方來避難的明藩王指定了新的居住地點。魯王朱以海從山東遷到浙江東南部;唐王朱聿鍵的封地在河南,當南京陷落時,他正經(jīng)過蘇州去廣西。[1] 唐王曾繼續(xù)南行。當杭州陷落時,他在一個正在撤退的將領鄭鴻逵的保護下,退到錢塘江上游。[2] 在連續(xù)接到禮部尚書黃道周的三封勸說信后,他于1645年7月10日在衢州宣布即監(jiān)國位的決定。然后他繼續(xù)沿浙江福建之間的陸路南行,穿過江西的東北角,翻越仙霞嶺,沿途為建立他的朝廷制定具體計劃。
他在7月26日到達福州郊外。三天后,他進城正式即監(jiān)國位。這時發(fā)生了一次常見的爭論,一些人認為唐王暫即監(jiān)國位比較慎重,待他恢復了福建以外相當一部分疆土后再即皇帝位,而另一些人則認為,在如此混亂的情況下,只有皇帝的號召力才能振奮人民精神,組織起他們的支持。后一種意見占了上風,1645年8月18日,唐王在福州成了隆武皇帝。
同時,清先遣人員和新派的地方官員已經(jīng)迅速進入通常稱為浙東的富庶地區(qū)。[3] 人民對這種霸占權力和當?shù)卦S多掌權者輕易屈服的反感,7月31日在余姚爆發(fā)成為起義。在鄉(xiāng)紳領袖的領導下,撤換了地方官吏,幾天內(nèi),明官軍將領和鄰近地區(qū)均起而響應。清的官員和與之勾結(jié)的人被處死或監(jiān)禁;建立起各種民軍;清軍被趕回錢塘江西岸。這些起義的領袖立即支持臺州的起義領袖們,他們正要求魯王在浙東就監(jiān)國位以鼓舞人民的抵抗。魯王爽快地接受這個要求,于8月下旬在紹興正式成為監(jiān)國。[4]
雖然魯王的支持者中有幾個人當大臣頗有經(jīng)驗,但他的政權的主要人物實際上全是浙東本地人。還有一些人受到重視,是因為他們發(fā)起并領導地區(qū)的志愿組織和民軍,激發(fā)他們的是對鄉(xiāng)土的驕傲與關心。這種鄉(xiāng)土觀念有很大的作用。它說明這個地區(qū)人民對魯王政權的支持為什么高于其他任何南明政權所得到的支持。它還使他們能夠迅速部署戰(zhàn)斗人員到關鍵性的防御地點;他們熟悉本地情況,因而占了上風。他們以值得稱贊的敏捷,沿錢塘江東岸和杭州灣南岸建立起一條弧形防線。他們還努力與浙江北部、西部和長江三角洲河湖地區(qū)的抵抗活動取得聯(lián)系。然而,他們很少考慮擴大朝廷的影響,使其超出這個小小的地區(qū)。
隆武政權的管轄范圍比魯王政權大,這本是福建即位者的優(yōu)勢所在。朝廷中最著名的人物大學士黃道周是福建人;在天啟和崇禎朝,他作為“正義”事業(yè)直言不諱的辯護者遠近聞名。此外,隆武皇帝特別注重從福建以外招徠人才。他很有抱負,想同浙江、江西、湖廣以及大別山區(qū)幾百個據(jù)點的抗清領袖取得聯(lián)系并授與他們頭銜。[5] 他希望廣東和廣西的文武官員服從他,期待從四川那么遠的地方來的報告。但是,福建在經(jīng)濟和地形上的限制,加上大多數(shù)隆武朝的重要支持者只圖自保,阻撓了對其他省份的實際控制;持自保觀點的代表人物是鄭鴻逵和鄭芝龍兄弟,他們的利益僅限于福建省。
鄭芝龍(當時外國人稱他為尼古拉斯·伊昆)起初在中日海外貿(mào)易中充當翻譯和助手。盡管兩國政府有種種限制,他仍逐漸成為中國東南沿海港口和這一帶水域的霸主。他最初以一個不尋常的強盜而著名,具有出色的組織與訓練才能,極欲充當社會領袖,愿意不時地與政府當局合作。1628年,明朝政府爭取到他的投降。此后,在明朝軍事機構(gòu)的庇護下,他擴大了勢力,最后升到總兵的職位。[6]
弘光皇帝封鄭芝龍為伯爵;隆武皇帝封鄭鴻逵和鄭芝龍為侯爵,以報答他們幫助他建立朝廷。此外,鑒于鄭芝龍實際上控制了福建的財政,皇帝授予他廣泛的權力,讓他兼戶、工、兵三部尚書。起初,隆武皇帝慶幸得到這樣一個人的支持,容許他把自己的許多親戚朋友安插在重要部門。由于沒有孩子,皇帝甚至過繼鄭芝龍的長子鄭森為己子,賜姓朱,取名成功,號稱“國姓爺”,儀同駙馬都尉。隆武皇帝和這位“國姓爺”(即中國歷史上著名的鄭成功)的親密關系,對南明事業(yè)有深遠的影響。
合作失敗
直到1645年10月,隆武朝廷才知道在浙江建立了另一個朝廷。立即派出一個使臣帶著隆武皇帝的詔書去紹興。他在10月下旬到達,他的到來在魯王的大臣中引起了分裂。起初,魯王愿意退位,支持他在福建的“皇叔父”。幾個素有重望的人也力勸他以大局為重,受隆武皇帝節(jié)制。但大學士兼兵部尚書張國維激烈反對,說福州“鞭長莫及”;如果監(jiān)國退位,浙東脆弱的抵抗運動就會瓦解;在這個時候改換朝廷,將使君臣之間失去信任。
魯王聽信了這些話。其他的官員被迫對抵制隆武朝廷表示一致同意,于是遣回使臣,并帶去一封按照張國維的意見寫的回書。結(jié)果,雖然魯王的許多文武官員秘密地請求或接受了隆武皇帝的任命和封號,但魯王朝廷根本不想與隆武朝廷合作,于是,兩個朝廷之間的關系變成了“水火不相容”。
1646年2月,隆武皇帝曾給他的“皇侄”送去一封令人感動的信,懇求他為了中興事業(yè)進行合作,并發(fā)誓不同室操戈。他誠懇地說明他要求最高統(tǒng)治權并非出于自私,說明由于戰(zhàn)略上的原因,他不能避免在魯王的地區(qū)計劃軍事行動。[7] 但不知這封信是否送到了紹興的魯王朝廷。那年春末,隆武皇帝派一個御史帶了許多銀兩去犒勞駐守在錢塘江的軍隊,但得不到魯王當局的保護,結(jié)果被不受約束的軍隊殺害。夏初,魯王派一個使臣去福建,被隆武皇帝監(jiān)禁并處死,這也許是由于懷疑他與鄭芝龍勾結(jié)。
要解釋這一系列悲痛的事件,我們必須從地理、兩位藩王的性格和當時恐懼的心情來看。福建和浙江的人口稠密地區(qū)之間,綿亙著幾座大山,阻塞了直接的交往,即使在最好的時期,福州與紹興之間也不可能有迅速的交通。
第二,唐王和魯王以相反的性格特點保持他們的統(tǒng)治地位。魯王監(jiān)國仁慈溫厚,他只做禮儀上需要他做的事,而讓文臣武將發(fā)揮主動精神。但他下定決心并真心愿意充當那些想為明朝而戰(zhàn)的人的傀儡領袖,也許他感到他不能拋棄他的支持者。
唐王現(xiàn)在40多歲,飽經(jīng)憂患,在囚禁中度過半生。他在整個童年和部分成年時期都與被他祖父不公正地囚禁的父親作伴。1636年當北京受到滿族人的威脅時,他帶兵勤王,違犯了明朝律令,被廢為庶人。在1644年弘光帝登極大赦,釋放他并恢復他的王位之前,他不過是在明朝囚禁罪宗的鳳陽高墻內(nèi)茍活而已。
現(xiàn)在,從禁錮中解放出來,他甚至表現(xiàn)出更大的決心與主動精神,這種決心和主動精神曾招致崇禎皇帝對他的非難。他儉樸,勤勉,只有一個10年來和他一起備嘗辛苦的妻室曾氏,他不怕物質(zhì)上的犧牲。他很有學問,特別是在歷史和明朝的制度方面,他以他的繼承權而驕傲,這是他歷盡苦難得來的,他現(xiàn)在相信他的時機已經(jīng)到來,他是唯一能中興明朝的藩王。雖然他對待魯王很審慎,但以完全不同的態(tài)度對待1645年秋在廣西桂林稱帝失敗的靖江王朱亨嘉。這個不走運的藩王被押送到福建,廢為庶人,死于獄中,以招示這個地區(qū)其他明宗室成員。很明顯,隆武皇帝具有一種強烈的、出自內(nèi)心的使命感,不欲與別人分享領導權,即使是他自己的大臣們。
第三,對與另一個權力中心的合作兩個政權都不夠放心。緊張、敵意和黨派偏見,使爭取皇帝好感的對手均被指責為煽動叛亂。此外,許多得到魯王和隆武政權雙重任命的人,這樣做只是為圖私利,玷污了這種本來是高貴的行為。
內(nèi)部問題和戰(zhàn)略問題
魯王政權和隆武政權起初都采取防御姿態(tài)。為什么它們都沒有取得進攻的優(yōu)勢,原因大同小異:缺乏供應基地;后勤上的困難加上文武官員之間的敵視;依靠正義精神對待硬性的軍事組織、紀律和訓練問題;以及兩位藩王不同的統(tǒng)治方法。對這些我們還可以加上福建普遍發(fā)生的各種社會動亂。兩個政權都面對滿族騎兵無可置疑的陸上優(yōu)勢。但這要到一年以后才成為現(xiàn)實,而在此期間,兩個政權都不是變得更強而是更弱了。
魯王的兵力約20萬人,全靠錢塘江或杭州灣沿岸的浙東地區(qū)供應。由于支撐政權的基層的性質(zhì)、魯監(jiān)國消極的統(tǒng)治方式和在財政及軍隊供應上普遍的分散傾向,沒有建立起一個中央的稅收部門。開始實行的是一個寬松的原則,即明朝官軍的軍餉出自他們所在的州縣的賦稅收入,而民兵和志愿兵(由各種“義士”領導的軍隊)則靠他們原來的地區(qū)自愿捐助。官軍不滿于這種安排,要求將所有為進行戰(zhàn)事而增加的錢物,交由他們控制,根據(jù)戰(zhàn)略需要進行分配。但是,“義軍”領袖[8] 不信任官軍,不同意這個建議。折衷方案是,所有的軍隊,包括官軍和義軍,應從最近的地點得到支援,可以是賦稅收入,也可以是愛國捐獻,這個方案主要不是出于原則,而是出于權宜之計。沒有一個后勤方案真正解決了在“分地和分餉”問題上的爭吵。
1645和1646年之間的冬季,愈來愈嚴重的供應短缺,促使官軍偷竊預定給志愿軍的給養(yǎng),導致一片混亂。當饑餓在魯王的軍隊中成為普遍現(xiàn)象后,許多“義軍”戰(zhàn)士干脆拔腿回家,而官軍則求助于搶劫和敲詐勒索。在沒有中央的后勤管理的情況下,任何中央的指揮機構(gòu)都是無能為力的。此外,當明水師在長江三角洲地區(qū)被清軍擊敗后轉(zhuǎn)移到魯王地區(qū),陷于走投無路的瓦解境地時,他們也不能做些什么。
戰(zhàn)術問題上也同樣存在分歧。在將領中,有的贊成迅速攻打杭州,有的提出應首先加強紹興的防御。幾次成功的跨過錢塘江的進攻對杭州造成了威脅;而且,明軍隊穿過浙江西部幾乎到達太湖,暫時使這個地區(qū)的清軍陷于孤立。但這類進攻失敗的時候居多,原因是魯王軍隊之間、魯王軍隊與他們希望會合的清軍后方的抵抗團體之間,配合與聯(lián)絡都很差。文人領導的“義軍”喜歡獨立行動,不考慮別人的計劃和所冒的危險。在1646年2月的另一次進攻杭州失敗后,這種情況仍在繼續(xù)。魯王的將領不得不把錢塘江以西的土地讓給清軍。寄希望于明軍的水上優(yōu)勢以抵御清軍水師的進攻,或橫渡杭州灣,從海寧西北進入敵后,鼓動人民起來反抗。
隆武政權的兵源、財源和給養(yǎng)主要來自福建,其次來自廣東和廣西;但都不夠充分。朝廷建立后不久,就認識到即使是最低限度的軍事開支,也遠遠超過福建和兩廣目前賦稅收入的總和。這個問題一方面試圖以加緊搜刮來解決。從橋梁和港口征收五花八門的通行稅;經(jīng)常向店家和食鹽專賣行業(yè)攤派各種費用;搜刮地方財政的盈余;賣官鬻爵;征收各種愛國捐助,如地主按照土地面積的“大戶助”,紳士按照功名的“紳助”,官吏按照品級的“官助”。另一方面則希望逐漸縮小軍隊的部署。鄭芝龍在1646年5月報告說,供應和武裝當時駐守福建的所有軍隊,需要156萬兩白銀——仍然遠遠超出政權的支付能力。
于是,皇帝同意將福建的賦稅收入只用于支援福建。這個樂觀的計劃要招募3萬人把守各關口,1萬人維護州縣的自安,每年花費86.2萬兩。浙江西南部、江西和湖廣的軍事行動,軍費必須全部就地籌措。把守各關隘的軍隊實際人數(shù),從未達到計劃的數(shù)字,而部署在那里的少數(shù)幾千人得到的配給,經(jīng)常在標準以下。廣東直接向江西南部和福建的隆武朝廷提供一些賦稅收入。但數(shù)目只相當于正常稅收的一個零頭,根本不能滿足朝廷的迫切需要。
有幾個因素合起來限制了稅收進入隆武朝廷和給養(yǎng)到達前線。一個是地理上的。福建主要河系的上游,地勢崎嶇,山關險要,這些地方的運輸機構(gòu)根本擔負不起一場較大的戰(zhàn)爭的緊急任務。其他因素不是與普遍的社會動亂有關,就是與鄭芝龍的人品和動機有關。
前面已經(jīng)提到,明朝兩個首都的相繼陷落以及伴隨而來的行省和地方政府的驚惶失措,使非法活動和潛在的社會沖突迅速表面化。在福建、江西、廣東三省交界的山區(qū)地帶,麻煩有增無減。由于這個地區(qū)的土匪很難控制,長期以來在贛南(江西南部贛州周圍地區(qū))駐有專門鎮(zhèn)壓土匪的軍隊,這里的居民也常在自衛(wèi)中被殺害?,F(xiàn)在,大批匪幫襲擊廣東東部和福建西南部的地區(qū),不僅需要轉(zhuǎn)移人力物力來對付他們,而且危及陸上的交通運輸路線。鄰近地點的佃農(nóng)起來反對地主,因為他們在收租時“大斗進,小斗出”。[9] 隨著日月推移,在福建全境都發(fā)生了“山賊”的襲擊,攔路搶劫成為常事,地方爭斗不受約束,由于鄭芝龍的注意力轉(zhuǎn)向別處,甚至一些海盜也重操舊業(yè)了。在這種情況下,人民無法知道新派來的官吏和新增加的捐稅是否合法,自然把他們所有的一切藏起來,以保證他們自己生存的需要。
此外,在福建的許多文官和士紳看來,從前的海盜鄭芝龍現(xiàn)在不過是一個監(jiān)守自盜者。他們懷疑他企圖從他們的地區(qū)和他們身上榨取更多的錢財。許多人不但不響應愛國捐輸?shù)奶栒伲踔吝B正規(guī)的貨物稅也不交付。傳統(tǒng)史學對鄭芝龍有很大偏見,難以客觀地評價這個人。的確,他能干、狡猾、野心勃勃,并在一定范圍內(nèi)很有權勢。的確,他希望通過支持隆武皇帝擴大與深化他在福建的勢力。但同樣明顯的是,他不愿削弱或犧牲他辛苦得來的賺錢的海事基地,去進行一場內(nèi)陸戰(zhàn)爭,其結(jié)果可能是朝廷遷往別的省份。也許他一再以給養(yǎng)和準備不足為由而反對皇帝所熱衷的“親征”,是根據(jù)對形勢的正確判斷。但鄭芝龍的拖延(它引起朝廷里著名文臣對他的嘲笑以及皇帝不露聲色的輕視),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他自己的長遠打算與皇帝的長遠打算根本沖突。
文臣一派希望把皇帝從福建及其土皇帝的限制中解救出來,所以他們辯論說,迅速的進攻將鼓舞浙江和江西人民的反抗精神,因為他們正受到征服者的蹂躪。武將一派(特別是鄭氏兄弟,他們希望保住他們的既得利益)辯論說,需要謹慎,要慢慢來;他們反對走出福建的主要山口,到外面去作戰(zhàn)。這個斗爭集中表現(xiàn)在黃道周與鄭芝龍的摩擦中。
為了反對鄭芝龍的阻撓,黃道周在1645年11月自請督師北伐,去援助最近在江西東北部遭到失敗的明朝義軍。他沒有得到鄭氏兄弟任何幫助,就帶著一小支全由熱心的志愿者組成的烏合之眾和一個月的口糧離開了福建。他相信沿路上他能全憑“忠義”的號召,得到他所需要的人員和給養(yǎng)。黃道周的出征在福建和江西得到熱烈的響應,但他的軍隊太缺乏訓練,與陳兵江南南端的清軍根本不能匹敵。1646年2月初,黃道周在那里很容易地被清軍擊敗了。兩個月后,他和他最親密的同事在南京被殺。這對隆武皇帝是一個可怕的打擊,他一直依靠黃道周幫助他維持朝中文武官員的均勢。
隆武皇帝堅強的性格表現(xiàn)出諸多矛盾的傾向,在平時,這些傾向可能得到調(diào)和,但在受到挫折時,就更加顯露出來了。他希望以東漢的光武帝(統(tǒng)治時期為公元25—57年)為榜樣,后者以杰出的將才使?jié)h朝得到中興,他喜歡大臣們鼓勵他這樣做。他在即皇帝位七天后,就宣布了他的親征計劃,指定他的弟弟新唐王朱聿■在他不在時處理福州的事務。由于上面談到的各種原因,他一直不能離開福州,直到1646年1月,他進駐建寧,宣布他想直接從那里出發(fā),前往長江下游地區(qū)的廣大戰(zhàn)場。
同時,他十分看重皇帝作為文學藝術的榜樣和保護人所起的作用,經(jīng)常親自起草他的公告,寫得又快又好,熱情地接受作為禮物送給他的成百卷書籍,在十分困難的條件下固執(zhí)地堅持科舉制度。他反復告誡軍隊不要擾民;但他無可奈何地看到社會上充滿武裝沖突,慨嘆政權不再能控制黷武主義和好斗精神了。
在用人上,隆武皇帝的態(tài)度也自相矛盾。他的熱情使他歡迎任何看起來同他有共同目的的人。結(jié)果,許多只會吹牛的無能之輩被派出去擔任重要職務,而在朝廷里,皇帝又想親自做太多的事,而沒有利用他清閑、臃腫的內(nèi)閣中幾個有真才的人。
隆武皇帝在戰(zhàn)略問題上反復無常。部分原因是他急于對來自前沿省份(浙江、江西和湖廣)的任何消息,不論是好的還是壞的,積極作出回答,于是就先下命令,然后才考慮命令的可行性。但在這種情況下,即使是最堅定的舵手也要和猶豫不決進行斗爭。首先,是鄭氏兄弟的態(tài)度,他們公開支持,暗中拖延。似乎他們的準備工作永遠做不完,他們的給養(yǎng)永遠不夠充分,他們永遠不會執(zhí)行從杉關和分水關向西向北出擊的任務。這樣,皇帝只能走到建寧為止。其次,很難得到準確的情報:關于清軍在錢塘江上游的實力,關于用水師成功地進攻杭州和蘇州地區(qū)的可能性,關于江西千變?nèi)f化的局勢,關于遙遠的湖廣的復雜事態(tài),等等。
這種情況打亂了皇帝的戰(zhàn)略。起初,他計劃沿錢塘江而下,在去南京的路上收復杭州。然后,他希望把福建、江西北部和湖廣中部的明朝軍隊集合在他的領導下,從鄱陽湖以東的某處順流而下直搗南京。最后,當清軍對福建西北各關口的壓力增加時,他考慮移蹕贛州,從那里他可以收復江西北部,或把他的朝廷遷到相對說來防御較強的湖廣南部。結(jié)果,他看來更可能前往江西或穿過江西,而不是進入浙江或江南,1646年3月,他回駐延平,在這里他再次宣誓出關,決不回福州。
兩個政權相繼滅亡
隆武皇帝一直特別關心守住江西南部,因為如果清軍完全占領該省,就會堵塞所有出入福建的主要陸上通道,并使廣東易于受到進攻。他授與在那里積極進行抵抗的明朝官員以很高的官職,并派他的一些最得力的大臣,包括大學士蘇觀生和郭維經(jīng),去幫助保衛(wèi)那個地區(qū)。1646年5月下旬,傳來贛州被圍的消息,隆武朝廷面臨真正的危險,他們盡一切努力挽救局勢。
贛州的明軍總數(shù)在4萬人以上,但他們是一鍋大雜燴:來自福建、江西、廣東和湖廣的明官軍(許多是新近才招募的)、來自江西和貴州的土著、出于利害關系而與明朝的事業(yè)相結(jié)合的山賊。盡管這時清軍在江西的指揮混亂,而且士氣低落,但明軍的統(tǒng)帥都不能集中力量把清軍從贛州趕走,使這座城市愈來愈孤立。
同時,浙江的清軍逐漸鞏固了他們在錢塘江以西的地位,盡管南京與杭州之間的地區(qū)并不完全安定。1646年4月,清廷命貝勒博洛為征南大將軍。6月14日,他率師進駐杭州,準備從杭州南面的大堤渡過錢塘江。但東南持續(xù)的干旱使江水暴落,水流緩慢,泥沙淤積。從上游一些距離紹興不太遠的地方騎馬渡江成為可能。7月10日,當清軍騎兵在桐廬渡過錢塘江時,防守軍隊立即向紹興潰逃。清騎兵在后面追趕,并與另一支從杭州用船渡過錢塘江口的清軍在紹興地區(qū)會合。
魯監(jiān)國聽說方國安和他的軍隊向紹興撤退時,就逃出了紹興。他顯然害怕這支軍隊會洗劫這座城市,而他自己將被方國安劫留,作為投降的禮物。他很快從陸路逃往臺州,但在那里他險些被方國安的一個朝同一方向撤退的部下所劫持。因此他從海門出海,得到水師提督張名振的保護,后者隨即將他轉(zhuǎn)移至舟山。
7月末,在延平的隆武朝廷聽到清軍渡過錢塘江的消息。此后不久,鄭芝龍借口對付海盜襲擊,離開了延平。他手下駐守在西北各關口的少數(shù)軍隊,不久也隨他而去。雖然隆武皇帝試圖支援浙江東南并加強福建北部邊界,但失敗主義的看法充斥他的朝廷。重新激發(fā)他的支持者的效忠精神的努力,未能防止他的政府的解體。
仙霞關告急才終于促使皇帝踏上去贛州的道路,他的隨行人員在1646年9月29和30日依次離開延平。但兩天后,清軍占領延平的消息使他們感到驚慌。許多人星散,一些人試圖追隨皇帝,皇帝則帶著少數(shù)侍衛(wèi)向汀州急行。他在汀州被一小隊清軍趕上,隨即于10月6日同皇后一起被殺。[10]
1646年10月17日,當滿族貴族不戰(zhàn)而進入福州時,這座城市幾乎空了。鄭芝龍可能已同清方談判了一些時候。投降條件仍未確定,他摧毀了他在福州的火藥庫,退到更南一些的主要基地。但一個月后,鄭芝龍不顧他的兒子和部下許多將領的反對,在福州正式向清投降,對方答應他任福建和廣東總督。但不久他就在去“朝見[新]皇帝”的借口下被帶到北方,隨即在北京被嚴密地監(jiān)視起來。其他隆武朝廷投降清廷的文官武將,被允許幫助清軍征服廣東,以觀后效。
?。?] 吳偉業(yè):《綏寇紀略》[598](清初;臺北,1968年重?。a遺,下,第17—22葉。
?。?] 劉宗周:《劉子全書》[353](約1821—1850年,臺北重印,無日期),18,第3—5、13—15葉。
?。?] 羅伯特·B.克勞福德:《阮大鋮傳》[127],見《中國文化》,6,2(1965年3月),第28—105頁。
[4] 賀凱:《明代中國的監(jiān)察制度》[262](斯坦福,1966年),第209—210頁。
?。?] 見本書第10章,《魏忠賢掌權》、《魏忠賢的垮臺》。
?。?] 安杰拉·席:《吳三桂在1644年:重新評價》[209],見《亞洲研究雜志》,34,2(1975年2月),第443—453頁。陳生璽:《清兵入關與吳三桂降清問題》[55],見《明清史國際學術討論會論文集》(天津,1982年),特別是第723—735頁。
[7] 趙翼:《廿二史劄記》[46](1795年和1800年序;上海,1937年重?。?5,第740頁。
[8] 赫爾穆特·威廉:《多爾袞與史可法之間的通信》,見《中國》,7,5—6(1933年),第239—245頁。史可法答多爾袞書有不同的版本。見談遷:《棗林雜俎》[499](17世紀中葉;重印,載《筆記小說大觀》)(臺北,1962年重?。?,壬集,第18葉;比較溫睿臨:《南疆逸史》[561](1711年;上海,1960年重??;重印,《晚明史料叢書》,第1卷,東京,1967年),5,第38—39頁,與史可法:《史忠正公集》[470],(1784年;臺北,1968年重?。?,第23—25頁。
?。?] 錢■:《甲申傳信錄》[81](清初;重印,《中國內(nèi)亂外禍歷史叢書》,8,上海,1947年;臺北,1964年重印),第149—153頁。孟森:《明清史論著集刊》[374],第29—43頁。
?。?0] 錢秉鐙:《南渡三疑案》,載《所知錄》[82](1651年;臺北,1970年摹印本),3;林時對:《荷牐叢談》[344](17世紀中葉;重印,《臺灣文獻叢刊》,153,臺北,1962年),第126—129頁。
弘光時期,給許多從北方到南方來避難的明藩王指定了新的居住地點。魯王朱以海從山東遷到浙江東南部;唐王朱聿鍵的封地在河南,當南京陷落時,他正經(jīng)過蘇州去廣西。[1] 唐王曾繼續(xù)南行。當杭州陷落時,他在一個正在撤退的將領鄭鴻逵的保護下,退到錢塘江上游。[2] 在連續(xù)接到禮部尚書黃道周的三封勸說信后,他于1645年7月10日在衢州宣布即監(jiān)國位的決定。然后他繼續(xù)沿浙江福建之間的陸路南行,穿過江西的東北角,翻越仙霞嶺,沿途為建立他的朝廷制定具體計劃。
他在7月26日到達福州郊外。三天后,他進城正式即監(jiān)國位。這時發(fā)生了一次常見的爭論,一些人認為唐王暫即監(jiān)國位比較慎重,待他恢復了福建以外相當一部分疆土后再即皇帝位,而另一些人則認為,在如此混亂的情況下,只有皇帝的號召力才能振奮人民精神,組織起他們的支持。后一種意見占了上風,1645年8月18日,唐王在福州成了隆武皇帝。
同時,清先遣人員和新派的地方官員已經(jīng)迅速進入通常稱為浙東的富庶地區(qū)。[3] 人民對這種霸占權力和當?shù)卦S多掌權者輕易屈服的反感,7月31日在余姚爆發(fā)成為起義。在鄉(xiāng)紳領袖的領導下,撤換了地方官吏,幾天內(nèi),明官軍將領和鄰近地區(qū)均起而響應。清的官員和與之勾結(jié)的人被處死或監(jiān)禁;建立起各種民軍;清軍被趕回錢塘江西岸。這些起義的領袖立即支持臺州的起義領袖們,他們正要求魯王在浙東就監(jiān)國位以鼓舞人民的抵抗。魯王爽快地接受這個要求,于8月下旬在紹興正式成為監(jiān)國。[4]
雖然魯王的支持者中有幾個人當大臣頗有經(jīng)驗,但他的政權的主要人物實際上全是浙東本地人。還有一些人受到重視,是因為他們發(fā)起并領導地區(qū)的志愿組織和民軍,激發(fā)他們的是對鄉(xiāng)土的驕傲與關心。這種鄉(xiāng)土觀念有很大的作用。它說明這個地區(qū)人民對魯王政權的支持為什么高于其他任何南明政權所得到的支持。它還使他們能夠迅速部署戰(zhàn)斗人員到關鍵性的防御地點;他們熟悉本地情況,因而占了上風。他們以值得稱贊的敏捷,沿錢塘江東岸和杭州灣南岸建立起一條弧形防線。他們還努力與浙江北部、西部和長江三角洲河湖地區(qū)的抵抗活動取得聯(lián)系。然而,他們很少考慮擴大朝廷的影響,使其超出這個小小的地區(qū)。
隆武政權的管轄范圍比魯王政權大,這本是福建即位者的優(yōu)勢所在。朝廷中最著名的人物大學士黃道周是福建人;在天啟和崇禎朝,他作為“正義”事業(yè)直言不諱的辯護者遠近聞名。此外,隆武皇帝特別注重從福建以外招徠人才。他很有抱負,想同浙江、江西、湖廣以及大別山區(qū)幾百個據(jù)點的抗清領袖取得聯(lián)系并授與他們頭銜。[5] 他希望廣東和廣西的文武官員服從他,期待從四川那么遠的地方來的報告。但是,福建在經(jīng)濟和地形上的限制,加上大多數(shù)隆武朝的重要支持者只圖自保,阻撓了對其他省份的實際控制;持自保觀點的代表人物是鄭鴻逵和鄭芝龍兄弟,他們的利益僅限于福建省。
鄭芝龍(當時外國人稱他為尼古拉斯·伊昆)起初在中日海外貿(mào)易中充當翻譯和助手。盡管兩國政府有種種限制,他仍逐漸成為中國東南沿海港口和這一帶水域的霸主。他最初以一個不尋常的強盜而著名,具有出色的組織與訓練才能,極欲充當社會領袖,愿意不時地與政府當局合作。1628年,明朝政府爭取到他的投降。此后,在明朝軍事機構(gòu)的庇護下,他擴大了勢力,最后升到總兵的職位。[6]
弘光皇帝封鄭芝龍為伯爵;隆武皇帝封鄭鴻逵和鄭芝龍為侯爵,以報答他們幫助他建立朝廷。此外,鑒于鄭芝龍實際上控制了福建的財政,皇帝授予他廣泛的權力,讓他兼戶、工、兵三部尚書。起初,隆武皇帝慶幸得到這樣一個人的支持,容許他把自己的許多親戚朋友安插在重要部門。由于沒有孩子,皇帝甚至過繼鄭芝龍的長子鄭森為己子,賜姓朱,取名成功,號稱“國姓爺”,儀同駙馬都尉。隆武皇帝和這位“國姓爺”(即中國歷史上著名的鄭成功)的親密關系,對南明事業(yè)有深遠的影響。
合作失敗
直到1645年10月,隆武朝廷才知道在浙江建立了另一個朝廷。立即派出一個使臣帶著隆武皇帝的詔書去紹興。他在10月下旬到達,他的到來在魯王的大臣中引起了分裂。起初,魯王愿意退位,支持他在福建的“皇叔父”。幾個素有重望的人也力勸他以大局為重,受隆武皇帝節(jié)制。但大學士兼兵部尚書張國維激烈反對,說福州“鞭長莫及”;如果監(jiān)國退位,浙東脆弱的抵抗運動就會瓦解;在這個時候改換朝廷,將使君臣之間失去信任。
魯王聽信了這些話。其他的官員被迫對抵制隆武朝廷表示一致同意,于是遣回使臣,并帶去一封按照張國維的意見寫的回書。結(jié)果,雖然魯王的許多文武官員秘密地請求或接受了隆武皇帝的任命和封號,但魯王朝廷根本不想與隆武朝廷合作,于是,兩個朝廷之間的關系變成了“水火不相容”。
1646年2月,隆武皇帝曾給他的“皇侄”送去一封令人感動的信,懇求他為了中興事業(yè)進行合作,并發(fā)誓不同室操戈。他誠懇地說明他要求最高統(tǒng)治權并非出于自私,說明由于戰(zhàn)略上的原因,他不能避免在魯王的地區(qū)計劃軍事行動。[7] 但不知這封信是否送到了紹興的魯王朝廷。那年春末,隆武皇帝派一個御史帶了許多銀兩去犒勞駐守在錢塘江的軍隊,但得不到魯王當局的保護,結(jié)果被不受約束的軍隊殺害。夏初,魯王派一個使臣去福建,被隆武皇帝監(jiān)禁并處死,這也許是由于懷疑他與鄭芝龍勾結(jié)。
要解釋這一系列悲痛的事件,我們必須從地理、兩位藩王的性格和當時恐懼的心情來看。福建和浙江的人口稠密地區(qū)之間,綿亙著幾座大山,阻塞了直接的交往,即使在最好的時期,福州與紹興之間也不可能有迅速的交通。
第二,唐王和魯王以相反的性格特點保持他們的統(tǒng)治地位。魯王監(jiān)國仁慈溫厚,他只做禮儀上需要他做的事,而讓文臣武將發(fā)揮主動精神。但他下定決心并真心愿意充當那些想為明朝而戰(zhàn)的人的傀儡領袖,也許他感到他不能拋棄他的支持者。
唐王現(xiàn)在40多歲,飽經(jīng)憂患,在囚禁中度過半生。他在整個童年和部分成年時期都與被他祖父不公正地囚禁的父親作伴。1636年當北京受到滿族人的威脅時,他帶兵勤王,違犯了明朝律令,被廢為庶人。在1644年弘光帝登極大赦,釋放他并恢復他的王位之前,他不過是在明朝囚禁罪宗的鳳陽高墻內(nèi)茍活而已。
現(xiàn)在,從禁錮中解放出來,他甚至表現(xiàn)出更大的決心與主動精神,這種決心和主動精神曾招致崇禎皇帝對他的非難。他儉樸,勤勉,只有一個10年來和他一起備嘗辛苦的妻室曾氏,他不怕物質(zhì)上的犧牲。他很有學問,特別是在歷史和明朝的制度方面,他以他的繼承權而驕傲,這是他歷盡苦難得來的,他現(xiàn)在相信他的時機已經(jīng)到來,他是唯一能中興明朝的藩王。雖然他對待魯王很審慎,但以完全不同的態(tài)度對待1645年秋在廣西桂林稱帝失敗的靖江王朱亨嘉。這個不走運的藩王被押送到福建,廢為庶人,死于獄中,以招示這個地區(qū)其他明宗室成員。很明顯,隆武皇帝具有一種強烈的、出自內(nèi)心的使命感,不欲與別人分享領導權,即使是他自己的大臣們。
第三,對與另一個權力中心的合作兩個政權都不夠放心。緊張、敵意和黨派偏見,使爭取皇帝好感的對手均被指責為煽動叛亂。此外,許多得到魯王和隆武政權雙重任命的人,這樣做只是為圖私利,玷污了這種本來是高貴的行為。
內(nèi)部問題和戰(zhàn)略問題
魯王政權和隆武政權起初都采取防御姿態(tài)。為什么它們都沒有取得進攻的優(yōu)勢,原因大同小異:缺乏供應基地;后勤上的困難加上文武官員之間的敵視;依靠正義精神對待硬性的軍事組織、紀律和訓練問題;以及兩位藩王不同的統(tǒng)治方法。對這些我們還可以加上福建普遍發(fā)生的各種社會動亂。兩個政權都面對滿族騎兵無可置疑的陸上優(yōu)勢。但這要到一年以后才成為現(xiàn)實,而在此期間,兩個政權都不是變得更強而是更弱了。
魯王的兵力約20萬人,全靠錢塘江或杭州灣沿岸的浙東地區(qū)供應。由于支撐政權的基層的性質(zhì)、魯監(jiān)國消極的統(tǒng)治方式和在財政及軍隊供應上普遍的分散傾向,沒有建立起一個中央的稅收部門。開始實行的是一個寬松的原則,即明朝官軍的軍餉出自他們所在的州縣的賦稅收入,而民兵和志愿兵(由各種“義士”領導的軍隊)則靠他們原來的地區(qū)自愿捐助。官軍不滿于這種安排,要求將所有為進行戰(zhàn)事而增加的錢物,交由他們控制,根據(jù)戰(zhàn)略需要進行分配。但是,“義軍”領袖[8] 不信任官軍,不同意這個建議。折衷方案是,所有的軍隊,包括官軍和義軍,應從最近的地點得到支援,可以是賦稅收入,也可以是愛國捐獻,這個方案主要不是出于原則,而是出于權宜之計。沒有一個后勤方案真正解決了在“分地和分餉”問題上的爭吵。
1645和1646年之間的冬季,愈來愈嚴重的供應短缺,促使官軍偷竊預定給志愿軍的給養(yǎng),導致一片混亂。當饑餓在魯王的軍隊中成為普遍現(xiàn)象后,許多“義軍”戰(zhàn)士干脆拔腿回家,而官軍則求助于搶劫和敲詐勒索。在沒有中央的后勤管理的情況下,任何中央的指揮機構(gòu)都是無能為力的。此外,當明水師在長江三角洲地區(qū)被清軍擊敗后轉(zhuǎn)移到魯王地區(qū),陷于走投無路的瓦解境地時,他們也不能做些什么。
戰(zhàn)術問題上也同樣存在分歧。在將領中,有的贊成迅速攻打杭州,有的提出應首先加強紹興的防御。幾次成功的跨過錢塘江的進攻對杭州造成了威脅;而且,明軍隊穿過浙江西部幾乎到達太湖,暫時使這個地區(qū)的清軍陷于孤立。但這類進攻失敗的時候居多,原因是魯王軍隊之間、魯王軍隊與他們希望會合的清軍后方的抵抗團體之間,配合與聯(lián)絡都很差。文人領導的“義軍”喜歡獨立行動,不考慮別人的計劃和所冒的危險。在1646年2月的另一次進攻杭州失敗后,這種情況仍在繼續(xù)。魯王的將領不得不把錢塘江以西的土地讓給清軍。寄希望于明軍的水上優(yōu)勢以抵御清軍水師的進攻,或橫渡杭州灣,從海寧西北進入敵后,鼓動人民起來反抗。
隆武政權的兵源、財源和給養(yǎng)主要來自福建,其次來自廣東和廣西;但都不夠充分。朝廷建立后不久,就認識到即使是最低限度的軍事開支,也遠遠超過福建和兩廣目前賦稅收入的總和。這個問題一方面試圖以加緊搜刮來解決。從橋梁和港口征收五花八門的通行稅;經(jīng)常向店家和食鹽專賣行業(yè)攤派各種費用;搜刮地方財政的盈余;賣官鬻爵;征收各種愛國捐助,如地主按照土地面積的“大戶助”,紳士按照功名的“紳助”,官吏按照品級的“官助”。另一方面則希望逐漸縮小軍隊的部署。鄭芝龍在1646年5月報告說,供應和武裝當時駐守福建的所有軍隊,需要156萬兩白銀——仍然遠遠超出政權的支付能力。
于是,皇帝同意將福建的賦稅收入只用于支援福建。這個樂觀的計劃要招募3萬人把守各關口,1萬人維護州縣的自安,每年花費86.2萬兩。浙江西南部、江西和湖廣的軍事行動,軍費必須全部就地籌措。把守各關隘的軍隊實際人數(shù),從未達到計劃的數(shù)字,而部署在那里的少數(shù)幾千人得到的配給,經(jīng)常在標準以下。廣東直接向江西南部和福建的隆武朝廷提供一些賦稅收入。但數(shù)目只相當于正常稅收的一個零頭,根本不能滿足朝廷的迫切需要。
有幾個因素合起來限制了稅收進入隆武朝廷和給養(yǎng)到達前線。一個是地理上的。福建主要河系的上游,地勢崎嶇,山關險要,這些地方的運輸機構(gòu)根本擔負不起一場較大的戰(zhàn)爭的緊急任務。其他因素不是與普遍的社會動亂有關,就是與鄭芝龍的人品和動機有關。
前面已經(jīng)提到,明朝兩個首都的相繼陷落以及伴隨而來的行省和地方政府的驚惶失措,使非法活動和潛在的社會沖突迅速表面化。在福建、江西、廣東三省交界的山區(qū)地帶,麻煩有增無減。由于這個地區(qū)的土匪很難控制,長期以來在贛南(江西南部贛州周圍地區(qū))駐有專門鎮(zhèn)壓土匪的軍隊,這里的居民也常在自衛(wèi)中被殺害?,F(xiàn)在,大批匪幫襲擊廣東東部和福建西南部的地區(qū),不僅需要轉(zhuǎn)移人力物力來對付他們,而且危及陸上的交通運輸路線。鄰近地點的佃農(nóng)起來反對地主,因為他們在收租時“大斗進,小斗出”。[9] 隨著日月推移,在福建全境都發(fā)生了“山賊”的襲擊,攔路搶劫成為常事,地方爭斗不受約束,由于鄭芝龍的注意力轉(zhuǎn)向別處,甚至一些海盜也重操舊業(yè)了。在這種情況下,人民無法知道新派來的官吏和新增加的捐稅是否合法,自然把他們所有的一切藏起來,以保證他們自己生存的需要。
此外,在福建的許多文官和士紳看來,從前的海盜鄭芝龍現(xiàn)在不過是一個監(jiān)守自盜者。他們懷疑他企圖從他們的地區(qū)和他們身上榨取更多的錢財。許多人不但不響應愛國捐輸?shù)奶栒伲踔吝B正規(guī)的貨物稅也不交付。傳統(tǒng)史學對鄭芝龍有很大偏見,難以客觀地評價這個人。的確,他能干、狡猾、野心勃勃,并在一定范圍內(nèi)很有權勢。的確,他希望通過支持隆武皇帝擴大與深化他在福建的勢力。但同樣明顯的是,他不愿削弱或犧牲他辛苦得來的賺錢的海事基地,去進行一場內(nèi)陸戰(zhàn)爭,其結(jié)果可能是朝廷遷往別的省份。也許他一再以給養(yǎng)和準備不足為由而反對皇帝所熱衷的“親征”,是根據(jù)對形勢的正確判斷。但鄭芝龍的拖延(它引起朝廷里著名文臣對他的嘲笑以及皇帝不露聲色的輕視),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他自己的長遠打算與皇帝的長遠打算根本沖突。
文臣一派希望把皇帝從福建及其土皇帝的限制中解救出來,所以他們辯論說,迅速的進攻將鼓舞浙江和江西人民的反抗精神,因為他們正受到征服者的蹂躪。武將一派(特別是鄭氏兄弟,他們希望保住他們的既得利益)辯論說,需要謹慎,要慢慢來;他們反對走出福建的主要山口,到外面去作戰(zhàn)。這個斗爭集中表現(xiàn)在黃道周與鄭芝龍的摩擦中。
為了反對鄭芝龍的阻撓,黃道周在1645年11月自請督師北伐,去援助最近在江西東北部遭到失敗的明朝義軍。他沒有得到鄭氏兄弟任何幫助,就帶著一小支全由熱心的志愿者組成的烏合之眾和一個月的口糧離開了福建。他相信沿路上他能全憑“忠義”的號召,得到他所需要的人員和給養(yǎng)。黃道周的出征在福建和江西得到熱烈的響應,但他的軍隊太缺乏訓練,與陳兵江南南端的清軍根本不能匹敵。1646年2月初,黃道周在那里很容易地被清軍擊敗了。兩個月后,他和他最親密的同事在南京被殺。這對隆武皇帝是一個可怕的打擊,他一直依靠黃道周幫助他維持朝中文武官員的均勢。
隆武皇帝堅強的性格表現(xiàn)出諸多矛盾的傾向,在平時,這些傾向可能得到調(diào)和,但在受到挫折時,就更加顯露出來了。他希望以東漢的光武帝(統(tǒng)治時期為公元25—57年)為榜樣,后者以杰出的將才使?jié)h朝得到中興,他喜歡大臣們鼓勵他這樣做。他在即皇帝位七天后,就宣布了他的親征計劃,指定他的弟弟新唐王朱聿■在他不在時處理福州的事務。由于上面談到的各種原因,他一直不能離開福州,直到1646年1月,他進駐建寧,宣布他想直接從那里出發(fā),前往長江下游地區(qū)的廣大戰(zhàn)場。
同時,他十分看重皇帝作為文學藝術的榜樣和保護人所起的作用,經(jīng)常親自起草他的公告,寫得又快又好,熱情地接受作為禮物送給他的成百卷書籍,在十分困難的條件下固執(zhí)地堅持科舉制度。他反復告誡軍隊不要擾民;但他無可奈何地看到社會上充滿武裝沖突,慨嘆政權不再能控制黷武主義和好斗精神了。
在用人上,隆武皇帝的態(tài)度也自相矛盾。他的熱情使他歡迎任何看起來同他有共同目的的人。結(jié)果,許多只會吹牛的無能之輩被派出去擔任重要職務,而在朝廷里,皇帝又想親自做太多的事,而沒有利用他清閑、臃腫的內(nèi)閣中幾個有真才的人。
隆武皇帝在戰(zhàn)略問題上反復無常。部分原因是他急于對來自前沿省份(浙江、江西和湖廣)的任何消息,不論是好的還是壞的,積極作出回答,于是就先下命令,然后才考慮命令的可行性。但在這種情況下,即使是最堅定的舵手也要和猶豫不決進行斗爭。首先,是鄭氏兄弟的態(tài)度,他們公開支持,暗中拖延。似乎他們的準備工作永遠做不完,他們的給養(yǎng)永遠不夠充分,他們永遠不會執(zhí)行從杉關和分水關向西向北出擊的任務。這樣,皇帝只能走到建寧為止。其次,很難得到準確的情報:關于清軍在錢塘江上游的實力,關于用水師成功地進攻杭州和蘇州地區(qū)的可能性,關于江西千變?nèi)f化的局勢,關于遙遠的湖廣的復雜事態(tài),等等。
這種情況打亂了皇帝的戰(zhàn)略。起初,他計劃沿錢塘江而下,在去南京的路上收復杭州。然后,他希望把福建、江西北部和湖廣中部的明朝軍隊集合在他的領導下,從鄱陽湖以東的某處順流而下直搗南京。最后,當清軍對福建西北各關口的壓力增加時,他考慮移蹕贛州,從那里他可以收復江西北部,或把他的朝廷遷到相對說來防御較強的湖廣南部。結(jié)果,他看來更可能前往江西或穿過江西,而不是進入浙江或江南,1646年3月,他回駐延平,在這里他再次宣誓出關,決不回福州。
兩個政權相繼滅亡
隆武皇帝一直特別關心守住江西南部,因為如果清軍完全占領該省,就會堵塞所有出入福建的主要陸上通道,并使廣東易于受到進攻。他授與在那里積極進行抵抗的明朝官員以很高的官職,并派他的一些最得力的大臣,包括大學士蘇觀生和郭維經(jīng),去幫助保衛(wèi)那個地區(qū)。1646年5月下旬,傳來贛州被圍的消息,隆武朝廷面臨真正的危險,他們盡一切努力挽救局勢。
贛州的明軍總數(shù)在4萬人以上,但他們是一鍋大雜燴:來自福建、江西、廣東和湖廣的明官軍(許多是新近才招募的)、來自江西和貴州的土著、出于利害關系而與明朝的事業(yè)相結(jié)合的山賊。盡管這時清軍在江西的指揮混亂,而且士氣低落,但明軍的統(tǒng)帥都不能集中力量把清軍從贛州趕走,使這座城市愈來愈孤立。
同時,浙江的清軍逐漸鞏固了他們在錢塘江以西的地位,盡管南京與杭州之間的地區(qū)并不完全安定。1646年4月,清廷命貝勒博洛為征南大將軍。6月14日,他率師進駐杭州,準備從杭州南面的大堤渡過錢塘江。但東南持續(xù)的干旱使江水暴落,水流緩慢,泥沙淤積。從上游一些距離紹興不太遠的地方騎馬渡江成為可能。7月10日,當清軍騎兵在桐廬渡過錢塘江時,防守軍隊立即向紹興潰逃。清騎兵在后面追趕,并與另一支從杭州用船渡過錢塘江口的清軍在紹興地區(qū)會合。
魯監(jiān)國聽說方國安和他的軍隊向紹興撤退時,就逃出了紹興。他顯然害怕這支軍隊會洗劫這座城市,而他自己將被方國安劫留,作為投降的禮物。他很快從陸路逃往臺州,但在那里他險些被方國安的一個朝同一方向撤退的部下所劫持。因此他從海門出海,得到水師提督張名振的保護,后者隨即將他轉(zhuǎn)移至舟山。
7月末,在延平的隆武朝廷聽到清軍渡過錢塘江的消息。此后不久,鄭芝龍借口對付海盜襲擊,離開了延平。他手下駐守在西北各關口的少數(shù)軍隊,不久也隨他而去。雖然隆武皇帝試圖支援浙江東南并加強福建北部邊界,但失敗主義的看法充斥他的朝廷。重新激發(fā)他的支持者的效忠精神的努力,未能防止他的政府的解體。
仙霞關告急才終于促使皇帝踏上去贛州的道路,他的隨行人員在1646年9月29和30日依次離開延平。但兩天后,清軍占領延平的消息使他們感到驚慌。許多人星散,一些人試圖追隨皇帝,皇帝則帶著少數(shù)侍衛(wèi)向汀州急行。他在汀州被一小隊清軍趕上,隨即于10月6日同皇后一起被殺。[10]
1646年10月17日,當滿族貴族不戰(zhàn)而進入福州時,這座城市幾乎空了。鄭芝龍可能已同清方談判了一些時候。投降條件仍未確定,他摧毀了他在福州的火藥庫,退到更南一些的主要基地。但一個月后,鄭芝龍不顧他的兒子和部下許多將領的反對,在福州正式向清投降,對方答應他任福建和廣東總督。但不久他就在去“朝見[新]皇帝”的借口下被帶到北方,隨即在北京被嚴密地監(jiān)視起來。其他隆武朝廷投降清廷的文官武將,被允許幫助清軍征服廣東,以觀后效。
?。?] 吳偉業(yè):《綏寇紀略》[598](清初;臺北,1968年重?。a遺,下,第17—22葉。
?。?] 劉宗周:《劉子全書》[353](約1821—1850年,臺北重印,無日期),18,第3—5、13—15葉。
?。?] 羅伯特·B.克勞福德:《阮大鋮傳》[127],見《中國文化》,6,2(1965年3月),第28—105頁。
[4] 賀凱:《明代中國的監(jiān)察制度》[262](斯坦福,1966年),第209—210頁。
?。?] 見本書第10章,《魏忠賢掌權》、《魏忠賢的垮臺》。
?。?] 安杰拉·席:《吳三桂在1644年:重新評價》[209],見《亞洲研究雜志》,34,2(1975年2月),第443—453頁。陳生璽:《清兵入關與吳三桂降清問題》[55],見《明清史國際學術討論會論文集》(天津,1982年),特別是第723—735頁。
[7] 趙翼:《廿二史劄記》[46](1795年和1800年序;上海,1937年重?。?5,第740頁。
[8] 赫爾穆特·威廉:《多爾袞與史可法之間的通信》,見《中國》,7,5—6(1933年),第239—245頁。史可法答多爾袞書有不同的版本。見談遷:《棗林雜俎》[499](17世紀中葉;重印,載《筆記小說大觀》)(臺北,1962年重?。?,壬集,第18葉;比較溫睿臨:《南疆逸史》[561](1711年;上海,1960年重??;重印,《晚明史料叢書》,第1卷,東京,1967年),5,第38—39頁,與史可法:《史忠正公集》[470],(1784年;臺北,1968年重?。?,第23—25頁。
?。?] 錢■:《甲申傳信錄》[81](清初;重印,《中國內(nèi)亂外禍歷史叢書》,8,上海,1947年;臺北,1964年重印),第149—153頁。孟森:《明清史論著集刊》[374],第29—43頁。
?。?0] 錢秉鐙:《南渡三疑案》,載《所知錄》[82](1651年;臺北,1970年摹印本),3;林時對:《荷牐叢談》[344](17世紀中葉;重印,《臺灣文獻叢刊》,153,臺北,1962年),第126—12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