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招遠縣志卷之六

招遠縣志 作者:清·張鳳羽


邑后學張鳳羽仲威氏編輯

○賦 役

原額,萬歷年間清審過九則,人丁,二萬二百八十三丁。崇禎年間四則,人丁八千四百二十二丁。順治年間二則,人丁一萬四千六百七十八丁。十四年清審過,見在人丁一萬七百九十五丁,下中戶二百三十一丁,每丁派銀八錢一分四厘。下下戶一萬五百六十四丁,每丁派銀四錢七厘。今改作一例,每丁派銀四錢一分六厘三毫九絲五忽。新增人丁六百五丁,見在并新增人丁一萬一千四百丁,遵照一例派銀,共征銀四千七百四十六兩九錢三厘,內(nèi)除鄉(xiāng)紳,舉、貢、生員,優(yōu)免人丁七百八十八丁,免銀三百二十八兩一錢一分九厘二毫六絲,實在當差人丁一萬六百一十二丁,共征銀四千四百一十八兩七錢八分三厘七毫四絲。

原額,萬歷年間清丈過,四等共地五千六百四十一頃九十九畝二分六厘三毫二忽。崇禎年間折成一例,實在地三千九百三十頃五十二畝五分七厘。撥還西由場灶地一十九頃九十九畝九分九厘九毫。又奉除屯院項下荒田地六十二頃三十三畝五厘,見在成熟并有主荒共地三千八百四十八頃一十九畝五分二厘一毫,每畝應征正供雜辦九厘,胖農(nóng)等項銀三分五厘六毫五絲八忽四纖八沙七塵七渺。地畝共征銀一萬三千七百二十一兩九錢一分三厘二毫四絲四忽七微六纖四沙。內(nèi)除鄉(xiāng)紳、舉、貢、生、員、優(yōu)、免卒辦銀三百一十五兩二錢,實征地銀一萬三千四百六兩七錢一分三厘二毫四絲四忽七微六纖四沙。內(nèi)除鄉(xiāng)紳舉、貢、生員優(yōu)免雜辦銀三百一十五兩二錢,實征地銀一萬三干四百六兩七錢一分三厘二毫四絲四忽七微六纖四沙。

起運登州府豐、廣二庫闊白綿布一千三百八十一匹一丈三尺二寸八分,每匹折銀三錢,法馬銀二兩四錢八分六厘五毫四絲六忽四微,腳價銀三兩三錢一分五厘三毫九絲五忽二微,共銀四百二十兩二錢二分六厘三毫四絲一忽六微。

廣寧前屯庫鈔一萬五千錠,每錠折銀一分五厘,耗銀九兩,法馬銀一兩四錢四厘,腳價銀一兩八錢七分二厘,共銀二百三十七兩二錢七分六厘。

絲綿折絹一百五十四匹二丈五尺五寸二分九厘六毫八絲八忽六微,每匹折銀七錢,法馬銀六錢五分一毫五絲四忽,腳價銀八錢六分六厘八毫七絲二忽,共銀一百九兩八錢七分六厘二絲六忽。

農(nóng)桑折絹一百一十六匹二丈五尺四寸,每匹折銀七錢,法馬銀四錢九分五毫二絲六忽,腳價銀六錢五分四厘四絲八忽,共銀八十二兩玖錢五毫八絲四忽。

御馬倉綠豆八十石,每石折銀一兩二錢,腳價銀七錢六分八厘,共銀九十六兩七錢六分八厘。

四海治堡倉粟米一百七十七石,每石折銀一兩二錢,法馬銀一兩二錢七分四厘四毫,腳價銀一兩六錢九分九厘二毫,共銀二百一十五兩三錢七分三厘六毫。

渤海所倉粟米六百三十三石,每石折銀一兩、法馬銀三兩七錢九分八厘,腳價銀五兩六分四厘,共銀六百四十一兩八錢六二厘。

登州府庫綿花絨七千五百斛。每斛折銀五錢,法馬銀二兩二錢五分、腳價銀三兩,共銀三百八十兩二錢五分。

保定府廣盈左右二倉粟米二百八十石,每石折銀八錢,法馬銀一兩三錢四分上厘,腳價銀一兩七錢九分二厘,共銀二百二十七兩一錢三分六厘。

山海倉粟米一千一百石,每石折銀八錢,法馬銀五兩二錢八分,腳價銀七兩四分,共銀八百九十二兩三錢二分。

登州府庫闊白綿布一千九百八十匹,每匹折銀三錢,法馬銀三兩五錢六分四厘,腳價銀四兩七錢五分二厘,共銀六百二兩三錢一分六厘。

御馬倉內(nèi)場草二干四百八十八束四斛四兩五錢七分,每束折銀六分五厘,腳價銀一兩二錢九分三厘九毫八忽五微六纖,共錢一百六十三兩三分二厘四毫七絲八忽五微六纖。

中府外場草七干九百一十束十斛十五兩八錢,每束折銀五分五厘,腳價銀三兩四錢八分七毫二絲二忽三微四沙,共銀四百三十八兩五錢七分一厘一絲三微四沙。

居庸倉草一千束,每束折銀五分,法馬銀三錢,腳價銀四錢,共銀五十兩七錢。

天師庵外場草三百八十一束一十二斛,每束折銀五分五厘,腳價銀一錢六分七厘九毫九絲二忽三纖六沙,共銀二十一兩一錢六分六厘九毫九絲二忽三纖六沙。

太倉銀庫草一萬三千二百一十九束二斛一十一兩六錢三分,每束折銀三分五厘,法馬銀二兩七錢七分六厘二絲七忽二微,腳價銀三兩七錢一厘三毫六絲九忽六微,共銀四百六十九兩一錢四分八五毫九絲六忽八微。

京庫鹽鈔銀一百八十一兩八錢六厘,法馬銀一兩九分八毫三絲六忽,腳價銀一兩四錢五分四厘四毫四絲八忽,照五年二閏,扣去每年攤派閏月銀六兩七分五厘九毫六絲,共銀一百九十兩四錢二分七厘二毫四絲四忽。

玖厘銀二千五百五十兩三錢二分四厘二毫。

扣解薊鎮(zhèn)民兵銀一百六十八兩。

藥材銀三兩一錢二分二厘四毫九絲二忽七微。

蒼術(shù)銀二兩一錢二分六毫。

京班皂隸柴薪六名,每名銀拾貳兩,滴珠銀三兩,腳價銀五錢五分一厘五毫二絲,每年攤派閏月銀二兩四錢,共銀七拾七兩九錢五分一厘五毫二絲。

屯田司料價銀五百一十八兩八錢九分一厘三毫四絲六忽二微二纖,腳價銀四兩一錢五分一厘一毫二絲八忽二微九纖,共銀一二十六兩一錢五分五厘五毫一絲五微一纖。

胖襖四十二副,每副折銀二兩七錢,腳價銀九錢七厘二毫,共銀一百一十四兩三錢七厘二毫。

軍器盔甲二十五副,刀十七口,箭十七把,每把三十枝,弦五十一條,盔甲每副折銀一十一兩,刀每口折銀二兩,箭每枝折銀一錢,每弦條折銀一錢,腳價錢二兩九錢二分八毫,共銀三百六十八兩二分八毫。

柴夫四十四名,每名銀三兩一錢,該銀一百三十六兩四錢,法馬銀八錢一分八厘四毫,腳價銀一兩九分一厘二毫,共銀一百三十八兩三錢九厘六毫。

甲字庫水膠一千二百八十二斛,今派本色水膠二百一十二斛兩八錢八分,每斛折銀二分七厘,折色水膠一千六十九斛七兩一錢二分,每斛折銀五分,本折共額銀五十九兩二錢一分一厘二毫三絲五忽,鋪墊每斛征銀一分一厘、腳價銀三錢八分九厘七毫二絲八忽。

狐皮八十二張,每張價銀五錢,法馬銀一錢四分七厘六毫,腳價銀一錢九分六厘八毫,共銀四十一兩三錢四分四厘四毫。

大牛角弓面十七副,每副價銀三兩,共銀五十一兩。

德州倉小麥八百四十二石三斗二合,每石征銀八錢,腳價銀一兩四錢八分二厘四毫五絲一忽五微二纖,外加耗米八十四石二斗三升二勺,共銀七百四十二兩七錢八厘二毫一線一忽伍微二纖。

留充兵餉,本省地糧兵餉銀二百三十八兩一錢一分三厘六毫。

本省人丁兵餉銀一百五十七兩二錢八分六厘四毫。

軍門標下馬兵一名,工食草料器甲銀二十二兩,步兵兩名,每名工食銀一十兩八錢,器甲銀五錢,閏月銀一兩四錢五分三厘二毫,共銀四十六兩五分三厘二毫。

海防道有馬快手團操七名,每名工食草料器甲銀二十二兩,閏月銀五兩一錢三分二厘四毫,共銀一百五十九兩一錢三分二厘四毫。步隊民壯團操四十七名,每名工食器甲銀十兩八錢,閏月銀一十六兩九錢二分,共銀五百二十四兩五錢二分。

本府和豐倉尚剩小麥一千二百九十七石,每石折銀四錢,內(nèi)除例免三分,銀一百五十五兩六錢四分外,實征銀三百六十三兩一錢六分。

金山倉粟米一千石,每石折銀四錢,除裁革官員俸糧減派米十二石,又除例免三分,銀一百一十八兩五錢六分,實征銀二百七十六兩六錢四分。

奇山倉粟米六百石,每石折銀四錢,除裁革官員俸糧,減派米二石四斗,又除例免三分,銀七十一兩七錢一分二厘,實征銀一百六十七兩三錢二分八厘。

文登縣廣盈倉粟米八百石,每石折銀四錢,除例免三分,銀九十六兩,產(chǎn)征銀二百二十四兩。靖海倉粟米五千石,每石折銀四錢,除裁革官員俸糧減派米八石,又除例免三分,銀五百九十九兩四分,實征銀一千三百九十七兩七錢六分。

文登縣廣盈倉草二千八百四十七束,每束折銀一分五厘,除例免三分,銀十二兩八錢一分一厘五毫,實征銀二十九兩八錢九分三厘五毫。

存留修理龍亭歲派銀一兩,協(xié)濟本府銀三錢七分,共銀一兩三錢七分,修理文廟壇所祭器歲派銀二兩。

支給海防道書吏一名,工食銀十二兩,閏月銀四錢,共銀一十二兩四錢。皂隸一名,工食銀七兩二錢,閏月銀二錢四分,共銀七兩四錢四分??焓忠幻?,工食銀七兩二錢,閏月銀二錢四分,共銀七兩四錢四分。

本府知府俸銀六十二兩四分四厘,閏月銀二兩六分八厘二毫,共銀六十四兩一錢一分二厘二毫。門子一名,工食銀七兩二錢,閏月銀二錢四分,除裁扣銀一兩二錢四分,解部實該銀六兩二錢,皂隸一十一名,每名工食銀七兩二錢,閏月銀二兩六錢四分,除裁扣銀一十三兩六錢四分,解部實該銀六十八兩二錢,庫子一名,工食銀七兩二錢,閏月銀二錢四分,除裁扣銀一兩二錢四分,解部實該銀六兩二錢,禁卒一名,工食銀七兩二錢,閏月銀二錢四分,除裁扣銀一兩二錢四分,解部實該銀六兩二錢,轎、傘、扇夫三名,每名工食銀七兩二錢,閏月銀七錢二分,除裁扣銀三兩七錢二分,解部實該銀一十八兩六錢。

海防同知薪銀四十八兩,閏月銀一兩六爭,共銀四十九兩六錢。

總撲通判快手一名,工食銀七兩二錢,閏月銀二錢四分,除裁扣銀一兩二錢四分,解部實該銀六兩二錢。

推官心紅一季銀五兩。府學齋夫一名,工食銀一十二兩,閏月銀五錢,共銀一十二兩四錢。

本縣知縣俸銀二十七兩四錢九分,閏月銀九錢一分六厘四毫,共銀二十八兩四錢六厘四毫,薪銀三十六兩,閏月銀一兩二錢,共銀三十七兩二錢。心紅紙張、油燭銀三十兩,修宅家什銀二十兩,迎送上司傘扇錢一十兩,吏書十名,每名工食銀一十兩八錢,閏月銀四兩三錢二分,除裁扣銀五十九兩五錢二分,解部實該銀七十四兩四錢。門子二名,每名工食銀七兩二錢,閏月銀四錢八分,除裁扣銀二兩四錢八分,解部實該銀一十二兩四錢。皂隸十六名,每名工食銀七兩二錢,閆月銀三兩八錢四分,除裁扣銀一十九兩八錢四分,解部實該銀九十九兩二錢。馬快八名,每名工食銀一十八兩,閏月銀四兩八錢,除裁扣銀九兩九錢二分,解部實該銀一百三十八兩八錢八分。民壯五十名,每名工食銀七兩二錢,閏月銀一十二兩,除裁扣銀六十二兩,解部實該銀三百一十兩。燈夫四名、每名工食銀七兩二錢,閏月銀九錢六分,裁扣銀四兩九錢六分,解部實該銀三十四兩八錢??幢O(jiān)禁卒八名,每名工食銀七兩二錢,閏月銀一兩九錢二發(fā),除裁扣銀九兩九錢二分,解部實該銀四十九兩六錢。修理監(jiān)倉銀二十兩,轎、傘、扇夫七名,每名工食銀七兩二錢,閏月銀一兩六錢八分,除裁扣銀八兩六錢四分,解部實該銀四十三兩四錢四分。庫書一名,工食銀一十二兩,閏月銀肆錢,除裁扣銀六兩二錢,解部,實該銀六兩二錢。倉書一名,工食銀一十二兩,閏月銀四錢,除裁扣銀六兩二錢,解部實該銀六兩二錢。庫子四名,每名工食銀七兩二錢,閏月銀九錢六分,除裁扣銀四兩九錢六分,解部實該銀二十四兩八錢。斗級四名,每名工食銀七兩二錢,閏月銀九錢六分,除裁扣銀四兩九錢六分,解部實該銀二十四兩八錢。

典史俸銀一十九兩五錢二分,閏月銀六錢五分七毫,共銀二十兩一錢七分七毫,薪銀一十二兩,閏月銀四錢,共銀一十二兩四錢。書辦一名,工食銀七兩二錢,閏月銀二錢四分,除裁扣銀一兩二錢四分,解部實該銀六兩二錢。門子一名,工食銀七兩二錢,閏月銀二錢四分,除裁扣銀一兩二錢四分,解部實該銀六兩二錢。皂隸四名,每名工食銀七兩二錢,閏月銀九錢六分,除裁扣銀四兩九錢六分,解部實該銀二十四兩八錢。馬夫一名,工食銀七兩二錢,閏月銀二錢四分,除裁扣銀一兩二錢四分,解部實該銀六兩二錢。

東良??谘矙z俸銀一十九兩五錢二分,閏月銀六錢五分七毫,共銀二十兩一錢七分七毫,薪銀一十二兩,閏月銀四錢,共銀一十二兩四錢。書辦一名,工食銀七兩二錢,閏月銀二錢四分,除裁扣銀一兩二錢四分,解部實該銀六兩二錢。皂隸二名,每名工食銀七兩二錢,閏月銀四錢八分,除裁扣銀二兩四錢八分,解部實該銀一十二兩四錢。弓兵二十名,每名工食銀六兩,閏月銀四兩,共銀一百二十四兩。

儒學教諭、訓導二員,每員俸銀一十九兩五錢二分,閏月銀一兩三錢一百四毫,共銀四十兩三錢四分一厘四毫,薪銀一拾二兩,閏月銀八錢,共銀二十四兩八錢。齋夫六名,每名工食銀一十二兩,閏月銀二兩四錢,共銀七十四兩四錢。膳夫二名,每名工食銀二十兩,閏月銀一兩三錢三分三厘四毫,共銀四十一兩三錢三分三厘四毫。廩生支領(lǐng)門子五名,內(nèi)掌教三名,分教二名,每名工食銀七兩二錢,閏月銀一兩二錢,共銀三十七兩二錢。學書一名,工食銀七兩二錢,閏月銀二錢四分,共銀七兩四錢四分,喂馬草料銀一十二兩,閏月銀八錢,共銀二十四兩八錢。

黃山館驛走遞馬四匹,每匹草料銀三十六兩,閏月銀上兩八錢,共銀一百四十八兩八錢。

黃縣走遞白夫二名半,每名工食銀一十二兩,閏月銀一兩,鞍履、棚廠、槽鍘等項銀二錢,共銀三十一兩二錢。

編剩銀四兩,備買各驛倒斃馬匹。

里、甲、夫馬走遞馬四匹,每匹草料銀三十六兩,閏月銀四兩八錢,共銀一百四十八兩八錢。走遞馬夫二名,每名工食銀一十二兩,閏月銀八錢,共銀二十四兩八錢。走遞白夫八名,每名工食銀一十二兩,閏月銀三兩二錢,共銀九十九兩二錢。走遞青夫四名,每名工食銀八兩,閏月銀一兩六分六厘六毫六絲,共銀三十三銀六分六厘六毫六絲。

蓬萊縣走遞白夫七名半,每名工食銀拾二兩。青夫兩名半,每名工食銀八兩,閏月銀三兩六錢六分六厘七毫。鞍屜、棚廠、槽鍘等項銀三兩三錢五分五毫四絲,共銀三兩三錢五分五毫四絲,共銀一百一十七兩一分七厘二毫四絲。

黃縣走遞青夫十一名,每名工食銀八兩,閏月錢二兩九錢三分三厘三毫,鞍屜、棚廠、槽鍘等項銀二兩八錢一分三厘四毫,共銀九十三兩七錢四分六厘七毫。

司兵總鋪司一名,兵三名,曲城、馬埠、老翅、鐘離、石城、阜陰、張星、由基、梁夾、北尺、張邴、葦都一十二鋪,各司一名,兵一名。司每名銀三兩,兵每名銀四兩。湖王、宅上、王徐三鋪,各司一名,兵二名,司每名銀三兩六錢,兵每名銀四兩八錢。西莊、畢郭、夏觀、清洋、寨里五鋪,每鋪司一名,每名銀二兩,該銀一百四十八兩六錢,閏月銀四兩九錢二分,共銀一百五十三兩五錢二分。

祭祀文廟銀四十兩,啟圣祀銀三兩六錢,名宦鄉(xiāng)賢祠各二兩,社稷、山川、邑勵三壇,各銀十兩,巴蠟廟銀一兩五錢,共銀七十九兩一錢。

鄉(xiāng)飲銀一十二兩。

廩生二十名,每名歲支廩糧銀八兩四錢,閏月銀五兩六錢,共銀一百七十三兩六錢。

文廟香燭銀二兩五錢二分。

鞭春土牛花枚銀二兩。

立春桃符門神、公宴等項銀三兩。

各衙門查盤并審錄處決恤刑造冊紙張銀八兩,協(xié)濟本府銀一兩八錢八分,共銀玖兩八錢八分。

派徵錢糧赤歷由貼紙張銀四兩。

造報年終文冊紙張銀二兩,協(xié)濟本府銀一兩二錢六分,共銀四兩錢六分。

歲考科舉、生員、童生搭棚、造冊、供給試卷及賞生員花紅紙筆,并新進生員披紅彩旗等項歲派銀四十兩,協(xié)濟本府銀七兩五錢,共銀四十七兩五錢。

審編均徭油、燭、柴、炭、榜冊、紙張銀三兩。

協(xié)濟掖、黃二縣驛代辦新城中伙銀,掖縣銀二十五兩,黃山館銀一十五兩,共銀四十兩。

本縣并新城察院家伙等項使費銀八十二兩五錢五分六厘四毫,分為五年派征置辦,每年歲派銀一十六兩五錢一分一厘二毫八絲。

表箋什物、協(xié)濟本府銀一兩八錢七分。

朔、望下學講書紙札銀二兩,協(xié)濟本府銀六錢,孤、貧冬衣布、花等銀一十兩二錢。

歲貢銀一十八兩,正副盤費,歲派銀二兩,協(xié)濟本府銀七錢五分,共銀二兩七錢五分。迎賀旗、匾、花紅、酒席等項,歲派銀二兩,協(xié)濟本府銀一兩二錢五分,共銀三兩二錢五分。

舉人車價銀七兩。

進士舉人牌坊、武舉盤費、長夫銀一十六兩五錢。

起送會試舉人公宴、花紅銀二兩,協(xié)濟本府銀一兩二錢五分,共銀三兩二錢五分。

科舉生員盤費等項銀一十二兩三錢三分三厘三毫四絲,協(xié)濟本府銀六兩五錢,共銀一十八兩八錢三分三厘三毫四絲。

迎賀新中舉人花紅、酒席等項,歲派銀三兩,協(xié)濟本府銀一兩八錢,共銀四兩八錢。

朝覲考滿文冊紙張并抬冊夫役工食銀三兩,協(xié)濟本府銀六錢三分,共銀三兩六錢三分。

朝覲官吏盤費歲派銀二十三兩三錢三分,協(xié)濟本府銀四兩,共銀二十七兩三錢三分。

押囚官吏盤費銀五兩。

冗款裁剩解部。

顏料派剩米二百九十三石一斗二合五勺,每石折銀四錢,共銀一百一十六兩八錢四分一厘。

府庫鹽鈔尚剩銀二兩三錢八厘八毫七絲二忽,協(xié)濟膳夫銀三十三兩九錢五分,共銀三十六兩二錢五分八厘八毫七絲二忽。

牛租米銀四兩二錢。

本縣修理察院各司衙門家伙、傘、轎、公座、圍裙、座褥等項銀六兩。

本縣知縣并首領(lǐng)官員六房,冬月火炭銀五兩,協(xié)濟本府銀一兩二冬月火炭銀五兩,協(xié)濟本府銀一兩二錢二分,共銀六兩二錢五分。

上司獎勵本縣并儒學銀二十兩。

察院出巡駐札及守巡各道,并查盤理刑一時并臨,協(xié)濟銀一十兩。

防院吏書七名,每名廩給銀三十六兩,共銀二百六十兩四錢。門子一名,工食一十二兩,閏月銀四錢,共銀一十二兩四錢。

走遞青夫內(nèi)知縣轎夫四名,每名工食銀八兩,共銀三十三兩六分七厘。

主簿一員,俸余剩銀二兩七分九厘五毫九忽八微五纖四沙,薪銀一十二兩,閏月銀四錢,共銀一十二兩四錢。書辦一名,工食銀七兩二錢,閏月銀二錢四分,共銀七兩四錢四分。門子一名,工食銀七兩二錢,閏月銀二錢四分,共銀七兩四錢四分。皂隸四名,每名工食銀七兩二錢,閏月銀玖錢六分,共銀二十九兩七錢六分。馬夫一名,工食銀七兩二錢,閏月銀二錢四分,共銀七兩四錢四分。

新官到任歲派銀六錢六分六厘七毫。

看守廟祠門子內(nèi)文廟一名,啟圣祠、敬一亭、名宦鄉(xiāng)賢祠共一名,每名銀三兩。布按分司二名;每名銀一兩。新城察院一名,銀三兩,閏月銀三錢六分七厘,共銀一十一兩三錢六分七厘。

六房日用等項銀四十兩,協(xié)濟本府銀七兩五錢,共銀四十七兩五錢。

本縣丁地共徵銀一萬七千八百二十五兩四錢玖分六厘九毫八絲四忽七微六纖四沙,內(nèi)起運折色銀一萬八十五兩七錢三分八厘四毫八絲二忽九微一纖,存留折色銀七千七百三十九兩七錢五分八厘五毫一忽八微伍纖四沙,內(nèi)留充兵餉銀叁千五百八十三兩八錢八分七厘一毫,派支各上司俸薪役食及本縣俸薪役食、驛站、祭祀、歲科考試、鄉(xiāng)會等項銀三千二百九十兩四分一厘三毫二絲,壹冗款裁剩解部,奉文抵補缺額銀六百三十一兩五錢一分八絲一忽八微五纖四沙,壹會議裁扣解部銀二百三十四兩三錢二分。

以上起運存留,通共實征銀一萬七干八百二十五兩四錢九分六厘九毫八絲四忽七微六纖四沙。

九厘銀議 附 張鳳羽

登州府各屬鄉(xiāng)官范復粹、郝晉等揭為仍舊派餉,以杜紛更,以免偏累事,切照新餉一節(jié),按畝均派事,奉部文,各州縣照數(shù)分領(lǐng),已經(jīng)五年。上歲寧海州突出奸人,借口減餉,夤緣為利,以致各屬呈揭鳴辦再三不已。今老公祖批詳中,有現(xiàn)在編派,有無偏枯,照糧均攤。有何違礙之。諭明示中,又有以地之肥瘠為糧之輕重,照部額均攤等語,粹等請一一詳陳之,八屬之中,寧海為大,地膏民饒,較各屬尤最,其糧即宜較各屬居多。今以大糧銀計之,則寧海州原額派銀一萬九千二百二兩零,比蓬萊輕派銀三萬八千九百六兩零,比黃縣輕派銀二萬七千六百七十兩零,比福山輕派銀三萬二干七百九十兩零,比棲霞輕派銀一萬九千一百五十四兩零,比招遠輕派銀一萬三千九百五十七兩零,是寧海州大糧之輕于各屬也。若此,以新餉銀計之,若照糧均攤,則寧海州派銀四千九百九兩零,比蓬萊輕派銀一萬一千五百一十九兩零,比黃縣輕派銀八千三百八十七兩零,比福山輕派銀八千七百三十六兩零,比棲霞輕派銀八千二十三兩零,比招遠輕派銀五千六百一十二兩零,是寧海州新餉之輕于各屬也若此。以地之肥瘠計之,寧、萊二處,地廣而肥,縱橫至四五百里,考之地志,可見當其立州立縣之始,未必便有如許地畝,后則倉口如故,而開墾日擴,則其糧不得不輕,即萬歷年間至于今日,已各多一千四百余頃,則其前可知矣。至各屬規(guī)模狹隘,無地可開,加以賦重役繁,荒蕪相繼,是以起科之數(shù)一定不移,而后之地畝甲減,則其糧不得不重,萬歷以前所不具論,即今十數(shù)年間荒地之數(shù),載在由單,非其明證歟。是寧、萊糧輕非由于地之瘠,各屬糧重非由于地之肥也。若此,至更正見在以部額派餉,則愈有難為通例者,大部所頒,原系萬歷年間舊額,至我國朝定鼎,或熟地而成荒,或荒地以成熟,以今日實在之數(shù),比之當年實難一一相符也。老公祖按臨山左,通變宜民,經(jīng)濟多方,其寧、萊二處,共多一千八百余頃,棲多一百余頃,將派以新餉歟,抑額外置之歟,至于各屬缺額,中間實多荒廢,倘必遵部頒,必至熟地包荒矣,是部額之不必執(zhí)也,又若此,總之粹等之見,謂事仍其舊,則見在編派并無偏枯,一時之成規(guī)實,萬世之定例,確乎不可易者,如托糧均攤,必先清其源,將一府地數(shù),與一府糧數(shù),通盤打算,上地派銀若干,中地派銀若干,使寧、萊之糧,與各屬輕重相等,則計毋科子,始為無弊,不則輕者益輕,重者益重,大有違礙矣。老公祖厘奸剔弊,百度維新,將以稱物平施,事事垂之永久,伏祈電照,仍舊見在派餉,俯從未議,萬代瞻仰,各屬幸甚。

寧海州大糧銀輕于各屬實數(shù):

寧海州地一萬五千八百一十二頃零,派糧銀一萬九千二百二兩零。

蓬萊縣地三千三十四頃零,以萬歷年間原額地三千七百七十四頃零,與寧海較,寧海地比蓬萊地四倍有余,蓬萊派糧銀一萬四千五百二十七兩零,以四倍之數(shù)計之,寧海該派銀五萬八千一百八兩零。今寧海止派銀一萬九千二百二兩零,比蓬萊輕派銀三萬八千九百六兩零。

黃縣地三千六百二十二頃零,即以萬歷年間原額地五千七百七十二頃零,與寧海較,寧海比黃地三倍有余,黃派銀一萬五千六百二十四兩零,經(jīng)三倍之數(shù)計之,寧海該派銀四萬六千八百七十二兩零,今寧海止派銀一萬九千二百二兩零,比黃輕派銀二萬七千六百七十兩零。

福山地二千八百八十六頃零,即以萬歷年間原額地三千一百七十三頃零,與寧海較,寧海比福山地五倍有余,福山派銀一萬四百二兩零,以五倍之數(shù)計之,寧海該派銀五萬二千一十兩零,今寧海止派銀一萬九千二百二兩零,比福山輕派銀三萬二千七百九十兩零。

棲霞地四千四百三十四頃零,比原額地多一百四頃零,寧海比棲霞地三倍半,棲霞派銀一萬九百五十九兩零,以三倍半之數(shù)計之,寧海該派銀三萬八千三百五十六兩零,今寧海止派銀一萬九千二百二兩零,比棲霞輕派銀一萬九千一百五十四兩零。

招遠地三千八百四十八頃零,即以萬歷年間原額地五千六百四十一頃零,與寧海較,寧海比招遠地三倍有余,招遠派銀一萬一千五十三兩零,以三倍之數(shù)計之,寧海該派銀三萬三千一百五十九兩零,寧海止派銀一萬九千二百二兩零,比招遠輕派銀一萬三千九百五十七兩零。寧海每丁派銀三錢,招遠每丁派銀四錢二分,似亦宜均攤者。

新餉照糧均攤,寧海州輕于各屬實數(shù):

寧海原餉銀九千一百八十四兩零,照糧派減至四千九百九兩零。

蓬萊原餉銀二千四百一十六兩零,照糧派減至四千二百七兩零,寧海比蓬地四倍有余。以四倍之數(shù)計之,寧海該派餉一萬六千四百二十八兩零,今止派四千九百九兩零,比蓬萊輕派銀一萬二千五百二十九兩零。

黃原餉銀二千四百六十九兩零,照糧派增至四千四百三十二兩零,寧海比黃地三倍有余,以三倍之數(shù)計之,寧海該派一萬三千二百玫十六兩零,今寧海止派四千九百九兩零,比黃輕派八千三百八十七兩零。

福山原餉銀一千八百四十八兩零,照糧派增至二千七百二十九兩零,寧海比福地五倍有余,以五倍之數(shù)計之,寧海該派一萬三千六四十五兩零,今寧海止派四千九百九兩,比福山輕派八千七百三十六兩零。

棲霞原餉銀二千八百三十九兩零,照糧派增至三千六百九十五兩零,寧海比棲霞地三倍半,以三倍半之數(shù)計之,寧海該派餉一萬二千九百三十二兩零,今止派四千九百九兩零,比棲霞輕派八千二十三兩零。

招遠原餉銀二千五百五十一兩零,照糧派增至三千五百七兩零,寧海比招地三倍有余,以三倍之數(shù)計之,寧海該派一萬五百二十一兩零,今寧海止派四千九百九兩零,比招遠輕派五千六百一十二兩零。

周太尊勘語:

勘得新餉一事,業(yè)經(jīng)遵奉批詳,傳集八屬紳衿及州、縣官公同會議,諸紳衿捧讀示諭,皆知憲臺為地方苦心,莫非欲派征得當,不至稍有偏枯至意耳。但云照萬歷年間之糧與地,皆有不便于民情者,謹一一為上臺陳之。據(jù)稱各處地糧輕重不一,因荒蕪與開墾之不同,皆非其地有肥瘠也,如荒蕪多而額定之款項未能遽減,其勢不得不在于熟地包荒,故其糧曰重,有開墾者則反是無包荒之累,故糧輕。不然,豈寧、萊之地獨瘠,而其余盡肥乎?所以照糧則輕糧愈輕,而重者愈重,至于內(nèi)有代征丁徭,勢難概派,皆所不具論矣。又萬歷至今,地之新墾與缺額,皆不知凡幾,豈缺額者仍復加派,而新墾者,概置不問乎。所以照萬歷地額,則地少者餉多,地多者反餉少矣。寧海州紳衿云,他縣有折畝,寧海獨無,以故不服。復據(jù)眾稱,八邑之中有折畝者,惟黃、招、文三處,其余皆未折畝。乃每畝大糧至四、五分,寧海不及二分。如以折畝為辭,必得未折者而概折之,及大糧輕重不一者,而均攤之,然后適平焉。有同一未折,減彼而不減此,新餉當均,大糧獨不當均乎?卑府復詰以如之何而后可乎?曰:止有照舊一說耳。照舊惟黃、招、文稍占便宜,其余為苦則一,然征派已久,民皆相安,不復有他辭矣。比紳衿之會議者如是,應同公議,一并轉(zhuǎn)呈,知憲臺自有所以鑒奪者也。

鄉(xiāng)官范復粹、郝晉、衣惟孝,王一驥、戚良宰、李唐裔、孫鏡、蔡永莊、劉復昆、范乃蕃、李元善、王允諧;舉人徐桿、鄒允光、張風羽、王文龍、賈蕃男、戚延錫、郭諫、郝瑸、馬遷、韓正倫、牟適、孫起元、楊其淵、王聯(lián)桂。

論曰:郡志列戶口,何為乎?列戶口重民數(shù)也。又郡志列田地,何為乎?列田地辦土物也。茲則并戶口、田地一概以賦役者何遵?功令也。遵功令者何?順治十四年,上命計部臣,編成賦役全書,頒行天下,一以明神廟為定額。大哉王言乎,損上益下。

功令煌煌,安得而不遵!況全書中,若戶口,若田地,犁然具在,是一概以賦役,而戶口、田地,亦既核且備矣,又安得而不遵!故曰,并戶口、田地一概以賦役者,遵功令也?;蛴衷?,賦役全書既一以明神廟為定額,民乃苦輸將不給者何?以故曰,白金涌貴爾。當考之漢白金,在當日一流八兩,其直一千,朱提一流,直一千五百。嗣是價值彌增,至今日而極,是以大司農(nóng)持籌而計在。

國家至蠲無可蠲,在百姓猶辦無可辦,當斯時也,欲本折殷盈,度支不匱,非有術(shù)以裕之,使白金之出源源不竭,上與下且還相病也。招土瘠民貧,醫(yī)瘡剜肉,萬歷中,督撫臣疏請:招、棲若累,例免三分,當以七分報。最當時者,多寡通融損有余,補不足,不煩徒胥追呼??籍斏仙稀⒋浜?,部文清丈司李某謂,欠額存則勤惰不均,人懷觀望,乃通盤打算,蠲除三分,派以七分,實數(shù)二十年以來,由單畫一,實派實征,無復毫發(fā)留余地,一遇水旱災祲,遂至民不堪命。又況今日者,復值粟生金死,與良有司悅安強教,以撫字為催科,當必惻然而有以處此矣。

○封 建

唐虞三代

萊 子爵,姜姓,炎帝之后?!队碡暋贰叭R夷作牧。”注:萊夷,萊山之夷也?;蛟弧皽?,萊朱之國”?!独粲洝R太公世家》‘武王已平商而王天下,封師尚父于齊營邱,東就國道宿行遲,逆旅之人曰:“吾聞時難得而易英,客寢甚安,殆非就國者也。太公聞之,夜衣而行,黎明至國。萊侯來伐,與之爭營邱。營邱邊萊,萊人夷也。會紂之亂,而周初定,未能集遠方,是以與太公爭國”。《左傳》:宣公九年夏,齊侯伐萊。襄公二年春,齊侯伐萊,萊人使正輿子,賂夙沙衛(wèi),以索馬牛皆百匹,齊師乃還。秋已丑葬我小君齊姜,齊侯使諸姜宗婦來送葬,召萊子,萊子不會,故晏弱城東陽以逼之。六年冬十一月,齊侯滅萊,萊恃謀也,于鄭子國之來聘也。四月,宴弱城東陽而遂圍萊。甲寅堙之環(huán)城,傅于堞,及杞桓公卒之月。乙未,王湫帥師及正輿子棠人軍齊師,齊師大敗之。丁未入萊,萊共公浮柔奔棠,正輿子、王湫奔莒,莒人殺之。四月,陳無字獻萊,宗器于襄宮,晏弱圍棠,十一月丙辰而滅之。遷萊于倪,高厚崔杼定其田地,遂屬齊。按路史云:“登之黃縣東南二十五里,故黃城即萊子國”。古之萊夷則邑,蓋其屬地也。

漢曲成圉侯蟲達 《史記》高祖功臣年表,圉侯蟲達以曲城戶將卒三十七人,初人起碭,至壩上為執(zhí)珪,為二隊將,屬悼武王,入漢定三秦,以都尉破項羽軍陳下,功侯四千戶,為將軍擊燕代拔之。高祖六年三月庚子,圉侯蟲達元年,孝文元年,侯捷元年,八年有罪絕。后元三年,復封恭侯捷元年,十三年有罪絕。孝景中五年,復封恭侯捷元年,孝武建元二年,侯臬柔元年,元鼎三年,侯臬柔坐為汝南太守,知民不用赤側(cè)錢為賦國除。

曲成侯萬歲 《史記》建元以來,侯者年表,中山靖王子,孝武元朔五年三月癸酉,侯劉萬歲元年,元鼎五年,侯萬歲坐酧金國除。

后 魏

曲成鄉(xiāng)男刁雙 《魏書》雍族孫。雙,字子山、高祖藪,晉齊郡太守,藪因晉亂居青州之樂安,父道覆,皇興初,除平原太守,至雙始還本鄉(xiāng)。雙少好學,兼涉文史,雅為中山王英所知賞,拜西河太守,正光初,中山王熙之誅也。熙弟客投命于雙,雙護之。周年,時購略甚切,乃謂雙曰:“我兄弟屠滅已盡,唯我一身漏刃,相托卿,雖厚恩久見容蔽,但事留變生,終恐難保脫,萬一發(fā)覺,我死分也,無事相累。卿若送吾出境,便是再生之惠。如其不爾,輒欲自裁?!彪p曰:“人生會有一死,死所難遇耳,今遇知已視死如歸,愿不以為慮,略后苦求南轉(zhuǎn)。雙乃遣從子昌送達江左,靈太后返政,知略因雙獲免,微拜光祿大夫,時略姊饒安公主,刁宣妻也,頻訴靈太后,乞征略還朝廷,乃以徐州所獲俘,江革、祖暅二人易之,以雙與略有舊,乃令至境迎接,略肅宗末,除西兗州刺史,時賊盜蜂起,州人張?zhí)夜日芯弁雒?,公行劫掠,雙至境,光遣使諭桃弓,陳示禍福.桃弓即隨使歸罪,雙舍而不問。后有盜發(fā)之處,令桃弓追捕,咸悉擒獲,于是州境清肅。莊帝初行濟州刺史,以功封曲成鄉(xiāng)男,出帝初,遷驃騎大將軍左光祿大夫,興和三年卒,贈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齊州刺史,謚曰清穆。

論曰:邑封建始于萊,自唐虞以上無前此者乎。曰萊,姜姓,炎帝之后爾,炎帝之先必有前此者矣。前此曷為始此,曰傳記無考也。傳記無考,則其始此也固宜。又二帝三王歷世數(shù)千年,主神器者,且五易姓,而萊無聞焉。果建國若是久乎,曰不可知也,不可知曷為專系之萊?曰:昔契丹氏建國,自唐歷梁、唐、晉、漢、周,竟與有宋相終始,庸詎知萊不若是乎。即或有代興,而田和篡齊,復以齊稱國。明宗篡唐,仍以唐紀年,從來易姓不易國,比比然矣。觀夾谷之會,萊滅久矣,左邱明猶以萊人目之,則其專系之萊也亦宜。又魯襄公六年,為周靈王五年,齊侯滅萊,當時時,萊已入齊矣,曷為不系之齊?曰,所謂有封建者,先王公天下而茅土胙之也,載在盟府。太公之封于齊也,儉于百里,子輿氏言之矣,東至于海,西至于河,南至于穆陵,北至于無棣,管敬仲之對屈完,第謂其征伐所至耳,非賜履實有此也,乃悍然不顧王命,矜其詐力,覆人社稷,而掩有之,此萊之子所不共戴天者也。魯莊公十有三年夏六月,齊人滅遂。十有七年夏,齊人殲于遂。胡文定謂申胥一身,可以存楚,楚雖三戶,終必亡秦。觀此則齊侯滅萊,萊之疆圉,齊得而兼之,律以先王之命,齊亦不得而兼之也。萊之人民,齊得而臣之,推以百姓之心,齊以不得而臣之也,則其不系之齊也又宜,逮漢而圉侯之封庸勛也,萬歲之侯展親也,皆食租衣稅已爾。民社非其責也,北魏刁清穆抑又微矣,備稽之為邑乘考,若封建之不得不為郡縣,則柳州之論備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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