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緒論

夏商社會生活史 作者:宋鎮(zhèn)豪著


  緒論 一、回顧和現狀。中國古代社會生活史,以中國歷史流程中帶有寬泛內約意義的社會生活運作事象作為研究系列,透過其千姿百態(tài)的經穿緯插網絡,可給人們以察古鑒今的啟迪,其燭精剖微的方法論和多棱凸現的視角,又每每與歷史學、社會學、經濟學、文化人類學、人口學、民俗學、考古學等,有著貌合神離的吻接關系,構成一門具有多學科交叉性質的專門史,一門繽紛流華的專門史。這門富態(tài)的學術專史,在中國興起,只是本世紀20年代以來事。但是中國古人意識中,早已有關重社會生活的傳統心態(tài)。如傳為春秋時孔子輯集的《詩經》,采詩以觀民風,廣泛進入社會深層結構,容有大量先秦時期不同階級、階層的物質生活與精神生活素材,凡邑聚分布遷移、族氏家族組織、衣食住行、勞動場景、男女戀情婚媾、祀神祭祖、風尚禮俗、娛樂教育等等,均有披露。至如形成于西周的筮占書《周易》經文①,還錄有原始婚俗遺風及上古人們生老病死、社會構成、商旅交通、人際交往、穿著時尚、衛(wèi)生保健、行為觀念、宗教信仰、盜劫內江、水旱災害等社會生活資料?!妒洝分械摹抖Y記》、《儀禮》,對古代社會的宗法制、廟制、祭法、喪葬制、婚規(guī)婚禮、親屬關系、生兒育女、養(yǎng)老教子、起居儀節(jié)、服飾等次等等,作了繁褥納范,直可形容為貴族立身處世的生活手冊。不言而喻,諸如此類出于古人有意無意拾掇下的社會生活史素材,對于揭示豐富多采的歷史演進外在表象和內在規(guī)律,是難能可貴的,將之視為中國史學傳統中的有機部分,也未嘗不可。唯開宗明義以社會大系統的整體史觀,對古代社會生活史進行內外表里的宏、中、微觀研究,則在本世紀內才掀起。較普遍的看法,專門性質的社會生活史研究,乃緊伴著本世紀初“西學東漸”的社會學理論和研究手段的引入而出現;甲骨文新資料的出土和新興考古學的一系列進展,為推動這一學科建設,特別是再構史前及上古社會生活面貌,提供了新的契機;大凡中國近現代社會政治風云變幻和世界范圍內學術思想變遷潮流,是影響這門學術史研究冷熱升降的內外部環(huán)境因素。換言之,中國的古代社會生活史研究,蘊含著曲直深沉的學術變革內容?;仡^看去,古代社會生活史研究大體歷經了三個階段。本世紀20至40年代為第一階段,是學科初建和興起時期。眾所周知,“五四”運動以后,中國革命實踐的客觀需要和歷史學自身成長過程中的要求,對于如何認識中國社會性質和中國歷史過程,我國思想界和學術界展開了一場曠日持久的“社會史大論戰(zhàn)”。這場論戰(zhàn)的史觀分野,在于是否把社會學置于科學基礎上,確定以一定生產關系總和的社會經濟形態(tài)的概念,以及這種形態(tài)的發(fā)展,作為自然歷史過程,還是仍把社會看做可按個人意志或政治意志隨意改變的機械框架。這已關及到中國史學的發(fā)展方向,其現實意義也是十分明顯的。不過,受時代局限,當時不少人對中國的具體歷史實際并沒有作深入考察,論戰(zhàn)往往是從概念到概念,常不免陷于公式化和簡單化①。與此同時,也有一批史學工作者,開始具體從事于歷史上社會生活史料的搜集整理和研究,這方面的專著,有張采亮《中國風俗史》(1915)、陳顧遠《中國古代婚姻史》(1925)、陳遠原《中國婦女生活史》(1928)、呂思勉《中國宗族制度小史》(1929)、尚秉和《歷代社會風俗事物考》(1938)等。其中瞿兌之的一部《中國社會史料叢鈔》(1937),顧頡剛先生曾為作序,指出“中國社會史之著作將造端于是,繼是而作通史者亦將知政治之外別有重要者在,而擴大其眼光于全民族之生活矣”,可知當初既有視社會形態(tài)史或社會發(fā)展史為社會史,又有視社會生活史為社會史,界說未必明確,然兩者的研究齊駕并驅,研究的內核外延大致是清楚的。這一時期對于上古社會生活史的研究頗為眼花繚亂,論作層出,有陳鐘凡《從文字學上所見初民之習性》(1923)、陸淵《〈詩經〉婦女觀》(1924)、汪震《〈易經〉書中之古代人民的生活》(1925)、汪章才《周代喪制概略》(1925)、邁五《從殷虛遺文窺測上古風俗的一斑》(1925)、張世祿《〈詩經〉篇中所見之周代政治風俗》(1926)、江紹原《中國古代的成人禮》(1926~1927)、程憬《商民族的經濟生活之推測》(1929)、馬元材《卜辭時代的經濟生活》(1930)、郭沫若《周易時代的社會生活》(1930)、牛夕《自商至漢初社會組織之探討》(1931)、李安宅《〈儀禮〉與〈禮記〉之社會學的研究》、溫丹銘《殷卜辭婚嫁考》(1933)、黎征賦《由甲骨文窺見殷商社會的宗教生活》(1933)、裴文中《舊石器時代人類葬儀之研究》(1933)、龍非了《穴居雜考》(1934)、丁道謙《〈詩經〉中的婦女社會觀》(1936)、蔣大沂《從古文字中觀察古代家宅演進之情形》(1940)、胡厚宣《卜辭零簡》(1941)和《殷代婚姻家族宗法生育制度考》(1944)、徐中舒《結繩遺俗考》(1943)和《黃河流域穴居遺俗考》(1949),等等。這些大大小小的論作,大多散見于當時各類報刊雜志,少數為某專書中的一部分,分別就上古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進行了深淺不一的各種課題研究,宏觀、中觀、微觀并具,選題穎銳,觀念時髦,令人耳目一新。有的遙相呼應于“社會史論戰(zhàn)”,又別開研究生面;有的一改舊時史學傳統中考據解經模式的窠臼,借鑒于其他學科的研究理論和方法,移植新概念、新思維、新命題,以作研討更新;有的在材料利用上出奇制勝,如依據出土文字資料、田野考古資料、民族調查所獲,嘗試復原已遺失的古代社會生活原貌;有的則在文獻史料的梳理、分析、歸納上顯其新活力??梢哉f,這門學術專史興起之后不久,即因中國學人傳統上固具的治學情操陶冶,與不拒新事物、善開風氣的境界,在辛勤耕耘中而取得了不小的業(yè)績。當然,濫觴階段研究手段的粗疏單調,史料的不足和理解上的困惑,社會生活史范疇的界定不清,理論上存在的諸多混亂,以及一些理應在題內的課題尚未見問律等等,缺陷也是相當明顯的。自50至70年代,為本學術專史度過的第二階段,在國內處于相對的冷落低潮時期,社會生活史研究受到了不應有的忽視,論著寥寥。誠如有學者所說,“從50年代后期開始,由于教條主義的束縛和‘左’的思潮影響,人們在理解和應用歷史唯物主義從事史學研究時出現了偏頗和失誤,將社會生活這一重要歷史內容的研究視為‘庸俗’、‘煩瑣’而逐之于史學門檻之外,并且美其名曰捍衛(wèi)馬克思主義史學的革命性和科學性”①??上驳氖牵@一時期以來,海外學者對中國古代社會生活史卻日益重視,研究勢頭至今不衰,其中尤以日本學者的成果領先。日本學界對中國上古社會生活史研究領域的涉足,起自40年代,當時的論作有松因壽男《殷卜辭與古代中國人之生活》(1941)等。另外,加藤常賢《支那古代家族制度研究》(1940)、諸橋轍次《支那之家族制》(1941)、清水盛光《支那家族的構造》(1942)部專著,均用較多篇幅探討過商周的家族形態(tài)、婚姻、喪葬、宗廟祭祀制度等,并具一定的影響力。50年代至今,又有相當一批成果問世,如內藤戊申《殷人的生活》(1957)、倉林正次《饗宴之研究——儀禮篇》(1965)、澤田大多郎《從考古資料看中國商——漢的住居形態(tài)》(1966)、池田未利《古代中國的神與人間》(1967)、加藤常賢《中國古代的生活與文字》(1970)、谷田孝之《中國古代喪服的基礎研究》(1970)、池田雄一《中國古代的聚落形態(tài)》(1971)、藤野巖友《中國古代的坐法》(1972)、伊藤道治《殷代的宗教與社會》(1975)、深津胤房《古代中國人的思想與生活》(1975~1976)、字都宮清吉《(詩經)時代的社會》(1978)、松本雅明《中國古代的村落和生活儀禮》(1979)、笠川直樹《殷代社會的子和宗教儀禮》(1981)等。最近日本東京吉川弘文館出版了一部林已奈夫撰《中國古代的生活史》(1992),該書列服飾、住居和村落、什器和飲食、農工商業(yè)、乘物和道路、娛樂、武器戰(zhàn)爭、文書與書物、神神、祭祀等十方面,對兩漢以前社會生活作了勾述。日本學者的論著,大都以勤于資料搜匯、辨析細膩、微中見大和不為成見所育而各呈風彩。這一時期內,臺灣也有一批上古社會生活史的研究成果相繼問世,如董作賓《殷代的奴隸生活》(1950)、高去尋《殷禮的含貝握貝》(1954)、石璋如《殷代頭飾舉例》(1957)、楊希枚《聯名與姓氏制度的研究》(1957)、曹德宣《殷之卜辭與中國古代社會的生活》(1965)、趙林《中國商周的婚姻、繼承及世系結構》(1970)、許倬云《周代的衣食住行》(1976)、莊萬壽《上古的食物》(1976)、賈士衡《殷周婦女生活的幾個面》(1980),等等。美籍華裔學者張光直先后撰有《中國遠古時代儀式生活的若干資料》(1960)、《有關都市生活起源》(1962)、《中國古代的飲食與飲食具》(1973)等。另一位華裔學者周策縱則撰有《生子神話與古代中國醫(yī)學》(1978)。美國吉德偉(David N.Keightley)撰有《中國商代的嫡嗣》(1975)等文。原蘇聯學者劉克甫(M. B. KproKos)撰有《古代中國人的社會組織形式》(1967)。韓國趙振靖撰有《殷代的宗教信仰與祭祀》(1971)。新加坡威特(R. O. Whyte)寫有《中國風俗之進化》(1978)。毋庸諱言,比較海外學界的學術進展,國內建國后30年中對中國古代社會生活史的研究,因受當時特定政治環(huán)境的影響和由此造成的學術成見所擾,在歷史研究重經濟、政治、文化三板塊框構的公式化、簡單化、絕對化氛圍中,幾處于萎縮停滯狀態(tài),有大大落伍之感。自80年代至今,國內改革開放的大潮動,終于帶來了學術振興的新氣象。史學界一再提出倡議,應重視和加強古代社會生活史的研究工作,變革過去三極塊鼎足的歷史著述格局,恢復歷史本來面目,通過生動具體、紛壇復雜的歷史現象,揭示歷史演變的真實過程和不同層面的內在變化規(guī)律。社會生活史研究進入了第三階段的復興升華時期。為了整齊起點,國內有關方面有計劃翻印了一批三四十年代較具代表性的古代社會生活史學術專著。不少學者還對過去的業(yè)績進行綜述介紹。學科的理論性探討也顯得十分活躍。與此同時,研究的啟動,受到國家和社會各方的重視與支持。這些年先后在天津、南京、成都、沈陽召開了數屆全國性學術研討會。1986年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決定把古代社會生活史列為所重點科研項目,組成了專門的課題組,計劃撰寫十卷本《中國古代社會生活史》,規(guī)劃得到中國社會科學院的批準,又列為院重點科研項目,并報請為國家“七五”重點科研規(guī)劃項目。在全國一些高校也相繼開設了有關課程。許多家報刊雜志還不時開辟專欄。目前全國范圍內的古代社會生活史研究熱潮正方興未艾。不過,尚應看到,在社會生活史的理論探討中,當前存在著一種強調本學科建設是對“正統”史學叛逆的矯在過正傾向。我們認為,無論是社會形態(tài)史或社會發(fā)展史一方,還是社會生活史一方,都不應分輕重薄厚,兩者間的融會貫通和相輔相成是難以否定得了的,這是重建中國古史系統的兩大有機聯系體,是骨架與血肉的關系,有了兩方面的研究,才能使歷史真正立體化、形象化,才能恢復歷史本來面目,史學也就更豐滿、更科學。復興社會生活史研究,應該符合中國學術發(fā)展史的實際國情,應該正視和正確對待過去走過的歷程,進行繼往開來的反思,應該是對被扭曲的史學的撥正,這里,歷史學家尤負有不容推卸的時代責任。當然,歷史學家也面臨著史識素質的完善、觀念的調整充實和研究方法論的科學化、多樣化、社會化,且學養(yǎng)上也有個新陳代謝和哲智開啟問題。一門學術史的創(chuàng)立,其定義、概念、性質、對象、范疇的界定,以及與其他學科關系的處理,有關理論的探討自然十分必要。當前相當一批學者把社會生活史納為“社會史”的內核部分,按各自的理解,加以種種論證,出現了眾說紛起、意見歧出的生動局面,這是可喜的。然而爭論久峙,一時難以休止,也帶來了“空疏”的弊端,扭轉落伍現狀和繁榮學術研究則何從談起,其社會價值取向與學科功能發(fā)揮必然受限。學科建設和理論升華,需經得起具體實踐檢驗,需在務實過程中提煉凝結。當今之要,在于靜心契志多作基礎研究工作,目標既定,成果的點滴累積總比滿紙空論更能為學科建設提供依據。況且,社會生活史,語義通俗而不淺顯,寬泛而不浮虛,模糊概念中內約生化易明,適合當今國民文化素質背景下的吸收消受,不妨由此著手。總之,古代社會生活史的創(chuàng)立,前景是樂觀的,但學術耕耘的甘苦也是可以想見的。 二、要旨和體例概論。我們完成的這部《夏商社會生活史》,乃是“中國古代社會生活史”課題的開卷,同時又是自成一體的學術著作。當初合夏商兩代進行著述的原因,主要出于以下三點考慮:原因之一,夏商兩代,是指約公元前22世紀末至前11世紀初中原及周邊關系較密切地區(qū)范圍內兩個前后承接的古史時代,背景即史書或傳說中說的,夏人在禹領率下,于相當今之豫西晉南初步建立夏王朝,中經13世16王的統治,至公元前17世紀晚葉,湯革夏命,商人在冀、豫、魯之間建立商王朝,又先后歷17世3 1王,直至周人滅商。夏商政治史的總積年約有900余年。但在歷史學的認識史上,夏商兩代均曾長期處于“疑似難定”之列。如果說商代歷史因近現代甲骨文發(fā)現和地下考古學體系的建立而證明為信史,那么現在也有類似的理由表明夏代歷史也是信史。王國維先生曾指出:“古來新學問之起,大都由于新發(fā)現”①。在這一意義上說,夏商兩代的社會生活史同屬于“新學問”。原因之二,歷史學上好稱“三代”,即以夏商周為一系,歸為上古史系統。然夏商的政治格局主要表現為取代的關系,社會深層結構的變化是循序漸進的,土生土長的本上文化因素一直占據主導位置;周代則屬于征服王朝,國家體制建立在分封殖民基礎上,社會構成因政治劇變和外來因素的強力介入而大大加速了分化再組合進程,民族心性也因封閉地域的打破而大大有異于夏商兩代。國家、種族、個人、文化積淀的社會運作機制,所凸現的社會生活節(jié)奏,夏商兩代與周代之間,并非同在一個層面、一個境界。大致說來,夏商是承史前社會以來中國傳統文化在總體意義上的萌育生成時代,周代則是量變質化時代。夏商兩代在許多方面的共性,和與周代之間的異性,也是單以前者為卷的考慮出發(fā)點。原因之三,當今夏代社會生活史的研究,已因考古學的重大進展而條件漸具,雖晚起商代大半個世紀以上,然猶同如當初商代社會生活史研究,得力于地下考古新發(fā)現,遂大開端倪,可謂同造異趣,偶然中有必然。但兩者在研究上有待開發(fā)的空白均較多,特別在社會生活史范疇,每常同處于一個層面,分析處理中有其共同性。不過,若再細言之,夏代部分草創(chuàng)伊始,資料仍乏,商代部分無疑顯得豐滿成熟些,前人在一些領域的研究成果可為表率。今合夏商兩代共述之,易收到化難互補、開拓領域和利于啟發(fā)、利于比較的后效。研究夏商社會生活史,旨在感知和捕捉夏商歷史流程中的社會生活運作系列,決不是單單去羅列和匯編一長串資料,或僅僅靜止地累積一些龐雜的過時知識,而應是致力于啟動現代思維認識的銳智,會通多學科研究中的有效手段,以系統工程的經緯意識,考察夏商社會生活的內核外延,歸納其嬗變之跡,探求其演化之途,總結其外在特征和內在規(guī)律,再構學術建設的社會價值與歷史的教育功能。我們贊成有學者提出的這樣一種良識,即歷史的教育功能不在于過譽歷史,濃妝重抹歷史的“燦爛”之章,以住足于得到廉價的驕傲和膚淺的頌歌,沉迷于對昔日的留情,有意無意擔上精神的積垢和歷史的包袱,而要在以現代意識洞悉歷史的底蘊,調整情緒的點染,提高歷史的縱深感,以造成新一代的人格①。毫無疑問,回頭了解早消失的夏商社會,是在用深沉的歷史感知和當代認識尺度,冷靜審察中國社會已翻過的舊章,以助放眼中國的將來,不致誤入妄自菲薄或妄自尊大,這對于建設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現代化中國,提高國民素質,闡揚中國在世界之林的形象,是有其現實意義的。研究夏商社會生活史,因年代久遠和資料先天匱乏,令人生畏,即使是有限的記載,也是多半經過古人的篩選過濾,無不滲透著晚起時代色彩、文化背景、社會觀念、角色閱歷等多重因素的影響,自然更增加了難度。但信其所當信,疑其所當疑,畢竟是我們可以做到的最佳選擇。何況,夏商時空框架,田野考古發(fā)掘或出土古文字資料已給予了堅實支撐,并還正在不斷充實填補,大大拉近了與今日的距離,這是我們優(yōu)于古人的條件。就研究現狀看,夏代社會生活史啟動晚遲,空白自多,商代部分,過去學人每多論述,見仁見智,可供把握,然尚未形成系統,至于個中或浮光掠影作筆戲,或僅偏于某方,重復選題,觀點雷同,方法陳舊,亦不乏其見,故題內應有的或缺部分亟待問津,薄弱環(huán)節(jié)應有彌補,不免仍有在茫無涯汝中游大之感。為切合本學術專史的特點,我們在設計一套足以實事求是揭示夏商社會生活史的可行性體例組架時,指導思想是知難而上,首求新意,試開先導,張大領域,拓寬視野,留意反饋,重在精構細理,但又應避免為范疇概念自我作繭。現在來看,這一研究機制的設想還是有效的。如前所述,夏商社會生活史的研究,有“新學問”這一突出特點,除了有限的可資參考的文獻材料外,主要是利用地下考古“新材料”,故在內容組織結構上,必須切實適應“新學問”的特點,在充分吸收多學科的研究成果和研究方法的同時,也得相機調整和發(fā)揮歷史學研究的固有機制,注意體例組架的合理性與可行性。當前夏代之前的史前社會考古學研究相當生動,商代考古學材料也極為豐富,殷墟甲骨文、古器銘學的研究,以及有關文獻材料的整理,均已臻入成熟境界,唯中介的夏代尚是個薄弱環(huán)節(jié)。由于中國古代人文歷史發(fā)展有其嬗變上的整體性和內在貫通性,在研究中可藉解析史前和商代兩端,盡可能向中間擠靠的方法,進行跳躍式類比分析,一則能慎終迫遠,考其源流,再則可縮小夏代的殘節(jié)缺環(huán),補充資料的不足,這是大跨度的歷史縱向聯系法,也是本書結構體例上適當兼溯史前社會生活內容的動因之一。另外,夏商兩代因地域、時代、族別不同,社會生活有共性也有差異,研究中須注意其質與量的變化所在,留心其兩者不同生活要素,則點、線、面的分合辨析不可或缺,這是小跨度的歷史縱向比較法,也是本書寫作體例上或分而述之、或合而比之兩者并舉的安排用意。除大小跨度的歷史縱向研究外,歷史的橫向比較也十分必要。夏代和商代社會均非截然劃一的平面相,在同一歷史階段的場景中,同域或異域間不同層面的社會生活個性或不平衡性都是嚴然存在的,舉凡集約人口差異、邑聚差異、等級差異、經濟類型差異、消費心理差異、生活方式差異、生活規(guī)約差異、精神取向差異、社會心態(tài)差異、宗教信仰差異、習俗尚好差異等等,在有可能的條件下,應重視其歷史橫向比較的力度。當進行同域間的或異域間的雙重異同比較時,實事求是的定量定性分析和動態(tài)靜態(tài)研究要予以足夠考慮,以求得在深度、廣度、容量、層次、意境、視野上對夏商社會生活史有個較全面系統的認識?!断纳躺鐣钍贰芬粫苍O八章,即:一、環(huán)境、居宅、邑聚;二、人口;三、婚姻;四、交通;五、飲食;六、服飾;七、醫(yī)療保??;八、宗教信仰。章次的要略,首章在于明夏商社會生活的自然人文背景和場所;次章考人口,蓋任何一種人類社會,都必得由一定數量的人口才能構成,人口是社會的主體,無此根本要素,社會生活無從談起;三章論婚姻,是社會構成運作系統的最基本載體,婚姻的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既相應于一定時代經濟特征,也是社會組成關系的特定表現形式;四章述交通,是鋪敘社會構成大網絡,勾勒當時社會生活的地域空間聯系,以及人們張大這種社會關系和自然聯系的手段、方式與作為;五、六兩章,分觀飲食與服飾,兩者乃人類生存活動的最基本物質條件,也是人們尚好追求的重要內容,直觀上也展示當時人們生產與創(chuàng)造物質生活本身的能力,是社會生活的物化主體部分;七章談醫(yī)療保健,記生老病死與夏商人們的精神面貌、人生態(tài)度、逆反心理,以及對改造自身生活的行為規(guī)范和社會成俗;八章講宗教信仰,述夏商社會鬼神觀念、情緒狀態(tài)、宗教禮儀和社會陋習。概言之,本書總體組架的脈胳關系表現為四大系列,首章為夏商社會氛圍總觀,第二至四章屬夏商社會構成運作范疇,第五至六章是夏商物質生活形態(tài)和生活方式表象,第七至八章為夏商社會精神生活面面觀,內概積極和消極兩分的社會調節(jié)功能。不過,這四系八章雖形成相互照應、有序有機、步步引入的聯系整體,各章卻又相對獨立,每章起首均以總說題解示其專題意。且各專題下又分若干層次或若干類目。如首章,下分生活環(huán)境的選擇改造、居宅形態(tài)、邑聚變遷、建筑儀式、住俗等。人口一章,包括有早期人口清查統計、人口流動定性分析、集約人口規(guī)模、人口總數估測,在人口自然構成方面又細分人計性別年齡構成、人口素質、撫養(yǎng)比、死亡率與平均壽命、人口增長特點等項?;橐鲆徽拢瑑攘谢橐鲂螒B(tài)演進、社會組織、親屬關系、夏商家族本位下的婚制婚俗、婚娶禮儀、婚姻動機、婚姻功能、求生、冥婚、名子之俗、命氏之制等內容。再如物質生活方面的飲食一章,有食物類別、進食方式、飲食等級、崇飲風習、烹任禮俗、飲食心態(tài)、食政意識、筵席宴饗、族眾聚食、以樂侑食等類。又如精神生活的宗教信仰一章,有宗教分野、神性神格的社會性、災禍觀念、祭祀儀禮、崇祖意識、喪葬習俗、占卜等專項。諸如此類,不備舉。大致說來,本書四大系八章內的各分節(jié),以其事象和視角,自可單立成篇,各節(jié)要核,也就各各敘之于篇中,于大章后不再作歸納。社會生活史屬于一門富態(tài)萬千的專門史,內容范疇包羅蕓蕓,錯綜復雜,豐滿流華,隨篇作結,意在保持其生動化、形象化的固有特色,體現其寬泛內約的面面觀,避免將一部立體型的影視勒成平面式線條,故興之所至,興盡而止,筆趣如是。這里,為了能對夏商社會生活史的外在表象和內在規(guī)律有個總體了解,我們特列出下面八點提示,以便讀者可在本書找到其投影和軌跡:一、自然生態(tài)環(huán)境對夏商人文背景的制約;二、家族本位對社會構成的作用;三、族氏內向外展意識對社會行為觀念的支配;四、政治體制對社會生活秩序的維持;五、等級禮制對人際關系的整合;六、經濟形態(tài)對社會物質生活兩分的催化;七、地域文化流動對社會俗尚的規(guī)范;八、宗教信仰對社會存在系統的凝聚。 ① 參見李學勤:《周易經傳溯源》,長春出版社,1992年,1~14頁。 ① 參見林甘泉、田人隆、李祖德:《中國古代史分期討論五十年》,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3~10頁。 ① 《歷史研究》評論員:《把歷史的內容還給歷史》,《歷史研究》1987年1期。 ① 王國維:《最近二三十年中中國新發(fā)現之學問》,《學衡》45期,1925年。 ① 參見彭衛(wèi):《向何處尋覓》,《中國史研究動態(tài)》1989年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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