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jié) 驅(qū)逐荷蘭殖民者收復臺灣 鄭成功為人志大才雄,遇事獨斷于心,具有極其堅毅的性格。在決策收復臺灣問題上又一次顯示了他的這種性格特征。
在進攻南京戰(zhàn)役失敗以后,鄭成功把目光轉(zhuǎn)向了臺灣。1659年(順治十六年,永歷十三年)十二月,“議遣前提督黃廷、戶官鄭泰督率援剿前鎮(zhèn)(戴捷)、仁武鎮(zhèn)(康邦彥)往平臺灣,安頓將領(lǐng)官兵家眷”①。次年正月,達素統(tǒng)領(lǐng)清軍入閩,鄭成功為集中兵力迎戰(zhàn),不得不暫時推遲這次軍事行動。擊敗達素調(diào)集的各路清軍之后,鄭成功加緊了復臺的準備工作。1660年冬,他派出大批軍隊到廣東潮州沿海地區(qū)籌集糧食。次年正月,他在廈門傳令大修船只,聽令出征。召集諸將舉行秘密會議,訓話道:“天未厭亂,閏位猶在,使我南都之勢,頓成瓦解之形。去年雖勝達虜(指達素軍)一陣,偽朝(指清朝)未必遽肯悔戰(zhàn),則我之南北征馳,眷屬未免勞頓。前年何廷斌所進臺灣一圖,田園萬頃,沃野千里,餉稅數(shù)十萬。造船制器,吾民鱗集,所優(yōu)為者。近為紅夷占據(jù),城中夷伙不上千人,攻之可垂手得者。我欲平克臺灣,以為根本之地,安頓將領(lǐng)家眷,然后東征西討,無內(nèi)顧之憂,并可生聚教訓也?!雹谶@是鄭成功正式提出收復臺灣為根本的戰(zhàn)略計劃。參加會議的多數(shù)將領(lǐng)對于收取臺灣安頓家眷心存疑慮,一個個面有難色。宣毅后鎮(zhèn)吳豪說自己曾經(jīng)幾次到過臺灣,那里荷蘭人的“炮臺利害,水路險惡”,“風水不可,水土多病”,不贊成出兵臺灣。大將黃廷說:“臺灣地方聞甚廣闊,實未曾到,不知情形。如吳豪所陳紅毛炮火,果有其名,況船大又無別路可達,若必由炮臺前而進,此所謂以兵與敵也。”建威伯馬信發(fā)言道:“藩主所慮者,諸島難以久拒清朝,欲先固其根本,而后壯其枝葉,此乃終始萬全至計。信,北人也,委實不知。但以人事而論,蜀有高山峻嶺,尚可攀藤而上,卷氈而下;吳有鐵纜橫江,尚可用火燒斷。紅毛雖桀黠,布置周密,豈無別計可破?今乘將士閑暇,不如統(tǒng)一旅前往探路,倘可進取,則并力而攻;如果利害,再作商量,亦未為晚。此信之管見也?!编嵆晒β牶筚潛P道:“此乃因時制宜,見機而動之論?!眳呛涝俅伟l(fā)言反對,各將領(lǐng)“議論不一”。參軍陳永華發(fā)言:“凡事必先盡之人,而后聽之天。宣毅后鎮(zhèn)所言,是身經(jīng)其地,細陳利害,乃守經(jīng)之見,亦愛主也,未可為不是。如建威之論,大興舟師前去,審勢度時,乘虛覷便,此乃行權(quán)將略也。試行之以盡人力,悉在藩主裁之。”接著,協(xié)理五軍戎政楊朝棟發(fā)言支持鄭成功,認為恢臺之舉可行。鄭成功非常高興,稱贊“朝棟之言,可破千古疑惑”,當即拍板決定興師復臺①。這次軍事會議的顯著特點是:鄭成功部下將領(lǐng)和兵員多是經(jīng)濟比較發(fā)達的福建沿海州縣人,而當時臺灣尚處于初期開發(fā)階段,吳豪的意見自然有一定的代表性。馬信是北方來歸將領(lǐng),陳永華是文官,他們雖支持復臺,不足以扭轉(zhuǎn)會議傾向。楊朝棟是鄭鴻逵舊將,他表態(tài)之后,鄭成功立即抓住時機,斷然作出決策,體現(xiàn)了他的領(lǐng)導藝術(shù)。興師驅(qū)荷,是中國近三百多年來在臺灣問題上一個極其重要的決策,對臺灣這塊自古以來中國的領(lǐng)土的發(fā)展前途影響至為深遠,出兵前這次軍事會議在史冊上是重要的一頁,多數(shù)閩籍將領(lǐng)的留戀鄉(xiāng)土,胸無遠志,正好襯托了鄭成功的目光遠大。
鄭成功的復臺計劃,經(jīng)過周密的準備。除了修理戰(zhàn)船、備辦糧餉、器械以外,他在軍事上的部署值得特別注意。鄭成功的基本意圖是取臺灣為復明基地,而不是撤往該地。所以,他必須考慮既能從荷蘭殖民者手中奪回臺灣,又不能失去廈門、金門、南澳一帶近海島嶼。因此,他決定親自統(tǒng)率主力出征臺灣,這支主力又分為首批和二批;在金門、廈門、南澳一帶留下了相當兵力:命忠勇侯陳霸防守南澳,警惕清廣東軍閥蘇利、許龍乘虛而入;派郭義、蔡祿二鎮(zhèn)前往銅山(今東山)會同原鎮(zhèn)該地的忠匡伯張進守御該島,必要時策應守南澳的陳霸部;留戶官鄭泰(成功宗兄)和參軍蔡協(xié)吉守金門;洪天祐、楊富、楊來嘉、何義、陳輝守南日、圍頭、湄州一帶,連接金門,以防北面來犯之敵;由世子鄭經(jīng)守廈門,輔以洪旭、黃廷、王秀奇、林習山、杜輝、林順、蕭泗、鄭擎柱、鄧會、薛聯(lián)桂、陳永華、葉亨、柯平,與洪旭之子洪磊、馮澄世之子馮錫范、陳永華之侄陳繩武三人調(diào)度各島防守事宜。
跟隨鄭成功收復臺灣的將領(lǐng)和官員有馬信、周全斌、蕭拱宸、陳蟒、黃昭、林明、張志、朱堯、羅蘊章、陳澤、楊祥、薛進思、陳瑞、戴捷、黃昌、劉國軒、洪暄、陳廣、林福、張在、何祐、吳豪、蔡鳴雷、楊英、謝賢、李胤、李襲。1661年(順治十八年)誓師,參加誓師禮的有原兵部尚書唐顯悅、兵部侍郎王忠孝、浙江巡撫盧若騰、吏科給事中辜朝薦、右副都御史沈佺期等,此外還有明寧靖王朱術(shù)桂、魯王世子朱桓、瀘溪王、巴東王和留守文官武將。從參加餞行宴會的人來看,基本上包括了當時在金、廈地區(qū)的全部明朝頭面人物,也許其中一些人并不贊成鄭軍主力開赴臺灣,公開反對的是兵部侍郎張煌言。張煌言認為臺灣距大陸較遠,鄭成功以主力復臺即便如愿以償,卻離抗清前線遠了,這同他的急切興復明朝的主張是相左的。張煌言在《上延平王書》中毫不客氣地說:竊聞舉大事者,先在人和;立大業(yè)者,尤在地利?!慈绲钕聳|都(指臺南,一本作東寧,誤。鄭成功改赤嵌為東都,至鄭經(jīng)時改東都為東寧)之役,豈誠謂外島足以創(chuàng)業(yè)開基,不過欲安插文武將吏家室,使無內(nèi)顧之憂,庶得專意恢剿。但自古未聞以輜重眷屬置之外夷,而后經(jīng)營中原者。所以識者危之?!十斉d師之始,兵情將意,先多疑畏。茲歷暑徂寒,彈丸之域,攻圍未下(可見煌言此書寫于荷蘭臺灣殖民者投降前夕)。是無他,人和乖而地利失宜也。語云:與眾同欲者罔不興,與眾異欲者罔不敗。誠哉是言也。是虜酋短折,孤雛新立(指清帝福臨病死,玄燁幼年繼位),所云主少國疑者,此其時矣。滿黨分權(quán),離釁疊告,所云將驕兵懦者,又其時矣。且災異非常,征科繁急,所云天怒人怨者,又其時矣。兼之虜勢已居強弩之末,畏海如虎,不得已而遷徙沿海,為堅壁清野之計,致萬姓棄田園,焚廬舍,宵啼露處,蠢蠢思動,望王師何異饑渴。我若稍為激發(fā),此并起亡秦之候也。惜乎殿下東征,各汛守兵,力綿難持,然且東避西移,不從偽令,則民情亦大可見矣。殿下誠能因?qū)⑹恐細w,乘士民之思亂,回旗北指,百萬雄師可得,百十名城可下矣。又何必與紅夷較雌雄于海外哉!況大明之倚重殿下者,以殿下之能雪恥復仇也。區(qū)區(qū)臺灣,何預于神州赤縣,而暴師半載,使壯士涂肝腦于火輪,宿將碎肢體于沙跡,生既非智,死亦非忠,亦大可惜矣。況普天之下,止思明州(廈門)一塊干凈土,四海所屬望,萬代所瞻仰者,何啻桐江一絲,系漢九鼎。故虜之虎視,匪朝伊夕,而今守御單弱,兼聞紅夷搆虜乞師,萬一乘虛窺伺,勝敗未可知也。夫思明者,根柢也;臺灣者,枝葉也。無思明,是無根柢矣,安能有枝葉乎?此時進退失據(jù),噬臍何及。古人云:寧進一寸死,毋退一尺生。使殿下奄有臺灣,亦不免為退步,孰若早返思明,別圖所以進步哉!昔年長江之役,雖敗猶榮,已足流芳百世,若卷土重來,豈直汾陽、臨淮不足專美,即錢镠、竇融亦不足并駕矣。倘尋徐福之行蹤,思盧敖之故跡,縱偷安一時,必貽譏千古。即觀史載陳宜中、張世杰兩人褒貶,可為明鑒。九仞一簣,殿下寧不自愛乎?夫虬髯一劇,祗是傳奇濫說,豈真有扶余王乎?若箕子之居朝鮮,又非可以語今日也。某倡義破家以來,恨才力谫薄,不能滅胡恢明,所仗殿下發(fā)憤為雄,俾日月幽而復明,山河毀而復完。某得全發(fā)歸故里,于愿足矣。乃殿下挾有為之資,值可為之勢,而所為若是,則其將何所依倚。故不敢緘口結(jié)舌,坐觀勝敗。然詞多激切,觸冒威嚴,罔知忌諱,罪實難逭矣。惟愿殿下俯垂鑒納,有利于國,某雖死亦無所恨。謹啟。①很明顯,張煌言對鄭成功的決策復臺是不贊成的,信中處處流露出對鄭成功的失望,認為復臺的目的是脫離抗清前線,僅從鄭氏一家私利考慮取遠離大陸的臺灣為安身立命之所,是無意復明的表現(xiàn)。這表明張煌言和鄭成功兩人的著眼點有很大的差異。張煌言是在儒家學說熏陶下成長的仁人志士,具有鞠躬盡瘁,死而后已的精神,缺點是眼界狹窄。他在信中說的清順治帝去世,主少國疑,實行遷海政策等給復明勢力提供了有利時機,雖有一定道理;但從全局來看,清廷已經(jīng)比較牢固的穩(wěn)定了在大陸的統(tǒng)治,張煌言的立論未免過于樂觀。相形之下,鄭成功比他現(xiàn)實得多。鄭氏家族本是海上起家的,這種家族歷史背景使他視野開闊,臺灣、澎湖沃野數(shù)千里當然包括在赤縣神州之內(nèi),為解決數(shù)十萬兵員和其他人士的糧食、物資供應,光靠金門、廈門、南澳等彈丸之地是絕對支持不下去的。清廷實行沿海遷界政策,鄭成功了解的情況決不亞于張煌言。這一政策并不意味著清朝把沿海約三十里的廣袤土地讓給鄭軍,任其屯田扼守;而是一種短視的封鎖政策,旨在切斷鄭軍從內(nèi)地取得物資的通道。如果鄭軍登陸,清政府將憑借陸戰(zhàn)的優(yōu)勢驅(qū)逐其下海。鄭成功正是有見及此,不顧張煌言和部下多數(shù)將領(lǐng)的反對,毅然決定進軍復臺。何況,張煌言寫這封信時正是荷蘭殖民當局即將投降之時,如果鄭成功采納了他的意見,就將功虧一簣,臺灣的歷史走向很可能完全不同,鄭氏集團的抗清事業(yè)也必然更早失敗。這再一次證明分析各種人物在歷史上的作用是非常復雜的,即便像張煌言這樣出類拔萃的人物也不免在個別重大問題上作出錯誤的判斷。
1661年(順治十八年)二月初三日中午,鄭成功率領(lǐng)首批軍隊乘船出料羅灣,次日過午到達澎湖。初六日,他親祭海岳,巡視附近島嶼,對隨行諸將說:“臺灣若得,則此為門戶保障?!雹匐S即留下陳廣、楊祖、林福、張在四將帶兵鎮(zhèn)守澎湖。初七日,下令曰:“本藩矢志恢復,念切中興。前者出師北討,恨尺土之未得,既而舳艫南還,恐孤島之難居,故冒波濤,欲辟不服之區(qū),暫寄軍旅,養(yǎng)晦待時。非為貪戀海外,茍延安樂。自當竭誠禱告皇天,并達列祖,假我潮水,行我舟師。爾從征諸提、鎮(zhèn)、營將,勿以紅毛火炮為疑畏,當遙觀本藩鹢首所向,銜尾而進?!雹诘诙?,鄭成功在自己的座船上豎起帥旗,發(fā)炮三聲,金鼓震天,直航臺灣。未刻,已抵鹿耳門。成功命何斌坐于斗頭引導船隊繞過荷蘭炮臺,強行登陸。在島上幾千名中國人的協(xié)助下,不到兩個小時已有數(shù)千名戰(zhàn)士踏上了臺灣的土地。大批戰(zhàn)艦和船只也駛抵熱蘭遮和普羅文查(即赤嵌城)之間的海灣。
當時,荷蘭在臺灣的兵力只有一千多名,長官揆一和評議會率八百多名駐于沙洲上建立的熱蘭遮城堡,海面有以赫克托號為主的四條戰(zhàn)艦,在隔灣(當時稱大員灣)相對的臺灣本島上的普羅文查堡有四百名兵員防守。此外,在雞籠(今基?。⒌形⒉蛔愕赖囊稽c兵力,后來都集中到熱蘭遮。鄭軍順利登陸后,驕橫的荷蘭殖民者企圖在海上和陸地同時發(fā)起進攻,一舉擊敗立腳未穩(wěn)的鄭軍。他們以最大的赫克托號帶領(lǐng)三艘戰(zhàn)艦憑借火炮等裝備的優(yōu)勢首先向鄭軍艦船開炮。鄭軍派出了各裝兩門火炮的六十艘艦船迎戰(zhàn)。戰(zhàn)況非常激烈,發(fā)射炮彈的硝煙彌漫,以致在稍遠的地方無法辨認雙方船只。中國的戰(zhàn)艦在制造和裝備的火炮上雖稍遜于敵艦,但他們英勇奮戰(zhàn),利用自己在數(shù)量上的優(yōu)勢四面圍攻荷艦。突然,中國戰(zhàn)艦的大炮射中了赫克托號的彈藥倉,引起強烈爆炸,赫克托號連同所載士卒葬身海底。另一艘荷艦斯·格拉弗蘭號也被鄭軍火船引燃,倉皇逃離。海戰(zhàn)以荷方慘敗告終。陸上的戰(zhàn)斗情況也差不多。荷方派貝德爾上尉(中方文獻寫作拔鬼仔)率領(lǐng)二百四十名精兵出擊。貝德爾對中國軍隊懷有西方殖民者特有的偏見,他認為中國人都是膽小如鼠,“只要放一陣排槍,打中其中幾個人,他們便會嚇得四散逃跑,全部瓦解”,“據(jù)荷蘭人估計,二十五個中國人合在一起還抵不上一個荷蘭兵。他們對整個中華民族都是這樣看法:不分農(nóng)民和士兵,只要是中國人,沒有一個不是膽小而不耐久戰(zhàn)的,這已經(jīng)成為我方戰(zhàn)士不可推翻的結(jié)論?!麄冋J為,國姓爺士兵只不過同可憐的韃靼人(指清軍)交過鋒,還沒有同荷蘭人較量過;一旦和荷蘭人交戰(zhàn),他們便會被打得落花流水,把笑臉變成哭臉”①。戰(zhàn)斗在鄭軍登陸的一個名為水線尾的沙洲上展開。鄭成功派黃昭帶領(lǐng)五百名銃手攜連環(huán)熕二百門在正面列陣阻擊,楊祥率藤牌手五百名繞到敵之左翼側(cè)攻,肖振宸率領(lǐng)二十艘大船搖旗吶喊,作進攻熱蘭遮狀。貝德爾的軍隊同黃昭部接戰(zhàn)時,以十二人為一排,連放三排槍,出乎他們意料的是鄭軍并沒有一聽槍聲就失魂落魄地四散奔竄,而是沉著應戰(zhàn),像一座鐵壁一樣阻擋著荷軍前進;楊祥部從旁夾擊,“箭如驟雨”,這些自命不凡的荷蘭官兵的“勇氣”“完全為恐懼所代替,許多人甚至還沒向敵人開火便把槍丟掉了。他們抱頭鼠竄,落荒而逃”。鄭軍乘勢全線出擊,“直到上尉及其部下一百十八人全部戰(zhàn)死”,剩下八十名見機行事的士兵涉過水深及頸的海面逃到船上返回熱蘭遮向他們的長官報告這場出擊的經(jīng)過②。
鄭軍在海上、陸上初戰(zhàn)告捷,荷蘭人已失去了出擊的信心,躲在城堡里等待救兵。鄭軍“切斷了海陸交通,包圍了普羅文查要塞,切斷了它同熱蘭遮的聯(lián)絡(luò),使各自陷于孤立。他們也完全控制了鄉(xiāng)村,禁止福摩薩人同被包圍的軍民有任何接觸,使他們不能幫助遭到攻擊的荷蘭人(按,此處福摩薩人指高山族同胞,但是高山族百姓決不會支持以掠奪為目的的荷蘭殖民者)。上述行動由于得到中國居民中二萬五千名壯丁的幫助,在三四小時內(nèi)就完成了。那些驚慌絕望的福摩薩人也被迫向敵人屈服,同所有中國居民一樣,被利用來危害我方”①。
完成對荷蘭兩座城堡的包圍之后,鄭成功決定先攻臺灣本島上的普羅文查堡(赤嵌城)。初十月,他命令士卒每人持草一束,堆置城下,派通事向荷軍守將描難實叮發(fā)出最后通牒,如果再不投降就點火焚城。描難實叮向熱蘭遮求救無援,被迫投降。《被忽視的福摩薩》記載,五月四日,“司令官獻出了普羅文查要塞以及一切軍用物資,他本人及所有士兵都成了戰(zhàn)俘”②。這樣,荷蘭殖民者在整個臺灣地區(qū)的據(jù)點只剩下近海沙洲上孤零零的一座熱蘭通城堡。即如荷方記載,“大員(熱蘭遮城所在沙洲)只是一塊荒漠的沙洲,寸草不生,四面環(huán)海,不能跨出一步。他們也沒有足夠的人力或其他方法打擊敵人。惟一的希望是守住熱蘭遮城堡,等待從巴達維亞得到有力的援助”③。
鄭成功軍在臺灣基本站穩(wěn)腳根后,于三月下旬(公歷五月一日)致信荷蘭殖民當局,要求熱蘭遮投降,荷蘭人可以攜帶全部財物乘船離開臺灣。信的全文如下:大明招封大將軍國姓致書于大員長官費烈德瑞克·揆一閣下:澎湖地近漳州諸島,乃該州所屬之地。大員緊依澎湖,故此地亦必歸中國同一政府之管轄;事實證明隔海兩邊地區(qū)之居民皆系中國人,其處田產(chǎn)自古以來即為彼等所有并墾殖。先時,荷蘭船只前來要求通商,其人于此處并無尺寸之地,余父一官出于友善指出該地,僅允借給。
余父之時及后來余本人均試圖一本友好之念與該公司相處,為此目的余等每遇荷蘭人犯即行釋放,遣之回鄉(xiāng),遐方諸國尤以貴公司當已洞悉,貴公司定能歷述余之深恩厚意。閣下居于此地已歷多年,亦必盡知此情,而余之英名閣下諒必早銘于心。
現(xiàn)今余已親統(tǒng)大軍臨于此地,意在不僅利用此地區(qū),并將建立容納眾多人口之城池。
你應該知道,繼續(xù)占領(lǐng)他人之土地(此地屬于余等之祖先,現(xiàn)傳授于余)是不正當?shù)?。閣下與諸議員(若足夠明智)定當明于此義,因此,如果你即來謁見余,并通過友好之談判將城堡轉(zhuǎn)交予我,那么,我將不僅對你加官進爵,赦免你等及婦孺之生命,并將允許你們保有原有財物,如果你們愿意還可以在余統(tǒng)治下仍居于此地。
但是,如果與此相反,你們不聽余言,故持異議,敵視于我,當深思任何人將不獲生存,全遭屠戮;假如你們企圖暗中離開爾等之城堡,逃入船中,開往巴達維亞,爾國嚴格之法律有禁于此,亦將處以死刑;在此情況下爾等亦無生路。你們無需在是否投降于我之問題上爭論不休,也無需過多地考慮此舉是福是禍,因為遷延時日只會錯過機會,那時你們將后悔無及,望及早作出決定。
最后,我已派出十二船官兵進入爾等之城,以防止一切搶掠與混亂,這樣居住于那里的人——中國人以及荷蘭人——都將保有其財物,無人受害,如此一切人均將安全有保,任何人無需害怕余之官兵。
書于永歷十五年三月二十九日,鈐國姓爺印。①當天,荷蘭殖民者在臺灣設(shè)立的評議會討論是否接受鄭成功所提條件。與會者知道熱蘭遮市區(qū)已被鄭軍收復,城堡成了孤注,守軍只有五百人,形勢極為不利,正如這次會上荷蘭人表述的:“他們的力量很強大,他們的中國臣民遍布全境,完全能夠切斷我們的糧食供應?!雹诘?,與會者非常明白一旦投降,荷蘭東印度“公司就幾乎不可能再回到這個島嶼來”③。經(jīng)過一番緊張的商議后,評議會決定第二天派議員樊·伊伯倫和檢察長勒奧納·德·勒奧納杜斯為全權(quán)代表去同鄭成功談判,他們“婉轉(zhuǎn)地對其率領(lǐng)大軍前來表示不滿”①,要求保留熱蘭遮炮臺及其通往航道的入口和位于赤嵌的普羅文查堡,鄭軍則可以“不受阻礙地進入全島的其余部分”②。這實際上是一種緩兵之計,其意圖是在兵力不足的情況下迷惑鄭成功,先行保住在臺的兩個重要軍事?lián)c,等待荷占巴達維亞東印度公司的援軍,再重整旗鼓,霸占臺灣、澎湖。
鄭成功洞察殖民者的陰謀,堅持荷蘭人必須全部撤出臺灣。他對使者義正辭嚴地說:“該島一向是屬于中國的。在中國人不需要時,可以允許荷蘭人暫時借居;現(xiàn)在中國人需要這塊土地,來自遠方的荷蘭客人,自應把它歸還原主,這是理所當然的事?!雹邸皟墒拐呃仟N而歸”④。在揆一領(lǐng)導下的荷軍固守熱蘭遮待援。
五月,鄭成功的第二批軍隊黃安、劉俊、陳瑞、胡靖、顏望忠、陳璋六鎮(zhèn)乘船二十艘到達臺灣,軍事力量進一步增強了。鄭成功即著手建立在臺灣的行政機構(gòu),把赤嵌改名為承天府,任命楊朝棟為府尹,府下設(shè)天興、萬年二縣,以莊文烈、祝敬分任知縣⑤。這時大軍初至臺灣,地方尚待開拓,軍心未定,所用糧餉、軍械仍須由金、廈運送。世子鄭經(jīng)派兵部都事楊榮押送補給物資時,報告守銅山(東山)的蔡祿、郭義二將暗中勾結(jié)叛將黃梧,密謀降清。鄭成功惟恐后方不穩(wěn),命楊榮回廈門向洪旭傳達密諭,叫他轉(zhuǎn)令蔡、郭二將立即率部來臺,如果二人拖延觀望即證明確有異圖,授權(quán)洪旭當機立斷,處死二將。洪旭奉諭派人往銅山傳達鄭成功的調(diào)兵命令。蔡祿、郭義既同黃梧有勾結(jié),接到率部渡海赴臺的命令,自知陰謀敗露,于是狗急跳墻,決定立即發(fā)動叛亂。銅山主要守將忠匡伯張進是忠于復明事業(yè)的,蔡祿、郭義為了把銅山獻給清朝,企圖脅迫他一道降清。他們謊稱廣東許龍兵到,調(diào)兵分據(jù)四門。張進得知二將謀反,攜印從后門逃出,被叛將追及。張進無奈,只好假裝表示愿意同蔡祿、郭義歸清;暗中卻同部將呂簇商議對策,呂簇建議派人急往廈門向世子鄭經(jīng)請援。張進知道叛軍已控制全島,使者無法通過,決定在自己的臥室內(nèi)密置火藥數(shù)十桶,邀請蔡、郭二人前來議事,待二人到后點燃火藥,同歸于盡。這樣,逆首既除,呂簇可以乘機請鄭經(jīng)急派兵將收拾局面。定計后,即由呂簇通知蔡祿、郭義,說張進有機密事相商,因身體不適,請二人前來議事。不料,二人懷疑其中有詐,拒不入內(nèi)。張進見計不行,嘆息道:“計不成矣,天也。吾盡吾心而已?!雹偎鼌未睾碗S從避出,自己點燃火藥,轟然一聲,壯烈捐軀。
留守廈門等島嶼的鄭經(jīng)在處理銅山謀叛事件上優(yōu)柔寡斷。五月間既已獲悉蔡祿、郭義有異謀,卻沒有及時派兵前往防范。六月初三日接到蔡、郭二人公開叛變后才實施戒嚴,準備船只。初九日得知張進被迫自焚時才由廈門派黃廷、杜輝、黃元、翁天祐、何義、黃昌、楊來嘉等統(tǒng)軍乘船南下銅山平叛,鎮(zhèn)守南澳的陳霸(即陳豹)也率領(lǐng)舟師前來銅山會剿。蔡祿、郭義直到十九日才糾眾把銅山搶掠一空后,在清黃梧、福建右路總兵王進忠、詔安副將劉進忠接應下由八尺門渡至大陸向清方投降。黃廷、陳霸等在銅山登岸已為時過晚,只好派兵防守炮臺,安撫遺民,向鄭經(jīng)報告善后情形。鄭經(jīng)命洪天祐、黃元留守該地,黃廷等回廈門,陳霸仍守南澳。
鄭成功統(tǒng)率主力部隊圍困熱蘭通城堡,在相當一段時間里沒有發(fā)動攻擊,意圖是等待固守堡內(nèi)的荷軍彈盡糧絕,不戰(zhàn)自降。當時,鄭軍的糧食供應也相當困難,士卒甚至靠采集李子等果實充饑。鄭成功在臺灣百姓(漢族和高山族)的支持下,派出部卒實行屯田和征稅,在經(jīng)營臺灣的道路上邁出了重要的一步。據(jù)守熱蘭遮的荷軍在長官揆一領(lǐng)導下仍固守待援。八月十二日,荷蘭東印度公司從巴達維亞派遣以雅科布·考烏(Jacob Caeuw)為司令的救援艦隊到達熱蘭遮海域,揆一等堡內(nèi)荷軍欣喜異常,以為可以內(nèi)外配合擊退鄭軍。不料天公不作美,海上颶風突起,考烏帶領(lǐng)的荷艦被迫離港,遠泊海外達二十八日之久。①在風平浪靜之后,考烏的艦隊也沒有再回到熱蘭遮來,這位司令找了個借口自行返回巴達維亞了。真正的原因是考烏帶的援軍兵力有限(荷方記載只有七百名士兵),他親眼看到了鄭軍的雄姿,斷定援救臺灣已無濟于事了。
援軍的溜走,使困在熱蘭遮堡中的荷軍“空喜歡了一場”。何況,“他們知道艦隊只載來七百名援軍,這不會使他們的處境比戰(zhàn)爭開始時更好”①。時間的推移,使城堡內(nèi)的荷軍精疲力竭,患病的人數(shù)增加,絕望的情緒漫延開來。十二月十六日(公歷),一批荷蘭守兵在軍曹拉迪斯(Hans Jur-gen Radis)帶領(lǐng)下出城向鄭軍投降。他們不僅講述了熱蘭遮城內(nèi)的詳細情況,還提出了兩條建議,一條是“充分利用圍城內(nèi)普遍存在的驚慌情緒和疲弱狀態(tài),不僅要用封鎖,而且要用連續(xù)攻擊,來徹底疲憊敵人,使其完全絕望。這樣做既不費事,又不需要很長時間,因為城堡建筑得很壞,經(jīng)不起大炮猛轟兩個整天”。另一條建議是先攻占熱蘭遮堡旁邊小山頭上的烏特利支圓堡,取得制高點②。鄭成功欣然接受了這些建議,立即調(diào)集軍隊,配備了二十八門巨炮,開始攻堅戰(zhàn)役。公歷1662年1月25日,鄭軍攻占烏特利支圓堡,荷蘭殖民者知道他們統(tǒng)治臺灣的末日已經(jīng)來臨。揆一同評議會的成員經(jīng)過五六天的會議反復權(quán)衡利弊之后,終于決定“趁早把城堡交與敵人,爭取優(yōu)惠條件,是為上策”③。在評議會一致同意下,揆一派出使者向鄭成功接洽投降事宜。2月1日雙方達成協(xié)議。投降協(xié)議書開頭說:“本條約經(jīng)雙方訂定,并經(jīng)雙方同意,一方為自1661年5月1日至1662年2月1日包圍福摩薩島熱蘭遮城堡的大明招討大將軍國姓殿下,另一方為代表荷蘭政府的熱蘭遮城堡長官弗里德里克·揆一及其評議會,本條約包括下列十八款?!钡谝豢睿骸半p方停止一切敵對行動,從此不記前仇?!钡诙钭钪匾骸昂煞綉獙崽m遮城堡、外堡、大炮、剩余的軍用物資、商品、現(xiàn)金以及其他屬于公司的財產(chǎn)全部交與國姓殿下?!钡诹睿骸敖?jīng)檢查后,荷蘭士兵得以在長官指揮下,揚旗、鳴炮、荷槍、擊鼓、列隊上船?!贝送?,允許荷蘭人攜帶私人錢財和航行往巴達維亞途中所需的各種生活用品;殖民當局的檔案可以運走;雙方交換俘虜。據(jù)揆一記載:“當這一投降條約由雙方按照手續(xù)簽了字,條約上的各項條件一一履行,一切彈藥、儲藏物資(指條約允許部分——引者)都運到船上之后,我方戰(zhàn)士便全副武裝,舉著旗幟列隊從城堡走出,把城堡交給國姓爺?shù)能婈?,他們立即進入城堡,完全占領(lǐng)該地?!币话銓W者認為雙方簽字的日期就是條約中所寫的1662年2月1日①,荷蘭殖民當局及其士兵全部撤走的日期大約是2月10日①。時人沈光文正在臺灣,對鄭成功率領(lǐng)的中國軍隊光復臺灣興奮不已,賦詩云:“鄭王忠勇義旗興,水陸雄師震海瀛。炮壘巍峨橫夕照,東溟夷丑寂無聲?!雹诋?6世紀到17世紀西歐殖民者侵入美洲、非洲、東南亞,把大片土著居民世代居住的土地變成自己的殖民地的時候,卻在中國被碰得頭破血出,舉著降旗灰溜溜地離開。究其原因固然同下面兩點有關(guān):一,中國當時在科學技術(shù)和軍事、經(jīng)濟實力上同西方國家差距不大;二,在當時的交通條件下,西歐殖民者到中國近海地區(qū)作戰(zhàn)必然面臨兵員、裝備、糧食等后方補給的困難。但是,鄭成功個人的作用是不能低估的。他不僅是當時中國人中能夠正視世界的佼佼者,又擁有實現(xiàn)自己的理想所必需的力量。在需要為民族的尊嚴和國家的利益而戰(zhàn)斗的時候,鄭成功和他的將士無所畏懼,懂得如何利用自己的優(yōu)勢彌補自己的劣勢,從而奪取勝利。鄭成功在驅(qū)逐荷蘭殖民者的斗爭中表現(xiàn)的大智大勇,為維護祖國神圣的領(lǐng)土作出的貢獻,將永遠光照史冊。
?、贄钣ⅰ断韧鯇嶄洝返诙?。
?、跅钣ⅰ断韧鯇嶄洝返诙娜乃捻?。
①江日升《臺灣外紀》卷五。參見《先王實錄》。
?、佟稄埳n水集》第十八——二十頁《上延平王書》。
?、俳丈杜_灣外紀》。
?、凇杜_灣外紀》卷五。
?、俎褚弧侗缓鲆暤母Dλ_》,引自《鄭成功收復臺灣史料選編》第一四五頁。
?、谶@次水上和陸上的戰(zhàn)役,在中、荷雙方文獻中都有記載,情節(jié)大致相符,細節(jié)處略有差異。如《被忽視的福摩薩》中說荷方兩艘大艦一被鄭軍射中炸毀,一著火后逃走?!断韧鯇嶄洝酚洠喊嗽隆凹装宕瑏矸?,被藩令宣毅前鎮(zhèn)陳澤并戎旗左右協(xié)、水師陳繼美、朱堯、羅蘊章等擊敗之,奪獲甲板二只,小艇三只,宣毅前鎮(zhèn)副將林進紳戰(zhàn)死。自是,甲板永不敢犯?!卑?,甲板(又作夾板)是中方稱荷蘭帆動戰(zhàn)艦的用語,其建造性能略優(yōu)于當時中國戰(zhàn)艦。
①《被忽視的福摩薩》,引自《鄭成功收復臺灣史料選編》第一四七頁。
②同上書,第一五八頁。
③同上書,第一五七頁。
?、俅宋臑楹商m胡月涵(Johannes Huber)先生提供之英文本,廈門大學寄贈。原本當為漢文,但在中方文獻內(nèi)尚未發(fā)現(xiàn),現(xiàn)據(jù)英文本轉(zhuǎn)譯于此,僅供參考。
?、凇侗缓鲆暤母Dλ_》引《可靠證據(jù)》卷下,第三號,1661年5月1日福摩薩評議會記錄,見前引書第二○五頁。
?、邸侗缓鲆暤母Dλ_》引《可靠證據(jù)》卷下,第三號,1661年5月1日福摩薩評議會記錄,見前引書第二○五頁。
?、佟侗缓鲆暤母Dλ_》引《可靠證據(jù)》卷下,第四號,1661年5月2日大員決議錄,見前引書第二○七頁。
?、谕?,《可靠證據(jù)》卷下,第三號,見前引書第二○六頁。
?、邸侗缓鲆暤母Dλ_》,見上引書第一五七頁。
?、芡?,引《可靠證據(jù)》第二十號,見上引書第二二三頁。
?、荨断韧鯇嶄洝泛汀逗I弦娐勪洝罚ǘū荆┚浳f文烈為天興縣知縣,祝敬為萬年縣知縣。連橫《臺灣通史》卷二《建國紀》作“祝敬為天興知縣,莊文列為萬年知縣”。見商務(wù)印書館1983年版第二十六頁。
?、佟杜_灣外紀》。
?、佟侗缓鲆暤母Dλ_》卷下,見《鄭成功收復臺灣史料選編》第六九頁。按,八月十二日為公歷。
?、佟侗缓鲆暤母Dλ_》,引自《鄭成功收復臺灣史料選編》第一六九頁。
?、谕蠒谝黄吡黄咂唔?。
③《被忽視的福摩薩》引《可靠證據(jù)》卷下,第十九號,引自《鄭成功收復臺灣史料選編》第二一六頁。
?、侔⒉剂刑亍ず詹ㄌ卦凇蹲ν邸⒏Dλ_、前印度及錫蘭旅行記》中寫道:“1662年2月10日,和約成立了?!辈⒄f條約規(guī)定,“所有槍炮必須先射擊而后留下”,均與此稍異,見《鄭成功收復臺灣史料選編》第三三○頁。江日升《臺灣外記》載于順治十八年十二月初三日(舊歷);夏琳《閩海紀要》亦云:“十二月,紅夷酋長揆一降于成功?!?br/>
?、匐p方簽訂條約中第九款規(guī)定荷方人員被拘禁在臺灣者“應于八日至十日內(nèi)釋放”,第十四款規(guī)定在荷蘭人“全部撤出城堡以前,城堡上除白旗外,不許懸掛別種旗幟”??芍獥l約簽字后雙方立即停止敵對行動,但荷蘭人交出熱蘭遮城堡,撤離臺灣尚過了八至十天時間。
?、诤钪幸痪帯渡蚬馕乃光窒壬鷮<返谄呤唔摚z詩七言第三十四首《題赤坎城,匾額圖》,見臺北文海出版社出版之沈云龍主編《近代中國史料叢刊》第七十九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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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進攻南京戰(zhàn)役失敗以后,鄭成功把目光轉(zhuǎn)向了臺灣。1659年(順治十六年,永歷十三年)十二月,“議遣前提督黃廷、戶官鄭泰督率援剿前鎮(zhèn)(戴捷)、仁武鎮(zhèn)(康邦彥)往平臺灣,安頓將領(lǐng)官兵家眷”①。次年正月,達素統(tǒng)領(lǐng)清軍入閩,鄭成功為集中兵力迎戰(zhàn),不得不暫時推遲這次軍事行動。擊敗達素調(diào)集的各路清軍之后,鄭成功加緊了復臺的準備工作。1660年冬,他派出大批軍隊到廣東潮州沿海地區(qū)籌集糧食。次年正月,他在廈門傳令大修船只,聽令出征。召集諸將舉行秘密會議,訓話道:“天未厭亂,閏位猶在,使我南都之勢,頓成瓦解之形。去年雖勝達虜(指達素軍)一陣,偽朝(指清朝)未必遽肯悔戰(zhàn),則我之南北征馳,眷屬未免勞頓。前年何廷斌所進臺灣一圖,田園萬頃,沃野千里,餉稅數(shù)十萬。造船制器,吾民鱗集,所優(yōu)為者。近為紅夷占據(jù),城中夷伙不上千人,攻之可垂手得者。我欲平克臺灣,以為根本之地,安頓將領(lǐng)家眷,然后東征西討,無內(nèi)顧之憂,并可生聚教訓也?!雹谶@是鄭成功正式提出收復臺灣為根本的戰(zhàn)略計劃。參加會議的多數(shù)將領(lǐng)對于收取臺灣安頓家眷心存疑慮,一個個面有難色。宣毅后鎮(zhèn)吳豪說自己曾經(jīng)幾次到過臺灣,那里荷蘭人的“炮臺利害,水路險惡”,“風水不可,水土多病”,不贊成出兵臺灣。大將黃廷說:“臺灣地方聞甚廣闊,實未曾到,不知情形。如吳豪所陳紅毛炮火,果有其名,況船大又無別路可達,若必由炮臺前而進,此所謂以兵與敵也。”建威伯馬信發(fā)言道:“藩主所慮者,諸島難以久拒清朝,欲先固其根本,而后壯其枝葉,此乃終始萬全至計。信,北人也,委實不知。但以人事而論,蜀有高山峻嶺,尚可攀藤而上,卷氈而下;吳有鐵纜橫江,尚可用火燒斷。紅毛雖桀黠,布置周密,豈無別計可破?今乘將士閑暇,不如統(tǒng)一旅前往探路,倘可進取,則并力而攻;如果利害,再作商量,亦未為晚。此信之管見也?!编嵆晒β牶筚潛P道:“此乃因時制宜,見機而動之論?!眳呛涝俅伟l(fā)言反對,各將領(lǐng)“議論不一”。參軍陳永華發(fā)言:“凡事必先盡之人,而后聽之天。宣毅后鎮(zhèn)所言,是身經(jīng)其地,細陳利害,乃守經(jīng)之見,亦愛主也,未可為不是。如建威之論,大興舟師前去,審勢度時,乘虛覷便,此乃行權(quán)將略也。試行之以盡人力,悉在藩主裁之。”接著,協(xié)理五軍戎政楊朝棟發(fā)言支持鄭成功,認為恢臺之舉可行。鄭成功非常高興,稱贊“朝棟之言,可破千古疑惑”,當即拍板決定興師復臺①。這次軍事會議的顯著特點是:鄭成功部下將領(lǐng)和兵員多是經(jīng)濟比較發(fā)達的福建沿海州縣人,而當時臺灣尚處于初期開發(fā)階段,吳豪的意見自然有一定的代表性。馬信是北方來歸將領(lǐng),陳永華是文官,他們雖支持復臺,不足以扭轉(zhuǎn)會議傾向。楊朝棟是鄭鴻逵舊將,他表態(tài)之后,鄭成功立即抓住時機,斷然作出決策,體現(xiàn)了他的領(lǐng)導藝術(shù)。興師驅(qū)荷,是中國近三百多年來在臺灣問題上一個極其重要的決策,對臺灣這塊自古以來中國的領(lǐng)土的發(fā)展前途影響至為深遠,出兵前這次軍事會議在史冊上是重要的一頁,多數(shù)閩籍將領(lǐng)的留戀鄉(xiāng)土,胸無遠志,正好襯托了鄭成功的目光遠大。
鄭成功的復臺計劃,經(jīng)過周密的準備。除了修理戰(zhàn)船、備辦糧餉、器械以外,他在軍事上的部署值得特別注意。鄭成功的基本意圖是取臺灣為復明基地,而不是撤往該地。所以,他必須考慮既能從荷蘭殖民者手中奪回臺灣,又不能失去廈門、金門、南澳一帶近海島嶼。因此,他決定親自統(tǒng)率主力出征臺灣,這支主力又分為首批和二批;在金門、廈門、南澳一帶留下了相當兵力:命忠勇侯陳霸防守南澳,警惕清廣東軍閥蘇利、許龍乘虛而入;派郭義、蔡祿二鎮(zhèn)前往銅山(今東山)會同原鎮(zhèn)該地的忠匡伯張進守御該島,必要時策應守南澳的陳霸部;留戶官鄭泰(成功宗兄)和參軍蔡協(xié)吉守金門;洪天祐、楊富、楊來嘉、何義、陳輝守南日、圍頭、湄州一帶,連接金門,以防北面來犯之敵;由世子鄭經(jīng)守廈門,輔以洪旭、黃廷、王秀奇、林習山、杜輝、林順、蕭泗、鄭擎柱、鄧會、薛聯(lián)桂、陳永華、葉亨、柯平,與洪旭之子洪磊、馮澄世之子馮錫范、陳永華之侄陳繩武三人調(diào)度各島防守事宜。
跟隨鄭成功收復臺灣的將領(lǐng)和官員有馬信、周全斌、蕭拱宸、陳蟒、黃昭、林明、張志、朱堯、羅蘊章、陳澤、楊祥、薛進思、陳瑞、戴捷、黃昌、劉國軒、洪暄、陳廣、林福、張在、何祐、吳豪、蔡鳴雷、楊英、謝賢、李胤、李襲。1661年(順治十八年)誓師,參加誓師禮的有原兵部尚書唐顯悅、兵部侍郎王忠孝、浙江巡撫盧若騰、吏科給事中辜朝薦、右副都御史沈佺期等,此外還有明寧靖王朱術(shù)桂、魯王世子朱桓、瀘溪王、巴東王和留守文官武將。從參加餞行宴會的人來看,基本上包括了當時在金、廈地區(qū)的全部明朝頭面人物,也許其中一些人并不贊成鄭軍主力開赴臺灣,公開反對的是兵部侍郎張煌言。張煌言認為臺灣距大陸較遠,鄭成功以主力復臺即便如愿以償,卻離抗清前線遠了,這同他的急切興復明朝的主張是相左的。張煌言在《上延平王書》中毫不客氣地說:竊聞舉大事者,先在人和;立大業(yè)者,尤在地利?!慈绲钕聳|都(指臺南,一本作東寧,誤。鄭成功改赤嵌為東都,至鄭經(jīng)時改東都為東寧)之役,豈誠謂外島足以創(chuàng)業(yè)開基,不過欲安插文武將吏家室,使無內(nèi)顧之憂,庶得專意恢剿。但自古未聞以輜重眷屬置之外夷,而后經(jīng)營中原者。所以識者危之?!十斉d師之始,兵情將意,先多疑畏。茲歷暑徂寒,彈丸之域,攻圍未下(可見煌言此書寫于荷蘭臺灣殖民者投降前夕)。是無他,人和乖而地利失宜也。語云:與眾同欲者罔不興,與眾異欲者罔不敗。誠哉是言也。是虜酋短折,孤雛新立(指清帝福臨病死,玄燁幼年繼位),所云主少國疑者,此其時矣。滿黨分權(quán),離釁疊告,所云將驕兵懦者,又其時矣。且災異非常,征科繁急,所云天怒人怨者,又其時矣。兼之虜勢已居強弩之末,畏海如虎,不得已而遷徙沿海,為堅壁清野之計,致萬姓棄田園,焚廬舍,宵啼露處,蠢蠢思動,望王師何異饑渴。我若稍為激發(fā),此并起亡秦之候也。惜乎殿下東征,各汛守兵,力綿難持,然且東避西移,不從偽令,則民情亦大可見矣。殿下誠能因?qū)⑹恐細w,乘士民之思亂,回旗北指,百萬雄師可得,百十名城可下矣。又何必與紅夷較雌雄于海外哉!況大明之倚重殿下者,以殿下之能雪恥復仇也。區(qū)區(qū)臺灣,何預于神州赤縣,而暴師半載,使壯士涂肝腦于火輪,宿將碎肢體于沙跡,生既非智,死亦非忠,亦大可惜矣。況普天之下,止思明州(廈門)一塊干凈土,四海所屬望,萬代所瞻仰者,何啻桐江一絲,系漢九鼎。故虜之虎視,匪朝伊夕,而今守御單弱,兼聞紅夷搆虜乞師,萬一乘虛窺伺,勝敗未可知也。夫思明者,根柢也;臺灣者,枝葉也。無思明,是無根柢矣,安能有枝葉乎?此時進退失據(jù),噬臍何及。古人云:寧進一寸死,毋退一尺生。使殿下奄有臺灣,亦不免為退步,孰若早返思明,別圖所以進步哉!昔年長江之役,雖敗猶榮,已足流芳百世,若卷土重來,豈直汾陽、臨淮不足專美,即錢镠、竇融亦不足并駕矣。倘尋徐福之行蹤,思盧敖之故跡,縱偷安一時,必貽譏千古。即觀史載陳宜中、張世杰兩人褒貶,可為明鑒。九仞一簣,殿下寧不自愛乎?夫虬髯一劇,祗是傳奇濫說,豈真有扶余王乎?若箕子之居朝鮮,又非可以語今日也。某倡義破家以來,恨才力谫薄,不能滅胡恢明,所仗殿下發(fā)憤為雄,俾日月幽而復明,山河毀而復完。某得全發(fā)歸故里,于愿足矣。乃殿下挾有為之資,值可為之勢,而所為若是,則其將何所依倚。故不敢緘口結(jié)舌,坐觀勝敗。然詞多激切,觸冒威嚴,罔知忌諱,罪實難逭矣。惟愿殿下俯垂鑒納,有利于國,某雖死亦無所恨。謹啟。①很明顯,張煌言對鄭成功的決策復臺是不贊成的,信中處處流露出對鄭成功的失望,認為復臺的目的是脫離抗清前線,僅從鄭氏一家私利考慮取遠離大陸的臺灣為安身立命之所,是無意復明的表現(xiàn)。這表明張煌言和鄭成功兩人的著眼點有很大的差異。張煌言是在儒家學說熏陶下成長的仁人志士,具有鞠躬盡瘁,死而后已的精神,缺點是眼界狹窄。他在信中說的清順治帝去世,主少國疑,實行遷海政策等給復明勢力提供了有利時機,雖有一定道理;但從全局來看,清廷已經(jīng)比較牢固的穩(wěn)定了在大陸的統(tǒng)治,張煌言的立論未免過于樂觀。相形之下,鄭成功比他現(xiàn)實得多。鄭氏家族本是海上起家的,這種家族歷史背景使他視野開闊,臺灣、澎湖沃野數(shù)千里當然包括在赤縣神州之內(nèi),為解決數(shù)十萬兵員和其他人士的糧食、物資供應,光靠金門、廈門、南澳等彈丸之地是絕對支持不下去的。清廷實行沿海遷界政策,鄭成功了解的情況決不亞于張煌言。這一政策并不意味著清朝把沿海約三十里的廣袤土地讓給鄭軍,任其屯田扼守;而是一種短視的封鎖政策,旨在切斷鄭軍從內(nèi)地取得物資的通道。如果鄭軍登陸,清政府將憑借陸戰(zhàn)的優(yōu)勢驅(qū)逐其下海。鄭成功正是有見及此,不顧張煌言和部下多數(shù)將領(lǐng)的反對,毅然決定進軍復臺。何況,張煌言寫這封信時正是荷蘭殖民當局即將投降之時,如果鄭成功采納了他的意見,就將功虧一簣,臺灣的歷史走向很可能完全不同,鄭氏集團的抗清事業(yè)也必然更早失敗。這再一次證明分析各種人物在歷史上的作用是非常復雜的,即便像張煌言這樣出類拔萃的人物也不免在個別重大問題上作出錯誤的判斷。
1661年(順治十八年)二月初三日中午,鄭成功率領(lǐng)首批軍隊乘船出料羅灣,次日過午到達澎湖。初六日,他親祭海岳,巡視附近島嶼,對隨行諸將說:“臺灣若得,則此為門戶保障?!雹匐S即留下陳廣、楊祖、林福、張在四將帶兵鎮(zhèn)守澎湖。初七日,下令曰:“本藩矢志恢復,念切中興。前者出師北討,恨尺土之未得,既而舳艫南還,恐孤島之難居,故冒波濤,欲辟不服之區(qū),暫寄軍旅,養(yǎng)晦待時。非為貪戀海外,茍延安樂。自當竭誠禱告皇天,并達列祖,假我潮水,行我舟師。爾從征諸提、鎮(zhèn)、營將,勿以紅毛火炮為疑畏,當遙觀本藩鹢首所向,銜尾而進?!雹诘诙?,鄭成功在自己的座船上豎起帥旗,發(fā)炮三聲,金鼓震天,直航臺灣。未刻,已抵鹿耳門。成功命何斌坐于斗頭引導船隊繞過荷蘭炮臺,強行登陸。在島上幾千名中國人的協(xié)助下,不到兩個小時已有數(shù)千名戰(zhàn)士踏上了臺灣的土地。大批戰(zhàn)艦和船只也駛抵熱蘭遮和普羅文查(即赤嵌城)之間的海灣。
當時,荷蘭在臺灣的兵力只有一千多名,長官揆一和評議會率八百多名駐于沙洲上建立的熱蘭遮城堡,海面有以赫克托號為主的四條戰(zhàn)艦,在隔灣(當時稱大員灣)相對的臺灣本島上的普羅文查堡有四百名兵員防守。此外,在雞籠(今基?。⒌形⒉蛔愕赖囊稽c兵力,后來都集中到熱蘭遮。鄭軍順利登陸后,驕橫的荷蘭殖民者企圖在海上和陸地同時發(fā)起進攻,一舉擊敗立腳未穩(wěn)的鄭軍。他們以最大的赫克托號帶領(lǐng)三艘戰(zhàn)艦憑借火炮等裝備的優(yōu)勢首先向鄭軍艦船開炮。鄭軍派出了各裝兩門火炮的六十艘艦船迎戰(zhàn)。戰(zhàn)況非常激烈,發(fā)射炮彈的硝煙彌漫,以致在稍遠的地方無法辨認雙方船只。中國的戰(zhàn)艦在制造和裝備的火炮上雖稍遜于敵艦,但他們英勇奮戰(zhàn),利用自己在數(shù)量上的優(yōu)勢四面圍攻荷艦。突然,中國戰(zhàn)艦的大炮射中了赫克托號的彈藥倉,引起強烈爆炸,赫克托號連同所載士卒葬身海底。另一艘荷艦斯·格拉弗蘭號也被鄭軍火船引燃,倉皇逃離。海戰(zhàn)以荷方慘敗告終。陸上的戰(zhàn)斗情況也差不多。荷方派貝德爾上尉(中方文獻寫作拔鬼仔)率領(lǐng)二百四十名精兵出擊。貝德爾對中國軍隊懷有西方殖民者特有的偏見,他認為中國人都是膽小如鼠,“只要放一陣排槍,打中其中幾個人,他們便會嚇得四散逃跑,全部瓦解”,“據(jù)荷蘭人估計,二十五個中國人合在一起還抵不上一個荷蘭兵。他們對整個中華民族都是這樣看法:不分農(nóng)民和士兵,只要是中國人,沒有一個不是膽小而不耐久戰(zhàn)的,這已經(jīng)成為我方戰(zhàn)士不可推翻的結(jié)論?!麄冋J為,國姓爺士兵只不過同可憐的韃靼人(指清軍)交過鋒,還沒有同荷蘭人較量過;一旦和荷蘭人交戰(zhàn),他們便會被打得落花流水,把笑臉變成哭臉”①。戰(zhàn)斗在鄭軍登陸的一個名為水線尾的沙洲上展開。鄭成功派黃昭帶領(lǐng)五百名銃手攜連環(huán)熕二百門在正面列陣阻擊,楊祥率藤牌手五百名繞到敵之左翼側(cè)攻,肖振宸率領(lǐng)二十艘大船搖旗吶喊,作進攻熱蘭遮狀。貝德爾的軍隊同黃昭部接戰(zhàn)時,以十二人為一排,連放三排槍,出乎他們意料的是鄭軍并沒有一聽槍聲就失魂落魄地四散奔竄,而是沉著應戰(zhàn),像一座鐵壁一樣阻擋著荷軍前進;楊祥部從旁夾擊,“箭如驟雨”,這些自命不凡的荷蘭官兵的“勇氣”“完全為恐懼所代替,許多人甚至還沒向敵人開火便把槍丟掉了。他們抱頭鼠竄,落荒而逃”。鄭軍乘勢全線出擊,“直到上尉及其部下一百十八人全部戰(zhàn)死”,剩下八十名見機行事的士兵涉過水深及頸的海面逃到船上返回熱蘭遮向他們的長官報告這場出擊的經(jīng)過②。
鄭軍在海上、陸上初戰(zhàn)告捷,荷蘭人已失去了出擊的信心,躲在城堡里等待救兵。鄭軍“切斷了海陸交通,包圍了普羅文查要塞,切斷了它同熱蘭遮的聯(lián)絡(luò),使各自陷于孤立。他們也完全控制了鄉(xiāng)村,禁止福摩薩人同被包圍的軍民有任何接觸,使他們不能幫助遭到攻擊的荷蘭人(按,此處福摩薩人指高山族同胞,但是高山族百姓決不會支持以掠奪為目的的荷蘭殖民者)。上述行動由于得到中國居民中二萬五千名壯丁的幫助,在三四小時內(nèi)就完成了。那些驚慌絕望的福摩薩人也被迫向敵人屈服,同所有中國居民一樣,被利用來危害我方”①。
完成對荷蘭兩座城堡的包圍之后,鄭成功決定先攻臺灣本島上的普羅文查堡(赤嵌城)。初十月,他命令士卒每人持草一束,堆置城下,派通事向荷軍守將描難實叮發(fā)出最后通牒,如果再不投降就點火焚城。描難實叮向熱蘭遮求救無援,被迫投降。《被忽視的福摩薩》記載,五月四日,“司令官獻出了普羅文查要塞以及一切軍用物資,他本人及所有士兵都成了戰(zhàn)俘”②。這樣,荷蘭殖民者在整個臺灣地區(qū)的據(jù)點只剩下近海沙洲上孤零零的一座熱蘭通城堡。即如荷方記載,“大員(熱蘭遮城所在沙洲)只是一塊荒漠的沙洲,寸草不生,四面環(huán)海,不能跨出一步。他們也沒有足夠的人力或其他方法打擊敵人。惟一的希望是守住熱蘭遮城堡,等待從巴達維亞得到有力的援助”③。
鄭成功軍在臺灣基本站穩(wěn)腳根后,于三月下旬(公歷五月一日)致信荷蘭殖民當局,要求熱蘭遮投降,荷蘭人可以攜帶全部財物乘船離開臺灣。信的全文如下:大明招封大將軍國姓致書于大員長官費烈德瑞克·揆一閣下:澎湖地近漳州諸島,乃該州所屬之地。大員緊依澎湖,故此地亦必歸中國同一政府之管轄;事實證明隔海兩邊地區(qū)之居民皆系中國人,其處田產(chǎn)自古以來即為彼等所有并墾殖。先時,荷蘭船只前來要求通商,其人于此處并無尺寸之地,余父一官出于友善指出該地,僅允借給。
余父之時及后來余本人均試圖一本友好之念與該公司相處,為此目的余等每遇荷蘭人犯即行釋放,遣之回鄉(xiāng),遐方諸國尤以貴公司當已洞悉,貴公司定能歷述余之深恩厚意。閣下居于此地已歷多年,亦必盡知此情,而余之英名閣下諒必早銘于心。
現(xiàn)今余已親統(tǒng)大軍臨于此地,意在不僅利用此地區(qū),并將建立容納眾多人口之城池。
你應該知道,繼續(xù)占領(lǐng)他人之土地(此地屬于余等之祖先,現(xiàn)傳授于余)是不正當?shù)?。閣下與諸議員(若足夠明智)定當明于此義,因此,如果你即來謁見余,并通過友好之談判將城堡轉(zhuǎn)交予我,那么,我將不僅對你加官進爵,赦免你等及婦孺之生命,并將允許你們保有原有財物,如果你們愿意還可以在余統(tǒng)治下仍居于此地。
但是,如果與此相反,你們不聽余言,故持異議,敵視于我,當深思任何人將不獲生存,全遭屠戮;假如你們企圖暗中離開爾等之城堡,逃入船中,開往巴達維亞,爾國嚴格之法律有禁于此,亦將處以死刑;在此情況下爾等亦無生路。你們無需在是否投降于我之問題上爭論不休,也無需過多地考慮此舉是福是禍,因為遷延時日只會錯過機會,那時你們將后悔無及,望及早作出決定。
最后,我已派出十二船官兵進入爾等之城,以防止一切搶掠與混亂,這樣居住于那里的人——中國人以及荷蘭人——都將保有其財物,無人受害,如此一切人均將安全有保,任何人無需害怕余之官兵。
書于永歷十五年三月二十九日,鈐國姓爺印。①當天,荷蘭殖民者在臺灣設(shè)立的評議會討論是否接受鄭成功所提條件。與會者知道熱蘭遮市區(qū)已被鄭軍收復,城堡成了孤注,守軍只有五百人,形勢極為不利,正如這次會上荷蘭人表述的:“他們的力量很強大,他們的中國臣民遍布全境,完全能夠切斷我們的糧食供應?!雹诘?,與會者非常明白一旦投降,荷蘭東印度“公司就幾乎不可能再回到這個島嶼來”③。經(jīng)過一番緊張的商議后,評議會決定第二天派議員樊·伊伯倫和檢察長勒奧納·德·勒奧納杜斯為全權(quán)代表去同鄭成功談判,他們“婉轉(zhuǎn)地對其率領(lǐng)大軍前來表示不滿”①,要求保留熱蘭遮炮臺及其通往航道的入口和位于赤嵌的普羅文查堡,鄭軍則可以“不受阻礙地進入全島的其余部分”②。這實際上是一種緩兵之計,其意圖是在兵力不足的情況下迷惑鄭成功,先行保住在臺的兩個重要軍事?lián)c,等待荷占巴達維亞東印度公司的援軍,再重整旗鼓,霸占臺灣、澎湖。
鄭成功洞察殖民者的陰謀,堅持荷蘭人必須全部撤出臺灣。他對使者義正辭嚴地說:“該島一向是屬于中國的。在中國人不需要時,可以允許荷蘭人暫時借居;現(xiàn)在中國人需要這塊土地,來自遠方的荷蘭客人,自應把它歸還原主,這是理所當然的事?!雹邸皟墒拐呃仟N而歸”④。在揆一領(lǐng)導下的荷軍固守熱蘭遮待援。
五月,鄭成功的第二批軍隊黃安、劉俊、陳瑞、胡靖、顏望忠、陳璋六鎮(zhèn)乘船二十艘到達臺灣,軍事力量進一步增強了。鄭成功即著手建立在臺灣的行政機構(gòu),把赤嵌改名為承天府,任命楊朝棟為府尹,府下設(shè)天興、萬年二縣,以莊文烈、祝敬分任知縣⑤。這時大軍初至臺灣,地方尚待開拓,軍心未定,所用糧餉、軍械仍須由金、廈運送。世子鄭經(jīng)派兵部都事楊榮押送補給物資時,報告守銅山(東山)的蔡祿、郭義二將暗中勾結(jié)叛將黃梧,密謀降清。鄭成功惟恐后方不穩(wěn),命楊榮回廈門向洪旭傳達密諭,叫他轉(zhuǎn)令蔡、郭二將立即率部來臺,如果二人拖延觀望即證明確有異圖,授權(quán)洪旭當機立斷,處死二將。洪旭奉諭派人往銅山傳達鄭成功的調(diào)兵命令。蔡祿、郭義既同黃梧有勾結(jié),接到率部渡海赴臺的命令,自知陰謀敗露,于是狗急跳墻,決定立即發(fā)動叛亂。銅山主要守將忠匡伯張進是忠于復明事業(yè)的,蔡祿、郭義為了把銅山獻給清朝,企圖脅迫他一道降清。他們謊稱廣東許龍兵到,調(diào)兵分據(jù)四門。張進得知二將謀反,攜印從后門逃出,被叛將追及。張進無奈,只好假裝表示愿意同蔡祿、郭義歸清;暗中卻同部將呂簇商議對策,呂簇建議派人急往廈門向世子鄭經(jīng)請援。張進知道叛軍已控制全島,使者無法通過,決定在自己的臥室內(nèi)密置火藥數(shù)十桶,邀請蔡、郭二人前來議事,待二人到后點燃火藥,同歸于盡。這樣,逆首既除,呂簇可以乘機請鄭經(jīng)急派兵將收拾局面。定計后,即由呂簇通知蔡祿、郭義,說張進有機密事相商,因身體不適,請二人前來議事。不料,二人懷疑其中有詐,拒不入內(nèi)。張進見計不行,嘆息道:“計不成矣,天也。吾盡吾心而已?!雹偎鼌未睾碗S從避出,自己點燃火藥,轟然一聲,壯烈捐軀。
留守廈門等島嶼的鄭經(jīng)在處理銅山謀叛事件上優(yōu)柔寡斷。五月間既已獲悉蔡祿、郭義有異謀,卻沒有及時派兵前往防范。六月初三日接到蔡、郭二人公開叛變后才實施戒嚴,準備船只。初九日得知張進被迫自焚時才由廈門派黃廷、杜輝、黃元、翁天祐、何義、黃昌、楊來嘉等統(tǒng)軍乘船南下銅山平叛,鎮(zhèn)守南澳的陳霸(即陳豹)也率領(lǐng)舟師前來銅山會剿。蔡祿、郭義直到十九日才糾眾把銅山搶掠一空后,在清黃梧、福建右路總兵王進忠、詔安副將劉進忠接應下由八尺門渡至大陸向清方投降。黃廷、陳霸等在銅山登岸已為時過晚,只好派兵防守炮臺,安撫遺民,向鄭經(jīng)報告善后情形。鄭經(jīng)命洪天祐、黃元留守該地,黃廷等回廈門,陳霸仍守南澳。
鄭成功統(tǒng)率主力部隊圍困熱蘭通城堡,在相當一段時間里沒有發(fā)動攻擊,意圖是等待固守堡內(nèi)的荷軍彈盡糧絕,不戰(zhàn)自降。當時,鄭軍的糧食供應也相當困難,士卒甚至靠采集李子等果實充饑。鄭成功在臺灣百姓(漢族和高山族)的支持下,派出部卒實行屯田和征稅,在經(jīng)營臺灣的道路上邁出了重要的一步。據(jù)守熱蘭遮的荷軍在長官揆一領(lǐng)導下仍固守待援。八月十二日,荷蘭東印度公司從巴達維亞派遣以雅科布·考烏(Jacob Caeuw)為司令的救援艦隊到達熱蘭遮海域,揆一等堡內(nèi)荷軍欣喜異常,以為可以內(nèi)外配合擊退鄭軍。不料天公不作美,海上颶風突起,考烏帶領(lǐng)的荷艦被迫離港,遠泊海外達二十八日之久。①在風平浪靜之后,考烏的艦隊也沒有再回到熱蘭遮來,這位司令找了個借口自行返回巴達維亞了。真正的原因是考烏帶的援軍兵力有限(荷方記載只有七百名士兵),他親眼看到了鄭軍的雄姿,斷定援救臺灣已無濟于事了。
援軍的溜走,使困在熱蘭遮堡中的荷軍“空喜歡了一場”。何況,“他們知道艦隊只載來七百名援軍,這不會使他們的處境比戰(zhàn)爭開始時更好”①。時間的推移,使城堡內(nèi)的荷軍精疲力竭,患病的人數(shù)增加,絕望的情緒漫延開來。十二月十六日(公歷),一批荷蘭守兵在軍曹拉迪斯(Hans Jur-gen Radis)帶領(lǐng)下出城向鄭軍投降。他們不僅講述了熱蘭遮城內(nèi)的詳細情況,還提出了兩條建議,一條是“充分利用圍城內(nèi)普遍存在的驚慌情緒和疲弱狀態(tài),不僅要用封鎖,而且要用連續(xù)攻擊,來徹底疲憊敵人,使其完全絕望。這樣做既不費事,又不需要很長時間,因為城堡建筑得很壞,經(jīng)不起大炮猛轟兩個整天”。另一條建議是先攻占熱蘭遮堡旁邊小山頭上的烏特利支圓堡,取得制高點②。鄭成功欣然接受了這些建議,立即調(diào)集軍隊,配備了二十八門巨炮,開始攻堅戰(zhàn)役。公歷1662年1月25日,鄭軍攻占烏特利支圓堡,荷蘭殖民者知道他們統(tǒng)治臺灣的末日已經(jīng)來臨。揆一同評議會的成員經(jīng)過五六天的會議反復權(quán)衡利弊之后,終于決定“趁早把城堡交與敵人,爭取優(yōu)惠條件,是為上策”③。在評議會一致同意下,揆一派出使者向鄭成功接洽投降事宜。2月1日雙方達成協(xié)議。投降協(xié)議書開頭說:“本條約經(jīng)雙方訂定,并經(jīng)雙方同意,一方為自1661年5月1日至1662年2月1日包圍福摩薩島熱蘭遮城堡的大明招討大將軍國姓殿下,另一方為代表荷蘭政府的熱蘭遮城堡長官弗里德里克·揆一及其評議會,本條約包括下列十八款?!钡谝豢睿骸半p方停止一切敵對行動,從此不記前仇?!钡诙钭钪匾骸昂煞綉獙崽m遮城堡、外堡、大炮、剩余的軍用物資、商品、現(xiàn)金以及其他屬于公司的財產(chǎn)全部交與國姓殿下?!钡诹睿骸敖?jīng)檢查后,荷蘭士兵得以在長官指揮下,揚旗、鳴炮、荷槍、擊鼓、列隊上船?!贝送?,允許荷蘭人攜帶私人錢財和航行往巴達維亞途中所需的各種生活用品;殖民當局的檔案可以運走;雙方交換俘虜。據(jù)揆一記載:“當這一投降條約由雙方按照手續(xù)簽了字,條約上的各項條件一一履行,一切彈藥、儲藏物資(指條約允許部分——引者)都運到船上之后,我方戰(zhàn)士便全副武裝,舉著旗幟列隊從城堡走出,把城堡交給國姓爺?shù)能婈?,他們立即進入城堡,完全占領(lǐng)該地?!币话銓W者認為雙方簽字的日期就是條約中所寫的1662年2月1日①,荷蘭殖民當局及其士兵全部撤走的日期大約是2月10日①。時人沈光文正在臺灣,對鄭成功率領(lǐng)的中國軍隊光復臺灣興奮不已,賦詩云:“鄭王忠勇義旗興,水陸雄師震海瀛。炮壘巍峨橫夕照,東溟夷丑寂無聲?!雹诋?6世紀到17世紀西歐殖民者侵入美洲、非洲、東南亞,把大片土著居民世代居住的土地變成自己的殖民地的時候,卻在中國被碰得頭破血出,舉著降旗灰溜溜地離開。究其原因固然同下面兩點有關(guān):一,中國當時在科學技術(shù)和軍事、經(jīng)濟實力上同西方國家差距不大;二,在當時的交通條件下,西歐殖民者到中國近海地區(qū)作戰(zhàn)必然面臨兵員、裝備、糧食等后方補給的困難。但是,鄭成功個人的作用是不能低估的。他不僅是當時中國人中能夠正視世界的佼佼者,又擁有實現(xiàn)自己的理想所必需的力量。在需要為民族的尊嚴和國家的利益而戰(zhàn)斗的時候,鄭成功和他的將士無所畏懼,懂得如何利用自己的優(yōu)勢彌補自己的劣勢,從而奪取勝利。鄭成功在驅(qū)逐荷蘭殖民者的斗爭中表現(xiàn)的大智大勇,為維護祖國神圣的領(lǐng)土作出的貢獻,將永遠光照史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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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江日升《臺灣外紀》卷五。參見《先王實錄》。
?、佟稄埳n水集》第十八——二十頁《上延平王書》。
?、俳丈杜_灣外紀》。
?、凇杜_灣外紀》卷五。
?、俎褚弧侗缓鲆暤母Dλ_》,引自《鄭成功收復臺灣史料選編》第一四五頁。
?、谶@次水上和陸上的戰(zhàn)役,在中、荷雙方文獻中都有記載,情節(jié)大致相符,細節(jié)處略有差異。如《被忽視的福摩薩》中說荷方兩艘大艦一被鄭軍射中炸毀,一著火后逃走?!断韧鯇嶄洝酚洠喊嗽隆凹装宕瑏矸?,被藩令宣毅前鎮(zhèn)陳澤并戎旗左右協(xié)、水師陳繼美、朱堯、羅蘊章等擊敗之,奪獲甲板二只,小艇三只,宣毅前鎮(zhèn)副將林進紳戰(zhàn)死。自是,甲板永不敢犯?!卑?,甲板(又作夾板)是中方稱荷蘭帆動戰(zhàn)艦的用語,其建造性能略優(yōu)于當時中國戰(zhàn)艦。
①《被忽視的福摩薩》,引自《鄭成功收復臺灣史料選編》第一四七頁。
②同上書,第一五八頁。
③同上書,第一五七頁。
?、俅宋臑楹商m胡月涵(Johannes Huber)先生提供之英文本,廈門大學寄贈。原本當為漢文,但在中方文獻內(nèi)尚未發(fā)現(xiàn),現(xiàn)據(jù)英文本轉(zhuǎn)譯于此,僅供參考。
?、凇侗缓鲆暤母Dλ_》引《可靠證據(jù)》卷下,第三號,1661年5月1日福摩薩評議會記錄,見前引書第二○五頁。
?、邸侗缓鲆暤母Dλ_》引《可靠證據(jù)》卷下,第三號,1661年5月1日福摩薩評議會記錄,見前引書第二○五頁。
?、佟侗缓鲆暤母Dλ_》引《可靠證據(jù)》卷下,第四號,1661年5月2日大員決議錄,見前引書第二○七頁。
?、谕?,《可靠證據(jù)》卷下,第三號,見前引書第二○六頁。
?、邸侗缓鲆暤母Dλ_》,見上引書第一五七頁。
?、芡?,引《可靠證據(jù)》第二十號,見上引書第二二三頁。
?、荨断韧鯇嶄洝泛汀逗I弦娐勪洝罚ǘū荆┚浳f文烈為天興縣知縣,祝敬為萬年縣知縣。連橫《臺灣通史》卷二《建國紀》作“祝敬為天興知縣,莊文列為萬年知縣”。見商務(wù)印書館1983年版第二十六頁。
?、佟杜_灣外紀》。
?、佟侗缓鲆暤母Dλ_》卷下,見《鄭成功收復臺灣史料選編》第六九頁。按,八月十二日為公歷。
?、佟侗缓鲆暤母Dλ_》,引自《鄭成功收復臺灣史料選編》第一六九頁。
?、谕蠒谝黄吡黄咂唔?。
③《被忽視的福摩薩》引《可靠證據(jù)》卷下,第十九號,引自《鄭成功收復臺灣史料選編》第二一六頁。
?、侔⒉剂刑亍ず詹ㄌ卦凇蹲ν邸⒏Dλ_、前印度及錫蘭旅行記》中寫道:“1662年2月10日,和約成立了?!辈⒄f條約規(guī)定,“所有槍炮必須先射擊而后留下”,均與此稍異,見《鄭成功收復臺灣史料選編》第三三○頁。江日升《臺灣外記》載于順治十八年十二月初三日(舊歷);夏琳《閩海紀要》亦云:“十二月,紅夷酋長揆一降于成功?!?br/>
?、匐p方簽訂條約中第九款規(guī)定荷方人員被拘禁在臺灣者“應于八日至十日內(nèi)釋放”,第十四款規(guī)定在荷蘭人“全部撤出城堡以前,城堡上除白旗外,不許懸掛別種旗幟”??芍獥l約簽字后雙方立即停止敵對行動,但荷蘭人交出熱蘭遮城堡,撤離臺灣尚過了八至十天時間。
?、诤钪幸痪帯渡蚬馕乃光窒壬鷮<返谄呤唔摚z詩七言第三十四首《題赤坎城,匾額圖》,見臺北文海出版社出版之沈云龍主編《近代中國史料叢刊》第七十九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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