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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婚 第十一節(jié)(2)

男人的戰(zhàn)爭 作者:王學波


對方的律師從容地從文件夾里拿出一份報紙,向審判長展示了一下,振振有詞地說:“這份是2006年月10月份的報紙,當時我的當事人接受該報記者采訪,曾經大贊被告是一位賢妻良母。雖然這報紙不能成為證據(jù),但它足以證明我的當事人一直愛著被告??墒?,我的當事人無意間發(fā)現(xiàn)了被告感情出軌后,退求其次,希望得到兒子鄭樂樂的撫養(yǎng)權,卻遭到被告的無理拒絕,我的當事人只能希望通過法律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審判長,我說完了?!彼轮暗靡獾乜戳丝脆嵉瓕帲刹恢趺椿厥?,鄭淡寧并沒有表現(xiàn)得跟我想像中一樣開心,臉色甚至有點凝重……

他手里拿的那份報紙上面有一篇報道:《鄭氏企業(yè)背后的女人》。幾個月前,我正是靠著這篇報道上的照片才找回失散多年的蘇銳。當時我還以為蘇銳的生活過得很好來著,可是,當時我跟蘇銳都沒有想到鄭淡寧發(fā)這篇報道的目的,今天總算真相大白了——老奸巨滑的鄭淡寧早就在籌劃離婚這件事了,當時沒有離,僅僅是條件還不夠充分罷了……

中途退庭休息的時候我們都已經感覺到,到最后也許蘇銳什么都撈不著了,因為所有的一切都對蘇銳不利——蘇銳有可復發(fā)的抑郁癥對孩子的健康成長有重大影響;蘇銳花錢養(yǎng)男人感情出軌;丈夫那么“愛”她,她卻選擇了出軌,這一點讓她甚至連法官的同情分都賺不到……這事我們也不能怪張律師,因為誰都沒有想到會出現(xiàn)這么多的變數(shù)——鄭淡寧對樂樂的撫養(yǎng)權也是志在必得。盡管我們努力準備了兩個星期,卻怎么也比不過鄭淡寧為這件事精心策劃了好幾個月,而且,我們都忽略了一件事:鄭淡寧是一個大商人,無商不奸!

蘇銳緊緊地摟著樂樂發(fā)呆,時而蹭著樂樂的小臉,樂樂仿佛也理解媽媽的感情似的靜靜地呆在蘇銳的懷里。蘇伯伯在旁邊看得愁眉苦臉,唉聲嘆氣的,我看著心里也不好受,而陸浩軍則更像一只無頭蒼蠅,上跳下躥地根本就坐不住。

我對陸浩軍說:“你能不能消停一會兒?晃得大家頭暈!”

陸浩軍停下來叉著腰憤憤地說:“鄭淡寧那王八蛋怎么能這么欺負人????我也是,你說我沒事陪著蘇銳出處瞎蹓達什么嘛?玩就玩唄,還讓人拍了照都不知道,唉……”

蘇銳抬起頭來說:“能讓我靜一下嗎?我誰都不怪,真的。要怪就怪我自己,有眼無珠嫁了一個混蛋!”

大家都聽話地沉默了下來。我看著蘇銳懷里的樂樂,腦里突然靈光一閃,我把樂樂拉過來問:“樂樂,你告訴李叔叔,你喜歡爸爸還是媽媽?”

樂樂說:“爸爸媽媽我都喜歡!”

“最喜歡誰?嗯……就是只能選一個,你選誰?”我自覺問了一個很殘酷的問題。

樂樂尋思著,左右為難的樣子,最終說:“我喜歡媽媽,因為爸爸他老不陪我?!?/p>

蘇銳聽了這句話突然淚如泉涌,一把又把樂樂緊緊地摟在懷里。這種時候,孩子一句簡單的“我喜歡媽媽”就能成為蘇銳最大的安慰,這是我現(xiàn)在能為蘇銳做的……

我把張律師拉到一邊說:“待會兒上庭時能不能讓孩子去跟審判長說幾句話?就剛才那句‘我喜歡媽媽’就行!”

張律師搖搖頭說:“就算說了也沒用,法律上不承認一個五歲孩子的意愿。再說,孩子喜歡媽媽是因為他整天跟媽媽呆在一起,如果換成他跟他爸爸呆一段時間,他也會喜歡他爸爸的,這根本就不能成為法律依據(jù)!”

我煩躁地說:“總得試試吧?反正現(xiàn)在也沒別的有力證據(jù)了!”

張律師沉吟片刻,終于點了點頭說:“那就……試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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