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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篇 火一樣燃盡自己的師復(3)

從龔自珍到司徒雷登 作者:傅國涌


他出獄后,即到香港結(jié)合有志于單獨行動的個人,組織暗殺團,以反抗暴政,成員中包括陳炯明、謝英伯、高劍父、林冠慈、丁湘田等。這個時候他主張單純的破壞主義,認為沒有破壞就沒有建設(shè),《波蘭亡國記》一書對他影響很大。1911年,暗殺團團員林冠慈在廣州雙門底炸李準,李沛基在大南門炸死廣東將軍鳳山的行動,都是他精心策劃的,炸死鳳山的炸彈還是他親手制造的。這都是當時轟動視聽的大新聞。

三 心社·晦鳴學舍·世界語研究會

辛亥革命爆發(fā),他與劉兆槐在靠近香港的新安組織革命軍,名為“兆軍”,和他一同發(fā)起和贊成“心社”的莫紀彭、鄭彼岸、林君復等則策反駐扎香山與澳門交界處的一支清軍,組織“香軍”,有咨議局議員身份的陳炯明由惠州起兵,稱“惠軍”,紛紛進駐廣州。當他領(lǐng)軍進城時,莫紀彭還不認識他,“卻看見前頭一個馬上人,高提青天白日旗,一只手提得高高的,另一只手垂在馬背,垂得低低,又套上雪白的絲手套。旁的朋友告訴我:‘這一位就是炸李準不死的劉思復了!’”因為陳炯明要他們主持協(xié)調(diào)各路民軍而成立的“軍團協(xié)會”,二人從此成為好友。不過,師復沒有像其他革命黨人那樣從此踏上從政之路,而是踏上了另一條永遠看不到盡頭的不歸路。

師復的弟弟、受他影響參加過無政府主義活動的劉石心說,從思想上來說,他哥哥是受托爾斯泰、《新世紀》的影響。辛亥革命后革命黨人內(nèi)部爭權(quán)奪利,一片烏煙瘴氣。為尋找出路、探求未來,他從熱烈的民族主義急先鋒轉(zhuǎn)向無政府主義信仰。廣州獨立之后,胡漢民與陳炯明之間,以及其他錯綜復雜的矛盾都開始凸現(xiàn),他與莫紀彭等居間調(diào)停無效,深為失望。他把軍隊交給陳炯明,準備北上去刺殺攝政王載灃(后來改變計劃想殺袁世凱)。到達上海,師復正遇到汪精衛(wèi)出獄南下,汪告訴他南北和議即將實現(xiàn),他們的暗殺計劃就此作罷。一路上,他耳聞目睹湘、浙、贛、皖等地同樣爭權(quán)奪利的事實,包括湖南獨立后的第一任都督焦達峰、陳作新等的慘死,都讓他深為失望。

他和丁湘田、鄭彼岸等人到了杭州,游覽西湖之勝,在白云庵一住一個月。在美麗寧靜的西湖邊,他思考辛亥革命中出現(xiàn)的許多問題,認為任何官府和官吏都是不好的,要從根本入手,也就是從個人品德的修養(yǎng)做起,而解決這些弊病的良方就是無政府主義,“心社”之約由此萌發(fā)。他以為民國已經(jīng)告成,單純的破壞時期已經(jīng)過去,從此可以一門心思傳播無政府主義。這是師復初次與西湖結(jié)緣,他怎么也不會想到3年后自己將歸葬在西湖。

1912年5月,他在廣州發(fā)起成立“晦鳴學舍”,加入者多為他的朋友和親屬。他有兄弟姐妹13人,受他的影響,或多或少幾乎都參加了無政府主義的活動。陳炯明對他的選擇表示同情。7月,他將自己的姓名“劉思復”易名為“師復”,從此廢姓,并與鄭彼岸、莫紀彭聯(lián)名發(fā)表“心社”社約十二條:一,不食肉;二,不飲酒;三,不吸煙;四,不用仆役;五,不坐轎及人力車;六、不婚姻;七,不稱族姓;八,不做官吏;九,不做議員;十,不入政黨;十一,不做陸海軍人;十二,不奉宗教。同年2月,李石曾、張繼、汪精衛(wèi)、吳稚暉等發(fā)起“進德會”會約,也是相約不嫖、不賭、不納妾、不做官吏、不做議員、不吸煙、不飲酒、不食肉。這些“會約”曾在上海影響很大的《民立報》上公開發(fā)表。哪怕其中有許多空想、不切實際的成分,卻都折射出社會大轉(zhuǎn)型時期部分中國人對個人操守德行的一種追求,旨在為社會樹立新風氣,為新社會創(chuàng)造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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