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打茅先生正漸成時尚。甚至我的一些自由派朋友也樂此不疲。斗士陳永苗者,即斷言窮人已無出路,茅先生讓窮人致富,不過是禍害窮人的“鴉片”,使窮人繼續(xù)迷糊不起來抗爭,而永遠窮下去。如此話語,與當年炮轟所謂“資產階級改良主義”的革命話語,何嘗有一絲一毫的區(qū)別。革命話語洋洋而來,溫良如茅先生亦不免淪為圍攻對象,旁觀多時,如鯁在喉,不能不一吐為快。
以窮人的名義炮打茅先生純粹找錯對象
被看作意見領袖的茅先生,最大貢獻其實不是言論,而是扎扎實實做事。他一生中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扶貧性的小額貸款。
有的朋友對茅先生這件事頗不屑。據說這既比不過富人一擲千金興醫(yī)濟學;也比不過政府一紙?zhí)柫顪p掉百億元農業(yè)稅。這樣說我認為太輕薄。武訓興學,其投入額度當然比不過清廷對公共教育的投入,但這并不能稍減武訓的光輝。因為武訓的價值并不在于他到底給窮孩子募得多少銀子,而在于他的精神,在于他開創(chuàng)的興學模式。茅先生的小額貸款重要的在于證明了農民同樣具備市場競爭的能力,只要向農民開放包括金融權利在內的諸多天賦權利,農民完全有能力自己創(chuàng)造財富,而不是只能嗷嗷待哺。這是扶貧模式的一個創(chuàng)新。重要的是授人以漁而非授人以魚,重要的是這樣的社會意義,而不在于茅先生具體給了農民多少錢。官員們和富豪們確實能給農民更多錢,這點上茅先生永遠沒法跟他們比。但茅先生的實驗所蘊涵的社會意義,卻是多少錢都買不來的。
中國的農民無疑處于窘境之中。但他們到底是受制于自身能力之困,還是受制于體制之困呢?答案如果是前者,農民就不可能自己救自己,而需要農民之外的力量來殺富濟貧,救世主就須臾不可缺。而答案如果是后者,顯然就需要找到一個支點來撬動傳統(tǒng)體制,還權于農民;而只要真正還權于農民,農民于市場經濟就會如魚得水,救世主就會不得不退出歷史舞臺。茅先生的實驗,則是一個旨在找到撬動傳統(tǒng)體制尤其是傳統(tǒng)金融體制的支點的可貴嘗試。這個嘗試固然不能說已經大功告成,但能一路走到今天,在中國已經屬于奇跡。
孟加拉的尤努斯以其成功的小額貸款試驗而獲諾貝爾獎,但我并不認為尤努斯比茅先生更值得尊敬,因為我不相信,尤努斯會遭遇比茅先生遭遇的體制阻力更大的阻力。作為一介平民,并無任何特殊的權力可以倚仗,完全憑借個人努力來突破體制的重重屏障,而自己并沒有從中謀取任何利益,迄今茅先生仍住在破舊的房子里,過著清教徒般的生活。這樣做我不敢說是偉大,至少可以說是高貴。茅先生才是窮人經濟學的泰山北斗,那不是空口白牙的窮人經濟學,那是身體力行的、貨真價實的窮人經濟學。茅先生說他為窮人做事,說他最大的愿望就是讓窮人生活得好一點,他有足夠的底氣這么說。茅先生不是窮人的救世主,但茅先生肯定是窮人的真朋友。
這樣高貴的茅先生,卻成了炮打對象。炮打茅先生的斗士們,無分左右,都有一個特點,就是爭相給自己戴上窮人代表的桂冠,跟楊子榮“我代表人民槍斃你”的派頭,堪稱惟妙惟肖。他們爭相以窮人的名義審判茅先生。在他們的渲染下,本來是窮人的真朋友的茅先生,簡直就成了窮人的公敵。
免于對于精神暴力的恐懼也是自由的題中之義
我反對炮打茅先生,但我并不反對批評茅先生。海外某斗士有言,中國知識界存在一個黑勢力,這個黑勢力由茅先生,及茅先生的同道江平先生、吳敬璉先生的門生故舊組成。他們聯(lián)手封殺對茅先生、江先生、吳先生的一切批評。這顯然只能歸類于妄想癥。重慶最牛釘子戶事件中,我本人就有過對江先生的長篇批評;雜文家劉洪波先生,時評家吳向宏先生,則對茅先生有過批評。這些批評都堂皇發(fā)布于南方幾家著名的媒體。
批評顯然是自由的,茅先生、江先生、吳先生事實上并不享有對于批評的豁免權。但批評也應該有邊界,超出邊界的所謂批評不叫批評,而跟所謂“革命大批判”,沒有什么區(qū)別。有論者為無根據的道德審判辯護,認為公共評論可做誅心之論。但問題是,如果批評沒有邊界,可隨意定罪而無須任何舉證,這跟打棍子、揪辮子、戴帽子的“革命大批判”該如何區(qū)分呢?我們清算人家的“革命大批判”,難道就是為了讓我們自己來搞“革命大批判”嗎?難道以傳統(tǒng)意識形態(tài)包裝起來的“革命大批判”是荒謬的,以自由民主形態(tài)包裝起來的,以代言窮人的形態(tài)包裝起來的“革命大批判”就是正確的嗎?
必須明確一個常識:那種攻擊性的道德宣判,只應指向特定體制、特定規(guī)則,而不應指向具體的人。道理很簡單,你有權終結黑暗的體制,黑暗的規(guī)則;而要終結它們,確實需要集束炸彈。但你無權用集束炸彈殺人。面對具體的人,必須抱以基本尊重。別人不是你的垃圾桶,沒有承受你的精神暴力的義務。自由主義就終極價值而言,其實不過是人文主義,不過是強調人的自由,人的尊嚴。難道我們在把批判鋒芒指向具體的個人的時候,就無須考慮自由主義的這些終極價值了嗎?難道為了逞我們的口舌之快,為了凸現(xiàn)我們的政治正確,為了成就我們的功名,就可以置別人的感受于不顧、置別人的名譽和尊嚴于不顧嗎?
羅斯福詮釋的四大自由,其中之一是免于恐懼的自由。免于對于精神暴力的恐懼,當然也是題中之義。但在以自由派自居的某些斗士來說,毫不理會人的這種心理需求,毫無對人的尊重,難道不是一個無可諱言的事實嗎?不需要任何依據就給別人定罪,宣布別人為既得利益代言人,從而在道德上置別人于死地。深文周納,無限上綱。這哪是什么自由派的風范。真正的自由派深知人的有限性,因此真正的自由派往往都是內省的,克制的,平和的,謙遜的。但是從炮打茅先生的某些斗士身上,聞得出一絲一毫這樣的氣息嗎?不憚以最大的惡意去猜度別人,裁決別人,字里行間發(fā)散著一種戾氣,一種殺伐之氣。斗爭哲學的底色纖毫畢現(xiàn)。以自由派高標自己,但骨子里面全是狼奶。
窮人悲情秀秀的只是窮人代言人自己
以上所說的自由派某些斗士的心理病態(tài),如果僅僅是個人做派,也就罷了,不值得我寫這篇文章。問題在于,這種心理病態(tài)已經超出個人做派的范圍。動不動就把不同觀點之爭演變成批斗會,比說話粗,比出手狠,比政治正確,這種風氣發(fā)展的結果,不僅是淪為靶子的具體的個人受傷,更重要的是整個社會受傷--社會風氣會越來越趨于極端,越來越趨于乖張,越來越趨于狂躁。
讓人不能不好奇的是,斗士們哪來那么強的動力妄斷他人?哪來那么強的智力自負和道德自負?在我看來,原因大致不外兩點。其一是名利驅動。炮打茅先生成為一個事件之后,某當事人不就迫不及待地打越洋電話,要求國內某門戶網站借機炒作他的博客嗎?其大義凜然的背后,隱藏的原來是一種經典的娛樂精神。
但更顯著的因素,還是他們堅信自己獨占了一種話語權,就是為窮人代言的話語權??棺h對窮人的不公正待遇當然重要,為窮人請命當然重要,任何社會都需要這樣的人,我也一直在朝這個方向努力。但我這么做只是為了對得起自己的良心,我從來認為這是很私人的事情,沒什么可自夸的。所以我從來看不慣某些斗士,剛剛給窮人說了幾句話,馬上氣就粗了,嗓門就高了,動不動就要打人了。似乎給窮人說了幾句話,就足以奠定他們言論憲兵、道德憲兵的資格。
他們的這種自我感覺令人憎厭,但卻不是空穴來風,“窮人話語”在當下中國確實生猛。弱肉強食的叢林社會格局,注定了窮人必定在言論界和公共政策領域缺位,必定在利益博弈中缺位,窮人因此沒有通過自己的集體努力來改變自身命運的體制通道,只能陷于絕境。正所謂國家不幸詩人幸。窮人的這種悲慘遭際,對那些紙上的仁人志士恰恰是一個難得的機遇。于是有了“感動新聞”的空前繁榮。以言情劇筆法,鋪陳底層離奇的悲情,以此賺取受眾的滔滔眼淚,在主流和不那么主流的媒體中,幾乎形成為一個產業(yè)。而在言論界,“窮人話語”同樣空前繁榮。窮人就是天然正義,為窮人代言,也就很容易被幻化和自我幻化為正義的化身,很容易賺來喝彩。“窮人”因此成了言論界的香餑餑,窮人話語有如長江后浪推前浪,磅礴不絕。
不過這原本不是問題,主觀為己,還可以客觀為人,只要忠實于窮人,把代言窮人當作飯碗、當作求名求利之途,也未始不可。代議制條件下,國會議員不就主要靠為選民代言謀生嗎?如果代言窮人能夠職業(yè)化,代言人有專業(yè)精神,那么這也不失為一個值得稱道的選擇。但問題是,窮人和代言人之間,并不存在代議制條件下,選民和議員之間法律上的信托關系。窮人代言人都是自命的,窮人對這些代言人并無任何授權,也就沒有任何渠道,可以檢驗、可以制約這些代言人。窮人代言人事實上沒有任何法定義務對窮人保持忠誠,所謂專業(yè)精神就無從保障了。
于是我們不能不看到一個令人扼腕的局面,就是窮人代言人的異化。某些斗士在窮人話語場往往信馬由韁,只依據自己的需要,而無須對窮人負責。窮人到底處于何種狀況?到底需要什么?他們不知道。他們甚至根本就沒有走到窮人中間,雖然要做到這一點并不難--窮人跟他們隔得并不遠,窮人就在他們每天路過的街角,窮人就在他們的小區(qū)門外。與窮人咫尺天涯的他們,心理上跟窮人的距離要用光年來計算。說到底,他們不過是用窮人做符號來包裝自己而已。他們鋪陳窮人的苦難,往往只是要顯示窮人代言人的不可或缺;他們無節(jié)制地贊美窮人,往往只是要美化作為窮人代言人的自己。他們對窮人并無真正的感情和了解,所以他們的窮人話語,往往停留于口號,只有大膽的假設,而艱苦的求證過程則始終闕如。那一場場窮人悲情秀,秀的只是窮人代言人自己。
顯而易見,窮人話語的空前繁榮,往往不過是畸形繁榮,不過是具有娛樂性質的“正義盛宴”。作為主角的窮人,其實從“正義盛宴”中并沒有多少實質收獲,他們表面上被奉為神明,其實只是被當作題材,當作道具。轟轟烈烈的“正義盛宴”不過造就了有如過江之鯽的食客而已,窮人的悲慘遭際不過成就了他們的食利空間。
窮人話語場往往淪為名利場。這種背景下,像茅先生那樣試驗小額貸款,辦保姆學校,用市場經濟的手段幫助窮人脫貧致富;以及像溫鐵軍先生那樣創(chuàng)辦合作社,用非市場經濟的手段幫助農民組織起來;以及像邱建生先生那樣致力于平民教育,幫助農民工融入城市社會,這樣用切實的行動去幫助窮人,無論其嘗試成功還是失敗,就都顯得特別可貴。言論當然重要,但中國現(xiàn)在的問題,主要并不是什么理念問題;很多理念問題早就是禿子頭上的虱子,誰都明白的。中國現(xiàn)在的問題,主要是理念和具體的社會實踐怎樣結合的問題。中國需要改變,但只能實踐改變中國。就地出發(fā),以自己職業(yè)范圍內平實然而堅韌的行動,逐步改變現(xiàn)實,通過現(xiàn)實的逐步改變來提升社會規(guī)則。心中有歌,心中有詩,但是千里之行始于足下。這樣的行走者才是當下中國最珍貴的。中國從來不缺紙上的仁人志士,中國缺的從來只是行走著的仁人志士。用身體語言證實自己對信念的忠誠,這種人才是中國的鹽,中國的光,才是特別需要善待的。
不斷拔高的革命話語競賽值得警惕
悲哀的是,在話語泡沫時代,行走著的仁人志士恰恰很難被善待。身體語言必須考慮后果,需要低調,需要平衡,不像純粹的言論那樣可以汪洋恣肆。這就注定了在言論的競技場上,行走著的仁人志士往往比不過紙上的仁人志士,他不可能聳人聽聞,不可能為了迎合大眾而主張極端。但這么一來,他的言說就未免往往顯得寡淡無味。那些紙上的仁人志士,因此反而可以對行走著的仁人志士抱以輕蔑,動不動就把他們與行走著的仁人志士的言論高度上的差異,夸大成思想和道德上的差異,而他們自然擁有思想和道德上的絕對高度,不難勢如破竹。他們以炮打行走著的仁人志士為能事,以此彰顯自己的英明和英勇。海外某斗士不就把自己對茅先生的刻毒攻擊跟美國政客之間的傾軋相類比嗎?行走著的仁人志士在他們只是對頭,而非同道。而且彼此之間的分歧根本不是簡單的思想分歧,而是無情的政治斗爭。他們所做的一切,目的也跟美國政客是為了用更多的選票打敗對方一樣,只是要賺取公眾的眼球,讓自己勝出,成為言論市場上最大的贏家。不過爾爾,與真理、與道德何干!
如果這種紙上的仁人志士竟能得勢,那真是一場悲劇。不僅是茅先生個人的悲劇,更是我們民族的悲劇。利益分配的過度不均衡,導致劇烈的價值分裂和價值對抗,正是當下中國的一個隱憂。而茅先生的主要價值,就在于以堅韌的實踐,幫助窮人探索一條自救的路。他為改善窮人處境所付出的全部努力,都會在一定程度上彌合分裂,緩解對抗,茅先生因此是這個社會的粘合劑。我們需要更多這樣的粘合劑,來慰藉人心,來遏制正在彌漫整個社會的絕望、乖張和狂躁,來支撐我們在曲折悠長的路上,繼續(xù)走下去。
但是,恰恰是茅先生這種獨具價值的努力,得不到應有的尊重。茅先生過去不見容于極左斗士,現(xiàn)在則開始不見容于某些自由派斗士。這不僅是茅先生個人語境的變化,也反映了整個中國語境的變化--在價值分裂和價值對抗愈演愈烈之當下,言論很可能走向極端。極左極右兩種極端言論很可能成為時尚,而共同擠壓像茅先生那樣的中間派的言論空間。茅先生那樣的中間派,很可能兩頭不討好,愈來愈被邊緣化、妖魔化,而最終歸于消音。就跟半個多世紀以前曾經上演過的那一幕一樣。
對這種可能到來的危機,某些時評家是有責任的。沒有獨立的立場,沒有原創(chuàng)的思想,沒有坐冷板凳的耐心。永遠只是來料加工,永遠只看市場的臉色說話,市場流行什么,就馬上在流水線上生產什么。為了搶占市場制高點不擇手段,不惜為不斷拔高的革命話語火上加油,對可能爆炸的社會非理性情緒根本不管不顧。生命不息,做秀不止。這種毫無責任感可言的所謂時評家,說到底不過是言論流水線上的承包商而已。
有一種草叫紫荊澤蘭,看上去美麗,實際上可怕--它所到之處,別的草都不能長了?,F(xiàn)在不斷拔高的革命話語競賽也是這樣。我們對此應有足夠的認識,應該從法國的革命話語競賽,俄國的革命話語競賽,以及中國自己的革命話語競賽所導致的種種歷史悲劇,吸取教訓,而不可稍有疏忽。炮打茅先生這個展開中的新時尚,正好在這方面敲響了警鐘。
笑蜀:你已經不是孩子
我為批評笑蜀寫了兩篇不短的文章。老實說,多年靠賣文為生,這種不掙錢的義務勞動實在很少做。所希望的,還是這些掌握著媒體上話語權力的編輯,能夠有所反省。我不堅持認為我一定對。我發(fā)現(xiàn)錯誤后,馬上會承認,而且道歉。這種事情我已經做過幾次,有目共睹。在批評茅于軾的問題上,我當然可能犯錯誤,也希望有人證明我是錯了。當年林達批評我關于麻省理工日本版畫事件的言論,另有幾個網友對我的攻擊也極其激烈,是我們任何報紙所不容的。但是,我發(fā)現(xiàn)自己錯了,立即道歉,而且對幾位“罵”我最兇的人表示感謝。好在現(xiàn)在有博客,幾度交手的記錄都在那里,大家查一下就知道了。
可惜,關于茅于軾的問題,并沒有人能說服我,大部分老百姓也沒有被說服。這是護茅派必須面對的現(xiàn)實。對此不能面對,突然轉向對我人格的攻擊,就有些“走火”了。所以,讀了笑蜀《忠告薛涌:你需要上做人的啟蒙課》一文,不免吃驚。當然,如同我一向說的,我并不介意這種人身攻擊。事實上,我在國內發(fā)表了許多文章,涉及許多方面的問題,也得罪了許多人。可是,對我的回應,幾乎全是謾罵和人身攻擊。對此我并不抱怨。當個哪怕是小小的公共人物,都必須承擔這些。我只是遺憾:除了這些人身攻擊外,你們還有別的嗎?而且,人身攻擊是否可以高明點,有效點呢?
請看,這就是笑蜀的文章的開篇:
薛涌據說是個學者。他如果真成了學者,那只能說是學術界的悲哀。做學問,尤其做歷史學,有一個基本功就是求證的基本功,要做到胡適說的那樣,有一分證據說一分話。但這個基本功薛涌只能得零分,他說話基本上是不要證據的,他說是什么就是什么。比如說,他說我是《南方周末》言論主持人,我就是《南方周末》言論主持人了。至于證據呢?他當然無須呈供。
把我說成《南方周末》的言論主持人,當然不是要抬舉我,而是為了進一步論證我沒有權利就他跟《南方都市報》的沖突發(fā)言。既然是主持人,用他的話說,我的態(tài)度就間接等于南方集團的態(tài)度,我說的每一句話,就差不多都等于南方集團說的話。這個問題上《南方周末》的普通員工有沒有言論自由?能不能以個人身份發(fā)言?答案不言而喻,薛涌也無法否認這一點。但如果把我說成《南方周末》言論主持人,而并非普通員工,那就要另當別論了,我就活該閉嘴,活該被薛涌剝奪在這個問題上的言論自由。只有他說話的份,沒有我以個人立場發(fā)言的份。
首先,如果你不是學者的話(即沒有寫出重要的學術論文,并且沒有經過學術的職業(yè)訓練,一般而言是博士課程),就不要對學術界和歷史學指手畫腳。你哪里有這個資格?拿學術說事,一張嘴就證明你不嚴格。我就從不在報紙上談學術。至于你是否是《南方周末》的言論主持人,這是大家理解的問題。畢竟“言論主持人”不是個固定的頭銜,而是個對你工作性質的描述。XX走后,你接手“視點”欄目,還給我和其他幾個作者寫過信,告之自己上任,希望大家支持。至少在我這個作者看來,“視點”是個很重要的言論欄目。怎么不是言論主持人呢?我當然不是說你是唯一的言論主持人。但你也主持過一些吧。如果你現(xiàn)在換了工作,看我這么寫,就痛痛快快告訴我一聲:老兄你錯了,我換工作了。這樣也算澄清事實。駁斥我的文章,上來拿這種雞毛蒜皮的事情炒作,企圖證明我不應該當學者或者歷史學家。你這是拿讀者開玩笑,還是拿自己開玩笑?
這還不算,笑蜀繼續(xù)寫道:
這個笑話,不過是薛涌系列笑話中的一個。
另一個更大的笑話,是他口口聲聲所稱的他跟《南方都市報》之間的所謂“君子協(xié)定”。姑且退一萬步,承認徹底放棄編輯權、來稿不拒的專欄作家制度美國確實有,而且不過三流寫手的薛涌分量也確實夠--或者《南方都市報》花了眼,誤以為他夠。那么接下來的致命細節(jié)是:那個“君子協(xié)定”在哪?薛涌號稱“編輯部也接受了這樣的合作模式”。那么編輯部“接受這樣的合作模式”的文本到底何在?薛涌什么時候拿出來給我們看過?總不能說,薛涌給《南方都市報》寫了那份他要求做《紐約時報》那種專欄作家的信,那份“君子協(xié)定”就馬上成立了吧?“君子協(xié)定”必須以雙方同等的承諾為條件。那么,薛涌何時出示過《南方都市報》同等承諾的原件?為什么他給《南方都市報》的信他可以主動公布,《南方都市報》解釋何以拒稿的信他也可以主動公布,獨獨就一直不公布《南方都市報》“接受這樣的合作模式”的回函原件呢?讓我們看看那個回函原件,對薛涌有什么不方便嗎?
答案很可能是,其實《南方都市報》并未給他同等承諾?!赌戏蕉际袌蟆芬环矫娲_實需要一些三流寫手的稿子,畢竟任何媒體都不可能每篇文章都是第一流的,所以像薛涌那種三流寫手的文章,《南方都市報》確實也有需求;另一方面,《南方都市報》也是出于人道立場。薛涌雖然口口聲聲以自己遷居美國為最得意之事,為其最大優(yōu)勢,而從來動不動就“你們國內的人怎么怎么的”,比如他就可以僅僅因為自己遷居美國而把幾乎所有國內編輯一棍子打死:“我和國內的編輯打交道,常常有些不適應。有時覺得他們簡直不知道自己是老幾。”似乎自己吃了幾年洋面包就真的成了白皮膚藍眼睛,就有足夠的資格瞧不起和教訓國內同胞,但他其實一直沒本事進入美國主流社會,一直沒辦法在美國賺錢糊口,主要經濟來源一直靠國內媒體,國內媒體如果不給他特殊待遇,盡可能多用他一點稿,稿費盡可能開高一點,他在美國就會面臨生存危機。這種情況下,薛涌要做《南方都市報》專欄作家,《南方都市報》自然不可能回絕。但是不是做他說的那種專欄作家,《南方都市報》則未必認可,很可能的應對方法是,一方面同意他做專欄作家,另一方面,不對他所謂《紐約時報》專欄作家制度做正面答復,不給具體承諾,而僅僅答復:我們會給你盡可能寬的言論尺度。這樣的答復既不會傷害他,但實際上因過于彈性,南方都市報也就有了回旋空間。
這些文字我實在希望笑蜀自己讀幾遍再貼出來,免得在公眾面前給自己帶來恥辱。老實說,我確實不是個好脾氣的人,2007年和《南都》合作時,還無緣無故沖撞過一位編輯,非常后悔,還道了半天歉。這次決裂,雙方都說過一些過頭的話。不過,大家彼此道雖不同,畢竟還是有個基本的尊重。你和他們很熟吧?問一下有無“君子協(xié)定”,不就真相大白了嗎?問一問他們當年是否把我當“三流寫手”來約稿,不就可以了嗎?他們如果想澄清,寫個簡單的帖子說我講的事情不存在不就完了?你怎么可以這樣胡攪蠻纏?老實說,開始我還真以為你是為他們說話,是他們的人?,F(xiàn)在估計大概不是。《南都》那幾位編輯,比你年輕至少10歲。我雖然這次對他們一肚子氣,但他們做人和工作的基本素質還是可靠的。讓他們說出你這種話來,是絕對不可能的。
你作為這么一個大報的編輯,居然說“他(薛涌)其實一直沒本事進入美國主流社會,一直沒辦法在美國賺錢糊口,主要經濟來源一直靠國內媒體,國內媒體如果不給他特殊待遇,盡可能多用他一點稿,稿費盡可能開高一點,他在美國就會面臨生存危機?!薄赌隙肌肥浅鲇谌说乐髁x的考慮,才給我的專欄??纯矗愕奈恼率且怨粑抑v話沒有證據開篇的,現(xiàn)在你自己是否在給我示范怎么用證據說話呢?不錯,我在美國當一個普通的大學文科教授,掙錢不多。不過,一個大學教授不屬于美國主流社會嗎?什么是主流社會呢?難道我因為皮膚的顏色不對,就不是主流社會的一員嗎?我真進不了主流社會,怎么會第一次給《紐約時報》投稿就被刊用,而且還是刊在評論版的頭條呢?
我最近批評主流們造出“仇富”一詞來污蔑老百姓,童大煥則寫了篇文章指出中國社會實際上是“仇窮”??茨氵@些議論,大概你就是“仇窮”的一個吧?我在國內寫作,確實碰到了一些在美國碰不到的事情。比如,我博客中的一些留言,集中攻擊我的是我在美國“混得不怎么樣”,其標準就是工資肯定不高,所以我不配有發(fā)言權。更可笑的是,一次我說我晚上參加個宴會沒有吃飽,回家趕緊沖了碗方便面。馬上有人留言說:“他還吃方便面,可見混得多慘!”如今你也加入進來,說我在美國沒有辦法糊口。請問:如果我真在美國無法糊口的話,是否在你看來就不配討論問題,也不配談美國呢?是否只有比爾·蓋茨才有資格?你主持言論欄目,是否也是這個標準?
可見,像你這樣的人,潛意識里還是被財富奴化,以金錢的身價來衡量人的言論價值。你本能為“保護富人論”辯護,也就不奇怪了。我確實有時會說些“國內人如何如何”。這并不是什么優(yōu)越感,而是事實。你能找出一個美國大報的編輯像你這么說話的嗎?你是40多歲的中年人,不是孩子。還是好好面對自己寫出來的文字,看看自己在寫文章給別人上做人的啟蒙課時,自己是怎么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