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奢侈的陪審團制度(1)

高看美國 作者:高娓娓


邁克因為自己是公司老板,所以不用請假。如果公司員工被抽到做陪審員,無論任何公司,都得支持員工,并在員工做陪審員期間工資照發(fā)。如果公司只能發(fā)其中的幾天,其余天數(shù)由國家發(fā),每天40美元。

所以每審一個案子,國家要花費10萬美金以上,如果全體陪審員意見一致可以結(jié)案,如果不一致,哪怕其中有一個人意見不同,本案都要重新審理,這種情況叫“流審”(Mistrial),將案情全部退回上一階段重新審理。

重找陪審員,整個程序重來一遍,花費很大,每次政府用在這方面的錢不計其數(shù)。

相信大家也都聽說過,美國的很多州沒有死刑。為什么呢?我覺得除開人道主義之外,還有一個考慮:每個判死刑的人都要上訴,而重新審理,可能要等上5年、10年、15年再找陪審員,再找證人,工程大,花費高。

一般案子在六個月以后進入司法程序,開庭審理,被告面對的是能決定他命運的陪審員,前面說過,陪審員由12名正式成員,2名至4名候補成員組成。若是重案,候補陪審員將增至6到8位,陪審員的人選必須得到被告和律師的同意和認可。

進入開審時,受害人將出庭當場向所有陪審員指證被告的犯罪行為,目擊證人也會當場出示證詞或證據(jù),在陪審出席全部審理過程以后,12名成員將投票決定被告是否被定罪,如果12名陪審員一致通過,被告人的罪行便宣告成立,隨后由法官來決定判刑期,法官必須在12位陪審員無異議的前提下才能判罪。

前面說過正常情況下審理一個案子的費用在10萬美金以上,這就是法官在首次與嫌疑犯見面時問其是否認罪的原因。若此時認罪,政府可以省下許多錢,而犯人也能獲得從輕發(fā)落。

如果出現(xiàn)“流審”,案子要重審。一旦進入“流審”,這幾個過程下來,政府為此又花出去了幾十萬美金。這是納稅人的錢,如果沒有這個過程,就沒有這些花費,錢用在別處可以幫助許多人。

有一次,我和最具知名度的亞裔專案組資深華裔警探伍雅倡一起吃飯。因為他做警探二十多年,而且是重案組,有好多的故事,所以我非常喜歡和他聊天。因為工作原因,我和他很熟,經(jīng)常需要他幫忙時,他都幫我。我們平常喜歡開伍雅倡的玩笑,叫他神探,也表示我們對他的尊敬。

那天神探給我講了他親身經(jīng)歷的另一個案件:

1992年至1996年間,是中國人偷渡到美國的高峰期,也是紐約綁架案發(fā)生的高峰期,那時紐約每年有150起綁架案,其中有75%是華人干的。當時,在中國人偷渡到美國之后,很多人雖然付了蛇頭(負責組織偷渡的人)的錢,但還是被綁架了。這類綁架案多半是綁架新移民后,威脅他們在中國的家里人給錢。

因為當時神探是皇后區(qū)唯一的一個會講中文的警探,他精通國語、粵語、英語,所以一有華人的案子他都會被叫去參與,所以華人在這里的大小案子他都知道,雖然他的主要任務是重案。

有個福建人,持槍準備去綁架同鄉(xiāng),結(jié)果到了目的地,發(fā)現(xiàn)那里住的不是老鄉(xiāng),是兩個來自東北沈陽的老鄉(xiāng),于是將綁架就改為搶劫。

二天后,沈陽夫妻在法拉盛金山超市買菜時,發(fā)現(xiàn)了搶劫他們的福建人,但那福建人沒有認出這對夫妻。于是這對夫妻就跟蹤他們,發(fā)現(xiàn)了他們的住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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