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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又美大鬧靈堂(7)

黃金榮與顧竹軒:舊上海幫派第一大案揭秘 作者:胡根喜


這時,那先前拿槍指著胖子的巡捕便將槍在他的胸口上頂了頂,呵斥道:“你,你們是朋友?”

“不,不!三爺老百姓對“紅頭阿三”的稱呼。,哎!我,我們不相識哎?!壁w廣福矢口否認。

“你們明明是在一起的,你還抵賴?”那個押著王有才的巡捕說著,又用手槍頂了頂王有才的胸口,說:“你,拿槍……干什么?”

“三、三爺。這槍,是他的!”王有才指著趙廣福說。

“這,這玩意兒,不、不是我的!”趙廣福慌忙搖著手,解釋著。

“No,No!你們是一伙的,強盜?!蹦茄膊痘瘟嘶文X袋,連聲說著。

另一個巡捕則用非??隙ǖ目谖钦f:“你們拿著槍。一定是想要攔路搶劫,不不!說不定你們想要……殺人!”

“對對?!蹦怯脴岉斨肿拥难膊?,忽然驚呼了起來,“幾天前,在法租界剛剛發(fā)生過槍殺案!你,你們……”

“不不!”趙廣福連連搖手,說,“那,那跟我沒關系!”

見此情形,一個華人巡捕便走上來,對印度巡捕說:“現在你也問不清楚,不如先把他帶回捕房捕房,就是巡捕房,是上海公共租界警察機構,警察統(tǒng)稱為“巡捕”??傃膊斗吭O在四馬路,即今之福州路185號,捕房十余處一律以所在地命名,如“老閘捕房”、“新閘捕房”、“嵩山路捕房”、“楊樹浦路捕房”等等。慢慢地審!”

那印度巡捕一聽,便點了點頭,又喝了一聲:“帶走!”

不由分說,兩個巡捕便一擁而上,摸出吊在西式短警褲腰上的手銬,“咔嚓”一聲,將趙廣福、王有才給銬上了。

這時,一個華人巡捕則將那把槍放進藍布包袱里,重新包好,拎著跟著一起走了。

作為疑犯,趙廣福、王有才隨即被押往公共租界此地段原屬英租界。1862年3月31日,英租界召開租地人會議,通過將美租界并入英租界的提案。次年的9月21日,美租界租地人召開會議贊成,遂正式將英、美兩租界合并為“洋涇浜北首英美租界”,后又改稱為“公共租界”。戈登路普陀路巡捕房(1929—1943)。

按理說,此時,這兩個印度巡捕應當將嫌疑人帶往公共租界靜安寺路捕房,或就近的戈登路、康腦脫路今康定路。捕房。那么,他們?yōu)槭裁捶炊峤筮h,卻去了稍遠一點的普陀路捕房呢?

這是因為,前兩個捕房建造的年代稍久,而普陀路捕房則剛建造不久,其建筑及設施相對先進。在這起具有“持槍搶劫嫌疑”的案子里發(fā)現了手槍,為了便于檢驗測試,兩個印度巡捕便按照規(guī)定將兩個嫌疑犯押了過去。

當趙廣福、王有才被帶進普陀路捕房后,即被作了簡單的訊問筆錄,并制作成《解押單》:

嫌犯趙廣福,江蘇江都人,現年28歲;住本市閘北普善路草棚內;職業(yè),木匠。來申六年。

嫌犯王有才,江蘇江都人,現年25歲;住本市閘北普善路草棚內;職業(yè),黃包車夫。來申四年。

嫌疑證物:手槍一支,子彈數發(fā)。

巡捕房雖截獲了槍支、彈藥,但現場并無犯罪行為,故很難定罪。

案情難以定罪,此事也就先被擱置在一邊。嫌疑人木匠趙廣福、車夫王有才也就被羈押在普陀路捕房候審。

根據相關規(guī)定:嫌疑犯在被捕后,必須將《解押單》與持證一起,送交四馬路185號上海公共租界總巡捕房。

公共租界總巡捕房經過閱讀《解押單》,并進行分檢后,以“疑似搶劫罪”遞交江蘇高等法院第一特區(qū)法院,進行審判。根據約定,不論是總巡捕房,還是分巡捕房,均可把當天拘捕的案犯連同查獲的贓證,于翌日上午8時許解送法院,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每天安排六個刑庭推事,即主審法官,分別在六個法庭里審理。法院推事依法進行審訊,認為罪證確鑿,即依法判刑;認為罪嫌不實,則當庭宣告無罪釋放;如認為有再行調查必要的,準許捕房把被告帶回,定期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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