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利之辯是中國古代思想史上的一個重要話題??鬃釉唬骸熬佑饔诹x,小人喻于利。”孟子曰:“亦有仁義而已矣”,“何必曰利”。宋代理學家程頤認為:“大凡出義則入利,出利則入義?!?/p>
在商業(yè)競爭中,一些商人信奉的是“無奸不商”,因此在競爭中采用十分卑劣的手段,坑蒙詐騙、投機倒把、量短質差、加碼漲價等是他們慣用的伎倆,以從中撈取不義之財。而徽州商人“雖為賈者,咸近士風”。他們雖處財貨之場,卻念念不忘恪守儒家的道德準則,堅信:
財自道生,利緣義取。
他們認為,商人“職雖為利,非義不可取也”,主張以義取利,非義之財不取,講究商業(yè)道德,以價廉物美吸引顧客,從而占領市場,發(fā)財致富。
清代的凌晉可以說是徽商中“以義為利”的一個典型。他雖然從事商業(yè)經營,但卻特別講究仁義。在與人交易時,或有狡詐的商販,蒙混其數(shù),多取他的錢財,他并不斤斤計較。在付給他人貨物時,若一旦發(fā)現(xiàn)有缺斤少兩的情況,他則必如數(shù)予以補償。他這樣做不但沒有蝕本,反而使生意更加紅火。至于徽商拾金不昧的事例,在地方志、譜牒等材料中更是俯拾皆是。這些都是他們重義輕利、非義之財不取的具體表現(xiàn)。
清代道光年間,黟縣商人舒遵剛還從商人角度對義和利之間的關系進行了高度的理論概括和淋漓盡致的闡述,其“義中取利”的思想在徽商中最具有代表性。
他說:“生財有大道,以義為利,不以利為利”。并設喻說:
錢,泉也,如流泉然,有源斯有流。今之以狡詐求生財者,自塞其源也;今之吝惜而不肯用財者,與夫奢侈而濫于用財者,皆自竭其流也。……圣人言:“以義為利”。又言:“見義不為,無勇?!眲t因義而用財,豈徒不竭其流而已,抑且有以裕其源,即所謂大道也。
就是說,以義取財、因義用財,才能使商人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并有利于開辟財源,從而收到賺大利、發(fā)大財?shù)男Ч?/p>
徽商的義利觀是其“賈而好儒”特色的主要表現(xiàn),也是他們能夠在激烈的商場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的重要思想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