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北京民主胡同29條

民主胡同40條 作者:司馬南


  

建立強有力的民主國家。

——香港中文大學教授王紹光

后夾道1

柏拉圖的精英理念認為“民主制必將導致暴民政治”

問:老師,我有一個體會,當一件事情,大家都在講,七嘴八舌百人插言萬人議論的時候,如果你一個一個地聽大家的論述,你會像迷宮的老鼠一樣,怎么轉也轉不出來,事情越說越亂。今天的網上就是這樣的情況,許多事情過去好像還明白,說的人越多,信息越爆炸,越令人糊涂。不知為什么。

司馬南:這位同學說得很有道理。討論民主問題,我們可以把事情倒騰到根兒,找到最初的線頭,沿著歷史的和邏輯的脈絡做些梳理的工作,也許會有意外地收獲,起到綱舉目張的作用。

讓我們把目光從意識形態(tài)斗爭政治斗爭的焦點移開,回頭溫習一下當年民主的先賢們到底是怎樣論述民主的,在亂麻一樣的謎團當中,如果我們不是尋本溯源的話,不太容易講清楚民主這件事,讓我們現在來看看蘇格拉底、亞里士多德、盧梭、托克維爾、哈耶克這五位被認為有資格論述民主的權威人士他們到底是怎么講民主的。

首先是蘇格拉底,這位大哲學家因為“腐蝕青年”被判處了死刑。柏拉圖曾經一針見血地指出,這種多數人暴政處死其先生的“民主制就是暴民政治”。柏拉圖是亞里士多德的學生,按年紀推算他應該比中國的孔子小124歲。柏拉圖堅定地認為,“民主制不可行,民主制必將導致暴民政治”。他的論據很簡單,人的智力是不一樣的,人的品德是不一樣的,人的能力也是先天不同的,而民主制否認這些差異,所以必然導致暴民政治。

古希臘,用無差別的人人抓鬮的方式,體現城邦公民的民主權利,這種民主制當然場面會有聲有色十分熱鬧。蘇格拉底冷眼旁觀這種民主,表示了完全不同的意見:“用豆子拈鬮的辦法來選舉國家的領導人是非常愚蠢的,沒有人用豆子拈鬮的辦法來雇傭一個舵手或建筑師或吹笛子的人,……而在這些事上如果做錯了的話,其危害是要比在管理國務方面發(fā)生錯誤輕得多?!奔毤毾胍幌?,是這個理啊,航海的舵手、蓋房子的建筑師甚至吹笛子的人,你都不可能用抓鬮的方式遴選出來,國家的政治領導人卻如此輕率地抓鬮決出,豈非兒戲?

后人把柏拉圖的這些說法說成是關于民主的“精英理念”。

柏拉圖的“精英理念”還有更為通俗的說法——找大夫治病還是找不懂醫(yī)的民眾來給病人治???人們通常會選擇找大夫來給自己治病。但是治國難道比治病更簡單嗎?

——這個柏拉圖的詰難(民主的“柏拉圖難題”)直到今天人們一直沒有能夠給予完滿的回答。為什么治國這樣重大而復雜的事情,我們不是聽哲人的,不是要最好的,而要實行民主呢?

后夾道2

亞氏講了實話,沒有法治,民選的領導也會為所欲為

再看亞里士多德,亞里士多德認為,一個優(yōu)良的政體必須依賴兩個條件:首先,中產階級占多數,中產階級占多數的社會是一個穩(wěn)定的社會。其次,法制必須得以確立。假如中產階級沒有占多數,社會不穩(wěn)定,假如法制尚未確立,這個優(yōu)良的政體是不可能穩(wěn)定的。

亞里士多德繼續(xù)論證到:因為人窮,所以他就會圖財,因為你富有,所以會引人覬覦。中產階級為優(yōu)良的政體提供了基礎,沒有法制,民選的領導人則會成為暴君。在亞里士多德的眼里,民選上來的領導人如果沒有法制,他完全可以為所欲為。亞里士多德的歷史預見令人吃驚地準確,今天又何嘗不是如此?

假如中產階級占了主體,許多事情就好商量了。

搞民主,商量著來十分重要,在解決不同利益主體之間的矛盾時,先商量再投票,比不商量就投票要好,商量好了不投票也是可能的。

但是,商量什么?誰參加商量?商量的范圍?商量的議題?商量不攏翻臉怎么辦?……一句話,商量事情的規(guī)則必須要明確,所謂明確,是指要有法律保證,否則,就沒法商量。

沒法商量的民主,端的不會是好民主。

問:假如一切有辦法商量,一切可以商量,一切必須商量,這個民主是否就是好民主呢?

司馬南:這個前提畢竟是假如 ,假如就不太令人放心。

為什么呢?

“商量”,固為好事也。

“一切有辦法商量”,這話有點大。

“一切可以商量”,這話沒毛病。

“一切必須商量”,這就麻煩了。

請問,商量的主體是誰?

諸主體之間商量不通怎么辦?

一個國家的決策,可能樣樣事事拿來商量嗎?

連兩口子自駕車出去旅游都很難事事商量,對不對?男人天生地具備分辨東西南北的能力,絕大多數女人永遠鬧不明白這四個抽象的空間方位。

更重要的是,有些雞毛蒜皮的問題永遠不可能達成共識。

國家、集團、組織卻必須做出決策。假使形勢所迫,必須決斷,商量來商量去則會造成行政效率低下,錯失良機。故此,對于那些期待著大量的、常規(guī)性的政府日常事務自己“必須”參與決策的“商量主體”而言,丟掉幻想是必須的。

即使你有可能參與事事決策,也還有一個素質、能力、知識、見識問題——你得對自己所參與討論的關于國家管理的所有事情聽得明白理得出頭緒。

而最后這一條對絕大多數百姓包括所謂的中產階級而言,其實是很難做到的。

請試想一下,就轉基因的問題、全球變暖的問題來說吧,國內國外,專家內行,眾說紛紜,莫衷一是,彼此對立,紛爭不已,您作為“商量的主體”,請問怎么拿主意?

講民主,人們言必稱希臘,仿佛希臘民主是最高標準,這是沒有道理的。體育運動的規(guī)則是,一代更比一代強,更高更快更強嘛,這是進步的規(guī)律。江湖武術不按這個規(guī)律出牌,反其道而行之,武林師傅總是最老的師傅武藝高強最厲害,90多的老頭能打敗20歲精壯小伙子?誰信啊?很不幸,還真有人信哩。連金庸這樣的大家也有時會如此描寫。

事實上,作為民主的發(fā)端古希臘固然了不起,但是不等于那個民主制度最完美。恩格斯曾指出:“在希臘人和羅馬人那里,人們的不平等比任何平等受重視得多。如果認為希臘人和野蠻人、自由民和奴隸、公民和被保護民、羅馬的公民和羅馬的臣民(指廣義而言),都可以要求平等的政治地位,那么這在古代人看來必定是發(fā)了瘋?!?/p>

從歷史真實的角度上來講,雅典政治中的“多數裁決原則”,其實是少數決。因為它是建立在不平等的奴隸制基礎上的民主,占雅典所有居民的少數人,所謂雅典公民在內部實行“多數裁決”,與真正的多數決大相徑庭。相對于所有雅典居民來說,雅典的多數決民主,是地地道道的少數人裁決多數人。

大家能否接受這樣的分析結論:雅典民主,其實是少數人當中的多數決,而不是全體成員中的多數決。

后夾道3

盧梭先生的最重要的貢獻是四個字——主權在民

問:關于民主,盧梭先生最重要的貢獻是什么?許多人喜歡反復引述盧梭的話,在司馬先生看來他講得更接近民主的原理嗎?他的民主觀,具有多大的可操作性?

司馬南:回答您的這些問題,關鍵是大名鼎鼎的盧梭先生具體是怎樣說的呢?

盧梭先生的最重要的貢獻是四個字——主權在民。

在“主權在民”這四個字之前,盧梭重要的貢獻是——“人人生而平等”。

我以為,無論是“人人生而平等”還是“主權在民”,都是非常重要的,他在那個時代闡釋了一個超越時代的重要的邏輯理念。但是這種邏輯理念和思想觀念同時又都很浪漫,像飄在天上一樣,我們只能仰而望之,它落不到地上來。

盧梭著有《社會契約論》,正是在這本書當中,盧梭有一個非常有趣的論證:“假如一國有公民十萬,那么一個人的主權呢?就是十萬分之一,由此推論,國家越大,公民對國家的影響就越小,這個國家民主的效果就會越差”。所以盧梭認為,理想的民主社會應該是這樣的:第一小國,第二小政府,第三貧富差別不大……這樣就能實現民主了,社會矛盾就是非對抗的。

很少見到有人引述盧梭先生的這段話,但是我認為這段話非常重要。

它說明,在民主最權威的經典作家盧梭先生那里,民主是有條件的而不是無條件的;民主是有限制的而不是無限制的;民主是后驗的而不是先驗的。

假如按照盧梭先生的說法,我們在中國繼續(xù)推論下去的話,中國實行民主,那么一個人的主權呢?就只有十三億分之一了。

因此,人民最高主權非常漂亮,但實現起來是非常難的,技術難度極高。

難,我們也要探索之實現之。

但是,有人把軟刀子硬刀子齊架到我們脖子上,不許我們探索,逼我們按他的方式去實現之,我們怎么辦呢?只有一條路:堅定地說NO,中國可以說不。

O的理由無外乎:一是我學不了你,條件不一樣嘛;二是你不懷好意,看你把東歐那些被國家用顏色革命給鬧騰的?我們折騰不起,我們也不想折騰。

所以中國只能走中國人自己的民主的道路。

后夾道4

傻子為什么選出來的不是騙子呢?

問:請教一個問題,根據盧梭的理論,人民最高主權,這是第一位的。但是,精英民主理論又強調人民如何沒有水平,如何容易被操縱,很鄙視人民,既然如此,統(tǒng)治者為什么需要人民的選擇?人民選的來嗎?

司馬南:是啊,我也納悶啊。如果人民是群氓無知的,是極其容易被人領到邪路上去的,那么,這群《烏合之眾》(勒龐的書名),又怎么能夠保證其所選舉出來的家伙是些好人、能人、善人呢?如果壞人一旦被選出來,如何會忠實地履行義務服務人民忠于人民,保護捍衛(wèi)人民的利益呢?

傻子選出來的不是騙子,而是政治精英,這未免太搞笑了吧。

這種理論滑稽與嚴謹的雜交,正是今天西方民主理論家們的軟肋。您點得很是地方啊。有人譏諷之,說這是西方民主理論的“阿碦琉斯之踵”。

據說在古希臘神話中有一個阿喀琉斯是海神之子,刀槍不入,勇力過人,戰(zhàn)無不勝,但好玩得很,他有一個隱秘的薄弱環(huán)節(jié)——腳后跟不設防。后來果然被太陽神射中了腳后跟,一命嗚呼了。你這一劍很厲害,堪比太陽神,一句話就問到了關鍵處(腳后跟)。 所以呀,別看他們寫了厚厚的一本又一本的大部頭,別看中國的“西二派”——拾人牙慧的西方學術二道販子,牛哄哄地以什么專家博導身份一臉正經,破牛皮鞋的后面,也為“阿碦琉斯之踵”,經不得邏輯的推敲和檢驗。

后來,西方精英民主發(fā)展出了一種理論,試圖彌合和解釋“露腳后跟”的問題。他們自圓其說,聲稱民主政治不僅僅是一種“選舉制度”啦,而且也是一種“責任倫理制度”啦。好嘛,就按你說的,精英者,乃為好人,都是有責任心的正人君子。但是,還是沒有解決這群正人君子,是如何被群氓和阿斗選舉出來的腳后跟難題?。?/p>

假如人民的選舉可有可無,前邊在選舉制度上所玩的絕世功夫豈非白費了?

假如責任倫理的規(guī)定性之于正人君子(政治精英)無需旁證,那么中國共產黨的執(zhí)政地位及其執(zhí)政理念,又有什么不可以理解的呢?又有什么可以指責的呢?

我在這里打個比方,未必恰當,請大家補充、批評。

中國的民主政治,好比全中國人民“一人一票”,不是選票而是股票啊,人民都當了股東?!耙蝗艘黄薄睓嗬袷?,這叫人民本位。

中國共產黨及其政府,即為政治精英所充任的職業(yè)經理人團隊。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就是股東大會,乃為企業(yè)是最高權力機關。

政治精英的選聘和解聘,由人民代表大會即股東大會所決定。

中共政治精英——無產階級先鋒隊和中華民族先鋒隊的另類表述——對人民負責,兌現、踐行責任倫理。

國家像一個企業(yè)一樣,由政治精英,而不是有所有的股東,直接來行使股東權利。具體負責企業(yè)實際運營的政治精英,必須接受另一部分同為精英分子依法而來的監(jiān)督和制約。

一俟股東的權利受到侵犯,無論大小,均在企業(yè)內部啟動預案進行處置。

那個全體股東公認的精英的組織就是九十歲的中共,他是歷史上不同名稱的志在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儒家知識分子精英集團”在今天的精彩團體操表演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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