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面的例子中,公司支出了5000美元,但我們知道,如果股價攀升至每股100美元,那股票期權的實際成本將更高。經(jīng)濟學家伯頓·馬爾基爾(Burton Malkiel)和威廉·鮑莫爾(William Baumol)2002年在《華爾街日報》專欄上發(fā)表的一篇文章中指出,就算在行使股票期權時將它們支出是正確的,但由于股價漲得越高,收益也就越多,這時這種做法就是錯誤的。這并不是說馬爾基爾和鮑莫爾認同在股票期權的發(fā)行當日就將它們支出,他們不是這個意思。他們強調,真正的問題是濫用股票期權,而這一問題靠支出期權是解決不了的。他們擔心支出股票期權會鼓勵濫用。馬爾基爾和鮑莫爾建議使用恰當?shù)囊詷I(yè)績?yōu)榛A的股票期權。
同樣,企業(yè)家約翰·多爾(John Doerr)和弗雷德里克·史密斯(Frederick Smith)在2002年《紐約時報》專欄中發(fā)表的一篇文章指出,股票期權不應該被支出。他們解釋道,企業(yè)已經(jīng)公布了稀釋每股收益(diluted earnings per share),它是在假設股票期權已經(jīng)行使的條件下,用凈收益除以已發(fā)行股票(shares outstanding)得來的。所以,支出期權加上已發(fā)行股票的期權屬于重復計算,這樣一來就錯誤地記錄在了財務報表上。多爾和史密斯還指出,期權支出限制了股票期權的使用,加大了企業(yè)尋找人才以及協(xié)調雇員和雇主之間利益的難度。
但是,巴菲特對這兩個結論都不認同。他堅信期權支出對解決很多與濫用相關的問題很有幫助。他不認為支出期權會阻礙它的使用。但是由于巴菲特對這個問題往往都是直言不諱地發(fā)表評論,使得很多投資界人士都認為他輕視了股票期權的作用。很多投資者覺得巴菲特的真正目標是徹底消除對股票期權的使用。他是美國國內(nèi)最大的一家公司的首席執(zhí)行官,但他自己從不接受股票期權。而且,媒體幾乎沒有報道過他對這一問題的正面看法。
然而,事實并不是這樣。巴菲特從來都不反對股票期權的使用。實際上,他說過:“由于大眾不斷地曲解股票期權問題,所以我在這里鄭重強調,包括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inanci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一般投資者以及我本人在內(nèi),從來就沒有人主張限制股票期權的使用?!彼€指出:“未來伯克希爾的繼任者很有可能會經(jīng)由股票期權獲得大量的報酬?!?/p>
很多評論者聽到這些話都感到很驚訝。實際上,巴菲特認為只要機制合理,股票期權可以變成一種激勵薪酬的恰當方式。盡管他反對行權價固定的股票期權的使用,但是他不反對使用那些行權價周期性改變以反映留存收益變化的股票期權。如果行權價是固定的,那企業(yè)高管們在股市牛市時,很容易就能獲得報酬。但是浮動的行權價就能給那些創(chuàng)造價值的高管們以適當?shù)莫剟睢?/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