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新中國成立后實施軍銜制的準備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人民解放軍現代化、正規(guī)化建設有了政治上和物質上的堅實基礎,經過幾年的準備,于1955年實行軍銜制。其中,1952年和1955年進行的干部評級與評銜工作,是實施軍銜制的兩個重要“鋪墊”。
一、1952年評定軍隊干部級別
新中國成立后不久,軍隊實行軍銜制的問題就提上了議事日程。首先建立了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1950年9月成立了掌管全軍干部工作的領導機關總干部管理部(簡稱總干部部),隸屬于中央軍委,與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后方勤務部并列為當時軍委四總部。中央軍委任命我軍優(yōu)秀的政治工作領導人、總政治部主任羅榮桓兼任總干部部首任部長,并調第十三兵團政治委員賴傳珠為總干部部第一副部長,第一兵團政治委員徐立清為第二副部長??偢刹坎肯略O5個處,其中有掌管軍銜和獎勵工作的專門機構軍銜獎勵處。同年10月底,軍銜獎勵處調整為軍銜獎勵撫保處。1951年底報請毛澤東主席批準,總干部部編設5個局,軍銜獎勵撫保處調整為軍銜獎勵局和撫恤保健局。1952年8月,經中央軍批準,總干部部所屬局改稱部,軍銜獎勵局再次調整為軍銜獎勵部,曹廣化任副部長(缺部長,后曹任部長)。
這一時期,軍隊高級領導人已多次談到實行軍銜制的必要性。1950年9月13日,朱德總司令在總干部部管理部全體會議上明確提出建立軍銜制度的問題,他說:“部隊三等九級的等級制必須建立,盡量爭取在明年的服裝上把階級標明出來?!?/p>
1951年國慶節(jié)的晚上,在朝鮮指揮中國人民志愿軍作戰(zhàn)的彭德懷給毛澤東主席發(fā)電報提出國內應考慮的七項戰(zhàn)備工作建議,其中提到:“我人民解放軍來自各根據地,許多具體制度不一致,目前統(tǒng)一教育、編制、紀律、內務規(guī)則、禮節(jié)已非常必要。長期無官階制度,一是評定官階是困難的,目前宜采取過渡辦法,規(guī)定職務識別,在目前戰(zhàn)斗中已感必要?!迸淼聭阉f的“官階制度”就是軍銜制度,“采取過渡辦法”,就是先評定級別。
鄧小平在1951年西南軍區(qū)干部工作會議上也有過一段精辟的闡述:“一個很老的不能做什么工作的團長,是個上校階級,他可以拿上校薪水,不做事,他也會沒有意見,這樣比占著茅坑不拉屎好?!倍潭處资畟€字,就把軍銜與職務、資歷、待遇的關系交代得明明白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