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封建社會的階級(2)

中國通史(上下冊) 作者:傅樂成


(二)諸侯

周朝的諸侯國,除了上述開國之初由宗室、姻戚、功臣建立的一大批封國,和商朝后裔的宋以外,還有兩類國家:一類是西周中末期,王室劃分畿內(nèi)或近畿土地賜給功臣或宗室子弟而建立的,此類有秦、鄭等國。秦的始祖為非子(嬴姓),因為周孝王養(yǎng)馬有功,周室賜以渭水上游秦川東岸之地(在今甘肅天水市境),為周的附庸邑。宣王時,非子后人秦莊公以討西戎有功,受周命為“西垂大夫”。鄭的始祖是周厲王的少子友(即鄭桓公),宣王時裂畿內(nèi)地封之,在今陜西省華縣。后來幽王政亂,鄭友率眾東徙,取鄶及東虢兩國十邑之地,別建新國,在今河南省新鄭一帶。另一類是商代原有的諸侯國或獨(dú)立國歸附于周朝的,如陳、杞等。

周代諸侯的爵位,舊說分五等,即公、侯、伯、子、男。封土則公侯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但這辦法有若干違背史實之處,恐不是西周的開國制度。例如周代鼎器的銘文中,載有周室以宋為客的話,宋既是周客,當(dāng)然不在諸侯之列,自不會被封為公爵。此外周代稱“伯”的,多屬勛業(yè)彪炳的大臣,如宣王時的召伯虎等,其地位不應(yīng)在公侯之下;又如鄭伯、秦伯都是周室東遷時的元勛,當(dāng)時王室衰微,恐不至于那樣吝惜名器,僅頒給他們第三等的爵位。因此近人甚至懷疑周代曾有過這種班爵制度。[參看傅孟真《論所謂五等爵》(載《傅孟真先生集》第四冊)]

按舊說,爵位最高的公,只有宋。稱侯的幾乎全是周初的宗室姻戚,如齊、魯、衛(wèi)、晉等。伯則多屬后來封建的諸侯,如上面所說的秦伯、鄭伯。舊有的諸侯國或獨(dú)立國大抵為子,其中包括若干蠻夷如吳、楚等。男則是大國的附庸,就今所知,只有一個許(在今河南許昌),它曾為魯?shù)母接?。至于諸侯封土的等級,似乎也不合事實,例如魯國是侯,楚國是子,但楚國的領(lǐng)土卻遠(yuǎn)較魯為大。

諸侯們除了把一部封土分給大夫,他們在自己的土地上,可以建立都城,組織政府,并可訓(xùn)練軍隊,征收租賦。諸侯對王室的義務(wù),前面已經(jīng)說過,后來周室衰微,義務(wù)變成具文。但諸侯對王室態(tài)度的好壞,則頗不一致。大體說來,凡與王室關(guān)系較親的國家,態(tài)度都較好,如齊、魯、衛(wèi)、晉等;齊、晉至東周后更成為王室的保障。外族或外族化的國家,則往往仇視王室,如楚在西周時便與王室為敵;秦雖在地域上與王室甚為接近,但因周室東遷后日與戎狄為鄰,感情上乃與王室逐漸疏遠(yuǎn)。此外,還有若干國家與周室漠不相關(guān)。

大多數(shù)封國的朝廷,也有司馬、司徒、司寇、司空一類的官,其職掌也和王室的這類官員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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