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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春寒料峭

來自天堂的歌聲 作者:韓松落


1978年12月,我去東南亞巡回演出,在印度尼西亞,有一位華僑朋友和我談到護照的問題。他問我,在臺灣被聯(lián)合國拒絕之后,拿著臺灣的護照外出,是否感到不便,他說,如果能夠在臺灣護照之外,再持有一本其它國家的護照,這一切都不再成為問題,不會再給我?guī)頍?。他告訴我,他能夠幫我拿到一本貼有我本人照片的,由印度尼西亞發(fā)出的護照,只是,名字和我的稍有不同,辦成這一切,只需要兩萬元港幣。

我對護照的辦理所知不多,而他所告訴我的方法,似乎是妥貼的,至少,他自己這樣說。他說,大多數(shù)的假護照純粹是偽造的,持有那樣的護照需要冒極大的風險,需要極大的勇氣,還有僥幸,才或許能夠成功,然而,他要為我做的,是以一個名叫鄧艾麗的印度尼西亞女子的名義,用我本人的照片,通過特殊的途徑,通過政府內部人員的接應辦理成的,這將是一本真實的假護照,得到它,我將不再有任何煩惱。

我曾經懷疑過他的熱情,對他這樣急切而主動地幫助我,但后來我給自己一個解釋:他和他的朋友需要那兩萬港幣。我相信了他,我給了他那個數(shù)目的金錢,一周之后,我得到那本護照。

一直到第二年的新年過后,我都沒有惹來什么麻煩,我甚至用它在雅加達的日本大使館申請到了進入日本的簽證。

1979年1月10日,那一年的新年剛過我離開臺灣,前往香港。

2月13日,我離開香港,準備回到臺灣,接下來,我要去的地方,將是日本。

在臺灣機場,我遞交的是那本印度尼西亞的護照,我被拒絕入境。

我重返香港。

2月14日,我到了日本。就在我抵達成田機場的同時,臺灣的報紙報道了我被拒絕入境的消息,那個引人注目的標題,即使是在事隔多年以后,我還依然記得:《國民的大明星,為什么沒有回到自己的祖國》。我將永遠記得這個標題,它讓我知道,一個人如果認為自己有能力逃離某個地方,并且違背了塵世背后那只翻云覆雨的手,將是怎樣的結果。

我要說,對于我使用假護照,他們從來都是知道的,只是在我的違背之后,它成為埋葬我的最好理由。

2月15日,印度尼西亞駐日本大使館向日本外務省發(fā)出了官方通函:名為鄧艾麗的女性所持的印度尼西亞護照是偽造護照。

2月17日,在東京,希爾頓飯店,我被東京入國管理局以“違反日本國出入境管理難民法”的罪民,送進東京港區(qū)港南3丁目的東京入國管理局女子收容所。隨后,日本的報紙上,《朝日新聞》,《每日新聞》,《讀者新聞》,《產業(yè)新聞》,都出現(xiàn)了關于我的報道?!班圎惥眉僮o照入國”,“鄧麗君在香港購買了假護照,非法入國”,“鄧麗君用假護照進入日本而遭到了收容,其幕后關系正在追查中”。

1979年2月18日,中國開始了中越邊境自衛(wèi)反擊戰(zhàn)。

1979年春天的東京是多雨的。在希爾頓飯店是這樣,在東京入國管理局女子收容所,也是這樣,那樣惱人的雨,不分晨暮,不論晝夜,總是不知疲倦地下個沒完。在半睡半醒中,電視里,收音機里,都在預告著天氣,今天,是雨,明天,還有雨,那單調的聲音,有一種難言的荒寒和緊張。我知道外面是一片雨霧蒼茫,天空的黑暗在這白色的雨霧中也在退讓著,泛出隱隱的灰白,這雨灑到萬家燈火的城市上空,灑到未及耕種的田野里,灑到荒無人跡的山崗上,灑到生者與死者的墓園里,也灑到每一株枯死的向日葵上,木柵欄上,是誰穿著黑色的雨衣雨鞋走過,雨也灑到他的身上吧。

我跨進東京入國管理局女子收容所的當天,就被人認出,幸運的是,盡管那里魚龍混雜,卻沒有人和我為難。很快,我的日語、英語和漢語幫助了我,使我和她們打成了一片,很快,我就知道,誰是被男友拋棄的,誰曾經遭到丈夫的毆打,誰想逃離她的故土,誰的未來一片迷惘。

而此時我的處境并不容樂觀,我同樣是一片迷惘,臺灣政府這樣對待他們的違背者:“鄧麗君使用假護照是臺灣的恥辱”,“有辱中華民國的形象”,“鄧麗君的行為不但觸犯了日本及其它國家的法律,同時也觸犯了臺灣法律,應處以一年以下徒刑并罰款300元臺幣?!睂汒惗喑椭勰捐谙壬俅螢槲冶甲?,像當年說服我的父親一樣,說服日本當局,將我從輕發(fā)落。終于,我得到了較為有利的判決書:

臺灣女性鄧麗君,26歲,演唱藝術家,于1979年2月14日執(zhí)偽造印度尼西亞之護照,非法進入日本國境內,根據(jù)日本出入境管理法及難民法之規(guī)定,茲將鄧麗君驅逐出境,并限制其在1979年2月24日之后的一年內,不得進入日本國境內。

我沒有被遣回原籍,我得到的懲罰只是離開日本。我避免了回到臺灣之后必然會面臨的悲慘境地。

2月23日,在女子收容所里,我做了平生最難忘的一次演出,沒有音響,沒有伴奏。我向那些管理人員和女囚深深致謝,然后,我唱了《千言萬語》。我流淚,那些聽歌的人隨我流淚。

離開東京時,在成田機場,我寫下了留言,給那些希望得到我的解釋的人們,他們曾經不求回報地喜歡我的歌,這種喜歡是如此單純,以至于我沒有必要向別人做出解釋,卻一定要回答他們的疑問:

各位朋友,我給大家惹來了很大的麻煩,讓大家為我擔驚、受累了?,F(xiàn)在我要離開日本,去美國參加早已預定好的演唱音樂會。演唱會結束后,我將立即返回臺灣。謝謝!

在此后的任何地方,只要有人提起這件事,我總是將自己沉埋到一片道歉之中:“非常抱歉,的確是我做錯了事,當時我還年輕,不懂事。現(xiàn)在和今后我要更加努力,更加好好地學習做人,請大家原諒我的過去,實在對不起了?!睕]有人會忍心對這樣的我再提什么問題,是的,我再也沒有什么可說的了。

就是這樣,站在原地,痛苦涌上心頭,毫無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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