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也發(fā)現,安樂椅模式內在的局限性使得它更適合短篇小說而非長篇。敘述者往往都是間接敘述案件,故事拋去冗余的結構,強調偵探的智力,因此讀者往往是受到其智力游戲特征的吸引力,而很少關注案件所包含的罪與惡。以長篇撰寫安樂椅神探故事的作家并不多見。安東尼 布徹在《七座耶穌受難像案件》(1937)中,讓他筆下的梵文教授約翰 阿斯溫博士只靠推理便偵破了在大學校園發(fā)生的一系列奇異的謀殺案。約翰 羅德塑造的蘭斯洛特 普利斯特萊博士也在幾部作品中扮演了安樂椅偵探角色。普利斯特萊偶爾也會離開書房去收集證據,但主要還是委派他人去跑腿,這一做法也為后來的安樂椅小說作家采納。
最偉大的安樂椅偵探要算雷克斯 斯托特筆下的尼祿 沃爾夫。沃爾夫(與古羅馬暴君“尼祿”同名)出生在東歐的黑山,體重“七分之一噸”,除非極其罕見的私人事務,從來不離開他在紐約的褐石屋。他喜歡讀書、咕噥、喝啤酒、吃美食、侍弄他屋頂花房里的蘭花。他不喜歡電視、廣播、音樂、開車,或者任何打擾他安靜且一成不變的生活的事情。這樣的人卻開辦了一家私人偵探社。他不愿出門,便雇傭阿契 葛德溫――一位年輕的來自俄亥俄州的小伙子――擔任助手。小伙的工作就是為沃爾夫在外面跑路,調查案件,驗證大偵探的推理。沃爾夫首次登場作品是《毒蛇》(1934),最先連載于《星期六晚郵報》。
和歇洛克 福爾摩斯一樣,沃爾夫強調自己是一位專業(yè)的咨詢偵探,不過他的確是一個古怪的天才偵探。尼祿 沃爾夫這位胖子偵探端坐在家里,當他聽到了什么線索以后,他就會用“天才”、“第六感”這種跳躍式的思考大膽推測案情的可能狀況,然后再將接下來他們應該采取的行動交由葛德溫去執(zhí)行。因為二人風格原因,作品很像是“黃金時代神探”和“硬漢偵探”的混合體。事實上,故事的趣味性就在于兩人性格上的沖突所制造的笑料。每當沃爾夫提出了一個驚人假設那就會造成一次高潮,每當葛德溫證實一個假設那就會造成一次滿足。安樂椅探案一般認為是短篇偵探小說題材,但是斯托克卻把它運用于長篇偵探小說,而且運用的相當成功。直到1975年瑞克斯 斯托特去世,這個系列出版超過四十部作品。此后,作家羅伯特 古德斯堡仍然繼續(xù)創(chuàng)作沃爾夫的冒險故事,一直持續(xù)到80年代后期。
自 1979 年起,尼祿 沃爾夫協會開始頒發(fā)“尼祿 沃爾夫獎”。獲獎小說倒并不是講述那些只愿意在安樂椅上辦案的偵探的故事,而是符合安樂椅偵探精神的作品,即能給讀者提供公平競爭的機會,透過小說中的線索能找到案件的真相。近些年來安樂椅偵探的數量雖然大為減少,但卻并非沒有耀眼的明星。那就是杰弗瑞 迪弗筆下的林肯 萊姆。首作《人骨拼圖》(1997)就獲得了尼祿 沃爾夫獎也算實至名歸。
林肯 萊姆原先是一位警方犯罪鑒證學家。在一次執(zhí)勤中,他被壓傷頸椎,從此只能躺在床上辦案。這樣一來自然不能出去現場調查、詢問證人,他所依靠的除了作為手、腳和眼睛的莎克斯,還有現代化的高科技鑒證技術。黃金時代的安樂椅神探到了如今,光憑借報紙訊息或者警方報告就想破案真是天方夜譚,高科技鑒證技術在現代警察辦案中發(fā)揮的作用日益重要。林肯 萊姆強調的犯罪鑒證技術,運用很多犯罪側寫家的心理分析方法,加上緊張到窒息的節(jié)奏,也就難怪《紐約時報》評價說:“令人炫目的科學技術!即使你對這些技術沒有半點興趣,仍會深陷在迪佛的小說之中而無可自拔!”
然而,絕對的高科技鑒證是無法令偵探小說讀者滿意的,如果都能在實驗室解決問題也不必驚動這位癱瘓在床的大偵探了,運用這些現場物證進行推理和心理側寫,借此和兇手一較高低,這才是萊姆的魅力所在??粗菑堅葞缀蹩瞻椎南右煞笭顩r表在萊姆剝絲抽繭般巧妙推理之后變成寫得密密麻麻的表格,不起眼的微小證據在萊姆腦中生成勒住兇手脖子的絞繩,讀者不禁要發(fā)出“福爾摩斯重生”的贊嘆吧。
和萊姆永久性臥床不同,有的作家讓偵探因為出了交通事故或者生病無法行動,從而臨時充當安樂椅偵探的角色。比如約瑟芬 鐵伊筆下的格蘭特探長因為骨折而偵破了歷史上最著名的理查三世案件(《時間的女兒》[1951]),柯林 德克斯特的莫斯探長也在《小姐死了》(1990)中扮演過安樂椅偵探。
其實安樂椅偵探遠未消亡,還將永遠存在下去。因為閱讀偵探小說的讀者就是安樂椅偵探,借助書中提供的調查線索一步步的推理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