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屋通常擠滿了逃家聚眾的嬉皮青年或10來歲的流行歌迷。它大抵是一間出租公寓,由某個工作掙錢或父母慷慨的人支付。朋友們和陌生人臨時扎堆(‘crash’the pad),他們來來去去,愛待多久就待多久,可能會也可能不會闖進來尋求花銷或生存上的幫助。每個人都為所欲為,幾乎沒有什么群體決策。臨時屋不過就是一個待著的地方,但也有一部分的確表現出某種公社的感覺,因為在常常共居一室(經常沒有任何個人隱私的偽裝)之外,居留者也確實分享事物、建立群體關系,有時候甚至大部分人都從群體中獲得了一種安全感。(Fonzi,1972,第182頁)
另一方面,從定義上說,目的是“有目的社群”的一個首要特點。
這種類型的合作社的成員在努力建立一個小型的社會體系,能夠使他們過上他們認為是人應該過著的生活……建立一個“預言性”或“烏托邦”社群的動機要大于經濟或實用的方面。是忠信某一原則,是依照個人信仰的生活方式進行生活,是自我革命化并為革命社會提供一個范例。(Fonzi,1972,第183頁)
芬齊也提到了“合作社”,這是實際的組織化生活安排,它的成員分擔住房和維修費用,有時也要分擔生活費用(1972,第182頁)。
作為一個典型“臨時屋”的成員,米凱萊和他的同伴們沒有正當的職業(yè),也沒有人想找一份職業(yè)。他們居住或長時間停留的公寓由米凱萊的父親支付費用(米凱萊有一次與父親聯系,討要“例行支票”,這顯然打消了觀眾對他如何養(yǎng)活自己的疑問)。在這里他們的生活沒有任何結構,他們想來就來想走就走。他們待在一起并沒有什么清楚的目標--或許可以說,他們的共同生活是實現某些功能的途徑:建立一個由專注而擅長于表演實驗戲劇的演員組成的團隊,討論和批判他們所生存的世界,或者就是聚在一起分享經驗。說米凱萊利用朋友們來幫助撫養(yǎng)兒子,也并非空穴來風。像有目的社群的成員一樣,米凱萊和他的朋友們反叛主流社會(傳統(tǒng)的核心家庭總是這一社會的支撐和象征),夢想著一場革命。然而,他們似乎都對這一目標并不上心和確定,也從未提及任何實現的途徑。
米凱萊曾說一個總是因他從來不在公社中生活而批評他的朋友讓他覺得很煩,他的說法表明他確實為此感到愧疚,而且他從未得到這樣去做的勇氣。在影片故事快要結束的時候,他發(fā)現法比奧一直是一個公社的成員,他很驚訝,或許還有點兒嫉妒自己的朋友,而當他發(fā)現這是一個佛教公社時,就更加震驚了--“意大利佛教徒?”他半是嘲諷半是艷羨地問道。從米凱萊逃出訓練營的努力來看,他更喜歡非正式的“臨時屋”,而非更結構化的公共組織。也許,“臨時屋”不涉及什么承諾,因此也就不需要加入公社所要求的勇氣。如莫斯?坎特(Moss Kanter)所觀察到的,非正式性,缺乏結構、清晰界定的目標和領導層正是短命社群的典型特征:“今天的絕大部分無政府主義公社的前景都是黯淡的;比之19世紀的成功社群,它們缺乏那種基于承諾的實踐”(Kanter,1972,第178頁)。似乎是為了確證這一觀點,莫瑞蒂暗示《我行我素》中表現的公社幾乎不可能長存。在影片結尾,每個人都各奔東西,米凱萊仍舊孤身一人;甚至他的兒子也回到了母親身邊。影片結尾的調子很陰沉。孤獨的米凱萊根本不是自足的,相反他給人的印象是一個非常不快樂的男人,他所有最重要的需求都完全得不到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