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26日,希拉克在北京大學演講時提到,轉(zhuǎn)型期的中國應該吸收一些法國信念——“有一些法國的信念能夠幫助中國繼續(xù)思考,而這些信念,就是法國啟蒙時期的理想和法國大革命的普世價值,它們將為中國走向民主和人權(quán)帶來啟迪?!?/p>
至于這些以理想與普世價值為旗的“法蘭西信念”到底包含了什么,希拉克并沒有細說。但他相信,中國能否取得歷史性的進步,在很大程度上更取決于中國能否加強人權(quán),加強自由、民主,承諾批準《公民權(quán)利和政治權(quán)利公約》。
眾所周知,法國啟蒙運動上承文藝復興,下接法國大革命,為歐洲和世界思想史留下光輝一頁。我以為,所謂“啟蒙時代的理想”,主要源于人類相信自己可以通過知識(理性)改變命運的一種信念。既然它是人類理性對上帝神性的一種超越,啟蒙運動因此也被視為一場以理性和科學為犁的思想解放運動。不幸的是,當犁鏵化為刀劍,思想共和國讓位于刀劍共和國,人類的理性最終上升為神性,人類以為自己可以主宰一切,控制一切,直至跌入了我所說的“在光明中失明”的困境與譫妄。
二十世紀的諸多政治災難,與這種單向的“強制式啟蒙”不無關(guān)系。正因為此,那種以自己所獲得的知識為唯一真理的啟蒙不斷被人們拋棄,代之以自由交流,而啟蒙就是自由交流。如卡爾?波普爾所說,誰也不是真理的絕對擁有者,我們只能通過知識尋求解放,而知識只是無限接近真理,但不是真理本身。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繩”,與啟蒙運動泥沙俱下的“真理病”,同時給世界留下一個后遺癥——許多人開始否定啟蒙的價值。這種否定顯然用錯了方向。我們不能因為某人長期霸占了教室里的麥克風,便因此斷定教育對人類是沒有意義的無用功。從某種意義上說,和遭遇暴力劫持的教育一樣,啟蒙同樣是受害者。啟蒙沒有結(jié)束,永遠在路上,真正需要改變的是我們關(guān)乎啟蒙的態(tài)度。
人類仍有夢想,那些烏托邦式的建設(shè)不可以全然否定。當有些學者將歐盟描繪成“最后的烏托邦”時,我更傾向于認為這是一種全新的烏托邦,是一種告別了暴力的烏托邦。這種以民意、民權(quán)為前提的聯(lián)盟,比起拿破侖跨越阿爾卑斯山式的征服,更是一場意味深長的告別。從這方面說,今日中國社會,若想擁有一個眾望所歸的美好前程,同樣需要告別真理病與強制,走向全社會的自由交流與相互啟蒙,走向以自由為始終的合作。
那么,什么是法國大革命帶來的普世價值?它首先關(guān)乎《人權(quán)宣言》,以及作為法蘭西共和國立國之基的“自由、平等、博愛”等精神。值得注意的是,此三元價值不只是動人的口號,也不只是簡單的并列,更有邏輯上的傳承與遞進。它是一個有序的價值鏈,簡而言之——有自由方有平等,有平等乃有博愛。
要言之,對于任何國家來說,如果民眾不是普遍自由的,那么任何關(guān)乎社會平等的許諾與展望,都將是不可能的任務(wù)。試想,當一個人被另一個人綁架,兩者之間就不可能有什么真正的平等;同樣的道理,存在于同一群人質(zhì)之間的所謂平等,天下所有奴才都能平起平坐的平等,都不是人類意義上的真正的平等,充其量那只是一群平等的奴隸。
人生而平等,多么美妙動聽!然而,事情的真相是人生而不平等。且不說人的身體素質(zhì)有健康有殘疾,年齡各有不同,即使兩個智商相同的孩子,也可能因為他們的父母智商與收入之不同而進入一種新的不平等狀態(tà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