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為什么自由先于平等?(1)

自由在高處 作者:熊培云


我們不必為承認人類與生俱來的這種不平等而感到羞愧,不平等是人的境遇和條件。但是,我們卻可以擁有自由。人類之偉大及人類文明之意義就在于,它試圖建立一個美好的制度,以此保障每個人生而自由。只有自由,才能體現(xiàn)人的創(chuàng)造,才能獲得人的高貴,才能恢復(fù)人的尊嚴,并且最大可能使社會趨于平等。進一步說,自由是一切價值的出發(fā)點,而平等則是個人或社會不斷實現(xiàn)的過程,其目的仍是捍衛(wèi)自由。

相較而言,我相信的是人生而自由。自由具有先驗性,是基本人權(quán),而平等反而是后天商量出來的權(quán)利,即公民權(quán)。沒有對自由的強調(diào),平等可能淪為一種暴力。所以托克維爾說,“在思想上我傾向民主制度……自由、法制、尊重權(quán)利,對這些我極端熱愛——但我并不熱愛民主?!覠o比崇尚的是自由,這便是真相?!边@里的不熱愛,是因為托克維爾看到了“多數(shù)人的暴政”。

所謂天賦人權(quán),實際是一種自由的權(quán)利,是國家、君主、他人存在之前就應(yīng)該具有的權(quán)利。至于平等,則只能通過后天的不斷爭取。簡單說就是“天賦自由,人賦平等”、“天賦人權(quán),人賦公民權(quán)(包括平等的權(quán)利)”。在人生而不平等的社會中,強調(diào)自由優(yōu)先于平等,同樣是我們竭力建設(shè)開放社會的原因。在一個開放的社會里,每個人起點可能不一樣,但是只要人是自由的,他就可以通過自己的努力不斷獲取更多的權(quán)利而走向平等。從另一方面說,自由先于平等,也是一個社會保持其創(chuàng)造力的基礎(chǔ)所在,正是不斷地創(chuàng)造使人類在平等與不平等之間完成文明之上升。

在此基礎(chǔ)上,就不難理解為什么博愛當以平等為前提——誰能想象在一個“人對人是狼”的社會里人們會有“同類相憐”的偉大情懷?

所以,在我看來,論及法國大革命所帶來的普世價值,實際上包括以下三層含義:首先是個體上的自由(人權(quán)),然后是群體中的平等(民主或公民權(quán)),惟其如此,才可能有博愛(人獲取某種神性)。這也是我之所以認為今日中國,自由比民主還更重要的原因所在。由一群平等的奴隸選出一個奴隸主的政治,那不是民主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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