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別提款權的創(chuàng)立過程
特別提款權(special drawing right,SDR)是IMF創(chuàng)設的一種儲備資產和記賬單位,也稱“紙黃金”(Paper Gold),是基金組織分配給會員國一種使用資金的權利。會員國在發(fā)生國際收支逆差時,可用它向基金組織指定的其他會員國換取外匯,以償付國際收支逆差或償還基金組織的貸款,還可與黃金、自由兌換貨幣一樣充當國際儲備。但由于其只是一種記賬單位,不是真正貨幣,使用時必須先換成其他貨幣,不能直接用于貿易或非貿易的支付。因為它是IMF原有的普通提款權以外的一種補充,所以稱為特別提款權。
特別提款權的創(chuàng)立經過了一個長時間的醞釀過程。20世紀60年代初爆發(fā)的第一次美元危機,暴露出以美元為中心的布雷頓森林體系的重大缺陷,使越來越多的人認識到,以一國貨幣為支柱的國際貨幣體系是不可能保持長期穩(wěn)定的。從60年代中期起,改革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后建立的國際貨幣體系被提上了議事日程。
以美英為一方,為了挽救美元、英鎊日益衰落的地位,防止黃金進一步流失,補償美元、英鎊和黃金的不足,適應世界貿易發(fā)展的需要。以法國為首的西歐六國則認為,不是國際流通手段不足,而是“美元泛濫”、通貨過剩。因此,強調美國應消除它的國際收支逆差,并極力反對創(chuàng)設新的儲備貨幣,主張建立一種以黃金為基礎的儲備貨幣單位,以代替美元與英鎊。1964年4月,比利時提出了一種折中方案:增加各國向基金組織的自動提款權,而不是另創(chuàng)新儲備貨幣來解決可能出現的國際流通手段不足的問題?;鸾M織中的“十國集團”采納了這一接近于美、英的比利時方案,并在1967年9月基金組織年會上獲得通過。
1968年3月,由“十國集團”提出了特別提款權的正式方案。但由于法國拒絕簽字而被擱置起來。美元危機迫使美國政府宣布美元停止兌換黃金后,美元再也不能獨立作為國際儲備貨幣,而此時其他國家的貨幣又都不具備作為國際儲備貨幣的條件。這樣就出現了一種危機,若不能增加國際儲備貨幣或國際流通手段,就會影響世界貿易的發(fā)展。于是,提供補充的儲備貨幣或流通手段就成了基金組織最緊迫的任務。因此,基金組織在1969年的年會上正式通過了“十國集團”提出的特別提款權方案。
2.特別提款權的分配和用途
(1)特別提款權的分配。特別提款權的創(chuàng)造是通過分配程序實現的。包括兩種分配:一是特別提款權一般分配;二是特別一次性分配。按IMF協(xié)定的規(guī)定,基金組織的會員國都可以自愿參加特別提款權的分配,成為特別提款賬戶參加國。會員國也可自由退出。目前的問題是,急需資金的發(fā)展中國家分得少部分,而發(fā)達國家分得大部分。發(fā)展中國家對此非常不滿,一直要求改變這種不公正的分配方法,要求把特別提款權與援助聯系起來,并要求增加它們在IMF中的份額,以便可多分得一些特別提款權。
(2)特別提款權的用途。特別提款權的用途是:參加國分得特別提款權以后,即列為本國儲備資產,如果發(fā)生國際收支逆差即可動用。使用特別提款權時需通過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由它指定一個參加國接受特別提款權,并提供可自由使用的貨幣,主要是美元、德國馬克、法國法郎、日元和英鎊。還可以直接用特別提款權償付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貸款和支付利息費用;參加國之間只要雙方同意,也可直接使用特別提款權提供和償還貸款,進行贈予,以及用于遠期交易和借款擔保等各項金融業(yè)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