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魯迅先生的文章與思想,早已被長期困在單一的詮釋模式里,我來插一腳,又是不好玩。倒是胡蘭成接著說:后來那些研究魯迅的人“斤斤計較”,一天到晚根據(jù)魯迅的著作“核對”魯迅的思想——這“核對”一句,我以為說得中肯極了。
依我看,歷來推崇魯迅那些批判性、戰(zhàn)斗性的“革命”文章,今天看來,多數(shù)是魯迅先生只當好玩寫寫的,以中國的說法,叫作“游戲文章”,以后現(xiàn)代的說法,就叫作“寫作的愉悅”——所謂“游戲”,所謂“愉悅”,直白的說法,可不就是“好玩”——譬如魯迅書寫的種種事物,反禮教、解剖國民性、鼓吹白話、反對強權等等,前面說了,當時也有許多人在寫,激烈深刻,不在魯迅之下,時或猶有過之。然而九十多年過去,我們今天翻出來看看,五四眾人的批判文章總歸及不過魯迅,不在主張和道理,而在魯迅懂得寫作的愉悅,懂得詞語調度的快感,懂得文章的游戲性——寫文章不見游戲性,觀點便只是觀點,深不到哪里去的。
可是我們看他的文字,通常只看到犀利與深刻,不看到老先生的得意,因為老先生不流露,這不流露,也是一種得意,一種“玩”的姿態(tài),就像他講笑話,自己不笑的。
我們單是看魯迅各種集子的題目,就不過是撿別人的譏嘲,拿來耍著玩,什么《而已集》啊,《三閑集》啊,《準風月談》啊,《南腔北調集》啊,還有那未曾結集的《五講三噓集》,真是順手玩玩,一派游戲態(tài)度,結果字面、意思又好看,又高明。他給文章起的題目,也都好玩,一看之下就想讀,譬如《論“他媽的!”》、《一思而行》、《人心很古》、《馬上支日記》,等等等等,數(shù)也數(shù)不過來。想必老先生一起這題目,就在八字胡底下笑笑,自己得意起來。
歷來我們的稱引魯迅,尤其是編在中小學語文課本里摁著孩子死命念的篇章——臨了還逼著學生硬寫什么“主題思想”之類——總是揀那幾篇沉痛激憤之作,好許多絕妙的游戲文章,向來不稱引。譬如那篇《阿金》,意思深得很呢,簡直提前預告了江青的浮現(xiàn)與禍害。另有不少爽快的雜文,譬如《花邊文學》中的《“京派”與“海派”》、《北人與南人》,當時的文人紛紛談論,言不及義,此后迄今,也還沒人比得過,查對日期,竟是同一天所寫;《南腔北調集》另有兩篇隨手撩撩的短文,《上海的少女》、《上海的兒童》,擱在今天看,意思也還精辟醒豁,也寫在同一天——老人家顯然半夜里寫得興起,實在得意,煙抽得一塌糊涂,索性再寫一篇。
魯迅下筆,實在是講快感。他自己說他作文是被“擠”出,并非“文思泉涌”,我只信一半,因這又是他藏在胡子底下的“戲話”,幾分認真,幾分調笑,順便刺刺煞有介事的文學家。他所謂“匕首”之類,并不真要見血,不過刺著好玩,態(tài)度又常是溫厚的。譬如《論“他媽的!”》,語氣把握得好極了,我們讀著,自然明白他是在批判國民性的某一端,可讀到結尾,魯迅忽而筆鋒一轉,這么寫道:
但偶爾也有例外的用法:或表驚異,或表感服。我曾在家鄉(xiāng)看見鄉(xiāng)農父子一同午飯,兒子指一碗菜向他父親說:“這不壞,媽的你嘗嘗看!”那父親回答道:“我不要吃。媽的你吃去罷!”則簡直已經醇化為現(xiàn)在時行的“我的親愛的”的意思了。
我猜老先生寫到這里,得意極了。
中國散文這樣子到末尾一筆宕開,宕得這么懇切,又這么漂亮,真是還看魯迅。大家不要小看這結尾:它不單是為文章的層次與收筆,我以為更深的意思是,老先生看事情曉得體貼,既犀利,又厚道,既是激烈的,又是清醒的,不會將自己的觀點與態(tài)度推到極端,弄得像在發(fā)高燒。一個憤怒的人同時很睿智,一個批判者同時心里在發(fā)笑,他的憤怒,他的批判,便是漂亮的文學。
有這樣渾身好玩的態(tài)度,魯迅寫文章便可盡管誚刻,然后套個好玩的題目,自己笑笑——他曉得自己的文章站得比別人高,曉得他自己站得比他的文章還要高——這樣的站得高,看得開,所以他好玩得起,游戲得起。所謂“嬉笑怒罵皆成文章”,其實古今中外,沒幾個人可以做到的。
文章的張力,是人格的張力,寫作的維度,是人格的維度——激憤,同時好玩;深刻,然而精通游戲;挑釁,卻隨時自嘲;批判,忽而話又說回來……魯迅作文,就是這樣的在玩自己人格的維度與張力。他的語氣和風調,哪里只是峻急鋒利這一路?他會忽兒淳厚沉郁,如他的回憶文字;忽兒辛辣頑皮,如中年以后的雜文;忽兒平實鄭重,如涉學問或翻譯;忽兒蒼老精辟,如《故事新編》;忽兒溫潤出神,如《朝花夕拾》;而有一種異常絕望虛空的況味,幾乎隱在他各時期的文字中,尤其是他的序、跋、題記、后記,以上那些反差極大的品質,會出人意料地雜糅在一起,難分難解。
魯迅所寫的序與跋,獨步古今,那種好法,真是品性畢露。譬如《集外集》序言的結尾:
我慚愧我的少年之作,卻并不后悔,甚而至于還有些愛,這真好像是“乳犢不怕虎”,亂攻一通,雖然無謀,但自有天真存在?,F(xiàn)在是比較的精細了,然而我又別有其不滿于自己之處。我佩服會用拖刀計的老將黃漢升,但我愛莽撞的不顧利害而終于被部下偷了頭去的張翼德;我卻憎惡張翼德型的不問青紅皂白,掄板斧“排頭砍去”的李逵,我因此喜歡張順的將他誘進水里去,淹得他兩眼翻白。
這一段,適可看作他的天性的自白——許多意見以為魯迅先生后期的雜文沒有文學價值。我的意見正好相反,老先生越到后來越是潑辣無忌、妙筆生花,越是深味“寫作的愉悅”。有些絕妙文章,《古文觀止》也不見相似而相應的例,雄辯如韓愈,變幻如蘇軾,讀到魯迅的雜文也會驚異贊賞,因他觸及的主題與問題,遠比古人開闊而雜異;與西人比,要論好玩,則喬叟、塞萬提斯、蒙田、伏爾泰,似乎都能找見魯迅人格的影子。當然,魯迅直接的影響來自尼采,憑他對世界與學問的直覺,他也如尼采一樣,早就是“偉大的反系統(tǒng)論者”,只是尼采的德國性格太認真,也缺魯迅的好玩,結果發(fā)瘋,雖然這發(fā)瘋也叫人起敬意。
將魯迅與今人比,又是一大話題。譬如《花邊文學》幾乎每篇都是游戲文章的妙品,今日報紙上的專欄文章,休想請來這樣的筆桿子。魯迅晚期雜文,尤其是《且介亭》系列,早就半自覺傾心于桑塔格形容巴特的所謂“寫作本身”——當魯迅悶在上海獨自玩耍時,薩特、巴特、德里達等等,都還是小青年或孩子。當生于光緒年間的魯迅自認是唯物主義初學者時,當馬克思主義在當年中國成為最時髦的思想時尚時,他憑自己的筆力與洞察力,單獨一人,大膽地、自說自話地、異常敏銳而前衛(wèi)地,觸及了二戰(zhàn)以后現(xiàn)代寫作的種種問題與方式。他完全不是靠訊息獲知并實踐這類新的文學觀念,而是憑借自己內在的天性,即我所謂的“好玩”——玩文學,玩時代,玩他自己。
再借桑塔格對巴特的描述——所謂“修辭策略”、所謂“散文與反散文的實踐”、所謂“寫作變成了沖動與制約的記錄”、所謂“思想的藝術變成一種公開的表演”、所謂“讓散文公開宣稱自己是小說”、所謂 “短文的復合體”與“跨范疇的寫作”,這些后現(xiàn)代寫作特質不論能不能夠,或有沒有必要挪去比照魯迅,在魯迅晚期雜文中,它們早已無所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