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看控方,沈凝夏的“案后逃逸說”基本沒有力度。如果“強暴說”成立,那么此證據(jù)屆時不攻自破??胤降哪繐糇C人也證明不了沈凝夏就是兇手,因為沈凝夏自己也承認,在沈茗被害之后,她撲在沈茗身上痛哭,試圖救助,最終因為害怕兇手返回而逃跑。目擊證人只看到最后一個環(huán)節(jié),不具備證據(jù)的充分性。此外尸檢報告中還提到,沈茗在死前有過短暫的失禁。先前的解釋為疼痛過度。而現(xiàn)在,我想到了更有說服力的解釋——沈茗因被兩名歹徒威脅恐嚇,以及目睹了女兒被施暴而驚嚇過度。
如此,控方只剩下最后一個證據(jù)——那也正是我最撓頭的——那柄插在死者心口的水果刀。我看過無錫市公安局偵查處所出具的指紋鑒定報告,報告稱,刀柄上留有沈茗的血跡和少許油漬,此外,還成功提取了沈凝夏和沈茗的多處指紋。
報告上沒說有第三者指紋。
即便如此,我仍然堅信,此案我有七成的勝算。
在我的極力懇求下,開庭前一天,老翟去廣州接官司的間隙在無錫歇了一腳。我們共進了午餐。席間,我將目前的成果和盤托出,試圖征求老翟的意見。
老翟眉頭不展。他說:“蘇醒啊,按說我該給你打打氣,可我覺得這案子沒你想象那么樂觀。”
“為什么?您說說啊?!?/p>
“我給你舉個最簡單的例子,你一準兒明白。還記得上次你跟花兩個人代表所里參加全省律師辯論賽的情形嗎?知道你決賽時輸在什么地方了?”
我點點頭:“知道,那最后一場被我辯得偏了題,所答非所問了。”
“對!”老翟重重點頭,“就是這個問題。蘇醒啊,你這孩子忒聰明,所以總喜歡另辟蹊徑。但可不是所有的殊途都可以同歸啊。官司,尤其是命案官司,要求辯方的證詞一定要有針對性,要迎著對方的證據(jù)而上,把是辯成非,而不是公說公的理,婆說婆的理。你懂嗎?”
我搖頭,沒懂。
老翟繼續(xù)說:“你一定要明白這個概念——負責舉證的是原告方,而不是你被告方。他說沈凝夏殺人,你就一定要找出沈凝夏不可能殺人的證據(jù)。而不是像你這樣,先證明沈凝夏是受害者,間接說明兇手另有其人。如果控方的舉證極其有力,那么即便你證明了沈凝夏被強暴的事實,也無濟于事。孩子,你走的是另一條路,彎路,所以你比人家走得再快再遠也沒用,這不是目的,目的是繞在他的正前方,截住對方。比如,那柄水果刀——本案最至關重要的證據(jù)——你對它研究過多少?”
我啞然。說實話,幾乎沒怎么研究。
老翟說:“這不結(jié)了——還是老毛?。∧闱浦?,明天上庭,對方一定會針對這柄水果刀大做文章。當務之急,你把那份指紋報告再看幾遍,不行的話找專家給你講解,一定要從對方最得力之處找到破綻,這才能事半功倍……”
作者題外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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