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在我大學畢業(yè)幾年后,禁不住父母的殷切期盼(“找份工作!”),我在通用電話電子公司(GTE)謀了一份差[這家公司經過一系列合并,后來更名為威瑞森(Verizon)電信公司]。作為公司里的少壯派,我開始和一個叫“互聯網”的東西打交道,從事“超級黃頁”項目。超級黃頁后來被認為是最早的互聯網搜索引擎之一,這個程序能夠通過搜索威瑞森電信公司的黃頁,幫助客戶找到他們需要的公司的電話和地址。
在“超級黃頁”的重復性工作中,我開始意識到我所知的大腦和我們在線所做的事情兩者之間存在關聯。比如,信息的在線呈現方式直接影響人們和互聯網軟件對它的感知和理解。我意識到,我們越是仿效大腦的功能,超級黃頁的功能就越強大。而且,當我把新興的互聯網當成一個整體進行研究的時候,我發(fā)現它處處都和大腦具有類比性。最終我意識到,如果我想成立自己的互聯網公司,那么我需要盡可能知道關于大腦的一切知識。
當我和丹?丹尼特談到這一想法的時候,他告訴我,“大腦”意味著科學和科技―而不僅僅是哲學和心理學。我需要研究的是腦科學,他說,羅得島普羅維登斯的布朗大學就是我應該去的地方。隨即,丹尼特給我寫了一封推薦信,幫我申請這里的博士學位。于是,我現在站在這里,站在吉姆?安德森辦公室的門口,(我猜)大概三四分鐘就該輪到我面試了。
面試開始并不順利。其他大多數申請者已經作過數年的腦科學研究,與之相比,我的申請好像是在開玩笑。但事實是,丹?丹尼特的推薦可能使吉姆對我產生了興趣。他問了我一些關于腦科學的問題,顯然我對此知之甚少,但隨后話鋒一轉,他讓我談談互聯網。
于是,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氣。
我說:“互聯網是一個大腦?!?/p>
我沒有說“互聯網像一個大腦”,而是說“互聯網是一個大腦”。這是我手里的王牌。事實上,這是我唯一的一張牌。我估計,我很可能會被攆出他的辦公室。但是我說了,這個說法確實是一張王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