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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谷歌準備騰飛(2001~2002)(8)

被谷歌 作者:(美)肯·奧萊塔


施密特說,公司創(chuàng)始人一直沒有把廣告看做“優(yōu)先考慮的事情”——按杜爾的說法,施密特也沒有這樣看。實際上,施密特深信,由于谷歌已經(jīng)成功創(chuàng)建了最好的搜索引擎,金錢將會隨之滾滾而來。但到了2002年,在他掌舵一家建立四年仍沒有一個盈利年度的公司時,施密特知道,到了該把焦點放在賺錢上的時候了。但他也清楚地知道,佩奇和布林對什么是“邪惡”有著明確的想法。高級軟件工程師馬特·卡茨回憶說,一家信用卡公司(就是Visa)報價500萬美元在谷歌首頁底部安放一個有他們信用卡標志的鏈接。但布林和佩奇對此不愿讓步,而且也不愿放松廣告客戶對搜索結果付費的限制?!肮雀枵娴脑噲D做用戶歡迎的事情,”時任瑞士聯(lián)合銀行(UBS)高級互聯(lián)網(wǎng)分析師的本杰明·沙克特(BenjaminA.Shachter)說。但他們并不是在做一樁有利可圖的生意。

莫里茨變得越來越不安分起來,他公然質疑施密特是否足夠強硬。一個直接了解這件事的谷歌內(nèi)部人士說,2002年莫里茨曾施壓解雇施密特。另一位內(nèi)部人士說,其他一些人也對施密特不滿,他們擔心他不夠強硬,擔心他激勵一個管理團隊的行動太遲緩,擔心他向公司創(chuàng)始人提出挑戰(zhàn),最為特別的是,擔心他找到一個連續(xù)的收入來源。

施密特繼續(xù)處變不驚,至少表面上是這樣。到2001年末,他了解到桑德伯格正在努力設計新的關鍵詞廣告版本,一種與搜索相聯(lián)系的廣告方案。在2001年進行的關鍵詞廣告中,無論搜索用戶是否點擊廣告,廣告客戶都要按照每千人成本(CPM)這一過時的方式向谷歌付費。谷歌正在默默探索的就是轉向按每次點擊收費這一新模式,該想法建立在Overture模式的基礎上。除了桑德伯格之外,歐米德·科蒂斯坦尼還指派谷歌商業(yè)計劃制定者薩拉·卡曼加充當他們即興組成的工程和銷售團隊之間的橋梁。

這開啟了一個漫長而且緊張的頭腦風暴時期。廣告小組喜歡點擊收費的想法,認為它是一條可以把搜索引擎外包而不單純依靠搜索的路子,因為他們不僅可以與網(wǎng)景和雅虎相處,而且還可以做廣告?!拔覀冎牢覀冃枰芏鄰V告,有了很多廣告,我們就必須進行企業(yè)聯(lián)合?!笨诱f,不僅為雅虎這樣的網(wǎng)站履行搜索引擎功能,還可以為他們銷售廣告。他知道,佩奇和布林反對廣告商付費把廣告安置在搜索結果中;他也知道,廣告客戶對此非常謹慎。每次點擊收費模式(CPC)是與當時低質量難以賣出的廣告聯(lián)系在一起的,以“剩余廣告”(remnantadvertising)而為人所知。廣告商喜歡由他們決定廣告何時何地出現(xiàn),如果他們允許谷歌這樣的公司把他們的廣告投放在其他網(wǎng)站上,并允許這些網(wǎng)站選擇廣告出現(xiàn)的次數(shù),廣告商就會失去對廣告的控制。是否存在一個同時為用戶和廣告商服務的系統(tǒng)呢?  幾個月中他們一無所獲。廣告小組的成員們記得卡曼加走來走去,兩個手指壓在嘴唇上,嘟嘟囔囔地說:“我在想,我在想?!敝钡接幸惶欤诱f道:“真是茅塞頓開!”如果谷歌把每次點擊收費模式和測量用戶是否發(fā)現(xiàn)廣告相關性結合起來會怎么樣呢?卡曼加想,假定更多點擊意味著用戶喜歡這些廣告,谷歌的工程師就能夠想出測量廣告質量的運算法則。為了賣出這些廣告,他們可以采用經(jīng)濟學家稱做的維克瑞拍賣法(VickeryAuction),這個主意是由同事埃里克·比奇提出來的。在以20世紀加拿大經(jīng)濟學家和諾貝爾獎獲得者威廉·維克瑞命名的維克瑞拍賣中,谷歌設定每個關鍵詞的最低出價之后,廣告商開始競價。若最高出價為15美元,而排在第二位的競標價是10美元,那么獲勝者只需支付比次高競價者多1美分的價格,節(jié)省了將近5美元,位居第二位的競價者支付的價格又比排名第三的競價者高1美分,依此類推。這對谷歌有很多好處:通過每次點擊收費,谷歌可以同時發(fā)布很多廣告——既能在其他網(wǎng)站也能在谷歌進行搜索銷售。在不同平臺上銷售的廣告越多,谷歌搜集到的數(shù)據(jù)也就越多,廣告商也因此對谷歌更加信賴。谷歌可以使其整個系統(tǒng)自動化,使得它的銷售隊伍的規(guī)模減到最小。

對于廣告商的好處也是顯而易見的:他們知道自己并沒被敲竹杠,因為他們只是付了比次高報價者高1美分的價格,而且只有當用戶點擊廣告時才需付費,他們從中也受益匪淺。這激勵他們制作出更好的廣告,因為更好的廣告帶來更多的點擊,而更多的點擊又會降低每次點擊的費用。通過按每次點擊收費,谷歌為許多小企業(yè)開辟了在線廣告,他們之前除了電話黃頁之外無所依靠。由于允許谷歌同時發(fā)布廣告,廣告商實現(xiàn)了與電視網(wǎng)提供的一站式購物具有同等價值的網(wǎng)絡銷售,因為借助于電視網(wǎng)絡,廣告可以數(shù)以百計地出現(xiàn)在當?shù)仉娨暸_中。因為系統(tǒng)是自動的,廣告商就節(jié)省了監(jiān)控系統(tǒng)的費用。他們只需簡單地把關鍵詞、每個關鍵詞的報價、他們每月的預算以及他們的廣告信息傳送給谷歌,然后利用谷歌的分析數(shù)據(jù),對網(wǎng)絡廣告的效果實施監(jiān)控就可以了。

在關鍵詞廣告2002年2月開始推行之前,佩奇和布林作出了重大修正。在蒙特雷舉行的年度技術、娛樂和設計(TED)大會上,他們和以色列企業(yè)家尤西·瓦迪進行了一次交談。瓦迪是個壯得像熊一樣的男人,長著海象胡子一般的髭須,舉止友好甚至有點頑皮。他的公司創(chuàng)辦了ICQ這一互聯(lián)網(wǎng)時代第一個即時通信系統(tǒng),并以4億美元的價格出售給了美國在線。他和谷歌創(chuàng)始人一起討論搜索廣告——怎樣使廣告既讓人不感到唐突還和用戶有相關之處。瓦迪建議他們應該把2/3的頁面用于搜索結果,把廣告文本與搜索內(nèi)容隔開,如同報紙分開廣告的方式一樣。他們要想這樣做,通過在搜索結果和網(wǎng)頁右邊包含文本廣告和廣告商鏈接的小灰框之間劃上一條細藍線就可以了。用戶既可點擊該鏈接也可以不點。布林回憶說,瓦迪的主意簡直就是廣告展示方式的開天辟地之舉。佩奇和布林決定,廣告應當少,最好只有幾行字,并設立了95個字符的限制,而且堅持這些字應當是提示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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