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埃德·佩斯利:《所有人的人權(quán)》(HumanRightsforAll),載《遠東經(jīng)濟評論》,1994年4月28日。另一個案子牽涉到一個澳大利亞華人(彭建東),他因為在中國從事所謂的商業(yè)犯罪而從他在澳門的酒店房間里被帶走,并被移交給中國當局,關(guān)于這個案子的含意,可參看羅迅之:《危險的生意》(RiskyBusiness),載《遠東經(jīng)濟評論》,1995年1月26日。在服完16年有期徒刑中的6年刑期之后,彭建東于1999年11月被“假釋,并被逐出”中國。
30.韋芬莉:《澳門廣播電臺被指自我審查》(Macauradioaccusedofself-censorship),載《南華早報》,1994年7月5日。1995年,澳門最古老的葡文日報《澳門人報》(GazetaMacaense)解雇了三名記者,新聞出版自由的問題于是被再一次提出。根據(jù)澳門記者俱樂部的監(jiān)視,這家報紙被解雇的總編輯由于口無遮攔地批評韋奇立總督治下的政府而為自己贏得了名聲。
31.美國國務院:《澳門人權(quán)報告,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