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部分 政治(2)

小趨勢 作者:(美)馬克·佩恩


這不僅僅是我的看法,我們來看一看數據。

我在歷次競選中提出一個標準的關于投票意向的問題是,人們投票支持一位候選人最重要的考慮是什么:(1)問題(2)個性(3)經驗。我所以要提出這樣的問題,是因為這三者對領導者而言都是重要的,而且難以按重要程度對它們加以排列。

根據我們最近做的一次民意調查,相當多的選民――48%――認為,候選人執(zhí)著于問題是最重要的,排在第二位的是個性,占32%。選民們的一致之處,是他們都把問題作為投票時最重要的考慮,無論他們是否上過大學,是否信仰宗教,也無論來自哪個種族。不同之處則在于收入的差別。只要選民的年收入達到10萬美元的魔線,相當多的人的首選就會轉變?yōu)閭€性。如下表所示,在年收入低于10萬美元的人中,以問題為首選的人占51%,以個性為首選的人占30%。但是,只要收入達到10萬美元,首選的比例就會發(fā)生變化,45%的人會以個性為首選,而37%的人以問題為首選。

這是29個百分點的變化,民意測驗把這種變化揭示得再清楚不過了。

雖然“個性”有時可以體現一個人某種最重要的品質,例如可靠和正派,但也常常意味著某種一時的和表面的東西,例如,喜歡與某個人一道喝啤酒。當然,討人喜歡和個人魅力是選擇總統(tǒng)的重要因素。但是,它們比解決醫(yī)療保險問題和創(chuàng)造就業(yè)機會更重要嗎?絕大部分美國人都會認為不是這樣。坦率地說,只有非常有錢的人才會做出肯定的回答。持肯定態(tài)度的還有媒體的專欄作家?!都~約時報》等報刊認為,它們過去過于嚴肅,沒有抓住關注個人的趨勢,所以,《紐約時報》現在有了撰寫人物心理文章的專欄作家莫琳·多德(Maureen Dowd),新聞記者馬克·萊博維奇(Mark Leibovich)關于候選人個性的文章也登上了報紙的頭版?!都~約時報》的作法不過是在步《華盛頓郵報》(Washington Post)的后塵,《華盛頓郵報》的記者們,例如洛伊絲·羅馬諾(Lois Romano),多年以前就開始關注個性問題了。2007年 3月,甚至《華爾街日報》(Wall Street Journal)也刊登了關于巴拉克·奧巴馬(Barack Obama)的服飾,關于約翰·愛德華茲(John Edwards)的娃娃相和魯迪·朱利亞尼(Rudy Giuliani)與權勢人物關系的文章。突然間,《紐約時報》、《華盛頓郵報》和《華爾街日報》開始刊登閑話類的文章了,而《克利夫蘭直言者報》(Cleveland Plain Dealer)和《堪薩斯城星報》(Kansas City Star)卻開始刊登深入分析問題的文章了。在今天的精英們眼中,伍德羅·威爾遜(Woodrow Wilson)過于死板,他只適合做大眾和平運動的領導者。

就許多方面而言,智者變成了愚者,傻瓜變成了聰明人。有多少脫口秀的嘉賓的年收入不到10萬美元?有多少記者會與年收入不到10萬美元的蕓蕓大眾談話?精英們的信息圈主要是由10%收入最高的人構成的,雖然精英們過去也曾推動過更實質問題的討論,但他們今天的作為卻恰恰相反。今天的精英們更熱衷的是漫談,他們討論的不再是實質性的問題,他們把討論引向了表面的問題。

如果以上所說的“小報變大報”(Tabloid Papers of Record),“大報變小報”(Real-News Rags)的現象,不是一種怪異的現象,那么它就有可能說明一個問題,精英和大眾看待領導者的不同方式,已經對總統(tǒng)選舉的失真產生了越來越大的影響。由于競選捐助的法律發(fā)生了旨在使金錢與政治相分離的變化,一批新型的“越來越重要的捐助者”涌現了出來,他們能夠對候選人的選擇和競選施加比以往更大的影響。現在,少數捐助者捐贈大筆款項的情況,已經被捐贈額為10000美元以內的大批捐助者所取代。這些捐助者的年收入都超過了10萬美元。(除了他們,有誰能夠在納稅之后為一位政治家的初選和大選分別捐贈2300美元呢?)如上所述,這表明他們幾乎都不是主流的選民。

現在來看看新型的政治捐贈者具有多么重要的影響。1974年水門事件之后,國會為了清理政治捐款的混亂狀況,通過了一系列改革競選捐助的法案,以限制競選捐款的額度和增加捐款的透明度。但是,這些法案沒有對“軟錢”(soft money)――用于一般“政黨建設活動”的政治捐款――做出規(guī)定,例如利用軟錢撈取選票。所以,幾十年來,關于軟錢的條款被濫用了。2002年,國會通過了一套改革法案,法案取消了軟錢,但把“硬錢”(hard money)――個人向候選人的捐款――的最高限額提高了一倍。(以2007年為例,每一個人向每一位候選人捐款的限額,是初選和大選各1300美元;每一個人向每一個政黨的捐款限額是28500美元,兩年內聯(lián)邦選舉的捐款限額為108200美元)但是,這一屆國會沒有對非贏利組織的捐款做出規(guī)定,所謂非贏利組織,就是根據稅法527條組建的政治團體?,F在,527團體(例如右翼的“尋求真相的快艇老兵”組織 [Swift Boat Veterans for Truth],“爭取美國進步”組織[Progress for America];左翼的“前進組織”[],服務業(yè)雇員國際聯(lián)盟[Service Employees International Union])可以不受限制地向忠實于政黨的有錢人籌款,而且可以利用這些資金去做以前政黨所做的事,例如,為某些問題做辯護,播發(fā)有針對性的商業(yè)電視節(jié)目,以及撈取選票,等等。

我認為,2002年的改革激發(fā)了兩種人的捐助熱情,而且提高了他們捐助的重要性。第一種人是“大捐助者”(the Mega-Donors),也就是非常有錢并認為有責任捐款的人?,F在,他們不再把錢捐給政黨的專職工作人員,而是把錢捐給擁護某一政黨的527團體,他們把自己稱為射手。2006年的中期選舉,527團體籌集到的資金大約有億美元,與2002年的籌款額相比,至少增加了三分之一。據2004年的報道稱,五位大捐助者(其中的兩人是一對夫婦)為傾向于民主黨的527團體的捐助款項高達7800萬美元,約為民主黨所獲捐款總額的四分之一。

第二種人是“精英捐助者”(Elite Donors),即夫妻二人年收入30萬美元以上而且可以毫不猶豫地捐出10000美元的人。他們都是受過良好教育的職業(yè)人士,而且一般選民所面對的問題,基本上與他們無關。他們有醫(yī)療保險,有學校,有住房。他們大多是占人口5%的收入較高的人,其中大部分是占人口1%的收入最高的人。美國的政治候選人與人共進晚餐的時間,這些人可能要占去一半,而另一半的時間才屬于其余95%的人。

這樣,向527團體捐款的大捐助者和日益強大的精英捐助者,共同構成了一個在政治中發(fā)揮越來越重要作用的新型捐助者群體――統(tǒng)計數據表明,他們的想法與選民的想法毫無共同之處。他們不僅與選民的想法不一樣,而且把討論引向了更加表面的問題。過去的精英們創(chuàng)辦了大眾廣播公司(PBS),但是,今天的精英階層是不會收看大眾廣播公司的節(jié)目的。

關于領導集團徹底脫離大眾的經典描述,是暴君尼祿(Nero)在羅馬城發(fā)生火災時仍然在彈琴作樂,不過我們現在的情況還沒有達到那么嚴重的程度。但是,所有這一切的另一面卻更加清楚地證明,選民不是傻瓜的原則,是完全適用于大眾選民的。與以往相比,大眾選民的思想更加敏銳、見識更加廣博、受教育的程度更高,而且,他們更加實在了。所以,如果能把喋喋不休的精英和不切實際的記者的那些說法拋到一邊,你就能夠與某些非常聰明的人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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