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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殺刺到蔣介石下野(6)

一個人的抗日 作者:西爾梟


自1928年以后,戴笠在國民軍總司令部密查組工作。

這期間,戴笠積極為蔣介石刺探各種情報,由于準確而迅速,深得蔣介石的賞識。

戴笠的特務處對外聯絡站設在南京雞鵝巷53號,這里既不掛任何牌子,也不設任何崗哨。行人亦可以從門前經過,所不同的是門內有帶槍的便衣人員把守,進出都要嚴格檢查證件。

特務處本部原設在徐府巷,后搬到洪公祠1號。但特務處外勤人員非有特殊情況不能去洪公祠1號,而只能到雞鵝巷53號接洽。再打電話到洪公祠1號報告,由那邊派人來談。

外邊的信件包裹,也都要先寄到雞鵝巷53號,再由內部交通轉洪公祠。因此,洪公祠1號不但局外人不得而知,就是特務處的大多數外勤特務也只知有53號,不知有l(wèi)號。

此時的戴笠,已不再是當年在上海灘流浪的小癟三,也不再是到處求一口飯吃的江湖混混,而是充滿神秘色彩的雞鵝巷53號的老板。

就戴笠來說,當初對王亞樵尚存惻隱之心。成立特務處時,戴曾向蔣推薦起用王亞樵,蔣介石因王亞樵以前的行為,便認定“此人思想左傾,不可為我所用”。戴笠見此,便不再提起王亞樵三字。

現在,王亞樵已威脅到蔣介石的存在,戴笠僅有的一點同情和患難之情已不復存在。

戴笠在上海查封“安徽旅滬學會”,秘密監(jiān)視王亞樵的行動,雖然他自己沒有親自出馬,但其手下對“安徽旅滬學會”的骨干人士大打出手。此后,王亞樵便發(fā)誓,與昔日的把兄弟割袍斷義,恩斷情絕。

在對王亞樵的跟蹤監(jiān)視期間,戴笠發(fā)現,有兩樁懸而未決的大案,竟然系王亞樵所為。

1930年,蔣介石在中原大戰(zhàn)中取勝后,便積極張羅召開國民會議,制定“訓政時期約法”,希望以法律的形式確定自己的大權,然后當上總統(tǒ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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