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人假設具有現(xiàn)實意義的另一個原因在于,人類的某些行為雖然并非理性選擇的結果,但其效果跟理性選擇無異。既然我們關注于結果,那假設是否符合現(xiàn)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由假設推導出的結果能夠經得起現(xiàn)實經驗的檢驗,這也是弗里德曼(Milton Friedman, 1912—2006, 1976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的實證經濟學方法論主張。我們用空氣動力學研究鳥兒的飛行,就假設鳥兒“好像”懂得空氣動力學一樣,當然事實上鳥兒連“空氣”是什么都不知道,更談不上懂得空氣動力學了;但假設它好像懂得空氣動力學對研究有助,對結果無礙,因而是可以接受的假設。同樣,經濟學假設企業(yè)追求利潤最大化,不排除某些企業(yè)家連“利潤”兩字怎么寫都不知道,也不排除某些企業(yè)家確實在腦袋里并沒有想著利潤最大化,更談不上懂得經濟學中的利潤最大化理論了,但是成功的企業(yè)家其行為一定是暗合利潤最大化原理的。這就是即使有些企業(yè)家不知道利潤最大化,但我們還是堅持用利潤最大化來分析企業(yè)行為的原因。
喜歡追問的讀者也許還會提出一個棘手的問題:為什么有些看來未經過“理性”選擇的行為,其結果與理性計算的結果會一樣呢?我在經濟學著作中沒有看到過對這個問題的回答。其答案也許要從生物進化中尋找。我想,原因可能在于人類大腦的進化過程。在生活中,我們會犯錯,我相信每個人小時候都打碎過飯碗,都曾經把鹽當作糖……(完全理性的人不會犯這些錯誤),但是隨著經驗的積累,我們的行為模式越來越成熟,越來越不會犯一些低級錯誤。也就是說,不合理性的行為是隨著歲月流逝而不斷被淘汰的,而合乎理性的行為卻得以保留。另外,人類某些經驗程序可以通過基因而得到遺傳,并最終成為腦神經的一部分,由此將某些行為轉化為本能的行動而無須在選擇行動時經過計算。一個簡單的例子是,當我們打乒乓球時,應當如何揮舞球拍才是最佳的?這完全可以用一套物理學的知識來算計并加以選擇。但是,我們也看到,技術高超的乒乓球手,并不需要物理學的知識。他們的行為看來是本能的,而不是理性計算的結果;實際上,正是他們日復一日年復一年的艱苦訓練,在不斷的試驗中獲得了與精心算計一樣的揮拍技巧,經驗行為的程序被駐留在大腦的神經中,才可以不假思索就決定如何揮拍。
自然給予人類的最大恩賜,就是給予了人類一個可記憶和學習的聰明大腦。許多的選擇,我們從大腦的進化中本能地獲取到了,而不需要經過精心算計。當一輛車迎面駛來,我們無需計算即可本能地避開。但是,對于另外一些復雜的情況,一些我們未能在進化中獲得其選擇能力的情形,理性思考是有其功用的。要說朋友的交往、團隊的合作、集團的斗爭、國家的沖突等諸多嚴肅問題中人們會漫不經心地隨意選擇,這令人難以置信。在這些選擇中,盡管由于知識有限人們仍難以做到完全理性的選擇,但理性顯然仍發(fā)揮著很大的作用。同時,我們也明顯地看到,即使是這樣的一些重要選擇,經驗仍是指導個人走向成功的保證之一。
人們會對制度激勵做出反應
制度型構人類行為
人是理性的,他們自利自愛,總是試圖增進自身的利益。在逐利的過程中,難免會產生沖突,那么人們又怎樣協(xié)調彼此的沖突呢?答案是依靠游戲規(guī)則,即制度。好的制度,激發(fā)善行;壞的制度,激發(fā)惡行。想必不少讀者曾聽過一個分粥的例子。兩人意欲公平分粥,一人掌勺,如何保證掌勺者能盡量做到公平呢?一個有效的規(guī)則是:掌勺者應放棄優(yōu)先權,讓對方先選擇取走哪一份粥。掌勺者難免有想給自己多分一點的機會主義行為,但是這樣一個小小的規(guī)則就杜絕了他的機會主義行為。這就是制度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