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勞保沒有不說,導游還要在進入旅行社(導游服務公司)時交納2000-10000不等的保證金,這個保證金就成了控制導游的最有力的武器。旅行社中的管理者都遵循這樣一句真理:“只要有投訴,就是導游的錯?!币坏┌l(fā)生投訴,旅行社不管導游如何辯解,或多或少都會做出一些賠償,游客的要求總是放在第一位的。如果導游不肯答應的話,就可以動用這筆錢。一般情況下,導游是胳膊扭不過大腿,只有無奈接受。
交了保證金,還要自己墊團款,所墊的團款卻要拖上幾個月才能報銷,害得不少導游靠借錢來維持剛開始做導游時的生活。有的旅行社的承包部門,拖欠了導游幾個月報銷團款,突然一夜之間人間蒸發(fā),搞的有些導游幾乎要家破人亡。2005年5月,國外某旅行社,因為拖欠一位導游的團款太多,而導游多次上門索要無果,最后一次發(fā)生激烈沖突,結果導游撥槍怒射,將旅行社經理當場打死。甚至有些旅行社采取招標方式,導致導游間互相壓價才能帶到團。由于同行中的競爭如此激烈,導游之間互相殘殺(在價格上)也是常有的事。掛靠在導游服務公司里的社會導游的出團管理費,就是他們自己爭取回來的。怎么辦呢?旅行社是不肯出這筆錢的,而導游服務公司收不到錢就說你出私團,要罰款、要停團、要扣錢,只好自己交了,
有的旅行社絞盡腦汁要賺取導游的錢,已經到了無所不及的地步。就工作服來講,那是一個旅行社的象征,一個旅行社的標志。一些大的旅行社當然要維護自己的形象,為導游設計了漂亮的服裝。但是所有的費用要導游自己出,旅行社還要賺取一點費用。賺多少呢?弄不太清楚,但你可以自己算算看。筆者曾有一組五件的制服,都是上衣。兩件襯衫、兩件西裝、一件馬甲,交了1100元,都是普通的布料,大概貴就貴在那個旅行社的標志上了。為什么說那個標志貴呢?因為后來新來的導游自己去做工作服的時候,同樣的西裝卻只用了90元,且不用說那質量差得不能再差的襯衫和馬甲了。而另外一家旅行社的兩套薄如蟬翼的夏裝就要了導游的720元,好在我離開時是秋天剛過了一半,冬裝還沒來得及去買,據(jù)說那冬裝也是價格不菲呢!
做制服不僅賺錢,制服做好后也成了旅行社賺錢的工具。因為制服是給人穿的,導游不穿制服就得被罰款。旅行社在這一方面的管理是非常地嚴格,害得導游不得不大熱天穿著西裝在太陽底下爆曬,因為有時候旅行社甚至會派專人跑到景區(qū)去檢查。
要說做衣服多少還要點成本的話,那做一個旅行社的工作卡要多少錢呢?就是那種名片一樣的小工作牌,印著旅行社的名稱及標志,貼上一張照片,蓋個公章即可的工作牌,了不起成本一兩塊錢,旅行社居然要收120元一個,旅行社多好賺錢啊。導游不是有了導游證了嗎?又不用整天坐在辦公室里,要那個東西干什么?因為你要回公司拿計劃單啊,因為你要回公司結賬啊,沒有那個卡你甚至進不了公司的門, 不要能行嗎?要賣給導游的東西還有很多,導游旗啊、旗桿啊等等,怪不得有那么多的人要開旅行社了。
很容易啊,似乎一個門市、一張辦公桌、一個電話,不多的投入,就可以開門接客了。有資格有本錢的自己成立旅行社,沒資格沒本錢的掛靠就行了唄。海南島一度達到上千家的旅行社,盡管后來名義上逐漸壓縮到如今的160家左右,但被砍掉的旅行社卻以承包或掛靠部門的形式繼續(xù)獨立經營。有一家小旅行社被戲稱為“天龍八部”,兩三個導游也能承包一個部,大家都在同一間大辦公室里工作?,F(xiàn)在甚至流行“包桌子”,也叫“包臺”,一間小部門里還要分幾張桌子出去。一年下來,管理費就好幾萬。實際上掛靠的人活得更舒服,天塌下來有上頭頂著,也不用交那么多的質量保證金,想干的時候怎么干都行,什么零團費、負團費啊,什么超范圍經營啊、不正當經營啊、違法經營啊,旅游主管部門抓了那么多年還不是跟其他行業(yè)一樣,雷聲大、雨點小,甚至一點雨都不下,怕什么。生活在中國的人都已經習慣這樣的過眼云煙,也都學會了打太極拳。想走的時候拍拍屁股就可以走,何樂而不為呢?
還有更好賺的呢?深圳是一方風水寶地,曾經真的有餡餅從天上掉下來,但不是落在每個人的頭上。倒不是那些餡餅長了眼,是深圳的旅行社猶如《西游記》里的赤腳大仙,大袖一揮,把應該落到別人頭上的餡餅據(jù)為已有了。2003年非典,旅游業(yè)受到的沖擊是前所未有的。中國各地的政府先后出臺了各種優(yōu)惠政策來降低旅游界所受的影響,如減免稅收及管理費等。而僅有深圳市政府拿出了1200萬的現(xiàn)金,對56家旅行社實行特別補貼。補貼的目的很明確,主要用來給員工發(fā)放工資,用來搞好培訓,保持企業(yè)業(yè)務骨干隊伍的穩(wěn)定,保持企業(yè)的正常運營。2003年5月27日的《深圳特區(qū)報》公布了這則消息,深圳其他報紙也進行了轉載,網(wǎng)上也有相關的報道。然而時至今日,已經是2005年的年底,時間已經過去了兩年多,深圳五十多家的旅行社當中,僅有不到十家給導游發(fā)出了補貼,其他的至今沒有一點消息。本人曾就此事,在由旅游局召開的,旅游局長親自主持的非典期間穩(wěn)定人心的大會上,當面上書提出了自己的疑問,結果被當場質問姓名及單位,并叫來了旅行社的老總,直接導致本人的被迫辭職。至于當時所在的旅行社,后來的確有發(fā)出補助。但仍然疑點重重,一是補助的發(fā)放沒有按照有關規(guī)定去執(zhí)行,有些沒有資格的無證導游得到了補助,相反有些合格的注冊導游卻一分未得;另一方面所發(fā)放的補助金額也有問題,只是深圳兩家導游服務公司的所發(fā)放的三分之一,僅僅每人270元,而導游服務公司發(fā)放的是每人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