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仔細研讀過這些闡述,從中不是沒有學到東西。馬克思主義、弗洛伊德理論,甚至神學家們,都是不能等閑視之的。在任何情況下,如果我的見解能夠基本接近事實,我都會感到驚訝。正如赫胥黎所說的,我們沒有人擁有認識全部真理的才智,即使我們相信自己有這樣的才智,也沒有時間去傳播真理,或者無法找到輕信的聽眾來接受。但是在這里,你會發(fā)現(xiàn)一個比前人的理解更為透徹的觀點。雖然這個觀點并不深奧,但它的價值體現(xiàn)在其視角的直接性,這樣的視角正是2300年前柏拉圖提出的。根據(jù)這個觀點,我們應該把焦點放在人類會話的形式上,并且假定我們會話的形式對于要表達的思想有著重大的影響,容易表達出來的思想自然會成為文化的組成部分。
我形象地使用“會話”這個詞,并不僅僅指語言,同時也指一切使某個文化中的人民得以交流信息的技巧和技術。在這樣的意義上,整個文化就是一次會話,或者,更準確地說,是以不同象征方式展開的多次會話的組合。這里我們要注意的是,公眾話語的方式是怎樣規(guī)范乃至決定話語內容的。
我們可以舉一個簡單的例子,如原始的煙霧信號。雖然我不能確切地知道在這些印第安人的煙霧信號中傳達著怎樣的信息,但我可以肯定,其中不包含任何哲學論點。陣陣煙霧還不能復雜到可以表達人們對于生存意義的看法,即使可以,他們中的哲學家可能沒有等到形成任何新的理論就已經(jīng)用盡了木頭和氈子。你根本不可能用煙霧來表現(xiàn)哲學,它的形式已經(jīng)排除了它的內容。
再舉一個我們更熟悉的例子:塔夫脫,我們的第27任總統(tǒng),體重300磅,滿臉贅肉。我們難以想像,任何一個有著這種外形的人在今天會被推上總統(tǒng)候選人的位置。如果是在廣播上向公眾發(fā)表演講,演講者的體型同他的思想是毫不相干的,但是在電視時代,情況就大不相同了。300磅的笨拙形象,即使能言善辯,也難免淹沒演講中精妙的邏輯和思想。在電視上,話語是通過視覺形象進行的,也就是說,電視上會話的表現(xiàn)形式是形象而不是語言。政壇上形象經(jīng)理的出現(xiàn)以及與此相伴的講稿作家的沒落證明了這樣一點,就是:電視需要的內容和其他媒體截然不同。電視無法表現(xiàn)政治哲學,電視的形式注定了它同政治哲學是水火不相容的。
還有一個例子,更復雜一些:信息、內容,或者如果你愿意,可以稱之為構成“今日新聞”的“素材”,在一個缺乏媒介的世界里是不存在的——是不能存在的。我并不是說,火災、戰(zhàn)爭、謀殺和戀情從來沒有在這個世界的任何地方發(fā)生過。我想說的是,如果沒有用來宣傳它們的技術,人們就無法了解,無法把這一切納入自己的日常生活。簡而言之,這些信息就不能作為文化的內容而存在?!敖袢招侣劇钡漠a生全然起源于電報的發(fā)明(后來又被其他更新的大眾傳播工具發(fā)揚光大),電報使無背景的信息能夠以難以置信的速度跨越廣闊的空間。“今日新聞”這種東西純屬技術性的想像之物,準確地說,是一種媒體行為。我們可以了解來自世界各地對于各種事件的片斷報道,因為我們擁有適用于報道這些片斷的多種媒體。如果某種文化中沒有具有閃電般速度的傳媒工具,如果煙霧信號仍是最有效的傳播途徑,那么這種文化就不會擁有“今日新聞”。如果沒有媒體為新聞提供傳播的形式,那么“今日新聞”就不會存在。
用平白的話語來說,這本書是對20世紀后半葉美國文化中最重大變化的探究和哀悼:印刷術時代步入沒落,而電視時代蒸蒸日上。這種轉換從根本上不可逆轉地改變了公眾話語的內容和意義,因為這樣兩種截然不同的媒介不可能傳達同樣的思想。隨著印刷術影響的減退,政治、宗教、教育和任何其他構成公共事務的領域都要改變其內容,并且用最適用于電視的表達方式去重新定義。
馬歇爾·麥克盧漢1有一句著名的警句:“媒介即信息?!比绻疑厦嫠f的有引用之嫌,我決不否認其中的聯(lián)系(雖然很多值得尊敬的學者覺得否認和他的聯(lián)系很時髦,但是如果沒有麥克盧漢,他們也許至今仍然默默無聞)。30年前遇到麥克盧漢的時候,我還是一名研究生,而他也只是一個普通的英語教授。那時我就相信,現(xiàn)在仍然相信,他繼承了奧威爾和赫胥黎的傳統(tǒng),對未來進行了預言。我對他的理論堅信不疑。他認為,深入一種文化的最有效途徑是了解這種文化中用于會話的工具。我也許應該補充一點,最早激發(fā)我對這個觀點產生興趣的是一位比麥克盧漢更偉大、比柏拉圖更古老的預言家。我年輕時研究過《圣經(jīng)》,在其中我獲得了一種啟示:媒介的形式偏好某些特殊的內容,從而能最終控制文化。這種啟示來自“十誡”中禁止以色列人制作任何具體形象的第二誡:“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么形象,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焙秃芏嗥渌艘粯?,我那時很疑惑,為什么上帝要規(guī)定人們應該或不應該怎樣用符號表現(xiàn)他們的經(jīng)歷。除非頒布訓誡的人認定人類的交際形式和文化的質量有著必然聯(lián)系,否則把這種禁令歸于倫理制度之中的做法是不可理喻的。我們可以冒險作一猜測:那些如今已經(jīng)習慣于用圖畫、雕塑或其他具體形象表達思想的人,會發(fā)現(xiàn)他們無法像原來一樣去膜拜一個抽象的神。猶太人的上帝存在于文字中,或者通過文字而存在,這需要人們進行最精妙的抽象思考。運用圖像是褻瀆神祇的表現(xiàn),這樣就防止了新的上帝進入某種文化。我們的文化正處于從以文字為中心向以形象為中心轉換的過程中,思考一下摩西的訓誡對我們也許是有益的。即使這些推想有不妥之處,我仍然認為它是明智而中肯的。我相信,某個文化中交流的媒介對于這個文化精神重心和物質重心的形成有著決定性的影響。